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使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車使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車使用管理制度1
1、沒有有效收、發料單據,倉庫不得收發物料。具體參照《領(發)料作業橫向控制卡》處理;
2、按規定時間收發物料,緊急、特殊情況以“服務生產”為原則處理(固定領發料時間);
3、物料進出倉時應嚴格計量、計數,不得以估算物料量作為收發依據;
4、未經有效批準不得超量收料(供應商送的備品除外),也不得超量發料或發貨;
5、領發物料后(含領、發、退、補料等),應按規定時間完成賬務、單據、登卡等處理等工作;
6、倉庫備(發)料須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并注意于收、發料時采取措施予以保證;
7、物料的進出倉由倉管員主導,其他人不得擅自對物料進行處理,無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倉庫;
8、倉庫主管應隨時對下屬倉管員收*況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9、研發部取打樣板物料時必須辦理正常的領料手續,按《領發料作業橫向控制卡》執行。
10、儲存應遵循三項基本原則:a、防火、防水、防壓;b、定點、定位、定量;c、先進先出;
11、對存在色差的物料應做好標識工作,相似物料要分開區域擺放;
12、不良品與良品必須分倉或分區儲存、管理,并做好相應標識;
13、對庫存時間超過12個月未動用的物料,制定、參照《呆廢料處理作業流程》進行處理。
14、倉庫須按公司財務部、PMC部要求進行盤點配合,并負責呈報盤點結果。具體參照《盤點控制卡》執行;對于盤點有誤差的物料,倉管員不得私自調賬;
15、倉管員在發現庫存出現異常狀況時,應對異常物料實施抽查、抽盤作業;
16、倉管員每天必須自查10款以上物料的賬物卡情況,倉庫主管應隨時對倉庫物料進行抽查盤點,作為考核下屬工作績效的'一種手段。
17、倉庫人員不得監守自盜,嚴禁公物私用;倉庫人員不得收受供應商禮金與物品;
18、在倉庫范圍內嚴禁抽煙,違反者樂捐200元/次,責任倉管員樂捐50元/次;
19、對于盤點中出現的問題依具體責任劃分進行處理、追究;對所有的樂捐納入員工基金。
20、考核指標:帳物卡相符率,由財務部、PMC物控員每周統計,每月匯總。
公車使用管理制度2
1.本制度所指公章包括由上級部門統一制發或核準自行刻制的印章。包括村黨組織、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及其下設機構的各類印章。
2.公章刻制。村委會印章由鎮人民*統一刻制,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制。村委會撤銷或合并,應及時向鎮人民*報告并申請補發。使用已兒廢印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3.公章管理。公章要由專人保管,村黨組織的印章由組織委員管理(只設*不設支委會的由*保管),村委會和村經濟合作社印章由村文書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管理印章。村委會印章保管人由村黨組織、村委會提名,并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后決定。印章使用的審批人與印章保管人不得為同一人。其他公章由相關負責人管理。
4.公章使用。村黨組織、村委會和村經濟合作社印章的使用,要嚴格執行公章審批、登記、備案制度,逐項登記用印事由、次數、批準人和經辦人等情況。凡涉及貸款、承包、對外簽訂合同等重大問題需要使用村委會印章時,村委會應及時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經會議討論同意并經村委會主任簽字后方可使用。
5.公章移交。換屆選舉后,上一屆村黨組織、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要在10天內將公章移交新一屆組織。拒不移交的,由鎮黨委*負責追繳。村委會全體成員被集體罷免的,印章由鎮人民*暫時代管。
6.對違反印章使用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公車使用管理制度3
第一條目的
1.1為規范公司車輛管理,保障工作用車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同時有效控制車輛費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公務車輛、個人配車和自備車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車輛的分類
3.1根據車輛資產歸屬和使用者的不同:分為公司公務車輛、個人配車和自備車三大類。公司公務車指除個人配車外資產歸屬公司名下或以公司名義長期租用的車輛。
個人配車指根據公司管理需要為決策委員會成員、分公司總經理配備的工作用車。自備車指凡由員工個人購買且用于上下班交通、工作外出交通使用的車輛。
第四條車輛管理責任及職責
4.1綜合管理中心行政部是公司所有車輛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所有車輛調度、安全行車、車容車況檢查、加油管理、新車購買及手續辦理、車輛費用審核及繳納等各項有關車輛管理的工作。
4.2綜合管理部是分公司車輛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分公司車輛調度、安全行車、車容車況檢查、加油管理、新車購買及手續辦理、車輛費用審核及繳納等各項有關車輛管理的工作。
4.3公司車輛只能由公司駕駛員和經公司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考核并批準同意自行駕駛公司車輛的員工駕駛,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第二章公司公務車輛管理辦法
第五條公司車輛使用管理
5.1公司公務車輛使用申請
公務用車由使用人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由行政部/綜合管理部統一調配用車。
5.2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5.2.1行政部/綜合管理部根據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合理派車,記錄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并由申請用車人簽字認可。
5.2.2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外出前,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和油量情況,按照車輛使用申請表上的時間按時來回,并填好相關數據。如無法按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可延時返回公司。
5.2.3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將填好的車輛使用登記表及時上交行政部/綜合管理部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5.2.4公司公務車不得擅自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過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批準。
5.2.5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需持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法規和公司所在地區路況、路名。有效駕齡在半年以下者,禁止駕駛公司車輛外出公務。
第六條車輛調度管理
6.1公司公用車由綜合管理辦公室統一調度;個人配車的日常使用由使用者進行調度,必要時須服從行政部/綜合管理部的統一調度;所有用車原則上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以前填寫《用車申請單》,緊急情況下未取得用車單時,需電話請示相關領導同意后方能派車,事后需補辦手續。
6.2公司各部門若需使用公司公務車、個人配車,須由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由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辦公室進行調度安排,并根據需要安排駕駛員,駕駛員憑《用車申請單》出車。駕駛員出車須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隨車存放,一車一份,不得丟失并不定期存檔,同時在行政部/綜合管理部填寫《用車登記表》。
6.3公司車輛必須確保工作需要,下班后一律停在公司指定停車場(個人配備車輛除外),鑰匙交回綜合管理辦公室。確因工作需要臨時開車回家過夜,須在《用車申請單》中予以標注并說明原因,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開車回家。
*嚴禁私自借出公司車輛(包括公司內部員工之間的借用和向公司以外人員借出),各部門因對外協調等原因,需要外借公司車輛的,必須事先申請,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外借1天以內的,須經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外借3天(含3天)以內的,須經綜合管理中心負責人批準;外借3天以上報公司董事長批準。
公車使用管理制度4
為正確行使權力,避免工作失誤,根據民政部、*部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福田村實際,現對村委會公章的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一、公章的`制發
村委會公章一律由鄉(鎮)人民*負責制發。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制發機關報告并申請補發,由制發機關登記后辦理補發。使用已作廢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二、公章的使用
1、凡需加蓋公章的,一般都應事先由村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后再蓋公章。對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等基本情況的,保管公章人員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精神給予辦理。
2、凡涉及貸款、承包、擔保、對外簽訂合同等重大問題需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通過后方可蓋章。如有違規行為的,保管公章人員可有權阻止或拒蓋公章。
3、不準非保管人員擅自隨身帶公章外出。不準保管公章人員家屬隨便使用公章,嚴禁白紙蓋公章。
三、公章的保管
村民委員會公章,由村專人保管,保管人應嚴格按規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機吃、拿、卡、要,不得亂蓋公章,違者按規定予以撤換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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