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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村請銷假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駐村請銷假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駐村請銷假制度1
一、總則
為了進一步加強鎮政府工作人員的組織紀律,改進工作作風,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保障鎮機關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
現依據《公務員法》、《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相關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XX鎮機關干部職工及工作人員請銷假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全鎮干部職工,包括機關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員。其中機關干部包括鎮班子領導,正、副科級干部,一般科員;工作人員包括在我鎮工作的事業單位人員、公益崗、志愿者、村官、聘用工勤人員和其它單位招聘在我鎮工作并接受管理的工作人員。
三、請銷假類種、概念、假期限時
。ㄒ唬┠昙佟9ぷ魅藛T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者,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參加工作滿十年不滿二十年者,每年可休假10天;參加工作滿二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休假15天。如因特殊工作原因年假可分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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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干部職工需要請事假時,要寫明具體事情,一般的事假天數以實際情況為主,原則上每一次事假不超過兩天;超過兩天的當作休年假或者其他適用休假種類處理。
。ㄈ┎〖。病假是指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一般的病假天數以實際情況(含病歷、醫院證明等)為主,除特殊情況一般每一次病假不超過三天;超過三天的當作休年假或者其他適用休假種類處理。如無病歷證明、醫囑、檢查報告證明的,以事假處理。
(四)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喪假。具體請假天數依國家法律規定為主,額外超出國家法律規定天數的以事假處理。
。ㄎ澹┮蚬獬觯▽W習、考察、會議等)。具體請假天數以文件或組織安排的天數為主,額外超出因公外出安排天數的以事假處理。
。┢渌F渌鐭o法適用于以上假種的情況再視實際情況具體處理。
四、請銷假的方式
。ㄒ唬⿻嬲埣佟o論時間長短都必須填寫請假條,分別按權限審批并交由黨政辦備案,一般情況下要提前一天以上填寫請假條,按權限和程序審簽后交黨政辦備案。請假條由黨政辦負責設計。
(二)短信或口頭請假。如因審批領導外出、請假者因
緊急事情或其它不能書面請假的,可以發短信或口頭(當面、電話)的形式給審批領導請假,同時告知黨政辦備案,并于假后補交請假條。
除了以上兩種請假方式,其它如托人請假等一律視為無效請假,當作沒有請假處理。
五、審批權限
請假審批原則上按照“權限范圍,逐層審批,誰主管、誰審批”的原則審批,原則上不得越級審批,如超出權限的要逐級上報審批。
(一)書記。凡請假三天及以上都需由分管領導(片長)審批后經書記審批同意。
。ǘ╂傞L。凡請假兩天的`都需由分管領導(片長)審批后經鎮長審批同意。
。ㄈ┓止茴I導(片長)。請假一天以內的由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即可。
六、請銷假審批程序
(一)請銷假要嚴格落實審批程序,根據請假期限長短和審批權限,按由低到高程序審批,并于假期結束后,逐級向審批領導銷假,并向黨政辦備案。其中工作人員和一般科員首先向分管領導(片長)請假;正、副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首先向鎮長請銷假;鎮班子成員向書記請銷假。
。ǘ╂傞L請假,事先要與書記溝通請假事由和工作安排,同意后再向縣政府主要領導請示告假,最后經縣政府領導同意后方能履假,假完回來后要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和書記銷假。如請假在一天以內的,與書記溝通同意后即可履假。
(三)書記請假,先向各位鎮委成員說明,再向縣委主要領導請示告假,經同意之后方能履假,假完回來后要向縣委主要領導銷假并知會各位鎮班子成員。
七、請銷假審批流程
(一)請假
。1)書面請假。
1、填寫請假條;
2、按權限審簽;
3、送黨政辦備案。
。2)短信或口頭請假。
1、向審批領導請假;
2、按權限審批;
3、告知黨政辦;
4、假后補假條送黨政辦備案。
。ǘ╀N假
假期結束后要于上班的第一天到黨政辦和審簽領導銷假,并進行備案。
(三)續假
假期結束后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續假的,繼續當作請假處理,其它手續不變,并按請假類別和期限計入請假時間。
八、有關說明
。ㄒ唬┤偢刹柯毠と暾堜N假情況作為年終考核依據。
。ǘ┎宦男姓堜N假制度的視為曠工,曠工一次的由紀檢監察部門約談,曠工兩次以上且累計三天以上的取消年終考核評優資格,以考勤記錄和日常工作檢查情況為依據。
。ㄈ┤晔录俨坏贸^兩次,如超過兩次后,事假天數累計到年假期中;如事假與年假的累計天數已用完,不得再請事假。
(四)病假以醫囑要求天數為準,原則上全年病假累計超過60天的,年終考核取消評優資格。必要時組織人事部門到醫院核定醫囑情況。
(五)其他請假事項按國家規定期限執行。
(六)由黨政辦負責登記、匯總請假人員及請假時間,并于每季度末在信息公開欄公布,且送鎮監察室備案,由鎮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九、附則
(一)本請銷假制度由XX鎮黨委、鎮政府進行解釋。
。ǘ┍局贫戎料掳l之日起開始施行。
駐村請銷假制度2
一、準許請假條件。駐村工作人員請假前必須完成手頭的各項工作任務,沒有完成工作的原則上不允許請假。駐村工作隊請假需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并請聯村領導、部門聯村工作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請假,領導沒有簽字批準的,視為曠工。加班迎檢等非常時期原則上不得請假,駐村工作隊長與第一書記、聯村領導原則上不允許同時請假。
二、履行請假手續。凡駐村工作對成員有事不能到村工作必須請假,如實向部門聯村分管領導、鎮聯村領導講明請假事由和請假時限。確有急事或遇特殊情況無法履行請假手續的,應先通過電話說明情況,事后履行補假手續。請假結束返崗后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由所在村建立請假登記臺賬,負責做好請銷假登記,每月已匯總,每季度一公示,各部門、鎮政府按各村臺賬發放到村工作相關補助。無請假條或未經領導同意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按考核辦法扣分并不得發放曠工期間的'下村補助。
三、嚴格請假審批。駐村工作隊長請假一天以內的,必須先報部門分管領導同意并簽字批準,請假兩天以上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同意,需將請假情況告知聯村領導及村干部;部門駐村工作隊員請假一天以內的需向部門駐村工作隊長同意并簽字審批后,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兩天及以上的經駐村工作隊長同意,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審簽。聯村領導請假必須在報鎮請黨委書記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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