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的管理制度優選【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輛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車輛的管理制度1
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車隊是我縣一支重要的后勤保障隊伍,其保障和服務直接影響縣政府的形象和效率,必須按照保障有力,服務到位,萬無一失的要求,加強車隊管理。為確保縣領導和各單位公務用車和行車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車輛調度
1、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車輛在確保縣領導、各單位公務用車和行車安全下,由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車隊統一調度、統一管理。駕駛員應服從調派,隨叫隨到,并按調派的時間、地點待命。
2、全體駕駛員要樹立服務意識,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間應在辦公室待命,臨時外出,應及時向中心領導請假,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領導準時、安全用車。
3、實行車輛動態管理,使用車輛和出差返回后駕駛員應及時向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車隊報告,便于車隊臨時用車調度。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車輛由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調配。現有車輛均屬公務車輛,車輛分兩隊:一隊車輛用于為縣領導服務用車;二隊車輛用于各單位領導公務用車及重大活動。在確保縣領導、各單位公務公車的情況下,可租賃用車,租賃費用于車隊車輛的維修。
2、車輛在本縣內必須停放在指定的車庫內,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停放在規定停車地點的,可由駕駛員選定安全停車場所,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凡未按要求亂停亂放,導致車輛損壞或遺失的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3、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出車,凡擅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的,由駕駛員承擔一切后果(包括車輛修理費、賠償費、誤工費、醫藥費及其他費用等)。
4、駕駛員要愛護車輛,做到“勤查、勤洗”,確保車輛安全行駛,杜絕“病車”、“臟車”上路。
5、車隊所有車輛一律不得外借,因外借造成車輛損壞和發生交通事故或者車輛被盜除保險公司賠付外,剩余部分由駕駛員承擔并調離崗位。
6、從20xx年1月1日起,車隊所有車輛的保險由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統一參保。
7、車輛的審驗工作由后勤中心審驗,駕駛員應積極配合,如果遇到該車因違章罰款由該車駕駛員承擔全部罰款責任。
8、建立車輛管理檔案,用車實行派車單制度。
9、車輛實行單車核算制度。
車輛燃油管理制度
1、車隊要根據各車輛的實際車況、使用年限和使用情況確定油耗限額。駕駛員在出差回來后,立即向機關后勤服務中心上報車輛行駛里程和用油量,否則不予報銷。
2、每月初,由辦公室、財務室專人統計每輛公車月初里程,建立當月行駛帳目。用油量按百公里計算。每月公布一次,對安全行駛節油節材的車輛駕駛員年終給予表彰和獎勵,超過限額的,給予相應處罰。
3、車輛加油實行派車單登記制度,出車前、后應在派車單內注明實際公里數,并有乘車領導確認簽字后核算油料。歸隊后,單據經中心領導簽字后應及時交財務室報銷。
4、車輛原則實行憑票加油,因長途出車在外地加油的,歸隊后第二天須報財務室按車的實際公里核算后,經領導簽字方可報銷,同時登記車輛加油情況,建立耗油臺帳。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
1、機關所屬車輛必須在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包括修理、裝飾、更換輪胎和日常維護保養更換機油等,維修和保養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如在路途遇到故障需外地維修的,乘車領導同意后,方可維修,維修票據要有乘車領導簽字,歸隊后經技術簽定組人員檢查確認并簽字后,方可報中心領導簽字報銷。未經領導批準,自行維修及購置車內用品的不予報銷。
2、嚴禁超標準裝修以及增添與車輛行駛性能無關的設備。
3、維修過程中更換下來的零配件駕駛員必須帶回并交車隊技術組驗收,由修理工登記保管,不得私自處理。未交舊換新者,費用自理。
4、駕駛員必須增強責任心,保證維修或裝修的車輛質量過關。維修發票、定點維修、裝飾結算明細單等,應及時報后勤服務中心審核、登記后方可辦理費用支出手續。對弄虛作假的定點維修單位和駕駛員將嚴肅查處。
5、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必須及時向主管領導、交警、保險公司報告,不得漏報、瞞報。維修時必須按保險公司指定的維修廠維修車輛。
車輛派車管理制度
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將公車的集中統一管理,以建立廉潔、高效的政府為目標,切實杜絕公車私用等現象,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節約財政經費開支,降低公務交通成本,保證公務活動正常開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用車實行派車單制度。
2、各單位因公務需要用車時,由單位主要領導填《外出用車申請單》,報縣委、政府領導審核同意后,由機關后勤服務中心根據出差地點的實際路況、距離調配相應車輛。
3、出差車輛在途中根據領導指示,需臨時改變路線行程的,車輛駕駛員需及時向機關后勤服務中心領導匯報。
4、越野車的使用需根據領導工作目的地(如上山、牧區、戈壁灘、特殊路段等)進行安排。一般情況下,領導前往縣城區域(下鄉)、庫爾勒、烏魯木齊等地辦公事的派臥車。
5、如前往同一目的地開會學習、培訓、工作的兩位以上領導可乘坐一輛車。兩人以上外出開會學習培訓的方可派車。
6、各單位科級領導用車,也根據領導工作目的地(如上山、牧區、戈壁灘、特殊路段等)報分管縣領導同意后方可派越野車。前往縣城區域(下鄉)、庫爾勒、烏魯木齊等地辦公事、開會學習、培訓的兩人以上派臥車。
7、各級領導用車如有特殊工作情況需要一人用一車,需經縣領導同意后方可派車。
8、大型節假日如需回家探親的縣領導兩人以上派一輛車。雙休日、探親假一律不派車。
9、如領導外出學習培訓超過一星期的,待領導報到完后,車輛即可返回。
車輛費用支付制度
1、各用車單位實行車輛費用支付制度。
2、公務用車相關經費及駕駛員差費由縣財政按照年初預算保留在縣財政。用于各單位用車費用。
3、駕駛員出差歸隊后,由后勤服務中心財務人員核算出車輛外出產生費用(油料費、差旅費、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相關費用),油料按不同車輛耗油辦法計算,臥車每百公里按8公斤計算(長途)、越野車每百公里按15公斤計算(長途);(短途)臥車每百公里按10公斤計算、(短途)越野車每百公里按17公斤計算;差旅費按縣財政的通知計算,停車、過路費按實際產生的計算。費用單據報后勤服務中心領導及用車單位領導審核后,分別在《公務用車費用核算單》上簽字,由后勤服務中心財務人員到財政支付中心辦理相關轉賬手續。
駕駛員管理制度
1、駕駛員要按照“安全、文明、守法、守時、愛車、節儉”的.原則駕駛車輛。樹立安全、服務、保密的意識,當個名副其實的“三員”:即領導的駕駛員、領導的服務員、領導的保密員。做到車輛“三凈一亮一好”:即車內凈、車外凈、底盤凈、車身亮、車況好。
2、上班時間原則上在辦公室待命,有出車任務時必須提前到達指定地點,做好出車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出車,必須事先辦理請銷假手續。服從車隊調度,做到:安全、準時、優質、保密、高效。
3、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車隊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行車”宗旨。切實增強優質服務觀念,自覺履行交通安全法的各項條款,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證行車安全。
4、駕駛員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注重儀表、文明禮貌行車。按時參加單位組織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認真學習法律法規,注重學習效果。
5、駕駛員實行統一管理,實行考勤制度。
6、工作積極主動,服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與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7、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隨時聽從車隊領導安排的出車任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安排出車任務。駕駛員必須憑派車單出車、無派車單視為私用車,駕駛出車前和到達目的地后必須向車隊領導報告。
8、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無出車任務的,駕駛員不得隨便外出或竄崗,需要外出的必須得到領導同意或給辦公室請假,否則按缺勤處理,無故缺勤按曠工處理。可扣發誤餐費、并和年終考評掛鉤。
9、駕駛員必須憑派車單出車,按指定的地點、時間、到達目的地,如因駕駛員誤領導的用車時間回隊后將嚴肅處理并轉崗。
10、駕駛員出車必須提前10分鐘--15分鐘到指定地點,到達工作現場后,不得隨意將車開離現場或人員離開車輛。如離開須經乘車領導同意。
11、工作完畢后車輛必須開回本單位,在指定地點、車位停放。在外出差應將車輛停放安全地點。
12、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為私用,嚴禁“私拉亂跑”,如造成事故由駕駛員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和所有經濟損失。歸隊后根據事故將嚴肅處理,并調離崗位。
13、駕駛員不得開超速車、帶病車、賭氣車、盲目車、冒險車。嚴禁違章行車,因違章而受到的處罰和罰款以及造成交通事故的全部經濟損失由其個人承擔。
14、服從調度,隨叫隨到,準時出車,遵守交通原則,集中精力,謹慎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15、做好保密工作,不亂傳領導講話,維護領導威信和團結,做好服務工作。如發現在外講傳領導的講話給予轉崗。
16、駕駛員不得將車輛給其他人駕駛,凡因此事而造成事故的由駕駛員和肇事者共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和所有經濟損失,并追究駕駛員的責任。
17、駕駛員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自負。
18、對在外維修、購買材料及去外加油時弄虛作假多開發票的,經核實后給予加倍罰款并調離崗位。
19、對在外自行調整里程表的駕駛員將嚴肅處理。
20、駕駛員要經常保持車容整潔,要認真愛護、保養、管理好車輛,發現故障及時排除,特別是帶有影響行車安全的故障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同時要認真做好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的“三檢”及保養工作,保持車輛處于完好的狀況,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21、嚴格遵守車隊的各項規章制度,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與調度,不聽從領導安排的可就地轉崗。
22、駕駛員上班時因私請假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隊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因病需要休息的,一律憑醫療單位的病假證明,并經領導同意后方可休息。如遇急診和特殊病情的,一時無法取得醫療證明的,事后應及時補辦手續并說明情況。
23、駕駛員符合條件休探親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的,一律到縣人事局按單項假期規定批準休假,但均應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提前給領導報告,以便合理安排工作。
24、堅持政績考核制度。對駕駛員平時考核與集中考核相結合,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民意測驗,群眾信任率達不到80%的年底不能評先評優。每年對在職駕駛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對連續兩年不稱職的予以辭退。
車輛的管理制度2
1、駕駛員要堅持“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遵紀守法,文明駕駛,保證領導和乘車人員的安全,保證公司車輛的安全。
2、嚴禁違章駕車,凡不按交通規則行車所發生的違章罰款、扣證等一切費用、處分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罰款、調離工作崗位等處分。
3、嚴禁駕駛員酒后駕車,凡發現駕駛員酒后駕車者,解除勞動合同。對因酒后駕車發生違章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由責任人負責。
4、公司所有外出車輛實行出車登記,駕駛員憑調度安排填寫出車登記單。
5、駕駛員在出車期間,應嚴格按規定路線行車,嚴禁用車途中按照用車人的意志或自己需要,擅自改變行車路線或增加用車事項。
6、嚴禁駕駛員私自對外借車,特別是無證人員,一經發現,罰款100元,并按其行車里程補交油款,如出現違章事故,承擔全部損失,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7、車回隊后,車輛一律停放在規定位置,鎖好車門并上好安全裝置。未經允許,駕駛員夜間私自出車或車輛沒有停放在規定位置的,駕駛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不遵守規定的給予辭退。
8、車輛維修采取定點、統一結算的辦法。凡需維修的車輛先由駕駛員提出,填寫維修申請單,由部門領導批準后,到指定的.維修站維修。重大維修應經總經理審批。維修費用財務部統一與維修站結算,按費用報銷程序集中報銷。未經批準擅自維修或未到指定地點維修的,所發生的費用一律由個人負責。
9、駕駛員用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要立即報告公司,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10、車輛負責人做到清潔衛生及時保養、維護、維修、勤儉節約、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整潔。嚴禁在車內吸煙。
車輛的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公司車輛管理,進一步做好公司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日常管理
(一)車輛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員工根據情況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用車申請單》,報請部門經理審核,再交行政部審核。駕駛員憑《用車申請單》出車。
(二)主管副總批準后,駕駛員憑派用單出車,出車前要進行出車登記,登記時間,出車路線,嚴格按照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
(三)駕駛員在使用途中,必須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
(四)用車部門填寫用車單,經部門長審核后交行政部。
(五)出車前進行例行檢查:1、檢查證照是否齊全;2、車況,如車燈、水箱、剎車、輪胎、油等是否正常;3、核對公里數;4、替車時,加油量計入被替車輛油耗。
(六)嚴禁無照駕車、酒后駕車、帶病駕車。
(七)駕駛員對所駕車輛負保管的職責,經證明有故意或過失的行為,造成所保管車輛有損害或丟失等后果,應負相應責任。
(八)嚴禁私人用車。不得私自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否則視情況給予嚴肅處理,逐漸達到車輛管理到人,責任一對一。
(九)保持車內清潔,禁止吸煙。
(十)依車輛的限載為準,乘員、載物均不得超載。
(十一)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違反交通法規,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十二)因違規被扣駕照或交納罰款外出的`,按事假處理。
(十三)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第三條安全管理
(一)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二)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三)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四)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五)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六)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并在回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七)交通事故的處理。
a)事故發生后,應先保護現場并急救傷員,及時撥打122報案,立即與行政部聯絡,通知保險公司,以利于車險索賠。
b)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人身傷害、其他財產損失等,除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外,差額部分根據交警部門處理結果,由使用者與公司共同負擔,使用者負擔視責任性質而定。
(八)車輛被盜賠償。發生車輛被盜的,除向保險公司索賠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由當事人依據下列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a)因駕駛員個人原因,不能提供車輛證件,導致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拒絕受理,其經濟損失由駕駛員承擔。
b)駕駛員擅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賠償車輛全部實際損失。
c)經批準的私事用車。
(九)車輛發生損壞時,除向保險公司索要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當事人分別承擔賠償責任。
a)班后不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b)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c)車輛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地或在工廠內停車場地,發生相互碰撞損壞,由當事人或肇事者賠償。
第四條維修管理
(一)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二)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第五條油料管理
(一)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行政部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行政部管理。
(二)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三)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第六條獎懲辦法
(一)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a)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b)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c)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d)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e)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f)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g)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第七條個人用車
(一)如公司使用員工車輛外出,員工可向公司申請報銷油費等相關事項。
(二)員工因個人需要外出拜訪客人等情況,公司不予報銷個人油費。
第八條附則
(一)行政部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車輛的管理制度4
租賃承包管理制度對企業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資源優化:通過租賃和承包,企業能靈活配置資源,降低初始投資,提高資產利用率。
2. 風險分散:將部分風險轉移給承包商,減少企業自身的經營壓力。
3. 成本控制:規范化的`管理有助于控制租賃和承包成本,防止浪費和損失。
4. 合規經營:遵守法律法規,避免因不合規行為導致的罰款或聲譽損害。
5. 提升效率:專業的承包商能提供高效服務,提升企業運營效率。
車輛的管理制度5
h局機關車輛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單位車輛的使用、管理和維護,確保公務出行的高效有序,同時節約資源,防止浪費。該制度通過明確職責、規定流程、設定標準,旨在提升車輛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行。
內容概述:
1. 車輛使用:包括車輛分配、預約、調度、駕駛人員資格審查等,確保車輛在合法、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2. 車輛保養與維修:規定定期保養和突發故障處理流程,確保車輛性能良好,延長使用壽命。
3. 費用管理:涵蓋燃油、保險、稅費、維修等費用的記錄、審核和報銷,實現成本控制。
4. 安全管理:設立安全規定,如行車安全培訓、事故處理程序等,保障人員和車輛安全。
5. 車輛購置與報廢:明確車輛購置標準和程序,以及老舊車輛的`報廢處理辦法。
車輛的管理制度6
車輛進出停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停車場的使用,確保車輛安全,優化交通流量,提升員工滿意度,并維護企業形象。制度涵蓋以下幾個關鍵點:
1.車輛登記與授權
2.進出管理
3.停車區域劃分
4.停車費用與繳費
5.違規處理
6.應急處理機制
內容概述:
1.車輛信息管理:收集所有在冊車輛的基本信息,包括車主、車型、車牌號等,以便于識別和管理。
2. 出入權限:明確車輛進出權限,如員工車輛、訪客車輛、供應商車輛等,以及相應的通行證發放和回收流程。
3.停車規則:設定停車區域,如員工車位、客人車位、臨時車位等,并規定停放時間、方向和秩序。
4.收費標準:制定停車費用政策,包括免費時段、收費時段、收費標準及繳費方式。
5.監控與巡查:設置監控系統,定期巡查,確保車輛安全,及時發現和處理違規行為。
6.緊急情況處理:預先規劃應急方案,如火災、事故等,確保快速有效的`響應。
車輛的管理制度7
1、車輛管理:—所有公司車輛應定期進行保養和檢查,確保車輛性能良好。 —實行車輛使用申請制度,非緊急情況不得私用。 —設立燃油費用預算,超出部分需審批。 —對車輛事故,立即報告并啟動應急預案,追究責任。
2、停車場管理:—制定停車位分配方案,優先滿足員工需求,剩余車位對外開放。 —建立進出車輛登記制度,確保停車場安全。 —定期巡查停車場,及時處理違規停放。 —對外收費需公示,確保透明公正。
3、駕駛員管理:—駕駛員需持有效駕照,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和評估。 —明確駕駛員行為準則,禁止酒后駕車、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 —駕駛員表現納入績效考核,激勵其遵守規章制度,提供優質服務。
通過實施這些管理制度,我們期望實現車輛和停車場的有效管理,為公司的日常運營提供有力支持,同時也為員工和訪客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環境。在執行過程中,各部門應密切配合,共同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和有效性,確保其落地生根,服務于公司的長遠發展。
車輛的管理制度8
本駕駛車輛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公司內部的車輛使用行為,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防止資源浪費,同時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內容概述:
1. 車輛分配與使用權:明確車輛的分配原則,包括公務用車、私車公用及個人車輛的使用規定。
2. 駕駛員資格:設定駕駛員的`基本條件,包括駕駛執照、駕駛經驗、安全記錄等。
3. 車輛日常管理:涵蓋車輛保養、維修、保險、年檢等環節的管理規定。
4. 行車安全規定:制定行駛規則、應急處理程序和事故報告機制。
5. 費用報銷與責任承擔:規定車輛使用產生的費用如何報銷,以及在何種情況下駕駛員需承擔責任。
6. 違規處罰:設立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以警示和約束不當行為。
車輛的管理制度9
為加強公司現有車輛的管理,積極配合各部門工作開展,合理使用公司車輛,特制定公司車輛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節車輛使用管理
第一條、公司現有車輛由行政辦公室統一管理,備用鑰匙及車輛管理檔案由行政辦公室保管。
第二條、各部門因公用車(包括行政辦公室),應于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填報《用車申請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報行政辦公室。
第三條、節假日、雙休日因公用車及周一用車申請,應于周五下午16:00前報至行政辦公室。
第四條、為節約車輛開支,行政辦公室將根據各部門用車計劃,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路途遠近和路線的'合理性調配安排車輛。當需要合并使用時各部門應積極配合。
第五條、車輛使用人應樹立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行政辦公室確保各部門用車前的車況具備使用條件,并對駕駛人進行車況交底,抄出車公里數,收車時由行政辦公室檢查車況并抄收車的公里數。
第六條、在使用中車輛發生問題或發生意外,駕駛人應盡量避免或減少風險并及時與行政辦公室聯系,以便妥善處理。
第七條、在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等情況,公司將視使用性質、車輛受損情況、責任輕重等因素要求車輛駕駛人予以經濟賠償。
第八條、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生交通違章,由當事人承擔責任,如因違章給公司帶來經濟、名譽的損失,一切責任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條、公司個人因私使用車輛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借車人申報《用車申請單》及用車保證書交項目經理審批,經批準后使用。使用期間車輛駕乘人員發生問題一律由借用人承擔。因私用車的一切費用由個人承擔,同時向公司繳納一定的車輛磨損費。
第二節加油登記
第一條、因公用車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負責對車輛進行加油工作,駕駛人臨時加油需征得行政辦公室同意,加油后一律填寫《加油記錄》(在車輛上已配備加油登記表,內容包括:加油時間、公里數、加油人等)。
第二條、行政辦公室視平時借用車違章情況,嚴格控制借車駕駛人選。
第三條、對不愛護車輛,不認真執行加油登記制度,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員工,公司將予以批評警告,對屢教不改者,將視情況給予相應經濟處罰或拒絕其駕駛公司車輛。
第三節車輛的維護、保養
第一條、行政辦公室統一負責公司車輛日常維護、定期保養、保險及驗車等事宜。
第二條、行政辦公室負責對車輛日常使用進行監督指導。
第三條、行政辦公室于每周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在每月月底前將車輛情況進行統計匯總。
車輛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管理,提高用車效率,降低用車成本,減少管理脫節現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公務用機動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三條公司公務車輛的管理、調度、養護、年檢等事務由管理中心負責。管理中心的行政事務專員擔任車輛管理員。
第四條公司公務車輛由專職司機定期對車輛檢查及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五條車輛工作任務結束后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
第六條公司公務車輛的所有權證書、年檢、保險等有關資料由管理中心保管。
第三章車輛調度
第七條公司對外接待活動、各部門天津市區的公務活動、天津市區以外的長途公務出行及緊急處理突發事件,由管理中心調派公務車。
第八條部門有緊要公務申請使用公務車時,需由各中心負責人提前填妥《用車申請單》,標明用車事由、時間、目的地、乘坐人員等,報管理中心,管理中心總監審核確屬派車范圍的,給以合理調度,保障用車。各中心負責人外的員工無權申請用車。非緊要公務不能申請用車。
第九條超過第七條范圍的用車申請,須經總經理批準后,管理中心方可派車。
第十條各部門派車洽談業務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車輛僅供執行公務,不得搭載任何與公司業務無關的人員或物品;
(二)車輛應嚴格按預批路線行駛,不得繞行辦理其他事務;
(三)為確保行車安全,嚴禁無證駕駛。駕駛員亦不得違章駕駛車輛。如出現無證
駕駛、酒后駕駛、闖紅燈、違法停車等一切違章行為,所產生的后果及費用均由駕駛員自行承擔。交通事故除保險理賠外的一切費用均由駕駛員承擔,公司不予負責。
(四)駕駛員用車結束后,應馬上將公車鑰匙交至管理中心車輛管理員處,并認真填寫完《用車申請表》,將用車時間和行車里數填寫清楚。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一條為加強油料控制,公司的公務車輛實行定點加油制度,由專職司機在定點加油站以加油卡加油。
第十二條駕駛員在執行任務的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增加里程或繞道時,要及時報告管理中心,有同乘人時需經同乘人簽字證明,否則,油料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第十三條長途出差需在定點加油站以外站點加油的,需由同乘人簽字證明。
第五章維修管理
第十四條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自行檢修。故障情況應立即報告管理中心車輛管理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管理中心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鑒定;如管理中心不能鑒定的,需要到有關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核實。
第十五條維修費用在500元以下的,須報管理中心總監批準后再安排專職司機進行修理。維修費用超過500元的,管理中心總監核準后,須再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安排專職司機進行維修。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外維修,否則費用自付。
第十六條車輛維修要本著注重質量、價格適中、選擇修理單位的原則進行。維修方必須對經修理的車輛必須保證質量。
第十七條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中心,維修費超過500元的,再由管理中心及時報總經理審批。報銷時須有同乘人簽字證明。
第十八條車輛修理期間,專職司機應隨車進行監督修理,嚴格把好質量關、時間關,凡涉及需要更換材料的,大件、廢舊材料必須全部回收。
第六章駕駛員管理
第十九條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提高警惕和安全意識,嚴禁酒后駕車。
第二十條駕駛員在出車前應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以及自身證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有效;駕駛員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駕駛員負責,并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二十一條專職司機負責適時清洗公司公務用車,保持車輛的.整潔(包括車內、車外、底盤、引擎、玻璃的清潔)。
第二十二條出車前,駕駛員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申請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及時報告管理中心車輛管理員進行加油。
第二十三條車輛管理員負責每次將《用車申請表》進行審核并核對實際里程。《用車申請表》所載里程數應與車輛實際行駛里程表相符,不符數額應由駕駛員自行負擔差數里程的油料費。
第二十四條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出車執行公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車輛管理員并說明原因。如不及時通知,出現任何后果自負。
第二十六條駕駛員手機必須保持開通。
第二十七條駕駛員不得將自己駕駛的公車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如有違反,產生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駕駛員承擔。
第七章交通事故處理
第二十八條交通事故發生后駕駛員或同乘人須迅速通知車輛管理員或管理中心總監,并在回到公司時立刻填寫車輛交通事故報告呈報管理中心總監。
第二十九條管理中心總監接獲通知后,必要時應立即派專職司機趕往事故地點勘查
處理。
第三十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駕駛員有肇事責任,由管理中心報請總經理審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對應負主要責任的肇事駕駛員的處分:
(一)如肇事賠償金額超過保險金額時,其超出部分由當事駕駛員負擔;并按其肇事性質與理賠金額予以經濟處罰。
(二)肇事后經法院判決緩刑者,公司予以辭退;經判決服刑者,自判決之日起予以開除、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三)肇事后畏罪逃逸者,即予開除、解除勞動合同,并請司法機關緝辦。
車輛的管理制度11
運煤車輛管理制度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車輛準入標準:明確車輛的技術規格、安全性能及環保指標。
2. 車輛維護保養規定:規定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的流程與周期。
3. 運輸作業流程:包括裝載、運輸、卸貨及返回的詳細步驟。
4. 安全操作規程:強調駕駛員的行為規范和緊急情況應對措施。
5. 質量監控機制:設定煤質檢驗標準及運輸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措施。
6. 環保與清潔管理:規定車輛清洗、防塵措施及廢棄物處理辦法。
7. 違規處罰條款:設立對違反規定的處罰措施和申訴程序。
內容概述:
1. 車輛管理:包括車輛的'購置、登記、使用和報廢等環節。
2. 駕駛員管理:涉及駕駛員的資質審核、培訓、考核和行為規范。
3. 貨物管理:關注煤炭的裝載安全、運輸保護及卸貨處理。
4. 環境管理:確保運輸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5. 安全管理:防止交通事故,確保人員和貨物的安全。
6. 監控與審計:通過記錄和數據分析,評估制度執行情況,持續改進。
車輛的管理制度12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高效率:明確的車輛使用流程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等待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安全:通過駕駛員管理和事故處理流程,可以降低交通事故風險,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
3. 控制成本:合理的車輛購置與報廢策略,以及及時的'保養維修,有助于控制運營成本。
4. 規范行為:違規處罰機制能促使員工遵守規定,形成良好的用車習慣,維護公司形象。
車輛的管理制度13
非煤礦山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生產責任制
2. 礦山開采與環境保護
3. 設備維護與管理
4. 員工培訓與安全教育
5. 應急預案與事故處理
6. 質量控制與產品檢驗
7. 法規遵從與合規管理
內容概述:
1. 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職責,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2. 礦山開采與環境保護:規定開采工藝、環境保護措施,防止資源浪費和環境破壞。
3. 設備維護與管理:設定設備保養、檢修規程,確保設備正常運行,降低故障率。
4. 員工培訓與安全教育:定期進行技能培訓和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員工專業素質和安全意識。
5. 應急預案與事故處理:制定應急響應計劃,確保在突發事件中迅速、有效地應對。
6. 質量控制與產品檢驗: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對產品進行全過程監控,保證產品質量。
7. 法規遵從與合規管理: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定期進行合規審查,預防法律風險。
車輛的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完善商品配送,加強配送環節管理,提高配送效率,使公司的配送環節高效、快捷、靈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安全行駛、提高效能、注重配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品尚公司市場部、品尚事業部之相關人員
第二章、細則
第四條、配送車管理
一、物流車輛上班期間由物流中心倉庫主管進行調配、指揮,主要責任是對公司的各分店商品進、退、換貨進行運輸。
二、每天9點前或倉庫主管要求的時間,司機必須準時出車,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物流中心倉庫主管說明原因。
三、物流司機必須對物流中心倉出的貨核單清點簽字,如有誤直接指出改單。如未提出所造成的損失由物流司機負責。
四、物流司機到達各分店,所有的貨由物流司機搬運到店門口,由店內員工清點簽字。對于退換回物流倉的貨物物流司機按《退貨單》清點簽字裝上車。所有的商品必須做到帳單相符,對于簽出字途中的貨物短少由物流司機負責賠償配送車輛安全規章制度配送車輛安全規章制度。
五、物流司機從分店退換貨回送倉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檢查司機送達的貨單是否相符,核對無誤簽字方可入庫簽字后造成的短缺由物流中心倉負責賠償。
六、配送車在運轉過程中如果有發生車輛異常或出現車禍,不能行駛,則司機需要立刻通知市場部經理車輛情況,并立刻進行后續處理,爭取車輛能提早投入使用。
七、司機駕駛車輛時,應該遵守交通規則,開車時應該全神貫注,不可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駕駛車輛時,不可以做同其他人聊天或接電話等不利于安全駕駛的的活動。如果在工作中出現違章等所產生的費用,公司與司機各承擔50%的費用。
八、司機負責擬訂車輛的維護、保養,維修的年度計劃,按計劃的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維修。在進行前應該通知經理,經理同意后方可在公司指定的維修點進行。在維修、保養維護中的費用報經理審核,副總簽報。
九、司機每日行駛前必須檢查外觀、油漆、玻璃、車燈、水箱、剎車系統、輪胎、水、油、皮帶等是否有損壞或刮傷,如果發現第一時間通知經理,到現場核對檢查。如果有影響安全的'異常,則必須安全隱患排除后方可行使。
十、車輛在不使用時,應該放置在公司行政辦公區或指定的放置位置安全存放,以免不必要的損失。司機下班后,如無公司批準,嚴禁用公車辦私事,發現有此種情況,由經理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罰直至開除,如果在此期間車輛有損壞、違規等事情發生,則造成的損失由司機全部負責(上班期間如果公車私用造成的損失也是由司機全權負責)。
第三章、附則
第五條、制度的批準、修定與解釋權
一、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實施;
二、本制度可根據公司經營及管理要求對本制度進行修訂,審批權歸公司總經理;
三、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總經辦;
四、新版本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舊版本同時廢止。
車輛的管理制度15
1、施工現場道路、車輛交通實行統一管制。
2、進出施工生產現場的任何車輛必須接受執勤保安人員的嚴格檢查,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3、工程車輛須保持良好的運輸狀況,否則取消在施工現場的運輸資格。
4、車輛駕駛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遵守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出駕駛室要戴好安全帽,著裝符合要求等。
5、任何車輛不得隨意停靠、不得占道,應嚴格遵守施工現場或道路的交通管理規定。
6、履帶式起重、運送車輛,嚴禁在砼路面油路面上不采取任何保護措施行走。
7、道路切斷或破壞處應設警示和道路走向標志,夜間加裝紅色信號燈并在斷路區域周邊設防護欄。
10、為保證道路暢通,禁止任何單位在通行的'道路上擺放物品或用做施工場地,不得在道路上隨意丟棄垃圾等雜物。
11、對駛入施工現場的車輛進行限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特殊車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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