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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
為了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批示和規定,結合公司生產管理實際,特制訂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公司對安全生產專職人員進行專業崗位培訓,取得證書,持證上崗,并做好證書的復檢、換發工作。
2、公司定期對從事與安全有關的`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業務培訓,使管理人員熟悉安全技術規范,從而安全科學地組織施工管理與作業。
3、公司對從事電工、金屬焊接、登高架搭設等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取得操作證并持證上崗。
4、項目部負責對新分配大中專和新工人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要求進行上崗前的培訓。
5、項目部每年初負責對管理人員、班組生產骨干進行一次系統的安全生產教育,使管理人員、生產骨干全面掌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公司以活動的形式不定期地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的宣傳及測試,如知識競賽等。
7、公司利用《質安通訊》等宣傳陣地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2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所有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公司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二)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建教(1991)522號文《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持證上崗管理規定》的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三)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四)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廠內機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五)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七)以上
(一)― (六)中所列時間均包括外部培訓和內部培訓。
第四條公司新進場的職工,必須接受公司、分公司、項目部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方能上崗。
(一)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
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二)分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三)項目部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程、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五條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 公司必須建立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第六條安全培訓的實施主要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 內部培訓是指公司的有關專業人員或公司聘請的專業人士對職工的一種培訓;外部培訓是指公司勞動人事部委托培訓單位對部分職工進行培訓,從而取得上崗證或是繼續教育,提高業務水平。
第七條勞動人事部會同分公司定期選派、安排公司領導及職工進行安全培訓,以滿足根據公司發展需要。
第八條 公司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3
一)全員安全教育
1、新工人上崗前,都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和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使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都熟知和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從而自覺做到反"三違"(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犯勞動紀律)和"三不傷害"(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不被別人傷害),杜絕各類事故發生,確保生產安全。
2、所有新工人(包合同工、臨時工、實習生、農民工等)通過三級安全教育,經公司統一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不合格者必須補課、補考、直至合格為止。同時認真填寫好"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以存檔備查。
3、為了確保全員安全教育率達100%,必須做到進場一批教育一批,進場一個教育一個,一個不漏。
4、根據工程進度,不同施工工藝、不同季節開展"五抓緊"安全教育活動。即:工程突擊趕任務,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緊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時,容易忽視安全,要抓緊教育;施工條件好時,容易麻痹,要抓緊教育;季節氣候變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緊教育;節假日前后,職工思想不穩定,要抓緊教育。
5、采取利用黑板報、宣傳欄、現場觀察圖片屏等多種方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使安全教育工作經常化、制度化,使安全生產警鐘長鳴。
二)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茨證率達95%以上。
1、為了提高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所有安全管理人員都要積極參加行業主管部門舉辦的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通過專業培訓,使其了解在安全生產過程中所承擔的主要責任,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切實作到不違章指揮,并能嚴厲制止違章作業,切實做到在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各個環節中去。
2、電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行業主管部門的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杜絕無證操作。
3、今后,凡新工人未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上崗獨立操作,安全管理及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一經發現按違章指揮追究項目部經理責任,由此而產生的不良后果,將由項目部經理承擔全部責任。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4
1、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以及各分包單位。
2、安全教育培訓分領導層教育培訓、項目負責人教育培訓、安全管理及監督人員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教育培訓、操作人員教育培訓、新入廠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安全活動教育等。
3、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程、規范和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操作技能; (3)危險源辨識評價與預防措施、重大事故應急救援; (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其他有關安全方面的內容。
4、安全教育培訓經費由本單位安全生產資金計劃中安全培訓費列支,專款專用。
5、各種類型的安全教育培訓
(1)項目部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考核培訓,并且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書。 (2)項目部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技術知識方面的安全培訓,保留培訓記錄。
(3)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項目部或班組自行組織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國家安全方面法律法規、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換季安全教育等,并保留培訓記錄。
(4)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a、凡從事電氣、焊接、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駕駛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安全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
b、新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由項目部申報,經公司安全、勞資管理部門審核后,外送相關部門培訓取證。已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在規定有效期前,參加相關部門的復審培訓。
c、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操作證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否則按無證違章操作嚴肅處理,出現后果由分包單位自己負責。
(5)新進場員工實行“二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a、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其進行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紀教育,主要內容是:
(a)項目部施工特點及施工生產安全基本知識; (b)項目部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c)緊急情況安全處置和安全疏散知識;
(d)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防護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識; (e)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f)明確生產任務,各種設備的特點、危險點源分布情況及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b、班組長組織其進行安全教育:
(a)班組作業特點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b)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
(c)施工現場應注意的事項,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及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d)使用生產工具(設備的性能,用途和構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e)勞保用品的正確使用與保管,愛護和保管生產工具(設備)和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
(6)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把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日程,經常、及時、深入地宣傳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開展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可采取以下形式:組織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班,召開安全生產會議,開展安全月活動、安全日活動,班前班后會,張貼安全生產宣傳畫、安全標語及安全標志等。
6、項目部兩級安全教育,對教育內容要進行考核,造冊登記。班組教育由班組長主持進行,由班組安全員及指定技術熟練、經驗豐富人員講解。
7、脫離操作崗位6個月以上重返崗位的、調換工種或調動工作崗位的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崗位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8、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投產前主管部門編制出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9、對違反安全規章制度而發生事故的員工進行糾正違章教育,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教育。
10、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在開工前由分包單位負責人組織,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對分包隊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場施工,并保存教育培訓記錄備案。 11、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對各種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登記。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5
1 目的
為增強公司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技術素質,杜絕重特大事故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規范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并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包括勞務派遣人員、合同工、臨時工。(下同))以及培訓、實習、外單位調入本公司人員,其他相關方等。
3 內容與要求
3.1 公司領導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參加政府和相關部門舉辦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各級安全管理人員須取得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合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3.2 對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以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技術素質和政策業務水平。
3.3 凡新進入公司的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分公司和班組三級崗前安全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相關崗位工作。新員工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3.4 公司級(一級)安全培訓由公司安全部門組織實施,培訓時間為4~8學時。授課人員必須持有上海市安監局頒發的《安全培訓合格證書》且從事專職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公司級崗前安全培訓主要內容
a 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及上級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
b 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運營的相關規定;
c 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d 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e 安全行車事故防范教育;
f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3.5 分公司級(二級)安全培訓由分公司負責,培訓時間為4~8學時。授課人員持有上海市安監局頒發的《安全培訓合格證書》且從事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分公司級崗前安全培訓主要內容
a 工作環境及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
b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規定;
c 事故救援程序和現場緊急情況處理;
d 設備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使用和維護;
e 分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f 預防事故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行車事項;
g 相關事故案例等。
3.6 班組級(三級)安全培訓由各分公司按實際情況進行,由安全員或班組長負責,培訓時間為4~8學時。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主要內容
a 營運服務的相關要求及安全行車注意事項;
b 班組安全生產開展情況及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c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7 本公司員工在公司內調動工作崗位時,接收部門應對其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3.8 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取得特殊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定期參加復審;從事道路旅客運輸(跨省運營)及專用校車駕駛員應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3.9 在新車型、新技術、新裝置投入運營前,主管部門應組織專業培訓。相關人員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3.10 脫離崗位(如產假、病假、學習、外借)六個月以上重返崗位的操作人員,由分公司負責進行崗位復工安全教育。
3.11 公司應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學習活動(崗中教育)。安全學習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過場。公司安全部門對班組安全學習活動應做到有計劃、有內容,對活動形式、學習內容及要求應有明確規定并定期進行檢查。
3.12 工參加班組安全學習活動每月不少于2學時,分公司應認真組織,嚴格考勤制度,保證出席率。對因故不能參加安全學習活動的員工,分公司要及時安排補課。
4 其它
4.1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
4.2 本制度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后生效,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XX年四月八日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6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所有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公司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二)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建教(1991)522號文《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持證上崗管理規定》的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三)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四)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廠內機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五)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時間均包括外部培訓和內部培訓。
第四條公司新進場的職工,必須接受公司、分公司、項目部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方能上崗。
(一)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二)分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三)項目部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程、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五條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 公司必須建立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第六條安全培訓的實施主要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內部培訓是指公司的有關專業人員或公司聘請的專業人士對職工的一種培訓;外部培訓是指公司勞動人事部委托培訓單位對部分職工進行培訓,從而取得上崗證或是繼續教育,提高業務水平。
第七條勞動人事部會同分公司定期選派、安排公司領導及職工進行安全培訓,以滿足根據公司發展需要。
第八條公司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地鐵土建工程第十合同段
項目經理部軍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7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培訓次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促進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幾項制度。
(一)為了提高各種崗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與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二)主要是企業領導的安全培訓,到安監局培訓合格,取得安全合格證書。
(三)一些特種工必須到規定的部門培訓,取得證書后方可上崗,并由安監局、技術監督局通知定期參加復證培訓教育工作。
(四)本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定期組織車間員工安全消防教育培訓知識,并能掌握一些常規安全知識技能,確保提高員工安全教育素質。
(五)生產部、技術部對崗位員工的操作規范、工藝流程進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訓,要每個人都能,方可上崗進行操作,確保安全生產運轉。
(六)特種作業人員未按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不得上崗,要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后方可上崗。
(七)一般崗位培訓由辦公室、安全科、生產部、技術部組織定期培訓。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8
根據以往安全生產工作中積累的經驗,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施工高峰、署季、冬季、雨季、夜間施工及節假日前后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使職工能夠正確認識生產與安全的辨證關系,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從而實現安全生產,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臨時工)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對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都要進行安全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能操作。
3、堅持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活動。
4、在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制造新產品、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9
一、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相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二、安全培訓教育形式
1、公司內部教育分為公司級、項目級、隊級三級培訓形式。
2、公司主要領導、公司安全管理人員、項目主要領導、項目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盡可能集中培訓,集中培訓與自學相結合,采用多種培訓教育形式使其全面掌握安全管理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的“應知應會”知識以及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
3、集中培訓優先選用具有國家、地方有關部門認可的具有安全培訓資質的單位,必要時聯合本單位上級部門舉辦培訓班,借聘社會力量如安全管理專家,有資質的安全管理培訓教師授課。
4、公司其它人員的安全培訓堅持按職能劃分,自學為主,日常安全知識講解等形式進行;項目其它人員由項目主要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專門上課,并結合不定期的安全意識教育來提高全員的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識。
5、一般職工轉換崗位、職工待崗后重新上崗以及新進場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以項目部自行組織培訓為主,公司有關部門參與培訓教育。
6、通過多種形式使公司所有人員得到安全教育,培訓教育次數每年人均達到一次以上。
三、公司機關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教育
1、公司主管安全工作領導每年接受省、地、市及其它有關部門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個學時。
2、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建教(1991)522號文《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持證上崗管理規定》的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個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個學時。
四、項目部員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每年必須接受一次以上的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1、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個學時。
2、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建教(1991)522號文《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持證上崗管理規定》的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個學時。
3、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個學時。
4、安全質量環保部會同人力資源部,對新招聘的大學畢業生進行公司級安全教育。每年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個學時,主要內容有:
⑴黨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規程。
⑵安全生產法則、標準和法制觀念。
⑶本單位施工過程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紀律。
⑷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及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⑸發生事故后如何搶救傷員,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進行報告。
5、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員對本項目人員,尤其對新入場人員進行二級安全教育即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紀教育。每年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5個學時,主要內容有:
⑴本項目部施工生產特點施工安全基本知識。
⑵公司施工、生產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⑶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⑷高處作業、機械設備、電氣安全基礎知識。
⑸防火、防毒、防塵、防爆知識及緊急情況安全處置和安全疏散知識。
⑹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防護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識。
⑺對在場職工冬、雨季及節假日前后安全教育,做到不違章操作。
6、施工隊長和專職安全員組織對班組人員,尤其對新工人及調換工種的人員進行安全操作及班組安全制度、紀律的三級安全教育。每年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5個學時,主要內容有: ⑴本班組作業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
⑵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
⑶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⑷本崗位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對策。
⑸本崗位的作業環境及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
7、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司爐工、起重工、爆破工、廠內駕駛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由安全質量環保部協同上級部門及地方安監部門對特殊工種舉辦的安全技術學習班。每年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個學時,學習的主要內容有:
⑴學習掌握本工種作業的基本知識。
⑵特種作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曾出現過的典型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⑶特種作業安全操作技術和規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⑷各種特種作業對環境條件、職工身體素質、技術素質的具體要求,安全防護設備的配置、維修和使用常識。
五、公司級領導負責組織中層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每年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5個學時,主要內容有:
⑴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安全生產的意義、任務。
⑵本公司安全施工生產特點、制度和本職崗位責任制的具體內容。
⑶一般安全技術知識,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的界限。
⑷工傷事故調查處理的規程和事故發生后應做的善后工作。
六、項目部組織施工現場的安全宣傳教育。隧道、大橋等施工現場必須設立醒目的安全標語口號,施工人員駐地必須設立板報和安全警示牌,作業場所、庫房要設立安全警示牌。
七、項目部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的員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安全教育記錄卡附后。
八、員工安全培訓教材,可以使用《全員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施工項目安全管理手冊》、《施工安全理論與實踐》、《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上、下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實施指南》、《特種工培訓教材》等。
九、公司定期組織對生產一線專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確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通過有效地開展“安全月”、“百日無事故”等活動,推動施工現場安全教育經常化、群眾化和制度化。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0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培訓。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持證上崗,把安全教育作為頭等大事來抓。
3、公司內部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水平。
4、每年組織一次安全技術實地操作演習,訓練培養出思想品德好、技術水平高的實用型人才。
5、對安全技術先進班組、個人,要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對安全意識淡薄,工作馬虎的要給予懲罰。
6、加大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力度,利用黑板報、墻報、專欄、標語等形式,把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在行動上,體現在工作中。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1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所有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 公司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二)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三)其他監理人員和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四)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
(五)各項中所列時間均包括外部培訓和內部培訓。
第四條 公司新進場的職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方能上崗。
第五條 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
2、 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3、 根據工程特點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第六條 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 公司必須建立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第七條 安全培訓的`實施主要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內部培訓是指公司的有關專業人員或公司騁請的專業人士對職工的一種培訓;外部培訓是指公司勞動人事部委托培訓單位對部分職工進行培訓,從而取得上崗證或是繼續教育,提高業務水平。 第八條 公司定期選派、安排公司領導及職工進行安全培訓,以滿足根據公司發展需要。
第九條 培訓效果檢查。
第十條 公司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揚州市建苑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2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所有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 公司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二)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三)其他監理人員和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四)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
(五)各項中所列時間均包括外部培訓和內部培訓。
第四條 公司新進場的職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方能上崗。
第五條 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
2、 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3、 根據工程特點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第六條 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 公司必須建立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第七條 安全培訓的實施主要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 內部培訓是指公司的有關專業人員或公司騁請的專業人士對職工的一種培訓;外部培訓是指公司勞動人事部委托培訓單位對部分職工進行培訓,從而取得上崗證或是繼續教育,提高業務水平。
第八條 公司定期選派、安排公司領導及職工進行安全培訓,以滿足根據公司發展需要。
第九條 培訓效果檢查。
第十條 公司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揚州市建苑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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