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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站設備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水電站設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水電站設備管理制度 1
第一條設備缺陷分類
(一)一類缺陷:直接影響安全發供電,對系統、設備或人身安全構成嚴重的威脅。
。ǘ┒惾毕荩嚎衫^續運行,但影響設備出力或對系統、設備、人身安全會造成一定的危害,影響文明生產。
(三)三類缺陷:除一、二類缺陷以外的其它缺陷。
第二條缺陷的發現及報告
(一)所有人員在監視、巡視、檢查設備過程中一旦發現存在的設備缺陷,應及時向廠房值班工程師反映,廠房值班工程師確認缺陷后向運行維護工程師匯報缺陷的.具體內容,由運行維護工程師對設備缺陷進行分類。
(二)一、二類設備缺陷應匯報水電站工程師、站長。
(三)當值運行人員及時將發現的設備缺陷錄入電站缺陷管理系統。
第三條缺陷處理及驗收
(一)廠房值守人員發現缺陷后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或擴大;配合維護人員搞好消缺工作,按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保證安全措施正確完備。
(二)維護人員接到缺陷通知應及時處理,對需要立即處理的一類設備缺陷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核實、處理,二類缺陷應24小時內進行處理,三類缺陷可擇時處理,但72小時內應做工作安排。
(三)工作負責人對消缺質量負責,工作完成后填寫《檢修交待記錄》,填寫清楚造成缺陷原因、處理結論等必要內容,如有整定值或技術更改應注明更改內容,包括更改的原理簡圖,并在規定時間內繪制正式圖紙存檔。
。ㄋ模⿵S房值班工程師指定人員對消缺情況進行驗收,并及時在缺陷管理系統中注銷缺陷,按規定匯報有關人員。
(五)需要停機、停電的設備缺陷盡量安排在夜間或節假日消缺,減少非計劃停運次數;一時難以消除的設備缺陷則列入月度計劃;并對所發生的設備缺陷進行分析,提高消缺質量,杜絕重復缺陷發生。
(六)不能消除的缺陷應及時將不能消除的原因上報電站站長及安全管理工程師。
。ㄆ撸┫焙笕粜栌^察的缺陷,觀察時間不能超過3天。
第四條輔助生產設備的缺陷處理
。ㄒ唬┹o助生產設備在此指運行人員不負責運行監視、運行調度的設備、設施,包括通信設備(非廠房內)、水情測報系統、水工建筑物、水工觀測設備等。
(二)輔助生產設備的缺陷處理一般不用辦理工作票,但可能與運行設備發生相互影響的缺陷處理應辦理工作票。
第五條缺陷分析
。ㄒ唬┚S護人員不能消除的設備缺陷,水電站總工應組織分析缺陷原因,制定處理方案。上報水電站站長
。ǘ┧娬久吭略鲁鯇⑸显碌娜毕莘治鼋y計表上報水電站站長。
(三)水電站總工應每月統計全廠設備缺陷和消缺率,負責組織召開設備缺陷分析會,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水電站設備管理制度 2
1、運行值班人員應樹立高度責任感,認真負責,忠于職守,嚴格遵守電站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及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2、服從電站所在地(企業)變電所、抽放站的統一調度(威脅電站設備和人身安全的要求除外)。
3、嚴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打瞌睡,保持旺盛的'工作精力、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4、嚴禁酒后、帶病上崗,嚴禁在機房、控制室、泵房等工作場所內吸煙、喝酒、玩游戲等。
5、嚴格執行值班紀律,密切注意巡視監控系統儀表的數值變化和報警提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處理。
6、值班人員每15分鐘必須進行一次設備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及時填寫巡回檢查記錄。
7、值班人員每兩個小時填寫一次運行記錄,內容主要包括機組的運行參數、水霧輸送系統參數、氣體流量、濃度(低濃度瓦斯氣電站)及發電量等,記錄要詳盡,數據要真實。
8、嚴格執行交接班管理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搞好文明生產,保持機房、控制室、泵房、配件室及站內設備的清潔衛生。
10、值班人員要加強基礎知識學習,強化基本技能訓練,達到“五熟五能” 。
。1)熟悉本崗位的工作要求,能嚴肅認真的履行崗位職責。
(2)熟悉電站設備、運行系統的基本原理,能分析系統運行狀況。
。3)熟悉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處理方法,能及時發現故障并迅速排除。
。4)熟悉電站機械、電氣、安全常識,能進行一般的設備維修、隱患排除。
。5)熟悉電站《緊急情況應急預案》,能按規定要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事故擴大。
水電站設備管理制度 3
為保障國家財產和人生財產安全,確保普梯電站能安全、可靠、經濟地運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各級領導、全體員工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實抓好抓實。
一、電站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兼職),并由站長負總責、分管安全的副站長親撲克抓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附領導小組人員名單于后。
二、安全領導小組要做好電站的安全保衛工作,防止電站的設備、物質被盜;搞好安全宣傳,增強安全意識,并經常深入(大壩、升壓站、廠房等)生產實地認真檢查、督促,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組織人員處理,避免事故的'發生。
三、以“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為主題,采取口語、標語、墻報等形式,大力宣傳安全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達到共同提高安全意識和增強責任感。
四、嚴格操作規程、加強擴范措施,全站人員、各生產班組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水電站運行規程》和本站制定的典型操作票等操作規程及規定按章行事、做到安全生產。
1、為了保證安全生產、防止疲勞連續上班,禁止本大班人員互相調班、代班,否則,造成的安全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2、每逢單月10號、雙月20號對1#、2#水輪發電機組上導、下導、水導軸油位、調速器油位進行檢查,對油位下降的部位必須加注油,對調速器等轉達動部位必須加注潤滑油。每逢單季度前一個月10號、雙季度前一個月20號對行車加注潤滑油等進行一次維護。
3、發電運行中,若機組停機處冷備用時,對應的調速器必須鎖定,開機發電之前,對應的調速器必須解鎖。
4、停機下機坑排除剎車等故障前必須拉開對應機組斷路器的相應刀閘并經驗明確無電壓掛好接地線后方可下機坑工作。
五、全站人員務必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注意防火、防盜和防止壞人的破壞活動。
六、安全事故一旦發生要及時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積極妥善地處理,遇設備和傷亡事故及時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傷亡事故限24小時內報市安委會),并查明原因,屬責任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定期對安全工具件的送檢和試驗,對不合格的工具件必須更換。
八、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權,遇責任事故發生,將取消年終先進班組和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格。
水電站設備管理制度 4
一、總則
為了加強水電站防汛工作,保障水電站設施安全,減少洪水災害損失,特制定本防汛管理制度。
二、防汛工作目標與原則
(一)目標
確保水電站安全度汛,保障電站設施完好,減少洪水災害對電站運行的影響,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ǘ┰瓌t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科學決策,快速反應;
團結協作,共同應對。
三、防汛組織機構與職責
。ㄒ唬┙M織機構
水電站應成立防汛領導小組,下設防汛辦公室和應急搶險隊伍。防汛領導小組負責全面領導防汛工作,制定防汛計劃和措施,組織指揮防汛搶險工作。防汛辦公室負責防汛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協調,及時收集、整理、上報防汛信息。應急搶險隊伍負責在緊急情況下進行搶險救援工作。
。ǘ┞氊煼止
防汛領導小組:負責制定防汛預案,組織防汛檢查和演練,指揮防汛搶險工作,協調內外關系,確保防汛工作的順利開展。
防汛辦公室:負責防汛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協調,收集、整理、分析防汛信息,及時向上級報告汛情,提出防汛建議,協助防汛領導小組做好防汛工作。
應急搶險隊伍:負責在緊急情況下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包括設備搶修、堤壩加固、泄洪設施操作等。
四、防汛監測與預警
(一)監測體系
水電站應建立完善的防汛監測體系,包括水位、降雨量、流量等監測設施,實時監測水文信息,為防汛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ǘ╊A警機制
根據實時監測數據和氣象預報信息,制定預警標準,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預警信息應明確預警級別、影響范圍、應對措施等內容,確保相關人員及時采取措施應對。
五、防汛預案與措施
(一)防汛預案
水電站應編制全面、科學的防汛預案,明確防汛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要求。預案應包括組織指揮體系、搶險救援隊伍、物資儲備、通訊保障、應急演練等內容。預案應定期更新和完善,以適應不斷變化的防汛形勢。
(二)防汛措施
加強堤壩、泄洪設施等關鍵部位的檢查和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行和防汛功能完好。
根據實時監測數據和氣象預報信息,及時調整水庫運行方式,合理控制水位,確保水庫安全。
加強與氣象、水利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及時掌握汛情信息,共同應對洪水災害。
做好防汛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搶險救援所需物資的'充足供應。
六、防汛值班與通訊保障
。ㄒ唬┓姥粗蛋
水電站應實行24小時防汛值班制度,確保防汛信息暢通,及時應對突發情況。值班人員應熟悉防汛預案和搶險救援流程,具備應對緊急情況的能力。
(二)通訊保障
水電站應建立完善的通訊系統,包括有線電話、無線對講、網絡通訊等多種方式,確保防汛信息的及時傳遞和溝通。同時,應做好通訊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七、培訓與演練
水電站應定期組織防汛培訓和演練活動,提高員工的防汛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和演練內容應包括防汛知識、搶險救援技能、通訊設備使用等方面。通過培訓和演練,使員工熟悉防汛預案和搶險救援流程,能夠在緊急情況下迅速作出反應。
八、責任追究與獎懲
對于在防汛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于違反防汛規定、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應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九、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水電站防汛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修訂。在執行過程中,如有與上級防汛規定相抵觸的,以上級規定為準。
水電站設備管理制度 5
1.水電站屬于重要生產部位,外來人員必須履行出入登記手續。值班人員合理使用安全防護用品,持有效證件操作,必須會撲救電氣火災和正確使用滅火器。
2.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來人員出入登記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管理制度。禁止在崗位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等,嚴禁擅離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巡回檢查制度,做好設備運行登記和工作記錄。
3.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水電機組、高低壓配電室內電器設備的性能及運行方式,掌握操作技術。所內不得堆放雜物及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氣需要巡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
5.進出高低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經常保持門窗完好,防止小動物進入和防盜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高低壓室。
7.停送電操作必須按照倒閘操作順序依次操作,杜絕帶負荷停送電。
8.用絕緣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高壓刀閘和油開關,都應戴絕緣手套,帶電裝卸熔斷器時,應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上。
9.在不可送電的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上都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設備遮攔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
10.在春秋季檢修或臨時工作需要停電時,值班電工應該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驗電、裝設臨時接地線、裝設遮攔和懸掛警示牌,會同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無電,并交代附近帶電設備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后雙方辦理許可開工簽證,方可開始工作。嚴禁約時或者電話通知停送電。
11.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撤離,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員交代清楚,并共同檢查,然后雙方辦理工作終結簽證后,值班人員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復送電。在未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前,值班人員不準將施工或檢修設備合閘送電。
12.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并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設備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13.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未拉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應視為有電,不得觸及設備,以防突然來電。
14.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時,值班人員可不經聯系立即斷開有電設備的電源,以進行搶救。
15.電器設備發生火災時,應該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撲救,只有在周圍全部停電后才能用泡沫滅火器撲救,高低壓配電室門窗應加設網欄,防止鼠害。
車田苗族鄉人民政府
20xx年6月3日
水電站設備管理制度 6
一、總則
1.1為了規范水電站防汛工作,確保水電站的安全穩定運行,特制定本防汛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水電站全體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等。
1.3防汛工作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確保水電站防洪安全。
二、防汛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成立水電站防汛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導、協調和監督防汛工作。
2.2設立防汛辦公室,負責防汛日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2.3各部門應明確防汛職責,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防汛工作。
三、防汛設施管理與維護
3.1定期對水庫大壩、溢洪道、泄洪洞等防汛設施進行檢查,確保其結構完整、運行正常。
3.2建立防汛設施維護檔案,記錄設施維護情況,確保設施得到及時維修和保養。
3.3加強對防汛設施的監控和監測,及時發現和處理設施運行中的異常情況。
四、防汛預案制定與演練
4.1制定詳細的防汛預案,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和應對措施。
4.2預案應包括不同洪水等級下的應對措施,以及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和救援方案。
4.3定期組織防汛預案演練,提高員工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防汛值班與信息傳遞
5.1設立防汛值班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險情。
5.2值班人員應熟悉防汛預案,掌握防汛知識,能夠及時處理險情。
5.3建立完善的信息傳遞系統,確保防汛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
六、防汛物資儲備與管理
6.1根據防汛需要,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包括搶險設備、沙袋、照明設備等。
6.2定期對防汛物資進行檢查和更新,確保物資的質量和數量滿足防汛要求。
6.3建立防汛物資使用檔案,記錄物資使用情況,避免浪費和濫用。
七、防汛培訓與宣傳
7.1定期組織防汛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防汛意識和技能。
7.2利用各種渠道宣傳防汛知識,增強員工和公眾的防汛意識。
八、監督檢查與考核
8.1定期對防汛工作進行檢查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8.2將防汛工作納入年度考核體系,對防汛工作成績突出的個人和部門進行表彰和獎勵。
九、附則
9.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水電站防汛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9.2本制度如有修改,須經水電站防汛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并公布實施。
水電站設備管理制度 7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四川電網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和所控廠站的調度管理,保證電網運行、操作和故障處理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2、并入四川電網運行的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設計、建設和調度運行管理均應遵守本規定。
二、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技術支持系統調度功能要求
1、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設計和建設方案應符合有關規程、規定和技術標準,涉及電網調度功能要求的設計方案,應通過電網調度機構的評審。
2、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必須具備完善、可靠的技術支持系統,采用雙機雙備份等模式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并實現下列基本功能,滿足集控中心和調度機構對所控廠站一、二次設備進行實時遠方運行監視、調整、控制等調度業務要求。
。1)應實現“四遙”功能。具備遠方操作拉合開關、刀閘等一、二次設備,遠方控制機組開停機、調整有功和無功出力等手段遠方控制機組運行狀態,實現pss裝置與機組同步投退等功能,具有為適應遠方操作而設立的防誤操作裝置。
(2)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應具備自動發電控制(agc)和自動電壓控制(avc)功能,具備與系統agc和avc一體化運行的功能,同時預留新業務擴充功能,以滿足將來可能出現的電網調度運行及控制新要求。
。3)集控中心應實現對所控廠站的繼電保護、pmu、安全自動裝置等二次設備,以及勵磁等涉及電網安全運行裝置的運行狀況、定值、投退狀況、跳閘報告等信息進行遠方監視。
(4)集控中心應具備對所控廠站的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遠方投退、遠方測試(包括通道)、遠方修改定值等功能。不具備此功能者,需在現場留有專業人員。
。5)集控中心應具備控制不同廠站、發電機組組合等多種控制運行模式,調度機構根據各廠站在系統中的地位、電網運行方式和安全運行要求等進行選擇并通知集控中心。
3、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調度自動化系統功能要求
(1)根據直調直采的原則,集控中心所控廠站的'調度自動化信息(包括功角測量裝置pmu信息)必須直接從各廠站站端系統以串行和網絡通信規約上送調度機構,不經集控中心轉發,以確保自動化信息的實時性和準確性。
。2)集控中心監控系統同時須將各廠站調度自動化信息(包括pmu信息)匯集后以串行和網絡通信規約上送調度機構,作為各廠站自動化信息的備用數據源。
。3)各廠站和集控中心均應配置調度數據網絡接入設備。
(4)調度機構以單機、單電廠及多電廠等值三種控制方式實現集控中心所控廠站的自動發電控制(agc)。各廠站或集控中心監控系統應可以直接接收并及時處理調度機構下發控制命令值。各電廠響應性能須滿足調度機構要求。
。5)調度機構對集控中心所控廠站的自動電壓控制(avc)以下發各電廠的高壓母線電壓設定值/增量值的方式實現。各電廠或集控中心監控系統應能直接接收并及時處理調度機構下發的avc控制命令值。各電廠響應性能須滿足調度機構要求。
。6)集控中心監控系統對所控廠站的無功電壓調整必須按恒電壓閉環控制方式調整,嚴禁采用恒無功閉環控制方式。
。7)集控中心所控廠站均應配備單獨的電量采集裝置,站端電量采集裝置相關信息應通過調度數據網絡、撥號網絡或gprs方式直接上送調度機構電能量計量主站系統。
。8)集控中心應建有繼電保護運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統分站,各受控廠站應建立繼電保護運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統子站,集控中心的保護信息系統分站和各受控廠站的信息系統子站應與省公司主站聯網,子站所采集的信息可以完整地傳至調度機構主站和集控中心分站。
。9)集控中心投運前必須建成流域水情自動測報系統,實現自動采集雨水情信息,并與四川電網水調自動化系統中心站聯網,按規定向調度機構報送水情信息。
。10)集控中心二次系統必須滿足電力二次系統安全防護總體方案的相關規定。
4、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系統通信要求
。1)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通信設備接入四川電力通信網,必須符合四川電力通信網的技術標準和接口規范,光傳輸設備和調度交換設備及網管應與四川電力通信網主網統一,減少通信網和設備的復雜性。
。2)集控中心與調度機構間應建立兩條獨立的sdh光纖系統通信通道。集控中心與所控廠站間應建立兩條不同路由的通信通道,優先采用光纖通信系統,盡可能組成光纖自愈環網。
。3)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至調度機構的調度電話應具有兩條以上獨立通道,調度電話須具備可靠的自動錄音功能。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應按有關要求設置調度交換機,并與調度機構的調度交換機聯網。
。4)集控中心通信電源應配置雙套,不間斷供電時間應不少于8小時。
。5)集控中心及接入集控的各廠站的光傳輸設備應具有相應的網管系統,同時還應具備對通信動力及環境的監測監控手段。
5、集控中心應具備防御各種故障和抵抗自然災害能力,建立和制定完備的通訊中斷、集控失效等異常故障發生后的應急措施和技術保障體系,滿足異常故障處理的需要。
三、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調度投運規定
1、集控中心投運前應完成各項試驗、調試和安全評價工作,確保滿足電網調度運行,并經有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方可申請并網運行。
2、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廠站投運前應提前1月向調度機構辦理投運申請手續,應提交如下技術資料:情況報告或驗收報告、反事故預案、調度聯系及運行負責人員名單、運行值班制度、調度聯系制度、操作制度、應急處理制度等,經調度機構批準后開始試運行,試運行期為3個月。試運行期滿后,向調度機構提交試運行報告,由調度機構批準后投入正式運行。試運行期間,所控廠站應保持正常的運行值班。
四、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調度運行管理規定
1、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屬調度機構直接調度,調度機構對各廠站的調度業務內容、調度管轄單元和范圍等按有關規定執行,并負責下達集控中心的調度命名和調度管理模式。
2、集控中心代表所控廠站與調度機構統一進行運行、操作、檢修和故障處理等調度業務聯系,并直接對所控廠站設備進行遠方操作,正常情況下,所控廠站不再同調度機構直接聯系。在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時,應注意明確設備所屬的廠站名稱,使用“三重名稱”,如“××(廠站)××(設備)××(編號)”。
3、集控中心統一管理所控廠站發電計劃申報和接收工作,各廠站應嚴格執行調度機構下達的計劃曲線。
4、涉及集控中心所控廠站設備的檢修業務可以由集控中心統一與調度機構進行協調和聯系,但設備的檢修計劃,檢修申請、異動報告和新設備投運手續等仍應以廠站為單位分別辦理。
5、接入集控的各廠站機組啟停、負荷調整、倒閘操作等,由調度機構值班調度員下達調度命令給集控中心。
6、集控中心應建立高效的操作制度,能夠正確、迅速地執行各項調度命令,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指令要求正確完成所控廠站一、二次設備的控制操作和運行狀態調整等任務。
7、要求集控中心所控廠站每天24小時配置足夠的現場運行值班人員和設備維護人員,并建立相應的運行值班和設備巡視、維護制度。
8、集控中心應制定合理的運行值班制度,配備足夠的運行值班人員,加強對所控廠站設備遠方和現場的運行監視及控制調整,滿足正常運行和異常故障處理的需要。
9、集控中心及各所控廠站的運行值班(留守)人員均應參加調度機構組織的調度業務聯系資格培訓和考試,取得調度機構頒發的《調度運行值班合格證書》,持證上崗。
10、集控中心應按照《四川電網220kv及以上系統繼電保護定值“四統一”管理規程》中對廠站值班室的要求,在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廠站均應存放完整、齊全、正確的繼電保護定值單,并應按照調度機構要求,按期完成繼電保護定值核對工作。
11、集控中心應實時監視各所控廠站的雨水情,積極開展水情信息收集、處理、整編和水文預報工作,及時向調度機構匯報水情變化和所控廠站發電運行方案建議,確保電站水工建筑樞紐及設備發電運行和防洪度汛安全。水情信息和發電運行報表按單站統計,集控中心統一報送,各所控廠站不再單獨報送。
12、集控中心應按照調度機構下發的相關規范開展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繼電保護、自動化和通信系統/設備的配置信息及運行缺陷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定期向調度機構相關部門統一報送,各所控廠站不再單獨報送。
13、集控中心應設置通信管理專責,負責廠、站內通信系統的日常管理及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
五、故障和異常處理要求
1、發電企業應制定有關規定和制度,確保在電網或集控中心出現異;蚬收锨闆r下,應能夠立即恢復各廠站現場值班(留守)人員對相應廠站設備的控制權和調度聯系權,并迅速進行故障及異常處理。
2、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須有完善的現場運行規程、應急處置機制和預案,確保在發生異常、故障時能迅速控制事態的發展,盡快恢復運行。
3、集控中心所控廠站應編制電站黑啟動方案和保廠用電方案,并完成機組現場黑啟動試驗和進行保廠用電措施的事故演練。
4、集控中心不能正常行使集中控制時,集控中心應立即匯報調度機構申請退出集中控制模式,將控制權和調度聯系權移交所控廠站,并由現場值班(留守)人員直接與調度機構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故障、異常處理完畢,集控中心具備投運條件可以恢復正常控制時,集控中心向調度機構提出恢復集中控制模式申請,由調度機構下令將所控廠站轉為集中控制模式。
5、所控廠站發生故障,集控中心和所控廠站不能及時消除,可能影響到其它電網運行設備時,集控中心應聯系調度機構將其與系統隔離。為避免故障進一步擴大危及人身、電網、設備安全,調度機構值班調度員有權采取斷開對側開關將故障廠站解列等非常措施,迅速隔離故障點,有效防止故障發展,同時各廠站設備安全由發電企業負責。
6、在集控中心agc/avc投入調度機構遠方控制期間,當下列故障情況發生時,集控中心所控廠站一次設備應保持故障發生前的運行狀態,并立即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到現場排除故障。
。1)集控中心或所控廠站監控系統故障。
。2)集控中心或所控廠站至調度機構的通道中斷。
。3)集控中心至所控廠站的通道中斷。
7、發生電網故障后,集控中心應收集并向調度機構繼保專業報送所控廠站有關繼電保護裝置動作報告及故障錄波報告。
8、水情自動測報系統和水調自動化系統發生故障后,集控中心應立即派人到現場巡視檢查,及時將水情和水庫運行信息報送調度機構,同時采取措施盡快恢復系統。
水電站設備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農村管理水平,加強水電站安全監督和管理,保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已投入運行的單站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及以下的水電站。
第二章分類與評審管理
第四條水電站安全管理水平確定為A、B、C、D四類。A類電站是安全可靠,管理優秀,實現了“無人值班,少人值守”,具有示范作用的水電站,冠名金牌水電站;B類電站是管理較好,能安全生產的水電站;C類電站是管理差,存在重要安全隱患,需限期整改的水電站;D類電站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必須停產整改的水電站。
第五條水電站分類實行全國統一標準(見附錄1)。
第六條確定水電站類別實行首次申報與年度檢驗制度。
第七條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電站類別管理和年度檢驗工作。
第三章首次申報程序
第八條首次申報的基本條件是:
。ㄒ唬┓沁`規建設的水電站;
。ǘ┯型暾乃娬究睖y、設計、施工、監理、質檢資料和運行監測資料;
。ㄈ┮呀浲ㄟ^竣工初驗或竣工驗收,并有水電站大壩工程安全鑒定報告;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產制度、職責明確的管理機構和符合崗位要求的運行人員。
第九條首次申報的水電站,要如實填報水電站安全管理首次分類申報表(見附錄2),并按分級管理要求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和分類標準確定有關水電站類別,并逐級上報至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章年度檢驗程序
第十一條水電站安全管理類別實行年度檢驗制度。
第十二條經首次分類確定的.水電站應于次年3月1日前將水電站安全管理分類年度檢驗申報表(附錄3)上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水行政主管部門對上報的年度檢驗申報表進行檢驗,可采取適當方式進行現場檢驗或抽查。
第十四條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對電站進行年度檢驗時,應當嚴格按照水電站安全管理分類標準,對已確定類別的電站進行定級、晉級或降級。
第五章確定和冠名公布
第十五條各。ㄗ灾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確定省、地、縣三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電站安全管理分類及年度檢驗管理權限。
第十六條金牌由水利部統一規格和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制作。
第十七條首次冠名和年度檢驗結果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發文并在有關媒體公布。
第六章獎懲和整改
第十八條對冠名金牌的水電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并向當地政府推薦參加相關表彰評比,向金融部門推薦提高貸款信譽等級。
第十九條被確定為C類的水電站,必須在限期內進行整改。整改后報原審核單位驗收并重新確定類別。
第二十條被確定為D類的水電站,必須立即停產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或年檢的水電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其使用證,并通知電網企業不準其并網,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責任;對構成犯罪的,依照相關法律,移交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電站生產運行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和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凡是不按本辦法規定,進行首次申報和年度檢驗申報的電站,水行政主管部門將依照有關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各級水利部門直屬的水電站,水利部門管理的變電站,地方組織建設和管理的5萬千瓦以上的水電站的安全管理分類及年度檢驗比照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水利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開始施行。
水電站設備管理制度 9
一、總則
為切實保障水電站的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洪水等自然災害,特制定本防汛管理制度。本制度是為了明確各級管理人員職責,規范防汛工作流程,確保水電站防洪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安全責任制度
1、水電站防汛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站長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水電站的防汛工作。
2、副站長及各部門負責人應按照分工,履行相應的防汛職責,確保各項防汛措施得到有效執行。
3、建立防汛工作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的防汛職責,確保責任到人,任務到崗。
三、監測預警制度
1、建立健全水電站水位、降雨量、庫容等實時監測系統,實現數據實時上傳和分析。
2、根據歷史數據和實時數據,制定科學的預警標準,明確不同預警級別的應對措施。
3、建立預警信息發布機制,確保預警信息能夠及時、準確地傳達給相關人員。
四、防汛預案制度
1、制定全面、詳細的防汛預案,包括組織體系、應急措施、搶險救援、物資儲備等內容。
2、預案應定期修訂和更新,以適應新的防汛形勢和變化。
3、加強預案的培訓和演練,提高員工的應急響應能力和處置水平。
五、應急救援制度
1、成立專門的防汛應急救援隊伍,明確隊伍組成、職責和任務。
2、配備必要的防汛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確保裝備齊全、性能良好。
3、制定應急救援流程,明確救援步驟和措施,確保救援工作有序進行。
六、工程設施管理制度
1、定期對水電站的大壩、溢洪道、泄洪洞等關鍵工程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
2、建立設施運行記錄,對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和記錄。
3、對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確保設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七、工作流程制度
1、制定防汛工作的工作流程和標準操作規程,明確各項工作的具體步驟和要求。
2、建立防汛工作調度機制,確保各項任務能夠及時、有效地得到執行。
3、加強信息溝通和協調,確保各部門之間的協作順暢,形成合力。
八、信息報告制度
1、建立汛情信息報告制度,明確信息報告的.內容、格式和上報渠道。
2、確保汛情信息的及時、準確、完整上報,為決策層提供有力支持。
3、對瞞報、漏報、誤報等行為進行嚴肅處理,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九、培訓與演練制度
1、定期組織員工進行防汛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的防汛意識和技能水平。
2、針對不同崗位和職責,制定個性化的培訓和演練計劃,確保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3、對培訓和演練的效果進行評估和總結,不斷完善培訓和演練內容。
十、考核與獎懲制度
1、建立防汛工作考核機制,對各級人員的防汛工作進行考核和評價。
2、對在防汛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進行表彰和獎勵,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3、對防汛工作不力、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嚴肅處理,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水電站設備管理制度 10
1、汛期實行由站長帶班、工作人員值班相結合的24小時防汛抗旱值班制度。
2、在汛期,水利站全體工作人員的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關鍵時刻能隨時保持聯系。
3、值班人員應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接聽電話要及時,文明用語,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熱情解答;不能當時解答的,應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并做好值班記錄,按有關程序處理。做到一般問題能及時正確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上傳下達要及時、準確。
4遇集中降雨時,值班人員應保持高度警惕,加強與有關單位的聯絡;主動及時的.向有關村莊、居委會、工程管理單位了解降雨情況、工程情況、險情災情。遇有險情災情,應按規定及時報告。
5、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擅自脫崗、離崗。嚴禁在值班室內聚眾聊天、喧嘩或娛樂、玩游戲,不得從事與值班工作無關的活動。
6、值班人員(含帶班領導)應接受必要的培訓,熟悉防汛業務,勝任防汛抗旱工作。
7、值班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正常值班,應提前請假,站長負責調整,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值班人員空崗。
8、嚴格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應將當班的情況和關注要點、待辦事項等向下一班值班人員交代清楚,辦理必要的交接班手續。接班人員對待辦事項應跟蹤了解辦理。
9、值班人員要注意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保持值班室干凈、整潔。
10、值班人員因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紀進行處理;后果特別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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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加強水電站防汛工作,確保水電站安全穩定運行,防范和減少洪水災害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防汛管理制度。
二、防汛組織與管理
1、成立防汛領導小組,由水電站站長擔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負責全面組織和協調防汛工作。
2、明確各級防汛責任人,確保防汛工作責任到人,形成完整的防汛責任體系。
3、制定防汛工作計劃和預案,明確防汛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措施,并定期組織演練和評估。
三、監測預警與信息傳遞
1、建立完善的水位、流量、降雨等監測系統,實時監測水文氣象信息,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2、設定合理的預警閾值,當監測數據達到或超過預警閾值時,及時啟動預警程序,發布預警信息。
3、建立高效的信息傳遞機制,確保預警信息能夠迅速傳達給相關部門和人員,以便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四、工程設施檢查與維護
1、定期對水電站的水庫大壩、溢洪道、泄洪洞等關鍵工程設施進行檢查,確保設施的'結構完整、運行正常。
2、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
3、加強工程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設施在防汛期間能夠正常發揮功能。
五、防汛物資儲備與管理
1、根據水電站防汛工作的需要,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包括砂石料、搶險工具、救生器材等。
2、建立防汛物資管理制度,明確物資的儲備、保管、調撥和使用流程,確保物資在需要時能夠及時投入使用。
3、定期對防汛物資進行檢查和更新,確保物資的質量和數量滿足防汛工作的要求。
六、防汛值班與應急處置
1、設立防汛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防汛信息的及時傳遞和處理。
2、制定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在發生洪水災害時的應對措施和流程,確保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搶險救援。
3、加強與當地政府、水利部門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應對洪水災害,形成防汛合力。
七、培訓與演練
1、定期組織員工進行防汛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的防汛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2、針對水電站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演練方案和計劃,確保演練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3、對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進行總結和分析,及時改進和完善防汛預案和措施。
八、責任追究與獎懲
1、對在防汛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給予表彰和獎勵,樹立典型,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2、對在防汛工作中失職、瀆職或違反規定的個人和集體進行嚴肅處理,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九、附則
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水電站防汛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修訂。
2、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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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搞好站內職工管理工作,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值班方式、值班輪值表由站務會統一安排,未經值班長允許值班員不得隨意調班。一般情況不得連值兩個班。
3、站內值班必須保證有足夠的人員,嚴禁脫崗。
4、值班期間按規定時間間隔抄錄站內全部表計的相關數據。
5、除嚴重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者外,與調度之間的協作應按相關規程規定執行。
6、值班期間必須按規定穿戴,衣容應整潔。接班前2小時內和當值期間嚴禁喝酒。
7、當值人員在值班期間應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專心致志值好班,全神貫注進行監視并調節發電設備,準確及時地抄報表并分析數據變化。在值班時,不準打瞌睡,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8、嚴格執行“兩票三制”,操作或檢修時認真執行有關制度,精心操作。按規定巡查各種設備,不得走馬觀花,更不能疏漏不查。
9、在做記錄時要做到字跡清楚,數據準確、真實,嚴格杜絕漏記、不記或含義不清的'情況發生,更不準亂涂亂畫,偽造數據。
10、如發生異常情況,應立即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不得弄虛作假,隱瞞真相。
11、值班人員應服從管理,搞好團結,按規定時間巡查設備,清理大壩取水口攔污柵前雜物,做好水庫的運行維護和發電用水調節工作,按照來水量做好機組之間的負荷分配,保證安全、滿發、多供,為公司創造較好的經濟效益。
12、當值期間除搞好安全生產外,還要做好值班現場的文明生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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