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小學教師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教師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學教師管理制度1
小學教師工作考核制度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學校各項管理制度,使學校管理工作規范化、科學化,通過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有效結合,更好地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對象
桃元小學教師
三、考核內容及細則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間不扣分),以此累計。
3、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一節扣5分,遲到、早退,隨意停課,擅離崗位者酌情扣分。
4、請假超出一定天數者,除扣完本項以外,其余按教文體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師德(10分)
1、言行不檢點,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的,每次扣5分;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重的每次扣5分。
3、鬧不團結,無理取鬧的,每次扣5分;
4、對偶發事件未處理或視而不見者,造成學校聲譽受影響,影響教師整體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嚴重違反師德情況的酌情扣分。
6、本項總分10分,扣完為止。
(三)工作常規考核(10分)
1、備課、上課、改作、家訪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視情況酌情扣分;
2、教師在本人職責范圍內,或學校布置的`工作,未及時履行職責,或未及時完成,造成學校工作受嚴重影響者,每次扣5分;
3、實驗課開設率每低于1個百分點,扣1分;
4、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如到校時間、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項各條酌情扣分情況由校委會討論決定。
(四)教育教學能力(60分)
1、教學成績按《教學成績分計算方案》執行。按總分折40分的方法,計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師獲各級先進、榮譽稱號的,區級記3分,市級記5分,省級記7分,國家級記10分,以文件公布之日為準。
3、教職工本人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或批準同意的各類競賽獲獎,加分標準如下:
4、教師輔導學生參賽獲獎,按如下加分。
5、文娛會演和運動會等團體獎名次參照教師個人獲獎計分(1—4為一等獎;5—8為二等獎;9—12名為三等獎;13—16名為鼓勵獎)。
6、業務論文在正規教育雜志報刊上發表的,且有署名“xx鄉中心小學”的記2分。
7、教育科研課題成果按個人獲獎4倍計分(執筆人占50,其余教師共占50,由課題組長平均分配)。
8、積極參加少年宮輔導活動,活動有成果。加分封頂10分。
8、一個年度內一名教師教育教學能力(2—7項)加分封頂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計算方案》執行,該方案未制定出來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計10分。
四、以下情況屬于一票否決,定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違反政紀國法而受上級有關部門處分者;
2、因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嚴重受傷、死亡、殘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處刑罰者。
4、其他因受處分,明確被定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補充事項
1、本制度由教代會通過后生效,細則修改由校務委員會提出,經2/3代表簽名同意后生效;
2、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相沖突者,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小學教師管理制度2
一、要規范設備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簽,資產編號統一,每學期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二、所有電教設備應科學分類,根據設備不同類型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記編號。
三、所有電教設備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校電教設備只能用于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它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四、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設備接收、散布、錄放謠言,小道消息或淫穢錄音、錄像。
五、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后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并作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六、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設備,并作好保養。力爭小修不出校,使設備性能處于良好狀態。
七、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對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動而致設備損壞丟失,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設備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八、凡屬正常報損設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經專業人員鑒定,并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后,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九、加強對設備存放處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防火狀況。
十、定期向校長室匯報設備管理和使用情況,并根據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設備。
小學教師管理制度3
幼兒園教師崗位管理制度是確保教育質量和兒童安全的重要框架,它涵蓋了教師的工作職責、行為規范、考核評價、培訓發展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工作職責:明確教師在教學、班級管理、家長溝通等方面的基本任務。
2. 行為規范:規定教師的行為準則,包括職業道德、尊重兒童、團隊合作等。
3. 考核評價:設定教師績效評估標準,包括教學效果、家長滿意度、團隊協作等指標。
4. 培訓發展:規劃教師的`專業發展路徑,包括定期培訓、技能提升、職業規劃等。
5. 福利待遇:規定教師的工資、福利、假期等權益保障。
6. 教學資源管理:規范教學材料的使用和保管,確保教育資源的有效利用。
7. 應急處理:設立應對突發情況的預案,如兒童安全事件、疾病預防等。
小學教師管理制度4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師整體素質,落實20xx年上級培訓方案,扎實搞好校本培訓工作,確保每位教師學有所獲、學有所得,使各項活動收到實效、特制定校本培訓管理制度如下:
1、培訓期間,建立簽到冊,提前10分鐘簽到,按照中心校要求準時參加學習,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
2、因事因病需請假,必須有請假條,請假一天及以上由中心校主抓副職批準,不履行請假手續或超假者一律作否則按曠課處理。
3、培訓期間,認真記錄,做好筆記,每天記錄筆記不少于800字,要向學校交一篇學習心得體會或教育教學工作反思,要求不低于300字,手寫,不準打印。
4、培訓期間,不隨便講話,保持培訓秩序。
5、學習期間,保持培訓場地清潔衛生。
6、要求培訓結束后向學校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學習心得或教育教學工作反思,并存檔。
7、校本培訓期間按照中心校培訓考核制度要求。
小學教師管理制度5
課堂教學教師管理制度旨在確保教育質量,提升教學效果,保障學生權益,同時也為教師提供一個有序且激勵的教學環境。它涵蓋了教師的`職責、教學質量評估、教學資源管理、教師發展以及違規處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教師職責:明確教師在課堂教學中的角色,包括課程設計、教學實施、學生輔導及評估反饋等。
2. 教學質量評估:建立一套公正的評估體系,定期對教師的教學效果進行評價。
3. 教學資源管理:規范教學材料的準備與使用,包括教材、課件、實驗設備等。
4. 教師發展:提供專業發展機會,如培訓、研討會、學術交流等。
5. 違規處理:設定行為準則,對違反教學規定的教師進行相應處理。
小學教師管理制度6
1. 維護工作紀律:考勤打卡制度有助于保持工作秩序,防止員工隨意遲到早退,確保企業運營效率。
2. 公平公正:通過統一的考勤規則,保證所有員工在同一標準下接受考核,避免因個人偏好導致的不公平現象。
3. 提高員工責任感:明確的.考勤規定可以讓員工明白自己的職責,增強工作責任感。
4. 保障企業利益:準確的考勤記錄有助于企業合理分配人力,避免資源浪費,保護企業的經濟利益。
小學教師管理制度7
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是保障園所教育質量、維護教學秩序、提升教師專業素養的關鍵工具。它旨在規范教師行為,明確職責,促進團隊協作,確保幼兒在安全、有序的環境中健康成長。通過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激發教師的工作熱情,提高教育教學效果,同時為家長和社會提供可靠的`質量保證。
內容概述:
1. 職責分工:明確每位教師的職責范圍,包括教學、班級管理、家長溝通等方面,確保工作有序進行。
2. 教學規范:設定教學計劃制定、教學方法、課堂管理等標準,保證教學質量。
3. 師德建設:強調教師職業道德,規定教師的行為準則,如尊重幼兒、公平對待每一個孩子等。
4. 績效考核:設立公正、透明的績效評估體系,鼓勵教師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學質量。
5. 培訓與發展:規劃教師的專業發展路徑,提供培訓機會,提升教師的專業能力。
6. 溝通機制:建立教師與管理層、同事、家長的有效溝通渠道,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7. 福利待遇:合理設定教師的薪酬福利,以激勵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小學教師管理制度8
教師考勤管理制度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教師的工作行為,確保教學活動的有序進行。它通過記錄和監督教師的出勤情況,促進教師按時完成教學任務,保證教學質量,并維護學校的正常運行秩序。
內容概述:
1. 出勤規定:明確教師的上下班時間,以及上課、會議、培訓等活動的簽到要求。
2. 缺勤處理:規定因病、事假、公差等情況的'請假流程,以及未按程序請假的處理方式。
3. 遲到早退規定:設定遲到、早退的定義及相應處罰措施。
4. 考勤記錄:建立完善的考勤記錄系統,定期進行考勤統計和公示。
5. 考勤考核:將考勤情況納入教師績效評估,作為晉升、評優的參考依據。
小學教師管理制度9
良好的紀律考勤管理是企業正常運行的基礎,它能夠:
1. 維護工作秩序:確保員工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
2. 增強團隊凝聚力:公平公正的考勤制度能提升員工對公司的信任感和歸屬感。
3. 提升企業形象:準時上班、遵守規定是對外展示公司專業性的窗口。
4. 法規遵從:符合勞動法規的.要求,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
小學教師管理制度10
1. 維護工作秩序:考勤管理制度有助于維持正常的工作節奏,防止因個人原因影響整體工作進度。
2. 提升工作效率:準時上班能保證員工充分利用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3. 公平公正:考勤制度為所有員工提供了統一的標準,避免了因個體差異導致的不公平現象。
4. 保障權益:通過考勤記錄,可以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如加班費、年假等。
5. 員工自律:良好的'考勤制度能引導員工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提升職業素養。
小學教師管理制度11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是確保教育教學秩序穩定,促進學生養成良好學習習慣的重要手段。它涵蓋了學生的日常出勤、請假審批、遲到早退處理、缺勤跟蹤等多個環節,旨在維護校園的正常運行,提升教育質量。
內容概述:
1. 出勤規定:明確每日上課、活動的.簽到時間,規定學生應按時到達教室。
2. 請假制度:設定請假流程,包括請假申請、家長確認、教師審批等步驟。
3. 遲到與早退:定義遲到和早退的標準,規定相應的處罰措施。
4. 缺勤管理:記錄并追蹤學生的缺勤情況,及時與家長溝通,必要時采取干預措施。
5. 考勤統計:定期進行考勤統計,作為評估學生表現和教師教學效果的參考。
6. 復課手續:對于因病或其他原因長時間缺勤的學生,規定復課所需提交的材料和流程。
小學教師管理制度12
鎮原縣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推進素質教育和“文教興縣”戰略的深入實施,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促進全縣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依據《教師法》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全縣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全縣各類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幼兒園的所有教職工。
第二章體制
第三條落實以縣為主的教師管理體制。縣教育體育局作為全縣教育體育工作的管理者、組織者和實施者,應切實履行對中小學教師的招聘錄用、資格認定、職稱評聘、培養培訓、考核獎懲、人員流動等管理職能,并積極配合縣委組織部門做好縣直學校校長(園長)、初級中學校長、鄉鎮學區主任的選拔任用和培訓考核等工作。
第四條鄉鎮學區作為縣教育體育局的委派機構,應對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履行對本鄉鎮內小學教師的各項管理職能。
第五條各級各類學校根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教師管理的政策規定,負責管理本校的教師隊伍。
第三章編制
第六條實行教師編制動態管理。縣教育主管部門每年按照學校班額、生源等情況,提出各學校教師編制調整方案,報縣編制部門。由縣編制部門依據中小學教師編制標準和學校辦學規模,在全縣中小學教師編制總數內發文予以調整。
第七條任何單位不得違反規定占用或變相占用中小學教師編制,對各類占編不在崗人員,要限期與學校脫離關系。
第八條嚴禁借用教師,確因工作需要借用教師的,必須通過縣政府常務會議或縣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理手續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員不得享受績效工資,不得評聘專業技術職稱。
第九條連續病休1年以上,又不符合退休條件的教師,經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列編外。
第四章資格
第十條實施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嚴格落實《教師資格條例》,對新招錄的非師范類教師,必須實行定期專業培訓,并限期一年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轉正定級。
第十一條無教師資格證或不具備相應等級教師資格的人員,不得聘用到教學崗位工作,不得評選優秀教師,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稱。第十二條對品行不良、違紀違規、師生和家長反映強烈,不適宜繼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依法撤銷其教師資格,上報縣人社部門處理。
第五章職務職稱
第十三條規范中小學校長的任免程序。縣直學校校長(園長)、初中校長和鄉鎮學區主任由縣委組織部和縣教育體育局共同考察提名,縣委常委會議研究任免;鄉鎮小學校長由鄉鎮學區考察任免,報縣教育體育局備案。完初中校長必須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必須具備助理級專業技術職稱。
第十四條積極試點中小學校長公推公選制度。逐年確定部分校長崗位,按照一定程序公開選拔優秀教育管理人才擔任各級各類中小學校校長職務,或者引進優秀人才擔任校長職務。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一般不能參加校長公推公選。
第十五條實行校長任期目標責任制。中小學校長一般3年為1個任期。教育主管部門要和中小學校校長按簽訂目標責任書,校長定期向教育主管部門述職,接受上級督導評估。教育主管部門對校長落實目標責任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檢查。
第十六條校長考核分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作風、治校能力、業績貢獻、勤政廉潔等方面。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4個等次,考核結果作為校長任免、調配、解聘、續聘、獎懲的主要依據。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的,予以免職。
第十七條中小學教師取得任職資格后,實行評聘分離。凡被聘任者方可執行相應技術崗位的工資、補貼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縣城中小學教師評聘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必須到基層偏遠學校工作1年以上。
第十九條教師評聘中高級職稱后,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者外,必須在教學一線承擔課堂教學任務,每周任課時數和教學質量要達到規定要求,否則對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予以解聘。
第六章考核
第二十條教師考核工作以鄉鎮學區、初級中學和縣直學校為單位具體實施。人社、教育部門要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等政策依據,建立健全中小學教師業務考核的指導意見和相關規定,各鄉鎮學區和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細則。
第二十一條教師考核分階段性考核、專項考核和年終綜合考核,考核結果要與績效工資分配掛鉤,同時作為教師聘用、評優選模、晉升職稱等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教師綜合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5個方面,通過定性分析和定量評價,確保考核客觀公正準確。
第二十三條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學校可根據實際,實行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分類考核、排名、定等的辦法,不互占優秀指標。第二十四條教師在職務晉升、職稱評聘、崗位聘任時,近五年考核必須全部達到合格以上;推選縣級以上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近3年考核必須全部在合格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優秀。
第七章師德師風
第二十五條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堅持把師德教育擺在教師隊伍管理的首要位置常抓不懈。全面貫徹落實《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深入開展師德教育活動,引導和激勵廣大教師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擔負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任,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風范影響教育學生,弘揚求真務實、勇于創新、嚴謹自律的治學態度和科學精神,形成高尚的師德形象。
第二十六條嚴格師德評價考核。堅持師德考核與業務考核并重,完善師德考評指標體系,建立健全師德建設督查制度、師德問題報告和輿論監督機制,建立教師個人師德檔案,推行學生、家長、學校和上級部門“四位一體”的動態考核機制,定期予以公示。把師德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任、評優選模、職稱評聘、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師德考核優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師德考核不合格的一票否決。
第八章激勵
第二十七條實施“名教師、名校長”培養工程。每2年在教育系統開展1次“名教師、名校長”評選,由縣教育主管部門推薦,縣政府審查后授予相應稱號,并進行獎勵。
第二十八條建立優秀教師獎勵長效機制。每年評選100名優秀教師、模范班主任和先進教育工作者,由縣委縣政府予以表彰獎勵。第二十九條建立骨干教師評選激勵機制。每兩年評選1次學科帶頭人、青年骨干教師和教學能手,由縣教育體育局予以表彰獎勵。
第三十條建立后備校長人才庫,完善校長培養選拔機制。縣委組織部要按照數量充足、專業配套、素質優良、年齡結構合理的要求,建立后備校長人才庫,為選拔優秀校長做好人才儲備。校長人選的確定,應按照先進庫、后提拔的程序進行。
第三十一條積極引進優秀教育教學和管理人才。根據全縣完全中學和示范性學校學科建設需要,每年可對第一學歷為師范類本科以上,年齡35歲以下,教齡5年以上,具備中級職稱任職資格,教學成績顯著,業績突出的優秀教師,按照規定程序選拔引進。做好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免費師范生和西北師范大學重點緊缺專業畢業生的簽約引進工作。
第三十二條提高中小學班主任津貼和農村教師補貼。全面實行績效工資制度,做好核定發放工作;根據班額大小和工作實績,提高班主任工作津貼;拉大縣城、公路沿線與邊遠山區農村教師補貼差距,確保艱苦偏遠學校教師隊伍穩定,加快教育均衡發展。
第九章懲處
第三十三條中小學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校長考核直接定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一)連續兩年教學質量名列全縣倒數第一的;
(二)違反上級規定亂收費、亂訂資料、亂辦班的;
(三)因人為責任,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工作受到縣級及以上部門黃牌警告的;
(五)教師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對教師違紀違法行為管理制止不力,包庇放任或隱瞞不報而造成一定后果的;
(七)在教師考核、職稱評聘、評優選模等工作中,執行政策不力、審查不嚴、程序不當,造成信息和材料失實,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的;
(八)校長私自批準教師從事第二職業、雇人頂崗、離職進修的;
(九)在考核的民主測評中,班子“不滿意”票達40%以上或個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合計達40%以上的。
第三十四條中小學教師在聘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或解聘:
(一)擅自脫離工作崗位,雇人頂崗,經商、炒股或從事第二職業,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二)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組織或者參與有償家教的;
(三)收受或者向學生及家長索要錢物和有價證券的;
(四)參與黃、賭、毒等違法活動的;
(五)不能正確處理與異性學生、教師的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
(六)不服從管理,玩忽職守,給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
(七)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屢教不改或造成一定后果的;
(八)品行不正,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九)因個人責任導致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十)在校內外參與滋事、斗毆、損害教師形象的;
(十一)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
第三十五條中小學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教師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和程序予以辭退:
(一)考核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合格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三)未被聘任,待崗期間拒絕組織調配的;
(四)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累計超過30天的;
(五)不遵守本崗位工作制度,經教育一年內仍無轉變,群眾意見大,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第十章培養培訓
第三十六條完善繼續教育制度。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由縣級以上教育和人社部門統一領導,以鄉校為主組織實施。堅持“統一領導,分層培訓,注重實效”的工作原則,制定和完善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長期和近期規劃,建立繼續教育考核激勵機制,落實職稱評定、評優選模、提拔使用與繼續教育掛鉤制度。
第三十七條開展教師全員培訓。積極開展新課程和新技術全員培訓,切實提高廣大教師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和水平。抓好校本培訓,引導教師及時研究解決教育教學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將骨干教師、非師范專業教師、新錄用教師、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師培訓納入教師培訓的'主要范疇。鼓勵和引導富余青年教師進行轉崗培訓,解決農村中小學英語、計算機、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嚴重不足的結構性矛盾。加大經費投入,真正建立“走出去,請進來”的教師培訓模式。
第三十八條加強培訓基地建設。積極整合教師培訓、教育科研、信息技術教育等資源,加強縣級教師培訓的組織管理和協調服務。按照學校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
第三十九條加強教師離職進修管理。縣教育主管部門要制定具體的提高教師學歷規劃,并配合組織、人社部門做好學歷認定工作。教師離職進修,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教師離職進修的學校和專業,必須為本科以上師范院校師范類緊缺專業。
(二)凡準備離職進修的教師,必須于每年參加考試前1個月遞交申請,經任教學校同意,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參加成人離職進修考試。被錄取者8月份向教育、人社部門正式申請離職進修,批復后按有關規定簽訂離職進修合同,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離職進修。擅自離職進修者,由學校從其離職后的下月起停發工資,報請教育、人社部門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離職進修教師工資按以下辦法執行:進修本科學歷期間停發工作性津貼和生活補貼,畢業后返回原單位工作的,恢復并補發進修期間停發的津補貼。考取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研究生的停發工資,保留公職,考取委培和定向研究生的每月發給800元生活費,研究生畢業后返回原單位工作的,恢復工資,補發進修期間的全部工資(每工作滿一年補發一年,三年補發完畢)。離職進修期間不享受績效工資。教師離職進修期滿,5年內不得調離本縣,否則收回進修期間領取的全部工資和津貼。
第十一章流動
第四十條教師流動管理由縣教育體育局統一負責,人社、編制部門配合實施。每年8月份,縣教育體育局根據中小學校教職工自然減員和學生人數增減變化情況進行統一調配。凡要求調動的教師,必須參加工作滿3年,且工作表現好,無違規違紀行為。對要求從小學到初中、初中到高中逆向調動的教師,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和教師資格要求,并經縣教育主管部門考核后方可調動。
第四十一條教師流動必須嚴格按編制控制,既要保持教師隊伍相對穩定,又要不斷優化隊伍結構。每學年縣內教師流動一般控制在教師總數的5%左右,學區內小學之間教師流動控制在學區教師總數的10%左右。晉升中高級職稱或獲市級及以上表彰獎勵后不滿5年或一年內累計請假超過30天的,不得從農村學校向城鎮學校調動,不得從薄弱學校向示范學校調動,不得跨系統和跨縣市調動。第四十二條建立教師末位交流制度和對口幫扶支教制度。對鄉鎮中心小學以上學校每學綜合考核排名靠后的教職工實行末位交流,完(職)初中和縣直小學交流人數為教職工總數的2%,鄉鎮中心小學和幼兒園為4%。凡被確定為末位的教師,一律進行交流。縣鎮學校每年必須安排一定數量的骨干教師到基層偏遠學校開展對口幫扶支教。
第四十三條從嚴控制教師跨系統調動。縣直部門和外市縣選調教師必須先征得縣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按照規定程序調動。緊缺學科骨干教師原則上不允許調出本縣教育系統。農村特設崗位教師在3年服務期內不能跨系統調動,否則取消服務資格,自主擇業。
第十二章請假
第四十四條規范審批權限和程序。教育系統科級及以上干部請假7天以內由教育體育局局長批準,8至15天由教育體育局加注意見報縣委組織部審批,15天以上的,報縣委組織部提請縣委分管領導審批;其他教師請假7天以內由學校或鄉鎮學區批準,8至15天由鄉鎮學區、初級中學或縣直學校審查后報縣教育體育局批準,15天以上的,縣教育體育局審查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縣人社局審批。請假期滿按時返回單位,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第四十五條教師有事必須請事假,全年事假累計不超過20天者,工資照發;超過20天者,每天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0.92天。
第四十六條教師的父母(包括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亡故時,可休假5至7天,需到外地料理喪事者,可根據路程情況續假。
第四十七條教師的婚假、產假等假期參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八條教師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1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上報組織人社部門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第四十九條教師曠工、請假超假的,每曠工一天或超假一天,扣發一天工資;因病請長假的,不享受績效工資,執行病假工資,即:連續病假在兩個月內的發給原工資;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以上的,工資照發;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第五十條教師患精神病、麻風病和癌癥等不能治愈的重大疾病,必須持有權威機構或省級專科醫院的診斷資料辦理請假手續,不執行病假工資。
第五十一條凡未經組織、人社、教育部門批準,學校越權辦理請長假手續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第十三章保障
第五十二條建立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深入貫徹《教師法》,把教師隊伍建設作為一項戰略性任務來抓,制定規劃,完善措施,及時研究解決教師隊伍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切實幫助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建立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教師隊伍管理列入目標進行考核。教育部門要切實履行教師管理職責,做好教師隊伍管理工作。編制、財政、人社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進教師隊伍管理的工作合力。
第五十三條嚴格執行教師工資和地方補貼發放的政策規定,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教師績效工資政策,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第五十四條進一步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風氣,嚴厲打擊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違法違紀行為,切實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努力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和政治待遇。充分尊重和積極鼓勵廣大教師的勞動創造,把廣大教師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更好地發揮出來。定期慰問離退休老教師和困難教師,定期表彰獎勵教師隊伍管理先進單位,大力宣傳優秀教師教書育人、無私奉獻、服務社會的先進事跡,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為廣大教師辦實事、辦好事。
附則
第五十五條民辦教育機構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職員、教學輔助人員的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五十六條本規定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第五十七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小學教師管理制度13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是確保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質量的重要手段。它旨在規范員工的`出勤行為,強化組織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流程,同時也為評價員工績效、進行人力資源管理提供客觀依據。
內容概述: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出勤規定:明確工作日、工作時間、請假制度、遲到早退處理等。
2. 病假與事假:規定申請程序、審批權限、假期天數限制等。
3. 年休假與調休:規定年休假的享受條件、申請方式及調休安排。
4. 加班管理:明確加班原則、補償標準及審批流程。
5. 缺勤處理:對無故缺勤、頻繁請假等行為的處理辦法。
6. 考勤記錄與核查:規定考勤記錄的方式、周期及核查程序。
7. 異常情況處理:如突發事件、出差、培訓等情況的考勤處理。
8. 違規處罰: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設定相應的處罰措施。
小學教師管理制度14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本校20xx年工作計劃,結合本校實際,在校領導的指導下,堅持為廣大教師和學生服務為中心,促進教師業務發展為基礎,豐富學生文化生活為目的。注意閱覽室的更新與教學的更進,扎實推進閱覽室的建設,打造全市一流的閱覽室。
二、工作要點
搞好的'閱覽室的常規管理,全心全意為廣大教師和學生服務,為教工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
三、具體措施
1、閱覽室每天開放。
2、學生借閱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時—16:30)全天開放。(上午1—4班,下午5—8班)。借閱書籍
1、借閱時間同借閱室開放時間。
2、熱情接待每位教師和學生到閱覽室借書。
3、教師需要用書、專用書一個月內歸還,對遺失、損壞的書要照價賠償。
圖書下班
圖書下班由班主任自選書籍,辦理相關手續后送至班級學生閱讀,并按期、保質歸還。
小學教師管理制度15
教師繼續教育管理制度旨在確保教師的專業發展和知識更新,以適應不斷變化的教育環境。該制度涵蓋了培訓規劃、實施、評估和改進等多個環節,旨在提升教師的教學能力和專業素養。
內容概述:
1. 培訓需求分析:定期對教師的專業需求進行調查,以確定教育課程的內容和形式。
2. 培訓計劃制定:依據需求分析結果,設計出符合教師發展需求的年度培訓計劃。
3. 培訓活動組織:包括線上課程、研討會、工作坊等,確保教師有機會接觸新的'教學理念和方法。
4. 教師參與度:鼓勵教師積極參與,通過簽到、反饋等方式確保其投入度。
5. 培訓效果評估:通過考核、問卷調查等方式評估培訓效果,為后續改進提供依據。
6. 持續改進機制:根據評估結果調整培訓計劃,確保持續優化教師繼續教育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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