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
根據教育局要求和《黑龍江省學校安全條例》《黑龍江省學校安全隱患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的規定,結合《黑龍江省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細則》的相關內容,我們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對學校安全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現將排查工作匯報如下:
學校成立了安全組織機構,落實了安全責任,層層簽定了安全工作責任狀,把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個人,使安全管理無死角。學校定期召開安全會議,按規定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師和學生愛教育面達100%。
開學初我們組織教育科、學校、幼兒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對各項設施、線路、水電、監控等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時間處理,需要進一步解決,確定了具體的整改時間,保證學校安全項工作的安全運行。
(一)消防安全。學校、幼兒園消防逃生系統、防火系統、滅火系統完好,各項管理制度都已經落實。學校究全總管理人副校長許福昌,安全設施檢查管理負責人羅漢明,中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周秀偉,小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安百環。
(二)化學品安全。學校嚴格執行省化學毒麻、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使用過程的管理,各項記錄詳實,藥品室安裝防盜門、窗子加裝護網,實行雙人雙鎖。
(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學校教學樓、運動場等各室管理人員、制度、緊急疏散預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實。各室全部落實安全責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層級管理,分點落實。
(四)各校要扎實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每學期開學,學校都要以班會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課”,每學期學校都集中時間對學生進行法律法規、校紀校規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電、預防火災、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識教育。放假時學校還用《致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識教育的同時,學校真完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每學期組織全部師生開展以防火災、防地震為主要內容的安全避險應急演練,并現場給學生講解安全常識及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增強學生“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五)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均已落實,4月10日全部完成。
二龍山農場學校
3月28日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2
為了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學校每位教師必須把確保學生安全作為重要工作來對待,樹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防微杜漸,萬萬不可麻痹大意,責任到事、到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項規定如下:
1、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2、凡發現學生未到課堂,任課教師須查詢原因,半小時不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尋原因,并通知家長查明原因。
3、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非常規危險活動、游戲或實驗。
4、教師發現學生有異常或心理疾病,可能導致本人或他人出現不可預知的傷害,須及時告家長(監護人),班主任要有明確記載,并及時通知相關任課教師;
5、發現學生意外傷害及時報告并協助妥善處理;
6、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職員工不得私自拉接電線,發現漏電、短路等及時報告;
8、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9、值日教師須嚴格執行職責,加強學生巡視和核查工作。
10、教師在預知或發現易造成學生傷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報告學校。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3
為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生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把我校師生安全工作真為了真正落到實處,把我校師生安全落到實處,根據臨渭區,教育局和中心校,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規定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各班主任和授課教師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須清醒地知道學校、班級安全是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全體教師應堅持時時事事向學生講,時時,事事抓緊抓好安全工作的工作的制度,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二、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明善,成員各班主任。本學期,各班都要成立以班長為組長的3-5人領導小組,做到班主任具體負責,并明確地分工與落實責任,執行好班級安全公約。要做好安排、檢查、落實工作,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實行誰失職誰負責的工作原則。
三、各班要開展并加強經常性的安全紀律教育和日常工作管理,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自救能力。
1、班主任每天對學生要進行日常行為規范及校記校規教育,培養學生遵守規章制度和養成良好社會公德的習慣。
2、要用文明、禮貌語言和行為占領學校的一切陣地,嚴格杜絕臟話和粗劣行為出現。
3、嚴肅門衛制度,值周員要執行放學開門和及鎖門制度;正常教學時間任何一個學生進了校門后不得隨意外出,不允許校外閑雜人員進入校內。<值周員具體負責>
4、堅持按時上課,下課和自習輔導制度,特別是術科課,決不能給學生一安排而離開學生,一旦造成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6、學生放學由值周老師負責,班主任具體組織,送出校門。一旦出現偶發事件,值周老師應和學校、班主任聯系、及時解決,且莫貽誤。
7、任何一位老師都無權隨意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各種商業性慶祝性活動,以防不安全事故發生。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溺水、上樹和爛墻危房處玩耍及在公路上學騎自行車。
9、節假日、雙休日由值周教師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并落實責任,如發生不安全事故,追究當事人責任。
10、學校線路,校會每三周檢查一次。具體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檢查。
11、學校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法律教育,使全體教師知法懂法,以防范不法分子的騷擾。
12、嚴格安全重大事故事故的報告制度,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班級責任事故(包括學生打架斗毆造成的傷亡事故)必須及時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對于隱情不報、慌報或延期上報者,要追究班主任和當事者責任。
13、不安全事故發生后,班主任要密切配合學校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切實措施做好善后工作,對于思想麻痹,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故意違反紀律有關規定等原因,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或學生傷亡事故者,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以上各條望全體教職工嚴格執行。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全力維護教學秩序的穩定,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政府和上級部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屬深圳市沙頭角中學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均應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由學校安全辦公室、有關職能部門查實后報請學校處理。
第四條 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實行安全保衛責任制。校長負責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統一領導,安全辦公室依律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各行政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第五條學院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各項安全保衛防范措施;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內部發生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調解內部糾紛,維護正常秩序;
(三)加強安全保衛信息收集工作,及時向公安保衛部門報告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不安定苗頭、事端;
(四)保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協助公安保衛部門做好案件偵察、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幫助教育有違法行為或輕微犯罪行為的人員,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監督、考察、教育被判處管制、被剝奪了政治權利、宣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和依法保外就醫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監視居注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和勞動教養所外執行人員;
(六)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管理暫住人口和其它外來人員;
(七)完成政府、上級部門規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衛任務。
第六條 學校安全辦公室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并明確學校內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一)門衛、值班、巡邏制度;
(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鑒、財務資料和票據、現金、貴重物品、重要設備和物資等安全保衛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六)教室、實驗室、學生公寓、食堂、運動嘗圖書館、集會場所等公共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八)突發公共事件的消息傳遞制度;
(九)主辦、承辦大型集體活動申報制度。
第七條 學校的要害部門或部位必須安裝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泄密、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安全設施或技術防范裝置,并根據需要組織人員值班護衛。
第八條 應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接到公安保衛部門安全、治安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在限期內積極完成整改,消除隱患。
第二章處罰
第九條 對違反學校安全保衛管理的行為,視性質、情節、后果和態度,分別給予下列處理或處罰:
(一)通報批評;
(二)賠償損失;
(三)行政處分(教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察、開除;學生: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留校試讀、開除);
凡在校外受到執法部門處罰者,學院根據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對拒不服從學校處理或處罰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部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采取相應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采取相應措施;
(三)發生突發公共事件不報告或不及時報告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的教職員工,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擾亂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擾亂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食堂、運動場所等正常秩序不聽勸阻者;
(三)在公共場所或學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燒公私物品,影響他人工作、學習、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場所攻擊他人者;
(五)在校園道路、籃球場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練習自行車或進行其他不宜活動而不聽勸阻者;
(六)酗酒鬧事,不服從管理者;
(七)攜帶彈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園內打鳥者;
(八)在學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條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劇毒物品者;
(二)偽造各類票據、磁卡、證件等弄虛作假者;
(三)結伙滋事、制造混亂或煽動鬧事,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四)妨礙公安保衛部門或有關人員執行公務,尚未使用暴力、威脅手段者。
第十三條 有下列侵犯公民權利、損壞公私財物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罰款、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一)打架斗毆或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后果者;
(二)偷竊、騙娶搶奪公私財物者;
(三)調戲、侮辱婦女或進行其它流氓活動者;
(四)利用語言或傳單、信件、大小字報對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進行攻擊者;
(五)敲詐、勒索公私財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壞公私財物者;
(八)恐嚇或以其它方式威脅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條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在易燃易爆場所,違反禁令吸煙或使用明火者;
(二)過失性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三)違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私接電線或違章用電者(違規器具一律沒收);
(四)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壓、圈占消防設施,毀壞或無故耗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設備或將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區未經許可動用明火,不聽勸阻者;
(六)有火險隱患,經學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發生火災,隱匿不報者;
(八)違反《消防法》其它規定者。
第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無證件出入校門,不接受批評教育者;
(二)無有關部門證明攜物外出,不聽勸阻者;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5
一、安全制度:
1、上下樓梯靠右行,嚴禁擁擠、推搡,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溜滑。
2、嚴禁在陽臺、走廊蹦跳或做危險動作、追逐打鬧。
3、嚴禁翻越陽臺、護攔和窗戶。嚴禁多人集中扒扶陽臺護欄。
4、愛護樓道、樓梯和門窗上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嚴禁破壞。
5、嚴禁在樓上朝下扔東西,嚴禁在陽臺上向外探身上下張望。
6、嚴禁觸摸、破壞樓道內電源。
7、嚴禁亂扔果皮、紙屑,確保樓道暢通、干凈、衛生。
8、嚴禁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停放車輛。
9、嚴禁冬季在樓道、樓梯上過多潑水,避免溜滑事件。
10、不搞緊急集合,大型集會散會時,由召集人負責組織師生退場,做到先上樓,后下樓,上、下樓梯井然有序。
11、保衛處指定人員負責管理集會、課間操、晚自習放學等樓道安全。
二、管理辦法:
1、重點管理時間:集會、每天的課間操、中午、下午、晚自習放學。
2、直接管理責任人:當天帶、值班人和最后一節任課教師。
3、具體要求:
⑴集會、課間操誰召集誰負責,組織學生有序退場,師生先上完樓后,再下樓。重點管理時間由保衛處安排的專職管理人員負責維護秩序。
⑵值班人員在重點管理時間要共同維護樓道秩序。(具體負責人見值班安排表)
⑶重點管理時間,各班安全干事要站在樓道口處觀察監管學生,依次安全有序上下樓梯。
⑷學生集會、放學上下樓教師要在學生的后面,隨時發現問題,隨時教育處理,糾正不良行為。尤其是下晚自習和停電要特別注意,防止擁擠踩踏。
⑸宿辦樓安全由宿舍管理員具體負責。
⑹帶值班領導和保衛處要及時檢查管理人員和值班人員是否在場,是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⑺將直接責任人發履行工作情況納入個人和班級工作量化的內容。若管理不善,造成事故,從嚴追究直接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6
1、嚴格執行我校《治安保衛工作條例實施細則》、《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2、各單位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險品須加強管理、安全存放、責任到人,并有專人負責此項管理工作。
3、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訂購,需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報告,寫明品名、規格、數量和用途,經單位或課題負責人審核簽字,一式三份交供應科統一辦理。
4、對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入庫,必須有正確計量和記載,嚴格保管。
5、一般危險品(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除外)的領有量不得超過三天。
6、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領用,必須有負責人審批、限量發放(不得超過一日用量)、雙人簽名、雙人領用。
7、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使用過程,應予嚴格控制和監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量必須詳細記錄。使用的容器、變質料、廢溶液殘渣,應妥善處理,嚴禁隨意亂拋。用剩的以上物品必須存放在專用鐵柜內,并嚴格實行雙人雙鎖的保管制度,任何人不得將此類物品帶出實驗室。
8、學生實驗原則上不允許使用劇毒物品。確因教學等需要而必須使用劇毒物品時,必須由指導老師在場指導,檢查使用情況,嚴格審核使用記錄。嚴禁學生單獨進行實驗,嚴禁把劇毒物品帶出實驗室外。實驗完畢,使用劇毒物品后的殘液必須妥善處理和保管,嚴禁亂倒亂放。
9、一般危險品價撥外單位,必須經基建后勤處審批,劇毒、麻醉品應報分管校長批準,并經校保衛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備案同意。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大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8
為加強學校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促進各項工作順利展開。電工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優質服務于教學,服務于師生,特制訂本安全制度。
1、電工應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擅離崗位。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電工對全校教學區、生活區的電路設施要經常檢查、維修,確保校園電路使用安全和暢通。
3、對各教室、辦公室線路、開關、用電器設備每周檢查一次,對反映的問題應在24小時內解決,若因沒有及時整改又沒有上報有關領導反映其原因的,將追究責任。每次罰款50元。
4、對學生宿舍線路、開關、用電器設備每周檢查一次,對反映出來的.問題應在24小時內解決,24小時內解決不了的應上報有關領導并說明其原因,若沒有及時完成又不上報有關領導的每次罰款50元。
5、電工要對機房機械設備要經常保養,對機房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失落,照價賠償。機房工具不得私自帶回家作私用,因工作損壞工具的應及時反映并上報庫房進行更新,絕不能因為工具不付而影響本工作。如出現此情況示情節輕重進行罰款。
6、對全校用電嚴格抄表制度,按表收取電費,杜絕人情用電,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7、發現學生或教師有偷電現象的,應及時反映有關領導處理。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9
一、安全檔案建立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檔案,目的主要在于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調度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校領導對此應高度重視,并確定一名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安全檔案立卷
檔案人員應按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收集各種安全檔案資料,并將篩選后的資料分類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三、安全檔案的`保管
由專門負責安全工作的校領導指導安排檔案保管工作,確保檔案詳實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開展
四、安全檔案的整理
定期對安全檔案進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體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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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各處室要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庫房儲存物資的性質,制訂相應的安全制度。校綜合治理工作小組定期對全校各處室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⑵食堂伙房、配電房、焊接操作間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⑶食堂用火、有電源的地方,應做到“人走火滅電關”。要落實專門負責該用火、用電地方的責任人,配備相應的滅火器。
⑷禮堂、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倉庫)、各專用教室和重要科室等處如需動用明火,必須經學校防火負責人或有關部門批準,落實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⑸易燃與易爆物存放場所應當分離,必須遠離教學區或人員密集區,不準近距離作業。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⑹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⑺電氣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電氣線路和設備。
⑻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⑼校內道路、樓房走廊、樓梯及安全出入口嚴禁堆堵,確保暢通無阻。
⑽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和“熱得快”,禁止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⑾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砸炮、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校。
⑿教學使用的各種電教設備,要注意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撥下電源插頭,不許學生接觸電源、開關和插座,以免發生危險。下班后,各辦公室、教室須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⒀注意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情況,用后要立即切斷電源。
⒁學校及教室內禁止吸煙。
⒂每位教職工都要了解教室內干粉滅火劑的使用方法和用途,同時教育學生不要接觸和玩耍室內滅火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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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學校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服務器工作站。
機房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震防靜電等工作,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報警裝置須與當地派出所或學校值班室聯網,防范措施應有效得力。
嚴禁任何人在學校網上使用來歷不明或有毒軟件。
禁止利用校園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利國家安全穩定的信息以及黃色等有害師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網管中心的服務器工作站未經主管部門領導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主干服務系統發生案件,必須及時報告學校保衛處或公安機關查處。
嚴禁火種進入室內,人離關窗鎖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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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卷歸檔制度
1、凡本單位在黨、政、工團、基建、教學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統計數學、圖紙、相片、錄音(像)、報表等)均屬歸檔范圍。
2、每年文書檔案由文書人員負責在第二年三月份結束歸檔工作,學籍檔案、德育檔案、實驗教學檔案、信息技術檔案、電教檔案、圖書室檔案由負責人在第二常年度9月份結束歸檔工作。立卷歸檔,并向綜合檔案室移交。
3、歸文件材料必須收集齊全,組卷合理,分類清楚,卷內文件排列系統,保管期限劃分準確,案卷標題簡明確切,裝訂結實、美觀,字跡工整、清晰。
二、檔案借閱制度
1、凡本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查檔案,一般在檔案室查閱,如需借出,須辦妥手續后方可借出,并在2—3天內歸還。
2、借閱檔案,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借閱登記及檔案利用效果。
3、查閱或需摘錄機密檔案,須經領導批準,并在指定地點查閱,不得翻閱其他無關材料。
4、凡外單位來查閱檔案,須持單位介紹信,并說明查閱內容,年代和目的才能查閱,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外借。
5、借閱檔案必須妥善保管,愛惜使用,禁止私看折卷,抽頁,隨意涂改做記號,不得擅自復制、轉借他人或單位,一經發現依法處理。
6、凡未經整理,登記完畢的檔案,一律不外借。
三、檔案保密制度
1、嚴守有關保密守則。
2、不隨便攜帶機密材料和檔案庫房、箱、廚鑰匙。
3、不準將機密材料、內部資料、作為廢紙出售。
4、提供利用秘密文件資料,嚴格按照密級規定執行審批手續。
四、檔案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檔案室管理工作,切實做到“八防”,確保檔案的安全和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1、檔案室應有專人專管,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入內、開啟。
2、檔案室內嚴禁吸煙,工作人員離開檔案室時,要關閉門窗,切斷電源。
3、檔案室內要經常進行通風,打掃,保持清潔干燥,按時更換防蟲藥品。
4、檔案箱排列整齊,分類存放,每年清庫查對檔案一次,確保檔案安全。
5、調查檔案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做到調卷登記,還卷注銷。
五、檔案統計、鑒定、移交制度
檔案統計:
1、建立檔案統計臺帳,對收進、移出的'檔案資料做到帳物相符。
2、編制檔案工作情況統計表,提供利用檔案資料定期匯綜上報。
檔案鑒定和移交:
1、成立檔案鑒定工作小組。
2、根據國家有關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制定本單位保管期限表,定期對已經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進行再鑒定,準確地判定檔案的存毀。
3、銷毀無保存價值的檔案,須由鑒定小組提出意見。登記造冊,經單位領導人批準后由二人在指定地點監銷,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學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明確目標,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常識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積極排除隱患,妥善處理事故。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圍墻看雨淋風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沖,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4
為加強我園的消防用電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用電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用電安全制度:
1、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的技能。
2、保障幼兒園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綜合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燈照明完好。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5、幼兒園內所有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6、嚴格要求教師不要用濕手接觸帶電設備,不用濕布擦帶有電的電器,如:電視機、VCD、電扇、計算機等。
7、在使用電器時,應先插電源插頭,后開電器開關,用完后應關掉電器開關后拔電源插頭,拔插頭時要用手握住插頭絕緣體,不要拉住導線使勁拔。
8、不要用濕手觸摸照明燈具開關、插頭,不要超負荷用電。
9、禁止食堂人員私拉、私接各種電器和各種開關與插座。
10、禁止用水管直接沖洗電餅鐺、合面機、蒸車等。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5
學校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有專人負責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2、學校定期組織人員檢查校園內各建筑物設備設施情況,并及時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隨身關注身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學校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5、學校校舍每學期請專業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維修,雨季和臺風季節更要細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常用設備設施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更換,維修,加固;不超期使用、危險使用。
7、校內場地和周邊環境經常清理,排除危險設置,重點部位有警示標志。
8、檢查、維修認真仔細,保質保量,如因為質量問題造成嚴重后果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9、學校建筑方面存在的隱患,教師及時上報給學校領導,如有漏報、瞞報教師要負責任。
學校實驗安全管理制度
1、進行實驗前接受教師安全教育,了解實驗的基本知識和緊急事故處理辦法;
2、做實驗前,根據所做實驗的安全要求做必要的準備和充分的預習,在得到教師允許的情況下進入實驗室,開始實驗;
3、在實驗室內不準吸煙、不準吃零食、不準大聲喧嘩及追逐打鬧,實驗時注意力集中,按照實驗步驟認真操作,未經允許不隨意改動實驗操作前后次序;
4、在實驗演示中對學生說明使用化學藥品的注意事項,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
5、嚴格按照要求取用各種試劑,不浪費試劑、不隨意混合各種試劑或將試劑倒入水槽,按規定回收或將試劑倒入指定廢液缸,不將實驗室內物品帶出實驗室;
6、實驗結束后,關閉門、窗、水、電、氣等閥門,經指導教師檢查認可后,再離開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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