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作社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合作社管理制度1
一、盈余分配的成員為持有本合作社《社員證》的正式成員。
二、合作社在進行年終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財務人員要做好財物清查,準確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費用和盈余,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財務核算結束后,向理事會提交盈余分配方案。
三、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積金。按照章程或成員大會決議規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若累計有虧損,首先彌補虧損,抵虧后的公積金余額再用于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
2、向社員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提取公積金后的余額,按照成員與合作社交易量(額)向成員返還,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按照出資額、成員應享有公積金份額和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及接受捐贈確定為社員的份額向社員進行分配,分配比例不超過可分配盈余的40%。入社不滿一年的社員,根據社員實際出資和入社時間,按時間段按比例進行分配。
四、理事會接到合作社財務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組織召開有監事會成員、管理人員、社員代表參加的理事會擴大會議,聽取意見,進一步完善分配方案,經理事會審核后,提請社員(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按交易量(額)比例分配盈余金額及平均量化到成員的資金份額要記載到《社員證》中。
合作社管理制度2
農業合作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提高效率:通過規范化的管理,減少內耗,提高農業生產的效率和質量。
2、保護權益:保障農民的經濟利益,避免市場風險,增強農民的'歸屬感和凝聚力。
3、促進合作:強化成員間的協作,共同應對市場挑戰,形成規模效應。
4、規范行為:通過制度約束,防止腐敗和不正當行為,維護合作社的公正公平。
5、持續發展:為合作社的長遠發展提供穩定的基礎,推動農業現代化進程。
合作社管理制度3
一、為保證田間作業標準化,制定質量驗收制度,田間作業遵守農業技術要求,嚴格執行《田間機械作業技術操作規程》和《農機田間作業規范》,實現田間機械作業標準化,做到適時、優質、高效、低耗、安全. 二、各車組要正確安裝調試作業機具,確保良好技術狀態,并經合作社驗收,不合格的不準參加作業。
三、為提高田間作業質量,合作社安排的新技術、新措施、新作業方法等,車組必須執行,否則不準參加作業。
四、合作社要建立健全田間作業質量檢查、驗收制度成立驗收小組。
五、質量驗收小組要嚴格執行田間作業標準、規范、進行質量驗收,質量不合格,要嚴肅處理。
六、質量驗收單必須填寫及時、準確、全面、清楚并由質量驗收人和車長簽字,機務統計憑此匯總車組工作量。
合作社管理制度4
1、為了維護好保養間的設備完好,一切人員不得隨意動用室內設施。
2、進入保養間內的機具必須聽從修理工的指揮。
3、入庫的`機具進行修理,在入庫前與修理工辦理好交接手續。
4、進入保養間的任何人員要保持室內衛生,并做到安全防火。
合作社管理制度5
農機合作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提高生產效率:規范化的管理能確保農機設備高效運轉,減少故障停機時間。
2、保障安全:明確的`安全操作規程可以預防農機事故,保護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3、降低成本:合理使用和維護農機,延長設備壽命,降低維修成本。
4、提升服務質量:通過培訓和績效評估,提高合作社成員的服務能力和滿意度。
5、促進公平:公正的設備分配和責任追究機制,保證所有成員的權益。
合作社管理制度6
一、財務會計應按照會計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會計資料及其他文書資料,會計賬簿、收據存根、承包合同等資源共享資料要實行專柜存放,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同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二、對合作社的會計資料、承包合同等應裝訂成冊,專柜存放,由現任出納負責保管。
三、會計檔案的'查閱、交接、銷毀必須嚴格執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合作社管理制度7
一、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接受農機監理部門的安全管理。
二、新購農業機械,必須及時到監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三、未按規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準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四、農業機械投入作業前,應進行檢查、保養、緊固、調試,達到良好技術狀態,不準駕駛、操作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農業機械。
五、不準把農業機械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操作,嚴禁年老體弱、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員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六、不準酒后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七、嚴禁隨意改裝農業機械或改變農業機械結構。
八、拖拉機通過村鎮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兒童追車、扒車。
九、拖拉機上道路行駛時,不準超速和違章載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規定。
十、農業機械在進行田間作業或其它作業時,必須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切實加強防護措施。
合作社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養殖專業合作社的管理,提高養殖效益和經濟效益,保障合作社成員的合法權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是指由養殖業務有一定經驗和技能的自然人組成的合作社。
第三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的宗旨是充分利用合作社成員的優勢,共同開展養殖業務,實現資源共享、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第四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堅持與國家法律法規相協調,并遵循市場經濟原則,依法經營,誠信守法。
第五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實行民主管理,重視會員的意見和決策,尊重合作社成員的平等權益。
第六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的管理人員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維護合作社的利益和成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 合作社的組織形式和成員資格
第七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形式可以選擇有限責任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伙企業等形式。
第八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的成員資格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具備養殖業務的經驗和技能;
2. 自愿加入合作社,并認同合作社的宗旨和理念;
3. 守法經營,具備良好的信譽;
4. 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5. 具備合作社經營所需的資金和資源。
第九條 加入養殖專業合作社的`成員需要向合作社提出申請,并填寫詳細的個人信息和養殖業務經驗。
第十條 合作社對于加入成員的審核應當進行全面、公正、公開的評估,認真保護合作社和成員的利益。
第三章 合作社的權益和義務
第十一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成員享有以下權益:
1. 有平等參與合作社管理和決策的權利;
2. 有平等分享合作社經營所得的權利;
3. 有對合作社的監督和投訴的權利;
4. 有接受和提供合作社技術培訓的權利;
5. 有充分了解合作社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權利;
6. 有參與合作社分紅和納稅的權利;
7. 有平等享受合作社服務的權利。
第十二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成員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 必須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2. 必須按照合作社的規定認真開展養殖業務;
3. 必須按時繳納合作社的會費并參與合作社經營所需的資金投入;
4. 必須保護合作社的利益,共同承擔合作社的風險和責任;
5. 必須支持和配合合作社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6. 必須遵守養殖業務的相關法律法規,確保經營合法、安全。
第四章 合作社的經營管理
第十三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根據市場需求和成員的實際情況,確定合作社經營的養殖品種、規模和區域。
第十四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建立和完善養殖環境和設施,確保養殖的安全和高效。
第十五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建立和完善養殖技術和管理體系,提升養殖的技術水平和經營效益。
第十六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養殖計劃,合理安排養殖資金和資源的使用。
第十七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經營收支的合理和透明。
第十八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及時準確地向成員提供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的信息。
第十九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與相關部門和機構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共同推動養殖業的發展。
第五章 合作社的分紅和退出
第二十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經營收益的分配應當根據成員的投入和貢獻進行合理分配。
第二十一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的分紅可以以現金形式或者以股權形式進行。
第二十二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成員有權根據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在合適的時機退出合作社。
第六章 合作社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成立監事會或者監事小組,對合作社的經營和管理進行監督。
第二十四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的成員有權參加監事會或者監事小組的選舉和議事,監督合作社的運營。
第二十五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接受合作社聯合社或者相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章程的修改應當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七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的解散應當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規定進行,并及時通知合作社成員。
第二十八條 合作社的爭議解決應當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規定進行,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二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養殖專業合作社所有。
合作社管理制度9
一、合作社需要機務人員時,必須通過考試錄用,考試成績好的優先安排,在崗位考試和培訓中,考試成績合格者可安排上崗,不合格者不準上崗或開除機務隊伍,成績較好在合作社為前三名者,合作社要給予物資獎勵和榮譽證書。
二、合作社每年召開農機工人崗位技術練兵,每項獲前三名者,年工作量上浮1%做為獎勵。
三、合作社通過定期不定期下田間檢查、抽查,甲級車取標準代耕費;乙級車工作量下降5%,丙級車不準參加作業.
四、田間作業車組,機務統計要根據質量驗收單,對質量好,不誤農時的車組,經合作社質評組考評,給予總工作量2%獎勵車組。作業質量不合格車組,要給予總工作量0—-1 5%下浮處罰。
合作社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一、為了加強和規范合作社財務,維護合作社和社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法規及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金葉總社及各基地單元合作社;各合作社、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財務機構及職責
合作社設立綜合財務部分,職責是 :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堅守財經制度、抵制侵犯、挪用合作社財產,嚴格財務審批、報賬規定。
第三章 費用管理
一、各項專業化服務收繳及作業費支付
1、收費標準: 以合作社理事會成員、煙農代表、煙草公司、物價局統一調查、核定、批示的文件為準。
2、專業化服務費用的收繳
2.1、各項專業化服務費由各基地單元合作社對應部門負責收取,并及時存入對公帳戶。 2.
3、在繳入對公帳戶后,繳款單及時交給財務文員,財務文員當日內打電話通知總社財務人員,財務人員進行核對是否到賬,同時通知到單元合作社理事長。
2.4、繳款憑證按繳款日期計算一周內必須遞交到總社財務部。
2.5、收繳完專業化服務費后,專業化服務隊長向對應的駐片經理匯報收繳情況。財務文員要把收費明細表要上交總社財務處。
3、作業費的支付
3.1總社綜合財務部按照繳費情況,按相關規定流程劃撥作業費到各社綜合財務部費用卡,各社綜合財務部立即通知專業化服務部門經理做好工資表及上交相關的費用單據;各單元合作社應把工資立即發到作業人員手中,不得拖欠,作業人員簽好名,上交總社綜合財務部。
4、因專業化服務而產生的招待費按《各基地單元合作社業務招待管理制度》標準執行。
二、日常管理費用:
費用總額按照合作社章程規定在利潤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各基地單元合作社日常費用開支,理事長具有監督權力及支付審批權力,無直接使用現金權力。日常費用開支單據均要有總社駐片經理簽名證明、理事長簽名審批、監事長簽名審核,經辦人簽名證明后,方可由經辦人憑單到各基地單元合作社財務處報銷。
1、招待費
1.1總社招待費用標準:為了規范招待費的支出,業務招待費根據核定標準開支使用,業務接待須由理事長批準,業務部門經理簽證明意見,方可安排招待。由經辦人到財務部辦理報賬手續。
1.2.各基地單元合作社招待費用標準:按《各基地單元合作社業務招待管理制度》標準執行;并做好用餐登記表。
2、辦公場所、農機存放區、設施設備維修費
各基地單元的設備(空調、電腦、打印機、辦公場所、農機具停放場所等)要維修的,需以書面的形式向對應業務部門申請,由總社安排人員統一維修。
3、日常費用及易耗物品管理
3.1 各基地單元的水電費、電話費,按交費發票上交總社報賬。其它用品(辦公用品、茶葉、一次性杯子、燈管、門鎖等)統一由總社綜合財務部購買,各基地單元領取使用。
3.2、各基地單元在每月的28日前把下月要領用的物品清單上交到總社,總社根據各基地單元的需求統一購買。每月規定時間內到總社領取。
4、差旅費
1、各基單元合作社(雄州、古市除外)人員到總社開會、辦事可憑車票報銷差旅費。凡到總社開會、辦事的人員到達總社后在《差旅費登記表》中做好記錄,月底可將車票給財務人員統一報賬。
2、除此之外,其他的交通費用自理,一律不給予報銷。
三、其他專項支出
按實際情況,請示相關領導批準后辦理。
四、借款管理
1、借款管理規定
1.1.合作社原則上不給予個人借款,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情況下,可允許借款,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1.2.各項借款金額超過1000元(含1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2、借款銷賬規定:
2.1.借款銷帳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按照費用報銷流程取得上級批準,否則綜合財務部人員有權拒絕銷帳; 2.2.借款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銷帳手續(特殊情況除外);
2.3.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3、借款流程
3.1.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申請單,并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
3.2.合作社各部門經理簽名確認,理事長上報批準后簽字同意; 3.3.上級業務監管部門審核和綜合財務部審批認可。
3.4.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綜合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第四章 費用報銷制度:
一、費用報銷規定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且票據背面有經辦人、合作社理事長、監事長、駐片經理等相關人員簽名。
2、 填寫費用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用途填寫對應單據;一類一單,嚴禁合并填寫;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領導審批由合作社理事長簽名,報銷人由經手人簽名,領款人和出納由綜合財務部主任簽名。
4、所有單據按要求做好后,統一交由總社審核。
二、費用報銷流程
1、費用報銷人報銷申請(填制費用報銷單,要求書面干凈,金額大小寫一致,不得涂改),打印費用明細并將費用原始單據粘貼于費用報銷單后;
2、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領導審批由合作社理事長簽名,報銷人由經手人簽名,領款人和出納由綜合財務部主任簽名;
3、財務人員復核并履行付款。
上述流程為合作社各項費用報銷的既定程序,以后各項事務的報銷均需要遵照上述流程操作,否則財務部有關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三、費用單據要求
為了強化合作社的財務紀律,規避財務風險,原則上合作社一切事項報銷的單據均必須取得合法的憑證。合法性的認定以國家財務、稅務等方面的規定為準,特殊情況需開收據的,需經總社財務同意后才可開具,具體操作由財務人員負責把控落實,以可操作性為前提。合作社員工任何不符合報銷規定的單據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各部門確認、審核、審批人員也不應予簽字。各部門簽字人在不能確定的情況下不能隨意簽字。
1、單據整理要求
1.1報銷單由各社綜合財務部人員負責整理好各類單據,首先對單據的類別、時間、批次、項目等進行分類,然后按照一定的'標準清晰準確的粘帖在報銷單據的后面,并在附件中寫明所附單據的張數。單據數量比較煩雜的要寫出報銷明細清單附在后面。單據分別不清晰,粘帖不規范的財務部門可要求對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權予以拒絕受理。
1.2單據必需有時間及收款單位印章、姓名,只有少許確實市面上此行業較少或無印章的要有收款人簽名
1.3招待餐費按相應的要求填寫食堂單據,并做好用餐登記表。
2、報銷或單據傳遞時效要求
財務人員根據財務作帳的及時性配比性要求掌握好各項報銷的時間,原則上各項單據或費用必須在發生結束后按照正常規定的流程操作,當月發生當月取得并當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逾期不再處理。
3、費用報銷的其他規定
3.1、合作社費用報銷必須真實合法,嚴禁使用白條或其他不合法的憑證,一些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替代憑證的,也必須由理事長和公司業務監管部門的共同認可,同時做到財務操作的安全合法。另外替代憑證要求做到時間合理、摘要明確、金額確定,不能真假混雜,給合作社帶來財務風險。
3.2、每月10日前各基地單元合作社財務文員將上月所發生的費用單據上交總社財務處審核,如審核發現不符合簽名規定及限額規定,一律將單據退還合作社,單據金額由各基地單元合作社自行負責。
3.3、為了便于綜合財務部集中時間月末結賬,無特殊事由不得拖延到下月報銷。
第五章 附則
一、合作社相關人員,違反財務管理制度,造成合作社損失,根據情節大小由理事會和監事會負責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本制度解釋權歸金葉合作社綜合財務部。
三、本制度經南雄市金葉農業技術綜合服務專業合作社理事長組織經理事會、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并由理事長及其參會人員簽字后生效。
合作社管理制度11
一、改革開放前農村財務管理特征分析
(一)互助組時期
農戶私有經濟背景下互助組時期,以“評分計工”為核心的工分制雛形形成。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后,在《共同綱領》“農民是土地的所有者”的推動下,實行了,農民實現了“耕者有其田”的愿望,生產積極性高漲而生產力水平低,因此,臨時性互助組、長年定型互助組等經濟組織應運而生,小農經濟得到一定的發展。在這一階段,較低的生產力水平以及社會資源的整體匱乏,對農村財務管理的要求也很低:主要核算農戶自己的投入與產出,同時采用“評分計工”方式對互助組內部的勞動力與勞動資料投入進行計量和分配,在推動這個時期經濟發展的同時,產生了工分制的雛形,并奠定了按勞、按投入計酬分配的基礎。
(二)合作社時期
部分集體所有制經濟背景下初級合作社時期,生產資料私有與合作并存,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評分計工”有所發展,“勞股結合”的分配制度與財務監督制度開始實施,財務規范意識產生。1953年12月,《關于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頒布,決議指出,初級社中,土地、牲畜、農具等主要生產資料仍歸農民私人所有,但由初級社集體共同使用,并折股分紅。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由此全面展開。農戶以土地入股,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即所有權仍歸農戶,經營權歸合作社,產生了部分集體所有制經濟。在此經濟背景下,農業實行統一經營、集中勞動、統一評工計分、統一分配、入股分紅。這樣的產權與分配制度,使農戶折股報酬與勞動報酬都與農戶向集體的勞動投入結合起來,對農戶的經濟行為有一種正的激勵效應,進而提高了農戶的勞動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的大力發展。作為該階段的農村財務,既要核算合作社的投入與產出,又要核算農戶個人的分配收入,還必須建立合作社與農戶之間的分配制度,所以農村財務管理主要是解決評分合理、分配公平的問題。《決議》指出了要逐步建立必要的、簡單易行、但又嚴格的財務管理和會計制度,“凡社內一切財務開支和對于農業貸款的運用,必須經過民主討論決定,其批準權限應按開支數目的大小,分別由社員大會或理事會討論決定,各種賬目必須適當地分別清楚,并要定期公布,以便受到社員的經常監督”。決議的要求反映了當時環境下集體經濟的需求,也就是建立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監督,實行民主管理。由此可以看出,該階段經濟發展背景下,評分計工的會計計量方式得到發展。在基于私有與部分集體經濟所有制并存的生產關系下,分配制度與監督制度開始建立,推動農村財務由過去較為單一的會計核算向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和監督相結合的農村財務管理模式轉變。
(三)高級合作社時期
集體所有制經濟下的高級合作社時期,生產資料集體所有,“按勞計酬多勞多得”的單一分配原則得以確立,財務管理工作內容進一步擴大,財務預算與財務計劃制度開始建立,財務規范要求提高,財務管理要求與財務人員素質的矛盾開始顯現。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取消了生產資料私人所有制,土地等生產資料歸集體所有,實行統一經營、統一勞動、統一安排生產,按照社員參加集體勞動的工分統一核算分配,不再支付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報酬。農業合作化后,財務工作始終是合作社管理中一個最薄弱的環節,也是社員意見最大的地方。不少社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不公開。為此,1955年11月,在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中要求農業生產合作社管理委員會應該制定年度生產的財務收支計劃,并提交社員大會審查批準,再一次強調要建立必要的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定期公布財務收支狀況,且明確提出了社員實行“按勞計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為了盡早實行《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關于財務方面的規定,并結合整社運動,各地花費了很大精力清理合作社的財務工作,在財務公開方面取得了一些進展,但整體財務狀況依然混亂。其主要原因是會計力量弱,領導干部又普遍不懂財務,對財務工作的實施造成了極大的困難。鑒于領導干部財務工作理論和實踐經驗缺乏,后來成立的會計輔導站,對各社的會計工作起到了一定的輔導作用。初級社被高級社所取代,生產資料全部集體所有,生產以生產隊為單位組織,分配在高級社全社范圍內進行,經營成果在不同生產隊收入中被平均化,生產關系的轉變束縛了生產力的發展,同時,低下的財務管理水平也影響了生產積極性的提高,整個農村經濟發展受到束縛。
(四)時期
公有制經濟背景下的時期,建國以來首個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專門文件頒布,明確提出要建立一套比較健全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制度以及財務規范,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評工計分、按勞分配的核心沒有改變,但以“基本核算單位”變革為主線的平均主義體現充分。是通過合并農業生產合作社建立起來的政治、經濟管理組織。1962年頒布的《農村工作條例修正草案》,明確農村一般地分為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三級,以生產隊所有制為基礎的三級所有制,是現階段的根本制度。生產隊是的基本核算單位。它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直接組織生產,組織收益的分配。制度是一種高度集中的管理體制,公社全體社員的生產資料由生產隊統一經營和管理,社員無權自主調用,社員在集體經濟組織的統一安排下勞動,勞動采取評工計分、按勞分配的辦法,實行工農商學兵于一體、政社合一的管理體制。為適應公社管理體制的需要,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能逐步轉變為計劃管理、勞動管理、財務管理、物資管理和收益分配。的迅速發展引起了生產、分配、交換、以及人民思想意識的變化。過去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在生產組織、收入分配、財務管理等方面的一套方法,已經不能完全適應今天大型的綜合性的的需要。1960年7月4日中共中央及時了《關于加強財務工作的指示》,要求一定要用極大的努力,加強經營管理,建立一套比較健全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制度,保證公社各項生產建設事業的充分發展和社員收入的不斷增加。堅持勤儉辦社,實行經濟核算,健全財務制度(包括財務計劃、會計制度、現金和物資管理等),加強民主管理。但是由于受和后期的,使財務制度的執行受到了嚴重的威脅。絕對平均主義盛行,不僅沒有使直接生產者――農民享受到共產主義制度所能帶來的經濟實惠,而且嚴重侵犯了生產隊和農民的物質利益,極大地挫傷了生產者的勞動積極性,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為了使基層的矛盾趨于緩和,變革了經濟核算單位,但這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矛盾,平均主義并沒有從根本上克服。
二、改革開放后農村財務管理特征分析
(一)家庭聯產承包制時期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下,土地在集體所有的前提下實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雙層經營,統分結合”解放了農村生產力,農村財務在清理整頓的基礎上圍繞農村經濟改革進行變革,系統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體系逐步建立,農村經濟發展多樣化催生了農村財務管理多模式。1978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拉開了我國農村改革的序幕,以體制改革為突破口,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下,農民獲得土地經營權和部分生產資料的所有權,成為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利益主體,分配制度隨之變遷為“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余都是自己的”,國家以稅的形式參與分配,鄉村以費的形式參與分配,分配關系由自上而下調整為自下而上,既有農戶分散經營,還有集體經營,使集體優越性和個人積極性同時得到發揮,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農業生產力得到了極大釋放。推動了我國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統計資料表明,在廣泛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1978-1984年間,中國農業產出每年保持了7.7%的增長率,1984年與1978年相比,農業總產值以不變價格計算增加了42.23%,這七年是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來農業增長最快的時期。農村經營體制的變革以及農村經濟的發展,要求農村財務管理逐步規范化和科學化。1982年,《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中明確要求:“集體經濟的核算單位,要建立經濟核算制度,搞好經濟活動分析,降低生產成本。社隊的財務整頓,要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分批展開,爭取一兩年內完成。通過整頓,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特別是民主監督的制度。要整頓編制,縮減人員補貼,減輕不合理負擔。要清產核資,培訓經營管理人員,穩定財會隊伍,積極試行會計專業化,以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各地按照中央文件的精神,紛紛進行了財務整頓工作。為了改變財務混亂的局面,結合清理整頓,邊整邊改,逐步引入了審計制度,建立了農村財務會計核算制度、現金管理制度、開支審批制度、各項財產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和百分考核制度。達到了財務管理制度化,審計監督日常化,賬單正規化,會計程序規范化,幫助了被審計單位加強和改善財務。隨著農村經濟的更進一步發展,農村集體經濟行為逐漸增多,財務管理的內容日益擴大。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應對不同經濟管理的要求,會計委托制、財務雙代管、農村會計委派制等多種財務管理模式應運而生。此階段中,農村經濟得到很大發展,農村財務管理也邁上了一個新臺階,財務管理制度體系建立,財務規范化程度提高。
(二)農村稅費改革時期
統籌城鄉發展,實施農村稅費改革,如何化解鄉村債務成為了農村財務管理的核心問題。自1996年以來,我國農業經濟發展逐漸形成買方市場,農村分配關系趨向市場化。農產品過剩導致了較為嚴重的難賣和價格下跌問題,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生產積極性受挫。農民收入和負擔問題開始成為農村分配關系中的重要問題。為此,政府積極推進農村“三取消、兩調整、一改革”稅費改革政策,并直至取消農業稅,我國開始進入“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城鄉統籌發展”的發展階段。農村稅費改革后,由村級直接掌握使用的資金、村級收入明顯減少,農村高額負債難消化的矛盾凸現,農村財務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不認真解決債務,勢必影響稅費改革成果的鞏固。各地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化解鄉村債務:一是清欠還債;二是節支還債;三是盤活資產還債;四是通過發展還債;五是建立獎補機制激勵化債。但農村債務的最終化解,最根本的還是要靠農村經濟的發展。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大政策傾斜和財政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地發展特色農業,組織動員農戶推進農業產業化,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增強鄉村財力,逐步解決村級債務問題。
(三)新農村建設時期
新農村建設,農村經濟走上專業化、集團化發展,農村財務與工商企業財務并存,二者相互融合,新型農村財務管理模式應運而生。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歷史任務。堅持以工補農、工農全面協調發展的原則,建立包括從事產業化經營的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協會、社區合作經濟組織、農村股份合作經濟組織等多種不同運營模式的新型農業經濟合作組織,組織中的成員“風險共擔、利益共享”,解決了農戶小生產和大市場的對接問題,提高了農民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農業生產效率提高,農業發展水平得以迅速提升。新型農業經濟合作組織的建立,使農村財務管理的內容與要求逐步與工商企業財務管理內容接軌,合作組織的籌資、投資與運營、收回與分配等資金管理內容除保留了農村經濟發展的特性要求外,更多的則是與工商企業各種組織形式相一致的管理內容。這樣的財務管理機制,規范且科學,保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使得農民同合作經濟組織之間,在合理的利益驅動下形成了一個穩固結合、共同發展的格局,建立了“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經濟共同體。
三、新中國農村財務管理演變的啟示
(一)服務于農村經濟是農村財務管理的使命,農村財務管理要隨著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而變遷 從建國60年來農村財務管理發展演變的整個過程來看:服務于農村經濟是農村財務管理的使命,農村財務管理要隨著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而變遷。改革開放以前,農村經歷了從互助組、初級社,再到高級社、,公有化程度越來越高,農民的私有生產資料越來越少,沒有了其他收入來源,農民最關心的就是集體收入的分配問題。分配的合不合理,關系到農民生產的積極性,關系到農村生產效率的高低,最終反映到農村經濟發展的快慢,所以農村的分配制度一直在跟隨著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從評工計分、勞股結合,到按勞計酬、高度的平均主義。農村的經濟體制并不適合當時的生產力發展水平,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的分配制度一再改革也是為了服務于當時條件下的農村經濟水平,盡可能地使分配制度服務于經濟的發展。但是在農村合作的初期,農村財務管理的分配確實讓農民的得到了實惠,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由于到后期過于冒進,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同時也過多地加入了國家強制意志成分,并沒有促進經濟的發展。改革開放以后,農村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土地實行分戶經營,農民付出的勞動同得到的勞動成果有機結合起來,農村經濟發展比較穩定,農村財務管理的重點就在于對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由此產生了多種財務管理模式。近年來國家工業有了長足的發展,但農業發展還比較緩慢,為了減輕農民的負擔,進行了稅費改革,使農村村級財務收入銳減,高額債務難以消化的局面凸顯,積極鼓勵發展集體經濟化解債務問題。隨著國家新農村建設的號召,國家把農村建設提到重要議程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首先要搞好發展,大力提倡新型農業經濟合作組織的發展,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民收入,農村財務管理也隨之逐步地向現代企業財務管理邁進,服務于農村經濟發展。
(二)農村財務管理要有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安排,并能夠得到真正落實
我國農村財務制度建設發展比較緩慢,第一個全國性的規范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活動的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制度(試行)》于1991年,之前國家的一些文件里面對農村財務規范也有所體現,只要有經濟,就會有財務。回顧農村財務管理60年的發展歷程,有章不循是農村財務管理發展的一大毒瘤。經常進行清理整頓,整頓之后又不認真落實,前清后亂,集體資產流失嚴重,后來進行的種種管理模式,也是為了讓財務制度能夠更有效地得以實施,規章制度合理完善,真正落實到位,干群關系就會融洽,有利于農村各項政策措施的無障礙實施,促進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
(三)農村財務管理要逐步走向現代化
隨著新型農業經濟合作組織的發展,農村財務管理不僅僅是村級組織的財務管理,這時而更偏重于農業經濟合作組織的財務問題,涉及到合作組織的籌資、投資、營運和分配問題。由于農業合作組織的一個原則就是“民辦、民管、民受益”,對內不以盈利為目的,對外追求經濟利益,目的是為了增加農民收入,拉動本地區的農業產業化進程,新型農業經濟合作組織與企業的目標并不相同,但是可以借鑒現代企業的管理模式,加強組織內部治理,分配合理,實行資本積累,保持資產價值的相對穩定,保證組織的持續健康發展。
合作社管理制度12
農合社的發展受到了財務管理不夠完善的制約,在具體的發展過程中要模仿企業發展的形式,加強農合社內外監控,這樣才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本文分析了農民合作社內外監控體系的構建方式,并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建議。
一、農民合作社內外監控體系的構建
(一)內部監控體系的構建
1、設立財務管理機構
農合社內部要設立完備的財務管理機構,有些農合社建立之初財務系統設置不夠全面,只有一名會計、一名出納,這樣的設置是不合理的,財務管理職能部門除了要有會計、出納的崗位職務之外,還要設立保管崗位,而且三項崗位職務不可以兼職,要確保互相牽制。有些農合社在建立初期,規模特別小,很多業務內容也沒有有效地開展起來,這時候也可以聘請外部代賬機構代為理財管理,切記不可因為規模小就設立單人崗位。設立財務管理機構是農合社財務管理的第一步,也是農合社組織者重視財務管理的意識體系,只有重視財務管理和監控才能確保農合社的可持續發展。
2、健全財務內控制度
農合社內部財務控制制度的建立必須完善,首先,要規范會計行為。制定柜員分工一覽表,使每位會計出納人員在較短時間完成從復核制向柜員制角色的轉換,熟練掌握操作規程,按規章程序辦理每項業務。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堅持事后監督和考核制度。
其次,要加強財務經濟活動各項制度建設完善制度內容。農合社的經濟活動包括銷售、采購等內容,對于這些經濟活動都要制定量化具體指標,財務工作人員要根據量化的指標來進行工作,檢查采購的項目和款項,特別是要根據量化指標對應收賬款和固定資產進行控制。
另外,要設立財務預算機制。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并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3、增強民主理財意識
制度與組織機構建立之后,農合社的財務監管體系的構建要重視對全面民主理財意識的提升。
首先,要做好宣傳工作,農合社的管理組織機構要定期對農合社的管理人員進行民主理財意識的宣傳,宣傳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的目的、意義、方法、步驟程序和要求,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增強群眾民主管理意識,為深化財務公開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堅實的群眾基礎。
其次,農合社要建立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選舉成立,其職責內容包括:代表村民對村中重大經濟業務的全過程進行專項監督。比如:農村集體基建工程建設,理財小組必須遵守事前的立項決策監督,事中的項目招投標及工程驗收監督,事后的決策支出審查監督。對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帳目進行一次全面的核實。財務公開的內容要經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審核認可,同時要有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民主理財小組負責人和主管會計簽字。
(二)外部監控體系的構建
1、農經部門指導
農經部門負責各鄉鎮農村財務管理、監督農村財務制度實施、農村財務會計管理、農村財務審計管理農村財務公開制度實施、農村財務會計隊伍管理、農村財務電算化實施工作。而針對具體的財務指導管理多數是針對村級組織進行的,對于農合社這樣的新型組織要加強財務監控指導:
首先,要督促農合社盡快完成財務活動,包括會計活動、財務預算和財務報表監督體制等,對于無法獨立完成的農合社要派遣相關的財務人員輔助其形成體系化的財務行為模式。
其次,負責宣傳貫徹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監督鄉統籌、村提留和勞務的提取、管理和使用;會同法制部門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文件;指導編制、審批農民負擔預決算方案,會同財政、計劃物價部門審批涉及農民的集資、收費項目。
2、財政部門監督
現在很多農村合作社還存在治理機構不完善、缺乏必要的政策措施和監管等問題。有的合作社被大戶和個人控制,在經營上有可能資金應用不規范,把資金拿出去用到自己的企業里,去搞大項目,部分合作社跑路就是這種原因導致的。要解決這些問題,財政部門對于農合社的監督要從以下幾方面來完成:
首先,財政部門要定期對農合社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管理,監控財務報表的狀況,對農合社的經營狀態有初步的了解。
其次,財政部門要聯合外部審計組織對農合社的財務管理進行全面的審計控制,這樣避免農合社出現資金非法轉移的狀況。
另外,政府部門要針對農合社這個新興組織設立相關的監督組織,發展上一方面需要將項目申報給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一方面要對接投資商和項目再保險,另一方面則要協調社員土地流轉,這樣便于管理和有針對性的監督控制。
二、內外監督體系下可持續發展戰略
(一)注重投資
在內部財務控制和外部財務監督的管理之下,農合社要更好地完成投資活動,確保農民的利益在加入農合社后能夠實現最大化。
首先,在投資方面要在國家積極鼓勵和引導的金融背景下,進行有效的長期投資合作活動,例如:與當地的旅游組織、銀行企業合作,這樣就能夠將農合社種植的相關花卉種植等項目引入休閑觀光農民專業合作社。
其次,可以進行小額投資,為了避免風險農合社開展一些小額投資活動,項目雖然小但是能夠在短期內為農合社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確保經濟效益的同時也為農合社的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二)盈余分配
農合社要長期發展下去就必須要做好盈余分配,盈余分配可以按出資比例量化,也可按成員與該社業務交易量比例量化,也可兩者共同比例量化,合作社選用何種量化方式量化,一般在合作社章程中應當載明。具體的比例分配可以采用表格的形式表現,表格的內容包括:經營收入、投資收益、經營支出、管理費用、本年盈余、年初未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提取盈余公積、盈余返還、剩余盈余分配、年末未分配盈余等內容。
綜上所述,在內外監督體系下農合社才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做好有效投資,實現有效的盈余分配,獲取農戶的信任,為遠期發展奠定基礎,并逐步形成體系化制度化的發展模式。
合作社管理制度13
專業合作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
1、規范運營:制度化管理可以降低運營風險,提高工作效率。
2、保障公平:通過明確的權利義務分配,確保每個成員都能平等參與決策和收益分配。
3、增強信任:公開透明的'財務管理和決策過程有助于增強成員間信任,鞏固合作社基礎。
4、提升競爭力:科學的管理能提升合作社的生產力和服務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
5、促進發展: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合作社的長期穩定發展,實現共同富裕。
合作社管理制度14
1、協助領導做好生產中的安全工作,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
2、模范遵守操作規程,并督促、檢查車組遵章作業。
3、經常檢查車組安全生產,遇有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及時處理。
4、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
5、指令車組做好安全生聲工作。
6、督促領導按時給職工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指導、檢查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7、協助領導制訂預防事故及防止職業中毒措施,并在生產中落實。
8、協助領導總結車組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合作社管理制度15
一、維修場所必須具備相應的維修設備和檢測儀器,配備相應的技術等級的修理人員;并持有農機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技術合格證,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方可從事農業機械維修;
二、農機修理部門應當接受農機主管部門對其維修技術和維修設備,儀器的定期審驗;
三、修理單位應當依照省定《農業機械維修技術標準》進行維修,并對其檢修質量負責。在保修期內,因維修質量造成損失的,要負責返修和賠償經濟損失;
四、因農業機械檢修質量發生賠償糾紛時,由農機主管部門農機管理機械技術鑒定小組鑒定,并確定責任,按農機管理制度劃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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