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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儀器管理制度
現如今,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測量儀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測量儀器管理制度1
一、儀器儀表管理規章制度總則
為確保自動化儀表設備(計量、檢測、控制、電子計算機等)準確靈活好用、控制平穩、經常處于良好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二、儀器儀表管理規章制度職責
(一)生產動力科負責儀表設備檢修、試驗管理工作。
(二)維修保養單位應加強自動化儀表設備的管理,維護保養,執行定期檢修校驗工作。
(三)市場營銷科負責儀表設備的采購工作。
三、儀器儀表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規定
(一)儀表配件、設備、材料以及外委加工件、進口備品備件計劃由生產動力科審核、匯總。
(二)對儀表供電、供風,維修車間、生產動力科和各車間協調配合,保證專線專用,達到儀表的技術要求。
(三)維修單位儀表班必須按照有關儀表操作規程檢查、維修、保養儀表設備,認真填寫設備欠缺,并按時上報,使儀表四率(完好率、使用率、控制率、泄漏率)不斷提高。
(四)各生產裝置的自動化儀表的檢修、臨修、校驗工作由維修單位安排月、季、年度計劃,經生產動力科審查,生產副經理批準后下達。
(五)儀表班必須及時更換儀表記錄紙。
(六)公司計量儀表由維修單位儀表班負責日常維護。
(七)儀表啟停注意事項
1、事先與生產人員取得聯系。
2、按有關操作規定進行,不得違章作業。
3、未經授權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儀表設備。
(八)儀表設備發生事故時,車間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并要查明事故原因報生產動力科。
(九)全公司儀表設備除儀表維護班進行維護外各使用單位操作人員也負有下列責任:1、正確使用儀表:如儀表啟用工藝參數不得大于全量程的1.5%,不能擅自調整儀表比例度.積分時間、微分時間,如需調整時應征得儀表人員的同意。
2、防止油、水及其它污物濺污儀表設備。
3、保持控制室、儀表盤及二次儀表的'清潔。
4、發現儀表設備有異常現象應立即通知儀表班檢查處理。
四、儀表設備拆裝、改裝、委托檢修、交工與驗收規定
(一)維修單位提出的技措項目如需新裝、改裝儀表設備,報技術科審核,生產副經理批準后,由生產動力科安排施工計劃,重大項目的技術問題由技術科會同生產動力科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二)我公司不能進行校準的測量、控制、計量儀表,由生產動力科組織外委校驗,并保存有關資料。
(三)拆裝、改裝工程竣工后由維修單位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大型重要工程項目由生產動力科組織驗收,施工單位在交工驗收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由生產動力科存檔。
五、儀器儀表管理規章制度解釋權歸生產動力科,并由生產動力科組織實施。
測量儀器管理制度2
一、儀器室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儀器室。
二、儀器應及時請購(或領取)、驗收、登帳。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儀器室、學校,二級賬冊相符和賬冊實物相符。
三、儀器按分類編號,定室、定櫥、定位存放,布局規范、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四、一切儀器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并檢查儀器完好情況。教師領用必須提前填寫《實驗使用儀器通知單》,便于準備。使用完畢,應進行清理并及時歸還、注銷。外單位或個人借用一律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用手續。
五、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應及時查明并予登記。學生實驗因違章操作造成不應有的`損壞,除做出檢討外,并酌情賠償。外單位或個人借用如有損壞的照價賠償
六、儀器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同時做好防銹、防腐、防塵、防霉等工作,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報損報廢儀器要嚴格按審批手續辦理。
七、儀管員應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開學校,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由教導處、總務處派人監督,既要點清數量,也要檢查質量。
八、完善保存好儀器帳冊、產品說明書、實驗使用儀器通知單、實驗記載表等有關檔案資料。
九、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柜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安全。
測量儀器管理制度3
1.操作醫師必須具有高度責任心和事業心,掌握有關儀器的'性能,嚴格遵守儀器的操作規程,熟練地進行操作。
2.儀器與儀器資料不分離,便于隨時查閱。
3.儀器使用前應檢查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發現異常或故障應立即向科主任匯報,不能擅自處理,須按照正常渠道進行檢修,并做好每天儀器使用、維修記錄。
4.進修、實習人員不允許單獨使用儀器,必須在指導考師嚴格指導、監督下進行操作,并由指導老師負全部責任。
5.做好超聲診斷室的安全、清潔工作、嚴禁在儀器室內吸煙、進食或接待客人。外來參觀人員須經醫院或科主任同意方可接待。
6.每周五下午下班前由星期天值班人員負責將診斷儀進行全面清潔并負責清洗防塵網,進行登記。科室質控小組將進行不定期檢查,違反者按質控規定扣分。
7.選購儀器由超聲科主任會同分管領導,經多方考察了解后,按正常渠道進貨,并建立儀器檔案,檢查、登記、入帳。儀器報損也應按醫院規定手續辦理。
8.信息設備管理員負責對科室所有設備進行登記,設備出現故障時負責與設備科或維修工程師聯系維護,并對維護結果進行登記。
測量儀器管理制度4
測繪儀器是工程測量的主要設備,學生學習測量課程和工程測量實訓的主要工具,由于測量工作是在室外進行,受自然條件、氣候條件等因素的影響,做好儀器設備的管理和使用是保障測量成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延長儀器使用年限的重要條件。為此制定本辦法如下:
一、測繪儀器設備的配置
測量實訓室配有全站儀、經緯儀、水準儀、水準板尺等常規測量儀器及其配套設備,用于我院工程測量及其實訓教學。
二、測繪儀器的借用與歸還
1、由任課老師負責儀器設備的借用申請,填寫《儀器設備借用申請表》(見附錄),經系負責人審批后,可安排領用人到工程測量實訓室辦理借用手續。
2、實驗室管理員根據儀器設備借用申請表申請的儀器、配件及附件(指裝在儀器箱中的儀器配件)辦理借用手續。
3、學生借用儀器時必須使用學生證等在校生的有效證件,歸還儀器時,待實驗室管理人員檢查后領回學生證,如果儀器有損壞、丟失按責任進行賠償。
4、測量儀器在借領時應當場清點檢查儀器工具及其附件是否齊全,背帶及提手是否牢固,腳架是否完好。
5、儀器用后要及時歸還,并要整潔齊備。若有異常或損壞、丟失,借用人員要及時告知實驗室管理人員,并寫出書面報告說明情況;實驗室管理人員也要對歸還的儀器設備進行檢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報告,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儀器設備使用與管理
(一)儀器的開箱、入箱及安置
1、儀器開箱前,應將儀器箱平放在地上,嚴禁手提或懷抱著儀器開箱,以免儀器在開箱時儀器落地損壞。開箱后應注意看清楚儀器在箱中安放的狀態,在用完后按原樣入箱。
2、儀器在箱中取出前,應松開各制動螺旋,提取儀器時,要用手托住儀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將儀器輕輕取出,嚴禁用手提望遠鏡和橫軸。儀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應及時合上箱蓋,以免灰塵進入箱內。儀器箱放在測站附近,箱上不許坐人。
3、安置儀器時根據控制點所在位置,盡量選擇地勢平坦,干擾小的位置,安置儀器時一定要注意儀器,檢查儀器腳架是否可靠,確認連接螺旋連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應注意連接螺旋的松緊應適度,不可過松或過緊。
4、觀測結束后應將腳螺旋和制動、微動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鏡紙或軟毛刷除去儀器上表面的灰塵。然后卸下儀器雙手托持,按出箱時的位置放入原箱。蓋箱前應將各制動螺旋輕輕旋緊,檢查附件齊全后可輕合箱蓋,箱蓋吻合方可上蓋,不可強力施壓以免損壞儀器。
(二)儀器的使用與管理
1、借用的儀器應由專人負責管理。離開儀器室之前,必須鎖好儀器箱并捆扎好各種工具;搬運儀器工具時,必須輕取輕放,避免劇烈震動,借出儀器工具之后,不得與其它小組擅自調換或轉借。
2、使用全站儀,在無濾光片的情況下禁止將望遠鏡直接對準太陽,以免傷害眼睛和損害測距部分發光二級管。
3、在強烈陽光、雨天或潮濕環境下使用,務必在傘的遮掩下使用。
4、對儀器要小心輕放,避免強烈的沖擊震動,安置儀器前應檢查三腳架的牢固性,整個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儀器,防止意外發生。
5、轉站時,即使很近也應取下儀器裝箱。測量工作結束后,先關機卸下電池后裝箱。
6、測繪儀器要設置專庫存放,環境要求干燥、通風、防震、防霧、防塵、防銹。儀器應保持干燥,遇雨后將其擦干,放在通風處、晾干后再裝箱。各種儀器均不可受壓、受凍、受潮或受高溫,儀器箱不要靠近熱源。
7、儀器設備具體操作規程、管理規定由任課老師負責告之實訓學生,并要嚴格按其操作執行。
8、申請人負責借用儀器設備的歸還督查,承擔借用儀器設備丟損賠償的管理責任,領用人負責借用儀器設備的整潔保養和及時歸還,承擔儀器設備丟損的賠償責任。
9、其它事項參照《重慶能源職業學院實驗實訓中心管理制度》進行辦理。
重慶能源職業學院
20xx年9月
測量儀器管理制度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并結合實際制定以下操作規程。要求全體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各種設施、設備的使用范圍和方法嚴格執行。
為加強叉車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規程。
1.駕駛人員
1.1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廠內機動車輛特種操作證,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1.2 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叉車日常維護保養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1.3 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作業中嚴禁飲食、閑談和手機通話、嚴禁身體任何部位伸到叉車外。
2. 檢查
2.1 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液面、蓄電池的'液面。
2.2 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2.3 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2.4 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2.5 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2.6 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
3.啟動
2.1起步前,應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2.2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讀數須達到規定值方可起步。
2.3 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2.4 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4. 行駛
4.1叉車在行駛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除裝卸貨外,必須靠右邊行駛。
4.2行駛時應與其它車輛保持三臺自身叉車長的安全距離。會車時除外。
4.3如遇前面有人或前進的方向視線被阻擋,應在5米以外按喇叭提示行車路線。
4.4叉車在轉彎、后退、狹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況下行駛時,或在交叉路口、狹窄路口和接近貨物時,都應減速慢行。除緊急情況外,不宜使用緊急制動。4.5廠內行駛速度不超過10 km/h,廠門、拐彎、人多、通道狹窄等其它復雜區域時速不超過5 km/h,進入車間內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4.6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
4.7空載時,貨叉距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4.8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車輛或視線被阻擋,應先按喇叭發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
4.9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4.10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4.11禁止在坡道上轉彎,禁止橫跨坡道行駛,禁止下坡時熄火滑行。
4.12空車上下斜坡時,應倒退上坡;貨叉向前行駛下坡。
4.13載貨上下斜坡時,貨叉向前行使上坡;倒退行使下坡。
4.14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15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但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4.16在上下班時間,叉車應避免在人多的路段行駛。如果確實需要通行時,叉車必須低速行駛(低于5 km/h),并要提高警惕。
5. 裝卸
5.1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
5.2叉裝物品時,被裝物件重量應在該機允許載荷范圍內。當物件重量不明時,應將該物件叉起離地100mm后檢查機械的穩定性,確認無超載現象后,方可運送。
5.3叉裝物品時,物品一側應貼靠擋貨架,其重心應在起落架中間,確認無誤后,方可提升。小件貨物應放入集物箱(板)內,防止掉落。
5.4物品提升離地后,應將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駛。
5.5裝卸物品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以及相反的過程期間,必須啟動剎車。
5.6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貨盤)和叉頭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員。嚴禁沖擊性的裝載貨物。
5.7叉車在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有人。
5.8兩輛叉車同時裝卸一輛貨車時,應有專人指揮聯系,保證安全作業。
5.9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貨車是否已制動,觀察貨柜車車廂里是否有人,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5.10叉車在運行時,貨叉上嚴禁站人。確實需要叉車輔助人員登高作業時,應使用牢固的墊板,并有效固定在貨叉上,且上面人員不能超過2人,并佩戴安全帽、安全帶,所有工具裝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叉車駕駛員應戴好安全帽,不要離開叉車,以便及時提供協助。
5.11以內燃機為動力的叉車,進入倉庫作業時,應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嚴禁在易燃、易爆的倉庫內作業。
5.12遵守“七不準”
5.4.1不準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5.4.2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5.4.3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
5.4.4不準用單貨叉作業。
5.4.5不準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5.4.6不準用貨叉帶人作業,貨叉舉起后貨叉下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5.4.7不準用叉車去拖其他車,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報經行主管同意。
6.停車
6.1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6.2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旁。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5%的路段上。
6.3盡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并熄火。
6.4 停車時應熄火、拉緊剎車,切斷電路、拔下鑰匙。
7. 充電
7.1 使用充電器時,要選用與叉車配套的充電器,要輕拿輕放。
7.2充電前檢查,蓄電池是否完好無損,接線是否完好,并打開氣蓋、蓋板。
7.3充電時應先插充電器插頭,在接電源;充完電后,應先關掉電源,再拔出充電器插頭,并將充電器掛好,嚴禁隨意放在地上。
7.4充電時應保持充電場所通風良好,勿靠近火源和熱源。充電完畢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
8.維護
8.1 發現叉車有不正常現象,應當立即停車檢查。
8.2如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主管,不能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8.3 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
8.4 叉車加油時要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過程必須關閉發動機,嚴禁吸煙和使用手機。
8.5電動叉車每天充電完成后檢查電解液液面,如低于規定液面,需打開加液塞補充蒸餾水至規定液面,不可加液過多,防止溢出。加液后加液塞須擰緊。操作時需戴防護手套和防護眼鏡,避免電解液濺到身上。
9. 發生意外時
9.1 緊伏到方向盤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緊方向盤或操作手柄。
9.2 身體靠在叉車傾倒方向的反面。
9.3 注意防止損傷頭部或胸部,叉車翻車時千萬不能跳車。
9.4 電解液濺到皮膚上、眼睛上,用大量水沖洗,嚴重的立即就醫。
測量儀器管理制度6
一、凡有醫療設備的科室,要逐步建立使用管理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嚴格使用登記。認真檢查保養,保持儀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隨時開機可用,并保證賬、卡、物相符。
二、新進儀器設備在使用前要由器械科負責驗收、調試、安裝。組織有關科室專業人員進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訓練,使之了解儀器的構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后,方可獨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須在熟悉該儀器的人員指導下進行。在未熟悉該儀器的操作前,不得連接電源,以防接錯電路,造成損壞。
三、儀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用儀器前,應判明其技術狀態確實良好,使用完畢,應將所有開關、手柄放在規定位置。
四、不準搬動的儀器,不得隨意挪動。操作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發現儀器運轉異常時,應立即查找原因,及時排除故障,必要時應請總務科協助,嚴禁帶故障、超負荷使用和運轉。儀器損壞需修理者報總務科處理。
五、儀器設備(包括主機、附件、說明書)一定保持完整無缺,即使破損零部件,未經總務科檢驗亦不得任意丟棄。
六、儀器用完后,應由管理人員檢查,關機放好。若發現儀器損壞或發生意外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如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告醫務科及總務科,視情節輕重進行賠償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1萬元以下儀器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1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造成1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設備事故損失費(設備修復費+停機損失費)在1萬元以上者,按重大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何種事故發生后,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會由總務科組織使用、維修等有關人員參加;重大事故分析會由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則、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以及制訂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七、儀器經過驗收合格發給使用科室后,要根據儀器的具體情況規定使用率。儀器屬公用資產,應專管公用,任何人不準以任何借口作為私有財產壟斷使用。對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當,儀器未有充分發揮作用的,總務科有權報告院長收回。
八、各科室所使用的醫療器械發生故障時,未經批準不得將儀器帶往外地修理。
九、貴重儀器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準,方可借出。收回時,由保管科室檢查無誤,方可收管。
十、各種儀器的'說明書、線路圖等資料,按科技檔案由總務科建立檔案。各科需用時,應辦理借閱手續。總務科和有關科室,如因操作維修需經常使用的,可復印副本。
十一、儀器室內應保持整齊、清潔,要經常注意門、窗、水、電的關閉,下班前仔細檢查,以確保安全。
測量儀器管理制度7
1、測量儀器、測繪工具、測繪材料是國家和企業的.財產,是地測人員工作的武器和裝備,每一個地測人員都必須珍惜愛護它們。
2、測量儀器是一種精密儀器,必須由觀測員使用和管理,并定期對儀器進行檢修和校正。
3、測繪工具按科內分工由各工作人員負責使用和管理。
4、以科為單位按年度制定計劃經礦領導批準購制測繪材料,并制定統一測繪材料購進使用臺帳,按使用對象一月下發給各工作員進行登記使用,并以季度檢查礦新需制、繪描、曬圖紙張數的實際用量和存量是否符合購置量。
(1)繪圖紙和計算紙以及鉛筆、橡皮、刀片等由繪圖員保管。
(2)各種記錄薄和記錄表由記錄員保管。
(3)曬圖紙和曬圖機具由記錄員保管。
(4)描圖紙由描圖員保管。
(5)各種計算表由計算員編制和保管。
5、50米鑒定鋼卷尺,在每次測量工作結束后,必須由觀測員和記錄員進行防銹保管。
6、各種繪、描、曬圖紙必須按其各其特點采取相應措施進行保管。
7、地質羅盤由地質員使用保管。
8、塔尺、花桿、小平板、丁字尺、懸掛羅盤等其它用具由內業人員保管。
9、建立測量儀器和測繪工具登記臺帳。
10、每個工作人員(科員)對測量儀器和測繪工具及繪測材料只有使用權,沒有占有權。
(1)不允許將測繪工具轉借、丟失和損壞,否則照價賠償。
(2)測繪材料必須是本礦測繪使用,如私用和用于礦外,必須由其保管者進行加倍賠償。
(3)測量儀器無權外借,不允許其他外單位及私人使用,如遇特殊情況,在不影響本礦地測工作的前提下,經由礦主管領導批準方可,但必須由觀測員和儀器同行。
11、地測科人員調出時,必須辦理使用權和工具及材料移交手續,如短缺、丟失、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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