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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部施工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項目部施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項目部施工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為加強對項目部施工現場各項生產活動的管理力度,確保工程施工的質量,加快工程施工的速度,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等綜合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制度:
二、施工進度計劃管理制度
1、項目部按監理工程師和公司核準的周、月、總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施工月進度計劃是工程總計劃的'分解和細化,施工周進度計劃是月進度計劃的分解和細化,確保周、月、總計劃施工進度計劃全部完成。
2、月進度計劃每月25日前、周進度計劃每周六或周日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上報公司企業管理中心和公司生產經理。延期一天罰技術負責人20元。
3、若周計劃未完成,則罰項目部100元,若連續第二施工周計劃沒有完成則加倍罰款,依次類推。
4、若月施工進度計劃未全部完成,則罰施工項目部200元,若當月計劃全部完成,則把當月每周罰款總額50
項目部施工管理制度2
第一條項目部進場后應根據本項目工程施工特點,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制定相關的路基、路面、橋涵、防護等方面的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一般工程、施工準備階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涵工程、高處作業、雨季施工、冬季施工、夜間施工過程中等主要安全技術控制要點。
第二條項目部進場后,工程技術人員在編制施工階段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且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以及行業的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并有安全管理人員參與意見,經過項目總工審批后生效。
第三條對于特殊和危險性大的的工程必須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如:爆破、吊裝、水上和水下作業、深坑、施工臨時便橋等,方案一定要有依據,嚴格標準,有計算過程、有詳圖、有說明等,并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核,報監理、業主審批。
第四條嚴格實行逐段技術交底制度:
一、各分項工程開工前,項目總工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各分項、各工區、各施工隊負責人進行詳細的書面交底,并向參加施工的全體從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同時做好每次的書面技術交底記錄。
二、兩個及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分項負責人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工區、施工隊或班組負責人進行交叉作業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三、各工區、施工隊負責人每天要向本工區(施工隊)的從業人員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術復雜、連續多天從事一項工作的,要進行書面交底。
第五條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驗收制度。項目總工應指派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驗收簽認。項目經理每月要親自帶隊到現場檢查一次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項目測量、試驗、檢測、工程、機械、材料、路基、路面、橋涵(防護)等分項負責人分別就自己分管的項目進行驗收簽認。
第六條特種作業等各類安全關鍵崗位的人員均應具備相應的技術等級和從業資格。
第七條項目部專(兼)職安全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把各類安全技術費用計劃、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安全技術交底書、安全技術措施和設施設備、材料以及安全防護用品的檢查驗收單、合格證、施工隊伍和從業人員的資格證書、技術等級證書等安全技術資料進行回收、分類、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八條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日常安全檢查負責。日常檢查中,對存在的隱患不加以指出、不責令整改的或隱患既不整改也不向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的,一旦因此發生事故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項目部施工管理制度3
一、為嚴格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確保用電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二、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必須按照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或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
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四、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六、施工現場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護。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
七、安裝使用單位對臨時線路應加強檢查、維護,安全管理部門應加強檢查、督促,對未經批準或雖經批準而不符合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用電設備或線路,有權禁止使用。
八、施工現場必須對用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九、施工現場必須按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立用電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
項目部施工管理制度4
一、編制目的
為保證項目施工有效運轉,加強質量、進度和安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全面落實公司的項目開發周期要求,確保完成'安全','優質','高效','快速'的總任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職責管理部門
此制度歸xx公司xxzz項目部管理。
三、管理規定:
第一章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一、質量管理制度
1、嚴控資料原始性、真實性、正確性、完整性,工程部聯合監理單位對施工資料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抽查,若發現資料虛假、不正確,不完整將給予施工單位100元/次的.罰款。
2、出現質量問題,在限期內沒有整改完畢者罰款300元—20xx元,出現重大質量問題者,例如:混凝土出現大量孔洞、軸線位移嚴重、標高出現重大誤差等,除按規定進行整改外,直接罰款10000元。對已出現的重大質量問題,擅自處理者根據實際情況罰款20xx元—5000元。
3、裝飾裝修及安裝做法必須按照公司要求做出樣板,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大面積施工。對不按要求施工者,除無條件返修外根據實際情況罰款500元—3000元。
4、抹灰工程應分層進行,當抹灰總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時應采取加強措施,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應采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若施工單位未按要求施工,將對施工單位處以500元的經濟處罰。
5、在檐口、窗口、窗楣、雨蓬、陽臺壓頂和凸出墻面的部位上面應做流水坡度,下面應做滴水線,應保證其坡向正確。若施工單位大面積未按照圖紙及規范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按要求整改外,并對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的經濟處罰。
6、有防水要求的廚房、屋面、衛生間,結構層處理完畢后必須進行閉水,確保結構層不滲漏后做防水,然后再次進行閉水試驗。每次閉水必須經監理人員驗收并有詳細的記錄,對未按要求施工的單位,除無條件返修外,并對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各樓號±0、000標高必須引致各樓號相鄰固定位置,并經監理單位復核,并嚴格控制各樓層標高,對出現重大偏差的單位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
8、基礎施工必須注意軸線位移,軸線位移不得超過驗收規范規定,對軸線偏差超標嚴重的單位處以1000元/次的經濟處罰。
9、水電預埋時,500
項目部施工管理制度5
為規范施工現場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現場火災的發生。根據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三級動火管理制度。
1、一級動火:(重大危險源區域、易燃易爆)
(1)禁火區域內;
(2)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內等場所;
(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質的場所;
(7)一級動火由項目分部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審批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部及建設單位消防管理部門位審查、審批后方可動火。(重要項目的動火應同時報當地消防部門審批)
2、二級動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區域)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業等動火作業均屬二級動火作業。
(2)二級動火,申請人應在四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申請。
(3)二級作業申請審批表由項目分部主管部門填寫,并附安全技術方案,報項目部安全質量部門批準。
3、三級動火(非燃燒物區域)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的均屬三級動火。
(2)三級動火作業由作業班組填寫動火申請審批表,項目分部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
(3)三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三天前提出,批準后最長期限為七天,期滿后應重新申請。
4、項目分部應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審批。
5、動火區域是安全員重點巡視區域。
6、動火范圍為主要是電、氣焊作業,其他工程項目必須的明火作業。
7、施工現場禁止焚燒各種垃圾、木料或其他物品。
8、違反本制度除停止作業外,要對作業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按規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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