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管理制度1
為了促進各級領導干部、管理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作作風轉變,增強企業卓越執行力、塑造優良的干部隊伍形象,保證企業各項工作順利完成,以及勞動紀律檢查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特制定勞動紀律檢查管理制度。
一、成立勞動紀律督查小組
組長:董事長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紀委書記
副組長:公司各業務分管領導
成員單位:紀委、監察、人力資源部、行政辦、企管部、黨工部、保衛部
紀委和人力資源部為牽頭單位。
二、勞動記錄督查小組職責
1、制定檢查考核制度;
2、組織對公司各單位進行勞動紀律檢查;
3、組織分析勞動紀律中存在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處理意見,并向公司領導匯報檢查情況。
三、檢查內容
(一)上下班遲到早退情況
1、是否建立簽到簽退制度以及記工臺帳;
2、是否按時上下班,有無遲到早退現象;
3、有無曠工,請假是否有領導批準的請假條;
(二)班中離崗情況
1、是否建立班中離崗登記制度以及記錄臺帳;
2、有無擅自離崗人員;
3、離崗人員是否經單位領導批準并登記;
(三)上班遵守勞動紀律以及工作情況
1、有無上網聊天、玩游戲、看電影、聽音樂、炒股、看電視等行為;
2、有無閑聊、睡覺、高聲喧嘩、酗酒鬧事、打架斗毆現象;
3、有無長時間占用公話私聊或干私活;
(四)請銷假情況
1、是否建立請銷假制度以及記錄臺帳;
2、請假人員是否經單位領導批準并登記;
3、是否按照規定進行銷假;
(五)工作環境情況
1、工作環境是否干凈、整潔;
2、辦公室有無存放干私活或影響管理工作和形象的物品、事項;
3、辦公桌面上是否壓放與工作無關的印刷品;例如生活照片、私活圖案等。
四、檢查方式
(一)每周不定期對各單位進行勞動紀律檢查和巡查;
(二)對班中因公離崗人員和請假人員進行跟蹤抽檢,要求離崗人員用固定電話撥打本單位辦公室電話,確認是否因公離崗或請假;
(三)檢查人員要現場填寫《長平公司勞動紀律檢查情況表》(附件一),并要求相關責任人簽章,確認檢查結果;
(四)檢查結束1日內,檢查人員要匯總分析檢查問題、提出處理整改意見
并向紀委書記匯報,經批示后,內網公布檢查結果并進行問責和責任追究。
五、責任追究
(一)根據《長平公司上下班考勤制度》和省紀委《關于進一步整肅工作紀律狠剎不良風氣的通知》提出的“五個不準”進行責任追究,由相關業務部室落實;
(二)被檢查單位或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相關責任人50—200元、單位當月考核分2—10分,計入勞資質量標準化考核分數中;
1、違反勞動紀律的;
2、不自覺接受督查小組檢查的;
(三)上班期間凡是違反“五個不準”規定的,按照關《于進一步整肅工作紀律狠剎不良風氣的通知》進行處罰;
(四)督查小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罰款50—200元;
1、無故不按時參加檢查工作的;
2、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認真履職的;
3、不認真匯總分析檢查問題并提出處理整改建議的;
4、不按時向監督小組匯報的。
六、附則
1、本制度由勞動紀律督查小組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勞動管理制度2
為確保我校大型活動有序開展,達到鍛煉學生,教育學生遵守活動紀律,展示學生良好精神面貌的目的,特別要求全校師生做到以下幾點:
1、活動開始前,教師帶領本班學生按照所劃分區域按班級就坐,學生不準隨便走動。否則,按每人1分扣除本班操行分。
2、活動期間學生要認真觀看活動,積極為競賽學生加油,不準打鬧、不準大聲喧嘩(喊加油除外),不準做與觀看活動無關的事。否則,按每人1分扣除本班操行分。
3、活動期間,不準亂扔垃圾,離開后座位前后如有垃圾者扣除本班的操行分。
4、活動中場休息時,學生須在原地附近休息,運動員不準喝水,學生不準進入教室,比賽哨聲一響便要有序的坐好。
5、活動結束后方能離開座位,離開時要有秩序的`走離,不準跑動。
6、全體教師在活動期間要管好本班的紀律,堅守崗位,嚴把安全關,按照要求盡職盡責。
勞動管理制度3
一、管理制度內容
1. 工作時間與休假制度:員工應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時間或延長工作時間。員工享有帶薪、病假、產假等法定假期。
2. 考勤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時提交請假申請,不得無故曠工。公司將對考勤進行監督和檢查,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罰。
3. 工作紀律: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工作紀律,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應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和安靜,不得在公共區域大聲喧嘩。
4. 保密制度:員工應對公司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客戶信息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傳遞、復制這些信息。違反保密制度的員工將受到處罰。
5. 職責分工:公司各部門應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工作有序進行。員工應服從部門安排,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6. 考核與獎懲:公司將對員工的勞動紀律表現進行考核,對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對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給予相應的處罰。
7. 附則:本制度的解釋權和修改權歸公司所有。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二、實施與監督
1.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和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并督促其及時整改。
2. 員工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人力資源部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處罰,嚴重違反者將予以辭退。
3. 公司領導將定期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不斷完善管理制度。
4.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新員工將在時對其進行宣講,使其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5. 本制度將張貼于公司公告欄中,以便所有員工隨時查閱。如有疑問,員工可向人力資源部咨詢。
6. 本制度的實施將有助于公司打造一支高素質、高效率的'團隊,為公司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三、總結
本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旨在規范員工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和素質,促進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和諧與共同發展。通過明確的職責分工、工作紀律、考勤制度、保密制度等方面的規定,我們將共同努力打造一個高效、有序的工作環境,為公司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同時,我們也將關注員工的合法權益,不斷優化管理制度,實現公司與員工的共贏。
勞動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勞動合同管理,指導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在職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建立起合法勞動關系。
第三條 由公司返聘的人員及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簽訂專項勞動協議。
第四條 公司編印的《勞動合同》應符合勞動法律有關規定,合同一經雙方簽字確認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勞動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與員工簽訂,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勞動合同的簽訂及存檔工作。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六條 訂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原則。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紀律等,本合同的變更、終止、續訂、解除,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等內容。
第八條 初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均由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
錄入C6協同辦公平臺,并建立勞動合同管理臺賬。
第九條 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員工需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障公司需保密事項的安全。
第十條 司原則上與員工簽訂有固定期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首次簽訂的期限為一到三年(根據崗位實際情況),期滿后根據工作業績、行為表現及雙方意向決定是否續簽。
第十一條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適用于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新聘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3個工作日內,公司與其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試用期)中約定合同期限及試用期期限,新聘用員工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具體根據公司有關招聘與錄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與續延第十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或所依據之法律、法規發生了變化,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變更的條款超過百分之五十時,合同須重新訂立。
第十四條經公司與員工雙方協商一致,或其中一方出現勞動法規定的符合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則雙方勞動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屆滿不再續簽的人員,按終止勞動合同處理,由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協作對方做好工作交接、保險轉移等離職善后工作。
合同到期需續簽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向員工發出《續簽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如員工同意續簽,則帶通知書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續簽手續;如員工本人不愿再續簽,則按終止勞動合同處理。
第十六條公司與員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離職手續,人力資源部可以根據員工要求,為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簽訂、變更、續訂、終止解除程序按法律法規定執行。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具體法律責任依據勞動合同及其簽訂的可以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的雙方約定的條款和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五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二十條人力資源部應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設立勞動合同管理臺賬,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辦法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1.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
2.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3.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附件1:
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
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存根
編號:
本公司與____簽訂的勞動合同,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如您同意,公司將與您續簽合同,請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續簽手續。
人力資源部____年
目的
為保障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確立、維護和發展集團公司及各單位與員工之間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原則
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續訂和終止必須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原則,降低企業的用工風險以及維護員工合法權益的原則。
勞動合同是員工與公司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若公司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愿意簽訂的,公司有權在三日內解除用工關系。
第三條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下屬各單位的勞動合同管理。
第四條 勞動合同管理執行部門
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 勞動合同管理執行部門職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
第六條 勞動合同類型與內容
1、勞動合同類型
1.1 勞動合同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2 固定期限的合同期以年為單位,最短為一年,特殊情況可簽訂6個月;
1.3 新入職員工按不同崗位簽訂不同種類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試用期
2.1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2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2.3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勞動合同主體說明
3.1 用人單位必須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勞動者必須是有勞動能力、年滿18周歲的勞動者。所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與原單位仍有勞動關系的人員、在校學生等不得簽訂勞動合同;
3.2 如系法人單位的,則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系非法人單位的(分公司),由所在地法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若無法人單位的,則由分公司簽訂。集團公司特別要求的人員由集團公司統一簽訂。
4、勞動合同內容說明
4.1 勞動合同范本由集團公司統一制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
1、員工一經聘用,須在自用工之日起30天內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本人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有權即時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
2、各單位與員工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3、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單位和員工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簽訂勞動合同之前,人力資源部應向新入職員工說明工作要求、工作崗位名稱、合同期限、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等,簽訂過程中新入職員工提出的問題應耐心解答。
5、人力資源部及時在勞動合同上蓋章并存檔。
6、勞動合同簽訂說明
6.1、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雙方應當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已經簽訂既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6.2、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公章和法人章蓋章、職工簽字確認后方可有效。
6.3、勞動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認后填寫清楚,不需要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6.4、簽訂勞動合同時請用黑色簽字筆或水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涂改,單方涂改視為無效。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采用書面形式,雙方蓋章或簽字確認,并作為合同附件存檔。
1、勞動合同內容發生變更時須在7天內簽訂變更協議,作為合同附件由各單位人力資源部存檔;
2、甲方(即用人單位,下同)法人在合同期間變更時,原法人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其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由變更后的法人承擔;甲方單位性質因并購或重組后變更時,原法人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其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由變更后的法人承擔。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1 勞動合同期滿;
1.2 員工符合國家和公司規定的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條件;
1.3 按法律程序確認勞動者失蹤或死亡;
1.4 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主體資格消失;
1.5 由于發生不可抗力而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1.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乙方(即員工,下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無須支付經濟補償的。
1.1 乙方主動提出辭職申請的;
1.2 乙方在求職時所提供的個人情況與事實不符或隱瞞不良行為的,如:
年齡、學歷、工作經歷、健康狀況等個人信息不真實
與其他企業有未到期的勞動合同
對其他單位負有競業限制的義務
1.3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1.4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詳見《員工獎懲制度》);
1.5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1.6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影響且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按相關法律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后解除勞動合同。
2.1 甲方提出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3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4 公司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組織結構調整確需裁減人員的;
2.5 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關規定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后解除勞動合同。
3.1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乙方違反服務期規定的;具體賠償金額詳見《培訓協議》,《培訓協議》作為合同附件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3.2 甲方在勞動合同中有規定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知識產權、競業限制等相關的保密事項,乙方違反甲方的上述約定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除外。
4.1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4.2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3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4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5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4.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除國家法律規定可以隨時解除合同情形外,甲乙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均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
6、乙方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解除合同時應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離職手續。如在合同期間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或與甲方發生的債務問題尚未解決,甲方保留追溯的權利。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操作流程
1、勞動合同續簽流程: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自行終止,雙方經協商同意,續簽勞動合同。
1.1 合同到期六十天前,由各單位人力資源部下發《勞動合同續簽意見征詢表》《勞動合同續簽調查表》,分別征求相關主管意見;
1.2 主管、經理級以上人員勞動合同續簽須征求各單位總經理意見;
1.3 其他人員,征求各單位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的意見;
1.4 相關主管意見不一致時,以最高主管意見為準;
1.5 雙方當事人須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對方以書面形式表示續訂意向。同意續簽合同人員,經各單位人力資源部對其《勞動合同續簽調查表》審核簽字后,續簽勞動合同。
1.6 續簽合同期限第一次一般為五年,第二次為無固定期限。
1.7 相關負責人簽字審批后一個月內與勞動者協商續簽合同。如未通過審批的、員工不愿意續簽的按公司勞動合同解除流程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辦理離職手續。
2、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流程
2.1 解除申請:公司或員工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均須提前30天提交書面材料;
2.2 由員工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的,員工須提交由本人親筆簽名的《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員工適用)》;
2.3 由主管提出解除合同的,須同人力資源部協商后提交《解除勞動關系申請表》;
2.4 公司聘用人員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須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
2.5 人力資源部根據有關主管批準的解聘書面材料,填寫《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本人簽字后留存人力資源部;
2.6 解除勞動關系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如果應給予經濟補償的,由各單位人力資源部按規定在工作交接確認單“備注”欄中填寫具體補償標準和數額,經各單位總經理核準后,按有關程序辦理。
3、其它特殊情況
3.1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員工,公司在與其簽訂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注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崗位均需按照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備案。
3.2 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必須在簽訂合同時向員工公示,并由員工簽字確認;
3.3 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必須經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通過;
3.4 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及決定應當公示,或以書面通知、培訓及考試的方式告知勞動者,并留存簽收、簽到記錄和試卷與成績等資料。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的解決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員工可以向各單位工會代表申請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小組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注冊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當事人一方亦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向甲方注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勞動人事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制度與公司所在地地方政策相抵觸時,以當地政策規定為準;
3、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與修正。
勞動管理制度5
女工勞動保護管理制度是一項旨在保障女性員工在工作場所中權益的重要制度,它涵蓋了健康、安全、福利等多個方面,旨在確保女性員工在生理特殊時期得到適當的關懷和保護。
內容概述:
1. 健康保護:包括定期的健康檢查,特別是在孕期、哺乳期的特殊健康關注。
2. 安全防護: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避免重體力勞動和有害物質對女性身體的影響。
3. 工作時間安排:合理安排加班,尤其在月經期、孕期和哺乳期,確保足夠的休息。
4. 福利待遇:提供必要的生育保險、產假、哺乳假等,以及相關的生活補貼。
5. 職業培訓:提供平等的職業發展機會,消除性別歧視。
6. 法律咨詢:提供法律援助,確保女工了解自身權益,能有效維護合法權益。
勞動管理制度6
第一節總則
1、目的
為規范員工的行為,保證員工行為與公司政策、規章制度和程序相一致。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創造和諧、融洽的勞動關系。
2、適用于XXX有限公司。
第二節職責權限
1.職責與權限
1.1行政人事部:勞動關系管理的統籌部門,負責編制、改進勞動關系管理的相關制度,統籌勞動關系管理。
1.2其他部門:在行政人事部門指導下,正確開展勞動關系管理工作。
第三節勞動關系管理
1、勞動關系分類
勞動關系管理、獎勵與違紀事件處理、健康管理、特殊時期員工關系管理等。
2、勞動合同管理
2.1.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公司實際情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2.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組織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具體合同由行政人事部核準。
2.3.勞動合同辦理時間:
新入職員工: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雙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在職員工:合同期滿前30天由行政人事部知會該員工直屬部門,根據該員工的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公司用人狀況并結合該員工的意愿,共同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如果繼續聘用,則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該員工續簽勞動合同;否則合同期滿自動終止雙方勞動關系。
2.3.3行政人事部將勞動合同信息錄入電腦系統,便于集中、規范管理。
2.3.4行政人事部對已給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3、勞動關系證明
行政人事部應員工本人的要求,經調查核實后為員工開具相關證明,包括工作證明、離職證明和退社保證明。
4、勞動爭議處理
4.1勞動爭議是企業運轉過程中產生的正常現象,各級管理人員要本著沉著、冷靜、務實、靈活的原則,規避法律風險,妥善處理勞動爭議。
4.2勞動爭議的情形:因職工重大違紀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等。
4.3處理勞動爭議的原則:著重調解;及時處理;依法處理;積極配合。
5、員工意見管理
5.1.員工是公司最大的財富,加強對員工意見的管理,可集思廣益,最大限度的利用和開發人力資源,并可有效化解員工矛盾。
5.2.離職面談:離職面談可在一定程度上挽留優秀人才,并可從側面找出公司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為以后的工作改進提供獨特視角。
6、員工投訴管理規定
6.1.員工投訴:規范投訴管理,妥善解決員工的不公正待遇和公司內部違規事件,維護公正,以保證公司整體工作的全面健康運作。
6.2.投訴原則:內容客觀、真實、具體;處理公正、及時、務實;逐級投訴,不提倡越級投訴;提倡署名投訴。
6.3.投訴范圍:員工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損害公司利益或不利于公司發展的行為;其它違規、違法行為。
6.4.投訴方式:口頭投訴;書面投訴。
6.5.投訴程序:向直接上級申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間接上級申訴――解決不成的,向行政中心申述――解決不成的,由總經理裁決。
6.6.投訴處理:
6.6.1.投訴受理人是投訴唯一有效調查人員,但調查結果須經投訴受理人簽收確認后方為有效;
6.6.2.所有的投訴事件應在接到申訴申請書的15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明確答復投訴人;
6.6.3.投訴受理部門對投訴事件及投訴人負有保密的責任;
6.6.4.檢舉揭發對公司有重大損害的違法違紀行為的個人,根據《獎懲制度》規定,將得到相應獎勵;對泄露投訴人資料、打擊報復投訴人的行為,將對當事人和相關人員給予相應處分,對性質嚴重者,公司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7、員工糾紛調解
控制事發現場局面,避免糾紛繼續升級。特別在發生打架、斗毆時要首先制止雙方,調查事實真相,分清責任。通過聽取當事人的陳述、找相關人員了解等方式調查清楚事實真相后,分析糾紛雙方的責任,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做好糾紛雙方的思想工作,使員工能自覺的接受處理結果,對糾紛事件備案并跟蹤調解效果,為以后工作提供參考。
8、健康管理
8.1社會保險: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員工保險由行政人事部辦理。
8.2身體保健:員工體檢、健康宣傳、建立員工健康檔案。
9、特殊時期勞動關系管理
9.1特殊時期類型:公司架構變動、人員調整、勞動訴訟、員工傷亡及員工受到嚴重騷擾事件、天災(傳染病、臺風、暴雨等)。
9.2特殊事件處理原則:
9.2.1準確判定:當公司內外環境發生變化,足以妨害公司達成基本目標,即可判定為特殊事件;
9.2.2防微杜漸法則:對認定的特殊事件,須高度重視,并在法律、操作上面考慮周全,防止有所遺漏;
9.2.3最糟后果預測:預測事件可能會有的最糟結果,然后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勞動管理制度7
勞動用品管理制度是對企業中員工使用的各種勞動保護裝備和用品進行規范管理的制度,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降低職業風險。
內容概述:
1. 勞動用品的'種類與標準:明確各類工種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護鞋、防護手套、呼吸器等,并規定其質量標準。
2. 勞動用品的采購:規定采購流程、供應商選擇標準、驗收程序及質量保證措施。
3. 勞動用品的發放與使用:明確發放標準、領用程序,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和維護勞動用品。
4. 勞動用品的檢查與維護:設定定期檢查制度,確保勞動用品性能完好,及時維修或更換。
5. 員工培訓:組織定期培訓,提高員工對勞動用品的認識和使用技能。
6. 廢棄物處理:規定過期或損壞勞動用品的處理方式,遵守環保法規。
7. 違規處理:設定對違規使用或忽視勞動用品的處罰措施。
勞動管理制度8
為落實考勤管理制度,根據閩實運辦字【20xx】022號《關于下發企業相關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管理制度》及《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公司本部考勤管理實施細則如下:
一、上下班考勤管理細則
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下班時應通過按指紋進行考勤,避免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或曠工行為的發生。
1、考勤時間: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點30分12點,下午2點30分5點30分。
2、員工外出辦事不能按時進行考勤的,應在事先填寫《外出辦事登記表》經審批后方可外出。
(1)員工當月外出辦事5次以內不能按時考勤的,由部門主管審批;超過5次以上不能按時考勤的`,經部門主管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
(2)部門主管外出辦事不能按時考勤的,應報分管領導審批。
3、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審批表》,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報分管領導審批。
4、異地交流干部或家不在當地的管理人員,若遇周五下午需提前離崗,應由部門主管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但每月最多只能享受2次。
二、請假審批流程
員工請病事假及法律規定的各類假期,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并按審批流程報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1、員工請病事假,在法定的帶薪年休假未休完之前,均應先使用帶薪年休假。請年休假,經部門主管簽字后報辦公室審批。
2、員工患病需住院治療,應持有醫院的住院通知單辦理請假手續,經部門主管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
3、員工請產假、婚假、喪假;或在法定年休假休完之后仍需請病事假的,經部門主管、分管領導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
4、員工加班申請調休,應由部門主管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部門主管加班申請調休的,由分管領導負責審批。
三、違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處理規定
1、考勤管理納入員工當月績效考核的范疇。
2、考慮到上班期間可能遇到偶爾發生交通事故等引發的道路堵塞,造成無法準時上班的情況,員工當月上班遲到3次(在10分以內的),不扣減績效考核獎金。
3、員工當月遲到3次(超過10分鐘以上),每次扣減30元;當月遲到超過3次以上的,每次扣減50元;超過6次以上的,扣減當月績效考核獎金的30%;超過10次以上的,扣減當月績效考核獎金的50%。
三、其他
1、員工《出差審批表》、《請假審批單》審批流程結束后應及時提交給辦公室備案并調整考勤記錄。
2、員工《外出辦事登記表》,部門主管應于月末前上報給辦公室,便于及時調整考勤記錄。
3、每月考勤管理數據由辦公室統一匯總,并于次月的3日前將考勤結果提交給總經理。
4、管理人員請病事假,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當月的績效考核獎金。
5、考勤管理實施細則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從通知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勞動管理制度9
勞動紀律
(1)嚴禁本院職工在院內私自銷售藥品、器械
(2)嚴禁本院職工私收治療費、檢查費。
(3)嚴禁將病人約到家中診療收費。
(4)嚴禁私自到藥房換藥
(5)嚴禁在職職工私開診所。
(6)嚴禁科室和個人私自減免病人的檢查費、治療費和住院等費用。
凡違犯上述條款之一者,罰款100—200元,并取消當月獎金。
(7)工作時間嚴禁干私活、辦私事、帶孩子、打麻將、打撲克等。違者罰款50—100元
(8)工作時間要堅守崗位,不準亂竄科室、私自外出、空崗、脫崗或帶酒意上崗。違者一次罰款50元。空崗、脫崗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9)不服從院領導安排,或布置的任務不能很好地完成,處以10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
(10)全院職工應積極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各類活動,無故不參加者罰款50元。
(11)全院職工都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違者每次罰款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財、物管理辦法
1、財務科要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為醫院當好家理好財。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凡因個人責任造成醫院財產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罰
2、財務科主持藥房、收款室的日對賬和藥庫的每季度盤點工作。一日不對賬者罰責任人50元,出現虧損部分由個人負責。
3、藥庫、藥房庫存的藥品和物資,要日清月結,每季度底清查盤點一次。要做到盤點認真細致,報表真實準確,出現虧損由藥房、藥庫負責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提倡勤儉節約,凡發現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扣罰當事人20元。
5、收費室不得出現漏收少收費現象,違者除扣除責任人漏收的金額外,給予50—100元的罰款。
衛生管理考核辦法
各科室要充分重視衛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潔,無垃圾、無痰漬、無煙蒂。物品擺放有序,表面無污跡雜物,辦公用品、醫療器械常擦洗。凡達不到以上要求者,扣罰科室50元。
(五)醫療質量管理辦法
1、規范醫療行為,嚴格按照醫療操作規躊事,合理檢查、科學用藥,嚴禁出具假處方、虛假病歷及診斷證明,做到處方醫囑、病房存根一致。執行階梯用藥原則,合理應用抗菌素,嚴禁開處方。
2、對因醫務人員失職或技術過失所發生的一般醫療差錯、糾紛。但未給病人造成痛苦的,扣罰當事人100—200元。
3、對因醫務人員失職或技術過失所發生的嚴重差錯、糾紛,給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長了治療時間,扣罰當事人200—300元。
4、凡發生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給醫院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金原則上按醫院、當事人7:3比例分擔。對觸犯法律的由當事人承擔法律責任。
5、嚴格執行醫囑制度,發現差錯醫囑一次扣罰50元。
6、凡本院能開展的診療項目,禁止介紹到外院治療,違者一次罰款300元。
7、藥房、藥庫藥品必須在失效前六個月報告院長,以便及時調整,凡由責任心不強,造成藥品過期、失效、發霉、變質等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另扣當事人200—500元。
8、發錯藥(品種、劑型、劑量)劃錯價,一經發現,扣罰當事人50元,如已服用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加重處罰。
9、放射、特檢、化驗等承包科室,出現差錯,給醫院造成不良后果及影響醫院形象者,根據情節輕重扣罰當事人100—300元。
護理質量管理辦法
1、認真執行查對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杜絕差錯事故的發生。凡發生差錯者扣當事人50元,嚴重差錯者扣100元。
2、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如有一項不符合要求或未執行者,每發現一次扣20元;進行無菌技術操作時必須戴口罩、帽子,違者每次每項扣罰10元。
3、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讓病人及其陪床人員換吊瓶、拔針頭等。違者每次罰款1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加重處罰。
4、工作期間要舉止方,儀表端莊,不穿高跟鞋、拖鞋,不濃妝艷抹,不披長發,不帶耳環、戒指。不再病區內聲喧嘩。違者罰款20元。
5、治療室要保持清潔、整齊,各種消毒液及無菌物品要定時更換、消毒,并有記錄。各種物品放置有序,嚴禁擺放私人用品及與治療無關的物品。違者罰款10元。
2、醫院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勞動紀律
(1)嚴禁本院職工在院內私自銷售藥品、器械
(2)嚴禁本院職工私收治療費、檢查費。
(3)嚴禁將病人約到家中診療收費。
(4)嚴禁私自到藥房換藥
(5)嚴禁在職職工私開診所。
(6)嚴禁科室和個人私自減免病人的檢查費、治療費和住院等費用。
凡違犯上述條款之一者,罰款100—200元,并取消當月獎金。
(7)工作時間嚴禁干私活、辦私事、帶孩子、打麻將、打撲克等。違者罰款50—100元
(8)工作時間要堅守崗位,不準亂竄科室、私自外出、空崗、脫崗或帶酒意上崗。違者一次罰款50元。空崗、脫崗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9)不服從院領導安排,或布置的任務不能很好地完成,處以10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
(10)全院職工應積極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各類活動,無故不參加者罰款50元。
(11)全院職工都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違者每次罰款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財、物管理辦法
1、財務科要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為醫院當好家理好財。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凡因個人責任造成醫院財產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罰
2、財務科主持藥房、收款室的日對賬和藥庫的每季度盤點工作。一日不對賬者罰責任人50元,出現虧損部分由個人負責。
3、藥庫、藥房庫存的藥品和物資,要日清月結,每季度底清查盤點一次。要做到盤點認真細致,報表真實準確,出現虧損由藥房、藥庫負責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提倡勤儉節約,凡發現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扣罰當事人20元。
5、收費室不得出現漏收少收費現象,違者除扣除責任人漏收的金額外,給予50—100元的罰款。
衛生管理考核辦法
各科室要充分重視衛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潔,無垃圾、無痰漬、無煙蒂。物品擺放有序,表面無污跡雜物,辦公用品、醫療器械常擦洗。凡達不到以上要求者,扣罰科室50元。
(五)醫療質量管理辦法
1、規范醫療行為,嚴格按照醫療操作規躊事,合理檢查、科學用藥,嚴禁出具假處方、虛假病歷及診斷證明,做到處方醫囑、病房存根一致。執行階梯用藥原則,合理應用抗菌素,嚴禁開處方。
2、對因醫務人員失職或技術過失所發生的一般醫療差錯、糾紛。但未給病人造成痛苦的,扣罰當事人100—200元。
3、對因醫務人員失職或技術過失所發生的嚴重差錯、糾紛,給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長了治療時間,扣罰當事人200—300元。
4、凡發生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給醫院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金原則上按醫院、當事人7:3比例分擔。對觸犯法律的由當事人承擔法律責任。
5、嚴格執行醫囑制度,發現差錯醫囑一次扣罰50元。
6、凡本院能開展的診療項目,禁止介紹到外院治療,違者一次罰款300元。
7、藥房、藥庫藥品必須在失效前六個月報告院長,以便及時調整,凡由責任心不強,造成藥品過期、失效、發霉、變質等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另扣當事人200—500元。
8、發錯藥(品種、劑型、劑量)劃錯價,一經發現,扣罰當事人50元,如已服用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加重處罰。
9、放射、特檢、化驗等承包科室,出現差錯,給醫院造成不良后果及影響醫院形象者,根據情節輕重扣罰當事人100—300元。
護理質量管理辦法
1、認真執行查對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杜絕差錯事故的發生。凡發生差錯者扣當事人50元,嚴重差錯者扣100元。
2、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如有一項不符合要求或未執行者,每發現一次扣20元;進行無菌技術操作時必須戴口罩、帽子,違者每次每項扣罰10元。
3、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讓病人及其陪床人員換吊瓶、拔針頭等。違者每次罰款1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加重處罰。
4、工作期間要舉止方,儀表端莊,不穿高跟鞋、拖鞋,不濃妝艷抹,不披長發,不帶耳環、戒指。不再病區內聲喧嘩。違者罰款20元。
5、治療室要保持清潔、整齊,各種消毒液及無菌物品要定時更換、消毒,并有記錄。各種物品放置有序,嚴禁擺放私人用品及與治療無關的物品。違者罰款10元。
勞動管理制度10
一、引言
在現代企業中,員工關系管理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良好的員工關系能夠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效率,進而促進企業的穩定發展。因此,建立科學、合理的員工關系管理制度至關重要。
二、制度制定
1. 原則:員工關系管理制度的制定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 內容:包括招聘、培訓、考核、薪酬、晉升等方面的規定,確保制度的全面性和系統性。
3. 執行:嚴格執行制度,確保制度的執行力度和效果。
三、溝通機制
1. 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企業應建立多種溝通渠道,如定期會議、部門間溝通、員工建議等,促進員工之間的交流和信息共享。
2. 鼓勵員工表達意見:設立意見箱、反饋熱線等,鼓勵員工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及時處理員工的問題和關切。
3. 定期溝通會議:定期組織員工溝通會議,了解員工的工作狀況和需求,及時調整和改進工作。
四、培訓與發展
1. 定期培訓:根據員工的職業發展需求,定期組織內部或外部培訓,提高員工的職業和素質。
2. 職業發展規劃:為員工提供明確的職業發展路徑,鼓勵員工制定個人,并提供相應的支持和指導。
3. 獎勵機制:設立獎勵機制,對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表彰和獎勵,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動力。
五、關懷與福利
1. 員工健康與安全:關注員工的健康與安全,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 工作環境改善:為員工提供舒適、安全、便利的工作環境,如改善辦公設施、提供休閑空間等。
3. 員工關懷活動:組織多樣化的員工關懷活動,如節日慰問、生日祝福、團隊建設等,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凝聚力。
4. 福利制度:提供完善的福利制度,如五險一金、帶薪、帶薪病假等,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六、沖突解決機制
1. 預警機制:建立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和處理潛在的員工關系問題。
2. 調解與協商:對于較為嚴重的沖突,應組織調解和協商,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3. 報告與總結:對沖突解決過程進行報告和總結,吸取經驗教訓,不斷完善員工關系管理制度。
七、監督與評估
1. 定期評估:定期對員工關系管理制度進行評估,確保制度的執行效果和持續改進。
2. 反饋機制:設立反饋機制,鼓勵員工提出對員工關系管理制度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優化管理制度。
3. 問責制度:對于違反員工關系管理制度的行為,應按照問責制度進行處理,以確保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總之,構建和諧的員工關系是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的關鍵。通過科學、合理的員工關系管理制度、良好的溝通機制、培訓與發展、關懷與福利以及解決沖突等方面的努力,能夠促進員工關系的和諧發展,提升企業的凝聚力和競爭力。
勞動管理制度11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確保企業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通過規定選用、使用、維護和更換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則,預防和減少職業傷害事故的發生。這一制度旨在提升工作效率,降低生產風險,同時也體現了企業對員工的關懷與責任。
內容概述:
1、適用范圍:明確制度適用于企業內所有涉及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部門和崗位。
2、選用標準: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行業標準,確定各類崗位所需的.具體勞動保護用品。
3、采購管理:規定采購流程、供應商資質審核、產品質量檢驗等環節。
4、發放與使用:設定領取、登記、使用和歸還程序,強調正確佩戴和使用方法。
5、維護保養:制定定期檢查、清潔、維修和報廢的規定,確保用品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6、教育培訓:組織員工進行勞動保護知識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7、監督與考核:設立檢查機制,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并與績效掛鉤。
勞動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釋義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書是處理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的重要法律依據。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書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頒布的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因培訓學習而簽訂的服務期協議及競業協議及其它基于崗位不同而簽訂的各類協議或承諾書、責任書等。
第四條勞動合同管理主管部門及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1、擬訂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和《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
2、制訂與勞動合同相配套的各項規章制度;
3、辦理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和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
4、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5、檢查指導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協助子公司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6、遇重大勞動爭議,向上級領導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7、保管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及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二、子公司辦公室:
1、辦理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
2、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3、負責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4、遇重大勞動爭議,及時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5、保管本公司員工(公司負責人除外)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第二章勞動合同管理基本規范
第五條《勞動合同書》文本管理
一、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統一使用集團公司正式頒布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特殊情況需使用別的勞動合同文本須報請集團公司批準后方可簽訂。不得擅自擬訂或使用已廢止的勞動合同文本。
二、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依法擬訂或修訂,經集團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報請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批并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后正式頒布執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的確定
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原則上經營、管理崗位,中高級銷售、服務顧問和技師,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為三年,;其他崗位人員為兩年,第三次(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需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二、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原則上根據合同期限長短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三、子公司依據上述原則根據本公司崗位設置、崗位重要性、人才市場供需等實際情況決定各崗位第一、二次勞動合同期限。
第七條集團所有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對不簽訂勞動合同者,不予以聘用。
第八條勞動合同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親自簽字的,可委托公司負責人代簽。未經書面授權,私自以公司名義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律無效;因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代簽人負責賠償。
第九條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及員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壓或代為保管應由員工自行保管的勞動合同。
第十條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應做好勞動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按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勞動合同書》及其相關文件:
一、建立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匯總表(電子檔)(附件二)。
二、《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文件包括以下資料:
1、培訓協議;
2、保守商業秘密協議;
3、崗位職任書;
4、個人月度績效考核表和工作能力評估表。
5、違約或違紀記錄;
6、其他專項協議;
第十一條集團各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集團內法人單位之間調動(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異動審批手續,無經濟賠償金,并與新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訂立勞動合同作業規范:
一、訂立勞動合同前需進行的準備工作
1、合同訂立前,雙方應就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進行充分協商,新簽約人員應按本制度第六條規定協商試用期限。公司應向擬簽約員工告知公司的規章制度等和與其工作有關的情況。
2、合同訂立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負責對被錄用員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房產證等)、年齡、住址、健康狀況、學歷證書、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相關資格證書、與原單位解約證明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重要崗位應要求員工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對提供資料不真實者不予簽訂勞動合同。
3、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等其他
條款,并約定,違約所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①服務期是指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約定,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②保守秘密或競業限制是指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
二、合同填寫規范:
1、簽約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協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
2、合同中空白之處內容的填寫應符合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一致后再填入相關內容。所填內容不得涂改。不得隱瞞或欺騙。
3、《勞動合同書》相關內容的填寫必須字跡清晰,用詞準確,對不用之處或空格應寫無或用粗實線劃去。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
第十四條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及變更規范
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履約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對違規情況及時糾正并以書面方式記錄,列入相關檔案。
二、合同內容發生變更時,應以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由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公司持有的應隨原合同一起存檔。
第五章勞動合同續簽規范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將《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附件三)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簽手續。
第十七條續簽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書面了解員工本人及所在部門意向。
二、員工本人同意續簽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結合員工工作部門意見及日常考核情況報呈分管領導和公司負責人審核批準。
三、經公司負責人審批同意續簽的,辦理續簽勞動合同,雙方蓋章簽字。
四、公司負責人審批不再續簽的,給予書面通知。
五、續簽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第六章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第十八條協商解除。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書》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簽約雙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出現勞動合同約定或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幾種情形,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作業規范
一、公司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滿,因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決定不續簽勞動合同的,公司與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二、被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按照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后,由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員工離職證明》(見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附件四)。
第七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或合同期滿員工方不愿續簽勞動合同的,按雙方合同約定及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執行。對涉及服務期及競業限制的人員,按勞動合同、服務期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經濟賠償。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公司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對員工予以經濟補償。
勞動管理制度13
一、勞動保護用品發放
1.1勞動保護用品是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及對塵毒有害物質的治理。
1.2員工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據不同工種及不同的勞動條件按照安全生產的需要,按照標準規定發放,工種未列入及超出標準規定的領用需經資產運營部批準。
1.3員工對領用的防護用品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多領、冒領、不送人、不變賣。
1.4為更好的開展勞動保護,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工作時間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護用品,是安全操作規程中首要規定,經安全檢查在上班時間未使用相應規定的'防護用品,按違章作業處理辦法進行處罰。
1.5培訓人員、代培實習人員、參觀人員在生產現場所需用的防護用品,由負責單位按防護安全要求標準規定自行解決,不屬公司發放范圍。各分公司經資產運營部審批可領、買一部份需備借用的防護用品并自行管理。
二、防護用品使用標準及其它規定
2.1領用防護用品按不同工種、不同工作環境、不同勞動條件及不同勞動強度,規定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詳見各工種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使用規定)
2.2根據公司生產情況,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區別,不能強求統一,做到基本合理,特殊情況按“1.2”執行。
2.3因病、事、工傷、產假、專職上學、下崗一個月以上,一般勞保用品停發。退休、退職或離崗生產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發或順延,其它防護用品一律停發。
2.4新調入本公司員工依據調令,由本單位安全員帶領至資產運營部,由資產運營部對其進行三級安全環保教育后,方可納入本單位管理,辦理個人領用防護用品。第一次按標準規定發放,下次發放超過半年的隨本單位統一發放,不超過半年的隨下一次統一發放。
三、賠償辦法
3.1凡屬個人保管不當,丟失和損壞防護用品者一律折價賠償(包括借用的);
3.2屬特殊情況,損壞防護用品者根據情節,折扣賠償費比例,但不得低于20%;
3.3賠償價格按公式計價:提前領用月數/規定使用月數×現行價格=賠償費
3.4需補領的防護用品經本人申請,本單位領導審批,交賠償費后,由本單位安全員或專職人員向供應分公司領買補發。
勞動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勞動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有效的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和員工人身安全,根據國家和省市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勞動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各職能部門各分管項目的安全組織機構,制定安全工作計劃,定期檢查安全作業的實施情況。(附安全組成員的名單)
二、公司各安全組,要經常對員工及現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時刻提醒按各項安全規程進行每一項工作。加強對施工人員文明作業、文明用語的監督教育,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三、公司各安全組,認真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四、公司各安全組,對易燃、易爆及雨季、冬季制定出相應的檢查防范措施。
五、各現場施工要樹立品牌意識,為用戶提供下列整齊、安全、衛生的現場施工環境:
1、現場道路平坦暢通。
2、施工用水設專人管理,有污水處理措施。
3、施工總平面布置合理,機具擺放有序。
4、材料堆放整齊,沙石歸方。
5、主要通道臨時出口及手腳架,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六、公司各安全組,對施工單位要求做到'工完均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隨時清送,并定期檢查催辦。
七、公司各安全組要加強對公司財產及現場成品的監督管理。如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失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公司各安全組,對檢查或自檢中發現的不安全問題或隱患,應立即進行整改,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負責人,限期整改。
九、公司各安全組在每次公司例會上對相關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匯報。
十、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規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勞動管理制度15
1、單位應明確勞動防護用品主管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報廢。
2、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職工安全健康的強制性預防措施,依據崗位工種特點及安全防護的需要發放。單位應無償向員工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3、各級管理人員、班組長應監督職工在上崗前必須正確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特種防護用品必須具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并標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書和安全標志。
5、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必須保存相關證明。
6、職工應保管好自己的勞動防護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損、報廢或者丟失。
7、未到使用期限勞動防護用品,凡有破損、報廢或失去防護功能的,經有關領導批準,以舊換新。
8、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應有臺帳,領用者本人簽字。
9、各類勞動防護用品應在使用期限內使用,超出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使用。防毒、防塵類呼吸器應根據實際情況按時更換過濾材料。
10、勞動防護用品的報廢處理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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