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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應急預案

時間:2025-01-03 18:41:28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災害應急預案通用【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么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災害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災害應急預案通用【15篇】

災害應急預案1

  為了有效應對颶風災害,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災害損失,根據國家和地方相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始終把保障師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學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各年級組要密切配合,分級負責,確保預案的'順利實施。

  3. 科學應對,預防為主:依靠科學,制定合理有效的預防措施,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降低災害風險。

  二、組織機構

  成立學校颶風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副校長、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各年級組長、班主任及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預案的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

  三、預警與響應

  1. 預警:密切關注氣象部門發布的颶風預警信息,及時將預警信息傳達給師生,提醒師生做好防范準備。

  2. 響應:根據颶風預警等級,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響應等級分為四級,從低到高依次為: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四、應急措施

  1. 藍色預警:

  (1)加強校園巡查,確保排水系統暢通;

  (2)提醒師生關好門窗,妥善安置易損物品;

  (3)做好應急物資儲備,確保關鍵時刻能夠及時調用。

  2. 黃色預警:

  (1)停止戶外教學活動,確保師生在室內安全;

  (2)加強校園值班,隨時應對突發情況;

  (3)通知家長關注孩子安全,保持通訊暢通。

  3. 橙色預警:

  (1)啟動應急避難場所,安排師生轉移到安全地點;

  (2)加強校園安保,防止不法分子趁機作亂;

  (3)與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獲取最新災情信息。

  4. 紅色預警:

  (1)全面停課,確保師生安全撤離;

  (2)啟動緊急救援機制,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

  (3)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災情,請求支援。

  五、災后恢復

  1. 對受損設施進行及時搶修,盡快恢復校園正常秩序;

  2. 對受災師生進行心理疏導,幫助他們盡快恢復正常生活;

  3.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提高防災減災能力。

  六、附則

  1.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學校颶風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 如有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和修訂。

  通過以上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我校將能夠更好地應對颶風災害,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創建平安、和諧校園奠定堅實基礎。

災害應急預案2

  災害監測和信息傳遞

  (1)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應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災情信息管理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鎮、街道辦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區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2小時。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鎮、街道級辦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鄉級部門每天9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區級局上報,區局每天10時之前向市部門上報。

  (3)災情核報。鎮、街道辦在災情穩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局部門報告。

  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部門協調農業、財政、水利、教育、糧食、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農業、水利、糧食、統計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災害應急預案3

  一、適用范圍

  本救災應急預案適用于洪澇、滑坡、風災等突發性災害發生后的應急響應。

  二、基本情況

  古坪溝村轄3個村民小組,有102戶310人。

  三、啟動條件

  參照《國家自然災害應急預案》中關于水旱災害,泥石流、滑坡等惡劣自然災害啟動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結合岔溝村實際情況,村委會確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應急預案:

  1、造成人員傷亡;

  2、造成建筑倒塌;

  3、需要或可能需要轉移安置群眾

  四、指揮機構和工作職責

  成立以村總支書記與副支書為主的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全村的救災應急工作,生產救災領導小組組長由村總支書記擔任,副組長由村委會副支書擔任,成員由村兩委成員、大學生村官及各村民組長組成。

  組長負責整個抗災救災工作,傳達上級文件精神,貫徹落實救災應急措施,維護災區社會秩序。

  副組長負責調度人力、財力進行搶險救災,安置災民;落實救災物資發放,保證緊急情況下災民的`民宿需求,組織災民災后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

  成員負責協調副組長工作,具體做好包點及自然村報警、轉移災民等工作。

  村民組長負責通知到戶,并幫助無自救能力的災民做好人員及財產的轉移工作。

  民兵營長、治保主任負責做好災區的社會治安防范工作。

  五、應急準備

  發生重大災害救災應急工作可分為三個時期:

  第一時期:災情初期,個別自然村發生大災時,災害發生地村民組長及時上報災情。

  第二時期:當災情進一步發展時,受災范圍逐步擴大,損失嚴重,半數自然村發生險情,應及時做好轉移準備工作,向黨委、政府詳細報告災情。

  第三時期:特大災害發生后進入緊急狀態,此時,村委會應及時啟動村級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立即召開村生產救災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全村災情,研究對策,并報告鄉政府,鄉社會事務辦公室,請求援助。

  六、災害預警和信息報送

  加強與鄉生產救災指揮部的聯動,建立災害信息共享和重大險情預警機制。村兩委自然災害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接受有關信息,并在接到預警信息后,及時報告上級應急有關部門,向所屬區域發布災害預告。

  七、應急響應

  (一)機構安排

  災情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已有指揮機構條件,下設四個分組,現場指揮組、特殊群體轉移安置組、基本生活保障組、醫療救助組,各分組職責如下:

  1、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當接到災情預警后,負責全村救災工作組織領導,并及時掌握,通報災情。

  2、現場指揮組

  現場指揮組負責現場指揮協調全村力量,組織開展搶險救災,解決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和妥善安置和善后工作。

  3、特殊群體轉移安置組

  特殊群體轉移安置組負責按照預定方案組織青壯年對口幫扶五保戶(含孤老人員)、重度殘疾人、學校學生等弱勢群體緊急轉移安置。

  4、基本生活保障組

  基本生活保障組負責緊急轉移人員,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基本生活,確保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干凈飲用水和臨時住所。

  5、醫療救助組

  醫療救助組負責緊急轉移人員,特別是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工作。

  (二)轉移路線

  當預警信號發出后,涉險人員即按指定的路線轉移。

  (1)需轉移安置到鄉鎮避災安置場所的,集中登記后,有交通工具的自行轉移,到達后由相關負責人對其進行登記。無交通工具的由村委會集中乘車轉移。

  (2)需轉移安置到村避災安置場所的沿村內主要道路自行轉移,到安置點后由負責人登記造冊。

  (3)分散到村民或朋友家中投親靠友安置的,自行前往,但要保持與村委會負責人的聯系。

  八、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1、災后救助

  調查了解災情,填報《因災倒房花名冊》及因災農作物損失情況統計表;如有因災死亡、傷病人員,填報《因災死亡人員花名冊》。及時發放救災款物。民主評議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員名單及數額等,發放后再進行一次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恢復重建

災害應急預案4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我市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水平,最大限度減少自然災害對群眾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1.2編制依據

  《國務院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民政部《關于制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廣東省自然災害救濟工作規定》、《廣東省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和《深圳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市政府統一領導,各區政府主管,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4)依靠群眾,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發生的臺風、暴雨、干旱、風暴潮、嚴寒、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海嘯、地震、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 分類和分級

  2.1自然災害分類:我市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和重大生物災害等。

  2.2自然災害的分級。自然災害分為特大自然災害、大自然災害、中等自然災害和小自然災害(見9.1《自然災害分級標準》)。

  3 應急機構及職責任務

  3.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處置我市突發公共事件和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機構,市應急指揮中心是其日常辦事機構,依據市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參與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3.1.1成立深圳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長擔任組長,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書長、民政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市民政局、財政局、貿工局、發改局、國土房產局、建設局、交通局、衛生局、公安局、城管局、監察局、規劃局、教育局、體育局、氣象局等部門以及無委辦、三防辦、森林防火辦等單位的負責人擔任。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指揮全市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部署救災應急準備措施;監督檢查救災應急工作人、財、物的落實情況;檢查、指導區級救災應急指揮工作;根據災情派出救災工作現場領導小組,實施靠前指揮;決定請求中央和省的支援;研究解決救災應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問題。

  3.1.2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在市民政局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救災工作的副局長擔任。

  辦公室作為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主要職責是: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草擬應急預案;匯總分析災害信息,提供應急決策參考;負責向上級部門報災;與有關部門共同核實災害損失情況;負責管理避險場所,按要求及時予以開放,接收求助群眾;負責管理救災物資,發動社會捐贈;負責安置受災人員生活,向災民提供糧食、水、衣被等生活物資;負責處理死難人員尸體;負責起草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廳、民政部的申請救災款物的申請報告;協調災后重建,幫助恢復、重建倒塌、損毀的民房;請求其他部門支援等。

  為落實以上職責,辦公室成立以下基本應急小組:

  (一)綜合小組

  1.職責。負責救災的總體協調;上報災情;對外通報救災情況,請求支援;對救災提出建議;撰寫救災款物申請報告;協調災后重建,幫助災民恢復、重建倒塌、損毀房屋等。

  2.組成人員。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處長、市民政局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市民政局財務審計處處長。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財務審計處、局辦公室部分工作人員組成。由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牽頭。

  (二)救災物資管理分配小組

  1.職責。管理救災物資;組織社會捐贈;分發救災物資。

  2.組成人員。捐助中心主任、慈善會秘書長。由捐助

  中心牽頭。

  (三)死難人員尸體處理小組

  1.職責。運輸、保存、處理死難人員的尸體。

  2.組成人員。市民政局殯改辦主任和殯葬管理所所長,市民政局殯改辦、殯葬管理所組成。由市民政局殯改辦牽頭。

  (四)災情核查小組。

  1.主要職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災害發生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共同核實災害損失情況。

  2.組成人員。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副處長、財審處副處長,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財審處部分人員組成。由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牽頭。

  各區政府設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及辦事機構,負責本區災害救助工作。

  3.2應急救助現場指揮部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展開工作,市、區民政部門可根據自然災害處置環節要求,成立應急救助現場指揮部。應急救助現場指揮部可分別啟動市、區總體應急預案規范的12個基本應急行動組。

  3.3有關部門職責

  市民政部門與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建立聯絡員制度,及時通報災情,共同制定防災減災計劃。

  市氣象局與市民政局建立重大災害天氣信息通報聯絡機制,提前做好防災減災和救助應急的準備。

  市財政局建立救災專項資金快速撥付機制,安排年度預算,保證救災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衛生局及時對因災死亡人員進行醫學鑒定,出具死亡證明書;對避險場所進行消毒等。

  市貿工局、發改局對救助物資的籌集給予協助。

  教育局、體育局保證將列為避險中心的學校、體育場所及時對市民開放。

  建設局、國土房產局、規劃局參與災后重建工作,做好解決劃地、建設指導、規劃等工作。

  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供救災專用頻道。

  其他相關部門依職責開展災害救助工作。

  4 應急保障措施

  4.1救災資金保障

  市民政局協同財政局等部門,根據深圳自然災害狀況、發展計劃,按照國家預算法,擬定自然災害救助預算方案。

  4.1.1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市區財政安排救災資金預算,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實施。

  4.1.2市區財政部門應根據自然災害救助預算方案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資金快速撥付機制,劃撥專款,落實各項救災物資、救災裝備等相關費用。

  4.2救災物資保障

  市民政局會同市貿工局、發改局等部門,建立深圳市自然災害救災物資儲備庫,儲備帳篷、衣、被、凈水設備等救災必備物資。

  4.2.1民政部門通過購買、組織社會捐助等方式儲存一批救災應急物資;

  4.2.2在救災物資不足情況下,由貿工局牽頭會同市發展改革局、行業協會以及事件發生地的區政府等相關單位組織生產、配送、調撥、監管、征用救災應急物資;

  4.2.3市民政局、貿工局、發改局等相關部門應建立救助物資生產廠家名錄,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3通信保障

  科技信息局和無委會應保障通訊網絡的暢通。自然災害救助信息網絡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合理組建災害信息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通暢。

  4.4救災裝備保障

  市、區民政部門應根據深圳自然災害救助實際需要,配備救災專業裝備及車輛、電腦、相機等相關基礎設備。

  5 預測和預警

  5.1災害預警預報

  自然災害的災情預警預報是指氣象、水文、海洋、地震、國土部門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人口、自然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對災害可能影響的地區和人口數量等損失情況做出分析、評估和預警。

  5.1.1氣象、水利、地震監測部門發布的各類災害性預報,預測災害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產和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甚至對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威脅,應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及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通報。

  5.1.2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預警信息以及上級民政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結合地區的自然、地理、人口、經濟等綜合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災害威脅的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預測,并向領導小組報告。

  5.2災情信息管理

  5.2.1災情信息報告制度。

  (1)區政府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并于災害發生后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和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初報,報告初步了解到的情況。對死亡10人以上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應同時上報省民政廳和民政部。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區政府報告后,在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向市政府和省民政廳報告。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穩定之前,市、區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區民政局每天9時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天10時前向省民政廳報告。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

  (3)災情核報。區民政局在災情穩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區民政局報告后,3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報省民政廳。

  5.2.2災情信息報告的內容。包括災害的種類,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含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1)災害損失情況包括以下指標:受災人口、因災死亡人口、因災失蹤人口、因災傷病人口;農作物受災面積、絕收面積、毀壞耕地面積;倒塌房屋、損壞房屋、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

  (2)因災需要救濟情況包括以下指標:需口糧救濟人口、需救濟糧數量,需衣被救濟人口、需救濟衣被數量;需救濟傷病人口;需恢復住房間數、需恢復住房戶數。

  (3)已救濟情況包括以下指標:投親靠友人口數量、借住房屋人口數量、搭建救災帳篷和簡易棚人口數量;已救濟口糧人口、已安排口糧救濟款、已安排救濟糧數量,已救濟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濟款、已救濟衣被數量,已救濟傷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濟款,已安排恢復住房款、已恢復住房間數、已恢復住房戶數。

  5.2.3災情核定

  (1)市、區民政局參與調查評估工作,與農業、水務、國土資源、地震、氣象、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共同核定災害損失情況(損失情況主要包括5.2.2災情信息報告的內容)。

  (2)與有關部門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核實。

  (3)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倒塌房屋臺帳和需政府救濟人口臺帳。區民政局在核定災情后,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倒塌房屋臺帳和需政府救濟人口名冊,為恢復重建和開展生活救助提供依據。

  5.3預警救助信息的發布

  5.3.1深圳市氣象局及時發布臺風、熱帶風暴、暴雨的預警信號。深圳市電視臺根據不同的預警信號,公布民政部門開放的避險站、避寒、避暑場所(發布公告信息見附錄)。

  5.3.2市、區民政部門通過電視臺、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發布轉移安置災民、實施社會捐助等事項。

  5.4災害預防救助機制

  5.4.1我市氣象部門發布黃色、紅色臺風預警信號或黑色暴雨預警信號時,開放全市避險站。

  5.4.2氣象部門發布黃色寒冷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作為市民避寒中心;氣象部門發布紅色寒冷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和社會福利中心作為市民避寒中心;氣象部門發布黑色寒冷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和福利中心、各街道敬老院作為市民避寒中心。

  5.4.3氣象部門發布紅色高溫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作為避暑場所。

  6 應急響應程序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我市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分三級:一級響應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或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組織指揮處置;二級響應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指揮處置;三級響應由自然災害發生地的區政府組織指揮處置。

  6.1三級響應

  6.1.1啟動條件: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為中等自然災害和小自然災害等級。

  6.1.2啟動程序。預警或災害發生,由區政府根據自然災害發生情況啟動三級響應程序。

  6.1.3響應措施

  自然災害發生地所在區政府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應在事發后15分鐘內啟動以本轄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區政府負責實施各項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災情,對初步判定屬于重大或特別重大級別的自然災害,應在事發30分鐘內報告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救災工作,并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1)辦公室全體人員返回工作崗位,24小時值班。

  (2)匯總災情快報,按時上報市政府和省民政廳。

  (3)24小時內派人前往受災區域,指導核實災情。

  (4)綜合分析災情后,或應區政府請求,提出市級救助工作意見,安排和協調市級應急行動組提供救助。

  6.1.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政府決定三級響應終止,并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6.2二級響應

  6.2.1啟動條件:我市發生自然災害時,災害損失達到大自然災害等級。

  6.2.2啟動程序。預警或災害發生,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啟動二級響應程序的建議,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及時啟動。

  6.2.3響應措施。

  在三級響應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人員和各應急行動小組返回工作崗位,24小時值班;匯總災情快報,按時上報市政府、省民政廳;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前往受災區域,與受災區領導共同指揮現場救災工作。

  (2)相關單位采取的救助措施

  市財政局:撥付自然災害救助專款300萬元以下,經辦公室申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審批, 300萬元以上,由辦公室做出方案報市政府審批。

  市貿工局、發展改革局:應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要求,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緊急調撥救災物資。

  市國土房產局、城管局:預警機制啟動后,開放庇護場所。

  6.2.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副組長(民政局局長),決定二級響應終止。

  6.3一級響應

  6.3.1啟動條件:我市發生的自然災害損失情況達到特大自然災害等級。

  6.3.2啟動程序:預警或災害發生,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一級響應程序建議,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同意后,及時啟動。

  6.3.3響應措施

  在二級響應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一)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

  (1)辦公室全體人員和各應急行動小組返回工作崗位,24小時值班。

  (2)匯總災情快報,按時上報市政府和省民政廳。

  (3)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前往災區靠前指揮。

  (4)6小時內派人前往受災區域,核實災情。

  (5)綜合分析災情后,提出市級救助工作意見。

  (6)向災區分配救災物資和資金。

  (7)組織發動社會捐贈。公布接受捐贈

  (二)相關單位采取的措施

  市財政局:撥付自然災害救助專款500萬元以下,經辦公室申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審批,500萬元以上,由辦公室做出方案報市政府審批。

  市貿工局、發展改革局:應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要求,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緊急調撥救災物資。

  市國土房產局、城管局:預警機制啟動后,開放庇護場所。

  6.3.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決定一級響應終止。

  6.4信息的發布

  6.4.1自然災害新聞報道和信息發布應按照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應急預案規范的渠道和口徑統一報道和發布。

  6.4.2重大災情及救災救助情況應由市民政局審核后發布。

  6.4.3信息發布的內容主要包括:受災的基本情況、抗災救災的動態及成就、下一步安排、需要說明的問題。

  6.4.4信息發布的方式可采取授權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7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原則上,中等自然災害、小自然災害的救助和恢復重建資金由區財政解決,大自然災害、特大自然災害由市、區共同分擔。

  7.1災后救助

  7.1.1根據救災工作臺帳,繼續做好災民的救助工作,保證他們的衣食無憂,并給予一定的醫療救助金。

  7.1.2災民救助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和救濟金。

  7.1.3市、區民政局繼續通過募捐、購買等方式準備好災民救濟衣被和救濟糧等。

  7.1.4災害發生半年后生活仍然有困難的災民,符合條件的可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救濟。

  7.2恢復重建

  災民的倒房、損毀房重建工作由市規劃部門統一規劃,國土資源、建設等部門共同參與,由區政府負責組織,統一實施。恢復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助相結合的方式,以自建為主。根據災民的實際情況,建房資金采取以下兩種方式解決:一是有經濟負擔能力,承擔大部分,政府補助一部分,社會互助一部分;無經濟負擔能力的主要由政府救濟和社會互助。

  7.2.1建立因災倒塌房屋臺帳,受災區在災情穩定后5個工作日內將倒房情況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7.2.2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指導受災區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善后處理組和災后重建組指導協助區建設、國土、規劃等部門落實有關具體工作,并跟蹤恢復重建工作進度。

  8 宣傳教育

  市、區民政局要通過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紙要經常宣傳災害預防知識,增強群眾自救能力。

  9 附則

  9.1自然災害分級標準

  (一)特大自然災害是指符合下列條件的災情: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1)干旱連續90天以上;

  (2)12級以上風暴潮達50年一遇;

  (3)24小時降雨300毫米或5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7級以上地震(深圳市屬地震罕發區,地震災害的救災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本程序只作參考)。

  2.造成以下損失情況中的6項以上:

  (1)受災人口占全市 常住人口的5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屬房屋總數的3%以上;

  (3)死亡20人以上;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的50%以上;

  (5)通訊中斷、停電2天或設施直接損失5000萬元以上;

  (6)交通癱瘓;

  (7)直接經濟損失占上年全市國內生產總值的30%以上;

  (8)造成國內影響。

  (二)大自然災害是指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種情況的自然災害: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1)干旱連續60-90天;

  (2)強熱帶風暴(中心風力10-11級)風暴潮達20年一遇;

  (3)24小時降雨200-300毫米或2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6-7級地震等(深圳市屬地震罕發區,地震災害的救災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本程序只作參考)。

  2.造成以下損失情況中的6項以上:

  (1)受災人口占全市 常住人口的3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屬房屋總數的1%以上;

  (3)死亡20人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的30%以上;

  (5)通訊部分中斷、停電1-2天或設施直接損失3000-5000萬元;

  (6)交通中斷;

  (7)直接經濟損失占本市上年國民生產總值的20%以上;

  (8)造成省內影響。

  (三)中等自然災害是指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種情況的自然災害: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1)干旱連續60天;

  (2)熱帶風暴(中心風力8-9級)風暴潮達10年一遇;

  (3)24小時降雨150-200毫米或1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5-6級地震等。

  2.造成以下損失情況中的6項以上:

  (1)受災人口全市占常住人口的2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屬房屋總數的0.5%以上;

  (3)死亡10人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的15%以上;

  (5)通訊供電間斷影響;

  (6)鐵路公路短期無法使用;

  (7)直接經濟損失占市屬上年國內生產總值的10%以上;

  (8)形成市內影響。

  (四)小自然災害是指同時滿足以下兩種情況的自然災害: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1)干旱30天內累計降雨量在40毫米以下;

  (2)熱帶低氣壓造成影響,風暴潮達5年一遇;

  (3)24小時降雨150毫米或5年一遇洪水以下;

  (4)5級以下地震(深圳市屬地震罕發區,地震災害的救災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本程序只作參考)。

  2.災害損失:死亡人口不到5人、受災人口低于常住人口的20%、倒塌房屋數量低于市屬房屋總數的20%、直接經濟損失低于市屬上年國內生產總值的10%、農作物受災面積低于農作物播種面積的15%;交通一度受影響;災害使局部地方受到影響。以上災情可視為小災害。

  9.2預案管理

  9.2.1各區政府制定本區的應急預案。

  9.2.2本預案涉及的職能部門,如因機構改革等原因發生職能轉移,其職責隨職能轉移,該職能自然劃轉,由承擔原職能的新部門負責。

  9.2.3本預案將根據實施中發現的問題適時修訂、補充。

  9.2.4本預案由市民政局制定修改解釋。

  9.2.5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10 附錄

  10.1臺風暴雨避險公告

  在氣象臺發布臺風3號、4號預警信號或者黑色暴雨信號期間,市民政局啟動避險機制,我市各區開放避險站,有需要的群眾可到附近的避險站接受避險救助。

  各區聯系咨詢電話:

  深圳市民政局:25832100,25832113。

  羅湖區民政局:25666280,13691884413。

  福田區民政局:82918289,13609619435。

  南山區民政局:26662437,13923430261。

  鹽田區民政局:25228420,13502860961。

  寶安區民政局:27871190,13802263507。

  龍崗區民政局:28948162,13510092603。

  10.2黃色(寒冷)避寒公告

  在市氣象臺發出黃色寒冷信號期間,市民政局啟動黃色避寒救助機制。有需要的群眾可到市、區兩級救助管理站避寒,可以得到包括住宿、食品、衣物等臨時救助。

  地址及聯系電話: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環大道1032號,電話:82433326。

  寶安區救助管理站:寶安區二十區大寶路1號,電話:27590594。

  龍崗區救助管理站:龍崗區黃閣坑(龍崗看守所對面),電話:28930133。

  深圳市民政局咨詢電話: 25832110,25832177。

  10.3紅色(寒冷)避寒公告

  在市氣象臺發出紅色降溫信號期間,市民政局啟動紅色避寒救助機制。有需要的群眾可到市、區兩級救助管理站和社會福利中心接受救助,可以得到包括住宿、食品、衣物等臨時救助。

  地址及聯系電話: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環大道1032號,電話:82433326。

  寶安區救助管理站:寶安區二十區大寶路1號,電話:27590594。

  龍崗區救助管理站:龍崗區黃閣坑(龍崗看守所對面),電話:28930133。

  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福田區梅林路26號,電話:83315945。

  福田區社會福利中心:福田區新沙路60號,電話:83415470。

  羅湖區社會福利中心:羅湖區太寧路73號,電話:25616382。

  南山區社會福利中心:南山區西麗留仙洞,電話:26987065。

  鹽田區社會福利中心:鹽田區徑口村, 電話:25550173。

  寶安區社會福利中心:寶安區黃田西部開發區(寶安交警大隊前面),電話:27513948。

  龍崗區社會福利中心:龍崗區龍崗鎮龍城北路龍西陂頭肚,電話:84877179。

  深圳市民政局咨詢電話: 25832110,25832177。

  10.4黑色(寒冷信號)避寒公告

  在市氣象臺發出黑色寒冷信號期間,市民政局啟動黑色避寒救助機制。有需要的群眾可到市、區兩級救助管理站、社會福利中心以及各敬老院和避險站避寒,可以得到包括住宿、食品、衣物等臨時救助。

  地址及聯系電話: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環大道1032號,電話:82433326;

  寶安區救助管理站:寶安區二十區大寶路1號,電話:27590594;

  龍崗區救助管理站:龍崗區黃閣坑(龍崗看守所對面),電話:28930133;

  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福田區梅林路26號,電話:83315945;

  福田區社會福利中心:福田區新沙路60號,電話:83415470;

  羅湖區社會福利中心:羅湖區太寧路73號,電話:25616382;

  南山區社會福利中心:南山區西麗留仙洞,電話:26987065;

  鹽田區社會福利中心:鹽田區徑口村, 電話:25550173;

  寶安區社會福利中心:寶安區黃田西部開發區(寶安交警大隊前面),電話:27513948;

  龍崗區社會福利中心:龍崗區龍崗鎮龍城北路龍西陂頭肚,電話:84877179。

  各敬老院和避險站

  深圳市民政局咨詢電話:25832110;25832177。

  10.5避暑救助公告

  在市氣象臺發出高溫預警信號期間,市民政局啟動避暑救助機制。有需要的群眾可到市、區兩級救助管理站避暑,可以得到臨時性救助。

  地址及聯系電話: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環大道1032號,電話:82433326;

  寶安區救助管理站:寶安區二十區大寶路1號,電話:27590594;

  龍崗區救助管理站:龍崗區黃閣坑(龍崗看守所對面),電話:28930133。

  深圳市民政局咨詢電話:25831509,25832177。

災害應急預案5

  為進一步提高對陣風、臺風、洪澇、地震等突發性自然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減少港口在自然災害中人員傷害及設施突遭重大損失,防止災害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港口危險貨物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日照市港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一)港口的大型機械防陣風、防臺風管理工作;

  (二)港口區域的防汛抗洪工作;

  (三)港口區域的預防地震工作;

  (四)其他對港口有重大危害的自然災害。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加強對港口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領導,成立日照市港航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一)領導小組

  組長:XX市港航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XX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長

  (二)主要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港航管理局安全監管科,李緒雙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港口預防自然災害的監督管理和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工作電話和傳真:0633—8335434。

  三、預防自然災害工作要求

  (一)大型港口機械防陣風、臺風工作的要求

  1、各港口經營人要堅持收聽本地天氣預報,當接到臺風預報后,應當及時組織、布置、檢查和落實防臺措施,建立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設備安全。

  2、各港口經營人要確定事故報警點(一般為港口調度室),要配備聯系電話并做好宣傳,做到24小時有人接電話,并能及時傳遞信息,預案啟動后報警點即為現場指揮部。

  3、對大型港機的防風裝置應當定期進行檢查,確保其完好并具備防風防臺能力。

  4、各大型港機作業的碼頭和場所,應當根據當地陣風或者臺風的實際情況設置足夠的錨定裝置和防風系纜裝置,對不具備防風防臺能力的碼頭和大型港機應當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確保其具備防風防臺能力。

  5、正常使用的大型港機應當完備、有效,并具備有足夠的制動力矩。

  軌道式大型港機除上述要求外,還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應當配備防滑和制動裝置,其中防滑裝置須保證設備在15米/秒到35米/秒的現場風力作用下不發生滑移。 2、選擇配備防止風的水平力和上拔力的裝置時,須保證設備在35米/秒到55米/秒的現場風力作用下不發生傾覆。使用單位所在地區50年最大風速歷史記錄超出上述范圍的,應當按照50年最大風速設防。

  3、行走軌道應當平整,軌道兩端應當設置鋼筋混凝土或者鋼板制成的擋板,并與碼頭基礎緊固聯系在一起。

  4、應當配備防風預(警)報裝置,并進行技術測試,以滿足對設計風速警示預報的要求。

  (二)港口防汛抗洪工作的要求

  1、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2、各港口經營人汛前要對所屬碼頭、堤防、閘口、躉船、系錨船舶及其它水上設施和容易受淹的要害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尤其是對老舊船、水泥船、危險貨物碼頭等重點和薄弱環節要勤查并立即整改,低洼地段物資、設備要及時轉移。

  3、防汛物資、器材、設備要充分準備到位,各種車輛、機械、船舶及其它設備要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做到常備不懈。

  (三)港口預防和應急地震災害工作的要求

  1、掌握信息,及時向全港發布震情通告。

  2、地震發生后,迅速了解震情,初步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并不斷核實、及時上報。

  3、宣布港區進入震后應急期,啟動港口地震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協調港區的地震應急工作,組織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4、優先保證糧食物品、其他重要物資的運輸和職工的疏散。

  5、盡快恢復港區被破壞的通信設施和配電設施。

  四、預防措施

  (一)大型港口機械防風防臺措施

  1、在正常作業時,大型港機的行走機構應當具有良好的制動功能。任何情況下,不允許擅自降低行走制動器制動力矩。

  2、大型港機正常作業過程中遭遇陣風時:

  (1)應當就地采取防風措施,使用包括防風裝置以及貨物、其他設施阻塞軌道等手段來保證設備的安全。

  (2)將龍門(門座)起重機固定在防風系纜(拉桿)地錨或者系纜墩柱上,鎖緊制動裝置,并塞緊輪胎(車輪、鐵鞋)防滑塊;

  集裝箱起重機吊具與著地重箱連結,并收緊鋼絲繩。

  (3)將裝船機和錨定裝置用鐵鏈(鋼絲)固定在一起;

  用鐵鏈(鋼絲)將懸臂和溜筒固定在防臺架上;將出料皮帶機降低至支承位置,選擇適當距離捆扎好運輸帶,切斷操作電源。

  (4)在車尾與地面皮帶過渡處掛上防風鏈或用繩索把皮帶捆于皮帶架上。

  3、港作船、囤船、正在碼頭作業船舶、在錨地拋錨船舶遭遇陣風時應做到:

  (1)港作船將壓載水加滿,備車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2)囤船上裝卸機械必須和囤船固定,吊鉤升至駕駛室以上高度,鏈斗式的'裝(卸)船機,將鏈斗收進、固定并切斷電源。

  (3)碼頭正在裝卸作業的船舶,立即停止裝卸作業,加滿壓載水,平倉,加系尼龍纜繩。

  (4)錨泊船隊散綁單獨錨泊,錨泊時要留有一定的回旋余地;

  其他單獨錨泊船舶,應根據具體情況松足錨鏈或拋另一只錨。

  4、陣風多發季節,大型港機停止作業、移好機位后,操作人員離開前應當檢查并確認所使用的防風裝置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并采取以下措施:

  (1)門座起重機應當將吊鉤起升至駕駛室以上高度,起重臂收至平衡點或者最小幅度,轉盤轉至起重臂不易碰撞的位置。

  (2)對輪胎式集裝箱龍門起重機將吊具升至最高位置并塞緊輪胎防滑塊。

  (3)切斷操作電源。

  5、具體設備的防風防臺措施執行交通部《港口大型機械防陣風防臺風管理規定》。

  (二)港口防汛抗洪保障措施

  1、各港口經營人要成立相應的防汛搶險突擊隊,要配備防汛車、船,并將隊員名單和車船牌號,報市港航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緊急情況下,由領導小組統一調配。

  2、當港口水位達到警戒水位(14.4米)時,港口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坐鎮指揮,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及時匯報情況,值班人員不得玩忽職守,擅離崗位。

  3、在主汛期間,一切服從防汛工作需要,對防汛急需的物資、器材、設備要優先安排,優先裝卸,優先運輸。

  (三)港口防震減災保障措施

  1、做好港口工程抗震設防標準和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管理工作。

  2、組織對已有電力、危險品儲罐、港口基礎建筑設施進行檢查、加固。

  3、制定地震應急預案,落實防范措施。

  五、日常管理

  日照市港口區域各相關單位應做好如下工作:

  1、制定本單位預防自然災害預案,報市港航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不定期對本單位的預防自然災害預案組織演練。

  3、加強對職工的培訓,提高職工對預防自然災害或自然災害搶險的能力和意識。

  4、不定期對預防自然災害設備設施進行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設備設施及時進行更新。

  5、市港航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領導小組負責對港口行業的各相關單位和經營人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各項預防措施得以落實。

  六、應急管理

  1、掌握或得到自然災害預報信息時,應迅速啟動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預案。

  2、遇突發性自然災害時,各港口經營人在確保職工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應急行動和相應措施,盡可能防止自然災害造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3、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發生時,各港口經營人首先采取一切措施確保職工的人身安全。

  4、突發性自然災害造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市港航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領導小組辦公室;需要應急救援的,應及時向上級有關救援機構求援。

災害應急預案6

  自然災害是我們無法避免的,而且也是我們不愿意面對的事情。對于幼兒園來說,自然災害的發生可能會給孩子們帶來很大的影響,因此幼兒園需要在安全應急預案上下功夫,以保障孩子們的安全。

  地震

  地震是一種較為常見的自然災害,對于幼兒園來說,該如何應對地震呢?

  地震前

  幼兒園需要加強對于災害知識的學習,指導孩子們如何躲避危險,如何保護自己。

  工作人員需要定期檢查建筑物,確保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根據地震發生時的情況,制定適當的演練計劃。

  地震時

  幼兒園需要及時進行防護措施,讓孩子們躲避在桌子、椅子等堅固的物品下面,避免撞到窗戶、門等易受損的地方。

  工作人員需要根據事態的情況進行喊話,指導孩子們按照預案自救。

  在地震結束后,工作人員需要仔細核實孩子們的情況,做好善后工作。

  洪澇災害

  洪澇災害可能造成的影響也是十分嚴重的,對于幼兒園來說,該如何應對洪澇災害呢?

  洪澇災害前

  幼兒園應該定期對排水系統、排澇設備進行檢修,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

  在出現較大雨情況的時候,幼兒園需要關注天氣預報,預防遇到洪澇災害。

  洪澇災害時

  幼兒園需要及時撤離孩子們,避免被困在室內或者被物品掉落傷害到。

  對于突入危險的局面要有冷靜的應對,保障孩子們的安全。

  洪澇災害后

  幼兒園需要及時給予干凈的飲用水,預防其它污染物的侵入。

  對于遭受災害影響的孩子們,需要及時安撫,降低他們的.緊張情緒。

  臺風、龍卷風等

  除了地震、洪澇等常見自然災害之外,還有一些極端天氣,例如臺風、龍卷風等,同樣也需要幼兒園進行預防。

  天氣預報時

  在出現較大預警的時候,幼兒園需要及時通知家長,讓家長提前做好安全準備。

  幼兒園需要針對不同的天氣狀況,制定不同的教育方案,提前告訴孩子們如何防范。

  臺風、龍卷風等發生時

  幼兒園需要確保孩子們不會受到直接風雨侵襲,避免炸傷等事故發生。

  幼兒園需要及時關注氣象預警,做好最新的應對計劃。

  風雨過后

  幼兒園需要對建筑物、環境等進行檢查,確保孩子們的安全。

  幼兒園要及時安排善后工作,讓孩子們減少對于自然災害的不適感受,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自然災害時刻提醒我們不要掉以輕心,作為幼兒園工作人員,我們不僅要為孩子們提供優質教育,同時也要時刻關注孩子們的安全,確保幼兒園的安全穩定。

災害應急預案7

  第一條為貫徹執行地質災害防治“預防為主”的方針,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鳳凰路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云南省地質災害處置規定》,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災害。

  第三條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辦事處有關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搶險的準備工作。

  第四條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險情,應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在區政府、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第二章地質災害等級和災情報告

  第五條地質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一、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第六條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街道辦事處或者國土資源部門報告。其他部門或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鳳凰路街道辦事處、國土資源部門或者區人民政府。

  發生小型地質災害,鳳凰路街道辦事處、國土所應在24小時內向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報告。

  發生中型地質災害,鳳凰路街道辦事處、國土所應在24小時內速報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同時越級速報市國土資源局。

  發生大型地質災害,鳳凰路街道辦事處、國土所應在12小時內速報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同時越級速報市國土資源局,以后每24小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直到調查結束。

  發生特大型地質災害,鳳凰路街道辦事處、國土所應在6小時內速報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同時越級速報市國土資源局,以后每24小時向國土資源部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直到調查結束。

  第七條發現地質災害威脅人數超過500人,或潛在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的嚴重地質災害隱患點,鳳凰路街道辦事處、國土所接到報告后,要在2日內將險情和采取的應急防治措施上報有關部門。

  第三章應急機構和職責

  第八條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平時為鳳凰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辦事處主任任指揮長,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揮長,國土、交通、水利、衛生、公安、武裝、農業、民政、財政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鳳凰路國土所,具體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1、在區政府、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2、審定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并進行督促、檢查和落實;

  3、協調、安排地質災害防治經費;

  4、發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質災害時,組織成員趕赴現場,指揮地質災害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5、配合紅塔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第四章地質災害處置

  第九條發生小型地質災害,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

  發生中型地質災害,由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省國土資源廳。紅塔區、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配合。

  發生大型地質災害或特大型地質災害,由省國土資源廳或國土資源部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區、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配合。

  第十條發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質災害,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即為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部由指揮長、副指揮長及辦公室、各專業組組成。

  第十一條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各工作組的職責:

  一、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職責:

  1、制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計劃和對策措施;

  2、組織實施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指揮、協調、實施各項搶險救災工作;

  3、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地質災害發生地搶險救災工作的落實情況;

  4、負責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保障人身、財產安全;采取措施對水、電、路、通信實施有效管理,維護搶險救災和社會秩序。

  二、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與市級搶險救災指揮部和區級搶險救災指揮部保持聯系;

  2、負責救災物資、資金的籌集、安排、調運;

  3、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災情,經指揮部審核,向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報告地質災害及處置情況;經指揮部審核批準,向社會災情,編寫、印發搶險救災簡報。

  4、組織、協調各專業組的工作,與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溝通和聯系,保障信息暢通;

  5、貫徹落實上級批示和傳達紅塔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指令;

  6、負責處理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三、搶險避災和災民轉移安置組職責:

  由民政、公安、武裝、農業、財政等部門組成。

  1、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

  2、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調配、發放救災物資,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災物資的組織、供應、調撥和管理;

  4、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處理死難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職責:

  由國土、交通、農業中心等部門組成。

  1、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規模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進行調查,確定災害等級、成災范圍,盡快查明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有效地減緩或防止災情加劇;

  2、對出現險情的隱患點,分析發生的前兆特征,判斷發生的可能性、災害等級和影響范圍,依據前兆特征判斷其危險性程度、激發條件,采取有針對性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3、為地質災害的救助做好氣象預報服務;

  4、編寫地質災害速報報告和應急調查報告。

  五、基礎設施搶險和應急恢復組職責:

  由交通、水利、農業、公安等部門組成。

  1、盡快配合搶修恢復通信設備和線路,保障搶險救災通信暢通;

  2、盡快配合搶修恢復遭受損壞的公路、橋梁及有關設施,確保災區主要干線道路暢通,保證搶險救災人員、傷員和救災物資的運輸以及災民的疏散;

  3、盡快配合搶修供電、供水等基礎設施,恢復基礎設施功能,保障搶險救災和災民基本生活。

  六、醫療衛生防疫組職責:

  由衛生、環保等部門組成。

  1、搶救、轉運和醫治受傷人員;

  2、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災區疫情;

  3、迅速調集、運送災區所需藥品和醫療設備。

  七、治安保衛組職責:

  由公安、武裝等部門組成。

  5、配合紅塔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第四章地質災害處置

  第九條發生小型地質災害,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

  發生中型地質災害,由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省國土資源廳。紅塔區、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配合。

  發生大型地質災害或特大型地質災害,由省國土資源廳或國土資源部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區、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配合。

  第十條發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質災害,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即為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部由指揮長、副指揮長及辦公室、各專業組組成。

  第十一條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各工作組的職責:

  一、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職責:

  1、制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計劃和對策措施;

  2、組織實施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指揮、協調、實施各項搶險救災工作;

  3、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地質災害發生地搶險救災工作的落實情況;

  4、負責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保障人身、財產安全;采取措施對水、電、路、通信實施有效管理,維護搶險救災和社會秩序。

  二、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與市級搶險救災指揮部和區級搶險救災指揮部保持聯系;

  2、負責救災物資、資金的籌集、安排、調運;

  3、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災情,經指揮部審核,向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報告地質災害及處置情況;經指揮部審核批準,向社會災情,編寫、印發搶險救災簡報。

  4、組織、協調各專業組的工作,與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溝通和聯系,保障信息暢通;

  5、貫徹落實上級批示和傳達紅塔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指令;

  6、負責處理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三、搶險避災和災民轉移安置組職責:

  由民政、公安、武裝、農業、財政等部門組成。

  1、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

  2、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調配、發放救災物資,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災物資的組織、供應、調撥和管理;

  4、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處理死難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職責:

  由國土、交通、農業中心等部門組成。

  1、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規模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進行調查,確定災害等級、成災范圍,盡快查明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有效地減緩或防止災情加劇;

  2、對出現險情的隱患點,分析發生的前兆特征,判斷發生的可能性、災害等級和影響范圍,依據前兆特征判斷其危險性程度、激發條件,采取有針對性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3、為地質災害的救助做好氣象預報服務;

  4、編寫地質災害速報報告和應急調查報告。

  五、基礎設施搶險和應急恢復組職責:

  由交通、水利、農業、公安等部門組成。

  1、盡快配合搶修恢復通信設備和線路,保障搶險救災通信暢通;

  2、盡快配合搶修恢復遭受損壞的公路、橋梁及有關設施,確保災區主要干線道路暢通,保證搶險救災人員、傷員和救災物資的運輸以及災民的疏散;

  3、盡快配合搶修供電、供水等基礎設施,恢復基礎設施功能,保障搶險救災和災民基本生活。

  六、醫療衛生防疫組職責:

  由衛生、環保等部門組成。

  1、搶救、轉運和醫治受傷人員;

  2、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災區疫情;

  3、迅速調集、運送災區所需藥品和醫療設備。

  七、治安保衛組職責:

  由公安、武裝等部門組成。

  5、配合紅塔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第四章地質災害處置

  第九條發生小型地質災害,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

  發生中型地質災害,由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省國土資源廳。紅塔區、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配合。

  發生大型地質災害或特大型地質災害,由省國土資源廳或國土資源部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區、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配合。

  第十條發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質災害,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即為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部由指揮長、副指揮長及辦公室、各專業組組成。

  第十一條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各工作組的職責:

  一、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職責:

  1、制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計劃和對策措施;

  2、組織實施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指揮、協調、實施各項搶險救災工作;

  3、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地質災害發生地搶險救災工作的落實情況;

  4、負責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保障人身、財產安全;采取措施對水、電、路、通信實施有效管理,維護搶險救災和社會秩序。

  二、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與市級搶險救災指揮部和區級搶險救災指揮部保持聯系;

  2、負責救災物資、資金的籌集、安排、調運;

  3、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災情,經指揮部審核,向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報告地質災害及處置情況;經指揮部審核批準,向社會災情,編寫、印發搶險救災簡報。

  4、組織、協調各專業組的工作,與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溝通和聯系,保障信息暢通;

  5、貫徹落實上級批示和傳達紅塔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指令;

  6、負責處理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三、搶險避災和災民轉移安置組職責:

  由民政、公安、武裝、農業、財政等部門組成。

  1、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

  2、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調配、發放救災物資,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災物資的組織、供應、調撥和管理;

  4、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處理死難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職責:

  由國土、交通、農業中心等部門組成。

  1、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規模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進行調查,確定災害等級、成災范圍,盡快查明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有效地減緩或防止災情加劇;

  2、對出現險情的隱患點,分析發生的前兆特征,判斷發生的可能性、災害等級和影響范圍,依據前兆特征判斷其危險性程度、激發條件,采取有針對性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3、為地質災害的救助做好氣象預報服務;

  4、編寫地質災害速報報告和應急調查報告。

  五、基礎設施搶險和應急恢復組職責:

  由交通、水利、農業、公安等部門組成。

  1、盡快配合搶修恢復通信設備和線路,保障搶險救災通信暢通;

  2、盡快配合搶修恢復遭受損壞的公路、橋梁及有關設施,確保災區主要干線道路暢通,保證搶險救災人員、傷員和救災物資的運輸以及災民的疏散;

  3、盡快配合搶修供電、供水等基礎設施,恢復基礎設施功能,保障搶險救災和災民基本生活。

  六、醫療衛生防疫組職責:

  由衛生、環保等部門組成。

  1、搶救、轉運和醫治受傷人員;

  2、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災區疫情;

  3、迅速調集、運送災區所需藥品和醫療設備。

災害應急預案8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濟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濟行為,提高緊急救濟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行緊急救濟,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2、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親密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托群眾,充足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3、編制根據

  根據《自然災害救濟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救濟應急預案》及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制定本預案。

  4、合用范圍

  在我鄉區域內發生的洪澇、臺風、暴雨、干旱、冰雹、雪、地震、山體倒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到達啟動條件的,合用于本預案。

  二、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任何一種狀況,啟動本預案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狀況之一的:鄉行政區域內,緊急轉移安頓1千人以上;倒塌房屋100間以上,或者在全鄉行政區域內死亡3人以上。

  2、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出現下列狀況之一:鄉行政區域內,死亡3人以上;緊急轉移安頓2千人以上;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00間以上。

  3、事故劫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頓或生活救濟,視狀況啟動本預案。

  4、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濟能力尤其微弱的貧困地區等特殊狀況,上述原則可酌情減少。

  5、鄉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三、自然災害救濟組織體系及工作職責

  1、自然災害救濟工作機構及職責

  鄉有關專題指揮機構是鄉自然災害教助工作的領導機構,鄉長任總指揮,鄉政府分管民政、國土的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對應災害神類鄉直主管單位是成昆單位鄉民政辦是鄉自然災害救濟工作機構,在鄉有關專題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各類災害的救濟、救濟工作,指導災區開展災后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有關組員單位按照各自職參與鄉自然災害救濟工作。

  2、自然災害救濟工作任務

  (1)做好非常態下自然災害的救濟、救濟綜合協調工作。

  (2)會商、分析、評估災區形勢,提出對策;協調貫徹對災區的支持措施。

  (3)聽取災區救災工作匯報。

  (4)搜集、匯總、匯報、評估災害信息、災區需求和救災工作狀況,通報災情,向上爭取支持。

  (5)、協助、懂得開展救濟工作。

  3、有關組員單位及職責

  民政辦:組織開展防災減災、備災救災和災后救濟救濟、恢復重建、社會捐助等工作。

  經濟發展辦:協調安排并積極爭取重大救災基建項目,協助貫徹項目建設資金,爭取省以工代賑資金。

  供電所:負責災后電力供應恢復工作。

  中、小學校:協助災后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協助做好校舍恢復重建。

  派出所: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的緊急轉移工作。

  財政所:負責救災資金安排、撥付和監督檢查。

  國土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預警;指導地質災害點監測;地質災害搶險救災;重大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

  城建站:協助、指導災后房屋和基礎設施的抗震鑒定、修復、重建等工作。協助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

  公路站:負責交通運送綜合協調;負責救災人員、物資的公路運送、組織提供轉移災民所需的交通工具,組織指導搶修被毀公路。

  水務站:掌握、公布汛情。旱情,組織。協調、指導全鄉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重要河流、水庫實行調度,負責組織指導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

  農技站:負責組織重大農作物病蟲害草鼠害,協助。指導災后農業生產恢復和災后自救。

  畜牧獸醫站:負責動物疫病防治工作,養殖人員的安全轉移和救援工作。協助、指導災后畜牧水產生產恢復和災后自救。

  衛生院:負責急救傷病員;開展傳染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監測,做好重大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測預警;實行疾病控制和衛生應急處理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擴散和蔓延,保證飲水和食品衛生;組織心理衛生專家赴災區開展心理危機干預。

  林業站:負責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森林火災的監測和防備工作。

  廣電站:負責災區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工作。

  安全生產辦: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協調、指導工作。

  記錄站:協助分析災情記錄數據。

  電信、移動代辦點:負責組織協調災區通信的恢復重建工作?

  人武部:根據縣人武部和鄉政府指令,組織協調民兵和應急分隊參與搶險救災。重要肩負解救、轉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員,急救、運送重要物資(重點是救災物資)和森林防火等任務。

  各村委會、有關單位應負責貫徹由鄉政府制定的協助災區恢復重建的各項優惠政策。

  四、應急準備

  1、資金準備

  鄉財政所根據鄉年度財政預算和鄉財政預算。安排本級救災資金預算,并督促各村、鄉直各單位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力度。

  (1)、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承擔的原則,鄉村兩級應安排救災資金預算。

  (2)、鄉級財政建立自然災害救濟預備金制度。鄉、村根據實際狀況妥善安排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資金,專題用于協助處理嚴重受災地區群眾的基本生活困境。

  (3)、鄉村兩級應根據財力增長。物價變動、居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等原因,逐漸提高救災資金樸助原則-

  2、通信和信息準備

  通信運行部門應依法保障災害信息的暢通。自然災害救濟信息網絡應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合理組建災害信息專用通訊網絡、保證信息暢通。

  (1)、加強各級災害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立覆蓋鄉村兩級的救災通訊網絡。

  (2)、充足發揮各類災害監測預報系統的作用,建立基于遙感和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的災害監測、預警、評估和災害應急輔助決策系統。

  3、救災設備及物資準備

  (1)、鄉直有關單位應配置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救災物資和設備。

  (2)、鄉民政辦應配足救災必需的設備和準備。備足救災必需的救災物資,建立救災物資商家名目,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人力資源準備

  (1)、加強自然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應對自然災害的'能;

  (2)、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地震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3)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

  5、社會動員準備

  (1)、建立和完善社會捐助的動員機制、運行機制、監督機制,規范突發自然災害捐助工作。

  (2)、建立完善救災捐贈制度,規范組織發動。款物接受和分派以及社會公告、表揚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3)、建立社會捐助接受站、點,健全常常性社會捐助接

  (4)、完善社會捐助表揚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發明良好的社會氣氛。

  (5)、建立健全未受災區地區對受災地區。輕災區對重災區的對口支援機制。

  6、宣傳培訓和演習

  (1)、開展小區減災活動,運用多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防止。避險。避災、自教、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

  (2)、鄉民政辦負責組織各村災害信息員的集中培訓。

  (3)、自然災害多發地區,每年應根據災害發生特點,適時組織演習,檢查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4)、有關單位根據各災害種類的特點參與或自行組織培訓和演習。

  五、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1、災害預警預報

  (1)、根據縣氣象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縣水利局的汛情預警信息、縣水文站的洪水趨勢預報和水質監測信息、縣地震部門的地震趨勢預測信息、縣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縣林業局森林火險和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預警信息、縣農業局的重大農作物病蟲害草鼠害的預警信息;重大動物疫情預警信息,有關單位要積極及時向鄉有關專題指揮機構辦公室通報,并按有關規定公布預警預報。

  (2)、鄉政府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對也許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有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及時提出災情評估意見,向縣政府和縣有關專題指揮機構辦公室匯報,同步向有關部門和各村通報。

  (3)、鄉有關單位和各村應根據自然災害也許導致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頓或生活救濟的預警預報。提前做好應急準備或采用應急措施。

  2、災害信息共享

  鄉民政辦及時、搜集、匯總災害信息,向有關單位和各村通報;各有關單位和各村應積極及時向鄉有關專題指揮機構辦公室報送各類災害信息。

  3、災情信息管理

  (1)、災情信息匯報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導致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狀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狀況、房屋倒塌、損壞狀況及導致的直接經濟損失),巳采用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①災害損失狀況包括如下指標:受災人口、因災死亡人口、因災失蹤人口、因災傷病人口、緊急轉移安頓人口、飲水困難人口;農作物受災面積、絕收面積、毀壞耕地面積;倒塌房屋、損壞房屋、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

  ②因災需救濟狀況包括如下指標:需口糧救濟人口、需救濟糧數量;需衣被救濟人口、需救濟衣被數量;需救濟傷病人口;需恢復住房間數、需恢復住房數。

  ③已救濟狀況包括:投親靠友人口數量、借住房屋人口數量、搭建救災帳篷和簡易棚人口數量;已救濟口糧人口、已安排口糧救濟款、已安排救濟糧數量、已救濟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濟款、已救濟衣被數量,已救濟傷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濟款,已安排恢復住房款、已恢復住房間數、已恢復住房戶數。

  (2)、災情信息匯報時間

  ①災情初報。各村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導致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時間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鄉政府和鄉民政辦匯報初步狀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2小時。對于導致死亡人口(含失蹤人口)2人以上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鄉民政辦在接到各村匯報后,在2小時內完畢審核、匯總災情數據的工作。向鄉政府和縣民政局匯報。

  ②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鄉、村執行24小時零匯報制度。各村每曰9時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小時的災情向鄉民政辦匯報,鄉民政辦每日10時前向縣民政局匯報。

  ③災情核報。各村各有關單位在災情德定后,應在2個工作B內核定災情,向鄉民政辦匯報。鄉民政辦在接到匯報后,應在3個工作曰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將全鄉匯總數據向縣民政局匯報。

  (3)、建立因災死亡人口臺帳。倒塌房屋臺帳和需政府救濟人口臺帳。鄉民政辦在災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濟人口的花名冊,為恢復重建和開展救濟提供可靠根據。

  六、應急響應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救災工作以鄉政府為主。災害發生后,鄉政府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頓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救災、災害監測、災情調査、評估和匯報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

  根據突發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原因,設定三個響應等級。啟動響應等級提議和終止提議,由鄉有關專題指揮機構有關專題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各組員單位根據響應等級的需要,切實履行本部門的職責。

  (—)一級響應

  1、災害損失狀況

  ①在我鄉行政區域內,發生臺風、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狀況之一的: 死亡5人以上;

  緊急轉移安頓5000人以上;

  倒塌房屋1000間以上,②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出現下列狀況之一:

  死亡3人以上;

  緊急轉移安頓5000人以上;

  倒塌房屋500間以上,③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人員重大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頓或生活救濟,視狀況啟動本預案。

  ④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教助能力尤其微弱的貧困地區等特殊狀況,上述原則可酌情減少。

  ⑤縣政府及鄉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2、響應工作

  ①由鄉有關專題指揮機構負責人主持會商,有關組員單位參與,對災區救災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②由鄉有關專題指揮機構負責人率有關部門赴災區慰問災民,指導救災工作? ③鄉有關專題指揮機構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有關組員單位每日12小時前向有關專題指揮機構辦公室匯報救災狀況。

  ④鄉民政辦全局動員,實行24小時值班,并做好救災有關工作,接到災害發生信息2小時內,向鄉政府、鄉有關專題指揮機構負責人匯報,并向縣民政局匯報;災害發生后12小時內,鄉財政所提出撥救災應急資金提議報鄉政府,同步向縣政府匯報爭取支持;協調交通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組織開展全鄉性救災捐贈活動,統一接受、管理、分派救災捐贈款物;協調貫徹上級和鄉黨委、鄉政府的有關指示。

  (二)二級響應

  1、災害損失狀況

  ①在我鄉行政區域內,發生臺風、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狀況之一的:

  死亡3人以上,5人如下;

  緊急轉移安頓3000人以上,5000人如下;

  倒塌房屋500人以上,1000間如下。

  ②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出現下列狀況之一:

  死亡2人以上,5人如下;

  緊急轉移安頓3000人以上,5000人如下;

  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500間以上,1000間如下。

  ③事故劫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大量人員傷i:、需要緊急轉移安頓或生活救濟,視狀況啟動本預案。

  ④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教助能力尤其微弱的貧困地區等特殊狀況,上述原則可酌情減少。

  ⑤上級政府及本級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響應工作

  鄉有關專題指揮機構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與有關組員單位聯絡,溝通災害信息;組織召開會議,分析災區形勢,貫徹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聽取受災狀況匯報。

  鄉民政辦實行24小時值班,開展如下工作:

  ①災情發生后12小時內,由分管領導帶隊的救災聯合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理解救災工作狀況,理解災區的救濟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災區開展救災工作。

  ②根據災區的申請,災情發生12小時內制定救災應急資金補助方案。經審批后及時下撥到災區,同步向上級匯報爭取支持;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制定并完畢向災區緊急調撥救災儲備物資工作,及時協調交通等部門貫徹有關救災物資的緊急調運工作;監督災區救災應急措施的貫徹和救災款物的使用;隨時貫徹上級和鄉黨委、鄉政府緊急救濟工作指示。

  ③每2小時與受災地區聯絡一次,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接到災害發生的信息后2小時內報送縣民政局和鄉政府及鄉有關專題指揮機構辦公室。

  ④向社會公布接受救災捐贈的公告,根據《救災捐贈管理暫行措施》,組織開展全鄉性救災捐贈活動;公布接受捐贈單位和賬號,設置救災捐贈熱線 。向社會公布災情和災區需求狀況,積極接受社會各界的救災捐贈;及時下撥捐贈款物、定期把救災捐贈的接受和使用狀況向社會匯報。

  (三)三級響應

  1、災害損失狀況

  ①在我鄉行政區域內,發生臺風、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狀況之一的: 死亡1人以上,3人如下;

  緊急轉移安頓1000以上,3000人如下;

  倒塌房屋100以上,500如下,②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出現下列狀況之一:

  死亡1人以上,2人如下;

  緊急轉移安頓1000人以上,3000人如下;

  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500間以上,1000間如下。

  ③事故劫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頓或生活救濟,視狀況啟動本預案。

  ④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教助能力尤其微弱的貧困地區等特殊狀況,上述原則可酌情減少。

  ⑤上級政府及鄉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響應工作

  1、鄉有關專題指揮機構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與有關組員單位聯絡,溝通災害信息;組織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貫徹對災區的救災救濟支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聽取受災狀況匯報;協調有關部門向災區派出聯合工作組。

  2、鄉民政辦實行24小時值班,開展如下工作:

  ①災情發生后12小時內,由分管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理解救災工作狀況,理解災區的教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開展救災工作。

  ②根據災區的申請。在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制定救災應急資金補助方案,報鄉政府同意后及時下撥;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完畢向災區緊急調撥救災儲備物資工作,協調交通等部門貫徹有關救災物資的緊急調運工作;監督災區救災應急措施的貫徹和救災款物的使用。

  ③每2小時與受災區聯絡一次,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悤;接到災害發生的信息后2小時內報送鄉政府和縣民政局、并向縣有關專題指揮機構辦公室通報;同步向縣級部門匯報爭取支持;鄉有關專題指揮機構辦公室組織召開群眾代表會議,對外通報災情和救災信息。

  ④不定期向社會公布災情和災區需求狀況;公布接受捐贈單位和賬號,積極接受社會各界的救災捐贈;設置救災捐贈熱線 。受理捐贈事宜;及時下撥捐贈款物,對救災捐贈款物進行調劑;定期對救災捐贈的接受和使用狀況進行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七、災后救濟與恢復重建

  1、災后救濟

  (1)、災區每年9月(1月)下旬開始調查冬春災民生活困難狀況,建立需政府救濟人口臺帳。鄉民政辦將需政府救濟人口等災民生活困難狀況報順昌縣民政局。

  (2)、鄉民政辦組織有關單位赴災區開展災民生活困難狀況評估,核算狀況。制定冬春臨時救濟工作方案。

  (3)、根據災區的申請匯報,結合災情評估狀況,鄉民政辦會同鄉財政所提出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分派方案,經鄉政府同意后下撥,專題用于協助處理冬春災民吃飯、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難。

  (4)、向社會公布各災區救災款下撥進度。保證救濟資金在春節前發放到戶。

  (5)、通過開展社會捐助、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處理災民的過冬衣被問題。

  (6)、經濟發展辦、財政、農業等部門貫徹以工代賑政策、災歉減免、糧食部門保證糧食供應。

  2、恢復重建

  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堅持“依托群眾,依托集體,生產自教,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人方針,災民倒房重建由鄉政府負責組織實行,采用自建。援建和協助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處理。房屋規劃和設計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規劃,充足考慮災害原因。

  (1)、組織核査災情。災情穩定后,各災區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塌房屋臺帳。鄉民政辦在災情穩定后7日內將全鄉因災倒塌房屋等災害損失狀況報縣民政局。

  (2)、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根據全鄉災情和各災區實際,制定恢復重建方針、目的、政策、重建進度、資金支持、優惠政策和檢查貫徹等工作方案。

  (3)、鄉民政辦定期通報各地救災資金下撥進度和恢復重建進度,鄉政府向災區派出督查組,檢查、督導恢復重建工作。

  (4)、民政部門商有關部門制定優惠政策,簡化手續,減免稅費,平抑物價。

  (5)、衛生部門做好災后疾病防止和疫情監測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深入災區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宣傳衛生防病知識,指導群眾搞好環境衛生,實行飲水和食品衛生監督,保證大災之后無大疫。

  (6)、經濟發展辦、經貿、教育、財政、鄉建、交通、水利、農業、衛生、廣播電視等部門以及電力、通信等企業做好救災資金、物資安排,組織做好災區學校、衛生院等公益設施及水利、電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

  八、附則

  1、名詞術語解釋

  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險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臺風、干旱、冰雹、暴雪、地震、山體倒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

  災情:指自自然災害導致的損失狀況,包括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

  災情預警:指根據氣象、水文、海洋、地震、國土等部門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人口、自然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對災害也許影響的地區和人口數量等損失狀況做出分析、評估和預警。

  2、預案管理與實行時間

  本預案由鄉政府民政辦負責管理。本預案自印發之曰起生效。

災害應急預案9

  一是學。通過學習,了解各種自然災害是怎樣發生的,以及避險救助知識;

  二是聽。平時要養成通過各種渠道,經常收聽收看氣象部門發布的災情信息,而不聽信社會上的謠傳;

  三是備。針對當地當時可能出現的自然災害做好物資準備和精神準備,并參加人身和財產保險,做到有備無患;

  四是察。平時要有防災意識,注意觀察周圍環境的變化,一旦發現某種異常現象出現,要盡快向有關部門報告,請相關部門提供防災抗災對策;

  五是抗。災害一旦發生,要利用已經掌握的避險救助知識,以大無畏的精神,組織大家自救和互救,避險救災;

  六是“斷”。在救災過程中首先要轉移危險物品,切斷可能導致次生災害發生的電源、煤氣、水等災源。

  現在,我們就和同學們談談某些自然災害的.成因和怎樣應對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傷害、特別是怎樣防治與天氣、氣候直接有關的疾病和意外事故。

  洪水突來如何應對——冷靜觀察迅速轉移

  (1)冷靜觀察水勢和地勢,然后迅速向附近的高地、樓房轉移。

  (2)就近無高地樓房可避,可抓住有浮力的物品如木盆、木椅等。必要時爬上高樹也可暫避。

  (3)切記不要爬到土坯房的屋頂,這些房屋浸水后容易倒塌。

  防冰雹如何避險——防雹勿忘防雷電

  (1)關好門窗,妥善安置好室外物品。

  (2)切勿隨意外出,確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

  (3)如在戶外,不要在高樓屋檐下,煙囪、電線桿或大樹底下躲避冰雹。

  (4)在防冰雹的同時,也要做好防雷電的準備。

災害應急預案10

  為了及時、妥善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造成的損失,切實維護彭埠鎮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市、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災害救助領導小組

  組長由鎮長同志擔任,成員由等同志組成,下設辦公室(設在民政辦)和查災核災組、后勤保障組、醫療衛生組、搶險保衛組、接收捐贈組、新聞宣傳組、監督檢查組等七個工作組。各工作組人員組成如下:

  1、查災核災組。

  由鎮民政辦公室主任同志任組長,黨政辦、民政辦、經濟發展辦(農業)及各社區災情信息員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全面了解救災預案、轉移安置點及救災物資儲備情況;全面了解因災造成的糧食損失情況;全面了解因災造成的傷病、死亡和失蹤人員情況,道路、橋梁,水塘水庫、河岸堤壩,學校,醫院等損失情況,并及時上報區民政局。查災結束后,應及時寫好全面的查災報告。

  2、后勤保障組。

  由黨政辦主任同志任組長,經濟發展辦副主任同志任副組長,黨政辦、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其他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指導各社區做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醫療衛生組。

  由鎮社會事務辦主任同志任組長,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經濟發展辦、鎮環衛站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災區,組建災區臨時醫療機構,搶救、治療和轉運傷病員;實施災區疫情監測,開展飲用水、食品等衛生監督、檢測;組織開展健康教育,環境消毒工作,預防或控制傳染病疫情;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緊急免疫和場所消毒工作。

  4、搶險保衛組。

  由彭埠派出所所長同志和城東派出所所長同志任組長,彭埠派出所、城東派出所、鎮人武部相關人員及應急小分隊為成員。主要職責:組織力量搶救群眾生命財產,指導、督促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穩定社會秩序;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加強對黨政機關、金融、電力、通信、新聞等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視情在災區實施交通管制;嚴厲打擊盜竊、搶劫以及哄搶救災物資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物資發放、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5、接收捐贈組。

  由鎮民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鎮民政辦、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根據災情做好社會各界提供的救災援助資金、物資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6、新聞宣傳組。

  由黨政辦主任同志任組長,工會、婦聯、共青團、經濟發展辦、民政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宣傳報道災害救助工作,按規定向公眾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回答有關災情的詢問。

  7、監督檢查組。

  由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組長,鎮紀委、審計站、經濟發展辦、民政辦、財政統計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對各社區、各部門履行災害救助職責、工作效能情況以及救災資金、物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反本應急預案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二、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積極開展救助工作,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滿足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確保不發生因災餓死、凍死人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基本原則如下:

  1、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原則。自然災害的救助由鎮政府牽頭,社區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原則。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所在社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立刻上報鎮政府以及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并立即啟動災情排查和救災工作。

  3、因地制宜,急事急辦原則。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涉及救災的有關手續從快、從簡,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及時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三、應急準備和反應

  (一)各有關部門應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或易發生自然災害的地段要嚴密監測并及時報告。落實防范措施,指定專人,經常性地開展檢查和督促,制定危險地域群眾轉移線路和安置地點的應急預案。

  (二)鎮黨政辦、民政辦、經濟發展辦等部門要做好救災物資儲備工作,備足各類救災物資。救災物資由鎮政府根據災情統一進行調撥和安排。鎮社會事務辦要掌握好醫院、病床、常用藥品、可動用醫療隊的數量及分布。鎮其它部門要備足備齊災區群眾日常所需的物資,協調落實應急通信設備、緊急供電設備及應急交通工具,做到反應快、拉得出、調得動。

  (三)發生自然災害時,各級各部門應快速反應。

  1、社區應迅速調查核實災害、災情,及時將災害發生的具體地址、災情等信息上報鎮政府及相關部門。

  2、鎮政府召開緊急會議,聽取有關部門的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并視情況宣布啟動本預案。

  3、派出工作組到災區幫助指導搶險救災工作,迅速下撥救災應急款,安排救災物資。

  4、向上級報告災情,根據需要請求上級支援,按規定舉行災情發布會。

  四、應急救災經費和物資保障

  (一)要把救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根據上年度自然災害救助情況、本年度的災害預測,安排地方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基金(按每人每年3元標準),落實應急資金及救災物資儲備資金。

  (二)鎮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應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災區損失的實際情況,及時制定救災款分配方案,下撥救災經費,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使用、發放工作。

  (三)抗災救災資金和物資必須按規定專款專用,專物專用,重點使用。鎮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審計站、民政、農業等部門要加強對抗災救災資金及物資的管理和監督,救災款、物的發放統一使用《區災民救助證》,并將公示的有關材料報區民政部門,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擠占、挪用、貪污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五、應急響應

  (一)一般自然災害響應流程。在接到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的信息后,鎮民政辦應在3小時內向上級民政部門報告,盡快派遣工作組,及時進行災情核實,兩天內將核定災情報告上級民政部門。

  (二)重特大自然災害響應流程。鎮政府在接到重特大自然災害的信息后應迅速啟動本預案,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組織人員,安排應急款和救災物資到災區,安置災民生活。災情穩定后,在兩天內將災情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六、自然災害劃分

  本預案所稱自然災害是指因突發性危害嚴重的洪澇、風雹(包括龍卷風、颶風等)、臺風(包括熱帶風暴)、地震、雪災等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損失和危害。具體按照危害程度,分為三大類:

  (一)一般自然災害。重特大自然災害情形以外,災害造成損失輕微,影響面不廣的為一般自然災害。

  (二)重大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成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30%左右的.;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35%左右的;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比例達到或超過1.5%左右的;人員亡故(含失蹤人員)10人(含10人)以上,在區內、市內、省內或國內造成一定影響的;其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應急處置預案應確定為重大級自然災害的。

  (三)特大自然災害。一次自然災害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成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40%左右的;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45%左右的;轉移安置人口占全區總人口比例超過2.5%左右的;人員亡故15人以上,在市內、省內、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的;其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應急處置預案應確定為特大級自然災害的。

  七、其他事項

  (一)地震災害發生后,按市政府辦公廳《杭州市地震應急預案》(杭政辦[xx]96號)的有關規定開展救災工作。

  (二)洪澇災害發生后,按市委辦公廳《杭州市抗洪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預案》(市委辦發[xx]69號)的有關規定開展救災工作。

  (三)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后,按區政府辦公室的有關規定文件開展救災工作。

  (四)在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過程中,發生本預案未明事項,由救災指揮部臨時予以明確。

災害應急預案11

  處屬于各單位:

  根據要求,為更好的落實文件精神,認真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項工作,我處立即召集有關人員,研究防汛搶險方面的問題,結合我處的防汛特點及可能發生的險情進行分析,認為我處的防汛重點是我處的直管、自管公房安全渡汛問題,并就圍繞這個問題制定措施,為確保汛期住(用)戶的生命、財產安全不發生任何責任事故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全面落實責任,創建防汛領導機構

  為了確保汛期不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根據上級要求,我處成立防汛領導小組由處長任總指揮,同志任副總指揮,成員有等人組成,在處成立領導小組同時,要求基層各單位分別成立相應領導小組,要求各單位第一責任人負責此項工作并安排專人負責防汛期間的.日常工作,責任到人,確保房屋汛期安全。

  二、制定方案,全面落實措施

  1、要求各基層單位成立由7—10人組成的搶險小分隊,第一責任人為小分隊隊長,在發生汛情時由總指揮統一指揮調度,在總指揮不能親臨現場時由主持日常工作的領導擔任總指揮,名單報處。

  2、在出現汛情時,全處所有部門、單位的所有人員應當在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下,統一行動,不強求一切物資成本、人員的采用、報酬等問題,一切順從救災。

  3、在發生汛情后,下屬各單位第一責任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帶領所屬的小分隊到達現場,組織搶險并在第一時間向處總指揮報告,在總指揮到后,由總指揮統一調度搶險救災工作。

  4、基層各單位應當在汛期到來之前準備好充份的防汛物資,處將在4月初對各單位物資準備工作情況展開檢查。

  5、全處在進入汛期后,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夜班、節假日必須有領導帶班,實行每日報告制度。

  6、基層各單位領導、汛期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確保通訊工具二十四小時通暢。

  7、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內的遇險住(用)戶的疏散工作,要對轄區內的危房心中有數,遇有險情時要及時疏散。

  8、在出現局部地區居住(用)戶房屋發生險情時,一定必須先撤離人群,后救治財產,處(所)必須積極主動征用災情居住(用)戶,為了確保災情居住(用)戶的搶修須要,處特別準備工作了銅山路21號一些空房,用作征用落水居住(用)戶,征用權由總指揮同意。

  9、在遇到大面積受淹后,我處不能解決時,要及時向區匯報,請求上級幫助解決。

  10、處防汛值守電話為白天

  11、根據區要求在基層成立搶險小組的基礎上,處成立20人的搶險隊,隊長由總指揮擔任。

  三、現場救治與現場維護

  1、在發生汛情后,在注意現場保護的同時,搶救傷員,維持秩序。

  2、確保社會平衡,臨時征用災情群眾。

  3、緊急情況請有關專家到現場搶險,查找事故原因。

  4、確保災情群眾的一切權利,穩定人心,確保災情群眾獲得最出色的搶救,減少財產損失。

  5、發生汛情后的新聞報道由總指揮對外統一發布,其他人員未經總指揮批準,不得私自發布任何消息。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盼各部門、各單位認真執行。

災害應急預案12

  根據南寧市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切實做好防自然災害各項防范工作》的有關要求,按照“預防為主、防救結合”的原則,確保醫院在發生自然災害時能自救。現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制定防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凡屬我院管轄的區域內已建、在建建筑物,地下空間,公共場所,宿舍區等均按本預案處置。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醫院成立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院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其他副職院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為各職能科室負責人。

  主要職責:發生自然災害時,及時收聽當地氣象部門發布的自然災害預警預報和上級緊急通知要求及時采取應對防范措施。按照預案處置要求組織人員、物質搶救,避免因自然災害醫院病人和職工以及醫療設備、器材受到直接和間接傷害和損害。組織職工做好日常防護和防災害教育培訓工作,按上級要求做好醫療救援工作。根據工作需要下設四個應急搶救小組即:人員、設備疏散搶救組、后勤物資保障組、醫療救護組、宣傳教育培訓組。

  (一)人員、設備疏散搶救組

  分別由總務科、保衛科、設備科全體人員,院辦、醫務部、護理部、門診部部分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發生自然災害時,人員、設備疏散搶救組及時召集下屬人員攜帶搶險工具,做好人員疏散和應急搶險工作,協助后勤保障組做好物質供應保障工作。

  (二)后勤物資保障組

  由總務科采購、水電班組及抽調部分人員,營養、膳食全體人員,院辦、工會、財務等人員組成。

  (四)宣傳教育培訓組

  由黨辦、院辦、工會、離退辦、信息科等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做好自然災害的日常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當接到上級緊急通知或當地氣象部門發布的災害預警預報時,及時把預警信息傳遞到全院職工和病人;對在抗擊自然災害中表現突出的科室和個人進行統計上報和宣傳報道;總結上報自然災害受損情況。

  二、自然災害處置程序

  (一)發生臺風暴雨時

  當接到上級主管部門或氣象部門發布的臺風暴雨預警預報時,醫院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可能發生災害實際情況,及時啟動搶險處置預案,各搶險小組及時召集配屬人員,做好應急搶險準備。

  1、宣傳教育培訓組及時下發通知,向全院發布臺風暴雨預警信息并根據搶險情況,不斷的向職工及病人發布氣象信息和災情報告。

  2、人員、設備疏散搶救組提前加固或拆除廣告牌及高層易落物,通知在建工地加固腳手架、塔吊,關閉病房、辦公室門窗玻璃,修剪因大風或暴雨不堪重負的樹枝,必要時腐朽樹木進行砍伐,防止吹落傷人。打雷時關閉設備電源,人員躲避在房間,最好不要用手機通電話,防止雷擊而造成傷害。因暴雨發生內澇時,應立即撤離人員離開危房、工棚或有危險地帶到安全區,并用擋板、沙包封閉低洼雨水入口處,及時轉移人員、設備、物質到安全地帶,同時啟動潛水泵排水。對大型設備一時無法轉移的,要采取防侵泡措施,用塑料布或防水材料包裹,防止雨水侵泡,如果設備運行時應立即關閉電源。暴雨量級別高且持續時間長,除及時疏通市政排水和打開院內排水井蓋外,要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并做好向119求援的準備。

  主要職責:當接到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時,按照各小組組需求,經核實后迅速組織人員采購所需的搶救和防護物質;做好對疏散人員飲食保障供應;

  (三)醫療救護組

  由臨床科室主任、護士長組成。

  主要職責:發生自然災害人員需要疏散轉移時,做好轉移病人的救護和因災害造成人員傷亡的'急救和搶救工作,負責轉移病人和貴重小型設備,負責病人疏散后清點、核對、統計上報工作。

  3、醫療救護組根據人員疏散情況,迅速集結傷病人進行治療并核對上報病人疏散情況。

  4、后勤物質保障組要時時做好災情變化所需的搶救物質供應,同時要做好人員疏散后飲食保障工作。要確保水泵線路供電正常,沙包沙袋充足,各類鐵鏟、鋼釬、撬棒、手鋸、剪刀、水桶、掃吧以及拆卸工具、搬運工具、人員安全防護工具齊全有效。人員需要轉移疏散時,要做好疏散場地的劃分,如遇內澇緊急情況:內科樓一樓病人轉移到外科一樓大廳或按領導小組指示地點轉移;醫技樓一樓設備器械庫房、行政庫房堆垛加高,封閉門窗后人員撤離;門診樓地下藥庫發生內澇積水時,藥品應加高堆放或對部分藥品緊急轉移,毒麻藥品應單獨轉移存放并做好登記,嚴禁丟失破損;胃鏡室、供應室及低洼辦公的科室人員發生內澇時要迅速撤離,精密貴重輕便設備攜帶轉移,大型重型設備采取防水防護措施;污水處理站發生內澇時,及時關閉設備人員撤離;宿舍區各樓棟一樓發生內澇,人員和貴重物品應轉移樓上或宿舍區操場臨時搭建帳篷居住。發生自然災害根據實際情況應采取區域限電措施,防止發生電線短路而引發次生災害。自然災害發生時人員疏散后要做好人員飲食保障和防寒、防暑保障。

  (二)發生地震時

  宣傳教育培訓組要及時發布災情預報并通知建筑物內人員迅速撤離,對行動不便的病人,醫療救護組要組織人員要抬、背、推,對震級較高又來不及發布預警信息的,發生地震時人員要躲避到房間橫梁的三角地帶或小房間內(如衛生間、床、桌下面)以等待救援人員。發生地震時要提前斷開電源防止引發火災。

災害應急預案13

  為進一步做好高溫季節、強降雨、雨雪天氣等自然災難應急工作,防止給敬老院內特困老人及工作人員的生命和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1、極端天氣應急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組負責人及班組成員職責:

  (1)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帶來的影響。

  (2)一旦發生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導致大面積停電等事故時,準時做好相關應急工作,盡快恢復供電等。

  (3)依據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帶來的影響,打算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4)準時向上級報告災情并實行有力措施樂觀應對。

  (5)必要時懇求外力支援。

  (6)全體成員應在組長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做好極端氣候的防范工作。

  2、極端天氣應急搶險隊

  隊長:

  隊員:

  (1)平常加強配電房、消防系統、電路系統、水電房的安全檢查。

  (2)發生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同時引發災情時,組織人員實施救援行動。

  (3)準時向自然災難應急小組匯報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產生的`后果。

  (4)事后總結應急處置的工作閱歷。

  (5)一旦發生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準時組織院內老人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院內老人生命安全。

  二、應急程序

  1、敬老院應急程序

  (1)一旦發生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時,應快速實行相應應急措施。

  (2)準時報告自然災難應急工作組組長(夜間通知總帶班人員),報告自然災難(高溫、強降雨、雨雪)造成的詳細災難(如雷擊起火、雷擊停電、雷擊引起設備故障、洪澇災難等)狀況。

  (3)如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在時間允許的狀況下,應由辦公室以電話等多種形式向各部門發出通知,樂觀組織應對,盡量避開擔心全大事發生。

  (4)如時間緊急,應馬上報告自然災難應急工作組組長(夜間通知總帶班人員),說明具體狀況,向各部門發出通知,準時支配護理組妥當支配老人做好避險工作,如遇強雷雨天氣,應提示各班組將用電設備的電源切斷,以防止雷擊損壞設備。

  (5)如極端天氣引發洪澇災難,應馬上組織人員進行抗洪。

  2、各班組應急程序

  (1)各班組接到自然災難(高溫、強降雨、雨雪)通知后,應當在允許狀況下把全部用電設備電源先行切斷,待天氣恢復正常后再投入使用。

  (2)接到自然災難(高溫、強降雨、雨雪)的通知后,馬上做好防火、防汛、防停電的預備。

  (3)突然發生自然災難(高溫、強降雨、雨雪)引發的停電狀況,應馬上通知各班組開啟應急燈照明、準時啟用備用電源,并準時通知電工或值班人員樂觀協作處置。

  (4)加強巡察老人房間,安撫院民,同時留意防火、防汛、防觸電。

  三、保障措施

  1、辦公室加強對院內安全隱患部位的自查自糾工作,發覺問題馬上解決。

  2、安全員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隨時待命。

  3、服務室常規備有應急燈、電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狀態。

  4、醫務室加強日常管理,應急呼叫保持暢通,配備足夠的救治藥品。

  5、辦公室要組織進行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應急處置演練,通過演練,使大家熟識把握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的應急處置程序,確保敬老院內全部人員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災害應急預案14

  為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發生時搶險和醫療救護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自然災害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蘄春縣衛生局關于印發《蘄春縣自然災害衛生應急預案》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精神,切實加強應急準備工作,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轄區內發生自然災害時衛生應急搶險和醫療救護工作及上級部門安排的各種醫療衛生救援任務。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由鎮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鎮衛生院、一社區、二社區、三社區負責人任副組長,宣傳、紀委、衛生院、派出所、財政所、廣播站、學校、安監辦、愛衛會和各村(社區)等負責人任成員。負責領導漕河鎮轄區內自然災害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和上級部門安排的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任務。組織協調醫院各部門高效、有序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完成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預防各種次生災害的發生,及時向上級匯報醫療衛生救援相關信息。

  2、成立醫療衛生救護小組

  由鎮衛生院、一社區、二社區、三社區負責人任組長,各院副院長任副組長,各院急診科、內科、外科、兒科、婦科主任為成員,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傷病員的救治和轉送工作。

  3:成立衛生防疫小組

  由鎮衛生院、一社區、二社區、三社區公共衛生科主任任組長,各院防疫保健科主任為成員,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調查、收集資料;向群眾宣傳突發公共事件防治措施和健康教育;負責各種疫情的報告、流調、監測、消殺滅工作。

  4、成立應急物資供應小組

  由鎮衛生院、一社區、二社區、三社區負責人任組長,各院行政辦公室、總務科主任為成員,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人員、物資、藥品等的儲備、調撥等應急供應。

  5、成立救護車應急救援小組

  由鎮衛生院、一社區、二社區、三社區分管副院長任組長,各院急診科、后勤保障科主任任成員;負責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用車,負責應對突發事件的監督管理,對存在問題的及時匯報,及時改進,杜絕次生災害的發生。

  三、應急響應

  根據上級規定的自然災害等級,積極作出應急響應。

  四、現場處置

  1、統一領導,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的減少和控制自然災害事件所帶來的危害。

  2、醫療衛生救護小組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趕赴事發現埸,積極參加救援。

  五、疾病預防控制

  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后,衛生防疫小組要根據情況組織相關人員,開展衛生調查和評估,采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各類自然災害事件造成的次生自然災害衛生事件的發生,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六、自然災害衛生事件的信息報告

  按照《蘄春縣自然災害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開展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醫院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按程序向當地政府、縣衛生局報告。

  七、醫療衛生救援保障

  1、人員保障

  自然災害衛生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遵循“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原則,不定期組織各小組開展自然災害事件醫療衛生救援的演練。各小組人員要保持電話暢通,如有變動,隨時更新。當自然災害發生時,要第一時間趕到單位。

  2、物資保障

  物資保障應急小組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做好醫療器械和急救藥品以及抗洪、抗旱物資保障。

  3、救護車應急小組:對救護車進行定期檢修,保障車況良好,保證醫療救援時能緊急出動。

  八、獎勵與處罰

  發生自然災害事件時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處置自然災害事件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自然災害事件中有失職、消極怠工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災害應急預案15

  一、防災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接受上級防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制定校內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部署校園臺風、暴雨、雷電等自然災害的應急防御,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校辦公室負責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信息。

  3.德育處負責組織師生學習辨別臺風、暴雨、地震等災害預警信號,掌握災害預防和自救知識。

  4.總務處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地下排水管道、供電線路、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墻報欄、玻璃門、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反映,并監督及時整改。

  5.安全辦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組織和訓練,并指導校內師生模擬預防演練。

  二、防災應急方案

  1.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XXX XXX XXX XXX XXX

  各班班主任 各教研組長 各年級組長

  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3)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安全穩定。

  (4)做好防自然災害的宣傳教育、組織防災害的演習工作。提高廣大師生的防范意識。

  2.通訊聯絡組及職責

  組長:xxx

  成員:xxx

  主要職責:

  (1)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信息、預警信號,需要停課,則通過學校通訊網絡成員第一時間將信息傳遞給有關老師、學生、家長,立即采取措施停課放假。

  (2)通訊小組隨時與教育系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保持聯系,在接到臺風、暴雨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

  (3)及時匯報學校受災、救災及有關情況。

  3.安全防護救護組及職責

  組長:xxx

  成員: 安全辦全體成員、校醫

  主要職責:

  (1)在發生災害時,組織各方人員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桿、墻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摔落傷人,要檢查保管好各類電器。

  (2)組織各班班主任負責關好課室門窗,各處室、年級組關好辦公室門窗。信息中心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和多媒體室電源開關。

  (3)突發臺風、暴雨、雷電等自然災害時,組織學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員受傷,積極組織搶救。

  4、善后處理組及職責

  組長: xxx

  成員: xx xx

  (1)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在上級領導下, 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2)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

  (3)災后要科學安排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盡快恢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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