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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精選18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
一、單位結合實際對消防安全工作每年一次或二次進行考評,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給予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生產、經營、辦公室等區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生產、經營、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者;
4、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氣設備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者(不包括賠償金);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安裝使用不合格電氣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2
一、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年終評先評優考核內容之一。
二、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1、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健全,火險隱患整改及時,消防器材完整好用,無火災事故,工作業績突出的;
2、及時組織撲救火災或工藝火警,避免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的;
3、在改善全公司消防設施方面有明顯貢獻的。
三、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1、熱愛消防安全工作,積極參加消防安全活動,成績顯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制度的`行為,事跡突出的;
3、及時發現消防安全重大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對敢于揭發報告違反消防安全制度者,按罰款額20%給予獎勵,中層領導以上干部和職能部門人員抓的不予獎勵。
四、在禁煙(火)區吸煙的扣罰300元,在禁煙(火)區發現煙蒂的扣罰責任單位領導10元/根,在禁煙(火)區內點蚊香的扣罰300元。
五、不按規定使用電爐的,電爐沒收并扣罰100——500元
六、未經批準,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或亂引插座的扣罰100元,并通報批評,無電工操作證進行安裝電路的,扣罰30元。
七、未經批準,擅自在禁煙(火)區明火作業的,扣罰施工單位和操作者100—500元;導致重大事故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八、未經批準,擅自無故動用消火栓和消防器材的,扣罰動用單位責任人200元,扣罰動用個人50元。
九、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不善,造成火災事故的按公司《行政獎懲管理辦法》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3
目的:將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部門、班組及個人,確保人人都認真作好消防工作。
為了嚴格執行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制度,將各項消防責任落實到各個部位、各位員工,切實做好消防工作,保障酒店消防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獎勵,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這一的部門、人員:
1、對消防工作一貫重視,認真貫徹執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
2、經常進行消防檢查,及時發現并排除火險隱患的;
3、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活動,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4、敢于制止違反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
5、維護和保養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成績顯著的;
6、及時開展消防宣傳,所屬員工未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
7、及時迅速將火災消除在萌芽狀態,避免火災發生的;
8、發生火災時,積極勇敢參加滅火戰斗的。
二、懲罰
1、有下列違反消防規定行為之一的,除勒令立即停止違章外對直接責任人及有關負責人處50-100元罰款及警告。
A、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尚未造成后果的;
B、違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尚未引起事故的;
C、將安全出口上鎖或占用、堵塞疏散樓梯、通道的;
D、未經工程部及消防中心同意私自亂拉亂接電線,私自增加電器設備的;
E、消防重點部位值班人員脫崗、離崗、睡崗的;
F、私自將消防器材挪作與撲救火災及搶險以外用途的;
G、不按照《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及規定限期消除火險隱患的;
H、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I、謊報火警或者損壞消防電話及其它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安全標志的。
2、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為之一者,將對直接責任人、有關責任人處于降職、留店查看、辭退等處罰并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A、違章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拒不改正的,尚未造成火災事故的;
B、發現火警不報告,不處理聽之任之引發火災事故的;
C、違章使用明火,在具有火災、爆炸場所吸煙造成火災事故的;
D、撲救火災時,畏縮不前、退卻或延誤的。
以上獎勵或處罰由本部門或保安部提出,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4
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制度
(一)本單位每年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保安部聯合人力資源部具體執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后,按本制度中相應條款執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1、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3、各部門起評分為0分,每項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按評分標準加分,最終得分最高的兩個部門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門,得分最低的'兩個部門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優秀部門。
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及程序
(一)保安部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其他相關部門予以配合。
(二)懲罰意見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經保安部負責人批準。
(三)懲罰的金額應在每月兌現,獎勵金額每年兌現一次,獎懲金額與工資獎金掛鉤。
(四)具體懲罰事項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陳述處罰的原因、數額等內容,報保安部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五)為加強友好百盛購物中心消防安全的管理,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切實實行獎罰分明的原則,特制定下列獎勵規定:
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秀、工作表現突出的,獎勵:50元。
2、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公司、個人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的,獎勵:100元。
3、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獎勵:200元。
4、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獎勵:200元。
5、對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使其靈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獎勵:50元。
6、全年無火災事故的部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的部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并能模范遵守、積極貫徹學習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門,獎勵:200元。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5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處罰法》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酒店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書面、最后警告: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保安部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最后警告、開除,酒店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保安部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6
一、對在消防工種中有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和晉級,提職。
二、對違反消防法規或造成火災事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處罰。
三、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資獎勵。
1、防火工作年度考核為標兵、先進稱號的單位。
2、防火工作被評為先進稱號的個人。
3、制止違章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發生的有功單位和個人。
4、監測、檢查及時發現早期重大火災隱患,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或采取可靠措施避免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
5、熱愛消防工作,組織參加防火安全活動,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同違反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做斗爭。
6、認真貫徹消防法,開殿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防火責任人和專(兼)職防火工作人員。
7、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英勇頑強,奮不顧身,積極參加搶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四、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xxxx元。
1、對存在火災隱患有條件整改而不按《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按時整改的。
2、新建、改建、擴建、裝修工程及占道挖溝、暫設等未經消防審核、批準擅自開工和工程竣工后,未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參加驗收而投入使用的。
3、埋壓、圈占、損壞、擅自動用消防設施、器材或消防設施器材被盜的。
4、不顧火災危險性,盲目生產、施工、運輸、貯存、動火及擅自改變建筑使用性質用途的。
5、有章不循或無章可循造成一般火災損失不足xxxx元的。
6、公共場所管理混亂發生火災,尚未造成人身傷亡和重大損失的、
五、違反消防安全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責任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1、各工種及要害崗位人員在操作、管理中違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和不履行職責的。
2、在禁止動火的單位、部位、崗位、地點、場所動用明火和吸煙的。
3、謊報火警、阻礙火災撲救造成后果的。
4、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占用室內外防火通道,經通知不按要求整改的。
5、司乘、更夫、公共場所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及造成一般后果的。
6、指使或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冒險作業,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未經批準、私拉亂扯電器線路,使用電器采暖設施,違反用電管理規定的。
8、消防工作人員在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濫用職權,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9、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10、造成火災損失10000元以上的,按火災直接經濟損失的10%,對責任人進行處罰或予以拘留。對失火單位防火責任人按直接經濟損失5%進行處罰。
七、對防火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處1000----xxxx元罰款。
八.對礦業公司內部員工和單位的罰款,由消防部門出據《罰款通知單》,從單位工作款中扣出,作為消防安全獎勵基金使用。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7
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獎懲辦法,以促使員工提高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意識,重視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南通中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
職責:
安全生產隸屬安全小組、生產部(部門)、安委會、企管辦、管理部考核。
消防安全隸屬相關部門、人保部、安委會、企管辦、管理部考核。
交通安全隸屬相關部門、人保部、安委會、企管辦、管理部考核。
獎勵:
各級應把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工作列為評比和獎勵先進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一般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評比并給予一次性獎勵。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部門、班組或員工應給予獎勵,獎勵分為:表彰、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發給獎金四種類型: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環境保護法規、公司的安全、消防環保管理制度及規定,成績顯著,全年實行七無(無重傷、無死亡、無火災、無爆炸、無急性中毒、中暑、無重大設備事故、無同責及以上的交通事故)的部門。
(2)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合格班組。
(3)發現事故預兆,及時采取果斷措施,使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的有功人員。
(4)在事故搶救中,使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的有功人員。
(5)在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環境保護工作中有革新、發明創造、科研成果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獲得成功者。
(6)遵章守紀,堅持原則,敢于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7)對公司下達的以及其它要求整改的事故隱患,態度積極,整改得力,成績顯著者。
(8)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消防組織落實,防火制度健全,防火措施得力的部門、班組和個人。
評比獎勵程序:
每年年底由安委會組織相關部門按上述條件進行評比,并將評比結果報企管辦,由企管辦審核后與公司先進員工名單一起報管理部批準。
對獲得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懲處: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追究消防安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除給予200~1000元的經濟處罰外,并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1)因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而發生重大傷亡、火災、爆炸事故者。
(2)沒有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必要的安全技術培訓,安排無證員工進行特種作業和其它作業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者。
(3)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設備、設施等,不采取措施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者。
(4)發現事故隱患不及時報告或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既不及時整改,又不采取防范措施而發生傷亡、火災、爆炸事故者。
(5)不落實新員工幫帶責任人以及不進行嚴格的工段、班組二級轉崗教育而造成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
(6)破壞事故現場,更改有關記錄,弄虛作假,刁難阻礙對事故的調查甚至嫁禍于人的。
(7)隱瞞事故真相,瞞報和拖延不報的。
(8)出了事故不及時開分析會,不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不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而發生重復事故的。
(9)事故發生后,不立即報告,不積極組織搶救的。
(10)對事故處理不堅持原則,袒護、縱容、包庇事故責任者的。
(11)對發出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陽奉陰違,拖延不改而由此發生事故的。
(12)部門領導、班組長及專職安全員,對分管及所管轄范圍內違章違紀員工不加制止,不追究責任人,聽之任之,不負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肇事者或主要責任者的責任,給予經濟處罰(三個月內獎金按70%~90%標準發給并處以200~800元的罰款)或行政處分,情節嚴懲的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作業,冒險蠻干造成傷亡事故或火災、爆炸的。
(2)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或擅自開動機器設備,將消防設備、工具挪作它用,損毀或拆除安全設施而發生傷亡事故或火災、爆炸事故的。
(3)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私自把機動車輛交給他人駕駛的。
(4)凡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的,以及未經安排擅自操作特種設備的。
(5)不按規定穿戴和使用勞護用品、用具的一次性罰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視情節予以處罰。
(6)特種作業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
(7)因違章造成他人傷害的',除視情節予以處罰外,肇事者須承擔被傷害者醫藥費的10%。
(8)對雖未造成后果,但其違章行為可能造成惡性事故發生的。
(9)對維護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人員,在制止處罰違章違紀時,進行無理取鬧,圍攻辱罵,甚至動手打人者。
(10)對其它違章者按公司《關于實行停工再教育的規定》執行。
發生下列情況在經濟責任制考核中,扣發有關部門的獎金。
發生重傷、較嚴重火警一人(次)的,扣所屬部門月度獎金總額的2.5%。
發生傷亡、火災一人(次)的,扣所屬部門月度獎金總額的5%。
(同責以上交通事故造成重傷的按5:3:1扣罰,造成傷亡的按5:3:2扣罰)。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8
一、 對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評之中給與物質獎勵。
二、 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根據學校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1) 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2) 在禁煙場所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 未及時清理室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4) 未經學校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維修、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校內負荷電器的;
(5) 謊報火警的;
(6) 未經學校批準,違規玩弄、使用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9
消防滅火是一項知識性、技術性、危險性很強的工作,為在平時做好防火,發生火災時保護好師生和財產,特制定此職責:
一、制定好各部門防火措施,組織師生學習和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建立好義務滅火救護隊伍。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做到責任明確。
三、為增強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意識,提高防火滅火技能,每學期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教育,進行一次消防演練。
四、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使制度、接施、責任真正落到實處。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定期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一旦發生火災能引導師生迅速疏散。
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0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我站消防管理工作,消除各種火險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確保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一、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A 、我站成立以副站長劉京昆為組長、謝紅軍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實施對全站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設在后勤部門,由梁海艦負責。站組長為第一負責人;班組(隊、科)負責人為本部門第二責任人;班組設消防安全員;站建義務消防隊,形成全站消防安全管理網,做到組織、職責、制度“三落實”。各級負責人要盡職盡責,做好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工作變動時要做好交接工作。
B 、裝備各種消防器材。按照《公安部消防器材配置規定》,根據不同部位的具體情況和消防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使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狀態,做到防患于未然。
C 、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對全站員工及新入站員工實行三級(站、部門、班組)消防按教育,使全體員工達到“四懂四會”的要求。
D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站領導要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以“四查”(即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現場及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態)為內容的消防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時研究解決。
E 、健全消防設施的檢查維修保養情況記錄、滅火器檔案,檔案要做到內容完整,圖字清晰,隨時記載,管好用活。
F 、對各類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并認真填寫事故報告,調查處理表,嚴肅查處違反消防規章制度和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并將事故調查結果及時上報。
G 、消防安全工作必須抓好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五個環節。對于認真執行防火制度,努力做好消防工作,避免重大火災事故,在消防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由站給予表揚和獎勵。對于違反消防規章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的部門、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二、站分級放火安全崗位責任制
1 、站消防安全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A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消防法規。
B 、組織實施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C 、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D 、督促部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執行和遵守消防法規的自覺性。
E 、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G 、組織制訂消防預案,組織帶領員做好火災撲救、火災現場保護工作。
H 、組織火警、火災事故的查處,追查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原因。
I 、負責對消防有功和失職人員實施獎懲。
2 、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崗位職責
A 、在上一級消防負責人的領導下,監督、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B 、確定本部門消防職責和任務。
C 、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D 、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E 、確定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F 、領導本部門的義務消防組織工作。
G 、指導監督本部門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H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并協助消防安全部門查明事故原因。
3 、班組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A 、在上一級防火負責人的領導下,監督、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消防規定,負責本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
B 、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協助整改火線隱患。
C 、負責本班組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D 、定期對本班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
4 、員工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A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消防法規,負責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誰在崗誰負責。
B 、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C 、班前班后對本崗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D 、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宣傳和義務消防隊組織活動。
E 、達到“四懂四會”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補救方法,懂逃生方法;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險肇事故,會逃生。
F 、保證本崗位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及衛生,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G 、發生火情積極參加撲救。
三、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A 、為提高廣大職工對消防安全工作的認識,提高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必須對班組(隊、科)進行普遍、深入、經常地消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及操作技術培訓。
B 、對新入站職工(包括臨時工、徒工、實習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必須進行三級(即站、部門、班組)消防安全教育。
一級教育由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進行。內容包括:消防安全方針、危險性質和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防火防毒急救常識等。
二級教育由站消防領導小組組織進行。教育內容:各部門崗位的危險特點及機械設備特點與事故預防方法,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項等。
三級教育由班組織進行。教育內容:本崗位的火險危險性、崗位防火安全制度等。
C 、凡從事鍋爐、電工、特殊危險操作工種的員工,由專業主管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班,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操作。
D 、日常教育,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四大節日”(元旦、五一、國慶節、春節)前,要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滅火技能,不斷提高職工的消防意識自防自救能力。
E 、承包單位來站內從事工程施工,危險性大的作業,由承包單位與我站安全管理部門簽定施工協議書,對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防火安全知識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項教育,施工中的防火措施由施工隊進行組織負責實施。
四、重點部位消防安全制度
A 、重點消防安全部位:
B 、凡被確定為重點部位的崗位,一定要認真執行有關管理規定,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配備消防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
C 、凡重點部位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遵守操作規程,因違章操作,違反防火制度,造成事故的要嚴明制度,追究責任。
D 、重點部位工作人員要由政治可靠,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對上崗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教育或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和操作。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禁止介入。
五、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A 、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由站消防安全小組統一采購調配。
B 、各班組(隊、科)的消防設施及器材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做好日常維護及檢查,發現器材失效應及時報告站消防安全小組進行調換。無故丟失或損壞,對責任班組(隊、科)進行經濟考核。
C 、消防器材只能用于消防,不得挪做它用。
D 、部門或個人私自動用消防器材,影響消防工作造成后果要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六、火警、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A 、凡發生火警、火災事故,首先發現者應立即向站主管領導報告,并采取撲救措施和報火警。
B 、發生火警、火災事故的部門應在2 4小時內將具體情況報告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并積極組織事故分析會,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責任,吸取教訓。
C 、火警火災事故發生后,站領導要及時指定站消防安全小組與發生事故的班組(隊、科),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
D 、調查分析事故應對事故現場情況和事故當事人、見證人提供的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分析,確定事故原點及造成的原因,查明責任。
E 、對于違反規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及間接責任者,視造成事故的后果及認識態度,按站消防安全獎懲制度處理。
F 、站消防安全小組對事故調查分析后,應制定防范措施,并提出處理意見,報站領導進行處理。
七、消防安全獎懲制度
A 、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工作方針,認真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努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隊、科),由站對班組(隊、科)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員和職工進行表揚及獎勵。
對避免重大火災事故,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揚或獎勵。
B 、凡不認真執行消防安全制度,未按規定落實防范措施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職、降薪等行政處分,后果特別嚴重的移交公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C 、對于有章可循、違章作業造成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D 、各班組(隊、科)對職工的獎勵與處分,按站規定的審批手續辦理。
八、火警處理制度
A 、發現火情,在場人員應立即撲救并報告,站消防安全小組接到火警報告后,立即通知站領導。
B 、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并立即召集當班消防人員,攜帶消防器材迅速趕赴現場,查看火情大小,即使撲救。
C 、火情不大時,就立即用滅火器撲滅,分析引起火災的原因并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D 、無法用一般滅火器撲滅時,應及時組織在崗人員利用室內、外消火栓進行撲救。
E 、火情較大時,應立即報火警1 1 9 。
F 、報火警應準確無誤的報告詳細情況,火警地點、燃燒物質及火勢大小,報告報警人姓名、電話號碼并派專人在失火地點處接應。
G 、警衛人員對大門和所有出口進行封鎖,嚴禁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H 、消防人員應積極協助消防隊的救火工作,保護火災現場,并配合調查起火原因。
I 、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將火災調查情況報站領導。
九、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K消防安全檢查是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任務是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做到防患于未然。
1 、組織方式
A 、全站的消防安全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進行,每月不少于兩次。每年“四大節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按上級要求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由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組織進行。
B 、不門的消防安全檢查,由消防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每周不少于兩次。
C 、各班組要做到隨時檢查,班組(隊、科)長和職工應嚴格進行交接班和班中巡回檢查。
D 、查出事故隱患,要及時記錄、有整改意見、有整改措施,做到定時間、定項目、定人員落實整改項目計劃完成時間。
2消防安全家查的主要內容
A 、查思想:重點查對消防工作的認識情況,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烈,查是否敢于和違章行為做斗爭。
B 、查制度:重點消防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查是否有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情況。
C 、查領導:重點查是否把消防工作納入本班組(隊、科)重要議事日程;是否深入生產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抓不安全隱患的整改;是否抓消防教育,是否本著“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各類事故。
D 、查現場:查是否重點部位(倉庫、配電室)的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操作規程;查電器設備、生產設備的線路開關是否符合防火技術要求;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查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3 、消防隱患的整改
A 、對查出的消防隱患,站消防領導小組要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分析研究后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見附錄1),要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員、定時間。三不準:凡是班組(隊、科)能整改的不能向上推,站消防領導小組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領導)的原則進行整改;隱患責任部門要認真落實整改計劃,指定隱患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間及人員,并將整改結果反饋給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B 、所有隱患問題,都必須立即整改,暫不能解決的問題,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限期解決。
C 、《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兩份,一份由站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存查,一份叫隱患所在的班組(隊、科)部門作為整改依據。其內容包括隱患項目,需經站領導審查批準,屬于那以級整改的交給該級負責人簽收并負責處理,整改結果要按期反饋給站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存查。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1
消防工作是關系人民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的大事,學校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的有關實施辦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為做好學校的消防工作,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消防工作的法規、條例,組織和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以增強廣大教師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分管消防領導(總務處)要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尤其對重點部位,如機房、圖書室等的防火要常抓常管。
三、按照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維修,確保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加強保養。
四、保證所有通道暢通,各樓道均不得堆放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非工作時間要關閉掉不需要的電源開關,節假日安排專人值班。
五、各部門安裝電器要統一報總務處,由電工負責安裝,其他人員不得亂拉電線、亂裝電器。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易發生火災的場所隨意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吸煙或使用明火。辦公室、教室、計算機房、圖書閱覽室等處下班最后離開的同志要關燈、關窗,確認沒有火險隱患后方可鎖門離開。
六、發現火情,立即報警,積極組織撲救,并要迅速查明火因。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2
一、辦公場所、播出機房嚴禁遮擋、堵塞、圈占消防器材設備;防火卷簾門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安全通道周圍嚴禁堆放雜物和各類易燃易爆物品,必須保持暢通;
二、經常檢查各種電器和電源開關,禁止亂拉、亂接電線,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置;
三、禁止擅自使用、占據消防設施和設備,擅自占用消防通道和應急通道;
四、嚴禁未經審批私自違章施工,因業務需要裝修、改建等項目,須事先將方案報臺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核準確認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管理、嚴格遵守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
五、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攜帶入辦公場所、播出機房;
六、嚴禁在機房吸煙;
七、嚴禁未經允許私自增設各種電器設施、設備和種類燈具;
八、各崗位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熟記火警代號和各種應急程序;
九、下班后要仔細檢查,關閉所有應關閉的電源、門窗;
十、如遇停電,機房不得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十一、嚴格遵守其他消防安全制度條款。
第三章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須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向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氣安裝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氣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氣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不需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管理。禁止在機房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工作區與施工區進行防火分隔。每天作業完畢,責任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應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臺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八、下班后,必須對工作、施工等所有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遺留火種后關閉不需用電的所有電源。
第四章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定點、定位、定人、定部門管理;
二、消防設施、設備屬專業用具,嚴禁挪用、堵塞、圈占,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護、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并做好記錄;
四、對消防水池、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經常檢查,做好防曬、防漏防雨。防凍、防銹措施,保證其實用性;
五、對使用過的消防器材要及時補充和進行技術處理,保證滅火器材的完好性;
六、消防器材的維修、保養、換藥工作應由專業部門定期進行并記錄在案,保證滅火器材的使用質量;
七、對危險品倉庫配置的滅火器材指定專人管理,擬定責任制度;
八、所有設施器材必須每年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以保證設施器材的正常運行和完好使用;
九、全臺的各種電器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十、各部位的手提式滅火器等,每年由消防專干更換藥劑一次,其他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十一、消防設備檢測必須采用模擬運行操作,并記錄在案。明確時間及檢測人;
十二、消防設備檢測必須采用模擬運行操作,并記錄在案。明確時間及檢測人;
十三、全臺建筑物內各公共場所和重要部位視不同情況配備輕便式手提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保管維護。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需取得消防專干的同意,有損壞消防器材的要追究使用單位和保管責任人的責任。
第五章消防檢查制度
一、日常消防巡查
(1)檢查對象:各消防責任單位
(2)檢查人員:責任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
(3)檢查內容:用火用電違規情況;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器材、設備設置和保管情況;防火門、簾使用情況;消防重點部位人員在崗情況;巡查記錄情況等。
二、月消防檢查
(1)檢查對象:各消防責任單位
(2)檢查人員:責任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
(3)檢查時間:每月或重要日期(火災多發季節、重要節假日等)組織進行檢查;
(4)檢查內容:前次檢查隱患整改到位情況;消防制度的建立、責任人明確情況;用電、油汽設備、器材完好及操作情況;消防設備,器材的配備情況,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等。
(5)檢查程序:由責任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將每次檢查情況收集整理,并對檢查不合格的單位下發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三、督查
由臺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委托臺辦公室、政工科、保衛科對臺下屬單位定期、不定期進行督查和指導,收集和整理督查指導資料,對檢查不合格的單位下發整改通知,督促整改。通過嚴格督查制度,對各單位防火安全情況實行獎罰兌現。
第六章安全隱患檢查整改及處罰制度
一、各責任部門在接到消防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時,必須立即整改,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
二、對于本責任部門需整改內容屬其他部門整改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臺消防工作領導小組;
三、整改通知、書面報告一式兩份,由相關負責人簽字;
四、對需整改內容屬歷史遺留問題無法解決和需整改無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的,須報臺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核實,再由臺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將情況知會處置;
五、對各責任單位整改不力和不到位、不徹底的,臺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復查發現后,予以警告,著令立即整改到位,如因此而引發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相關責任人就地免職,同時按有關法律、制度嚴格追究責任。
六、各單位再次發生整改不力和不到位、不徹底的,責任部門、公司予以黃牌警告,年終考核不合格,相關責任人不得評優、晉級。
第七章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一、重點部位:臺辦公樓播出機房、虛擬演播室、財務科、檔案室、庫房;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發現火災人員撥打119報警,同時報臺消防領導小組,并安排人員到重要路口指示消防車到位。臺消防領導小組接到電話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臺兼職消防隊長為現場總指揮,負責現場指揮調度。
三、應急疏散組織程序和措施:發生火災后,先救人,后救物。火災無法控制,不能獨自處置的,立即疏散現場人員,等消防武警到現場后,配合消防武警撲滅火災。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3
一、本區隊成立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任組長,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委員、各班組長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每季度對消防安全目標管理工作考核一次。
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與員工經濟利益、政治榮譽掛鉤。
下列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對發現火災隱患并及時報告的員工;
2、對發現違反安全制度的行為并及時制止者;
3、對發現并制止嚴重違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并避免重大損失的員工;
4、在撲救火災中,積極搶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成績突出的;
5、在危急時刻,防止了火災、爆炸事故發生,或發生火災后能及時報警,予以撲救,減少損失的;
6、在消防安全設施、技術裝備上有重大革新及發明創造,成績顯著的;
7、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下列行為予以懲處:
1、不執行本區隊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
2、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不明確或消防安全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照規定進行生產作業、違章蠻干的;
5、對火災隱患拒絕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6、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造成火災、爆炸事故的;
7、其他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4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年度《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的有關內容,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一、凡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個人依照本規定給予榮譽或物質獎勵。
二、凡查出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存在輕微隱患的,進行批評教育。
三、凡查出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存在嚴重隱患的,給予經濟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照價賠償外,處以200元罰款:
1、在禁止吸煙、用火的區域內吸煙、用火者。
2、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者。
3、消火栓被埋壓或因搭棚、砌墻、堵塞消防車通道者。
4、擅自將消防設備、器材挪作他用或損壞的。
5、安全員發現火災隱患,未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的.。
6、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場所周圍點火或燃放爆竹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按規定對被損壞的公物進行2-10倍的賠償外,并對責任科室/責任人處以500元以上1萬以下罰款。
1)私自使用電爐、電熱器、亂拉電線、用火不當、亂扔煙頭以及違反操作規程等過失發生火災的。
2)收到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者。
3)凡因負責人不履行職責,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造成火災事故者。
4)發生火災隱瞞不報者。
5)凡因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后果者,對責任者處以經濟處罰并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由于不可抗拒和不可預見的原因引起火災,不追究個人責任。
7)消防安全實行一票否決,凡發生火災者,不論災情大小,責任科室/責任人一律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
罰款的繳納管理:
1、被處罰者憑保衛科開出的《處罰通知單》將罰款交財務科,并將交款憑證交保衛科存檔保管。逾期不交者,保衛科可將《處罰通知單》交財務部門加倍從工資中扣除。
2、罰款用于獎勵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先進部門或先進個人。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5
為加強廠區、工作間、罐裝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證企業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提高企業管理效益,促進企業良性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評
1、利用每月公司的防火安全檢查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考評,作好記錄,作為年終評選先進班組和先進生產者的依據。
2、考評內容:在崗在位情況;所管轄或工作范圍;消防設備的熟練掌握及維護情況;消防法律、法規熟練掌握及遵守情況;發現火災隱患上報情況等。
3、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未發生任何隱患及事故,每次檢查受到好評的部門及個人(包括部門負責人)年底可評為“消防安全工作先進班組或先進個人”,并給予物質獎勵。
二、獎懲
1、各部、科室、公司工作期間,不履行職責,違反消防規定造成火災事故者,根據損失情況對當事人進行處理,并追究本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2、各部門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報告,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價格的20%罰款,視情況輕重給予處理。
3、對在工作中擅離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根據損失大小,除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外要追究刑事責任。
4、凡私自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司內的,一經發現對本人進行罰款100-500元,造成其他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任何人損壞消防井、消火栓及各種消防器材的,對當事人嚴厲懲罰,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工作人員抓住盜竊、破壞消防器材的,按物品的原價300%罰款,按照罰款總額的50%,提取獎勵給立功者。
7、在廠區、工作間、加氣站、罐裝區吸煙的,按罰款總額的25%提取獎勵給罰款人。
8、各部門或個人發現隱患并報告主管部門的,避免了較大或特大火災損失的,要給予表揚或重獎。
9、一切罰款必須向罰款人開票據,并與獎金相符,有違反者,予以除名處理。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6
一、物業部每個季度要對商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評比和分析。
二、各部門每周要對本區域范圍內消防安全情況檢查一次,并進行講評,提出要求和改進措施,重點部位要勤檢、勤看,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責任落實到人。
三、物業部除定期檢查外,要經常對要害部門進行重點檢查。
四、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有記錄,物業部對檢查中發現有火災隱患登記存檔,并必須認真整改。
五、對認真執行各種防火安全制度,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由商場給與表彰獎勵。
六、集體獎勵條件:
1、各部位負責人和全體員工重視消防工作,全年無重大火災隱患,無火災事故。
2、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防火工作作出顯著成績。
3、重視消防教育,員工安全防火意識有明顯提高的,有消防安全會議記錄的。
4、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本部門消防器材有專人保管,管理制度嚴格,保證使用有效。
七、個人表彰獎勵條件:
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演練,成績優異,工作表現突出的。
2、模范執勤防火制度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并在預防火災工作中做出貢獻。
3、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隱患,避免發生火災,表現突出的'。
4、積極參加火災撲救工作,搶救公共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在查明火災隱患原因工作中突出貢獻的。
八、凡違反防火制度和不履行防火職責的,要扣除各部門直接責任人的當月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九、工作不負責任、失職、發生火災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和違反管理條件的,同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凡發生一次火災事故的部門和責任人不能評為先進單位和個人。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7
(一)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1000元罰款;
1、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設施、自動報警裝置;應發現而未發現,應報告而未報告的。
2、對消防器材不實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潔不好影響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災事故的。
3、不按操作規定,野蠻操作,造成火災事故的。
4、因違反制度、職責、程序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5、發生火災確定后,應立即報告“119”,因不報告而延誤火災的。
6、人為原因造成火災的。
7、違反消防規定、程序、職責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8、消防設施、器材發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應上報而未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200元罰款;
1、員工攜帶危險品或其他禁品進入中蒙醫院的。
2、禁煙區吸煙的。
3、不聽從或侮辱執法者的。
4、違反用火審批制度,擅自使用電、氣焊或動用明火的。
5、不按醫院規定的地點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檢查中,發現明火或明火作業(電焊、氧焊)無審批手續的,而不制止的。
7、發生火災未及時疏散人員,搶救物資,撲救火災,人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應急出口不暢的。
8、對本部門、崗位發生的.火災或起火事故隱瞞不報(含事故發生后第二天不報)的。
9、因整改火災隱患不及時、不徹底而造成火災事故但損失不大的。
10、違反用火、用電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引起事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1、非專業人員,私自亂拉施工電源線、照明線、安裝電器設備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災,但損失不大的。
12、在吸煙區亂扔煙頭、火柴梗,將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因人為原因造成損失的須按價賠償,并進行處理;違反《消防法》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18
學校每兩年召開一次消防工作會議,表彰和獎勵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發生火災,造成損失的,根據實際情況對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與行政或經濟處罰,嚴重的移交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給以處罰,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獎勵:
1、積極配合學校保衛處普及消防安全教育,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積極參加、組織撲滅火災避免重大事故的;
3、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安全法規的行為事跡突出的;
4、對消防安全工作提出重大改進意見成績顯著的;
5、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的。
二、處罰:
1、隨意傾倒石油液化氣殘液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
2、亂搭亂建、堵塞消防通道、影響消防栓正常使用的;
3、隨意在雪山或院內焚燒樹葉、垃圾的;
4、擅自改變消防設施用途的;
5、損壞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
6、非火警擅自使用消防器材造成損失的;
7、未按規定要求和有關部門批準,擅自在校內動用明火作業的;
8、違反規定私拉電源線,使用大功率電器的;
9、阻攔報火警或者謊報火警的;
10、拒不執行火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11、隱瞞、掩飾起火原因,推卸火災事故責任,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12、消防設施值班操作人員脫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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