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防火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防火制度1
一、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火負第一責任;
2、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3、負責制定學校安全的規章制度和措施,并負責落實;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涉及人身安全方面的環境治理整頓,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負責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校舍和運動器械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學校的安全防火管理,防止火災;
7、制定學校重特大安全事故人員緊急疏散和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二、支部書記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認真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安全消防的方針政策及我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及安全防火起保證監督作用,并負有領導責任。
3、負責組織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和消防計劃的檢查執行情況。
4、加強對黨員的安全教育,組織黨員開展“黨員身邊無事故”活動。
5、經常參加安全檢查,積極會同行政領導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
6、在支部工作中將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評。
三、教學副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協助校長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負責組織教導處、年級組長、班主任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課堂教學和課間活動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加強對教師、學生的安全培訓,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經常參加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5、在年級量化考核工作中將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評。
四、總務副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協助校長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制定實施緊急情況疏散計劃,并在每學期初進行演練。
3、加強對體育器械、微機室、主控室、財務室、門衛的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4、負責對教師和重點部室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并經常檢查提出消除事故隱患措施和改進意見。
5、負責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保養,保證器材設施完好,并負責培訓員工會使用消防器材。
五、年級組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年級組長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有關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項制度,對本年級的各項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負責。
2、負責對本年級的教師和學生進行法制、安全、防火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師生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
3、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年級教師執行安全規定和安全防火情況,對一切違犯安全規定和安全防火現象及時制止。
4、負責將本年級組內發生的事故及時上報,并組織對受傷者進行救護,提出整改意見。
六、教師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有關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項制度,對本班的各項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負責。
2、結合學科、班級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學生安全意識。
3、上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對無故不到者應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家長,課堂上教師不得中途離開教室。
4、課間要注意觀察學生行為動態,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5、在實驗室、微機室、電教室、語音室及教室上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防止學生觸摸電器及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室外課要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安全防火制度2
1)消防檢查包括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和房屋用途變更的檢查,以及電、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消防管理員同時擔任消防檢查員。同時,消防負責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的檢查。
3)檢查項目見《消防系統檢查項目》。
4)項目負責人每季度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檢查滅火器一次,并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超過規定時間不準存放。
5)根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6)每月檢查一次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公共場所的用電、設備、線路,并做好詳細記錄。凡有隱患的.,要及時修復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現,給予制止,并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處罰。
8)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9)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準用途。
11)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安全防火制度3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預防火災,保護學校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本校轄屬的行政、教學、科研、校辦產業等部門(以下簡稱單位)均應依照本規定實行安全防火責任制。
第三條學校防火安全工作實行校、院系(部、處、所、中心)、科室三級管理責任制。
(一)校級設立防火安全委員會,由校長(法人代表)確定一名副校長或副書記兼任主任(防火負責人)。責任是: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條例。主持校防火委員會工作,定期召開防火工作會議,研究全校安全防火責任制的宣傳、教育和落實等項工作。
2、負責選擇配備防火干部,建立防火工作機構,組織領導各院、系(部、處、所、中心)建立各部門、各工種、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實行目標管理,狠抓三級落實,把防火安全工作與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務等工作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組織領導全校防火安全檢查,聽取防火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存在的重大問題;審定學校年度消防經費預算和消防設備、器材的購置計劃及消防經費的開支;審定學校重點防火部位。
(二)院(系)、部(處)、中心)級設立防火領導小組,由各二級單位確定一名副職兼任組長(防火負責人)。責任是:
1、領導本單位的防火工作,貫徹執行上級防火部門和學校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建立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制度;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火災隱患,對解決不了的須及時書面報告校防火辦公室。
2、主持本單位防火領導小組工作,定期召開會議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防火工作會議精神,研究解決防火責任制的落實和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教育活動;組織義務消防分隊的學習和演練。
3、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及時組織人員撲救。事后要進行分析研究,分清責任,吸取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意見。
4、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單位所屬樓房,場所的消防設備和器材進行定期保養、檢查,并將本單位的防火工作情況經常向主管領導和防火辦公室匯報。
(三)科、室級防火負責人,由行政領導兼任。每個實驗室、辦公室均須設安全員;各學生班設防火安全(治保)員。其主要責任是:
1、積極貫徹上級機關和學校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建立本單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經常檢查防火情況,及時解決火災隱患,對于解決不了的,書面報告上一級領導。
2、對本單位的師生員工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提高他們的防火安全意識,掌握防火安全常識,熟悉滅火基本方法,做到人人會報警、個個會滅火。
3、負責檢查和保管好配備在本室的各類消防設備和器材,不得挪做它用。
4、發生火災,立即報警,積極撲救,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查明原因。
5、積極支持義務消防隊員活動,注意發揮安全員在防火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宣傳有關防火規定,對違章用電、用火等情況及時制止并提出批評。
第四條學校防火安全委員會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專職機構,下設防火辦公室(以下簡稱防火辦),設在校保衛處治安科,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的承辦部門。具體責任是:
(一)執行消防法規、規章和消防技術規范,根據所在地防火安全辦公室和公安消防機關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履行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經費預算,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和一年兩次檢查驗收工作。
(二)在教職工、學生中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定期進行防火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訓練,開展形式多樣的群眾性的防火安全競賽活動。對新到校的教職工、學生要及時開展防火安全教育,對分到防火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一定要做好崗前防火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組織好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章,防止和消除火災隱患,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必須采取臨時應急措施,確保安全。對公安消防機關和當地防火委員會檢查驗收及平時走訪中指出的隱患,負責制定限期整改的措施,并將改正情況上報。
(四)、完善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修保養;嚴格重點部位防火自動控制系統管理,設專人負責維護管理,確保防火設備和器材完好。
(五)建立防火檔案,審定防火重點部位,制定落實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定人定點管理。
(六)建立防火值班、巡邏制度。要求值班巡邏人員身體健壯,責任心強,掌握防火和滅火知識,能夠獨立及時發現和處理不安全因素。
(七)建立和管理義務消防隊,制定滅火預案,開展義務消防訓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搶救人員、物資并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火災事故的查處工作。
(八)負責與校內各單位和來校承包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隊、民工隊簽訂防火責任書;按本規定明確各自的防火責任,負責對在防火工作中的功過人員提出獎懲報告,上報主管領導和校防火委員會討論批準。
第五條明確學校防火安全重點部位。凡被確認為防火重點部位的,務必按本規定嚴格管理,明確防火責任人和崗位責任人,防火制度健全,有完善的消防設備和滅火應急預案。
第六條嚴格用電、用火管理,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一)認真遵守《石油大學(北京)用電管理規定》和其他防火規定,一切電器設備、儀器、儀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定,嚴格按照規程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故障,用后務必切斷電源。
(二)嚴禁私自拆卸公用電器設備和私自改裝線路。凡安裝大型用電設備,必須取得后勤總公司工程動力維修中心同意。凡電器線路發生故障須經科研與設備處或后勤總公司工程動力維修中心修理。
(三)嚴格遵守使用液化氣操作規程,對設備、閥門和管線要經常細心檢查,發現漏氣務必及時修理,以免發生事故。禁止在校內亂堆亂放、任意處理易燃物品,禁止在樓道內、室內燃燒廢品。凡在校內燃燒物品,必須報保衛處審批,發給“明火證”后,方可用火。
(四)嚴格對校內文化娛樂場所及圖書館、實驗室、科學會堂、電教中心、計算機房、加油站、液化氣站等防火重點部位的管理,嚴禁煙火,嚴格執行用電管理規定,嚴防靜電引起火災事故。
第七條加強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一)嚴格按照國務院第344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建立購買、運輸、保管、領取、使用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并設專人負責、分類管理、手續齊全、帳物清楚。
(二)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庫房、料場、實驗室等處所嚴禁煙火和使用60瓦以上燈泡,要安裝防爆燈,開關要在室外,以免發生火災事故。
第八條嚴格對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
(一)消防設備、器材(包括各類滅火器、消火栓、水龍帶)均屬專用設備,不準挪作他用。由保衛處治安科和所在單位共同負責管理,檢查維修、保養、使其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二)全校教職工、學生、家屬都有保護消防設備器材完好的責任,發現破壞或偷盜消防設備的嚴加制止,并及時報告保衛處,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隨意占用、掩埋地下消火栓,私自拆卸消防設備。如因特殊情況,必須經校保衛處同意。
第九條獎懲
(一)對認真貫徹執行學校防火安全責任制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防火負責人,成績突出的,在年終總結評比中,推薦為學校或地區防火安全先進集體或先進個人,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二)對違反本規定或其他有關防火安全條例的,根據情節輕重,給單位或個人予以處罰。
對不按本規定建立或履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而發生火災事故的,給予警告或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給予單位主管人200元以下罰款,并責令限期改正。
(三)對防火安全責任制嚴重不落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改正,并處以500元以上xx元以下罰款。
1、違章用火、用電、無人管理,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嚴重不落實,導致發生火災的。
2、防火重點部位防火措施不落實,受到地方消防部門警告的。
3、存在火災隱患,不向學校防火辦報告,或不按防火辦及公安消防機關要求采取措施的。
4、發生火災不報警或隱報火災損失,破壞火災現場的。
第十條校防火辦或公安消防機關,一經發現我校隨時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有權責令有關單位和人員立即整改,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責令其停工、停產、停業,并責令其限期改正。
第十一條校防火辦,依據本規定處罰時,必須開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印制的處罰單據,罰款統一交校財務處。
第十二條被處罰的單位必須在接到處罰裁決書之日起7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罰,繳納罰款。逾期不接受處罰,不繳納罰款,每超過一日增加罰款10到30元。
第十三條本規定在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校保衛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規定于xx年12月修訂,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防火制度4
(一)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為確保圖書館消防安全,實行館、部二級防火安全管理責任制,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定期簽定責任狀,根據履職情況,給予相應獎懲。
(二)嚴查無證人員、外來人員入館。
(三)館內任何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私接電線或使用違規電器設備。嚴禁將個人貴重物品放在館內,更不允許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館內,杜絕一切安全隱患。
(四)定期對全館的電器設備和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迅速報告并通知電力科維修,防止因漏電、短路、超負荷或其他電器故障引起火災。
(五)全館滅火器材設備必須嚴格管理,分布各處的器材不得隨意移動,每月檢查一次消防器材,如有過期失效的`要及時通知保衛處。
(六)在節假日和重大活動前,各部門實行全面安全檢查,對不安全因素和隱患及時匯報,請有關人員處理,節假日要安排專人值班、值宿。
(七)下班前各部、各崗位要關閉電源、關燈、關好門窗、閉緊水龍頭。
(八)保安、值班人員要準時交接班,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不得漏崗,不得私自找人替崗,值班期間要加強巡視,嚴格執行刷卡入館制度。管理好報警系統,遇到突發狀況親臨現場查看,及時處理與上報。
(九)館內每位工作人員都要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具備撲救初起火災和組織疏散館內讀者逃生的能力,一旦發現火情、盜情、水情等情況,都應立即向館長和保衛處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十)存放貴重儀器設備的房間應有防盜措施,管理人員須定期巡查。
安全防火制度5
1、學校成立安全防火領導小組,由學校行政、后勤相關人員、各室負責人、班主任組成,負責安全防火教育及日常工作。定期對全校師生進行安全防火教育及培訓。
2、晝夜設值班人員,值班人員按時上班。上班后不準脫、溜崗,對各部要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掌握防火措施,明確防火器材的存放地點和使用方法。
4、經常檢查各部位的`電源、電線、水源、暖氣等,發現問題后及時處理。
5、實驗室、倉庫等重點部位要有防范措施,落實專人負責。辦公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私拉電線,使用電爐子、電暖風等電器,不準將煙頭、煙灰、火柴桿扔到地上。
6、經常教育師生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領導對安全工作要十分重視,做到分工明確,職責到位,領導包片,重要部位要專人負責。
7、學校領導包師生、老師包學生。消滅一切不定期安全事故發生。
8、值班期間嚴緊外單位人員入校,一旦發現對值班人員嚴肅處理。
9、交接班要認真做好交接手續。
10、學校要備好消防器材,如:鍬、桶、鉤、滅火器、消火栓等。
11、易燃易爆物品由庫管員放在倉庫保險地方,不與其它物品混放。
12、一旦發生火警,要及時采取緊急措施。
火警電話:119, 盜警電話:110, 急救中心:120
安全防火制度6
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安全防火工作在公寓管理中心主任直接領導下,做好各樓消防器材管理,組織培訓及職工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健全安全消防組織機構。
1、公寓全體工作人員(門衛、管理員)掌握熟悉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掌握一般火災常識,掌握火警、匪警、學校防火科及公寓中心電話。
2、定期開展消防工作自查并做好詳細記錄(設專人負責)。
3、每樓門衛在應急時能夠迅速打開防火通道門并做好疏散學生的工作。
4、學工部要配合公寓中心做好學生寢室用電管理。
5、嚴禁在走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防火通道存放物品。
6、嚴禁使用電爐子、電熱管、酒精爐,并做到人走燈滅。
7、電工、管理人員、安全防火人員要經常巡視,了解學生用電情況,隨時檢查違章用電并沒收電器,通報批評并給予處罰。
8、發現隱患及時報告中心并提出整改措施。
9、學生寢室不得私接亂接電源電線。
10、更夫要堅持關門后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中心,和有關領導及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安全防火制度7
為保障醫院電力系統和用電部門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加強用電部門電氣設備運行管理工作。
一、用電單位的科辦公室、醫生辦、休息室、制劑車間、生活用房及各種附屬用房等建筑物,均應有符合實際條件使用電器。
二、室內配線根據設計要求而配導線,如若超出室內配線、導線截面的用電量,應立即停用超出用電量的電器設備。
三、對室內照明、插座、插頭定期巡視,有無松動、腐蝕或導線是否殘舊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現上述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關部門報修。
四、床頭醫用綜合治療帶,禁止醫療搶救用電以外的'其他用電。(屬專用)
五、在使用電器設備時杜絕帶負荷插插座(易引起產生火花),設備在運行時帶負荷拔電器插頭,嚴重引起漏電保護器斷開或引起電器火災。
六、在下班鎖門前,用電設備要處于斷開狀況。
七、對配電盤、箱,前和下方禁止擺放物品,便于緊急情況下使用。
八、試驗儀器、醫療設備等減少待機狀態,做到人走燈滅拒絕“長明燈”。
九、禁止科室和個人私接、亂拉導線或安裝用電設備。
十、醫療設備應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風干燥處。
十一、科室工作人員要熟知所在科室用電設備和電器。
十二、嚴禁私自隨意拆卸電器,若電器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并及時報修。
十三、各科室要將電源插板遠離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變原房屋使用設計的應向有關部門申請使用安全用電。
安全防火制度8
一、倉庫日常管理
1、倉庫保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資和產品的明細賬簿和臺賬。原材料倉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材料的性質、用途、類型分明別類建立相應的明細賬、卡片;半成品、產成品應按照類型及規格型號設立明細賬、卡片;財務部門與倉庫所建賬簿及順序編號必須互相統一,相互一致。
2、做好各類物料和產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各類庫存物資定期進行檢查盤點,并做到賬、物、卡三者一致。對重要防汛工具,如柴油發電機組、電機、割草機等,倉庫保管員必須定期進行核對并記錄,如有變動及時向財務部門映,以便及時調整。
3、各單位必須根椐防汛任務及倉庫庫存情況合理確定采購數量,并嚴格控制各類物資的庫存量,有條件單位逐步實行零庫存;倉庫保管員必須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按月編制報表,報送分管領導及財務人員,財務物資部門對本單位的各類不良存貨必須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加以處理。
二、入庫管理
1、物料進倉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辦理入庫手續;如屬回用物資應憑回用單辦理入庫手續,拒絕不合格或手續不齊全的物資入庫,杜絕只見發票不見實物或邊辦理入庫邊辦理出庫的現象。
2、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等項目,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資處理放在待檢區域內,經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一律退回,放在暫放區域,同時必須在短期內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處理。
3、入庫物資在未收到相應發票前,倉管員必須建立貨到票未到材料明細賬,并根據檢驗單等有效單據及時填開貨到票未到收料單,在收到發票后,沖銷原貨到票未到收料單,并開具材料票到收料單,月底將貨到票未到材料清單上報財務。
4、收料單的填開必須正確完整,供應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并與發票單位一致,如屬票到抵沖的,應在備注欄中注明原入庫時間。收料單上必須有保管員及經手人簽字,并且字跡清楚。
三、出庫管理
1、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采用先進先出法。根據工程技術人員制定的施工計劃,做到限額發放。
2,領料人員必須持有主管領導鑒字的領料單,方可領取。領料員和倉庫保管員應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狀況,核對正確后方可發料;倉管員應開具領料單,經領料人簽字,登記入卡、入帳。
四、報表及其他管理
1、倉庫保管員在月末結賬前要與財務部門做好物料進出的銜接工作,各相關部門的計算口徑應保持一致,以保障防汛物資核算的.正確性。
2、必須正確及時報送規定的各類報表,收付存報表、材料耗用匯總表、積壓物資報表等,并確保其正確無誤。
3、庫存物資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需報廢處理的,必須按審批程序經領導審核批準后才可進行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發現物料失少或質量上的問題(如超期、受潮、生銹、老化、變質或損壞等),應及時用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匯報
五、保管員工作職責
1、保管員必須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公私分明。努力學習、鉆研業務知識,做到四懂二會:懂汽、規格、型號、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識,懂業務手續,懂消耗規律;會保管維護,會利廢節約代用。
2、準確地做好材料進出倉庫的帳務工作和各種報表。
3、嚴格按照材料的驗收要求做好材料驗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堅決不予驗收。
4、認真做好倉庫材料的分類擺放和保管工作。
5、認真做好倉庫安全防范及倉庫衛生工作。
6、保管員必須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及時準確地記好物資賬目,隨時映庫存變化情況,在規定時間內辦好核算、結賬和有關報表。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倉庫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實。
3、倉庫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酒店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并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后,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內不準會客,不準帶人到倉庫范圍參觀。
4、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奇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試用試看倉庫商品物資。
6、倉庫范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進倉。
8、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倉庫防火制度
1、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內保證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墻、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2、倉庫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設防爆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標明性能名稱。
3、倉庫的總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4、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后,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4、倉庫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安全防火制度9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決定國有林區森林防火重大問題。
二、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林場森林防火措施,組織全場干部職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主持召開森林防火會議,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三、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排除火災隱患。
四、掌握火情動態,制定森林撲火預案,組織指揮或授權指揮撲救轄區內的森林火災。
分管場長森林防火工作職責
一、協助場長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開森林防火會議,協調、研究、解決森林防火工作中重大問題。
二、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林場森林防火工作的各種措施。
三、組織、指導、檢查、督促各管護站開展好森林防火工作。主持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四、安排、組織好林場的森林防火值班、林區巡護,加強對值班和巡護工作的監督檢查。
五、組織撲火隊伍建設,并進行培訓和撲火演練。六、負責組織指揮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七、協助縣森林公安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一、負責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協助場領導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堅持調查研究,制定林場森林防火規劃、計劃、責任制的制定和落實。
三、隨時掌握林區動態,及時研究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對策,積極發揮參謀和助手作用。
四、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森林防火工作,作好文字記載和上傳下達工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檔案。
五、積極開展本轄區森林防火檢查、督促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副場長和場長報告,并及時予以解決。
六、抓好防火設施和隊伍建設,認真做好森林防火設備、設施的管理工作,做好登記使用情況記載。
七、堅持森林防火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不脫崗、漏崗,并做好森林防火值班情況記錄。
八、積極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做好森林火災撲救的后勤保障工作。
九、積極協助縣森林公安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一、管護站實行森林防火站長負責制。
二、貫徹落實縣防火辦、林場的.森林防火指示,負責安排本站森林防火的值班、守卡、巡護工作。
三、加強與當地政府、村、社的聯系,做好森林防火聯防。四、建立本站森林防火撲火隊(林場分隊),負責組織、調動、指揮撲火隊參加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五、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檢查、督查工作,要求熟悉本站轄區山林的山形地貌和林區交通道路情況。
六、經常宣傳,落實森林防火的各項工作,加強防火檢查,強化火源管理,嚴禁違章用火。
七、發現火情及時向上級報告,并組織撲救,當好撲火向導,認真追查山火肇事者,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管護人員森林防火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對本職責區做到逐戶逐人宣傳,不留死角。
二、熟悉本責任區的山形地貌和林區道路,單位和居民住所、墳地分布,做到不缺不漏,并做好登記。
三、上班要嚴守崗位,巡護到位,佩戴森林防火袖章,下班要做好交接,全面認真履行職責。
四、嚴禁火源入山,凡進入林區的人員,要一律進行檢查,堅決收繳火種,對不聽勸阻,違章用火的,要立即制止,并報告林場和當地政府。
五、一旦發生山火,要立即報告林場和當地政府,同時就近組織干部群眾進行撲救,最大限度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并及時追查山火肇事者。
安全防火制度10
倉庫是生產、生活資料集中儲存的地方,也是戰略物資的重要基地,隨著社會生產的發展,各種物資必將日益增多,特別是化工原料、農藥、化肥、醫藥制品、化學試劑等,它們具有不同程度的爆炸、易燃、毒害、腐蝕等危險特性,一旦發生火災,就能在短時間內燒毀大量物資,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直接影響國計民生和國內外貿易。因此,作好倉庫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消費物資供應,保障儲存物資的安全,減少火災損失,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第一節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我國將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為甲、乙、丙、丁、戊5類。見表7.5.1.1。
第二節倉庫的主要防火要求
一、倉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組織管理
倉庫應當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領導中確定一名為防火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時,應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進行消防驗收,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專職消防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意見。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倉庫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二、倉庫儲存的消防安全管理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m。
安全防火制度11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項目部消防科負責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所有人員都需配合工作。
3、嚴格用火安全管理。
禁止在室內亂燒廢紙、垃圾;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對不遵守人員,將按項目部安全獎罰制度罰款(情節嚴重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或上報相關單位)。
4、嚴格用電安全管理。
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定并由項目部專業電工統一安裝;
嚴禁私拉亂接,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罰款處理。
5、加強防火水源管理。
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
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違者罰款處理。
6、宿舍區設置的'滅火器、消防鍬、消防桶、消防砂等消防器材全體人員嚴禁隨便動用,確保完好。
7、嚴禁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放入宿舍區。
8、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
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
10、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11、消防檢查,項目部消防科會同各部門每周對本項目進行施工安全、質量檢查的同時要進行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安全防火制度12
1、加強消防安全培訓,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培訓,每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考核;對新員工和更換工種的員工必須進行三級消防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各相關部門、班組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堅持每日檢查,企業每月組織開展一次綜合大檢查,并對檢查的情況記錄備案。
3、嚴禁在廠區內吸煙,動用明火和亂拉電線,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4、加強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管理,所有消防器材不得隨意動用。配發到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管理,責任到人,切實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更換。
5、各部門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并及時對隱患進行整改。
6、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要經常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
7、按照有關規定,企業成立消防組織機構,成立義務消防隊伍,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應急演練。
8、建立重點部位消防管理檔案,詳細記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以消防安全實施有效管理。
9、企業對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與表彰和獎勵。
安全防火制度13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崗位安全制度。
2、機房內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
3、室內保持干凈整潔、過道暢通,嚴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
4、嚴禁違章使用電器和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5、電腦設備要專人負責,定期檢修。
6、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注意各部機件的運轉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正確處理。
7、熟悉各種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擺放位置。
8、發現火情應立即報警并采取積極撲救措施。
9、愛護消防器材和設備,并經常清潔、擦拭,不得挪動、避擋滅火器。
安全防火制度14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所有機關、廠礦、企事業單位、團體、家庭和個人,都要非常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防火、防盜、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企業的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責任人,部門經理是本部門責任人,各部門應把安全、防火、防盜、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企業的安全、防火、防盜、保衛工作負全責。
第三條公司下屬及各部門成立安防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防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第四條公司設保安消防部(保安干事),負責消防和安全保衛工作。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設專職或兼職的消防和安全保衛人員,切實擔負起安防責任。
第六條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和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要認真執行“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進行安防培訓。
第七條各企業所有的固定資產應按保險要求購買各種保險,確保固定資產安全。
第八條認真落實防火措施:
1.辦公室、工廠、倉庫和宿舍樓都應設置專用消防栓,并不得用作他用。各單位部門企業應定期檢查和保養消防栓,平時絕不疏漏,遇急用上有效。
2.辦公樓、工廠、倉庫和宿舍樓要按消防規范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消防栓、消防砂、消防斧、消防鏟、消防繩、消防梯、消防水等各種消防器材,并按規定期限準時保養、維護、更換各種消防器械、藥物和材料,以備應急救火救災,萬無一失。
3.易然、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4.工廠、倉庫末訂立消防制度,未落實消防措施的',不得開工、使用。
5.在禁火場地,如果要進行明火作業(如電焊等),應先報領導批準,取得動火證書,同時落實各項必要的防護措施,確保絕對安全,才允許動火。
安全防火制度15
第一條為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的正常運行,加強消防設施和器材的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防患于未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第三條各車間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專業知識高的人員,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維護。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四條 各車間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安監部處理,并做好記錄。
第五條 公司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第六條公司應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修部進行全面清洗。
第七條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
第八條在安全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消防安全設施及其附件和線路。因維修、建筑裝飾裝修等確需移動或者更換消防安全設施的.,必須事先向本部門和安監部門報告,經批準后方可施工。竣工后,你必須負責將消防設施恢復原狀。
第九條 在公司、車間運輸與搬運物資及安裝改造過程中,應注意周圍消防安全設施,以免碰撞損壞。如因不慎損壞了消防安全設施,應及時報告公司安監部。負責管轄的部門、車間有權要求損壞方恢復原狀或進行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十條消防安全設施周圍,嚴禁堆放各種物品。
第十一條 消防報警探頭下方80㎝內,嚴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條嚴禁在消防管網和噴淋頭上懸掛雜物和景物等物品。
第十三條自動消防設施周圍的控制設施應當保持整潔、暢通,不得堵塞或者遮擋。
第十四條禁止在報警探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附近使用熱源和吸煙物品。
第十五條消火栓適配器周圍禁止停放車輛和擺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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