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文件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技術文件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技術文件在工作中的指導作用,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技術文件管理內容主要包括:產品圖紙、設計委托單、與技術相關的各種資料、外來技術圖紙資料等。
第四條技術文件的簽收:所有技術文件均由資料員登記簽收。
第五條技術文件的編號保管:所有技術文件均由技術資料員分類登記編號、保管。
1.產品圖紙必須由設計人、項目負責人、審核人、批準人簽名后才能歸檔保管。
2.技術文件的審批應嚴格遵守傳閱范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技術文件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技術文件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歸檔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3.審批技術文件應抓緊時間,當天審批完后應在下班前將文件交技術資料員,審批文件一般不得超過兩天,審批后應簽名。如有更改處,有關人員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4.審批時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夾內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確系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泄密。
第七條發文的規定:技術文件的正式下發均由技術資料管理員負責。
第八條發文的范圍:在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中,需有關圖紙、技術文件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領導批準后,由技術資料管理員登記發放。
第九條發文程序規定:各職能部門需要相關技術文件資料時,生產、質檢、業務項目及外協可憑生產任務單領取其復印件,經加蓋圖紙審核章后生效;要求配合資料管理員作好登記工作。
第十條各部門有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文件,需登記填寫文件借閱登記表,經資料管理員確認后方可借閱使用。
第十一條借閱文件應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按時歸還。不允許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劃等。
第十二條技術資料管理員對承辦的文件應抓緊催辦,應定期對事情已經辦妥的`文件和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進行收繳清退工作。(一般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終一總清)。如發現文件丟失,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和責任者,并如實向領導報告。
第十三條文件的歸檔范圍:產品圖紙、與技術相關的各種資料、外來技術圖紙資料等。
第十四條文件更改
1.圖紙更改應填寫設計更改申請表。
2.文件更改時,要求在文件上做出記錄。
3.圖紙更改完畢后要歸檔,同時要填寫設計更改通知單,經技術部經理或其代理人批準后發放到各相關部門。
第十五條對于多余、重復、過時和無保存價值的文件,應定期清理造冊,并做好作廢登記及辦理申請銷毀手續。
第十六條經審核同意銷毀的文件,應派專人負責銷毀。
第十七條圖紙發放登記表:BN/QR-423-09。
第十八條圖紙文件借閱登記表:BN/QR-423-10。
第十九條文件更改申請/通知單:BN/QR-423-04。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2
1、技術負責人負責收集汽車維修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相關技術標準,具備所承修車型相關維修技術標準和工藝文件,確保文件完整并及時更新,以上資料交由資料管理員保管。
2、資料管理員對所有資料進行分類編號,定期對資料進行盤點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3、借用資料時,資料管理員應認真、完整地填寫資料借用登記表。
4、借用人對資料必須愛護,保證資料的完好、整潔。對于使用中出現的.損壞現象,應主動向管理員說明,并酌情賠償。
5、如資料遺失,將追究借用人責任,限期購回此書或及時復印此書,資料管理員對借用人進行遺失登記,當再次出現遺失情況,限制其使用權,并上報領導。
6、為保證資料內容清晰完整,翻閱資料時雙手一定要潔凈,凡出現資料破損,粘上油膩、不清潔將追究借用人責任,限制其使用權。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3
1、目的:
明確技術圖樣與文件的簽署、更改及標準化等內容,對技術圖樣與文件進行有效的控制。技術文件是公司的核心秘密,是公司能夠持續發展并在市場上保持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術文件屬于公司所有;公司的每一位員工都有義務和責任保證技術文件的完整性、正確性、系統性以及保密性,為了加強管理并規范員工的行為,特制定本制度,要求本公司員工互相監督、自覺遵守。
2、定義:
技術文件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各種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以及商務合同、客戶資源、財務報表等等;技術文件還包括未打印出圖的尚在計算機里的圖紙資料、技術文檔等。
3、范圍:
適用于產品圖樣、工藝圖樣、設計文件和工藝文件的管理。
4、職責:
技質部門負責技術圖樣與文件的統籌管理。
5、內容:
5.1技術文件的形成與發放
5.1.1任何一份技術文件的形成都是公司員工辛勤勞動的成果和員工智慧的結晶,但其中還飽含了公司巨大的前期投入、過程控制和后期經營等因素,顯而易見是公司投入了巨大的財力、物力,為每位員工提供了展示自己能力的平臺,員工與公司在這個平臺上共同進步和發展的過程中形成了種種技術文件。
5.1.2技術文件、技術標準及圖紙資料的形成應嚴格執行設計(編制)、校對、審核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的責、權、利。
5.1.3技術文件標題欄中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審核、批準等欄中應簽署齊全,簽署不全的技術文件不得投放到相關部門,更不得使用。
5.1.4圖紙投入使用,即投放到各使用單位(部門)之前,必須加蓋“文件副本”、“受控文件”章,由技質部門發放到各使用單位并進行登記,或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技質部負責圖紙的發放。
5.1.5紙質技術文件或電子檔技術文件等由技質部收存并負責保管。員工借閱技術文件應憑部門經理批準的借閱申請單向技質部借閱,用完后及時歸還,并保證資料的.完整性。
5.1.6技術文件的修改必須按級、按各職能部門的業務分管范圍執行;技術文件修改前,負責修改部門要提出修改理由及具體內容,交有關領導審批。
5.1.7修改后的技術文件必須重新履行會審、會簽及批準手續,填發更改通知書。
5.2技術文件的管理與存檔
5.2.1技術文件是公司進行生產和各項管理工作共同的技術依據,必須加強管理,各部門應指定一名專職或者兼職資料員負責各種技術文件的登記、保管、復制、收發、注銷、歸檔和保密工作,保證技術文件的完整,準確清晰、統一等。若暫時未指定資料員,則由部門經理暫行代理。部門經理和資料員負責本部門技術文件的保密、發放與歸檔。
5.2.2技術文件、圖紙由技質部備份、存檔,技質部定期對技術資料進行整理。
5.3技術文件的保密
5.3.1技術文件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打印、復制,不得以電子文檔等形式在網上傳遞或者用移動硬盤、U盤、軟盤等拷貝出。因工作需要必須打印或復制時,經辦人提出書面申請單,部門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通過技質部資料員打印、復印、拷貝。
5.3.2為了保證技術資料的保密性,除按正常程序(員工填寫申請單,部門經理批準)辦理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人轉讓和借出技術資料,一經發現要報公司給予嚴肅處理。
5.3.3若不負責任的遺失技術文件或者因為種種原因泄漏公司的技術文件,公司將根據有關保密規定給予罰金處罰和公司內部記過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5.4技術文件的銷毀
5.4.1由于新技術的日新月異,越積越多的技術文件會占據不必要的資源,故有的技術文件需要銷毀和清除。
5.4.2需要銷毀的技術文件由資料員提出,部門經理會同有關技術人員一起仔細校對核實,然后將銷毀理由與銷毀文件清單上報總經理室,由總經理簽署“同意”后,方可銷毀。
5.4.3銷毀的紙質文件必須經過碎紙機或者燒掉,光盤等文件必須錘擊粉碎。
6、常用表單
6.1《技術文件、圖紙資料發放記錄表》
6.2《技術文件、圖紙資料申請領用表》
6.3《技術文件、圖紙資料銷毀申請表》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4
一、總則及范圍
為了保持公司技術部的技術文件;項目資料;項目預算單、決算單的完整性,避免混亂,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技術部的技術文件;項目資料;項目預算單、決算單的管理。
二、管理業務與分工
1.技術部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及有關技術文件各項管理業務的審批及有關事項的確定。
2.技術員。負責總則中所述文件的保管、收發及按本制度進行技術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內容與要求
1.技術文件的種類
(1)技術類文件
由技術部負責的圖紙及各類工藝規程、工藝卡片、作業指導書。
(2)管理類文件
由技術部負責的項目的合同;項目資料;項目預算單、決算單等。
2.文件登記
(1)技術部必須建立《技術文件管理臺賬》,掌握技術部全__文件的情況。其臺賬應包括:編號、名稱、數量、文件編制時間。
(2)文件接收后,技術員應及時對文件進行分類編號并作記錄。
3.文件的歸檔及保管
技術文件的保管由技術員按檔案類型進行保管。
4.文件的借用
。1)文件的借閱應開具借條并由技術部領導批準,方可借閱。
5.文件的修改與審批
。1)當某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或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提出對不合理或者已經落后的技術文件時,由技術部該專業的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分析確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術文件確定修改后,由技術部該專業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填寫《設計更改單》。
《設計更改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技術文件名稱、編號、或圖紙名稱、圖號;
。╞)更改理由;
。╟)會審意見、會審簽名;
(d)設計、工藝負責人簽名;
。╡)修改內容和修改要求(以圖紙和文檔形式表現)。
(3)技術文件的'xx與批準
一般性的內容更改只須將填好的《設計更改單》交技術部負責人進行xx和簽字批準即可。重大內容的更改與涉及安全、質量、投資等影響面較大的內容更改由技術部召集有關人員參加審定,會議通過審定后,由技術部負責人簽字后交公司批準。
。4)技術員接到《設計更改單》后,應立即著手工作,更改時,必須把已發出和保存、儲備的技術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畢以保證技術文件的統一性(圖紙更改后的發放除執行發放規定外,應同時將舊圖紙收回并登記)。
。5)技術文件的管理應以紙質和電子版形式存檔(在登記時應作出標記)。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的規范化管理,使其真實反映工程實體質量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和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高超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圍內道路、橋架、廣場、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處置等工程。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凡參加上述工程的有關單位按本規定執行。本規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減內容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設計要求執行。
第四條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而填寫、收集、整理的文字記錄、圖紙、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須歸檔保存的文件。
第五條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應按本規定的統一表格、表式(見附件)填寫;未規定統一表格、表式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需要作出規定。
第二章管理與職責
第六條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由施工單位負責編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負責保存,其他參建單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關職責做好相應工作。
建設單位應按《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xx)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報送當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
第七條
實行總承包的工程項目,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匯集、整理各分包單位編制的有關施工技術文件。
第八條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應隨施工進度及時整理,所需表格應按本規定中的要求認真填寫、字跡清楚、項目齊全、記錄準確、完整真實。
第九條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中,應由各崗位責任人簽認的,必須由本人簽字(不得蓋圖章或由他人代簽)。工程竣工,文件組卷成冊后必須由單位技術負責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十條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對施工技術文件的編制要求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確規定。建設單位應在施工技術文件中按有關規定簽署意見。實行監理的工程應有監理單位按規定對認證項目的認證記錄。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提請當地的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施工技術文件進行預驗收,驗收不合格不得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在收到施工技術文件七個工作日內提出驗收意見,七個工作日內不得出驗收意見,視為同意。
第十二條
不得任意涂改、偽造、隨意抽撤損毀或丟失文件,對于弄虛作假、玩忽職守而造成文件不符合真實情況的,由有關部門追究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第三章內容與要求
第十三條
施工組織設計
(一)施工單位在施工之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大中型的工程應根據施工組織總設計編制分部位、分階段的施工組織設計。
(二)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經上一級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批加蓋公章方為有效,并須填寫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合同另有規定的,按合同要求辦理)。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變更時,應有變更審批手續。
(三)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工程規模、工程特點、工期要求、參建單位等。
2、施工平面布置圖。
3、施工部署和管理體系:施工階段、區劃安排;進度計劃及工、料、機、運計劃表和組織機構設置。組織機構中應明確項目經理、技術責任人、施工管理負責人及其它各部門主要責任人等。
4、質量目標設計:質量總目標、分項質量目標,實現質量目標的主要措施、辦法及工序、部位、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名單。
5、施工方法及技術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
6、安全措施。
7、文明施工措施。
8、環保措施。
9、節能、降耗措施。
10、模板及支架、地下溝槽基坑支護、降水、施工便橋便線、構筑物頂推進、沉井、軟基處理、預應力筋張拉工藝、大型構件吊運、混凝土澆注、設備安裝、管道吹洗等專項設計。
第十四條
施工圖設計文件會審、技術交底。
(一)工程開工前,應由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會審并按單位工程填寫施工圖設計文件會審記錄。設計單位應按施工程序或需要進行設計交底。設計交底應包括設計依據、設計要點、補充說明、注意事項等,并做交底紀要。
(二)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前進行技術交底。各種交底的文字記錄,應有交底雙方簽認手續。
第十五條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設備出廠質量合格證書、出廠檢(試)驗報告及復試報告。
(一)一般規定
1、必須有出廠質量合格證書和出廠檢(試)驗報告,并歸入施工技術文件。
2、合格證書、檢(試)驗報告為復印件的必須加蓋供貨單位印章方為有效,并注明使用工程名稱、規格、數量、進場日期、經辦人簽名及原件存放地點。
3、凡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應有法定單位鑒定證明和生產許可證。產品要有質量標準、使用說明和工藝要求。使用前應按其質量標準進行檢(試)驗。
4、進入施工現場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在使用前必須按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抽取試樣,交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試驗機構進行復試,復試結果合格方可使用。
5、對按國家規定只提供技術參數的測試報告,應由使用單位的技術負責人依據有關技術標準對技術參數進行判別并簽字認可。
6、進場材料凡復試不合格的`,應按原標準規定的要求再次進行復試,再次復試的結果合格方可認為該批材料合格,兩次報告必須同時歸入施工技術文件。
7、必須按有關規定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其記錄、匯總表納入施工技術文件。
8、總含堿量有要求的地區,應對混凝土使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劑、摻合料等的含堿量進行檢測,并按規定要求將報告納入施工技術文件。
(二)水泥
1、水泥生產廠家的檢(試)驗報告應包括后補的28天強度報告。
2、水泥使用前復試的主要項目為:膠砂強度、凝結時間、安定性、細度等。試驗報告應有明確結論。
(三)鋼材(鋼筋、鋼板、型鋼)
1、鋼材使用前應按有關標準的規定,抽取試樣做力學性能試驗;當發現鋼筋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學性能顯著不正常等現象時,應對該批鋼材進行化學成分檢驗或其它專項檢驗;如需焊接時,還應做可焊接性試驗,并分別提供相應的試驗報告。
2、預應力混凝土所用的高強鋼絲、鋼絞線等張拉鋼材,除按上述要求檢驗外,不定期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外觀檢查。
3、鋼材檢(試)驗報告的項目應填寫齊全,要有試驗結論。
(四)瀝青
瀝青使用前復試的主要項目為:延度、針入度、軟化點、老化、粘附性等(視不同的道路等級而定)。
(五)涂料
防火涂料應具有經消防主管部門的認定證明材料。
(六)焊接材料
應有焊接材料與母材的可焊性試驗報告。
(七)砌塊(磚、料石、預制塊等)
用于承重結構時,使用前復試項目為:抗壓、抗折強度。
(八)砂、石
工程所使用的砂、石應按規定批量取樣進行試驗。試驗項目一般有:篩分析、表觀密度、堆積密度和緊密密度、含泥量、泥塊含量、針狀和片狀顆粒的總含量等。結構或設計有特殊要求時,還應按要求加做壓碎指標值等相應項目試驗。
(九)混凝土外加劑、摻合料
各種類型的混凝土外加劑、摻合料使用前,應按相關規定中的要求進行現場復試并出具試驗報告和摻量配合比試配單。
(十)防水材料及粘接材料
防水卷材、涂料、填縫、密封、粘接材料,瀝青馬蹄脂、環氧樹脂等應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抽樣試驗,并出具試驗報告。
(十一)防腐、保溫材料
其出廠質量合格證書應標明該產品質量指標、使用性能。
(十二)石灰
石灰在使用前就按批次取樣,檢測石灰的氧化鈣和氧化鎂含量。
(十三)水泥、石灰、粉煤灰燈混合料
1、混合料的生產單位按規定,提供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書。
2、連續供料時,生產單位出具合格證書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7天。
(十四)瀝青混合料
瀝青混合料生產單位應按同類型、同配比、每批次至少向施工單位提供一份產品質量合格證書。連續生產,每20xx噸提供一次。
(十五)商品混凝土
1、商品混凝土生產單位應按同配比、同批次、同強度等級提供出廠質量合格證書。
2、總含堿量有要求的地區,應提供混凝土堿含量報告。
(十六)管材、管件、設備、配件
1、廠(場)、站工程成套設備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書、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等。工程竣工后整理歸檔。
2、廠(場)、站工程的其它專業設備及電氣安裝的材料、設備、產品按現行國家或待業相關規范、規程、標準要求進行進場檢查、驗收,并留有相應文字記錄。
3、進口設備必須配有相關內容的中文資料。
4、上述1、2兩項供應廠家應提供相關的檢測報告。
5、混凝土管、金屬管生產廠家應提供有關的強度、嚴密性、無損探傷的檢測報告。施工單位應依照有關標準進行檢查驗收。
(十七)預應力混凝土張拉材料
1、應有預應力錨具、連接器、夾片、金屬波紋管等材料的出廠檢(試)驗報告及復試報告。
2、設計或規范有要求的橋梁預應力錨具,錨具生產廠家及施工單位應提供錨具組裝件的靜載錨固性能試驗報告。
(十八)混凝土預制構件
1、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梁、板、墩、柱、擋墻板等預制構件生產廠家,應提供相應的能夠證明產品質量的基本質量保證資料。如:鋼筋原材復試報告、焊(連)接檢驗報告;達到設計強度值的混凝土強度報告(含28天標養及同條件養護的);預應力材料及設備的檢驗、標定和張拉資料等。
2、一般混凝土預制構件如欄桿、地袱、掛板、防撞墩、小型蓋板、檢查井蓋板、過梁、緣石(側石)、平石、方磚、樹池砌件等,生產廠家應提供出廠合格證書。
3、施工單位應依照有關標準進行檢查驗收。
(十九)鋼結構構件
1、做為主體結構使用的鋼結構構件,生產廠家應依照本規定提供相應的能夠證明產品質量的基本質量保證資料。如:鋼材的復試報告、可焊性試驗報告;焊接(縫)質量檢驗報告;連接件的檢驗報告;機械連接記錄等。
2、施工單位應依照有關標準進行檢查驗收。
(二十)各種地下管線的各類井室的井圈、井蓋、踏步等,應有生產單位出具的質量合格證書
(二十一)支座、變形裝置、止水帶產品應有出廠質量合格證書和設計有要求的復試報告
第十六條
施工檢(試)驗報告
(一)凡有見證取樣及送檢要求的,應有見證記錄、有見證試驗匯總表。
(二)壓實度(密度)、強度試驗資料
1、填土、路床壓實度(密度)資料
(1)有按土質種類做的最大干密度與最佳含水量試驗報告。
(2)有按質量標準分層、分段取樣的填土壓實度試驗記錄。
2、道路基層壓實度和強度試驗資料
(1)石灰類、水泥類、二灰類等無機混合料基層的標準擊實試驗報告。
(2)有按質量標準分層分段取樣的壓實度試驗記錄。
(3)道路基層強度試驗報告。
A、石灰類、水泥類、二灰類等無機混合料應有石灰、水泥實際劑量的檢測報告。
B、石灰、水泥等無機穩定土類道路基層應有7天齡期的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報告。
C、其它基層強度試驗報告。
3、道路面層壓實度資料
(1)有瀝青混合料廠提供的標準密度。
(2)有按質量標準分層取樣的實測干密度。
(3)有路面彎沉試驗報告。
(三)水泥混凝土抗壓、抗折強度,抗滲、抗凍性能試驗資料
1、應有試配申請單和有相應資質的試驗室簽發的配合比通知單。施工中如果材料發生變化時,應有修改配合比的通知單。
2、應有按規范規定組數的試塊強度試驗資料和匯總表。
(1)標準養護試塊28天抗壓強度試驗報告。
(2)水泥混凝土橋面和路面應有28天標養的抗壓、抗折強度試驗報告。
(3)結構混凝土應有同條件養護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作為拆模、卸支架、預應力張拉、構件吊運、施加臨時荷載等的依據。
(4)冬季施工混凝土,應有檢驗混凝土抗凍性能的同條件養護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
(5)主體結構,應有同條件養護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以驗證結構物實體強度。
(6)當強度未能達到設計要求而采取實物鉆芯取樣試壓時,應同時提供鉆芯試壓報告和原標養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如果混凝土鉆芯取樣試壓強度仍達不到設計要求時,應由設計單位提供經設計負責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處理意見資料。
3、凡設計有抗滲、抗凍性能混凝土,除應有抗壓強度試驗報告外,還應有按規范規定組數標養的抗涌、抗凍試驗報告。
4、商品混凝土應以現場制作的標養28天的試塊抗壓、抗折、抗滲、抗凍指標作為評定的依據,并應在相應試驗報告上標明商品混凝土生產單位名稱、合同編號。
5、應有按現行國家標準進行的強度統計評定資料。(水泥混凝土路面、橋面要有抗折強度評定資料)
(四)砂漿試塊強度試驗資料
1、有砂漿試配申請單、配比通知單和強度試驗報告。
2、預應力孔道壓漿每一工作班留取不少于三組的7.07*7.07*7.07立方米試件,其中一組作為標準養護28天的強度資料,其余二級做移運和吊裝時強度參與值資料。
3、有按規定要求的強度統計評定資料。
4、使用瀝青馬蹄脂、環氧樹脂砂漿等粘接材料,應有配合比通知單和試驗報告。
(五)鋼筋焊、連接檢(試)驗資料
1、鋼筋連接接頭采用焊接方式或采用錐螺紋、套管等機械連接接頭方式的,均應按有關規定進行現場條件下連接性能試驗,留取試驗報告。報告必須對抗彎、抗增試驗結果有明確結論。
2、試驗所用的焊(連)接試件,應從外觀檢查合格后的成品中切取,數量要滿足現行國家規范規定。試驗報告后應附有效的焊工上崗證復印件。
3、委托外加工的鋼筋,其加工單位應向委托單位提供質量合格證書。
(六)鋼結構、鋼管道、金屬容器等及其它設備焊接檢(試)驗資料應按國家相關規范執行
(七)樁基礎應按有關規定,做檢(試)驗并出具報告
(八)檢(試)驗報告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試驗機構出具
第十七條
施工記錄
(一)地基與基槽驗收記錄
1、地基與基槽驗收時,應按下列要求進行記錄:
(1)核對其位置、平面尺寸、基底標高等內容,是否符合設計規定。
(2)核對基底的土質和地下水情況,是否與勘察報告相一致。
(3)對于深基礎,還應檢查基坑對附近建筑物、道路、管線等是否存在不利影響。
2、地基需處理時,應由設計、勘察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繪制處理的部位、尺寸、標高等示意圖。處理后,應按有關規范和設計的要求,重新組織驗收。
一般基槽驗收記錄可用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代替。
(二)樁基施工記錄
1、樁基施工記錄應附有樁位平面示意圖。分包樁基施工的單位,應將施工記錄全部移交給總包單位。
2、打樁記錄
(1)有試樁要求的應有試樁或試驗記錄。
(2)打樁記錄應記入樁的錘擊數、貫入度、打樁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等。
3、鉆孔(挖孔)灌注樁記錄
(1)鉆孔樁(挖孔樁)鉆進記錄。
(2)成孔質量檢查記錄。
(3)樁混凝土灌注記錄。
(三)構件、設備安裝與調試記錄
1、鋼筋混凝土大型預制構件、鋼結構等吊裝記錄。內容包括:構件類別、編號、型號、位置、連接方法、實際安裝偏差等,并附簡圖。
2、廠(場)、站工程大型設備安裝調試記錄。內容包括:
(1)設備安裝設計文件。
(2)設備安裝記錄:設備名稱、編號、型號、安裝位置、簡圖、連接方法、允許安裝偏差和實際偏差等。特種設備的安裝記錄還應符合有關部門及行業規范的規定。
(3)設備調試記錄。
(四)施加預應力記錄
1、預應力張拉設計數據和理論張拉伸長值計算資料。
2、預應力張拉原始記錄。
3、預應力張拉設備——油泵、千斤頂、壓力表等應有由法定計量檢測單位進行校驗的報告和張拉設備配套標定的報告并繪有相應的P—T曲線。
4、預應力孔道灌漿記錄。
5、預留孔道實際摩阻值的測定報告書。
6、孔位示意圖,其孔(束)號、構件編號與張拉原始記錄一致。
(五)沉井下沉時,應填寫沉井下沉觀測記錄
(六)混凝土澆注記錄
凡現場澆注C20(含)強度等級以上的結構混凝土,均應填寫混凝土澆注記錄。
(七)管道、箱涵頂推進記錄
(八)構筑物沉降觀測記錄(設計有要求的要做沉降觀測記錄)。
(九)施工測溫記錄
(十)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廠(場)、站工程的水工構筑物,防水、鋼結構及管道工程的保溫等工程項目,應按有關規定及設計要求,提供相應的施工記錄。
第十八條
測量復核及預檢記錄
(一)測量復核記錄
1、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有關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現場交樁。施工單位應根據交樁記錄進行測量復核并留有記錄。
2、施工設置的臨時水準點、軸線樁及構筑物施工的定位樁、高程樁的測量復核記錄。
3、部位、工序的測量復核記錄。
4、應在復核記錄中繪制施工測量示意圖,標注測量與復核的數據及結論。
(二)預檢記錄
1、主要結構的模板預檢記錄,包括幾何尺寸、軸線、標高、預埋件和預留孔位置、模板牢固性和模內清理、清理口留置、脫模齊涂刷等檢查情況。
2、大型構件和設備安裝前的預檢記錄應有預埋件、預留孔位置、高程、規格等檢查情況。
3、設備安裝的位置檢查情況。
4、非隱蔽管道工程的安裝檢查情況。
5、補償器預拉情況、補償器的安裝情況。
6、支(吊)架的位置、各部位的連接方式等檢查情況。
7、油漆工程。
第十九條
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凡被下道工序、部位所隱蔽的,在隱蔽前必須進行質量檢查,并填寫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隱蔽檢查的內容應具體,結論應明確。驗收手續應及時辦理,不得后補。需復驗的要辦理復驗手續。
第二十條
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資料
(一)工序施工完畢后,應按照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質量檢驗與評定,及時填寫工作質量評定表。表中內容應填寫齊全,簽字手續完備規范。
(二)部位工程完成后應匯總該部位所有工序質量評定結果。進行部位工程質量等級評定。簽字手續完備、規范。
(三)單位工程完成后,由工程項目負責人主持,進行單位工程質量評定,填寫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表。由工程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之一。
第二十一條
功能性試驗記錄
(一)一般規定
功能性試驗是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交付使用之前所進行的使用功能的檢查。功能性試驗按有關標準進行,并有有關單位參加,填寫試驗記錄,由參加各方簽字,手續完備。
(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功能試驗主要項目一般包括:
1、道路工程的彎沉試驗。
2、無壓力管道嚴密性試驗。
3、橋梁工程設計有要求的動、靜載試驗。
4、水池滿水試驗。
5、消化池氣密性試驗。
6、壓力管道的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和通球試驗等。
7、其它施工項目如設計有要求,按規定及有關規范做使用功能試驗。
第二十二條
質量事故報告及處理記錄
發生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應立即填寫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質量事故處理完畢后須填寫質量事故處理記錄。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及質量事故處理記錄歸入施工技術文件。
第二十三條
設計變更通知單、洽商記錄
設計變更通知單、洽商記錄是施工圖的補充和修改,應在施工前辦理。內容應明確具體,必要時附圖。
(一)設計變更通知單,必須由原設計人和設計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設計單位印章方為有效。
(二)洽商記錄必須有參建各方共同簽認方為有效。
(三)設計變更通知單、洽商記錄應原件存檔。如用復印件存檔時,應注明原件存放處。
(四)分包工程的設計變更、洽商,由工程總包單位統一辦理。
第二十四條
竣工總結與竣工圖
(一)竣工總結主要應包括下列內容:工程概況;竣工的主要工程數量和質量情況;使用了何種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處理方法;工程中發生的主要變更和洽商;遺留的問題及建議等。
(二)竣工圖
1、工程竣工后應及時進行竣工圖的整理。繪制竣工圖須遵照以下原則:
(1)凡在施工中,按圖施工沒有變更的,在新的原施工圖上加蓋“竣工圖”的標志后,可作為竣工圖。
(2)無大變更的,應將修改內容按實際發生的描繪在原施工圖上,并注明變更或洽商編號,加蓋“竣工圖”標志后作為竣工圖。
(3)凡結構形式改變、工藝改變、平面布置改變、項目改變以及其它重大改變;或雖非重大變更,但難以原施工圖上表示清楚的,應重新繪制竣工圖。
2、改繪竣工圖,必須使用不褪色的黑色繪圖墨水。
第二十五條
竣工驗收
(一)工程竣工報告
工程竣工報告是由施工單位對已完工程進行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及合同要求而提出的工程告竣文書。該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工程竣工驗收證書
第四章組卷方法和要求
第二十六條
施工技術文件要按單位工程進行組卷。文件材料較多時可以分冊裝訂。
第二十七條
卷內文件排列順序一般為封面、目錄、文件材料和備考表。
(一)文件封面應具有工程名稱、開竣工日期、編制單位、卷冊編號、單位技術負責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文件材料部分排列宜按以下順序
1、施工組織設計
2、施工圖設計文件會審、技術交底記錄
3、設計變更通知單、洽商記錄
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設備出廠質量合格證書,出廠檢(試)驗報告和復試報告(須一一對應)。
5、施工試驗資料
6、施工記錄
7、測量復核及預檢記錄
8、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9、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資料
10、使用功能試驗記錄
11、事故報告
12、竣工測量資料
13、竣工圖
14、工程竣工驗收文件
注:對于設備安裝工程可參照上述順序組卷
第二十八條
案卷規格及圖紙折疊方式按城建檔案管理部門要求辦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
本規定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自本規定發布之日起,原《市政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定》建城[1994]469號同時廢止。
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主要項目統一規定表格、表式(略)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6
1、技術資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必須穩妥管理,使之為企業生產,企業效益,品牌提升提供有力的技術保證。
2、建立技術檔案室,廠內所有產品的詳細規格,含量、藥量均應按統一格式記錄入檔。
3、廠內開發的.新產品,在未推入市場前,嚴禁對外泄露,試驗的新產品其外表不得粘褙任何有文字或圖案的招紙。
4、對泄露廠內技術資料或盜竊廠內技術資料的行為,輕微的罰款處理,嚴重情形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5、原材料倉庫對各類藥物材料必須設立明顯的標識卡。
6、成品倉庫對各類成品必須改正明顯的表示卡,并堆碼整齊。
7、各道工序生產必須改正工藝卡片。
8、在生產過程中,必須設立質量跟蹤卡片。
9、建立質量反饋信息記錄與檔案。
10、及時對反饋信息作出研究和處理。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7
1、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維修的,資料管理人員須及時建立維修檔案。
2、維修檔案內容主要包括:維修合同、維修項目、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存根)及結算清單等。
3、檔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應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盜、放火、防潮、防鼠、防塵、防曬,保持檔案存放處清潔衛生。
4、不準損毀、涂改、偽造、出賣檔案,檔案資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補。
5、各班組負責人要對本部門使用的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在現場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資料。
6、根據檔案的'內容、性質和時間等待征,對檔案進行分類整理、存放、歸檔,電子檔案要及時備份。
7、各班組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核對清理,并將所保存的檔案整理后交辦公室統一歸檔。已經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資料,由辦公室按規定處理。
8、檔案的借閱必須辦理規定手續,借閱者對檔案的完整、清潔負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復印。
9、機動車維修檔案保存期兩年。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8
1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施工技術文件的編寫、審批、修改、出版、發布、管理和實施。
2目的
規定施工技術文件產生、發布、使用、修改、保管的控制要求,旨在規范技術文件的產生及實施過程。
3技術文件分類
3.1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
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是組織和管理工程施工總的指導性文件。應依據施工承包合同、設計文件及施工組織設計綱要(公司投標文件)編定。經過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作為開工的必備條件。
3.2施工措施,是指導工程某一個分部或某-個工序施工的文件,必要時進行編制。其內容應突出施工重點,更具有操作性。
3.3施工作業指導書
是以可操作性為主要特征的技術性文件。
3.4工藝手冊
是某些施工技術經過一定時間的應用、驗證后,總結形成的典型施工/加工方法的技術文件。
4職責和權限
4.1工程管理部
負責對公司施工技術文件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并保證其適用性和正確性。
4.2實施單位
4.2.1工程項目部/生產單位、隊及施工人員,必須依據批準/指定的施工技術文件
進行施工管理和施工操作。
4.2.2各級工程技術人員,按相應的分工職責,負責進行技術交底和工程施工過程的監督、檢查工作。以保證全面、正確的貫徹和落實技術文件的內容。
4.3相關部門
各相關職能部門應以批準/指定的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及服務。
5施工技術文件的產生與實施管理
5.1施工技術文件流程。(詳見圖1)
5.2施工技術文件的編、審、批
5.2.1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總工編制、機關主要生產職能部門會簽、工程管理部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5.2.2施工措施由施工隊專責技術員編制、項目總工審核、項目經理批準。
5.2.3施工作業指導書根據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的技術資料清單、設備和材料供應要求組織編制。
一般作業指導書由技術員編制、項目總工審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師批準。重要和特殊的作業指導書由項目總工編寫,工程管理部審核,總工或者各專業副總批準。涉及有重大安全風險的作業指導書應有安全責任人員審查會簽。
帶電跨越施工作業指導書必須有項目總工和帶電跨越架搭設單位共同編寫,工程管理部、安全監察部主任審核,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5.2.4工藝手冊的編制與選用
工藝手冊中的工藝和施工方法屬成熟的工藝方法,由工程管理部組織編制,供工程中選用。選用者應對所選用的.工藝手冊進行確認簽字,并報批準,確保其選用的符合性。
5.3出版、頒發及使用
5.3.1工程管理部負責公司技術文件的出版、頒發和使用管理,并對出版文件備份及歸擋。
5.3.2各施工單位批準的技術文件,由批準單位負責出版及報送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備案。
5.3.3項目工程技術文件必須報工程管理部備案。
5.4.驗證
5.4.1施工技術文件編制應充分發揚技術民主,充分吸取有關專業人員和施工人員的意見,必要時應召集有關會議聽取意見和建議。
5.4.2施工作業指導書開始使用時,應進行可行性驗證,確認可行后正式使用。
5.5修改
施工技術文件一經批準出版后,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若有重大設計修改時,應提出修改報告,由原編審批人員修改文件。
5.6保管
5.6.1施工作業指導書/工藝手冊是本企業知識產權的一部分,領用單位和個人應在控制范圍內登記、領用并負責保管。
5.6.2領用人責任
a)遵守公司有關技術保密規定,除在指定工程中使用外,不得私自向外部提供本企業出版的施工技術資料。
b)工藝手冊是典型施工技術標準,可以長期和反復使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需要重新印制或再版發行時,應按重新領用手續登記。
6標識
6.1文件編號
施工技術文件的編號由項目部資料員依據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和檔案管理的規定確認。
6.1責任署名
施工技術文件應有審批頁,由批準、審核、編寫者簽名以示責任標識。
6.2單位署名及出版日期
按公司文件統一規定格式在封面正下方標識。
7記錄及其管理
《技術文件審批表》由編制單位(部門)負責保管,保存期與技術文件同步。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9
一、管理職現
1、技術部負責技術文件(工藝、檢驗規范)的編制、更改、負責人負責審核。
2、總經理負責對技術文件的適宜性進行審批。
3、品控部負責技術文件的歸檔管理、發放等管理工作。
二、工作程序
1、生產行政部針對產品的要求,通過,確定應有的技術文件(包括配方、工藝、檢驗規范等)。
2、根據技術文件的要求相應落實到有關人員,收集有關資料,作為開發產品的依據,這些資料應由技術部負責人對其適宜性進行評審。
3、通過評審,由開發人員對產品進行開發,編制相應的技術文件,這些文件在適當的階段,由生產行政部對其符合性進行評審,必需時由質量負責人如今有關部門一同進行評審。評審符合要求后,交技術部負責審核、總經進批準后進行小樣試驗。
4、通過批準,由化驗室負責小親試樣,對小樣進行產品特性的總體驗證。
5、在驗證中如發現不符原開發要求,應由原開發人員負責對設計開發文件作更改,更改后仍應進行審批。
6、通過驗證,產品符合要求,可采用產品鑒定或顧客確認的`方法對產品進行鑒定。
7、通過鑒定,由開發人員對技術進行一次完整性的檢查,正式定稿,定稿的文件由質量負責人員進行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作為批量投產的依據。
8、審批后的正搞,由品控部移交到技術部進行歸檔,根據需要,技術部負責指派專人對文件進行復制,發放到需使用的部門,進行使用。
9、在使用中發現文件中有差錯或需進行更改,由使用部門提出報技術部,負責人簽注意見后,由原開發人員進行更盡管,當指定其它人員更改,應取得相應的背景資料。
10、更改后,應通過4.4、4.5、4.7、4.8程序后,由技術部負責原稿進行修改,對發下文件同時進行修改。
11、任何人員、任何部門均不得擅自更改文件,對制訂審批后的文件應嚴格執行。
12、本制度由生產行政結合平時工藝執行情況一同監督實施情況。
13、當發現擅自更改或不執行情況,質檢部將開出《糾正措施處理單》限期進行整改,嚴重的應按違反廠紀廠規進行處理,對造成損失將追究經濟責任,對造成事故的移交有關方面處理。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10
1、 技術文件包括:技術文件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 開發計劃階段:方案設計、設計開發計劃書、檢驗要求。
2) 開發設計階段:原理圖、印制版圖、產品編程手冊、機械結構圖、編程器件燒寫文件、可編程器件源碼、硬件編程手冊、軟件安裝包、驅動程序。
3) 產品調試階段:產品調試手冊、產品焊裝明細表、設計評審記錄表(原理圖和印制板圖)、產品調試記錄。
4) 產品維護階段:設計開發總結、軟件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 技術文件的技術要求和數據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 技術文件由技術開發部等相對應部門編制,各部門應對技術文件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4、 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文件的`審核和批準。
5、 技術文件的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審核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的責、權、利。
6、 技術文件應保證標題欄中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審核、批準等欄中簽署齊全,簽署不齊全的技術文件不得用于生產和歸檔。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11
一、 總則
1、 技術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夠持續發展并在市場上保持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術文件屬于公司所有。
2、 為規范本公司技術文件的管理,確保文件編制的正確性、完整性,明確技術文件的編制、簽署、更改、保存等相關的內容,確保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及實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3、 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廠的技術文件的管理。
二、 技術文件的編制
1、 技術文件包括:技術文件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 開發計劃階段:方案設計、質量保障大綱、設計開發計劃書、檢驗要求。
2) 開發設計階段:原理圖、印制版圖、產品編程手冊、機械結構圖、編程器件燒寫文件、可編程器件源碼、硬件編程手冊、軟件安裝包、驅動程序、設計評審記錄表。
3) 產品調試階段:產品調試手冊、產品焊裝明細表、產品調試記錄、產品驗證記錄。
4) 產品維護階段:設計開發總結、軟件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 技術文件的技術要求和數據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 技術文件由技術開發部等相對應部門編制,各部門應對技術文件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三、 技術文件的提交
1、 在產品開發的整個周期中,設計人員必須按照技術文件規范認真進行各項文件的`編寫工作,以保證技術文件的完整性。
2、 在產品開發的各個階段,設計人員都必須按時提交設計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務器中。每當設計文件發生重大更改后,設計人員都必須重新提交文件,以便更新服務器中的文件,保證開發工作的可靠性。
3、 設計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為準,設計人員須按照提交的文件類別提交到starteam相應的目錄。
4、 對于已提交的文件,任何人員不得故意在服務器上進行刪除。
四、 技術文件的歸檔
1、 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文件的審核和批準;技術文件的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審核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的責、權、利。
2、 技術文件應保證標題欄中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審核、批準等欄中簽署齊全,簽署不齊全的技術文件不得用于歸檔。
3、 文件簽署分為紙質文件簽署、電子文件簽署和光盤簽署。其中,紙質文件簽署須在紙質文件上手寫簽署,電子文件簽署則在starteam上以備注的方式進行簽署,光盤簽署則在光盤封面的標簽上進行總體簽署。
4、 各類歸檔文件經確認無誤并且簽署完畢后,方可進行歸檔工作。歸檔文件要求一式兩套:一套存放在公司服務器上,供查閱使用;一套刻錄成光盤,做封存保管。
5、 用來存儲歸檔文件的光盤或其包裝盒上應貼有標簽,標簽上須注明光盤的大致信息,如名稱、編號、簽署信息等。
6、 歸檔文件時,須填寫《設計項目歸檔資料清單》,并對歸檔文件進行真實有效型和完整規范性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給予存檔。
五、 技術文件的借閱
1、 任何員工之間不得私自傳閱技術文件,不得非法保持不具權限的文件。
2、 若因工作需要,須借閱技術文件,則需報相關領導批準,并填寫《借閱登記表》,然后方可通過獲得的授權從公司服務器上下載相應的文件進行查閱。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12
本廠對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車輛實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質量檢驗人員具體負責制度的貫徹執行。
1.維修前診斷檢驗制度
1、在診斷檢驗前,質量檢驗員應主動告知車主出具《機動車維修記錄》。
2、根據汽車技術檔案的記錄資料和駕駛員反映的車輛使用技術狀況,質量檢驗員確定所需要的檢測項目。
3、質量檢驗員針對每一檢測項目實際進行檢測,并依據檢測結果和車輛實際技術狀況進行故障診斷,以確定附加作業項目(二級維護)或維護和修理方案。
4、質量檢驗員將所診斷的故障、維護和修理方案、維修項目等填寫《機動車維修記錄》,并根據檢驗情況填寫《車輛進廠檢驗單》,并告知托修方,由拖修方簽字確認。
5、調度人員將維修作業單下派車間,車輛進入作業車間。
2.汽車維修過程檢驗制度
1、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2、檢驗內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調試檢驗。
3、各檢驗人員根據分工,嚴格依據檢驗標準、檢驗方法認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并填寫《車輛維修過程檢驗單》。
4、經檢驗不合格的作業項目,需重新作業,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5、對于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準,對不符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臺,并協助前臺向車主做好解釋工作。
6、對于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標準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
7、車輛維修完工,維修人員自檢合格后,做好車輛清潔工作,并將車輛停放在竣工區域,通知總檢進行竣工質量檢驗。
3.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制度
1、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由總檢負責。
2、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內容為整車檢查、檢測、路試、檢測路試后的再檢測及車輛驗收。
3、修竣車輛竣工質量檢驗嚴格依據《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T18344-20xx)要求進行。首先進行整車外觀和底盤檢查,檢查合格后進行路試,對于路試中所發生的不正,F象,要認真復查。路試合格后重新進行底盤檢查,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后,將有關內容記入《車輛維修竣工檢驗單》和《機動車維修記錄》。
4、如是營運車輛,由總檢告知送檢員將車輛送往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進行竣工質量檢測。檢測合格后,將車輛交付托修方。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13
技術文件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各種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一、技術文件是公司進行生產和各項管理工作共同的技術依據,必須加強管理,切實做好各種技術文件的登記、保管、復制、收發、注銷、歸檔和保密工作。
保證技術文件的完整,準確清晰、統一等。
二、技術文件的制訂,按各有關管理細則及有關技術標準及資料執行。
并嚴格執行逐級會審,會簽制度。
三、技術文件的修改必須按級、按各職能部門的業務分管范圍執行。
四、技術文件修改前,負責修改部門要提出修改理由及具體內容,交有關領導審批。
五、修改后的技術文件必須重新履行會審、會簽及批準手續,填發更改通知書。
六、公司的技術文件均由技術資料室管理,技術部門負責領導。
七、各有關單位應有兼職的技術資料管理員,負責此項工作。
八、技術文件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復制,因工作需要必須復制時,經主管領導批準,辦理一定的.手續后方可復印。
九、公司的技術文件均由技術資料室管理,技術部門負責領導。
十、各有關單位應有兼職的技術資料管理員,負責此項工作。
十一、技術文件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復制,因工作需要必須復制時,經主管領導批準,辦理手續后方可復印。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14
1、總檢員對二級維護以上竣工出廠車輛,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2、合格證由資料管理員負責保管,視生產情況由專人持道路運輸許可證副本到管理部門購領。
3、合格證由總檢員向資料管理員領取,資料管理員須建立合格證領用、簽發臺帳。
4、總檢員須逐項填寫合格證,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簽發后合格證存根交由資料管理員保存。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15
1、技術資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必須穩妥管理,使之為企業生產,企業效益,品牌提升提供有力的技術保證。
2、建立技術檔案室,廠內所有產品的詳細規格,含量、藥量均應按統一格式記錄入檔。
3、廠內開發的'新產品,在未推入市場前,嚴禁對外泄露,試驗的新產品其外表不得粘褙任何有文字或圖案的招紙。
4、對泄露廠內技術資料或盜竊廠內技術資料的行為,輕微的罰款處理,嚴重情形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5、原材料倉庫對各類藥物材料必須設立明顯的標識卡。
6、成品倉庫對各類成品必須改正明顯的表示卡,并堆碼整齊。
7、各道工序生產必須改正工藝卡片。
8、在生產過程中,必須設立質量跟蹤卡片。
9、建立質量反饋信息記錄與檔案。
10、及時對反饋信息作出研究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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