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培訓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培訓管理制度1
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1、班組長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24 學時。
2、所有新員工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
(1)一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 24 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
b、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消防和氣體防護等常識;
c、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d、集團公司、直屬企業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五項紀律(勞動 、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e、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事故預防的基本知識。
(2)二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 24 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衛生狀況;
b、本單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
c、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等;
d、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3)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 8 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崗位生產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b、崗位職責范圍,應知應會;
c、 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項;
d、崗位事故預防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培訓管理制度2
不同的企業在員工培訓這一塊培訓的內容是不一樣的,對其不同的性質企業員工所規范條例也不同,下面是企業管理網準備的商業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僅供各位參考。
(一)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從業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規則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高級主管——董事長、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主管——經(副)理、科(副)長;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三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按其所任職位職務的繁簡、責任的輕重,分為六職等。
第四條每一職位均設置一“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人員的列等,應按其所派任的職位,決定其職等。每一職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時,以列較低職等為原則;在該職位工作滿3年,成績優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條各類人員人數應按業務需要,于每年年度開始前編訂“人員編制表”,經總經理核定后轉送董事會核備。
(二)任用
第六條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職位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七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八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1.總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2.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任免;
3.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后,報請董事會核備;
4.科長——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事后報請董事會核備;
5.副科長——由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
第九條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條新進人員應先辦理安全調查,并按其學歷任用。
第十一條除正式從業人員,本公司可按業務需要聘雇人員,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條件以同合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2.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3.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通緝在案尚未撤銷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機構服務,未辦清離職手續者;
7.經其他公私機構開除者;
8.身體有缺陷或健康情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9.未滿十五周歲者;
10.主管人員,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者。
第十三條新進非主管人員一律須經試用40天,試用期間應由人事部門切實考核。試用成績欠佳、品行不良或發現其進入公司前有不法行為者,可隨時停用。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于報到后、試用開始前,應辦妥下列手續:
1.填妥本公司新進職員履歷表;
2.繳驗學歷證件及身份證;
3.繳驗戶籍冊;
4.繳驗醫院最后一個月體格檢查表;
5.繳驗前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
6.繳驗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規章規定的志愿書及保證書(鋪保一家,保證:服務期間行為、安全及保管財物等連帶賠償責任);
7.填交勞工保險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張;
(三)服務
第十五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說明外,如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交辦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第十六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1.準時上下班,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實行;
3.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4.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9.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10.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十七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本公司工作時間,每周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無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十九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的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1次。
第二十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一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定。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定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員值日值宿,其辦法另定。
第二十四條從業人員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4.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5.娩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1星期。
6.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7.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二十五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1.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2.請公假者薪水照發;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機構另有薪餉者,本公司薪水停發;
3.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二十七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延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羽經理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二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一、二款規定可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三十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日數不得超過30日。
第三十一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仍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條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的從業人員,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核的責任。每3個月一次,應將各項人員的工作情況,逐一詳列于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并將結果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凡列優等及劣等者,均應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及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升遷及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三條年度工作考核,應分別于各從業人員到職屆滿1年的月份辦理。由人事部門每月將當月份到職滿一年的人員考核名冊,分別列送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核。評核等級,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優等或劣等的考核,均應詳細列述具體事實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請假超過規定期限或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條凡考核列優等者,經總經理核準予以二級以上的晉級或升級,列甲等者晉升二級,列乙等者晉升一級,列丙等者留任原級,劣等者免職,均以各從業人員任職期滿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執行;但在考核年度內曾經核準升職或升級者,該年度考核不再晉級。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考核由董事長評核;科長以上人員及優等的考核;由直屬主管層轉總經理核定,其他人員均由各部門層轉經理核定。
(五)獎懲
第三十六條從業人員的獎勵,分為嘉獎、記功、獎金及升遷或晉級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跡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眾利益的行為,且有事證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于記功或記大功:
(1)細心維護公司財物及設備,致節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生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給獎金:
(1)對業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公司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務、維護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議或發明,經采納施行而成效顯著者。
(4)對采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損失有事實為證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可視實際貢獻的價值決定;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升遷或晉級:
(1)一年內曾記功2次以上者;
(2)對本身主管業務表現出卓越的才能,品德優良,服務成績特優,且有具體事跡為證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以上晉級可視實際情況晉升一至二級;但其薪級已達本等最高級者,可改發相當級數薪水之全年份獎金。
第三十七條從業人員的懲戒,分為警告、記過、降級及免職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攜帶不必要物品入廠者;
(2)未經準許擅帶外人人廠參觀者;
(3)擅用他人經管的工具及設備者;
(4)拒絕警衛檢查其攜帶的物品者;
(5)涂寫墻壁、機械用具有礙觀瞻者;
(6)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公司發生損失者;
(3)對上級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見,未予婉轉說明,或雖經陳述,未被采納,而擅自違抗指揮者;
(4)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5)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致部屬發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生損失者;
(6)在工作場所喧嘩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丟失計時卡者;
(8)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
(9)在工作時間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場所吸煙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降級:
(1)在公司或工廠內酗酒滋事,妨礙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業務機密者;
(3)在工作時間內偷懶睡覺者;
(4)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
(5)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6)一年內記過2次者;
以上降級,應視各款實際情況降一至二級,無等級可降者,應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免職:
(1)無故繼續曠工至3日以上,或1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6日以上者;
(2)未經許可,擅自在外兼職,或參加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之事業者;
(3)脅迫上級主管,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5)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6)未按照規定或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生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7)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8)有偷竊行為,經查明屬實者;
(9)在公司內賭博,有傷風化行為;
(10)攜帶武器、兇器或違禁品前來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燈留夯.
(12)散播有損本公司之謠言而妨礙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過失的行為引起災害者;
(14)有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15)觸犯刑律,經判有期徒刑確定者;
(16)一年內記過3次者。
第三十八條從業人員的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除嘉獎、記功、警告、記過由各部門經理核定外,其余均須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三十九條其他未經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戒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四十條從業人員獎懲可累計,以嘉獎3次作為記功一次,記功3次作為記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為記過一次,記過3次作為記大過一次、同一年度功過可以互相抵消,以嘉獎抵警告,記功抵記過,記大功抵記大過。
(六)離職
第四十一條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1.有違犯本公司規章的嫌疑,情節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2.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末確定者。
第四十二條前條第1、1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準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其停職期間的薪水。
第四十三條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并應即辦理移交。
第四十四條本公司因業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雇人員時,應在事前預告,其預告期間規定如下:
1.在公司服務1年以下3個月以上者,于10日前預先通告;
2.在公司服務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預先通告;
3.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預先通告。
從業人員對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亦可隨時解雇,并照上項規定日期預先通告。
第四十五條從業人員在接到前項預告后,如另謀工作可以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的工作時間,其請假日的薪水照發。
第四十六條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解雇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給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但如系公司發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1年者,發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從業人員最后服務月份的薪水為準。
第四十七條從業人員辭職,應于7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公司的主管人員核準,事后匯報總經理核準。其為副經理以上人員者,應層轉總經理核準。核準辭職后,應即辦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請,發給離職證明書,但不發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準,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四十八條職員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時或永久離開本公司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發生損害者,均應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
(七)保險
第四十九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一律參加勞動保險。
第五十條參加勞動保險,應于新進同時,親自填寫保險表一式兩份,交人事部代辦參保手續。應納保費,由公司補助80%,自行負擔加%。自行負擔部分,由發薪部門,按月在應領的薪水內代為扣繳。
第五十一條參加勞動保險后,其應享的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給付,應由本公司人事部門代向保險公司拾辦。保險人除依法應享的給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的賠償或補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條從業人員因公奉派國內出差,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及特別費。其中除交通費可按現行費率報支,膳雜費可按日計支外,其余各項費用,均應檢據報銷。如無法取得支出的原始憑證單據者,應申述理由,呈奉經理核準后,才能報支。
第五十三條出差天數,應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務提前完畢,應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滯留。如因公確實無法于核定天數前返回者,應列具事實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準后,方得支給旅費。如出差地區可當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條出差前可酌情預借旅費。
第五十五條出差國外,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特別費及手續費。其中除膳雜費按實際出差日數核支外,其余均須檢據核實報支。
第五十六條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國外出差標準8折支給。羽
第五十七條出差同一地點半月以上者,旅館費及膳雜費8折支給;兩羽個月以上者,以7折支給。
第五十八條國外出差應按照最近路線直赴出差地點,非經許可,不得'繞道或延滯非公差地區。
第五十九條出差國外,可酌借必要旅費,辦理結匯。回國后應即報銷旅費,多繳少補。
第六十條出差國外期間,不得有危害國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為言論,并遵守出差國當地的法律及習慣,如因違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負責,與公司無涉。返國后,應于1個月內提出考察或工作報告;考察報告的內容應力求充實,并對公司業務應提出具體改進意見;如未依期提出報告者,旅費暫緩核銷。
(九)福利及建議制度
第六十一條本公司依法提撥福利金,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福利事宜;職工福利委員會的組織辦法另定,并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呈報。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設施。
第六十三條本公司為協助同仁解決困難,為溝通上下意見起見,特設立“從業人員建議制度”。
第六十四條本公司行政部門,均設置意見箱,由高級主管親自定期啟閱。從業人員對于工作上的困難,無法由直屬主管或同一部門同仁協助解決,必須由上級主管或其他部門人員協助者,或對公司某項措施未能滿意提出申訴者,或發現有人營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證據擬予檢舉者,或根據平時服務經驗、學識及研究心得,對公司經營、管理等提供建設性的建議者,均可以書面列具理由、事實、內容等投入意見箱內,亦可公開呈報上級主管轉呈總經理或有關部門主管核閱。如因文字表達困難或其他原因,不便以書面說明而須以口頭報告者,可先以簡略報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見箱內,等高級主管人員拆閱后,再定期約見。
第六十五條提供意見人必須簽其真名,填明服務部門,否則不予受理。如屑檢舉性質案件,檢舉人應負法律責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實,惡意中傷誣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訴辦外,本公司將再依第三十七條有關的規定對檢舉人予以懲處。
第六十六條本公司對提供的意見,經采納施行后,可視其對本公司做出貢獻分別議獎。如屬檢舉案件,經查明屬實者,除對檢舉人酌情給予獎勵外,并為其永保機密。
(十)附則
第六十七條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后施行,修正時亦同。
培訓管理制度3
第一條 安全教育的分類
公司安全教育分為:入礦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三大類,而入礦前安全教育又分為:礦級安全教育、區隊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即“三級”教育。
第二條 安全教育職能與分工
1、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教育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2)結合公司實際組織編寫安全教育學習材料和教材;
(3)負責入礦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全公司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5)布置、督促、檢查各區隊(班組)安全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并為其提供安全教育資料;
(6)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工作經驗,辦好安全生產簡報,利用典型事故或事例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2、各生產區隊負責本區隊的安全教育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本區隊(班組)職工參加公司及有關業務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和安全技術培訓;
(2)負責對新調入本區隊的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負責組織區隊日常安全教育和班前班后作業安全教育;
(4)負責對技術工種的崗位培訓,對本區隊(班組)職工進行現場
管理和作業安全育;
(5)抓典型,建立安全獎懲制度,辦好本區隊宣傳報導。
3、各主管業務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和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教育,其職責是:
(1)做好本部門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
(2)負責本部門主管范圍內特殊工種和技術工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
(3)負責新調入本部門工作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4)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本部門人員按時參加公司或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學習的培訓。
第三條 三級安全教育分工與內容
1、三級安全教育由培訓部組織,安全部門進行教育,主要教育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法規和法令;
(2)公司生產特點及對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常識;
(4)公司內典型事故及吸取的.教訓;
(5)結合生產特點進行針對性教育。
2、區隊(班組)級安全教育由本區隊(班組)領導或指定的專人負責,主要內容包括:
(1)本區隊(班組)情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區隊(班組)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及崗位操作規程;
(3)本區隊(班組)安全生產設施及其使用方法;
(4)結合本區隊(班組)生產、工作性質和實際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安全員負責進行,主要內容是:
(1)本工種、本崗位工作性質、特點、工藝流程及應注意的事項;
(2)本工種、本崗位技術操作規程;
(3)本工種、本崗位所使用的設備、儀器、裝置等的性能特點,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與保管方法等;
(4)本工種、本崗位曾發生過的事故應吸取的教訓和預防措施等。
第四條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和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是:不分時間、不論場合、不拘形式、經常地、反復地對職工進行廣泛、深入、系統的宣傳和教育。
2、日常安全教育的形式:
(1)進行安全教育利用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
(2)派班前上崗安全教育;
(3)利用各種會議、簡報、標語、圖片、廣播、錄像、畫廊、板報等宣傳工具進行安全教育;
(4)開展崗位練兵、安全技術表演、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技術講座、交流安全經驗等進行安全教育。
第五條 特種安全教育
1、對特殊工種應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培訓內容、時間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從普通崗位調到特殊工種崗位的人員,要按特殊工種的要求,經過專門培訓后持證上崗。
赤峰市建昌營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培訓管理制度4
為加強企業管理,建立健全培訓機制,使培訓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創新化、強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員工培訓考核方法。
一、培訓領導機構
各單位上報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審定后實施,人力資源部是員工培訓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并全面負責對各單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標準
(一)安環知識標準
1、掌握安全生產、環保方針、政策和公司安環的及有關安全技術規定。
2、懂得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崗位的生產工藝及主要設備概況。
4、能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崗位的儀表設施、防護裝置、安全裝置等。
5、能準確掌握本崗位的.安全規程。
6、掌握一般職工的安環職責。
(二)生產技術和工藝知識標準
1、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掌握本單位和本崗位工藝流程知識。
3、懂得設備性能、原理、維護保養及操作。
4、熟悉本崗位安全生產、防塵、防毒知識。
5、做到“四懂”,即懂知識、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即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三、考核辦法
本考核辦法只從安環知識和生產技術知識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加以考核。
1、各單位根據培訓時間要求組織培訓,結束后由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聯合出題考試,并負責考試管理和試卷評閱工作,全過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考試成績匯總各方面評定出優(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并按單位(可按車間統計)算出優秀率和及格率,評閱完畢后公布結果,并整理上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特殊情況下考試成績評定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變的形式)。
3、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負責對各廠進行培訓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監督。
(1)及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單位負責人人民幣200元,凡成績達95分以上的員工,將給予50元的獎勵。
(2)凡未及格人員進行待崗1—2個月處理,限期學習補考,期間只發個人崗位工資的60%,補考合格后上崗,否則予以辭退。
(3)對及格低于80%的,處罰其單位負責人200元。
4、各單位根據培訓及考核情況,按10%的比例,評選“崗位操作能手”,“最佳學習標兵”,“最佳創新成果”等,評選可個人申請或車間申報,經廠部審核,再上報公司審批。評選采用“逐級遞減法”確定人員,除發給榮譽證書外,還給予獲得者50元獎勵。
四、本考核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培訓管理制度5
一、目的
1、為切實做好員工的業務培訓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專業知識(技能),以適應公司不斷提高技術水平的需要,現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學院所有員工的培訓。
3、所有新進員工均須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上崗;各部門都必須開展多層次、多種形式、多種方法的教育培訓活動,滿足不同的培訓需求。
4、員工培訓與教育是提高教職員工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提高工作績效的重要保證,也是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措施。應列入公司發展規劃及各部門年度工作計劃中。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健全完善的培訓組織機構是開展培訓工作的必要基礎。公司的員工培訓工作實行兩級管理。
1、第一級培訓管理由管理部負責,以公司領導為首成立的培訓領導小組負責審定管理部制定的全公司員工培訓計劃。
2、第二級培訓管理由各部門負責,由各部門負責人為首組成部門培訓工作小組,對本單位的培訓工作負責。即根據公司的培訓計劃,組織本單位員工積極參加,并抓好本單位的培訓活動。
三、培訓內容與重點
1、培訓內容:講師以素質培訓為主,兼顧學術科研、教學技能培訓;管理干部著重管理知識、領導藝術培訓;行政職員則要對其履行崗位職責的各方面要求進行培訓,包括技能培訓、公司文化培訓和ISO知識培訓。
2、培訓重點
(1)高層領導
——公司管理決策綜合能力;
——(行業、信息)科技最新動態、進展;
——國內政治經濟形勢與行業、金融政策。
(2)中層管理者
——管理知識與技法;
——崗位專業知識及相關崗位的知識;
——業務能力的提高;
——人際關系與組織、計劃、協調能力。
(3)基層管理者
——專業技能:
——中、初級教學和行政管理知識;
——與行業相關的.科技知識;
——文化知識、外語、電腦操作。
(4)一般員工
——崗位基礎、專業知識;
——專業技能;
——業務能力。
(5)新進員工
——公司歷史與概況;
——主要政策與組織結構;
——員工規范與行為守則;
——公司薪酬、福利制度及各項規章制度;
——具體工作范圍與職責;
——工作場所與工作時間;
四、培訓的實施、管理
(1)管理部負責教育培訓的實施和管理工作,各部門應積極配合,保證教育培訓工作的順利實施;
(2)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崗前培訓后方能上崗。管理部負責組織批量新進員工的崗前培訓,原則上入職培訓課程應不少于1天;對于個別新進員工的崗前培訓,由管理部和各用人部門協調處理;
(3)每月指定安排2—4小時為員工集中學習時間,進行政治思想、業務技術學習以及教學研究交流活動;員工個人每年參加各類培訓時間應不少于3天;中高層員工的年平均培訓課程應不少于5天;
(4)每月結束時,管理部要向公司匯報員工培訓計劃實施情況;
(5)公司要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員工教育培訓講師隊伍,這支隊伍應以本公司員工為主,外聘為輔。
(6)各培訓部門均應做好培訓記錄和資料、檔案管理等工作
五、培訓的考核
培訓的考核包括各項指標完成的考核、對接受培訓學員的跟蹤考核、講師授課質量的考核、培訓組織工作質量的考核。考核工作由人事處組織,會同有關部門參加;對各部門培訓考核的優劣結果,公司應予獎懲。
六、本規定自文件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培訓管理制度6
1、修改完善相關培訓管理制度
修訂和完善本企業管理培訓的實施辦法,明確公司、部門、個人教育培訓的權利和義務,使教育培訓真正成為各單位和各類人員必須完成的硬指標和任務,確保各級管理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實施,落到實處。
2、繼續創建學習型組織,建立職工終身學習機制
企業要持續不斷地創建學習型組織,打造學習型團隊,樹立學習型先進者,推廣創建工作的典型單位和典型經驗。逐步建立員工職業發展體系和終身學習機制,促進員工培訓由“要我培訓”向“我要培訓”轉變,實現員工職業發展與促使企業發展的.雙贏。
3、進一步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基礎性建設
一是著力研究建立各級各類干部素質的標準體系。對不同層級、不同崗位干部的素質要求具體化、規范化、科學化。二是研究和配套確立科學的培訓工作標準。三是做好干部培訓需求的調查工作,針對不同需求,制訂長期、中期、短期的教育培訓目標。
4、進一步創新培訓工作機制
一是完善干部崗位任職資格制度。按照不同職級干部應具備的知識水準,強制性要求干部在任期內必須達標,后備干部不獲得任職資格不得提拔使用。二是使干 部教育培訓和干部選任、監督與綜合管理等工作銜結互動。做到學用結合,擇優而用。對通過公開選拔等方式產生的新任領導干部進行崗位知識培訓,讓其早日適應 崗位要求。三是把管理干部教育培訓情況納入干部年度績效考核、選拔任用、職稱評定中,形成長效激勵和約束機制。
5、建立完善職工的學時考核制度
部門和分支機構領導人員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于20天(合120學時),5年脫產培訓時間累計應達到3個月以上。其他管理人員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于6天(合36學時)。管理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崗位知識培訓,并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
培訓管理制度7
各場站應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活動。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過場。班組安全活動應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對活動形式、內容、要求應有明確規定,安全辦公室應定期檢查。
培訓管理制度8
1 目的
為確保從業人員上崗所必備的安全能力,確保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能滿足公司安全標準化體系運行的要求。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遼寧金地陽陶瓷有限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 職責
3.1 新員工入廠教育分工負責
1)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實施。
2)二級安全教育,由車間的安全員或車間經理負責實施。
3)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實施。
3.2 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委辦提出,各車間、部門組織實施。
3.3 特種作業教育,由安委辦負責跟進培訓及取證和日常檢查工作,杜絕無證上崗。 4 管理程序
4.1 入司安全教育
1)凡新招聘的員工、外單位和學校來公司培訓、實習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公司、車間或部門、班組)安全教育,新招聘員工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協調組織。
2)公司級(一級)安全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規定,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基本的安全知識,重大事故案例,本公司生產概況、特點,入廠后的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工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以及廠規廠紀等。
3)車間或部門級(二級)安全教育內容為:經公司級安委辦教育考試合格后,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到車間或部室,由車間安全員或部門負責人進行教育,內容有:本部門的工藝流程及生產特點、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應急措施、安全裝置、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等。教育考試合格后簽字。
4)班組教育(三級)經公司、車間或部門兩級教育后,由班組安全員或班組長進行教
育并簽字。教育內容:生產特點、崗位操作規程,崗位事故案例及預防災害事故措施,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工藝流程及生產設備設施等。教育后簽字。
5)外來培訓和實習人員,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全教育,經安全基本知識教育后才能上崗位培訓或實習。
6)臨時參觀人員由安委辦進行-般安全注意事項的教育后,按規定穿戴好勞護用品方可進入車間、部門參觀學習。
7)外單位來我公司參加工程項目施工,由職能部門組織,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基本知識、公司和車間安全生產特點的教育后,由職能部門到安委辦辦理手續,并簽訂安全協議,才能進行項目現場施工。
4.2 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理念、安全技術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員工自覺地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確保生產安全。
2)安委辦負責編制全年的安全教育計劃,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
3)車間大、中修或重點裝置檢修時,車間經理或車間安全員應進行檢修前、檢修中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檢修安全。
5)對重大危險作業,作業前施工部門和安全員必須按預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否則不能作業。
4.3 特殊教育和五新教育
1)從事電氣、鍋爐、焊接、起重、廠內車輛駕駛等特種作業人員由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2)對特種作業人員,設備部應每年組織培訓-次,以專業工種的安全技術和災害性事故案例分析為主要內容進行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3)安委辦和用人部門,對各類特種作業的上崗證要進行經常檢查,以杜絕無證上崗現象。
4)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在投產前,安委辦和生產技術部要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安全培訓教育。操作人員須經考核(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4 復工教育和調崗位教育
1)凡因病、工傷、脫崗等離崗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各類人員,復工前要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①仍回原班組的,由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②回原車間并重新安排的,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③跨部門安排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2)調崗教育
①車間、部門內進行調動,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教育。
②跨部門調動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了二、三級安全教育。
③各車間要建立調崗安全教育臺帳,并報安委辦備案。
4.5 現場教育
1)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時,生產技術部門應會同安全等其他有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充分利用交接班時間,廣泛深入開展班前班后技術提問、安全講話、事故預測、班后安全小結等形式的教育活動。
3)對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召開現場會,進行群眾安全教育。對違章指揮者、違章作業者,主管部門應根據情況令其停工接受下崗安全教育,并報安委辦備案。
4.6 安全教育的時間要求
1)新工人公司級教育不少于24學時,車間級、班組級二級教育不少于48學時(包括熟練期的安全教育)。
2)工程技術人員、管理干部、生產、技術工人等,全年累計不得少于20學時。
3)輔助部門員工全年累計不得少于14學時。
4.7安全教育考核
1)中層干部、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委辦負責實施。
2)工人安全教育考核由車間或部門第一責任人負責,技術員配合,安全員具體執行。
3)新工人上崗位獨立操作前需經班組、車間(部室)教育考核,經安委辦審核同意。凡未經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又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上崗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各特種作業的考核,由設備部組織實施。
培訓管理制度9
一、為增強企業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工程項目所有從事建筑施工的人員。
三、公司勞資教育部門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每年參加建設部或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于30學時。
2.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工人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訓練學習時間每人不少于20學時。
5.上述人員的學習成績記錄在安全教育培訓卡上,成績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級、工程項目二級、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公司一級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內容為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
2.工程項目進行第二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工地制度、現場環境、工程特點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學習時間不少于15學時。
3.班組進行第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事故教訓、本班制度等,學習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以上教育培訓考核成績作為錄用先決條件。
六、變換工種的職工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擬到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環境、勞動紀律、技能訓練,經考試合格者方可變換。
七、特種工程(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操工、起重工、打樁和機動車司機、塔吊司機及指揮、人貨兩用電梯和起重司機,司爐工、爆破工及其他從事特殊作業的'工人)取得特種作業證的,仍然要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每年一次,時間不少于15學時。
八、根據本制度,每年由勞資(教育)部門列出培訓計劃,進行培訓教材和師資準備,并監督實施。
九、凡是經教育培訓的人員考試不合格者應參加第二次學習(學習時間誤工費和學費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培訓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需要,規范有序地開展培訓管理工作,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X公司及下屬企業的全體在崗員工。
第三條 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促進企業與在崗人員共發展。
(二)全面發展,注重能力。
(三)全員培訓,重點培養。
(四)鼓勵自學,推進學習型企業發展。
(五)把握需求,注重實效。
(六)聯系實際,學以致用。
(七)與時俱進,不斷創新。
第二章 培訓管理體制
第四條 培訓工作實行統籌規劃、分級管理、分層負責。形成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其他用人單位的二級培訓管理體系。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和協助下,用人單位按照人員管理權限
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培訓管理職責:
(一)負責公司培訓體系的整體規劃與調整;
(二)負責制訂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三)負責組織培訓需求調查,編制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四)負責公司各級經理及后備人員、專家及后備人才、內訓師等公司重點培訓項目的實施;
(五)負責管理公司培訓師資、培訓經費、課程體系、網上教育系統、培訓管理系統、公司主辦培訓的培訓檔案及培訓場地設施等培訓資源;
(六)負責協調用人單位培訓管理工作。
第六條 用人單位培訓管理職責:
(一)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制訂本用人單位年度培訓計劃,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二)貫徹落實公司制定的培訓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三)推薦或編寫專業教材;
(四)負責本單位培訓資料的整理,并反饋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 培訓需求
培訓需求包括公司需求、用人單位需求、個人需求三個層次。培訓需求調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牽頭,各用人單位配合,通過多維度訪談、調查及分析,予以匯總。
(一)公司需求:人力資源部分析公司戰略、企業文化、年度工作重點,確定公司年度培訓重點;
(二)單位需求:各用人單位根據上一年度績效完成情況及下一年度工作重點,提出本用人單位培訓需求,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
(三)個人需求:員工個人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公司的工作重點和職業生涯發展、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分析,提出培訓需求。
第四章 培訓計劃
第八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需求分析及年度培訓經費預算,制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并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下發公司各用人單位,由人力資源部協助制定本用人單位年度培訓計劃;
第九條 公司各專業培訓計劃的執行情況列入用人單位績效考核,人力資源用人單位以及其他用人單位須對用人單位所在員工培訓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第十條 各用人單位應積極組織在崗人員參加各類培訓,使在崗人員的能力得到持續、系統提升。年度累計平均培訓學習時限達到40小時以上。
第五章 培訓實施與協議
第十一條 培訓實施具體包括:選擇師資、場地、教材、設備、組織學員、現場管理等內容。
第十二條 培訓實施形式要多元化,可通過培訓班、學術講座、業務研討、崗位輪換、導師輔導培養、參觀考察、網上學習、外派培訓等形式進行。根據培訓內容和人員特點,綜合運用講授、研討、案例、模擬、體驗項目實施等培訓方式,確保培訓效果。
第十三條 大力推廣網上教育,加強網上教育培訓管理,為在崗人員提供個性化、系統化的培訓,促進自學。
第十四條 根據工作需要和在崗人員能力發展需要,公司可安排在崗人員參加外派培訓。
第十五條 參加由公司支付的培訓金額(單項培訓)在2萬元以上(含2萬元)的外派培訓,接受培訓者應在培訓前與公司人力資源部及所在單位簽訂服務期限協議,培訓結束后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為公司服務。員工接受培訓后在公司的服務年限原則如下:
培訓費在2萬元以上(含2萬元),5萬元以下的,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培訓費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10萬元以下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培訓費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
若未滿服務年限,擅自調離公司的,按照以下方式計算補償金額:補償金額 =公司支付培訓費×( 約定服務年限-約定后實際服務年限)/約定服務年限
第十六條 培訓所需的外聘師資,由人力資源部履行相關程序后,簽訂合同執行。
第十七條 培訓主辦單位、用人單位按照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培訓實施流程及培訓紀律要求加強培訓過程管理。
第十八條 培訓主辦單位、用人單位憑培訓合同、培訓通知、培訓學員簽到表、培訓評估表、發票發起報賬,及時收集整理培訓相關資料并提交本單位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
第六章 培訓評估
第十九條 建立培訓效果四級評估機制:
(一)授課效果評估:即學員對培訓項目的主觀感受和滿意程度。由培訓主辦用人單位在培訓結束后實施,評估結果匯總后提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同時評估結果作為供應商付款依據;
(二)學習效果評估:主要是考核培訓者對培訓課程的掌握程度。由培訓主辦單位在培訓結束后組織相應考核。考核結果匯總后提交人力資源部;
(三)行為效果評估:評估學員培訓后行為方式的改變程度。由人力資源部牽頭組織,其他用人單位配合實施。對
公司重點培訓項目開展行為效果評估,評估在培訓結束三個月后實施,由學員所在用人單位對其工作行為、工作能力、工作態度進行比對評估,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四)工作績效評估:主要評估培訓項目引起的業務結果的變化。由人力資源部牽頭組織,其他用人單位配合實施。對公司重點培訓項目開展工作績效評估,由學員所在用人單位對其績效結果進行比對評估,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七章 培訓經費管理
第二十條 各用人單位在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時,需同時提出各培訓項目費用預算,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審核,按照公司審批的培訓項目將預算列入各用人單位預算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用人單位因業務發展需要,需增加計劃外培訓或已列入培訓計劃但超出預算的培訓項目,應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并提供經費預算,按照公司預算審批流程審批后實施。
第二十二條 在崗人員經批準外出參加培訓學習,須憑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用人單位出具的“外出培訓學習”,按照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章 學歷(學位)教育
第二十三條 在職學歷(學位)教育包括碩士和博士
研究生兩個層次。申報學歷(學位)應高于現有學歷(學位)。
第二十五條 學歷(學位)教育嚴格遵循“專業對口,學以致用,工作需要,業余學習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六條 在崗人員的學歷(學位)教育,包括公派學習和自主學習兩種方式。公派學習指公司根據人才培養需要,選派人員參加的學歷(學位)教育;自主學習指根據本人及工作需要,自主要求參加的學歷(學位)教育。公司鼓勵在崗人員參加在崗不脫產的自主學歷(學位)教育。
第二十七條 學歷(學位)教育管理流程
(一)公派學習管理流程:
1、申報流程:原則上采用符合條件在崗人員自愿報名、填寫《學歷(學位)教育審批表》、用人單位推薦、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篩選,報公司領導審批;
2、備案及檔案管理流程:經批準后,參加學歷(學位)教育考試并被錄取的,須持錄取通知書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后,應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學歷(學位)審核登記并存檔。
3、 報銷流程:參加公派學習的在崗人員憑審批材料及學費、教材費發票到本單位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二)自主學習管理流程: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填
寫《學歷(學位)教育審批表》,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考試后須將錄取通知書、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后,應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學籍檔案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學歷(學位)審核登記。人力資源部應將其學籍檔案存入個人檔案。
第二十八條 自主參加不脫產學習占用工作時間的,按公司事假管理規定執行;自主參加脫產學習的,公司與其解除關系;取得學歷(學位)后,參加公司外部招聘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第二十九條 公派學習的學費、教材費等由公司統一支付,差旅費按照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自主學習的學費、教材費、差旅費等由個人支付。
第三十條 公派學習期間,由直接主管和公司領導參照校方提供的學習成績、學習表現進行績效評估,績效評估結果納入所在用人單位的績效等級分布比例。
第三十一條 為鼓勵在崗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對自費學習,在崗人員學習期間每年度績效評估等級均為良好及以上的,公司設立一次性獎學金。獎學金標準如下:
第三十二條 自費學習在獲得國家教育部承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后,憑《學歷(學位)教育審批表》及相關材料到人力資源部辦理一次性獎學金領取手續。
第三十三條 在崗人員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在本辦法下發之后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審批后,可享受本規定的獎勵待遇。
第三十四條 公司公派或個人申請經公司批準接受學歷(學位)教育的在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公司公派學習待遇或一次性獎學金待遇:
(一)學習期間違法亂紀,受到行政或黨紀處分的;
(二)學習期間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三)在公司年度考核中,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
(四)違反公司獎懲制度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與本辦法不符的,按本辦法執行。
培訓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員工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和政策
(1)公司培訓按照“經濟、實用、高效”的原則,采取人員分層化、方法多樣化、內容豐富化的培訓政策。
(2)員工的專業化培訓和脫產外出培訓堅持“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員工通過突出的業績和工作表現獲得激勵性培訓和發展機會。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二)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包括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態度培訓。
(1)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
讓員工了解公司經營管理的情況,如公司的規章制度、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員工掌握企業的共同語言和行為規范。
(2)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的應用、發揮、提高。
(3)態度培訓
不斷實施心理學、人際關系學、社會學、價值觀及政治覺悟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系,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
第五條培訓形式
培訓形式分為員工自我培訓、員工內部培訓、員工外派培訓和員工交流論壇。
1、員工的自我培訓。
員工的自我培訓是最基本的培訓方式。公司鼓勵員工根據自身的愿望和條件,利用業余時間通過自學積極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
公司會盡力提供員工自我培訓的相關設施,如場地、聯網電腦等。
原則上對員工自我培訓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2、員工內部培訓
員工的.內部培訓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員工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
(3)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員工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對其實施崗位技能培訓。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靈活實用的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部匯報培訓情況。
(5)繼續教育培訓。公司可根據需要組織專家進行培訓。
3、員工外派培訓。
員工外派培訓是公司具有投資性的培訓方式。公司針對員工工作需要,會安排員工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員工個人希望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進修),需填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并附培訓通知或招生簡章。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名。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人力資源部決定。
4、員工交流論壇
員工交流論壇是員工從經驗交流中獲得啟發的培訓方式。公司在內部局域網上設立員工交流論壇。
(三)被培訓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被培訓者的權利
1、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
2、經過批準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
第七條被培訓者的義務
1、培訓員工在受訓期間一律不得歸于規避或不到。對無故遲到和不到的員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處理。
2、培訓結束后,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訓結束一星期內,員工應將其學習資料整理成冊,交由人力資源保管。并將其所學教給公司其他員工。
4、員工自我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余時間,如需占用工作時間的,在人力資源部備案后,需憑培訓有效證明,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做相應處理。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必須與公司簽定培訓合同。
(1)外部脫產培訓時間在3個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訓費用3000以上的。
(四)培訓的組織和管理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訓需求分析。
2、設立培訓目標。
3、計劃培訓項目。
4、培訓實施和評價。
第九條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十條建立培訓檔案
1、建立公司的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范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2、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培訓者對被培訓者的評語等。
(五)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十一條培訓計劃的制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規定時間發放《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其匯總。并與規定時間內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結合員工自我申報、人事考核、人事檔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對象、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選擇適當的培訓方法和選擇學員和老師、制定培訓計劃表、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實施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以公司文件下發到各部門。
第十二條部門內部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下由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對于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部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培訓實施
第十四條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如果需要調整,應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十五條員工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監督學員出勤情況,并以此為依據對學員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象、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后以此為依據建立公司培訓檔案。
(七)培訓評估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結束后的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第十八條培訓結束后的評估要結合培訓人員的表現,做出總鑒定。可要求被培訓者寫出培訓小結,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方面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
第十九條培訓評估包括測驗式評估、演練式評估等多種定量和定性評估形式。
(八)培訓費用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調整相應數額。
第二十一條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總經理決定。對于公司予以報銷的費用,原則上先由培訓員工本人支付,待獲得合格證書后,方可回公司報銷。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按公司報銷規定報銷。
第二十二條員工內部培訓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九)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的擬訂或修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報公司領導層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培訓管理制度12
一、培訓目標
第一條為提高員工素質,滿足公司發展和員工發展需求,創建優秀的員工隊伍,建立學習型組織。
第二條通過不斷提高員工的知識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動性,使員工達到實現自我的目標。
第三條公司的培訓制度與員工的職業生涯設計相結合,促進公司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的各項培訓計劃、實施、考評等,均依照本制度辦理。
三、培訓原則
第一條經常鼓勵員工積極參加學習和培訓。
第二條預先制訂培訓后期要求達到的標準。
第三條積極指導員工的培訓和學習。
第四條參加培訓者能從培訓中有所收獲。
第五條采用適當的培訓方式、方法、培訓方式要力求多樣化。
第六條根據不同的培訓對象采取不同培訓方式。
第七條通過培訓為員工提供晉升機會。
四、培訓程序
第一條人事辦公室負責培訓統籌、規劃。
第二條各單位負責人協助人事辦公室進行培訓的實施、督促,同時在公司整體培訓計劃下組織好本單位內部的培訓。
第三條培訓結束后,受訓人員即時上交《員工培訓記錄表》(見附表一)至人事辦公室。人事辦公室開展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的.效果。
五、培訓分類
第一條內部培訓
1、培訓對象:全體員工
2、培訓目的:依靠公司內部有專業特長和有經驗員工的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內部資源,加強內部的溝通與交流,在公司內形成互幫互助的學習氛圍,并豐富員工的業余學習生活。
3、培訓內容:公司內部手冊集學習、公司技術類、市場類、管理類、禮儀類等多個方面及員工感興趣的業余知識、信息等。
4、培訓形式:在公司內部以學習行業知識相關書籍、召開講座或研討會、交流會的形式進行。
第二條外部培訓
1、培訓對象:全體員工
2、培訓目的:依靠外部專家力量,提升員工在本職工作上所應具備的專業知識、技能技巧,以增進各項工作的完成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訓內容:
(1)常規實用性培訓——涉及行業專業技術知識、管理方法、生產運營等;
(2)適合高層領導的培訓——含企業戰略性、發展性等內容;
(3)個人進修方面的培訓——如資格證書和專業技術認證等。
4、培訓形式:參加廠家培訓、相關部門要求的培訓,請外部講師在公司內部授課或外派培訓。
六、培訓方法
第一條講授法:屬于傳統模式的培訓方式,培訓講師系統地向受訓人員傳授知識。
第二條多媒體教學:利用現代化多媒體設備進行輔助教學。
第三條會議培訓法:這是一種雙向溝通的培訓方式,有助于培訓講師了解學員對培訓效果的掌握程度。
第四條案例研究法:通過選擇有關實例,并說明各種情況或問題,讓受訓者通過工作經驗和所掌握的知識技能,尋求解決之道,目的在于鼓勵受訓人員思考。
第五條角色扮演法:能夠激發學員解決問題的熱情,增加學習的多樣性和趣味性。
第六條示范培訓法:這種培訓方式是指運用幻燈片、影片或錄像帶等方式進行工作示范或訓練活動。
第七條情景模擬訓練:把參訓人員劃分成若干小組,每組承擔不同的任務,它能讓所有學員都參與到培訓中來,同時還能提高學員的團隊意識。
第八條戶外培訓:是一種在室外進行學習、練習或模擬活動的方法。
第九條工作輪換法:是一種在職培訓方法,讓受訓者在預定的時期內變換工作職位,使其獲得不同職位的工作經驗。
七、培訓管理
第一條費用管理
1、由人事辦公室依據培訓計劃對培訓經費做統一預算,并根據實際實施情況定期調整;
2、培訓費用的審批權限限制在副總經理及以上;
3、所有培訓費用的報銷均需提供完整的《員工培訓費用審批表》(見附表二),作為報銷費用的憑證。
第二條出勤管理
1、所有培訓一經報名確認,受訓人員須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應準時參加;
2、凡在公司內部舉辦的培訓課程(包括外部講師的內部集訓、內部培訓講座及各種內部研討會、交流會等),參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培訓規范,課前簽到。考勤狀況將作為培訓考核的一個參考因素;
3、對無故不參加培訓,公司將給予行政或經濟上的處罰。
第三條培訓記錄
1、培訓相關資料(包括教材、教案、證書等)必須在人事辦公室備份存檔;
2、參加培訓的員工在培訓結束后第二天須上交《員工培訓反饋表》(見附表三),由人事辦公室存檔;
3、員工外出培訓須履行簽訂《員工外派培訓管理協議》(見附表四),以確保員工圓滿完成培訓學業,并按時返回公司工作。此管理協議由人事辦公室存檔。
八、培訓評估
第一條培訓期間或培訓結束后,人事辦公室負責組織多方面、多角度的評估活動,并將評估結果記錄存檔。
第二條培訓評估的考核結果將與績效考核掛鉤,員工接受培訓的情況將列入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其培訓考核的成績、成果將按照一定的核算方式計入績效考核的匯總評估結果。
第三條員工培訓的結果同時也作為各單位負責人的績效考核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指標之一。
九、培訓的獎懲規定與標準
第一條對于培訓效果佳,培訓后員工業績整體有明顯提高的培訓師,公司應給予獎勵。
第二條對積極參加培訓、表現突出、成績優秀,在工作崗位上業績突出者,公司應給予獎勵。
第三條對培訓課堂表現差、培訓后考核成績差、工作業績無提高者,公司應給予懲罰。
第四條獎懲標準,應根據情況由各單位負責人制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十、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第二條本制度由人事辦公室負責執行、解釋及修訂。
培訓管理制度13
一、培訓目的
公司每年投入適當的資金和人力開展培訓,目的是規范公司的工作流程和促進公司競爭力的提升。為了配合公司的發展戰略,提升員工素質并促進員工對企業文化的認同,促使員工掌握必要的知識和技能,提高企業、部門和員工績效,特制定《C公司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本公司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各項培訓的計劃、實施、督導、考評及建議等,均依據本制度。
三、權責劃分
1.人力資源部門權責
(1)制定、修改公司培訓制度。
(2)擬訂、呈送公司培訓計劃。
(3)收集整理各種培訓信息并及時發布。
(4)聯系、組織或協助完成公司各項培訓計劃的實施。
(5)檢查、評估培訓計劃的實施情況。
(6)與財務部門配合,管理培訓費用。
(7)組建和管理公司內部培訓師隊伍。
(8)負責各項培訓的記錄和歸檔工作。
(9)與各部門配合,考察培訓效果。
(10)制定公司人力開始方案。
2.各部門權責
(1)呈報部門培訓計劃。
(2)制定部門培訓大綱。
(3)收集并提供專業培訓信息。
(4)促進培訓的實施和注重效果反饋。
(5)確定部門內部培訓師人選。
四、培訓管理
1.總則
(1)凡本公司員工,均有接受相關培訓的權利與義務。
(2)培訓計劃應當接受企業發展戰略指導,根據員工崗位職責并結合員工職業生涯規劃確定。
(3)公司培訓制度的訂立,培訓計劃的制訂和修改,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匯總呈報,以及培訓過程的記錄和歸檔等相關事宜,以人力資源部為主要權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責提出建議,并予以配合執行。
(4)公司培訓的實施、效果反饋及評價考核等工作以人力資源部為主要權責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同時負責督導全公司的培訓執行情況,各部門應給予配合。
2.培訓計劃的制訂
(1)結合公司整體戰略目標及發展計劃,由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員工培訓需求,以及公司的培訓政策、經費預算等,于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培訓計劃,并呈報公司領導層審核。
(2)各相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業務發展的需要,確定部門培訓需求,制訂部門培訓計劃,并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由其統籌規劃。
(3)人力資源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解年度培訓計劃,制訂季度
培訓計劃;與相關部門配合,編制培訓課程清單并呈報公司領導層。
3.培訓對象、內容和方式
(1)新員工入職培訓。新員工入職培訓是針對公司所有新進人員的培訓,目的是幫助他們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順利進入工作狀態。培訓形式以期性的內部方式為主。培訓內容分為常規類和專業技術類兩項,具體內容可以根據任職崗位的不同選擇。
(2)實習生導師制崗位培訓。實習生導師制崗位培訓是針對公司招收錄用的應屆畢業生進行的培訓,目的是使他們按照任職崗位的要求,盡快熟悉業務內容和工作流程。培訓以師傅帶徒弟的固定導師制形式為主。培訓內容包括思想素質的培訓、企業文化的教育、專業知識的傳授和專門技能的訓練等。
(3)全體員工內部培訓。全體員工內部培訓是指依靠公司培訓師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司內部資源,加強內部溝通與交流,形成相互支持幫助的學習氛圍。培訓形式以公司內部講座、討論會、交流會為主。培訓內容涉及公司的技術、市場、管理等多個方面。
(4)全體員工外部培訓。全體員工外部培訓是依靠外部專家的力量,促使員工掌握在本職工作上應當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技巧,以幸工作的完成質量,提高工作效率,進而改善部門和公司的.業績。培訓形式包括聽外部公司課、參加外部交流研討會或請外部講師到公司授課等。
4.培訓的管理
(1)費用管理。由財務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培訓計劃對培訓經費作統一預算,并依據實際實施情況定期調整。人力資源部門統一負責公司所有的培訓開支,對培訓費用進行審核;同時應當每6個月做一次培訓投資分析并呈報公司領導層。培訓費用的審批權限限制在部門經理以及經理以上人員。所有培訓費用的報銷均須提供完整的《人員培訓審批表》作為報銷憑證的附件。
(2)出勤管理。所有培訓一經報名確認,受訓人員應提前做好準備,除特殊情況外,應準時參加。凡在公司內部舉行的培訓,參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培訓規范;由專人負責記錄,填寫《內部培訓考勤表》,作為培訓考核的重要參考資料。
(3)培訓評估。人力資源部門和相關部門負責包括對內部培訓的課程內容、準備情況、講授技巧和對外部培訓專家的課程內容、效果等的評估。對受訓人員的評估包括出勤情況和培訓反饋等。
(4)記錄及總結。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并定期呈報。
培訓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充實其業務知識與技能,以增進工作質量及績效,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在職員工培訓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所屬從業人員的在職教育培訓及其有關作業事項均依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 工作權責劃分
1.教育培訓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3)制定及修改培訓制度。
(4)全公司在職教育培訓實施成果及改善對策呈報。
(5)共同性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6)培訓計劃的審議。
(7)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核。
(8)外聘講師對公司的全體在職員工進行教育培訓,每季舉辦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訓人員的審核與辦理。
(10)派外受訓人員所攜書籍、資料與書面報告的管理,
管理制度《公司在職員工培訓制度》。
(11)其他有關人才發展方案的.研擬與執行。
(12)各項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2.各部門
(1)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呈報。
(2)專業培訓規范制定及修改,講師或助教人選的推薦。
(3)內部專業培訓課程的舉辦及成果匯報。
(4)專業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5)受訓員訓練結束后的督導與追蹤,以確保訓練成果。
第四條 培訓規范的制定
1.教育培訓部應召集各有關部門共同制定 《從業人員在職教育訓練規范》,提供培訓實施的依據,其內容包括:
(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2)各職務的培訓課程及時數。
(3)各培訓課程的教材大綱。
2.各部門組織機能變動或引進新技術使生產條件等發生變化時,教育培訓部應立即配合實際需要修改培訓規范。
第五條 培訓計劃的擬訂
1.各部門依培訓規范及配合實際需要,擬訂 《在職培訓計劃表》,送教育培訓部審核,作為培訓實施之依據。
2.教育培訓部應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訓計劃匯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簽。
3.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于一定時期內,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核準后,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
4.臨時性的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核后實施。
第六條 培訓的實施
1.培訓主辦部門應依《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期實施并負責該項訓練之全盤事宜,如訓練場地安排、教材分發、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等。
2.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于開課前一周將講義原稿送教育培訓部統一印刷,以便上課時發給學員。
培訓管理制度15
一、培訓目的:
為使新員工在入職前對公司的企業文化有一個全方位的了解,做好心態調整,盡快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掌握工作要領、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以及成為優秀員工需要具備的專業素質、責任感、職業信用、專業精神。特制定該管理規定。
二、培訓期間:
新員工入職培訓期1個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脫崗培訓及后期的在崗指導培訓。人力資源部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培訓日期。
三、培訓對象:
公司所有新進員工。
四、培訓方式:
1、脫崗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培訓計劃和方案并組織實施,采用集中授課及討論、參觀的形式。
2、在崗培訓:由新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對其已有的技能與工作崗位所要求的技能進行比較評估,找出差距,以確定該員工培訓方向,并指定專人實施培訓指導,人力資源部跟蹤監控。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導及一對一輔導形式。
五、培訓教材:
<員工手冊>
六、培訓內容:
1、企業概況:公司歷史、現狀以及在行業中的地位與經營理念、公司企業文化、未來前景、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功能和業務范圍、人員結構、薪酬福利政策、培訓制度、歷年重大人事變動或獎懲情況介紹以及新員工關心的各類問題解答等。
2、員工手冊:公司規章制度、獎懲條例、行為規范等。
3、入職須知:入職程序及相關手續辦理流程。
4、財務制度:費用報銷程序及相關手續辦理流程以及辦公設備的申領使用。
5、安全知識:消防安全知識、設備安全知識及緊急事件處理等。
6、實地參觀:參觀公司各部門。
7、介紹交流:介紹公司高層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及公司骨干與新員工認識并交流懇談。
8、在崗培訓:服務意識、崗位職責、業務知識與技能、業務流程、部門業務、周邊關系等。
七、培訓考核:
培訓期考核分書面考核和應用考核兩部分,脫崗培訓以書面考核為主,在崗培訓以應用考核為主,各占考核總成績的50%。書面考核考題由各位授課教師提供,行政人事部統一印制考卷;應用考核通過觀察測試等手段考查受訓員工在實際工作中對培訓知識或技巧的`應用及業績行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門的領導、同事及人力資源部共同鑒定。
八、效果評估:
行政人事部通過與學員、培訓負責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系列書面調查表進行培訓后的跟蹤了解,逐步減少培訓方向和內容的偏差,改進培訓方式,以使培訓更加富有成效并達到預期目標。
九、培訓工作流程:
1、行政人事部根據新入職員工的規模情況確定培訓時間并擬定培訓具體方案。
2、行政人事部負責與各相關部門協調,作好培訓全過程的組織管理工作,包括經費申請、人員協調組織、場地的安排布置、課程的調整及進度推進、培訓質量的監控保證以及培訓效果的考核評估等。
3、行政人事部負責在每期培訓結束當日對學員進行反饋調查,填寫<新員工入職培訓反饋意見表>,并根據學員意見七日內給出對該課程及授課教師的改進參考意見。
4、新員工集中脫產培訓結束后,分配至相關部門崗位接受在崗培訓,由各部門負責人指定指導人實施培訓并于培訓結束時填寫<新員工入職培訓記錄表>報行政人事部。
5、行政人事部在新員工接受上崗培訓期間,應不定期派專人實施跟蹤指導和監控,并通過一系列的觀察測試手段考查受訓者的實際工作情況,以評估培訓結果,調整培訓策略和培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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