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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機干預預案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大全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心理危機干預預案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大全,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心理危機干預預案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大全1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中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精神,進一步加強我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強工作主動性, 有效預防、及時發現、控制和消除由學生嚴重心理問題及由此可能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心理危機或潛在危機,及時進行干預,預防校園突發危機事件的發生,保障我校學生的心理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根據我校情況特制定此預案。
一、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原則等
(一)心理危機定義
心理危機指學生運用通常處理方式不能應對目前所遇到的情形,無法控制和調節自己的感知與體驗而出現的嚴重心理失衡狀態。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在心理學理論指導下對有心理危機的個體或群體的'一種緊急處理,其目的是及時對經歷個人危機、處于困境或遭受挫折和將發生危險的對象提供支持和幫助,使之恢復心理平衡,并使學校迅速恢復正常秩序。
當出現緊急心理危機事件時,由學校領導指揮,政教處統一指揮協調,級部領導、班主任、學校專兼職心理老師及學校有關人員共同參與,配合學校指揮,聯動配合,對學生心理危機情況進行及時干預。
(二)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
1.因心理障礙或突發事件導致產生自傷企圖或行為者;
2.有嚴重抑郁癥、精神分裂癥等易出現自傷行為的精神障礙者;
3.出現與嚴重自傷或他傷事件(或人)有密切關聯者。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原則
1.生命第一的原則。發現危機情況,立即采取保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2.親屬參與的原則。實施心理危機干預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3.全程監護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干預對象全程監護。
4.分工協作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二、學校成立“日莊鎮中心中學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小組”
在、副校長、政教處領導下,級部長、班主任、學校專兼職心理老師及相關人員共同組成。
逐步建立監控網絡,班主任在班級設立心理委員,學生會對相關同學心理狀態信息的掌握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班主任、年級組長、學校心理咨詢室、政教處,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如遇到突發事件,任何人都可直接上報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報告給學校領導。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規劃和領導我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督促各班
認真履行危機干預工作的職責,制定危機事件處理方案,實施危機風險化解,為重大危機事件處理作出決策
心理危機干預預案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大全2
為了提高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嚴重心理問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并且維護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現制定我校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1.通過心理危機和,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為學生營造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于身邊的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對象。
、、心理輔導、校等。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穩定。
3.心理輔導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1.心理危機發生后,班主任應在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輔導老師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心理危機干預預案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大全3
生活中災難、暴力、事故、意外等創傷性事件時有發生,侵害人們的心靈,造成不良后果。在學校,學生面對學習壓力、親子關系、環境適應、人際關系等諸多問題,而期的躁動和感性使他們處理問題容易極端化,同時四川汶川大地震對他們的心理傷害,使產生心理危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心理危機干預迫切而重要。針對高危人群的心理社會干預能夠防止或減輕創傷后的不良心理反應,避免心理痛苦的長期化和復雜化乃至極端化,促進創傷性事件的適應和心理康復。這不僅是對每一個學生的人文關懷,也是構建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現實訴求。為此,特制定南軒中學心理危機干預應急方案,以期盡最大努力幫助師生解決面臨的'可能心理困境,促進南軒中學心理健康教育的更好發展。
一、心理危機干預的:處理突發心理危機事件,避免造成的更大的傷害;解決心理危機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群體或個體危機消除,恢復常態。
二、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老師、校醫、校警、司機、心理成員等。
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醫現場處理可能的軀體病患及傷害。
5、校警維持秩序。
6、司機保證交通。
7、心理社團成員輔助開展工作。
8、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四、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后,班主任與心理社團成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老師、校醫、校警、司機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五、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心理危機干預預案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大全4
(一)干預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識,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早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學生的心理素質,促進每一位學生的健康成長和成才。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加強能力。
1、情緒低落抑郁者(超過半個月);
2、過去有過自殺的企圖或行為者;
4、家庭親友中有自殺史或自殺傾向者;
5、性格有明顯缺陷者;
6、長期有睡眠障礙者;
7、有強烈的罪惡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會支持系統長期缺乏或喪失者;
9、有明顯的.精神障礙者;
10、存在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或暴力傾向,或其它可能對自身、他人、社會造成危害者;
1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重點關注的學生。
對近期發出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的重點干預對象,及時進行危機評估與干預:
3、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一)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心理咨詢中心和各專業教學部、各班級組成心理危機干預三級工作網絡體系,建立心理危機監測信息交流機制,開展心理危機教育和干預工作。
(二)以學生科和班主任、任課教師等學生工作者為重要力量,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對象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監管工作。學生工作者應了解心理危機干預,發現學生有異常心理或行為時,應立即采取相應應急措施,并及時與學校心理咨詢中心聯系。
(三)以心理咨詢中心的專兼職人員為核心力量,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專業人員在心理輔導或咨詢過程中,發現處于危機狀態或需要立即干預的學生,應及時采取相應干預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對于有嚴重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的學生,專業人員應給予評估和會診,及時采取心理治療或轉介等措施。
心理危機干預的工作環節
(一)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周圍同學發現學生的異常情況后,應及時反饋到學校心理咨詢中心。由學校心理咨詢員及心理危機干預小組進行評估和初步診斷。
如果診斷心理危機程度較輕,能在學校正常學習者,所在班級應密切注意學生心態,指派學生骨干給予關心,及時向心理危機干預小組匯報情況。心理咨詢中心根據班級報告或學生本人要求開展跟蹤咨詢,及時提供心理輔導。如果診斷危機程度較高、不宜在學校繼續學習者,由學校與家長協商解決休學事宜。
(二)對有自殺意念學生的干預措施: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周圍同學發現學生的自殺意念后,應及時向各級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心理危機工作小組的指導下,將有自殺意念的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組織相關人員對其進行監護。
2、由心理咨詢中心對有自殺意念的學生進行評估,如果在校內可以解決,由心理咨詢中心進行心理輔導和干預;如果情況嚴重,及時轉介到專業心理危機干預中心進行救助。
3、盡快通知有自殺意念學生的家長到校,家校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4、善后系統。危機過去之后,干預工作仍然需要。協助經歷危機的學生及其相關人員,如同學、家長、班主任以及危機干預人員正確和處理危機遺留的心理問題。重大危機發生后,心理咨詢中心和相關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小組一起在規定時間內形成書面報告。報告包括:發生危機的當事人,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經過,危機原因,性質初步判斷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的協助和處理的有關事宜等。
(三)對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由學生科、保衛科負責,首先給予控制,保護雙方當事人身安全。由心理咨詢中心對當事人進行心理評估。如診斷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者需要住院治療或回家休息,及時通知家長并與家長協商解決。
(四)對已實施自殺自傷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應在聞訊后立即趕赴現場,要立即將其送往醫務室或最近的進行搶救,同時向學生科匯報情況。
2、學生科要及時向校領導和公安部門匯報,由公安部門負責保護、勘察和處理現場,防止事態擴大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
3、立即通知實施自殺行為學生的家長到校。
4、對于自殺未遂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小組應與家長協商解決。如危機情況尚未解除,必須由家長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轉介到專業心理治療中心進行咨詢和治療,不得讓其繼續留在學校學習,以免影響其心理康復或發生其他意外。
5、對于已實施自殺行為學生周圍的學生,包括同班同學、舍友、好、目擊者等,學校和班級應采取相應的安撫措施。心理咨詢中心可根據需要進行團體心理輔導,避免更大范圍的急性心理危機出現。
(五)對于因心理問題而休學生,在其復學以后應采取相應后期跟蹤措施:
1、因心理危機而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除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辦理外,還應出具有資質醫院、咨詢中心等開具的心理疾病康復證明。
2、學生復學后,學校和班級應對其學習生活進行妥善安排,給予密切關注,了解其心理變化情況,同時幫助該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統,引導同學避免與其發生激烈沖突。班主任每月至少與其談心一次,并通過周圍其他同學隨時了解其心理狀況。
3、對于因有強烈的自殺意念或自殺未遂休學而復學的學生,學院還應對他們給予特別的關心,應安排班主任、學生骨干、該生室友等對其密切監護,制定可能發生危機的防備預案,隨時防止該生心理狀況的惡化。
(六)在開展危機干預與危機事故處理過程中,應做好資料的收集與證據保留工作,包括與相關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電話錄音、談話錄音、記錄、書信、照片等。學生自殺事故發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學生所在班級在事故處理后應將該生的詳細材料(包括遺書、、信件復印件)提供給學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備案。學生因心理問題需退學、休學、轉學、復學的,班級亦應將其詳細資料報學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備案。
(七)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人員應對工作中所涉及干預對象的各種信息嚴格保密。
(八)全校各部門尤其是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工作人員,應服從指揮,統一行動,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對因失職造成學生損失的,要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具體來說,在下列情況下,要追究責任:
1、危機事件處理過程中需要某些人員協助而不服從協調指揮、造成嚴重后果的;
3、學校心理危機干預小組成員對學生心理危機不聞不問,或知情不報,或不及時上報,或執行學校危機干預不力的。
心理危機干預預案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大全5
校園心理危機是指在學校校園生活范圍內,由于各種突發的、重大的危機事件所引起的校園成員心理嚴重失衡狀態。
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應遵循以下原則:
以人為本,第一;組織健全,職責明確;預防為先,教育普及;預警及時,重點突出;干預到位,;支持系統,家校結合。
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是一項系統,需要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各個相關密切協作,分工負責,才能取得實效。結合學校實際,建立如下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體系:
成立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把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融入學校處置突發性事件工作體系中,全面指導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的實施,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得以順利;對于突發心理危機事件進行處理、負責審定心理危機干預預案、定期聽取下級的、決定向醫療機構轉介學生。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指導與部署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結合日常教育工作,積極開展學生心理危機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關信息,及時向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較嚴重的心理危機事件,并根據校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的意見,開展心理評估和干預等工作。
二級預警和干預工作小組要建立以班主任為主體的信息網絡,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及心理狀況。在發現或得知學生有異常心理或行為表現時,要盡快安排專(兼)職心理老師了解相關情況,采取必要的看護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緩解和消除學生心理問題,防止發生意外事件。對較嚴重的心理危機事件,要在第一時間報告,以啟動本預案。
成員:班主任、任課和學生心理委員。
心理老師對班主任、任課教師及學生中的心理委員定期進行心理危機干預的常識性。以便在遇到問題的情況下能夠采取正確的方法進行通報、干預、轉介。各班級設心理委員1名,主要職責是在班集體中進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宣傳,提供心理輔導,及時掌握和報告學生異常心理信息。
根據心理危機事件可能導致后果的嚴重程度將心理危機事件分為重大事件、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級。
(一)重大心理危機事件
發生自殺或自殺未遂事件。病人處于急性發作期,自傷或傷人行為正在發生。
(二)較大心理危機事件
1、生活學習中遭遇突然打擊,如發生重大變故(親人死亡;的離異;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機(性傷害;性暴力;意外懷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災害;校園暴力;車禍等其他突發事件),并伴有強烈的情緒和行為反應。
2、患有嚴重心理疾病,并已經專家確診的學生,如患有抑郁癥、恐怖癥、強迫癥、癔癥、焦慮癥、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學生。
(三)一般心理危機事件
1、在心理健康測評中篩查出來的有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際關系失調等導致的心理或行為異常。
3、因學習困難、經濟困難、適應困難、等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
4、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的學生,如自殺或他殺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學生等。
1、發現有較大或一般心理危機事件,相關二級預警和干預工作小組及時以電話的形式上報校心理輔導室,并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心理咨詢室報告。
2、當有重大心理危機事件發生時,各相關人員應立即向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領導機構報告。
(一)對有嚴重心理障礙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出現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學校須報告心理咨詢室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或到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會診。
2、經評估認為該學生可以在學校邊學習邊治療的,學校須指定專人密切注意該生情況,加強管理,及時提供心理輔導,必要時請精神衛生專家會診治療,家長并要簽訂書。
3、經評估認為該學生回家休養并配合藥物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必須派專人監護,確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學生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
4、評估認為該學生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必須及時通知該生家長將其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二)對有自殺傾向的學生的干預措施
一旦發現或知曉某生有自殺意念,即該生近期有實施自殺的想法和念頭,學校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將該生轉移到安全環境,并成立監護小組對該生實行24小時全程監護,確保該生人身安全,同時通知家長到校。
2、報告心理咨詢室,對該生的心理狀況進行評估或請專家會診,并提供書面意見。
3、經評估認為該生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4、經評估認為該生回家休養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帶回家休養治療。
(三)對實施自殺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剛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醫療機構實施緊急救治。
2、及時、勘查、處理現場,防止事態擴散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調查取證。
3、對于自殺未遂的學生,經相關部門或專家評估,如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通知其家長將該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如回家休息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在其病情穩定后由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
4、正確應對媒體,學校應有專門對外發布信息的人員(一般是主任),防止不恰當報道引發負面影響。
5、學校應及時對本校師生通報情況,在同專(兼)職心理老師商討或專家的指導下組織老師對相關人員進行及時的心理疏導。
(四)對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于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的學生,由相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措施,保護雙方當事人安全。
2、學校須報告心理咨詢室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或請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會診。學校根據評估意見進行后續處理。
1、學生因心理問題住院治療或休學再復學時,應向學校提供相關治療的病歷證明,經心理咨詢室、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評估確已康復后,必要的情況下并簽訂協議后,可辦理復學手續。
2、學生因心理問題休學后復學時,學校咨詢室和班主任應對其定期進行心理訪談,了解其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
3、對于有自殺未遂史的復學學生(有自殺未遂史的人屬于自殺高危人群),心理專(兼)職老師進行定期心理訪談及風險評估,密切監護,及時了解其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并同家長簽訂協議,確保該生人身安全。
(一)在開展心理危機干預與自殺預防工作時,應堅持保密原則,不得隨意透露學生的相關信息,并盡可能在自然的環境中實施干預。
(二)對功能嚴重受損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里實行監護,避免監護不當造成危害,以確保該生安全。
(三)在與家長聯系過程中,應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記錄,并妥善保存。
(四)干預措施中涉及到學生需要休學接受治療的,按《朱行中學學生管理條例》辦理。
心理危機干預預案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大全6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并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我校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對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校保安人員等。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輔導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1.心理危機發生后,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輔導老師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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