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后,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后,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準后,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考勤管理,讓企業員工具備最基本的員工素質,結合公司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幫助員工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同時為公司科學調度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提供科學依據。
二、適用范圍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工作時間
1. 夏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10晨會,下班時間為20:00
2. 冬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05晨會,下班時間為19:30
考勤與早會10分鐘時間員工須做好一切上崗前準備,早會后立即進入各自崗位的狀態,若繼續進行與作業無關的事情者,按遲到進行扣分。
四、程序內容
1.、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先指紋簽到,簽到時應按考勤機提示進行考勤,聽到?“謝謝”后打卡成功:若聽到“”請重新按手指“時,應重新刷指紋。
2、未參加早會者應填寫“未按時早會說明書”說明原因并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交辦公室備案,否則按缺勤處理。
3、因外出任務不能按時打卡早會者,因提前告知領導做好考勤記錄,否則按缺勤處理。
4、因指紋簽到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辦公室登記上下班時間。
5、員工正常休息時間為每月4天。以先后順序為準,如超過2人,或需要調換休息時間,由員工自行協商并上報領導。
6、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而遲到者,情況特殊可不記遲到。
7、全勤獎:一個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每人每月獎勵50元,以簽到和宣誓為準。
8、員工連續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級原因,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員工自行離職。
五、遲到細則:
1、 遲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會);
2、 遲到30分鐘以上,以早合時間為準,扣除2分即20元; 遲到超過一小時以上的扣3分即30元; 11:00點以后到崗的,扣5分即50元; 單月累計遲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額外扣5分紀律分即50元。
3、 單月累計遲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額外扣10分紀律分即100元。
4、 單月累計遲到超9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六、曠工處罰制度:
1、 未經請假,并未電話通知或轉告公司領導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視為曠工。
2、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因各種原因須外出任務或作業時,應辦理外出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兩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 以上曠工行為按責任人當月日雙倍工資處罰。
七、請假的相關規定制度:
1、 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由部門主管胡立明憑本人在事假單說明的實際情況進行批準,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響公司業務和正常運營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請假。
2、 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半年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如特殊原因須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視為曠工。員工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以本人當月工資為準。
八、 病假的相關的規定制度:
病假個人須提供病假單日的門診病例或醫療證明,病假前均需報部門主管批準。相關病例證明須在病假結束后2個工作日后移交考勤主管。
九、其他:
1、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2、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望作為企業員工認真遵守。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人事部制(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為加強工作紀律,增強員工的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考勤定義
1、公司員工如需請假或外出辦事,須填寫請假條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準方可生效。
2、未經準假,工作時間開始10分鐘之后到崗者,視為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之后到崗者,視為曠工;
3、未經準假,工作時間結束前10分鐘內離崗者,視為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超過30分鐘離崗者,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內,在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未經批準離開崗位辦理與工作無關事情的,視為擅離崗位;
5、每次擅離崗位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擅離崗位超過2小時的,按曠工處理。
6、未經請假或假期滿后未辦理有效的續假手續,沒有準時上班的視為曠工。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均納入考勤范圍,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8:00。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另行通知。
3、所有員工均需在公司打卡后方可外出辦事,外出辦事需填寫請假條,經由總經理或部門主管審批后,方能外出。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需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4、負責考勤的'人員每月將員工出勤、請休假、曠工等情況通過考勤表如實反映。經總經理簽字后,此考勤表將作為發放員工工資的依據。
三、獎懲辦法
1、員工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或曠工情況者,給予全勤獎勵,獎金金額為100元。
2、全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每次罰款50元處理。
3、每月曠工1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5%,曠工2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10% 。月累計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給予解聘處理。
四、其他違紀處理辦法
屬如下情況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1、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玩游戲、打撲克麻將、看小說等或干擾他人辦公的,扣發其效益工資。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即在公司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納速拉丁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三、工作時間
1.工作時間:實行單雙休交替制。
單休:周一至周六;雙休: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中間作為午餐、休息時間,不作為工作時間。
2.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將正常工作日與公休日調換,員工應予服從。如果員工未履行請假手續而無故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
四、考勤獎懲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一次扣工資30元;遲到(或早退)10至30分鐘,一次扣工資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一次扣工資50元,并記過一次。無故及未申報遲到2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2.每月給予兩次10分鐘以內遲到只計考勤不扣工資的特例,但要上報部門領導原因,并告知行政部特例處理。
3.曠工一天,扣除當天雙倍工資,并作出書面檢討,記過一次;無故曠工兩天(含兩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并扣除當月工資,且須三天內到公司交接完畢。如交接未完畢,造成公司損失的,上報司法部門處理。
4.全年記過累計達到4次,給予辭退。
5.員工在一個自然月里無請假、遲到、早退等事項者,視為全勤,公司給予全勤獎勵100元。
五、考勤管理
1.公司考勤由行政部考勤員負責每日登記考勤表。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到崗,應提前向相關負責人及行政部說明外出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并書面登記以做考勤。
3.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論。
4.行政部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總經理處。總經理審批后,交由財務部據實計算當月工資,并于每月10日按時發放工資。
六、加班管理
對于因工作需要,部門負責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時間以外長期固定超時工作的,盡量安排員工按實際加班時間在當月補休。如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七、休假及其他假期
1.周末實現單休雙休交替制;其它節假日遵從國家標準,具體情況由公司安排通知。
2.每月事假不得超過3天,事假按日扣發工資。
3.病假需提供醫療機構的證明。3天以內的,按日扣發工資;生病住院3天以上30天以內的`,按日發給80%工資;病假30天以上,公司視情況給予相應慰問補助。
4.婚假1周,產假45天,男職工配偶生育的,享受7天陪產假,工資照常發放。
5.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時,員工享有3日的喪假,工資照常發放。
6.年休假天數按以下標準計算:
(1)春節假按國家標準為8天。
(2)累計工作年限為3年的,享受休假3天;累計工作年限為4年的,享受休假4天;累計工作年限為5年的,享受休假6天;累計工作年限為10年以上的,享受休假10天。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為帶薪假期,按正常工資標準發放。
八、請假制度
1.請假流程:請假員工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請假員工持單到本部門負責人審批→總經理審批→請假員工持單到行政部辦公室做考勤備案。
2. 1天的請假由部門經理審批,2-3天的請假須由總經理審批。4天以上的請假,總經理批示后,再由董事長批示。
3.病假、事假或其它非正常上崗天數(帶薪假期除外)超過60個工作日的,不再享受年終獎。
九、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公司行政辦。
2.公司有權對制度進行不定時的修訂或補充,員工應按經修訂或補充后的內容執行。
3.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后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集團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標準和程序,加強工作紀律,使公司的考勤管理更加規范和統一,特制定本規定,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第一章處罰尺度
一、根據員工違反公司制度的程度對員工進行處罰,處罰分警告、記過、記大過,三次警告作記過一次,三次記過作記大過一次,記大過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公司有權根據《勞動合同法》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條款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系。
二、警告由人力資源部通過書面形式發放給該員工,記過、記大過等處分將由人力資源部通過書面形式發放給該員工所在部門并公示,且在該員工人事檔案中存檔;員工立功后可通過功過相抵。
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
一、工作時間:
(一)標準工時制:對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崗位,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30至下午17:30。其中含午餐用餐時間一小時(12:00至13:00)。一周五天,8小時/天工作制。
(二)因工作原因需要派駐或出差集團所屬成員公司工作的,派駐人員或出差人員的考勤及工作時間按集團所屬成員公司相關規定執行,集團人力資源部根據集團所屬成員公司提供的考勤依據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二、指紋打卡制度
(一)指紋打卡是公司計算工資和考勤的依據,公司上下班實行指紋打卡制度,所有人員必須上下班打卡,每天2次。(董事長特批人員除外)
(二)公司安排專人負責員工的日常考勤記錄。
(三)由于公司實行上下班交通車制度,由于交通車原因導致上班遲到的經核實后不計入遲到考核范圍。如員工上班打卡時間晚于公司班車到司時間10分鐘之后的,從第11分鐘開始計算遲到。
(四)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采集打卡指紋。
(五)上班忘記打卡或由于指紋打卡不成功原因,應于當日8點40前以公司座機向考勤負責人電話報到以便確認時間,并于當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補卡申請單》,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后由人事考勤負責人備案。超過8:40報到的,算作遲到。超過兩個工作日(不包括兩個工作日)提交補卡申請的記警告一次。
(六)當員工下班時忘記打卡需在次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補卡申請單》,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后交人事考勤負責人備案。超過兩個工作日(不包括兩個工作日)提交申請的記警告一次。
(七)月累計超過三次補卡以上者,從第四次起,每補卡一次扣罰10元,并給予警告一次;未補卡的按曠工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
三、考勤扣罰
(一)凡未請假或未被批準公出而在規定上班時間(8:30)后打卡者視為遲到;凡未請假或未被批準公出而在規定下班時間(17:30)前打卡者視為早退。
(二)中午12:00—13:00為進餐及休息時間,以中午吃飯打卡時間計算,若在12:00之前打卡進餐,以早退處理。
(三)13:00仍未到崗工作者、仍然在午休者均視為遲到。中午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人力資源部及行政中心將在午間不定時進行抽查,若當月部門累計被查出3次,該部門將被以書面形式進行張貼通報。(遲到、早退以分鐘為單位進行計算)
(四)遲到:
1、公司根據員工遲到的時間及遲到次數對員工進行處罰:
月累計遲到早退20分鐘開始扣罰,21—30分鐘,罰款20元;
31—60分鐘,罰款40元;1—1。5小時,罰款60元;1。5—2小時罰款80元。
上述遲到除罰款外均給予警告一次。
累計超過2小時以上且半天以內按曠工半天計;超過半天以上且一天以內按曠工一天計。
上述遲到除按曠工罰款外均給予記過一次。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五次給予警告一次,超過五次者每遲到早退一次給予警告一次,累計三次警告則給予記過,累計三次記過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依據勞動法規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可通過OA系統查詢打卡記錄(公共文件柜),考勤負責人不負責每次提醒。
(五)曠工:
未請假、請假未批準、假期滿未續假而不上班、當班時間缺勤無合理解釋的(視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曠工扣罰工資3倍,記過一次,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達到三次曠工記錄則記大過一次,并根據勞動法規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六)遲到、早退的罰款在其本人工資中扣除。
四、外勤管理(一日內外出)
(一)員工因公外出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在OA工作流中填寫《外出申請單》,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作為考勤依據。
(二)因公外出辦事,當天來不及回公司打卡必須于2個工作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外出申請單》提交部門主管審批并報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作為考勤依據,超過規定時間的每次扣罰10元;因外出沒打卡的,只需寫《外出申請單》,不需另外再寫《補卡單》。
五、加班管理
(一)公司可根據具體經營情況,于工作時間之外安排員工加班,被安排加班的員工,除因特殊事由經主管批準外,不得拒絕。
(二)加班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若部門需要加班,部門負責人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申請單》,注明加班事由、地點、預計加班時數及指定的加班人員,交由人力資源部確認。《加班申請單》不作為核算加班時間的依據,只作為部門主管申請加班的審批依據。
(三)加班后由員工本人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統計單》,加班統計單要寫明實際加班起止時間、加班時數及加班原因,由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后在加班后兩個工作日內交人力資源部核準,加班方可生效。事先沒有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申請單》、事后沒有遞交或延遲遞交(距加班日期超過3天者)《加班統計單》的,都不計入加班。
(四)員工在公司范圍內(含集團所屬成員公司)加班必須考勤打卡,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記錄為準,做為計算加班的依據,未打卡須加班后一個工作日內在OA系統中辦理補卡申請流程,提交部門經理審批并由人力資源部核準,加班補卡需計入當月補卡次數中按有關規定扣罰。
(五)員工在公司范圍外加班不能回來打卡的,須在加班后一個工作日內在OA系統中辦理補卡申請流程,由部門經理確認并由人力資源部核準,報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處備案。
(六)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應在工作時間內合理安排將工作完成。
(七)在工作時間內應該完成的工作任務而需超時工作的不計加班。
(八)加班應優先安排補休,若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補休的,須算加班費。員工每月實際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人力資源部確認,如部門需要加班工時超過36小時以外的'加班一律用于補休,補休可跨年度使用。
(九)補休應提前申請,如因員工個人原因未能及時提出補休申請,而已算給加班費的,公司將不再安排其補休。
(十)公司實行加班公示制度,月累計加班超過36小時的人員進行公示接受公司全體員工監督。
(十一)加班補休由部門主管根據工作情況進行安排,對于加班較多的部門,主管應該及時安排員工補休,以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益。
(十二)加班費的計算:員工工作日加班以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計付,加班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以基本工資為計算基數。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的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休息日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的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對于加班較多的部門或個人,公司將按照特殊政策為其計算加班費。
(十三)公司內享受業務提成的人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外拜訪客戶、參加行業報告會、公司展會等業務拓展工作不計任何加班。
(十四)加班費核算:若無特殊規定,月度加班時間中若存在法定日加班,除非加班當事人聲明該法定日加班用以補休,則優先計算法定日加班費,法定日加班不足36小時,而工作日或周末還有加班,則根據上班日期順序,從月初第次到月底將加班時間(不論工作日加班或周末加班)相加,直至與法定日(若存在)加班總數達36小時為止,作為加班費。
(十五)補休:若員工月度加班除去當月調休以及計算加班費后有剩余的(包括工作日嘉加班、周末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將與過去存在的加班剩余時間一起累計,如需調休,則優先從工作日加班扣除相應時數,工作日加班時數不夠扣除補休時數的,則第次從周末加班繼而到法定日加班扣除相應時數。
六、值班
(一)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員工值班的,員工不得拒絕。有常規值班安排的須于每月25日向人力資源部提交下月值班安排表,各部門法定節假日值班必須事前向行政中心申請,申請通過后并在人力資源部留底備案,無申請或沒有提交值班安排表一律不計算值班補貼。
(二)值班必須上下班打卡,以作為計算值班補貼的依據。
(三)周末值班補貼按50元/日計算。法定假日值班按100元/日計算。
(四)值班不用于補休。
第三章請假、休假管理
一、請假程序
(一)公司員工請假一律須經直接上級主管批準,并由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核準,必須在OA系統中辦理相關流程,出差在外或主管出差的情況下可以采取電話請假方式,待主管回來后再補辦請假流程,不得越級請假,越級請假者按曠工處理,未請假、請假未批準、假期期滿未續假而不上班、當班時間缺勤無合理解釋的(視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二)員工辦理請假手續需提前向部門主管申請,并在OA工作流中填寫好請假單,依據請假時數報批權限,由相關領導批準生效,作為考勤統計的依據。
(三)部門主管請假所填寫的OA請假流程須報公司領導批準并交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處備案,其他手續相同。
二、事假
(一)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時間因私事外出等,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批準后方可生效,事假以半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并在當月扣發相應工資和補貼。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以曠工論處。
(二)普通員工請假一天內的由部門主管批準,三天內的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五天內的由副總經理批準,超過五天的由董事長批準。
(三)部門負責人請假超過二天的由董事長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須附授權委托書,工作交接好后方可請假,并在請假期間保持通訊暢通。
(四)員工如經常因事假缺勤,公司將對其個人情況做出判斷以確定其是否勝任其職位。
三、病假
(一)工齡不滿1年,病假第一周內,薪金為日工資的45%;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30%、25%、20%。
(二)2工齡不滿3年且已滿1年,病假第一周內,薪金為日工資的55%;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50%、45%、40%。
(三)工齡已滿3年,病假第一周內,當日薪金為日工資60%;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55%、50%、45%。
(四)病假超過1個月的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須報董事長審批。
(五)申請病假工資需出具區級以上醫院的合法病休建議書(蓋有醫療單位的公章)及病歷,否則按事假處理。員工如經常因病缺勤,公司將對其健康狀況做出判斷以確實其是否勝任其職位。未轉正員工不能享受病假待遇。
四、休假管理
(一)國家法定節假日
國家法定節假日11天,包括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
(二)年休假:
1、年休假是為了緩解員工工作壓力、鼓勵員工調節身心而設立的休假制度,帶薪年休假是對員工上一工作年度的福利。帶薪年休假天數按國家規定,員工在司累計工作在1個工作年度不滿1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個工作年度不滿2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員工滿一個工作年度方可申請休年假,工作年度從員工入職之日起至工作滿一年之日為一工作年度。第二個工作年度為第一個工作年度的休假年度。各部門根據工作具體情況,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休假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部門因工作需要本休假年度不能安排休假的,可以跨一個休假年度安排,但不能一次連休兩年的年假。
3、以20xx年1月1日為年假計算起點,20xx年1月1日之后入職的,以該員工實際入職時間為計算起點。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年假可以累積跨年度使用。
(三)婚假:入職六個月及以上員工享有婚假5天,晚婚者(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享受13天假期。申請婚假須持結婚證明書,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經總裁批準可延長。婚假必須于婚假十五天前辦理請假手續,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續作業。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外地員工不含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按省內來回1天,省外來回2天,路途特別遙遠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四)喪假:如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不幸亡故,公司給予3天的假期;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幸亡故,公司給予喪假1天(外地員工不含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按省內來回1天,省外來回2天,路途特別遙遠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五)產假:128天,申請產假須持醫院證明。在小孩一周歲內母親每天有1小時的哺乳假。申請產假須提前三十天辦理請假手續,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續作業。
(六)陪產假:男同事的愛人生產,可享受3天的陪產假,申請陪產假須出具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
(七)員工在婚假、喪假、產假期間,發放全額的基本工資,按實際的休假天數扣除相應的績效工資及午餐補貼。
五、出差管理(一日以上)
(一)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二)員工被派往外地出差或培訓,必須事先在OA系統中填寫公務出差申請,并提交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相關負責人審批,作為考勤依據。
(三)部門主管出差必須事先在OA系統中填寫公務出差申請,報董事長批準并交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處備案,其他手續相同。
(四)員工出差期間須每天以電話或郵件形式向部門主管匯報工作情況,部門主管對出差員工負有監督的責任。
(五)出差人員補貼參照《有限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辦法》執行。
六、考勤監督
1、所有出差人員若出差地點無打卡考勤設備或專門負責考勤人員,均以日報表或周報表作為考勤依據,
其余如加班、外出、請假等此類情況需走OA流程,如未考勤打卡又無日報表周報表者又未見相關OA工作流程,以曠工論。具體見《日報表管理制度》
2、人力資源部在抽查中發現有員工曠工現象,將立即登記,作為本月工資計發的依據,并附在當月工資表上。
七、出勤查詢
人力資源部每月在OA系統中公布考勤明細(公共文件柜/考勤數據統計表),請各位員工自行查詢并補辦相關手續,人力資源部將不再行每日告知職責。
八、出勤獎勵
(一)考勤核算周期:考勤核算周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
(二)公司對全額出勤的員工給予全勤獎勵,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全勤獎:
1、當月遲到、早退五次以上或累計20分鐘以上;
2、當月補卡次數超過3次;
3、當月請假累計超過1小時或請假2次以上(包括2次);
4、當月有曠工記錄。
(三)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總監、副總監級、經理、副經理150元/月;員工100元/月。
九、附則
所用相關人力資源流程須在有限公司OA系統中辦理。OA系統中無法辦理的流程,請自行到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處領取相關表格辦理流程。
集團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休假天數具體參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一、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時間為:上午08:30 —— 12:00
下午14:30 —— 18:30
三、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報道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凡未經批準,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均屬早退。無故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上、一個小時以內者扣5元,遲到/早退一個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為曠工。曠工一天從工資中扣2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應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沖抵事假、病假等。
6、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到崗的`,應提前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得到許可后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曠工處理。
四、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應按規定填寫《請假條》,并經經理批準后,將請假條上報考勤備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即使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說明。
2、員工請假在二天以內的,由經理批準;二天以上的應由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休假時間結束后,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五、節假日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行調休。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公司員工假勤種別主要分為:年休假、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假、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長產假、保胎休息)、哺乳假、工傷治療假、喪假等。
員工休假必須在休假前填寫休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同意并報人力資源部核準后,方可安排休假。員工遇特殊或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辦理手續的,必須在假后兩日內書面說明理由并補辦相關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公司所屬各單位和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均須遵守本制度。
請假制度
事假
請假條件及時間:連續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請事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員工請事假按照其個人的日標準工資額(本人崗位薪級工資額除以21.75天)如實扣減請假日工資。誤餐費、通訊交通費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也相應扣減。事假期間獎金扣減標準按照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審批程序:個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病假
請假條件及時間: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出具醫院證實或醫生的休息建議書后可以休病假。
病假的時間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病假待遇規定:
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崗位薪點(級)工資,下同)的80%;
(2)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
員工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60%;
(2)連續工齡滿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
(3)獲得全國或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的員工,發給本人工資的100%。
誤餐費、通訊交通費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也相應扣減。病假期間的獎金扣減標準按照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1)本人申請、醫療衛生部分證實后由員工所在部分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2)員工連續病假時間按一年內的時間累計。
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長產假、保胎休息)
假期規定及相關待遇:
(1)女職工生養請產假,憑生養證到所在單位辦理請假手續,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2)女職工生養享受90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雙胞胎生養的,每多生養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24周歲以上生養為晚育,晚育的初產婦,可延長產假30天,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可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男方享受護理假20天。
男女職工為了實行節育而實施的人工流產或節育手續后需要休息的,可請計劃生養假,經公司工會計劃生養治理職員核準后,報人力資源部。
女職工懷孕三個月內流產的,持本單位醫療、保健機構和縣級醫療、保健機構證實,給予產假20~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產假42天,七個月以上按正常產假處理。
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期間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婚假
假期規定
(1)職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按行程遠近可另給路途假。
(2)實行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在批準的假期內,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假期所發生的路途用度自理。
審批程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須經計生治理部分審核),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喪假
假期規定:
(1)職工的直系支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并由人力資源部核實,給予喪假3天。如死亡的直系支屬在外地,可按路程遠近,酌情增加路程假。
假期待遇:
(1)在批準的假期內,員工工資照發,獎金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按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2)假期所發生路途用度自理。
4、審批程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年休假
休假條件:
a、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員工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b、員工當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1)員工依法享受冷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假期規定: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進年休假的假期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
(1)在批準的假期內,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2)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3)用人單位經員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員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進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員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進。
(4)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進。
(5)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進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5、審批程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具體法定假期規定與待遇:
1、法定節假日
1、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全體員工每年享有以下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2在上述法定節日中休假薪資福利照付,如法定節假日適逢周末,其補假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并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1、3法定假日內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員工本人日工資或8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薪資。
加班薪資=日工資基數×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數×3
其中,日工資基數=月崗位工資基數/21.75
1、4部分員工的法定假日
國際婦女節屬于部分人員的法定假日,女員工放假半天,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予補假。
公司具體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用門禁系統的出入證打卡,電腦自動記錄)。若因故不能按時打卡者,須由本人填寫《免打卡單》說明原因,由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兩個工作日內上交給行政助理。每月行政人事部匯總各部門考勤表,并將考勤表交財務部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2、除特殊情況,。過層開表彰,發放獎金,員工一律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中途擅離工作崗位。對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一經查實,違紀雙方均罰款100元。
3、忘記帶卡或未打卡的員工須到前臺行政助理處如實登記上下班時間。一個月內,按規定的正常時間上、下班的員工,公司允許忘帶卡或忘打卡三次。從第四次開始,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
4、員工一月內無故遲到的次數不得超過3次,并且累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超過以上規定者,按曠工情況處理。
5、員工一月內第一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10元;第二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20元,第三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30元。一個月早退超過三次者,或累計早退時間達到30分鐘者,按曠工情況處理。
員工曠工認定辦法:
1每天無故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的,或遲到、早退次數在3次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4小時的,按曠工1天處理;
2各類假期期滿后,未經批準不按時上班或既不銷假也不上班的,按實際曠工天數計算;
3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實際未上班的時間計算曠工時間。
員工曠工處理辦法:
1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
2曠工1天扣除當月工資的5%;
3連續曠工2天扣除當月工資的10%并通報批評。
4連續曠工3天者,扣除當月工資的30%并通報批評。
5連續曠工4天以上或一年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6凡屬曠工情況,除以上處理方法外,還將按規定扣發其本人部分績效工資、第13個月工資、獎金等。
行政人事部負責每月公布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凡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時,罰款金額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本規定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基本定義
(一)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二)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三)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四)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
(五)加班:經領導核定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
(六)請假:經領導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規定
第四條作息時間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二)公司正常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休息。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第五條打卡規定
(一)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臉部識別打卡,工作日內每天需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二)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15分鐘外打卡,視為遲到、早退。
(三)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30分鐘,書面警告一次;
遲到或早退31—60分鐘按半天事假處理,遲到早退60—90分鐘,按一天事假處理,超過9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
(四)員工忘記打卡可填寫《補卡申請單》,提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審批未通過或未提交《補卡申請單》按缺勤處理;
(五)員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逾期不辦理的,一律按缺勤處理。
(六)遇惡劣天氣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遲到,屬實的,經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處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條全勤獎
(一)為鼓勵員工遵守公司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特設立全勤獎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取消當月全勤獎:
1、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
2、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次數超過5次的;
3、當月有曠工行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七條加班
(一)公司提倡員工應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
(二)加班是指員工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已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后,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為完成公司安排的額外工作任務而照常工作的情況;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且得到上級直屬主管
領導以上的審批同意,未事先審批通過的加班視為無效加班
(四)員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調休或沖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計加班:
1、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計加班;
2、無打卡記錄支撐的加班時間,不計加班;
3、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的時間,不計加班。
第八條調休
(一)調休需堅持先加班后調休原則,員工調休需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審批;
(二)調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上午半天與下午半天各計0、5天。
(三)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調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調休天數。
(四)員工自行調休的按曠工處理,自行調休超過1天以上,按嚴重違紀處理且立即解除勞動。
第九條曠工
(一)凡屬于以下情況,均屬于曠工;
1、用不正單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者;
2、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
4、被公安部門扣留者;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休息者;
6、各種請假期滿,無特殊原因逾期未歸者;
(二)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曠工一律按曠工時間工資的.3倍扣除工資。
(三)月內累計曠工2天,年內累計曠工5天的,為嚴重違紀,給予辭退處理;
連續曠工3天的,視為單方面與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動離職處理。
(四)自動離職的人員暫時不結算薪資,給公司帶來損失的,將從薪資中直接扣除,薪資不夠扣除的,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各類假期規定
第十條病假
(一)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須提供醫院證明。
(二)請病假最小單位為0、5天,病假期間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第十一條事假
(一)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須請事假,由直屬主管及上級領導批準后方能離崗;
(二)請事假最小單位為1小時,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三)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額,應優先選擇請年休假;
第十二條婚假
(一)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
(二)婚假天數
1、員工早婚(女20周歲,男22周歲)可享受3天婚假;
2、員工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可享受15天婚假;
3、員工再婚僅享受3天婚假;
(三)婚假在結婚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間包含
公休日;
(四)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1天婚檢假;
(五)婚假、婚檢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三條喪假
(一)員工親屬(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
(二)喪假一般為3天,另給適當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
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一次性使用完;
(三)喪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四)喪假期間包含公休日。
第十五條計劃生育假
(一)孕期產檢假
1、懷孕期間每月給予1天孕期產檢假;
2、孕期產檢假按正常工資發放。
(二)產假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懷孕滿7個月流產的,享受72天產假;
7、產假期間按基本工資100%發放;
(三)陪護假
1、男員工在配偶產假期間可以享受15天陪護假;
2、陪護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六條年休假
(一)根據員工在公司連續服務年限來配給相應年休假天數,公司每
年1有1日配給當年休假天數。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年休假為5天;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年休假為10天;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年休假為15天;
4、員工不滿1年,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前,下一年年休假
為5天,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后,下一年年休假為3天;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當年年休假;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2個月的;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3個月的;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4個月的
(三)年休假最小單位0、5天,年休假按正常工資計發;
(四)年休假按原則要求在配給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配給年度休完,可累計跨年度補休,仍未休完的,不再累計;
第十七條工傷按
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法定節假日
1、春節3天
2、清明節1天
3、元旦1天
4、國慶節3天
5、勞動節1天
6、端午節1天
7、中秋節1天
第五章請假制度
第十九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請假、調休需提交紙質的請假申請單;
(二)員工請假、調休,如困不可預見因素未能及時提交紙質請假申請單,應采取電話請假,通知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且上班第一天補齊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勤處理;
第二十條請假審批權限
(一)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核準;
(二)員工請假1天以上3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復核準;
(三)員工請假3天以上,部門負責人初審、總經理復核、董事長核準;
第六章彈性上班時間
第二十一條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過20:30,則第二天上班可以推遲9:30
第二十二條彈性上班時間必須有前一天晚上20:30打卡記錄,否則不滿足彈性上班時間要求,按遲到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之前發布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的廢止與修改權在公司,解釋權在行政人事部。
附件一:補卡申請單
附件二:出差申請單
附件三:請假申請單
附件四:加班申請單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卡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一、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二、上班時間一天內(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要按層級報告(科員向部領導報告,副部長向正部長報告,正部長向廠級主管領導報告)。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離開時間和事由,并有層級領導的簽名同意,廠級領導由考勤員簽名確認
三、上班時間超過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天數和事由,科員和副部長要有部長的簽名同意;正部長需經廠級主管領導副廠長簽名同意;副廠長需經廠長批準,每底由辦公室呈廠長簽認。黨政主要領導執行紡織集團公司《關于領導干部外出請假的有關規定》。
四、若廠級領導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請假備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出現不相符狀況時,則按照《考勤制度》處理。
六、凡發現代人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
七、對忘記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員,每次扣罰50元。
八、各部考勤員每月底要認真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狀況,發現違反廠有關考勤機使用規定以及廠的考勤制度應如實記錄在《考勤表》上,并經部長、主管廠級領導簽名,才能交至辦公室。如有意或無意將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門《考勤表》上記錄的違紀狀況,由辦公室或其它部門發現的每次則以雙倍扣罰當事人。
九、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時間,上至廠長、下至一般人員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后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忘記打卡處理(本部門自報每次扣50元,抽查發現每次扣100元),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十、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遵守以上規定,各部領導有職責指導考勤員執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員徇私失責,則酌情另行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保障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各部門均應設立兼職考勤員,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出勤記錄。考勤員應當堅持原則,逐日記載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三條 部門經理應支持、督促考勤員履行職責,并在考勤記錄上簽字,對考勤紀錄負責。各部門的考勤記錄,應于考勤月份的次月2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
第四條 凡全月出滿勤并經考核完成本職工作的員工,享受當月本崗位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員工崗位考核制度》執行。
第五條 調入、新招員工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發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
第六條 法定節假日及員工帶薪年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關于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七條 各崗位工作時間:
1、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財會人員、行政部文員、保安主管、綜合主管、維修管理員、綜合管理員:每天工作7小時,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2、保安班長、保安員:每天工作8小時(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3、監控員:每天工作7小時(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4、車輛管理員:
(1)地下車庫車輛管理員每天工作8小時(四班三運轉)。
(2)路面車輛管理員每天工作6.5小時,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5、店面巡邏員:每天工作10小時,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15天。
6、門衛值班員:每天工作8小時(四班三運轉)。
7、室外保潔員、室內保潔員:每天工作6.5小時(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務為標準),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第八條 各部門相同工作崗位工作的起止時間應根據公司規定保持一致,由各部門經理負責安排,并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三、關于請銷假的規定
第九條 病假:
1、員工因病無法上班的,應及時向部門經理請假。病假超過三天的,須提供市屬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無病假證明但事先請假的,按事假處理;無病假證明且事先不請假,或提供虛假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其基本工資按下列公式計扣:(基本工資基數+超時工資基數)÷崗位滿月天數×病假天數;其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不論計扣結果如何,公司保證其病假期間的實際月收入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注:崗位滿月天數為該崗位平均每月實際上班的天數,下同)。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執行。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并辦理報批手續。三天(含)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超過三天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并報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超過七天(含)以上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因事請假經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2、當月既有事假又有加班的,應沖銷后計算加班和事假天數。
3、員工需要處理私事的應盡量安排到假期中進行,確需請假的應用年休假沖抵事假天數,報批手續同事假。
4、員工請事假,按下列公式計扣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基數+超時工資基數)÷崗位滿月天數×事假天數;其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工傷假:
1、員工發生工傷,所在部門經理應立即向公司書面報告,員工本人應提供醫院診斷證明和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證明。
2、員工工傷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婚、喪假:
1、婚假假期三天,雙方符合晚婚條件的另加十二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直系血親(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直系姻親(包括配偶、公婆、岳父母)以及旁系血親(僅限兄弟姐妹和有直接撫養關系的親屬)死亡,均給喪假三天。
4、員工請婚、喪假,應向部門經理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并提供相關證明,同時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5、員工在規定的`婚、喪假期內,其基本工資照發,其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6、超過規定的婚、喪假期,經請假同意的按事假規定處理,因病有醫院證明的按病假規定處理,既不事先請假又無醫院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 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
1、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的假期按國家和市里有關規定執行。員工申請上述假期,應向部門經理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并提供相關證明,同時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2、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女員工申請產假及節育假必須提供醫院出具的證明。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計發。正常節育者節育假的基本工資照發,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非正常節育者節育假的工資、獎金待遇按病假規定處理。
4、女員工申請哺乳假須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
5、女員工有不滿一周歲嬰兒未請哺乳假的,則每天可哺嬰二次,每次半小時;一胎雙胞或多胞的,每多哺一個嬰兒,每次可增加半小時。未請哺乳假的女員工,其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按正常出勤計發。
6、男員工申請護理假須提供醫院證明。護理假期間的基本工資照發,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公假:
1、在工作時間內,因履行國家(社會)義務或參加領導上指定的會議(活動)的,可作為公假處理。
2、員工公假期間,其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按正常出勤計發。
四、關于加班和調休的規定
第十五條 加班應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除公司統一安排的加班外,各部門員工的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
第十六條 加班原則上發給調休單進行調休。若發加班工資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調休單原則上當年使用,當年用完。員工調休由部門經理統一并合理安排,部門經理調休由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統一并合理安排。
五、關于勞動紀律的規定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遵守作息時間。每天上班應先到部門報到,如有特殊情況需直接外出聯系工作或出差等,須及時報告。
第十九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應服從領導的工作調度和安排,按崗位職責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十條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作曠工處理:
1、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的;
2、請假不準,擅自不上班的;
3、請假期滿不到崗,又不按時辦理續假手續的;
4、不服從領導的工作調度和安排,擅離工作崗位的;
5、弄虛作假,騙取、涂改病假證明或其他證明的;
6、遲到、早退屢教不改三次(含)以上的。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2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3
目的:
明確出勤紀律,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為員工傳效評估提供依據。
適用范圍:
全體員工
責任人:
行政部經理、各部門、車間考勤員、值班門衛
內容:
1.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責。
1.1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衛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衛和電腦考勤系統。
1.2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匯總編制。
1.3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1.4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1.5值勤門衛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并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2.工作時間
2.1部門工作時間
2.1.1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2.1.2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2.2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2.2.1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2.2.2生產單位員工指制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
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2.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范圍內。
2.4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3.2正常刷卡時間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3.3.1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并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舍五入計,下同)。
3.3.2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并錄入考勤表。
3.3.3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3.3.4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衛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于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于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并如實記錄考勤表。
歡迎您訪問,歡迎您訪問,
4.2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于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匯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后報送給財務部。
5.相關規定
5.1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5.2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5.3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4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5.5凡上班時干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5.6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干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6.附則
本管理制度各款規定與其它SmP沖突時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4
xxxx有限公司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試行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職業行為和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及項目部駐地外聘、臨時施工人員。
第二章作息時間
第三條基地管理人員實行每周五天標準工作制: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12時至下午1時為午餐休息時間。夏季、冬季調整工作時間時,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項目駐地施工人員作息時間視工程進度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第三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基的滿勤為當月扣除法定節假日及公休日的.剩余天數,按照22天/月計算;工程部人員按照自然月的天數計算。
公司基地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打卡時間:上午9點至9點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兩次。
項目部、庫房等地沒有安裝考勤機的,由考勤員統一填寫員工考勤表,主管領導簽章后每月末上報綜合管理部。
第五條基地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打卡異常記錄表上填寫原因,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七條各部門和項目部應于每月的2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情況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綜合管理部匯總。
第八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等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早退:比規定時間晚上班,視為遲到;比規定時間提前10分鐘下班,視為早退;
2、曠工: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申請批準,擅自不上班的;
2)未經申請批準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視為遲到1小時,60分鐘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
3)未經批準擅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4)員工在上班期間因吵架、打架、嬉鬧致傷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視為曠工,并按照不工作的時間計算天數。
5)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6)脫崗時間界定:無正當理由的,沒有履行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離開公司辦私事超過30分鐘者,視為脫崗。
第四章休假
第十條節假日
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一、總 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范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準。
五、考勤辦法
1、 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 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 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并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 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并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 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并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 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 考勤設置種類:
(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 曠工。無故缺勤。
(4) 出差。
(5) 外勤。在外辦事。
(6) 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后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 85分以上;良: 85~75分;中: 75~65分;差: 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 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準后擇時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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