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現如今,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人員管理制度 ,歡迎大家分享。
人員管理制度 1
1、銷售員職責
①在銷售主管的干脆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②嫻熟駕馭業務學問。
③主動進行銷售工作,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④負責客戶的資料登記、聯系、追蹤、看房,簽約直至售后服務的一系列服務。
⑤有疑問剛好向主管或經理反映。
⑥每日仔細填寫客戶檔案,工作日志,每周一交上周《工作狀況》及《客戶分析》,每月的最終一周遞交下月《工作安排》。
⑦進修學習銷售理論和有關學問,接受公司的考核。
⑧隨時收集相應的信息,向公司供應有益的信息,以利于公司開拓新業務。
⑨完成上級委派的其他業務。
⑩銷售員的業務記錄要當天晚上或其次天早上9:00之前交于銷售主管,過時不候,也不能補交。
※填寫認購書、合同正附本,如銷售人員出現錯誤,罰款20元/處,張力經理負連帶責任,罰20元/處。
※當日值班銷售人員負責電話接聽。辦公區域不得沒有銷售人員。
※銷售員應配備計算器、熒光筆等必備的'辦公用品,缺少時應剛好補充以便業務的開展。
2、銷售人員行為準則
①對外工作必需堅持心向本銷售體利益,必需使客戶滿足的原則。
②在業務交往中,不得泄露銷售部內部機密。
③一切按財務制度辦事,客戶交款應到公司辦理,個人不得收取客戶定金及房款。因業務須要用款時,需事先向經理請示。
④在業務洽談過程中,應敬重同事,接聽電話和接待客戶時,盡量不把沖突暴露給客戶,有問題剛好、低聲詢問、協調。
⑤在業務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公司及銷售部形象違者將處分。
⑥誠懇守信,辦事仔細,任何人不得從事其次職業或兼職工作。
⑦不準在工作區閑聊,不準在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⑧銷售人員不許拿答客問接待客戶,更不許給客戶看。
⑨說話嚴謹,不確定及不清晰的不要向客戶隨意承諾。
注:以上行為制度要求全體工作人員仔細遵守,違反規定者處以20元/次罰款,銷售主管50元/次,銷售經理100元/次。給公司造成嚴峻后果者公司將從重懲罰或予以除名。
人員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
二、范圍
適用于進入公司各生產區的所有人員(包括各各科室人員和公司領導)。
三、程序
1、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到公司安全科辦理相關手續和通行證,方可進入。
2、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3、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各生產區域各項有關規定,并接受我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
4、外包單位在廠區施工,運輸車輛時速不超過每小時10公里。
5、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先向本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分廠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6、外來單位進行八大作業時,按公司規定到所作業的分廠辦理相關票證。杜絕無證作業。
7、外來人員須進入密閉容器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密閉容器,做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經分廠安全科批準,方可進行作業。
8、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消防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按規定給予500元的罰款。
9、外來人員應遵守分廠禁煙制度,違反者按分廠考核制度處理。
10、公司各科室人員進入分廠需到安全科辦理通行證。分廠安全科按照通行證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11、外來參觀和檢查人員進入分廠生產區,由接待人負責到安全科辦理通行證,否則不可進入。
人員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性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為了加強公司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復審工作,提高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及實際操作技能,減少和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及職業危害,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種作業人員是根據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指在勞動過程中,易發生職業危害和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第三條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含以下幾個作業內容。
1、電工作業:指從事送電、變電、配電和電器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繼電保護、高壓試驗、電氣儀表及維修等作業的人員。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指電焊及氣焊的金屬焊接(切割)人員。
3、起重作業:指起重機械司機、掛鉤和指揮人員及天車工。
4、廠內機動車輛的駕駛:指在企業內部范圍內使用的機動車輛駕駛員。
5、根據特種作業的定義,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確定的其他作業人員。
第四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必須年滿18周歲;
2、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崗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5、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章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復審
第五條凡公司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分公司報公司安環科審查同意后,報常州市建設局安排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操作證到期的人員要按期限進行培訓復審。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復審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和復審費用,由單位進行支付,由于學員考核不及格需進行補考或再次參加培訓復審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三章特種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
第八條進行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無操作證者,嚴禁上崗作業。
第九條特種作業人員要佩證上崗,并要按“操作證”限定的作業內容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犯規定,強迫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第十條《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要妥善保管,不準涂改、轉借,操作證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公司安環科報告,聲明作廢,補發證等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全國通用,本省內調動工作的操作證繼續使用,外省市調入的特種作業人員,憑操作證和檔案由公司安全科上報溫州市建設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外單位來公司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要服從公司安全科的管理。
第十三條凡有特種作業人員的分公司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進行動態管理,應保持特種作業人員相對穩定。
第十四條特種作業人員脫崗一年以上,再上崗時需重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安環科負責解釋并監督實施。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人員管理制度 4
一、識別卡的申請。
人員識別卡申請領取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參加四級培訓中心72小時的培訓,培訓合格、有記錄、有檔案。
2、出具由培訓中心頒發的上崗證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3、填寫人員定位識別卡領取申請表。
4、科隊出具證明,由分管領導簽字,人員定位系統主管領導審核。
二、由人員定位系統值班人員按申請表批示意見,對待發放卡進行信息登錄,登錄時必須認真核對科隊、工種、工號、姓名等重要信息。確定發卡信息無誤后,即可按指定人員進行發放。
三、識別卡的.更換、掛失、解掛失和注銷。
1、在卡的使用過程由于卡的電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換時,必須認真填寫人員識別卡補辦申請,待逐級審核同意后,連原卡一起交給人員定位系統管理員方可辦理。
2、當卡需要暫停使用,可提出申請由系統操作人員對識別卡進行掛失,暫停使用。待重新使用時,可在掛失的列表中“解掛失”。
3、人員識別卡丟失后,可提出申請,由系統管理員首先對該識別卡進行掛失,掛失后一個月進行注銷,如丟失后找出可恢復使用。確認該卡無法再次使用,可選定卡號,進行永久刪除。
四、人員識別卡的報廢。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報廢:
1、識別卡出現故障不能正常顯示人員動態情況或信號傳輸不準無法進行修復的。
2、系統升級后識別卡不能使用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
3、通過修理雖能恢復性能及技術指標,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設備原值80%以上的。
4、失爆不能修復的。
5、受意外災害、損壞嚴重,無法修復的。
6、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
7、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淘汰的。
人員管理制度 5
一、現場核實施工部位以及相應的安全措施,確認安全措施已落實,向施工人員交待清楚注意事項。
二、安全專職人員必須逐項落實安全措施,發現違章,立即制止施工。有下列情況之一,安全專職人員必須制止施工,直至整改完畢,必要時報公司領導:施工人員沒有經過安全教育;安全措施不落實;施工人員不聽勸阻,野蠻施工;施工人員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施工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
三、監控記錄管理
在有毒有害氣體場所作業監控人員在施工點無視線障礙物的5米內;進設備作業,施工單位監控人員在人孔外側5米范圍內,項目監控人員在人孔外側15米范圍內;動土作業監控人員,在施工點無視線障礙物的5米內;特、一級用火監控人員在動火點無視線障礙物5米內,二級用火監控人員在動火點無視線障礙物的15米內;不得私自離開施工現場;監控人員不得干與與監護無關的事情,監控過程中必須密切注意施工點周圍的`情況,一旦發生異常或違章,立即制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徹底排除險情后方可恢復施工;施工暫停或結束后,按作業要求進行現場檢查,不留后患。
四、施工人員管理
進入生產裝置施工的施工人員必須已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特殊工種必須持特殊工種上崗證上崗;施工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進出生產裝置;施工人員作業必須由技術人員交底,監控人員允許開工后方可進行作業;施工人員必須自覺接受作業監控人員的監督,同時也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對作業交底不清楚時應主動找監控人員了解清楚,對作業安全措施落實存在疑問時必須拒絕作業,并向有關部門匯報;外來施工人員必須持《臨時出入證》和《外來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合格證》方有資格進行施工。
五、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
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施工安全,監督包括安全管理人員、監控人員和施工人員等各個崗位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負責組織、監督監護人員和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部負責制定、修訂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不定期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查、規范文明施工;項目部負責施工人員三級安全教育,負責對施工人員施工過程的監控,及時發現、制止違章,對不按章施工的施工人員有權提請安全管理部對其進行考核、扣罰;安全管理人員每天深入施工現場,組織檢查施工安全狀況,檢查用火監控和施工監控情況,檢查施工人員三級教育情況,制止、糾正違章并提出考核,督促各個崗位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安全管理人員管理檢查監控人員與施工人員,作業前檢查由監控人員、施工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共同完成,不定期抽查監控人員是否在現場、是否及時制止違章、是否做好記錄,杜絕違章。
人員管理制度 6
一、概述
特種作業包括:電工作業、鍋爐、司爐、壓力容器操作、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機動車輛駕駛、機動船舶駕駛、輪機操作、建筑登高架設作業、煤礦井下瓦斯檢測等。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2、年滿18周歲。
3、按上崗要求的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成績合格。
4、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應實行理論教學與實際操作技能訓練相結合的原則,重點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預防事故的實際能力,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
三、日常管理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2.本部門應加強對特種作業的管理,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
3.本部門應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檔案。
4.特種作業人員變動工作部門,由所到部門憑其原操作證和檔案到發證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5.離開特種作業崗位1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原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轉借。
7.特種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應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吊扣、吊銷其操作證,造成嚴重后果者,應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罰。
8.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一般采取專業、分批集中脫產、集體培訓教育方式。
四、附件
《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
人員管理制度 7
為規范學校外來人員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做以下要求:
一、隨訪者一般應事先與被訪者電話聯系,征得被訪人在校并有時間同意接待,同時出示有關有效身份證件并填寫好會客單。
二、校外機動車輛不準進校園,必須進校的汽車應按規定路線限速行駛,并按指定地點停放,禁止鳴笛。車輛安全自負。上級領導,機關來校檢查指導工作,參加有關會議等乘坐的車輛,應由校務辦公室提前通知門衛放行,在指定地點停放。
三、新聞記者來校采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門衛要事先報告校務辦并由校務辦報告校長室出面接待。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訪。
四、在學校上學、放學高峰和重大活動時期門衛負責對進出校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保持大門的整潔和暢通。
五、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攜帶貴重物品出校門,必須有校務辦公室或總務處開具證明。
2、基建施工單位攜帶施工設備工具出校憑施工單位證明,攜帶施工材料出校門憑總務處證明。
3、外校人員進校登記時須注明攜帶的貴重物品,離校時經門衛核查無誤后出校。
4、發現證物不符等可疑情況,門衛值勤人員有權將所帶物品扣留。報保衛部門處理。
六、食堂送貨車在上學、放學的高峰時間段不準進入。嚴格阻止推銷員等外來無關人員進入校區并不允許在校門口設攤。制止收廢品者、撿破爛者、小商販和其它閑雜人員混入校園。
七、上課期間,學生要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師的批條,并進行登記。上課期間禁止家長進入學校;家長有事在門衛打電話聯系教師或班主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人員管理制度 8
為充分發揮社區自治組織的作用,切實加強社區居委會的建設,規范社區居委會的管理,充分調動社區居委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打造一支精干、務實、廉政、高效的社區居委會隊伍,推進社區居委會工作的組織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根據區民政局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一)認真負責,嚴于律已,工作務實,勤政為民,牢固樹立服務的思想,當好社區居民的帶頭人。
(二)遵紀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職業道德,認真聯系社區工作實際,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協助政府做好各項工作。
(三)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聯系群眾,接受監督,堅持原則,妥善處理好各種矛盾、問題和糾紛。
(四)加強學習,豐富知識,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五)充分發揚民主,善于團結和依靠群眾,組織發動群眾參與社會自治,辦理各種事務,解決各種問題。
(六)熱愛居委會工作。樹立大局意識,提倡協作精神,自覺維護社區居委會的整體利益及班子團結。主任全面負責,班子成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七)熱心群眾工作,轉變工作作風,樹立主動服務意識,經常深入社區居民當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為居民協調解決實際問題。
(八)熟悉掌握社區居民、社會單位基本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接待居民、辦理居民事務時,要熱情大方,耐心細致,不急不躁,講求效率。
(九)工作時間保持有人值班,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全體外出時應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社區居委會原則上不得組織居民外出活動,需要組織居民外出活動時,必須報街道批準,并做好安全工作。
(十)建立完善的信息上報制度,及時報告社區內發生的重大情況及日常工作信息。
二、辭職、勸退、罷免
(一)關于個人原因辭職
社區居委會成員因個人原因決定離開社區居委會工作崗位的,需提交本人書面辭職申請,經街道辦事處批準后并做完相關工作交接后離崗。涉及工作補貼的按實際天數核發。
居委會成員連續事假1個月以上、病假2個月以上;全年累計事假2個月以上、病假4個月以上,已不能勝任社區居委會工作或嚴重影響社區居委會工作的人員,本人應主動提出辭職申請,以便及時補選。未主動提出辭職申請的人員,可提請居民代表大會決定其去留。
(二)關于勸退的規定
凡社區居委會成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可以勸其自行提出辭職。
1、不熱心社區居委會事務,對群眾提出的要求敷衍搪塞。對應當辦
理的事項推拖扯皮,不認真負責,經多次教育又不改正的;
2、不遵守群眾工作紀律,向社區居民吃、拿、卡、要的;
3、無故脫離工作崗位3天以上的;
4、在社區居委會班子內部鬧不團結,產生不良影響的;
5、由于本人能力所限或身體原因,無法勝任所負擔工作,且變更另一個崗位也無法勝任的;
6、經街道考核或社區居民測評為不稱職的。
對上列情況之一的人員“勸退”必須履行下列程序:
1、社區黨組織負責人與社區居委會主要負責人共同與其談話(涉及社區一把手由社區工作科與組織科共同與其談話),說明原因,并充分聽取本人意見和申辯;
2、凡本人拒絕的,由街道辦事處主管負責人與本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再次聽取本人的申辯及理由;
3、本社區黨組織向所在街黨工委提出書面報告,進行備案;
4、對被勸退人員的`工作補貼以正式離崗日期為準計算。
(三)關于對社區居委會成員的罷免
1、凡社區居委會成員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運用罷免程序,將其罷免:
(1)因工作瀆職、失職使社區居民健康和財產及社區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
(2)街道考核或社區居民代表大會測評為不稱職的;
(3)侵害群眾利益,造成惡劣影響的;
(4)全年無故累計脫離工作崗位7天以上;
(5)應予勸退,且本人申辯理由不能成立卻堅持不退的;
對上列情況之一的人員“罷免”必須履行下列程序:
1、由本社區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居民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區居民代表聯名,可以要求罷免居民委員會成員。罷免要求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居民委員會和街道辦事處提出,并寫明罷免理由。或由街道辦事處向所在社區居委會提出罷免建議。
2、居委會依據《選舉規程》召開居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罷免本社區居委會成員。社區居委會主持召開罷免會議有困難時,可由街道辦事處派人代行主持召開會議。
3、在居民會議表決時,應書面說明罷免理由。被罷免人有權出席會議申訴意見。居民代表進行表決,宣布表決結果,并在居委會存檔。街道辦事處與其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勤制度
(一)無假日辦公制
作息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至5:30。晚上5:00—6:00。季節變化根據街道辦事處通知,調整作息時間。節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實行一至二人輪流值班。
(二)請銷假制度
因病、因事或遇特殊情況需請假的,須經批準后方可執行。請病假以病假條為依據;一般工作人員事假一天,病假2天由居委會負責人批
準。超過上述期限均由本人提出,報社區工作科審批。居委會負責人因事、因病請假,由社區工作科分管領導審批。請假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年終列入考核。未經請假,無正當理由不上班、不參加集中學習的、上班后又外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一律作曠工處理。
(三)獎懲制度
1、病(事)假的生活補貼扣除辦法。病(事)假3天以內(含3天),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病(事)假3天以上,10天以下(含10天),事假每天扣30元,病假每天扣15元;病(事)假月累計10天以上,事假每天扣40元,病假每天扣除20元。病(事)假月累計超過20天(含20天),扣除當月全部政府補貼。全年累計事假2個月、病假4個月以后,政府補貼將不再計發。
2、為嚴肅考勤的嚴肅性、真實性和公平性,考勤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扣除當事人和一把手的當月政府補貼。
3、全年因病事假缺勤不超過三天的(沒有曠工)人員,給予一次性物質或精神獎勵。
4、條件允許情況下,對全年病事假不超過一周的人員(沒有曠工),組織外出或休假一天。
(四)具體要求
1、社區居委會人員的出勤、缺勤,由專人負責記載,按月計結,作為月發工資的依據。有關科室將不定期抽查。
2、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無故不得遲到早退。每天負責考勤的工作人員認真進行登記,遲到或早退人員必須
人員管理制度 9
一、制度編寫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規范企業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行為,旨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企業整體形象,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所有在職員工、實習生、臨時工,包括全職和兼職人員。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企業管理團隊聯合人力資源部門、安全環保部門、生產部門及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等組成的工作小組進行起草,并經企業領導團隊審議通過,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推行。
四、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 《勞動合同法》
2. 《勞動法》
3.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 《行政管理法》
5. 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6. 公司《員工行為準則》
7. 公司《醫療衛生管理制度》
五、制度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
1. 健康檢查制度
范圍:適用于所有員工,包括全職和兼職。
目的:定期開展健康檢查,及早發現疾病,預防和治療疾病,促進員工身體健康。
內容:包括常規體檢、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防治等。 責任主體:人力資源部門、安全環保部門、生產部門及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等。
執行程序: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常規體檢,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健康檢查,按照國家標準開展職業病防治。
責任追究:不配合或故意拖延檢查的員工,視情況給予一定程度的懲處。
2. 日常防護制度
范圍:適用于所有員工,包括全職和兼職。
目的:加強員工個人防護和環境維護,降低職業病發病率。
內容:包括安全培訓、防護用品發放、場所衛生控制等。 責任主體:安全環保部門、生產部門、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等。
執行程序:每季度開展一次安全培訓,定期發放防護用品,要求員工自覺維護場所衛生。
責任追究:不按要求配戴個人防護用品、不按要求自覺維護場所衛生的員工,給予相應的通報批評或者教育處罰。
3. 早期干預制度
范圍:適用于所有員工,包括全職和兼職。
目的:發現員工身體不適或者早期癥狀,及時干預,預防病情加重。
內容:包括早期病癥發現、早期干預、疾病預警等。 責任主體:生產部門、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等。
執行程序:發現員工早期癥狀時,采取及時干預措施,如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提供必要的醫療保障等。
責任追究:不按照要求前往就醫、不按要求參與早期癥狀突發處理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門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處理。
六、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歸企業管理層所有。
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3. 本制度有關內容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及行業規章存在沖突,則以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及行業規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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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1.為了規范會計人員的管理,確保會計人員變動崗位時,區分清楚崗位變動前后崗位責任人的責任,確保會計工作的前后銜接,防止賬目不清、責任不清等混亂現象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會計人員調動工作、變動崗位或因故離職的,必須按照本制度的規定處理善后事宜,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編制移交清冊,否則,一律不得離崗。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屬分公司、子公司所有會計人員。
第二章 移交
會計人員離崗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要寫出書面材料。要核實所有內外往來賬目,部門間財產物資賬,并盡可能處理結清,處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清冊一般應包括: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項目、交接內容、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交接內容要詳細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會計用品等內容。會計核算已實行電算化的,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磁帶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5.財務負責人、財務部長、各科長移交時,還必須將自己分管的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6.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的,財務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臨時離職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代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7.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財務負責人批準由移交人員委托他人代辦移交,但委托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
8.公司、部門撤銷的,公司財務部必須確定必要的會計人員辦理清算工作。清算工作未完畢前,不得離職。接收單位和移交日期由公司財務部確定。
第三章 接管
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時,移交人員要按照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管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并注意以下幾點: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賬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賬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要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2.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冊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4.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相符。要通過隨機抽查個別賬戶余額方式,核實賬賬、賬實的核對情況。
5.接管的會計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的賬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信息記錄的連續性、完整性。
6.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微機上進行實際操作,以檢查電子數據的運行和有關數字的情況,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第四章 監交
1.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交。監交人的規定如下:
(1)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所在科室主管會計或科長監交。
(2)主管會計或科長交接,由賬務部長監交。
(3)財務部長交接,由公司財務負責人監交。
(4)財務負責人交接,由公司總經理監交。
2.交接工作結束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以明確責任。移交清冊一式四份,交接雙方、監交人各一份,財務部存檔一份。
3.移交人員在對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因為會計資料已經移交而推卸責任。
第五章 附則
1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解釋和修改。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人員管理制度 11
1、白天學生上課期間,宿舍要有一名值班人員在值班室值班,職責是:接聽電話、接待家長來訪,防止閑雜人進入宿舍等。
2、上午學生放學進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員提前全部上班管理學生。學生午休后進入教學區(除值班人員外)其余管理人員休息。
3、下午學生放學后進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員全部上班。首先組織學生簽到,對未到宿舍的學生查明原因,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以防學生外出。
4、晚上學生上晚自習后,宿舍管理人員要全員上班,鎖好大門,隨時處理學生出現的問題,并在生活區院子進行巡查,以防閑雜人進入院內,保證生活區財產安全。
5、晚9:40熄燈后,管理人員要在宿舍內外巡視,確保學生全部就寢后,公寓樓留一名管理員值班巡查,舊樓兩名管理員分前半夜、后半夜進行值班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學生安全。
6、宿舍值班人員對廁所的'用水每天分三次開啟閥門沖洗廁所,每次不得超過30分鐘。分早、中、晚,其余時間關掉閥門。檢查發現閥門未關,一次處罰當班人員50元罰款。
7、生活區院內燈及樓道燈由每天值班人員負責開、關,宿舍燈由管理人員統一開、關。晚上宿舍熄燈后。要保證樓梯、樓道及廁所燈亮,確保學生夜間上廁所安全。
8、雙休日要求宿舍有兩名管理人員值班。從周五上午學生放學后至周日下午學生到校前,主要負責雙休日路遠留校學生及初三補課學生的管理。
9、以上各條要求宿舍管理人員遵照執行,學校領導隨時進行檢查,如發現值班脫崗、巡查不到位、水電管理未按制度要求辦等情況,發現一次處罰值班人員或宿舍管理人員30—50元罰款。
人員管理制度 12
1、值班人員認真組織指導學生午間活動、晚間活動、午間休息。
2、午餐、晚餐、午睡等服務值班人員與生活老師要提前上崗,做好準備。值班人員必須在安頓好學生后方可離開中心。
3、學生未到未請假,值班人員或生活老師要主動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情況。
4、學生如身體不適,值班人員或生活老師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或及時送醫院診治。
5、家長來訪,所有老師必須微笑服務,熱情接待,語言文明。多與家長溝通,對每個學生的性格特點和薄弱學科都要有比較詳細的`了解。
6、經常聽取家長建議,了解家長需求。
7、科任老師必須認真做好對學生的作業輔導工作,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8、任何人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認真管理好學生,并與學生一起活動。
9、所有老師平等對待每一位學生,對學生有耐心,不歧視、諷刺、斥責和體罰學生。
10、與學校各科老師溝通,了解該生在學校、在中心的作業完成狀況,上課的表現,發言,老師提問時回答狀況。與孩子溝通應多鼓勵激勵,知曉學生的性格。
11、凡是學生經過的地方不亂堆放雜物,保持走道暢通。
12、中心老師要經常檢查宿舍、桌椅、電源等,發現損壞及時告知修理。
13、生活老師必須認真貫徹衛生系統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要進行相應體檢。所購物品要嚴把質量關,堅決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14、廚房嚴禁學生入內,熱湯、熱菜、熱開水要放在安全地方,燒煤時注意空氣流通,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人員管理制度 13
一、項目主管工作職責:
1、在公司領導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物業服務的日常保潔管理工作的實施。
2、根據校園各時期的實際狀況,提出改進和提高物業服務工作水平的意見措施。
3、對公司和學校雙方負責和匯報工作,聽取學校的意見和要求,并在規定期限內改進工作。
4、負責召集各部門每月例會,檢查工作落實情況,布置工作任務,協調關系,就物業服務執行中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若發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崗位職責權限的應立即向公司和學校匯報。
5、進行巡視,對保潔的服務情況進行了解,每天檢查各個重點環節,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發生緊急事件時,立即組織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按應急方案制定的措施執行。對發生的緊急事件應在事后組織相關責任人員總結、學習,分析原因并寫出報告向公司和學校匯報。
7、統一協調本物業各員工的.工作,并檢查其工作狀況和落實情況,負責對員工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定。
8、負責參與、組織每季的物業管理質量大檢查及配合作好質量管理體系評審的有關工作。
9、負責項目部內外部的溝通和聯系,及時處理本物業的相關投訴,并向當事人通報處理意見和結果。
二、保潔服務范圍工作細則1、保潔范圍:校領導室、會議室功能房、樓道、走廊、衛生間、操場等公共區域。
2、保潔工作要求:
對上述范圍進行清潔、保潔。不間斷巡掃,保持無果皮紙屑、無明顯痰跡、無污垢、無蜘蛛網,衛生間無尿垢、臭味、無垃圾堆放,無衛生死角。
A、每天對校領導室、會議室進行保潔;B、做好會議室會前會后清潔衛生,并保潔;C、樓道每天清掃,不定時進行巡查,保持無可視垃圾,樓梯扶手每周清洗一次,確保校園干凈整潔;D、衛生間、洗滌盆每節課上課后清洗一次,每周對衛生間用藥劑進行清洗一次,保持衛生間清潔無異味;E、對操場每日清掃,不定時保潔,每周沖洗一次;F、保持各樓層走廊干凈整潔;G、負責校園內垃圾的清理,日產日清,將垃圾送到垃圾庫傾倒;H、服從管理、服從安排,完成學校和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服務人員違規處罰細則(1)按時上下班制度A、遲到5分鐘內處罰5元,10分鐘內罰15元,30分鐘內扣罰當天工資,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
B、中途脫崗發現一次扣罰10元,30分鐘內扣罰當月工資,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扣罰3天工資。
C、早退一次扣罰10元,早退30分鐘扣罰20元,1小時以上扣罰當天工(2)不假不到崗位處罰每次25元,并按曠工處理扣罰三天工資,連續3天(含3天)扣罰當月工資,并辭退。
(3)上班偷工減料,不清掃到位留下死角,發現一次扣罰50元。
(4)辦公室組織檢查時,達不到標準、不干凈、不徹底一次扣罰10元。
(5)保潔服務時由于個人原因損壞物品、公共設施照價賠償,扣罰10元。
(6)對業主、來訪人員的詢問、不耐心、用臟話發現一次扣罰50元。
(7)對客戶投訴,經查實屬實者,按情節輕重處10元—100元罰款。
(8)向業主客戶索要小費者,發現一次扣罰100元。
(9)員工辭職須提前15天書面告知公司辦公室,經同意后方能離崗,否則扣罰半月工資。
人員管理制度 14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全面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標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的`要求。
2、本制度規適用于本公司按照實際設立具有公司特設的安全管理機制。
三、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要求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法人任組長、管生產的副總任副組長、管安全的部門領導為常設辦公室主任、各部門及車間領導為成員組成。
2、安全管理部門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一名,各車間按要求可設置一至二名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由作業區負責人擔任)。
四、職責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3)編制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培訓和演練;
(4)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5)組織編制公司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6)定期組織召開安全例會;
(7)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8)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監督整改;
(9)建立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10)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11)制定公司年度、季、月安全環保工作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實施,經常向主管領導匯報本部門工作;
(12)參加部門新、改、擴建項目的安全環保措施項目審查,并參與項目驗收,嚴把安全環保職業衛生“三同時”關。
2、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職責(主任及專兼職安全員)
(1)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2)負責監督危險性較大施工、檢修安全專項技術方案的實施;
(3)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處罰;
人員管理制度 15
一、應根據不同規模和操作需要設置食品儲存庫房和存放設施,如冰箱、存放架(柜)等。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間專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殺蟲和、洗滌消毒劑等),不得存放藥品、雜品及個人生活用品等物品。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
三、庫房應用無毒、堅固、易清掃材料建成。庫房可分常溫庫和冷庫,冷庫又包括高溫冷庫(冷藏庫)和低溫冷庫(冷凍庫)。
四、常溫庫應設置防鼠、防蟲、防蠅、防潮、防霉的設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須設置機械通風設施,并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浩,清庫時應做好清潔消毒工作。
五、冷庫(包括冰箱)應注意保持清潔、及時除霜;冰箱、冰柜和冷藏設備必須正常運轉并標明生、熟用途,冷藏庫、冰箱(柜)應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正常顯示。
六、低溫冷庫(冷凍庫)溫度必須低于—18℃,高溫冷庫(冷藏庫)溫度必須保持在0—10℃;冷藏設備、設施不能有滴水,結霜厚度不能超過1cm.
七、冷庫內不可存放腐敗變頃食品和有異味食品。食品之間應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應分庫冷藏。
八、食品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上架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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