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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統計工作制度(通用7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院統計工作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醫院統計工作制度 篇1
1、醫院統計工作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
2、醫院統計人員必須保守醫院數據信息機密。
3、定時采集門診、療區及其他工作數據。
4、準確、按時進行數據計算機錄入,原始統計數據不允許擅自更改。
5、數據統計工作必須按:校對、校驗、審核、報出及歸檔程序進行。
6、定時、定期按統計口徑上報數據報表,不得延報、遲報。
7、如發現統計數據報表錯誤必須及時通報處理。
8、妥善保管原始統計數據資料。
9、統計室的原始票據廢棄紙紙需銷毀時按醫院票據銷毀程序、渠道辦理。
10、統計數據備份必須按期進行,備份介質異地分存。
11、計算機統計數據庫專人管理。
醫院統計工作制度 篇2
1、統計報表是醫院的機密文件,任何人不得擅自攜出院外。
2、統計報表生成后不得擅自修改。
3、統計報表必須按時間、口徑、范圍報送。
4、統計數據報表按期裝訂、分類、專人管理并歸檔。
5、統計報表、統計數據調閱必須登記。
6、禁止外單位調閱統計數據報表,特殊情況需經院長批準。
醫院統計工作制度 篇3
1、在醫教管理處領導下工作。
2、統計室有專人負責收集、登記、核實和積累醫院各項活動的原始資料數據,并由專人負責匯總、填報,做到原始資料來源落實,有據可查。
3、有價值的卡片、記錄等資料,要歸檔長期保存。
4、認真、反復核對統計中的每個數字,保證統計數據的準確性。
5、認真填寫各種統計報表,做到填寫完整、準確、及時、字跡清楚。
6、運用各種統計方法對統計指標進行的'分析,寫出各種統計分析報告。
7、根據規定按時上報各種統計報表。
8、提供本院領導管理需要和各項科研所需的各種統計資料。
9、督促各科室做好醫療登記、統計工作。
10、做好統計資料的保密工作。
1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醫院統計工作制度 篇4
一、在院長領導下,對財務收入、支出及有關經濟活動,實行經常性審計監督,做到:
1、對財務收入,支出進行經常性的審計監督。
2、對經濟活動,能開展事前控制環節,事后清查性審計,并有記錄,有分析并選擇性反饋。
3、每半年進行一次初審,年終進行終審。
二、對資金、資產的安全,完善以及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至少進行兩次較系統的監督檢查,并有記錄。
三、經常檢查評估資金,財產的使用效益,提出改進建議,做到每季進行一次效益分析并提供分析報告。
四、對有重大損失浪費,貪污盜竊的嚴重違犯財經法規的`問題做到:
1、及時發現及時報告。
2、根椐情節提出處理建議。
五、對審計對象做到:真實、合法、合理、有效及正確。
六、對審計工作,要嚴厲認真,一絲不茍,對待問題要一分為二,實事求事,對等困難要堅定沉著,善于解決。
七、全心全意做好審計工作,為醫院的發展,擴大兩個效益,護航保架。
醫院統計工作制度 篇5
1、統計報表是醫院的機密文件,任何人不得擅自攜出院外。
2、統計報表生成后不得擅自修改。
3、統計報表必須按時間、口徑、范圍報送。
4、統計數據報表按期裝訂、分類、專人管理并歸檔。
5、統計報表、統計數據調閱必須登記。
6、禁止外單位調閱統計數據報表,特殊情況需經院長批準。
醫院統計工作制度 篇6
一章 總 則
一條 為適應蘭田企業發展的需求,進一步加強和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不斷規范企業管理工作,建立蘭田企業統計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國家統計法律法規精神,結合集團有關文件要求進行。
二條 統計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證統計資料的權威性、準確性和及時性,統計工作要為企業管理和發展服務。
三條 企業必須依照《統計法》、《山東省統計管理條例》和統計制度的規定如實向集團提供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統計數據。
四條 企業應在下列方面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一)領導和支持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執行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準確、及時地完成統計工作任務,加強統計工作現代化建設;
(二)吸收和組織統計人員參加企業經營管理,發揮統計的服務和監督作用;
(三)切實保證統計工作所必需的人員、工作條件和工作時間。
二章 統計機構與統計人員
五條 企業應當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設立統計機構,或者在財務部門設置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統計網絡。
六條 企業統計機構或者統計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協調本單位的統計工作,完成集團統計調查、企業統計調查和部門統計調查任務,搜集、整理、提供統計資料;
(二)對本單位的生產和經營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
(三)管理本單位的統計調查表,建立健全統計臺帳制度,并會同有關機構或者人員建立健全原始記錄制度。
七條 企業統計工作實行統計負責人責任制。統計負責人是指代表本企業履行《統計法》規定職責的主要責任人員,一般由本企業綜合統計機構負責人擔任。統計責任人對統計工作質量負總責。不設統計機構的,統計負責人應由具備相當統計專業技術職務條件的人員擔任。受單位規模制約不設立專人的,由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兼任。
統計負責人由企業指定,報集團企管部備案。
八條 企業統計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一般不應隨意調離統計崗位或脫離統計工作。企業統計負責人的調動,應征求集團企管部的意見,其他統計人員的變動應征得企業統計機構負責人的同意。
統計人員調整、調動或離職必須由能夠擔當規定職責的人員接管,并需辦清交接手續。
九條 企業統計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統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統計制度;刻苦鉆研統計業務,掌握統計工作技能,熟悉各項統計指標的含義和核算方法,按照規范的程序報送統計資料。
三章 原始記錄、統計臺帳和統計報表
十條 企業必須建立健全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滿足統計核算和業務核算所需要的各類原始記錄,建立健全統計臺帳,做好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原始記載。
十一條 企業統計報表每月一報。報表上報時間為次月日以前。
十二條 原始記錄、內部報表和統計臺帳的記載必須真實、完整、連續、準確,字跡要清晰端正,簽字手續必須齊全。
原始記錄、內部報表、統計臺帳要逐步采用電子文檔形式。
四章 統計資料的管理和上報
十三條 企業必須按時上報政府統計部門和集團相關部門所要的統計報表和統計數字、資料,所提供的統計資料,須經本單位領導人或者統計負責人審核、簽署或者蓋章后上報。有關財務統計資料由財務會計機構或者會計人員提供,并經財務會計負責人審核、簽署或者蓋章。
十四條 統計報表和財務報表資料必須真實可靠,相同指標的口徑范圍及核算結果必須一致。
十五條 企業在新聞發布、宣傳報道等方面使用的統計數據,必須經過企業統計機構審核,不得提供和發布虛假統計信息。
十六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形成的各種統計資料,應由企業統計機構會同企業檔案管理機構,按照資料的重要程度不同,分別立卷歸檔。
五章 統計分析
十七條 企業上報統計報表的同時,必須隨同上報統計分析。統計分析要求依據準確,方法得當,分析透徹,并有預見性、前瞻性的'結論和建議。
十八條 統計分析要緊扣集團下達的各項經濟指標,結合企業經營進展和發展前景進行測算、對比、論證,要具備符合企業現狀的規律性的東西。
十九條 統計分析的制作文本要規范統一,便于集團匯總。
六章 有關法律責任
十五條 企業上報政府統計部門的報表、資料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和省統計局的有關規定,并由集團企管部、財務部核實,總裁審批后,統一上報,如因違反法規而受到處罰,由相關責任人負責,集團將視其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按照《山東省統計管理條例》十四條規定,企業有下列違反規定行為之一的,由集團企管部予以警告,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虛報、瞞報統計資料的;
2、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
3、拒報、屢次遲報統計資料的。
(二) 按照國家統計局的規定,企業上報的統計資料,無相關的原始記錄、內部報表、統計臺帳等核算依據的,按偽造統計資料論處。
(三) 按照國家統計局的規定,企業在一個統計度內累計三次以上遲報統計資料的,按屢次遲報統計資料論處。
(四) 企業領導人自行修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或強令、授意統計機構、統計人員篡改統計資料或編造虛假數據的,由集團企管部予以通報批評,并建議有關部門(單位)給予相應處分。
(五) 企業領導人對拒絕、抵制篡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虛報、瞞報統計資料行為的統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集團將視其情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 企業統計人員參與篡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的,集團企管部予以通報批評,并建議有關部門(單位)給予相應處分。
(七) 企業因違反統計法受到罰款處理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六章 附 則
十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山東蘭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各類企業。集團所有下屬單位的統計工作規范化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十七條 本辦法由集團企管部負責解釋。
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醫院統計工作制度 篇7
計劃生育統計工作是認識人口規律的重要手段,是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的`重要指導依據。為提高計劃生育統計人員的素質,保證統計質量,特制定統計人員制度
一、統計人員認真學習領會和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做一個合格的計劃生育工作者。
二、認真學習《統計法》,嚴格依法行政,及時上報計劃生育報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統計數字。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種統計資料數據檔案。歸類存檔,實行規范化管理。
四、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準確、及時、全面系統地提供計劃生育統計信息,堅持嚴、細、實的原則,按時完成上級規定的各類統計報表。
五、統計人員嚴格執行統計人員保密制度。
1、建立綜合統計工作制度。為統計數據上報統一,必免重復上報,要在各相關數據確認后,經統計員,股長,主管領導簽字后上報。
2、建立統計例會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各鄉(鎮)街統計員會,統計員會議,除完成上報,審核,匯總報表外,還要對各鄉(鎮)街統計質量情況進行評估,并對評估結果納入本年度目標管理。
3、建立統計質量檢查制度。每半年對全市統計質量評估一次,要充分利用相關部門的信息對計劃生育統計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并將檢查、評估結果向有關領導及上級部門通報。
4、建立堅持統計臺帳管理、檢查制度。我們利用每半年對基層工作考核時機,專門對統計臺帳進行檢查,堅持做到“五清兩相符”。
5、堅持生育指標審批及管理制度。建立集體審核,主管領導簽字制度,并對指標審批情況每年定期自查兩次,對要件不全,審批程序有誤等要及時糾正,嚴重者要追究其相關者責任。
6、堅持統計資料保管、保密制度。每年將各種統計報表,統計調查,指標審批,生育登記單,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按要求歸檔,立卷,需長期保存的裝訂成冊,并移交檔案管理部門妥善保管。
7、加強統計臺帳管理制度。
鄉(鎮)街要建立出生,死亡,節育手術登記及辦理《生育登記單》統計臺帳;村要將全年生育、節育手術等信息上報鄉(鎮)街由鄉(鎮)街生成電子檔案。按要求各種統計報表的數據必須來源于電子檔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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