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校內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內管理制度1
第一條:本校教職工私家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的人員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遵規泊車。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輛到校。
第二條:未經學校許可,非本校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第三條:校內行人享有優先通行權。任何時間在校園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均應當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在學校內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第四條:教職工駕駛的機動車輛進出學校,應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已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在學生課間活動時間、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不允許發動行駛。
第五條:教職工駕駛機動車輛進入校園,一定按規定在指定區域停放,不得妨礙學校教育教學等活動。
第五條:嚴禁在學校內進行機動車駕駛訓練和試車、練車,不得在校園內洗車。
第六條在校內從事各類施工、作業需進出校園的工作車輛,經允許進入校園時,一定按指定時間、指定路線進出校園。
第七條:外來車輛未經允許禁止進入校園,經允許進入校園時必須減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條:因不執行學校管理制度,發生學校內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由責任人自己負責,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校內管理制度2
第一條本校教職工私家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的人員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遵規泊車。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輛到校。
第二條未經學校許可,非本校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第三條校內行人享有優先通行權。任何時間在校園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均應當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在學校內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第四條教職工駕駛的.機動車輛進出學校,應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已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在學生課間活動時間、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不允許發動行駛。
第五條教職工駕駛機動車輛進入校園,一定按規定在指定區域停放,不得妨礙學校教育教學等活動。
第五條嚴禁在學校內進行機動車駕駛訓練和試車、練車,不得在校園內洗車。
第六條在校內從事各類施工、作業需進出校園的工作車輛,經允許進入校園時,一定按指定時間、指定路線進出校園。
第七條外來車輛未經允許禁止進入校園,經允許進入校園時必須減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條因不執行學校管理制度,發生學校內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由責任人自己負責,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校內管理制度3
第一條:本校教職工私家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的人員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遵規泊車。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輛到校。
第二條:未經學校許可,非本校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第三條:校內行人享有優先通行權。任何時間在校園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均應當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在學校內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第四條:教職工駕駛的機動車輛進出學校,應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已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在學生課間活動時間、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不允許發動行駛。
第五條:教職工駕駛機動車輛進入校園,一定按規定在指定區域停放,不得妨礙學校教育教學等活動。
第五條:嚴禁在學校內進行機動車駕駛訓練和試車、練車,不得在校園內洗車。
第六條在校內從事各類施工、作業需進出校園的.工作車輛,經允許進入校園時,一定按指定時間、指定路線進出校園。
第七條:外來車輛未經允許禁止進入校園,經允許進入校園時必須減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條:因不執行學校管理制度,發生學校內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由責任人自己負責,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校內管理制度4
一、嚴禁非本校教職工的一切車輛駛入校園,更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校園車棚里。
二、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0碼,發現違規者門衛和保衛人員必須進行勸阻,可以要求離開校園,可以取消其車輛駛入及在校內車棚停車的.權利。對勸阻無效的,門衛、保安及其他教師都有權扣車,再作處理。門衛、保衛發現情況不作為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在課間,嚴禁一切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穿梭進出,以防止與奔跑追逐的學生相撞造成責任事故。
四、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口高峰時間段,要主動避讓學生,延時開車離校。嚴禁一切車輛與學生搶道。
五、小車駕駛合格證獲得未超過半年以上駕齡的,不得開車進入校園。
六、嚴禁進入校內的所有車輛,包括電瓶車和自行車都不得從教學樓底層的中間通過。
七、準許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應無條件接受門衛、保安、學校保衛科人員管理,按規定路線開車,按指定地點和要求停車。
八、本制度對本校教職工、食堂人員、小店人員、校外蔬菜食品商品運送人員、垃圾處理車等一切進入校內的車輛適用。
校內管理制度5
第一條:本校教職工私家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的人員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遵規泊車。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輛到校。
第二條:未經學校許可,非本校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第三條:校內行人享有優先通行權。任何時間在校園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均應當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在學校內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第四條:教職工駕駛的機動車輛進出學校,應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已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在學生課間活動時間、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不允許發動行駛。
第五條:教職工駕駛機動車輛進入校園,一定按規定在指定區域停放,不得妨礙學校教育教學等活動。
第五條:嚴禁在學校內進行機動車駕駛訓練和試車、練車,不得在校園內洗車。
第六條在校內從事各類施工、作業需進出校園的工作車輛,經允許進入校園時,一定按指定時間、指定路線進出校園。
第七條:外來車輛未經允許禁止進入校園,經允許進入校園時必須減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條:因不執行學校管理制度,發生學校內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由責任人自己負責,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校內管理制度6
一、學校建立和健全治安保衛制度,落實人防、技防、物防各項措施。
二、學校是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確定本單位的治安保衛重點部位,按照政府有關標準對重點部位設置必要的技術防范設施,并實施重點監護。建立貴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學校內部治安保衛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根據需要,檢查進入本單位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物品和車輛;
2.在學校范圍內進行治安巡邏和檢查,建立巡邏、檢查和治安隱患整改記錄;
3.維護學校內部的治安秩序,制止發生在本單位的違法行為,對難以制止的違法和犯罪行為,應當立即報警。
四、學校門衛應當由符合規定要求的人員擔任,并經培訓持證上崗。學校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政府有關部門及特種車輛除外),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以及動物帶入校園。
五、學校出入口安裝堅固、防撞、防撬安全門(柵欄門),高度應與圍墻相匹配;圍墻應不易攀爬、翻越,高度符合有關標準。按標準安裝校園周界入侵報警裝置,學校出入口和學生宿舍樓出入口按標準安裝電視監控設施。校門衛室、校長室等處安裝110報警裝置。
六、學校對師生開展安全教育和法制宣傳教育。教師離開辦公室要隨手鎖門,不得將現金等貴重物品存放在辦公室內。財務室應當按照規定存放現金。學生上體育課或離開教室時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增強自我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校內管理制度7
1、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市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學校衛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范,學校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市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校內管理制度8
一、學校應加強對校內的機動車輛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未經學校同意,社會車輛不得進入學校。車輛必須在規定地點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二、學校門口和校內的主要道路上應設置減速和限速標志。在重要路段應設置警示標志和減速墊。劃好各類行車標線。保證校內道路交通規范有序。
三、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經教育局和公安交警部門核準,領取《校車證》后方可運行。對接送學生的學校自有校車要噴涂統一顏色。專車專用,不得從事營業性運輸。嚴禁租用私人車、報廢車、改裝車、故障車及貨運車接送學生。
四、機動車輛應定期保養和檢測,安全技術狀況必須保持良好,所有接送學生的'專用車輛必須按規定每年進行兩次技術驗審。
五、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工作,并有專人負責。每一車次必須安排教師隨車接送。學校領導應定期隨車檢查,遇到惡劣天氣必須親自隨車接送學生。
六、接送學生專用車輛的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準駕車型及安全駕駛經歷。對駕駛員應加強教育管理,嚴禁超載、超速、搶行、疲勞駕駛。學校每季度組織駕駛員參加一次行車安全教育活動。
校內管理制度9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科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內保處,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安保人員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機關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校領導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池塘、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校內管理制度10
瘦西湖第三小學校內教工宿舍樓安全管理制度
1、凡進出教工宿舍樓的人員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員及門衛的管理。
2、外來人員來訪,須在門衛處登記,所攜帶的`各類物資能自覺接受盤查。進入車輛按指定地點存放。
3、各住戶應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鄰里文明禮貌,嚴禁黃,賭,毒等違法
犯罪事件發生,加強計生工作和衛生防疫工作,嚴防被盜,火災等人為災害出現,如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向公安或學校及管理人員匯報,加強安全保護意識,自我防范意識及能力。
4、管理人員應有高度的責任心,嚴守有關規章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員負有第一責任人職責。管理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事故追究制。
校內管理制度11
各處室:
根據唐山市教育局《唐教自[20xx]15號文件(唐山市學校校園機動車輛與道路交通安全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校園場地小、教職工私家車及外來車輛多等實際情況,為維護校園秩序、確保師生安全的大局穩定,樹立“生命無價”,“安全第一”、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預防事故,保持良好的教學環境。特制定校園機動車輛管理辦法,望各位有車的教職工自覺遵守,同時對無車的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監督舉報違章違紀司乘人員。具體如下:
第一條、未經本校許可,非本校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內,但執行緊急救護搶險的車輛除外。
第二條、本校的機動車輛,駕乘人員必須持本校發放的機動車輛停車許可證入校,并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學校指定的停放區域。停車許可證由保衛處發放。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本校機動車輛是指本校公務用車和經許可入校的本校教職工私家機動車。
第四條、本校機動車輛停放區域為辦公樓南側靠窗一排、閱覽室南側一排、實驗樓道西側一排;可通行的道路為上述區域內的道路及迎賓路。對于執行必要工作任務的'車輛視情況(如:上級領導檢查工作的車輛)可以在本校非機動車輛停放區域停放或在限制通行道路通行,但在完成工作任務后應盡快離開。
第五條、校內行人享有優先通行權,任何時間在校內行駛的機動車輛應當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槍行,在校內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鳴笛,但執行緊急救護搶險車輛除外。
第六條、本校的機動車輛應在下列時段前后進出學校,以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期:
早上7:00--7:20
中午11:50--12:10
下午1:30--1:50;3:40--4:00;4:35--4:55
第七條、已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在課間活動時間不得發動行駛,但有緊急公務或其他緊急事務的除外。
第八條、嚴禁在學校內進行機動車駕駛培訓和試車、練車,非本校公務用車一律不得在校內洗車。
第九條、在校內從事各類施工、作業需進出校園的工作車輛,憑本校保衛處發放的臨時通行證,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進出校園。施工車輛在校園內行駛,嚴禁超載,不得遺灑、飄散運載物。
第十條、對無證駕車、酒后駕車進入校園的,保衛處有權拒絕其進校園,扣其車輛或及時報警處理。
第十一條、在校門口停放車輛,影響正常通行。
第十二條、禁止在校學生開車進入校園。
第十三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由學校保衛處依本制度第十一條處理。
一、機動車輛進入禁止行駛區域不聽勸阻的;
二、機動車輛停放在禁止停放的區域不聽勸阻的;
三、在校內鳴笛或行駛時速超過5公里/小時的;
四、校外車輛擅自入校不聽門衛工作人員指揮、勸阻的。
五、未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進出校園的;
六、違反本制度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違反本制度者,保衛處人員有權批評和勸阻,對于不接受批評、勸阻情節惡劣(如:多次批評、勸阻不聽者或有辱罵、毆打情形等)的校外人員,先報保衛處的上一級并在聽取上一級決定后,由保衛處以擾亂學校教學秩序交公安部門處理;對于不接受批評、勸阻情節惡劣的校內人員,由保衛處人員交本處的上一級領導處理。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校內管理制度12
一、學校大禮堂、餐廳、體育活動中心、大教室、報告廳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二、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
三、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四、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五、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校內管理制度13
1.學校大禮堂、餐廳、體育活動場地、大教室、多媒體教室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征得總務部門同意?倓仗帒M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校內管理制度14
鎮小學德育管理制度--學生校內生活其他要求
一、服飾要求:
1、服飾應整潔、大方,與小學生年齡、身份、性別相稱,體現現代小學生個性特點。每周一和學校重要活動按規定穿校服。
2、少先隊員佩戴紅領巾,隊干部佩戴相應標志,其他按要求佩戴胸卡或星級卡。
3、男生不留長發,不剃光頭;女生不燙發,不化妝,不戴首飾。校內不穿背心、短褲(體育課除外)、拖鞋。
二、衛生要求:
1、養成個人衛生良好習慣:勤洗澡、勤換衣、勤埋發、勤剪指甲。
2、講究飲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潔食物。不用他人生活用品,不在飯后半小時劇烈運動。
3、注意用眼衛生,用眼時間不宜過長,看書寫字身體不彎曲。積極參加鍛煉,按時作息勞逸結合。
三、勞動要求:
l、積極參加校內值日生工作和其他公益勞動。
2、勞動時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團結協作,注意安全,從小培養熱愛勞動和勞動人民的思想品德。
校內管理制度15
一、嚴禁非實驗小學教職工的一切車輛駛入校園,更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校園車棚里。
二、實驗幼兒園教職工的小轎車不得在本校校內車棚停放,電瓶車、摩托車應從實驗幼兒園大門口進出。
三、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0碼,發現違規者門衛和保衛人員必須進行勸阻,可以要求離開校園,可以取消其車輛駛入及在校內車棚停車的權利。對勸阻無效的,門衛、保安及其他教師都有權扣車,再作處理。門衛、保衛發現情況不作為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在課間,嚴禁一切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穿梭進出,以防止與奔跑追逐的'學生相撞造成責任事故。
五、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口高峰時間段,要主動避讓學生,延時開車離校。嚴禁一切車輛與學生搶道。
六、小車駕駛合格證獲得未超過半年以上駕齡的,不得開車進入校園。
七、嚴禁進入校內的所有車輛,包括電瓶車和自行車都不得從教學樓底層的中央門廳通過。
八、準許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應無條件接受門衛、保安、學校保衛科人員管理,按規定路線開車,按指定地點和要求停車。
九、本制度對本校教職工、食堂人員、小店人員、校外蔬菜食品商品運送人員、垃圾處理車等一切進入校內的車輛適用。
十、因違犯本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由違規者本人承擔。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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