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結合公司的業務經營特點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是以獨立法人注冊的有限公司,公司凈資產的所有權屬于投資人。
第三條
公司發生對企業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資本性支出、經營性支出及利益的分配等重大財務決策,均需由董事會決定。
第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和繳納各項稅費。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監督工作,有效地利用企業的各項資產,降低成本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宏順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公司。
第二章 會計機構設置
第七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服從總經理的領導,財務經理協助總經理做好對財務的組織領導工作,并負責監督實施。
第八條 公司財務部設四人,部門主管、主辦會計、出納、服務結算。
部門主管,主要負責整個公司的財務工作,包括融資、稅務、編制預算、進行財務分析等,在部門內一般負責總賬、會計報表、稅務報表審核、整車及服務成本結轉,憑證審核;
主辦會計,主要負責對賬、記賬、制作憑證、開整車發票、報稅和做日常輔助報表; 出納員(外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整車款和公司日常業務支出,聯系銀行業務。如果有融資車業務,要負責與銀行交涉辦理整車合格證核對及存取業務;
服務結算員(內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服務收入款,備件收入款,精品安裝收入款,作服務業務結算,并每日將收取的款項交公司財務,作營業日報表。負責融資車款的收取和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章 資金及賬務管理
第九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應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公司以此進行工商登記,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公司據此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經營期內,除投資者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一條 為適應業務經營需要,公司可以各種合法方式籌集資金,但事前必須征得董事會和管理公司的批準。籌集的資金是企業的“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內)的是流動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上(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是長期負債。適度的負債是企業開拓經營、促進發展的措施之一。
第十二條 公司享有對投入及籌集資金的經營權,可用于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它資產的占用。資金管理的目的,在于令各項資產的占用趨于合理。
第十三條 公司籌集資金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經營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利息支出,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以前,計入相應資產的價值。
第十四條 流動資產的管理
(一)公司的貨幣資金,由財務管理部集中、統一管理。
(二)公司的資金執行預算管理。即總經理有在董事會批準的預算內支出的審批權,如果預算內支出不夠,必須以專項審批單的的形式向董事會申請特別預算,專項審批單經分管財務經理審核后,董事會審批后方可實施。
現金的管理
公司現金的收、付、存由財務管理部統一管理。以下情況例外:
為便利工作,給經常有小額現金支出的部門(如收銀員、食堂、采購員、牌照員等)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定額備用金的限額由總經理審批。
現金的使用范圍:依據國家規定的現金適用范圍嚴格執行。
(三)存貨的管理
公司的存貨包括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在途物資。
售后服務部對零部件應確定合理庫存。正常補庫經部門經理和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外采部分,是指通過非廠家零配件(包括精品及裝飾)銷售渠道采購的商品,單筆采購金額超過3,000元或者1個月內采購次數超過兩次(含兩次),必須與供應商簽定采購合同,采購合同事前經市場部審批、報財務部備案后執行。 庫存商品包括商品車、二手車、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公司對庫存商品中的商品車、二手車采用個別計價法進行核算。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數量進價金額法進行核算,會計核算按進價總金額登記進、銷、存變化,庫管員設置明細帳,登記數量、金額的進、銷、存變化,要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對庫存商品要求定期(季度)或不定期的進行實地盤點并出具相應盤點報告。代銷商品必須嚴格執行庫存商品管理相關規定,且單獨設置“委托代銷商品”和“應付代銷商品款”科目進行過渡核算。
存貨發生短損、溢余,應及時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將結果以內部行文的形式上報總經理審批后區別情況分別處理。若涉及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必須上報董事會批示后方可處理。存貨盤盈,計入“營業外收入”;存貨盤虧毀損,剔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的賠款和殘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存貨毀損且屬于非常損失的,剔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勞動物資。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分為實物資產、工具及消耗品三類。
實物資產(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2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工具及消耗品(即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實物資產),在領用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除工具外的公司公共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辦公室統管,其他各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部門管理。工具由售后服務部專職庫管員負責管理。個人專用工具由使用人專門管理。
對工具以及個人專用工具由庫管員設置工具使用臺賬,實施帳外資產管理。
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月末將未確認收入的滯庫車等領用零部件及材料部分應轉入“在途物資”核算。
(四)公司的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待攤費用、其它應收款項等),同屬流動資產。待攤費用是指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攤銷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除待攤費用之外的各種應收預付款項,財務管理部應分別按客戶或供應商設置明細帳,經常核對并督促清理,嚴防呆帳、壞帳的發生。要求財務管理部于每月底三個工作日前向各責任人下發催款通知書,到每月5日上報財務月報時,將催款未果的情況統計上報財務管理中心。
(五)公司暫不計提壞帳準備金,一旦發生壞帳損失,必須經管理公司審批后,根據管理公司批復意見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
(一)公司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同時具備以上兩個條件的為低值易耗品。購買固定資產需向董事會上報專項申請,申請中要注明購買理由、購買價格、使用及管理部門等,同時要上報資產購買合同,待董事會審批后方可購買。
(二)固定資產的計價,按以下規定辦理:
1、購入的固定資產,以購入價加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包裝、安裝調試、保險費用和繳納的稅金計價,國外購入的還應包括進口稅金。
2、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的實際凈支出計價。
3、其他單位投資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或按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算。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5、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有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作為改擴建的固定資產價值。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7、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所附單據確認的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市場價格計算。
(三)公司的固定資產,分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分別核算。
(四) 公司的固定資產,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線法)計提折舊,計算方法:
1━預計凈殘值率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按《商品流通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各類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統一按資產原值的5%計算。
(五)在建工程支出是指為購建固定資產或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發生的支出。在建工程支出按實際成本計價。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后,按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提的折舊。在建工程完工以前因試營業發生的營業收支,計入當期損益。 (六)公司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計提折舊范圍:房屋和建筑物;在用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季節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設備;融資租入和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2、下列固定資產不提折舊: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項目交付使用以前;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國家規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從次月開始計提折舊;當月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從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仍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
3、公司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按實支數核銷,不采用預提方式。一次核銷大修理費用較多時,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
4、公司公共的固定資產,由行政部統管;銷售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銷售部門管理。各部門分別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財務部要求各部每季度進行一次全盤,要求帳帳、帳實核對。
5、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清理、報廢的凈收入(或凈損失)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凈收益或凈損失,分別計入營業外收支。固定資產清理及處置必須經公司財務管理部審核,執行總經理審批。各司試乘試駕車輛(不論上牌與否),在處置時必須上報財務部。
具體管理辦法參閱行政管理手冊相關章節 第十六條
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和其他資產
(一)公司的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店徽)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軟件等。
(二)無形資產按以下規定計價:
1、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2、自行開發按法律程序認可的無形資產,按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凈支出計價。
3、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所附單據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產價格評估計價。
4、投資方作為資本金或合作條件投入的,按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按平均年限法計算。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規定的使用年限分攤;無規定使用年限的,其攤銷期限五年。轉讓或出售無形資產取得的凈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 (四)長期待攤費用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對原有固定資產進行裝修、裝潢的凈支出等。其中開辦費包括籌建期間的人員工資、培訓費、辦公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利息支出等開辦期間的損益。
開辦費自投產營業之日起,按五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計入管理費用;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按“租賃期與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則分期攤銷;固定資產的裝修、裝潢凈支出,按立項裝修、裝潢后固定資產的耐用年限分期攤銷。
其他資產包括臨時設施、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臨時設施是指企業為保證施工和管理的進行而建造的各種簡易設施。臨時設施以建造時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攤入工程成本,報廢清理回收的殘值扣除清理費用后計入“營業外收支”。
第十七條 成本費用管理
(一)公司有關購、銷、存業務的各種耗費(包括直接耗費和間接耗費)均計入成本或費用。 (二)下列支出不得計入成本、費用:
1、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購建支出及相關費用。
2、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其它支出。
(三)公司采用個別計價法(與廠家相應系統核算方法一致)計算和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維修車間領用物資采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維修成本。
(四)公司的費用開支,根據其發生環節和費用屬性,分為“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1、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分別計入經營費用和管理費用。
2、員工福利費:指除法定社會福利外所有在員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即在員工醫療、員工就餐、交通、住房等方面投入的非法定性費用,主要含各項補助,如話費補助、交通補助、住房補貼等、駐外人員探親差旅費、員工餐費、過節費、醫藥費等,但差旅補助不包括在內,根據帳務處理歸屬于差旅費。
3、工會經費:所有在組織員工活動方面所投入的費用。職工教育經費:聘請培訓講師、外派參加培訓所產生的培訓報名費、資料費、培訓差旅費以及內部購買培訓教材等所有在員工培訓方面投入的費用,包括培訓而發生的差旅費。公司每月按職工應發工資總額的2%比例計提。
3、公司的工資及獎金分配,原則上應堅持工資增長速度低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速度,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速度低于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速度。公司制定薪酬制度、分配方案及工資總額,報董事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八條 銷售及利潤管理
(一)公司商品銷售收入按以下原則確認。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銷售商品,以貨款已經收到或取得收取貨款的憑證、且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按合同約定全部價格作為本期銷售收入的實現,未收到款項的部分確認為企業的債權。
3、預收貨款,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時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二)銷售商品時,給予購貨方的銷售折扣、折讓、計入相應商品的“商品銷售折扣與折讓”科目,這里包括贈送各式商品和服務的成本(僅限于管理報表)。銷售商品退回,沖減當期商品銷售收入。
(三)一個會計期間內各項收入之和減去各項支出(成本、費用和損失等)之和的差額,是企業的利潤;以上差額小于“零”時,則表示企業當期虧損。
(四)公司的凈利潤交由董事會統一分配。
第四章 會計核算與財務報告
第十九條 公司實行獨立核算。在會計核算中,財務部門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和《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處理會計事務,編制財務報告,進行業績評價。
第二十條 會計核算應遵守會計核算的基本操作規范。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規范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主表、會計報表附表及其說明。
第二十二條 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帳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
第二十三條 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本期會計報表與上期會計報表之間有關的數字應當相互銜接。如果不同會計年度會計報表中各項目的內容核算方法有變更的,應當在年度會計報表中加以說明。
第五章 稅務
第二十四條 公司依據稅法規定,保證納稅及時、準確。
第二十五條 公司流轉稅,依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正確核算。
第二十六條 公司企業所得稅,依稅法規定正確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按所得稅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依個人所得稅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八條 公司依國家其他規定繳納國家征收的各種稅費。
第二十九條 公司享有各種減免稅政策,應依據享有減免稅的規定處理利得。
第六章 會計監督
第三十條 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
(一)會計人員進行監督的依據是:
1、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2、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3、省、州、市財政部門和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者補充規定。
4、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5、公司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
6、財務管理規范及公司各部門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會計人員應當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并及時向財務經理及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三)會計人員應當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超出會計人員職權范圍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四)會計人員應當對財務收支進行監督。
1、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2、對違反規定不納入單位統一會計核算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
3、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會計人員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和糾正;糾正無效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處理。
(六)會計人員應當對單位制定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七)會計人員應對公司相關商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按照董事會要求接受上級相關部門審計時,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不得示意當事人出具不當的審計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工作交接
(一)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二)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三)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置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
(四)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員負責監交。一般人員交接,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交接,由總經理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管理公司財務總監或審計部派人會同監交。
(五)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每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六)財務經理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七)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八)會計人員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財務經理或總經理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可由移交人員委托他人代辦移交。
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的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其它
(一)印鑒的保管和使用
1、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由總經理保管(總經理離崗時交由行政辦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的使用需經財務經理審核批準,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3、嚴禁在空白單據上加蓋公司印鑒。
4、所有印鑒應放置于保險柜內,每天用完后放回原處。
5、印鑒的具體管理規定參照行政管理細則之“印信管理辦法”。
(二)公司所有生效合同一式兩份,財務部存一份原件、行政辦公室存一份復印一份。 (三)各部門人員的人事變動,財管部按人力資源部管理細則的規定為其辦理相關手續。有關個人掛帳部分必須清理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在科目余額中不得有離職人員的往來帳目。
第七章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加強公司各種會計檔案的保密性,任何人不得亂放或丟失,嚴禁轉借。
第三十四條 財務管理部門必須每月按時向上級及財稅部門報送報表,因逾期造成的經濟罰款由財務人員自負。
第三十五條 當月的財務報表及分析,財務管理部必須在次月的五日前,由財務經理做分析報告以書面形式提交總經理,并上傳財務總監。財務分析應著重分析以下內容:
1、本月收入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2、本月成本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3、費用分析,對本月預算執行及超出預算的費用要著重分析。
4、其他重大財務事項說明及分析,包括人員、資金等重大財務事項。
第三十六條 各種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及各種分析、總結等,在年終時必須分別造冊,登記歸檔,按不同的保管年限進行保管。
第三十七條 每年年度結賬后,按要求打印會計賬簿,訂本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由經管人按結賬方法的規定,注銷空白賬頁,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會計要按要求打印會計賬簿,活頁賬要由經管人按順序編寫連續號,撤出空白賬頁,用線繩鎖緊賬冊后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要按月度順序存檔保管。
第三十九條 凡存檔期已滿需銷毀的會計資料,在辦理有關手續后按規定銷毀。
第四十條 為配合每年度稅務年檢及公司管理條例,每年二月份前進行上一年度財務自查審計工作并將自查結果上報總經理。
第四十一條 立卷要求:
1、憑證裝訂整齊。
2、賬簿要結清封死,填寫齊全,印章清晰,印花稅票要粘貼足額,并畫銷或注銷。
3、報表要按月份裝訂成冊,規定報表之外的附加報表和臨時報表,尺寸要控制在統一報表尺寸之內。
第四十二條整理分類:
會計檔案按年度分成報表、賬簿、憑證三大類,報表報年度、季度、月份分別組卷,憑證按時間和憑證號順序組卷。 第四十三條
會計檔案的調閱
會計檔案調閱時,由檔案管理人員調出所需賬冊,調閱人當時查看。借閱人應對檔案完整性負責,不得擅自涂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或損毀。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第八章 說明
第四十四條 公司將根據經營或管理情況的變化,對本管理制度和相關財務管理附則進行適當修訂和補充,經董事會核準后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由宏順公司財務管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公司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下列業務:
(一)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第三條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
(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責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第四條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本公司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于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第五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三)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第六條本公司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本公司負責人和委托人簽名并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第七條委托人對本公司在委托合同約定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本公司對其專職從業人員和兼職從業人員的業務活動承擔責任。
第八條本管理辦法自營業執照辦理之日起執行。
xxx有限公司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一、為規范我公司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運作資產,積極增收節支,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嚴格按公司法、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業務,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據公司管理會計核算的具體要求設置公司財務部,內設財務會計,出納員,責任明確,分工協作,共同搞好企業財務工作。
三、公司內部建立必要的.內部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對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進行登記。
四、公司財會人員應忠于職守,堅持原則,正確進行會計核算與監督。
五、本公司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和銀行結算辦法,建立現金管理辦法。
六、財務部對各種應收款及預付款加強核算、管理,控制限額,確定回收時間,確保企業管理循環和周轉及時清算和催收。
七、嚴格流動資金管理,確定最佳現金余額,避免現金閑置,保證現金安全。不準將公司收入的現金直接支付,坐支現金,職工的工資、福利、津貼用現金結算,其他結算必須用轉帳結算。
八、公司職工有困難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寫借款單,注明個人用途,公司給予不超過個人二個月的工資為借款依據,并且及時還清借款,否則下次不予借支。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財務部職責
公司財務部是從事公司財經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一、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具體包括: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進行公司籌資、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二、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具體包括:遵守國家頒布的財經法規與會計準則,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三、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包括: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項目部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四、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五、進行公司內部審計。
第二章項目資金管理
一、總則
1、公司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任何款項支付均需總經理最終審批方能報銷。
2、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公司業務往來中需要用印時,應由用印申請人在《用印登記簿》上進行登記,并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后方能進行。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時,均需經總經理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各部門對外支付時,需寫明完整的收款人名稱并附合同、清單及其它批準文件。原則上收款人應是發票開具單位。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將款項支付給第三者的,必須附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書面通知上需加蓋收款人公章、法人章并經該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及工程公司總經理批準意見方能進行。
4、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公司總經理書面批準后方能進行,嚴禁先辦后補手續。
5、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總經理書面批準方能進行。
6、為規范公司費用報銷行為,準確核算公司當期費用發生額,對當月發生的費用,必須在次月10日前報銷完畢;超過10日未超過30日的,應書面說明理由并一事一報一批;超過30日未報銷的,視為本人放棄報銷。
7、費用報銷原則為:誰經辦,誰報銷,絕對禁止以他人名義報銷或代為報銷。
8、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員在對外經濟往來中,均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坐用或挪款他用。
二、工程費用審批制度
(一)經費來源:
1、墊資項目前期經費實行總額控制,由公司撥付或由其它項目墊付,只能進行必需性支出;收到甲方進度款后,已支付所有費用從進度款中扣回。
2、按月進度收取工程款的項目,各項支出均從所收取的進度款中進行,支付的費用總額不得超出已收取的進度款總額。
3、墊資項目不進行必需用途支付或進度款工程項目支付累計金額超過收取的進度款總額的,財務部門不得支付。
(二)支付程序
1、人工費、機械費(含租賃費)支付計劃:由工長上報項目經理,經審批后按最終批準額支付。支付程序為:工長統計→項目經理提出支付計劃→預算部負責人審核結算單→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財務部按批準額度支付。人工費實行借款的,可只填制付款憑證或結算表,結算表需單獨填制,不可多個工序或與完工工序混合或合并填制。預付的人工費,須填明工序名稱、完工程度、第幾次預付、累計已預付金額。單項工程預借款時,須經技術員、施工員、質量員、施工工長、項目經理簽注意見;機械費預借款時,須經安全員、施工工長、項目經理簽注意見。
2、材料費不實行借款,有關材料費用的支付采用支付計劃制度。材料方面的支付計劃,由材料負責人按單個項目上報項目經理。各項目經理匯總后,填報統一格式的“工程款支付計劃申請表”,由財務部審核后交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安排支付。支付程序為:材料進倉驗收→倉庫記賬→項目經理匯總提出支付計劃→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財務部按批準額度支付。材料供應方須按“工程款支付計劃申請表”批復金額開具發票(附項目部收料單),發票上須有材料負責人、項目材料員、技術員、施工工長、項目經理簽字。
3、借款單要求:預借款時,須填寫統一格式的借款單,一式兩聯,第一聯借款時交財務部作為付款和掛賬依據;第二聯留項目經理處,作完工結算時沖銷借款或核對依據。填寫借款單時須字跡清晰、可辯。
4、周轉金制度:工程項目的零星支付實行周轉金制度。周轉金僅限于以下人員領用并實行定額管理。周轉金應按規定的使用范圍和開支權限使用,不得轉借他人或挪作他用。公司定期、不定期的對周轉金進行清查盤點,實行月末對賬。
(1)項目經理周轉金2萬元,用于支付日常開支;
(2)材料負責人周轉金3萬元,用于0.5—1.0萬元以內零星材料支出;
(3)項目部材料員周轉金1萬元,用于0.5萬元以下零星材料支出。
周圍金范圍內的支付按本章規定報銷時限及程序,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報銷。
5、分包項目:分包的單項工程完工后,由各項目部技術員負責結算,施工員、質量員進行現場驗收復核,項目副經理復核后,交項目經理,待整體工程完工后,由項目經理統一整理,按支付計劃程序支付。分包的單項工程,分包人須在“單項工程結算單”領款人處簽字確認工程價款,并出具總價款票據。
第三章成本管理
一、材料采購
1、公司的材料采購由材料供應部門全面負責。
2、材料供應部門在采購材料時,應首先根據生產需要填制采購預算單,注明采購材料名稱、數量、用途、申請金額,經部門主管(項目經理)同意、總經理批準,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
3、采購人員要根據采購內容填制采購明細表,屬農副產品收購的要同時取得對方身份證復印件及村委會證明信一并交回采購內勤保管,沒有取得對方身份證復印件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4、采購必須簽訂書面的材料買賣合同,無合同的,不予報銷,嚴禁采用先進材料后補合同的形式采購,如有發現,將對相關人員及部門主管重罰。
二、材料入庫
1、各材料庫房必須建立、健全材料賬務,嚴格執行材料出入庫制度,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2、采購人員憑采購明細表辦理材料入庫手續,由公司倉庫管理員和材料會計共同驗收后(主要材料要通過公司質檢員驗收)辦理入庫手續。
3、對于所購材料,庫房管理人員須認真清點、驗收所購材料,核對品名、數量、規格、型號無誤后,填制四聯式入庫單,入庫單須有兩人簽字(庫管、項目材料員)并加蓋驗收章。入庫單第一聯存根倉庫留存登記臺帳,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結算聯給對方作為在財務支款依據(要有總經理簽字),第四聯驗收聯作為材料會計入帳憑證。
三、材料領用
所有材料的領用,必須填“材料計劃領用表”,“材料計劃領用表”須經技術員、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后,庫管員方可發料,領用人在領料單(出庫單)上須簽字確認。
四、材料管理
1、每月月末庫管員依據收料單(入庫單)、領料單(出庫單),對當月收、領料數據進行匯總,及時編制一式三聯收、領料情況匯總表,一聯由庫管員留存、一聯報公司財務部做賬、一聯交項目經理備案。給財務部的報表必須于次月的3號前上報。
2、公司每半年組織人員對庫管員所管理的材料進行盤點,對盤虧的材料由庫管員說明原因,超過規定損耗的從庫管員工資中補足。
3、公司每年根據各項目庫管員的盤虧、盤盈和平時報表的上報質量情況進行評比,對第一名進行獎勵,倒數第一名進行處罰。(注:周轉性材料的'領購比照以上執行)
4、庫房管理人員應認真清點收到的租賃材料,與機械租賃公司做好交接手續;退還租賃材料時,退還機械租賃公司,與機械租賃公司做好退還手續;退到其他項目部的,與其他項目部做好交接手續;退還時未做手續的,視作材料在本項目部丟失。
五、成本管理職能分工
1、公司預算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或委托外部造價咨詢機構編制招投標文件時的外聯。
2、材料供應部門負責組織工程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合同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3、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4、工程中間結算程序。施工單位于每月1到3日,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預算部審核,預算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每月5日前送財務部會簽。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5、工程決算程序。
(1)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預算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3)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總經理牽頭,由工程項目部、預算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第四章合同管理
一、對外經濟往來中,涉及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專業分包、物資設備采購供應等,均應簽訂書面合同書。嚴禁口頭協議和非正規書面合同形式。未簽訂合同書的,財務部不予付款。
二、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并應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工作。
三、簽訂合同時,洽談權、審查權、批準權應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經辦人、審查人、批準人各司其職,分工負責。任何合同均需經過評審程序評審后,方可批準簽訂。
四、經辦人應于合同簽訂前,驗證對方當事人有效證件,驗明主體資格,了解其資信狀況,審查對方經辦人代理權限,審查對方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五、屬投標中標的項目,經辦人要召集有關部門共同審查業主招標文件,確定公司投標書主要條款。
六、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應使用格式文本簽約;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原則上采用GF-1999-0201版本。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也必須采用合同書形式,所有合同均應約定以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為合同成立要件。
七、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或授權委托人持授權委托書簽署,一事一授權。
八、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時,應首先由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的授權人持授權書簽署意見,然后由合同章的管理人再根據簽注意見,決定是否在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蓋章時應做好登記。
九、公司與甲方簽訂施工合同或項目部與分包單位簽訂單項工程勞務分包合同,或項目部與材料供應單位簽訂材料供應合同后,應于5日內向財務部提交合同副本1份。(包括電子版)
十、合同依法簽訂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各項目部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維護公司信譽。對履行過程中對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項目部應立即查明情況,認真、穩妥收集證據,及時、合理、準確向對方提出索賠報告。
十一、對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為,公司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要求其承擔全部損失:
1、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收受賄賂,與他人惡意串通,出賣公司利益;
2、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玩忽職守,導致公司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3、其他故意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
第五章聯營項目管理制度
一、聯營工程簽訂聯營協議、施工合同后,經辦人應于5日內將合同副本提交公司財務部副本。
二、聯營單位工程款到公司賬戶后,聯營單位須提供本次工程價款50%的原材料采購稅務發票,并開具工程款收據,并由經營部負責人簽字,財務部依據聯營協議扣除管理費等款項后,方可支付聯營單位工程款。
三、聯營管理費必須按規定收取,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人無權少收或不收管理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根據公司對物業管理公司各小區實行指標管理、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要求,結合公司業務管理的需要,為了做好各小區財務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預算管理
1、物業部所有收支以預算管理為基礎,沒有預算不得開支。
2、每月末物業部根據年度經濟指標及下月預計情況,編制、上報下月收支預算。
3、收支預算由會計負責編制,經物業經理初審后,報集團財務部審核,總董事成員批準后執行。
4、各月度支出計劃的編制應以年度經濟指標為依據,可在各月之間調節,但各月總和不得超過年度指標。
5、每月初物業會計對上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總結,編制上月收支預算與執行情況比較表,報物業公司匯總后報公司相關領導。
6、預算內支出按公司規定流程審核支付,超預算支出報董事成員審批后支付。
二、收支規定
1、收據、發票及公章使用規定:
(1.1)、收據、定額停車費發票,由物業公司財務部統一購買、統一管理,設專人負責,建立專門備查簿登記收據購、存、領、銷數量及號碼。
(1.2)、物業各小區財務設專人負責收據及定額停車費發票的領用、保管和繳銷。領用收據時檢查無缺聯、缺號后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并在登記簿上登記領用時間、數量、起止號碼及領用人,同時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據的存根聯,以備查對。
(1.3)、收據的保管必須專人負責。如有遺失,追究保管人員責任。領用收據的小區,如果人員變動,需在變動前到物業公司財務部交回收據并結清核銷。
(1.4)、各小區使用發票,為便于管理,應到物業公司財務部統一開具。一般情況下應以收據(第二聯)換發票,所換發票的內容應與收據項目、金額完全一致,用以換取發票的收據作為發票記賬聯的附件,留物業公司統一保管。對于需要先開發票后付款的業主,出納(或物業助理)根據收費通知單開具發票,并在物業財務部做好登記,款項入賬后核銷。
(1.5)、收據填寫要求:
(1.5.1)、據實填寫。即必須按實收金額、項目、日期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做到準確無誤。
(1.5.2)、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錯誤,全部聯次蓋“作廢”章或寫明“作廢”字再另行開具。
(1.5.3)、全部聯次一次填開,內容、大小寫金額必須一致,禁止拆聯使用。
2、收款規定
(1)、各小區收款必須使用從物業公司領用、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的統一票據。其他任何票據或未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不得使用。
(2)、已收現金款項必須在當天交由出納核對、辦理相關手續妥善保管,并及時入賬。
(3)、以轉帳方式收款應及時通知財務辦理進帳、轉帳相關手續,并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物業公司財務部可隨時檢查使用票據的人員是否及時將所收款項按規定上交,并定期對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據核查是否繳款入賬,并進行核銷。
3、支出規定
(1)、工資費用。人事部門在對員工的出勤及人員變動核對無誤后,做出當月考勤表,報物業公司經理審批,審批后交財務部門,財務人員根據當月考勤表,計算當月員工的應付工資,制作工資表,復核無誤后交物業經理簽字,報總公司財務部簽批,董事成員簽名同意后方可發放。
(2)、員工福利費。對于員工福利品的發放,如:防暑降溫品、節日禮品等,根據實際情況,本著節約原則,物業各部門擬定方案及所需資金等情況呈報物業公司經理,再報總公司財務部審批,董事成員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3)、維修費用。小區工程維修費用,將已報呈的維修項目按已審批的程序:物業公司經理→總公司財務部→董事成員簽章。財務主管核實后方可辦理付款手續。
(4)、日常性開銷的費用。差旅費、辦公費、電話費、清潔衛生費、保安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社會保險費等以各小區所報支出預算為依據,預算內的此類費用由經辦人填制費用報銷單,物業經理批準,總公司財務部審核,董事成員簽字同意,方可報銷。會計人員應在原始票據審核方面嚴格把關,用于報銷的`原始票據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必須是發票,單據項目必須填寫齊全,特別是公司全稱、地點、費用項目大小寫金額必須準確無誤,票據應整潔,無涂抹修改。對于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票據,財務人員應拒收。對于超出預算的上述費用項目,應呈報物業公司,說明情況,闡明超支原因,經物業公司經理同意后,報董事成員批準,董事成員同意后方可實施。
(5)、水電費。水費按供水公司計收費用減去屬于小區業主應承擔的代收代繳項目的費用為物管中心應承擔的水費。電費按供電公司計收的費用減去各業主電表應承擔的電費和分攤公共設施所耗電費為物管中心應承擔的電費,應遵循專款專用原則,即本月收取的水電費必須首先用于保證該期水電費的支付。小區不得以此類收款支付日常的費用開支,以免影響水電費的正常支付。
(6)、對于需要轉賬結算的各項支出,經物業經理核準簽字,送總公司財務部審核、董事成員簽字后,在支票簽發登記本上進行登記,加蓋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章進行支付。
4、資金報表:
(1)、每天由各小區收銀員填報每日收款報表給物業公司出納,由物業公司出納匯總后報公司領導。
(2)、報表需注明當天款項的增加、減少情況說明。
三、會計核算
1、統一設置以下會計科目:
(1)、營業收入:主要核算物業小區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的物業管理費;小區收取的停車費;工本費等;;
(2)、營業費用:主要核算物業水電維修、保潔及綠化等部門發生的費用;下設明細科目:工資、折舊費,辦公費,其他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福利費、維修費、清潔費、電費,水費,社保費及其他。
(3)、財務費用:主要核算銀行托收,托付手續費,支票工本費,利息收入等;
(4)、其他應收(應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繳款項及裝修期間的保證金等。
2、會計報表
(1)、財務結賬日期為月末最后一天。
(2)、會計人員應于次月的10日以前將會計報表報物業總公司財務部。并將本月應繳的各項稅金明細報總公司審批,批準后才報稅。
四、檔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據存根聯辦理繳銷登記后由物業公司會計進行保管。
2、財務檔案應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范要求進行整理、裝訂、歸檔。
3、當年會計資料由物管中心會計部負責保管,次年建立新帳后應將上年度全部財務資料移交總公司財務部負責歸檔保管。
4、歸檔的會計資料不得攜帶外出或外借,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資料須經董事成員或財務總監批準并辦理相應手續,借閱人對檔案資料要嚴格保管,限期歸還。
五、檢查控制
1、會計每月須對小區出納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包括收據的填開、領用、繳銷;原始單據的歸檔、保管;賬簿登記、賬證相符情況;現場盤點庫存現金,賬實相符情況。并對檢查內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確認后上報總公司財務。
2、出納應對各小區收銀員的收費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于有不符合“收據發票使用規定”及“收款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上報。
3、會計每月須與集團公司核對往來款,并簽署對帳單,確保雙方帳務清楚。
4、物業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領用、繳銷票據及時核檢,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5、物業公司財務和總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不定期聯合檢查或抽查。
6、根據公司領導安排,聘請外部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物業公司各小區財務收支執行情況進行年度專項審計。
六、相關責任
1、物業小區各出納對現金的收支負有直接責任,會計負有監管責任,小區物業經理負有管理責任。
2、禁止私設帳外帳、收款不入帳等,禁止不使用統一規定票據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則一經發現直接上報董事局嚴肅處理。
3、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如因人為保管不力丟失檔案資料則追究保管人責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辦法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全額賠償。
本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年×月×日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總公司集團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則和精神,結合總公司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總公司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對ee系統各所屬企業(以下簡稱所屬企業)行財務領導和管理權,為所屬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同時對各專業公司(不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財務人員及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有直接調配權考核管理權,對其它公司各級財務負責人有建議任免權。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置
第三條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財會部門,直屬該企業總經理領導,同時接受總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和管理。
第四條各所屬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行業特點和業務規模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財公部門的人員編制,選配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為爸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從事
本企業的財會工作。專業公司財務人員的編制和配備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
第三章財務人員調配
第五條專業公司的財務經理(主管)和財務人員均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經總公司財務本部同意,也可由專業公司自行推薦財務人員,但必須通過財務本部的業務考核并轉人事本部按總公司人員招聘程序辦理。
第六條專業公司下屬企業的財務人員由專業公司總經理聘任,報財務本部備案。
第七條各子公司及下屬企業、參股公司可以采取擇優錄用的方法自行在當地聘任財務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各子公司聘任的財務負責人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八條根據工作需要,總公司財務本部有權通過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駐財務負責人。
第九條財務本部征求各用人單位意見后,有權調動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應服從財務本部的工作安排,聽從工作調動,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絕,兩次以上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財務本部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或提請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條總公司財務本部對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采取定期輪換制,聘任期為1一2年(試用人員除外),以鍛煉財會專業隊伍、提高他們全面和多項的工作技能和適應能力。
第十一條決定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人選要經財務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見后,由財務本部總經理簽署派任決定,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達任職通知書。
第十二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派駐各企業的各級財務人員,仍隸屬總公司財務本部管理和考評。
第十三條總公司財務本部人員和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的檔案及任聘手續,由總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財務主管及各級財務負責人職責
第十四條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建立本企業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健全本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和核算制度,設置崗位,安排人員,明確分工,實施本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監督工作。
第十五條貫徹執行總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和計劃指標、利潤指標,并保證完成,一切圍繞經濟效益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按照總公司財務本部要求,制定本企業財務制度和年度的財務計劃、預算(收人和支出),按規定做好各期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真實、及時、準確地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呈報財務報表和資料。
第十七條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政策,保證企業依法納稅。
第十八條對企業違反國家政策、法令、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要堅決抵制,對違紀和不執行總公司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匯報。
第十九條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領導,做好財務分析,特別是所在企業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分析,加強財務管理,向財務本部和所在企業提供有價值的資料和信息。
第二十條加強對所在企業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鍛煉,努力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并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切實履行當家理財的職責,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第五章會計交接
第二十一條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將經辦事項結清,并編制移交清冊,列明各項移交內容、交接日期等。交接雙方及監交人應簽章。移交清冊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三條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主管)監交。財務經理(主管)辦理交接手續,屬總公司派譴的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管理處派員監交;不屬總公司派譴的由該公司總經理監交。
第六章考評辦法
第二十四條各級財務人員必須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對違反國家各項政策法令、財經紀律、財務制度和規定及本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利用職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侵害企業權益,給企業造成損失者,財務本部將提請人事本部按總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為全面衡量各級財務人員的實際業績,總公司財務本部將根據總公司的考核辦法通過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專人檢查組對各級財務人員的德、才、勤、績實行全面考評。同時認真聽取用人部門經理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考評結果,將決定各級財務人員的晉升、降職、獎罰和續聘。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學嚴謹的激勵約束機制,表揚和鼓勵先進者,鞭策和幫助落后者,懲罰和辭退不稱職者,建立競爭機制,樹立競爭意識,為ee公司培養一支品行端正、技術熟練、作風過硬、善于管理的財會專業隊伍。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一、 總則
1、為弘揚我公司企業文化,通過組織旅游活動,讓員工擁抱自然,放松心情,增進員工之間溝通交流,感受公司大家庭的和諧、溫暖,規范公司旅游組織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除非轉正員工)。
3、本制度施行遵循:自主、自愿原則。
二、實施細則
1、公司綜合管理部每年需組織員工旅游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補貼相關旅游補助經費。
2、旅游過程中的路線、交通、住宿、景點安排等問題,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聯系旅行社統一安排。
3、安排旅游地點時需考慮交通便利、時間問題。避免員工因長途旅行造成勞累,從而影響公司正常運作。
4、按照自主、自愿原則,員工可選擇參加旅游或不參加。員工家屬如有意愿參加旅游活動,亦可向綜合管理部報名自費參加。
5、旅游期間,工資的計算方式:
(1)若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旅游活動的,則該員工可享受相應的旅游補助,工資照常發放。
(2)參加公司旅游活動的員工,旅游期間工資按正常工資發放。
(3)不參加公司旅游活動的員工,旅游期間正常上班、無補助。
(4)遇法定節假日旅游的,不參加公司旅游活動、通知臨時加班的員工,按正常工資計算方式計算。
(5)旅游補助標準: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旅游活動的人員,每人補助旅游費用的50%。
6、綜合管理部旅游活動組織人員在與旅行社聯系時,必須說明在旅游過程中,不得強迫本公司員工購物、消費。
三、旅游標準
(1)、公司根據當年度的經營業績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組織員工進行旅游活動。
1、 凡在本公司工作連續滿半年以上的員工享有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的權利。半年以下的員工暫無資格參加。
2、 公司在一個工作年度內以不同形式考核員工的.工作表現并記入員工檔案,公司以各員工的不同表現給予員工不同待遇的旅游項目。
(2)、公司的旅游項目的等級。
1、 普通旅游項目,員工享有時間為六天國內游(如:云南麗江、廈門、九寨溝、三亞等旅游勝地)。
2、 高級旅游項目,員工享有時間為六天國外旅游(如:泰國、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旅游勝地)。
(3)、員工享有不同旅游項目的規定。
1、 凡本公司員工工作滿6個月以上的,有資格參加公司組織的普通旅游項目。
2、 凡本公司員工工作滿一年以上的,有資格參加公司組織的高級旅游項目,特殊情況除外。
(4)、旅游活動紀律
1、貴重物品需隨身攜帶,注意保管,切勿離手。
2、行程中或自由活動時若有刺激性活動項目,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患有心臟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壓者等切忌從事水上、高空活動,必須隨身攜帶應急藥物。
3、團體旅行時,員工需記錄領隊或導游的聯系方式,不可擅自脫隊。單獨離隊,應征得全部導游和領隊同意,并隨身攜帶電話,以免發生意外。
4、抵達景區游覽前,謹記導游交代的集中地點、時間、所乘游覽巴士車號。萬一脫隊,請于集中地點等候導游返回尋找。
5、外出旅行,注意身體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鮮、已剝皮的水果,不可光顧路邊無牌照攤檔,忌暴飲暴食,應多喝開水,多吃蔬果類,少抽煙,少喝酒。
6、在旅游中,暢游奇山秀水、名勝古跡固然令人心曠神怡,但也因四處奔波、體力消耗造成極度疲勞。因此,在旅游活動期間,游客除了保證充足的睡眠之外,需隨身攜帶充足的營養食品和飲水,以便及時補充身體所需。
7、旅游有時會經過一些危險區域景點,如陡坡密林、懸崖蹊徑、急流深澗,在這些危險區域,要盡量結伴而行。千萬不要獨自冒險前進。
8、忌分散活動,至少保持兩三人的人數才分散活動。切忌單獨外出。
(5)、相關說明
1、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生效。
2、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擬訂、修改,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正確計算公司的財務成果,進一步落實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經濟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1.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1.1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技能,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1.2必須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嚴肅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到愛崗敬業。
1.3必須實事求是,講求信用,保守公司秘密,做到誠實守信。
1.4會計人員必須真實地反映經濟業務事項,公證地提供會計信息。
1.5會計人員必須熟悉并掌握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稅法及企業規章,做到堅持原則。
1.6會計人員必須努力鉆研業務,及時更新知識,增強職業判斷能力,適應工作要求,做到自覺提高職業技能。
1.7會計人員必須熟悉企業的業務流程,運用并掌握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
1.8會計人員必須具有鮮明的服務意識、文明的服務態度,做到強化服務。
2.財務部崗位職責
2.1負責會計的管理工作,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總結。
2.2負責確定會計核算控制點,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并督促貫徹執行。
2.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成本表,及時檢查下署工作完成情況。
2.4負責督促檢查會計人員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會計制度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崗位職責。
2.5負責原始憑證的審核,準確完整記賬、算賬、報賬及財務檔案整理工作。
2.6負責往來賬目核算與材料供應商的對賬工作。
2.7負責公司的營業執照、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年檢工作。
2.8負責財務人員離職的交接工作。
2.9每月30日向公司領導報送各項財務報表。
2.10 負責對保管員、材料員進行定期培訓。
2.11 負責同相關部門溝通與協調、落實工作。
2.12 負責落實向建設單位索取工程款工作。
2.13 負責質量保證金反款工作,前題在綜合部提供相關材料后辦理(備案證、竣工報告)。
3.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3.1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適應公司的工作要求。
3.2按會計制度建賬,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和接受監督。
3.3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報表工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表;(根據稅務部門要求,月末30日報成本表,下月l0日前報稅務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4拒絕接受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如:假票據等)并向公司負責人匯報。
3.5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報銷審批制度,按程序審批。
3.6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對于財產清查中發現的盤盈和虧損,及時向主管財務領導匯報,以保證賬物相符。
3.7成本會計必須到所負責的工地與保管員進行出、入庫票據的傳遞交接工作,并將傳遞的票據及時的對賬、記賬,與保管員進行月末盤點工作。
3.8成本會計必須真實、客觀地反映各工程成本耗用情況,數字要真實、準確,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3.9成本會計定期將各工程水、電量簽字函復印件及時從保管員處取回報送財務部。
3.10 成本會計必須按規定時間內報表(每月20日盤點,30日報成本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11 工程竣工后成本會計必須在一個月內上報竣工成本表。
3.12 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賦予的.其它職責。
4.出納員崗位職責
4.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管理制度。
4.2保管庫存現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并對其安全和完整負責。
4.3負責辦理現金的結算業務辦理時,應按照核定的庫存限額和現金支付范圍內使用現金,如有違反,負激勵100元。
4.4復核或授權審核收付款原始憑證,及時向相關會計崗位傳遞會計憑證(傳遞時間不能超過三天);遲報一天負激勵l0一50元。
4.5根據收付款會計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曰進行日結和賬實核對,做到日清月結。發現問題及時核對,查明原因,違者負激勵50元。
4.6監督和維護財經紀律,依照規定阻止違法和違規的行為,合理利用資金,保證資金和財產的安全。
5.現金管理制度
5.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在規定范圍內使用現金。
5.2各部門的現金收入必須全額統一交財務部保管。
5.3庫存現金限額為i000元,超出部分必須當日交存銀行。
5.4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出納員不得坐收、坐支現金。
5.5出納員到銀行提存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安全部派人乘公司專車前往,以保證安全。
5.6公款不準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個人借款。
5.7嚴格控制攜帶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員應按照出差天數、地點等,適當借支差旅費,經主管領導批準,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過2000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納員。
5.8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三el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結賬手續。遲報一天罰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點為公司內部報銷時間。
5.9外出采購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則上使用支票結算。
5.10 嚴格執行企業報銷制度和支出標準,各種原始票據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報銷制度的,出納員有權拒絕報銷。
5.11 現金收付業務,應當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
相符。
5.12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有憑有據,對現金收、付憑證要嚴格審核審核時手續完整,數字正確。
5.13 出納員和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職責范圍,不得一人兼管。
5.14 接受公司內部的監督檢查,確保公司完善會計制度。
6.銀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6.1財務部要加強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要異地存放。
作廢支票一定要加蓋作廢章。
6.2領用支票要按規定的程序填寫《支票借款單》,由借款人簽字,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領取支票,并在'領用支票登記薄'登記方可支付。
6.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毀損或遺失,如有遺失,立即掛失,由于遺失支票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額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4出納員簽發支票,必須填準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額的,限額要書寫規范。
6.5采購人員用支票采購時,原則上不能超過請領時的限額。超過限額需向主管領導請示,如超限額較多,需補辦手續,不經請示,追究責任,并罰款100元。
6.6出納員要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準確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得開據空頭支票,如果發生銀行存款空頭,由出納員個人承擔,并按銀行罰款額度處罰。
6.7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找,更正未達事項,填未達清單,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經辦人在規定時限內報賬;(時限七天)超期一天罰款50-100元。
7.財務印章的管理
7.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7.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7.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7.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7.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8.報銷審批制度
為了進一步完善會計工作的操作標準,強化企業財務管理規范,現制定如下報銷審批制度:
8.1材料員在購入材料發貨票及入庫單上簽上經手人姓名,交財務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
8.2企業內部報銷時,(包括:辦公用品、汽油、修車、差旅費等各項支出)由經辦人到財務部領取專用借據和報銷票據,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到財務部門領取現金或支票。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銷,報銷時按規定粘貼,經手人在專用票據規定位置及原始發貨票的后面簽字。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如:借款超過規定時限,(三天、特殊情況一周內)掛個人借款處理。
以上報銷審批程序缺少一項,拒絕報銷,發現虛報,弄虛作假的將追究其責任,罰款處理。
9.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會計人員在發生以下變動情況時,應當辦理會計工作的交接手續:
9.1在本企業內部調離會計工作崗位或離職。
9.2因病或其他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需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的會計檔案、資料及其物品等在規定時間內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2)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財務印章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3)沒有填制完的記賬憑證應當填制完畢,沒有登記的賬簿應當登記完畢,并在各賬戶最后一筆余額上加蓋移交人員名章。
(4)對未完事項寫出書面材料,整理簽字后公司留存一份。
9.3移交人員未履行完畢會計工作交接手續前,不得離開原會計工作崗位。
9.4移交時如有短缺、不完整,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完善。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和經營管理以及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2.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遵守《會計法》、《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編制信貸計劃,積極籌措資金;加強應收款管理,搞好資金回籠;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繳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及時報送各種報表,主動配合財政、稅務、銀行等有關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
7〉辦理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3.公司財務部由經理兼總會計師,下設主管會計、會計、出納、記帳員。
(二)崗位職責制度:
1.財務經理兼總會計師負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的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費、節約開支、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收支、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參謀助手;
4〉審核公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2.主管會計的工作職責:
1〉編制和報送各種報表;
2〉辦理信貸手續;
3〉辦理工商、稅務、信貸的年檢工作;
4〉負責往來帳款的核對,及時收取應收帳款;
5〉負責公司的發票管理工作和檔案保管工作;
6〉當好財務部經理的助手,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3.財務處出納的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嚴格審核收支憑證,加強支票管理,嚴格支票使用手續;
4〉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5〉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6〉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4.財務處記帳員的工作職責:
1〉認真審核記帳憑證的科目運用是否恰當;
2〉審核所附原始憑證的準確性,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有不合法、不合理的收支憑證,發現問題及時向財務經理匯報處理;
3〉及時完成帳簿的登記工作;
4〉打印、裝訂憑證和帳簿,完成會計資料的歸檔工作;
5〉負責有關帳務的查詢工作;
6〉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事務。
(三)財務管理制度:
1.事業部(分公司)洽談合作項目,一切收入款項必須撥入公司帳戶,經總經理批準按公司統一規定分包給事業部(分公司)。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稅金由公司代扣。
2.公司實行合并報表及年度審計,設定公司結帳日期,一年一度的審計工作由公司統一安排。
3.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記帳員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所購材料物資必須經保管員辦理出入庫手續。
4.財務人員應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
對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5.財務人員應會同有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發現問題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做出處理。
6.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有專人監交。
7.公司必須按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提取福利費、教育經費、折舊等,發生的醫藥費、贊助費、罰款等按規定列支,不得列支成本,超支的招待費由本單位自有資金列支。
8.未經公司同意不得濫發獎金,對發放的工資、獎金按稅務規定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由本公司代扣,個人負擔。
9.各部室(事業部、分公司)不得私自設立帳戶,不得坐支任何收入款項,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10.公司根據利潤總額,先彌補前年度虧損,再按規定計提企業所得稅,按公司章程規定提取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后,再進行分配,其分配方案由各公司總經理進行擬定,報公司總裁審議決定。
(四)支票、匯票、發票管理制度:
1.公司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使用時必須有“支票領用單”,經主要負責人簽字,然后按批準金額封頭,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2.支票使用后憑支票存根,原始憑證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負責人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原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3.支票使用后未交回存根,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工資中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直至領用人完成報帳手續。
(五)現金管理制度:
l.現金使用范圍: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差旅費;
4〉職工生活費;
5〉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2.支付1000元以上款項,應以支票或匯票支付,確需用現金支付的,應經負責人批準、主管會計審核后支付現金。
3.公司業務人員需支用現金時,必須填制“現金使用審批單”由總經理審批、財務經理簽字后支取;
使用后由經手人簽字,總經理核批,財務經理審查后入帳。
4.各項目提取現金時,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填制憑證并簽字后,由分公司(事業部)出納到財務部辦理取款手續。
5.一切開支的單據,必須在三日內到財務部辦理結算,否則一律不給予報銷。特殊單據的費用超過三百元,須經當事人兩人證明方可報銷。
6出納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清點,帳款相符。
(六)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凡是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暫由公司財務部保管一年,期滿后,由財務部編制移交清冊,移交公司檔案室統一保管。
2.財務部和檔案室的財務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印,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印財務檔案的人員不得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翻閱。
(七)福利報銷制度:
1.享受探親條件的職工(職工與配偶能夠在公休日團聚的除外)探望配偶的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30天;
探望外地父母的未婚職工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已婚職工每四年(自結婚之日起)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以上探親假是在家住的天數加路程的天數)。
2.職工結婚假期為2周,職工直系親屬喪亡給假3天,職工產假為90天。
3.職工在享受以上假期前必須提前辦理手續,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公 司公司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并辦理好工作移交手續。
4.職工探親休假期滿,必須按時回公司上班,超期時間按曠工處理。
5.職工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探親職工報銷往返車票(硬席),探親期間的其它費用自理。
(八)處罰制度: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處本人工資3倍以下罰款: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或超出核定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或支付款項;
4〉利用帳戶替他人或其他單位套取現金;
5〉未經批準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
6〉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
3〉偽造、變造、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
4〉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
6〉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
7〉有其它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3.為維護公司整體形象,各部室負責人及經辦人違反規定,除由有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由公司對財務室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罰款:
1〉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收取款項,私立帳戶擅自支取收入款項坐支使用,按情節輕重每出現一次給予負責人及經辦人5000元以上罰款;
2〉各部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資金,開出空頭支票,除由銀行等有關部門處罰外,由公司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以每次1000元以上罰款;
3〉財務室、分公司領用支票不按規定注銷登記,每出現一次對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500元以上罰款;
4〉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保管發票;
丟失、借用或拆頁,除由稅務部門按《發票管理規定》處罰外,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每次5000元罰款;
5〉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及時報表,對當事人處每次500元罰款;
6〉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分配資金,濫發獎金和紅利,按所發金額的50%給予罰款;
7〉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除按《會計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外,由公司對其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
8〉其它違反規定應予處罰的由公司根據情節給予處罰。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條、報銷單據應是符合國家財政稅務部門要求的正式發票并填寫齊全。具體包括:(1)填制憑證的日期;(2)客戶名稱應填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字樣;(3)商品名稱應填寫清楚、明了,有具體型號的應要求對方填寫;(4)金額大小寫應相符并填寫清楚,不能改動;(5)單據必須加蓋對方單位章。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不符合規定的報銷單據。
第二條、報銷單據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報銷單據有錯誤的,將退回經辦人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第三條、預借款項必須書面寫明借款原因,并附借款的明細表,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按照財務制度審核所借款項是否確實需要發生,預算內且單筆金額在500元以下的款項由財務經理簽字,預算外的款項由財務總監簽字方可預借。
第四條、臨時借款(包括出差借款)應在費用發生后一周內及時送交財務予以銷帳,多退少補,前款未銷的',不予再次借款。(長期出差在外的人員應該在月底前將一個月的票據整理好按時寄回公司。)一個月仍沒有報帳的,財務有權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第五條、經辦人領取支票時應在支票領用簿及支票存根上簽字,預先領取支票的應提供收款人全稱及確切金額,否則不予簽發。原則上應先取得發票后領用支票,特殊情況領用支票后必須在一周內取得發票到財務部報帳。如果確實金額不能確定,經財務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可以開出不填金額的轉帳支票(但必須填寫對方單位,并封上上限金額)。
第六條、業務招待費,禮品費報銷時需附有費用明細說明,列明所請人員的姓名和單位及聯系方式。單筆費用在500元以上的支出,事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第七條、工程人員在工程中發生的招待費用屬于市場行為,原則上不予報銷。若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向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請示,經批準后,方可發生,每月不得超過200元。經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簽字后,財務予以報銷,否則費用自負。
第八條、工作時間因公事外出,應盡量使用公司車輛或者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必須在出發前填寫出租車使用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在報銷時,需將申請單附在車票后。
第九條、手機費用報銷必須使用電信營業廳電腦打印的話費專用發票,手機號碼必須是員工聯系表上記錄的號碼,否則一律不可報銷。當月話費次月報銷,一個月只報銷一次。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員,如果確有困難無法更換可以打印手機話費專用發票的,請及時告知財務部。
第十條、總部的大客戶部每月執行包括過橋費、汽油費和停車費在內的300元標準車補。
第十一條、公司司機報銷停車、過路等用車費用時,必須在票據后注明與何人前往、何時去何地辦何事。
使用公司的車輛外出,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一律自負。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財務部匯款記錄對應每筆匯款報銷異地提款手續費,員工報銷時應在發票后注明公司匯款項日期。
第十三條、公司的車輛由綜合辦統一負責保管和日常管理,汽車維修費、保養費、加油費等相關費用一律由綜合辦統一報銷,其他任何部門沒有報銷權。對于非公原因產生的汽車費用,公司一律不負擔。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由綜合辦負責統一購買和日常保管、維修、管理。具體規定參照綜合辦有關制度。
第十五條、各項費用的領取和報銷均要按公司規定格式填寫計劃和粘貼憑證,不符合規定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
第十六條、報銷程序:
預算內費用、在財務報銷報銷制度上有明確規定的且單筆金額小于500元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會計--財務經理-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出納。
第十七條、銷售部門實現銷售需開具發票的,原則上應先取得支票后開具發票。如須先開具發票的,應在發票開具當天交回支票,如不能及時交回支票的,應在當天交回發票,便于財務部門對發票的管理。
第十八條、如因業務需要,必須提前支付對方發票,按上一條難以操作,則業務人員說明原因,并報財務經理同意,可以預先拿發票,但業務人員將發票交給客戶時,應要求客戶出具收到發票的證明。
第十九條、費用報銷時間為:每周二各部門將手續齊全的報銷憑單交到財務部,周四下午辦理報銷業務。
第二十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和各地辦事處。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參考建議各位財務、人資、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修改調整完善。重要在于制度的實施流程與執行管理和執行監督,并與崗位職能掛鉤,同時需要符合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可以將制度和辦公OA軟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結合執行。
一. 總則
1 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 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 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 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 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 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 財務管理體制
1 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 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 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 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 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 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 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 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 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 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 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 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 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 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 權限分配
1 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 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 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 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 集團總部
4.1.1 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 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 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 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 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 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 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 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 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
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 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 先下級,后上級;
4.4.2 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 先業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 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 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 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 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 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 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 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 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 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 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 忠于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 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 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 財務管理規則
1 籌資管理
1.1 籌資原則
1.1.1 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 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 權益性籌資
1.2.1 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合資企業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 合資企業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 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 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 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 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 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 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 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 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 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資管理
2.1 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 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 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 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 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 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 投資收益;
2.2.6 稅務論證。
2.3 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 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 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 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 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 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 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 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 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 投資審批權限:
2.12.1 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 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 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 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 債權投資
1) 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 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 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 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 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 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 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 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 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 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 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 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 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 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 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 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 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 庫存現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 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 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 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 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 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 現金支付范圍:
1)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 銀行存款管理
4.2.1 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 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 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 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并符合以下原則。:
1) 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 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 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 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 結算資金管理
4.3.1 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 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 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 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 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 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 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 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 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 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 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 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 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 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 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 存貨管理
5.1 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 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 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 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 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 營業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 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 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并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四條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五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六條規范企業財務行為。
第七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簽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并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八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匯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九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十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于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
第十四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五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六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并詳細附于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七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并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并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9、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10、參與項目部與施工隊結算,參與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1、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后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00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裁審批后,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
4、備用金借款:對于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裁批準后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并由總裁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
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財務部總監崗位職責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4、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協助財務總監組織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工作。
2、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及程序。
3、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指導和數據管理體系,以及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4、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5、參與項目部與施工隊、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6、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決議。
7、負責全公司財務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學習的工作,合理協調各崗位工作,并考核財會人員工作業績,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
8、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9、負責會計監交工作。
財務部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項目部人員構成等。
2、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結合合同督促項目部回款。
3、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4、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部報帳,核對上月計劃執行情況。
5、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并制單入帳。
6、準確把握各項材料采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7、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8、工程完工后,準確核算出工程成本,編報工程成本表。
9、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綜合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2、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出納員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簽發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納員一人保管;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6、完成財務總監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各個建筑公司,財務管理是工作中重要的部分,做好財務管理工作,首先要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呢以下是某建筑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準。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董事長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1到3日,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每月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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