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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管理規定
教室管理規定1
一、音樂教室是供音樂教學的專用教室,一般不準挪做它用,音樂教師負責教室的衛生、財產和學生安全等,音樂教師要熱愛本職,努力管好音樂教室。
二、一般音樂器材、教材等應該擺放整齊,保持清潔,貴重器材如鋼琴等要定點存放,做好防潮、防塵、保潔工作。
三、根據器材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器材的正常使用。
對損壞無法修復的器材,管理人員提出,經有關領導批準報廢和更新。
四、各種器材、設備要有賬目管理并及時進行登記,定期清查,做到賬物相符。
五、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借出或開門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六、每次活動完畢,要認真整理器材,物品要擺放回原來的位置,切斷電源,關好窗、鎖好門等,如失職造成損失,按損失程度賠款。
七、學生要有秩序地進入室內,按老師指定的地方就坐,不得隨意更換座位。
室內保持安靜,不準喧嘩、嬉戲,隨意走動。
八、學生須按老師的.規定使用音樂器材,未經同意,不得任意觸摸鋼琴及音響,無故損壞樂器者,照價賠償,情節嚴重故意損壞者將給予違紀處分。
每個學生應有集體意識,要愛護公共財物。
九、上課期間,學生不得在樂器、座位和墻壁上亂涂亂畫,發現亂涂亂畫或損壞,必須清理還原或照價賠償或處罰。
十、注意環境衛生,保持室內的整潔、美觀,音樂器材的擺放要整齊。
要按照值班表定期打掃室內衛生,不亂扔紙屑、果殼等雜物。保持課桌的整潔,不準在桌面上亂畫,更不準用刀隨意刻畫,破壞桌面,一經發現照價賠償。
教室管理規定2
為進一步加強教室的燈管使用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師生節約用電的意識,特制定教室燈管使用管理規定。
一、管理責任人
班主任為教室燈管使用管理責任人,班主任委派一名學生專門負責管理。
二、燈管使用管理要求
(1)根據采光度的`實際情況合理開啟燈管;
(2)課間操、室外活動課必須人走關燈,嚴禁室內無人而燈管開啟;
(3)根據室內學習人數合理開啟燈管,15人以下不得開啟全部燈管;
(4)嚴禁非必要而關閉窗簾開啟燈管。
三、檢查與考核
1、年級學生干部檢查,檢查結果納入年級量化考核,每一根燈管扣2分,累計扣分;
2、年級值日教師每天進行巡查,檢查結果納入年級量化考核,每一根燈管扣2分,累計扣分;
3、德育處抽查,檢查結果納入學校對班級量化考核,每一根燈管扣2分,累計扣分;
4、對人為損壞設備的要照價賠償。
教室管理規定3
第一條教室是實施課堂教學的主要場所。為確保教學工作正常運行,創造良好的教學環境,有效利用教室資源,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教室管理工作以“管理制度規范、運轉機制靈活、保障教學有力、服務師生優質”為目標,實現“職責明確、責任到人、管理到位、服務到位”總體要求,在優先保證正常的教育活動和學生自修活動的情況下,充分利用教室資源。
第三條教務處負責統一計劃調配所有教室的使用,包括正常教學日程安排、考試(期末考試、英語四、六級考試、計算機等級考試等)的教室安排、教師臨時調課(調課、補課、換教室)的教室審批及調配、學術講座、學生活動臨時借用教室的審批及調配。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教室。對擅自占用教室資源影響正常教學秩序者,按《廈門理工學院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教務處調配教室應科學合理,在保證教學有序的基礎上,盡可能為師生提供便利。
第四條后勤與資產管理處負責教室內桌椅、窗簾、照明、電源插座、電扇、空調、黑板、講臺等室內教學附屬設施的添置及維護,并在收到電教室管理中心有關教學附屬設施維修申報單后,及時派人到現場檢查及處理。對于檢查和維修不及時而造成教學事故的,將追究管理責任。因技術或材料等原因暫時無法維修的,應及時告知教務處,由教務處視情況調整教室安排。每學期末,后勤與資產管理處應會同電教室管理中心、教務處組織相關人員對教室進行聯合大檢查,利用假期對重大維修事項進行維修,各相關部門應予以積極配合。
第五條電教室管理中心設專人負責多媒體教室設備的日常維護、技術支持和管理工作。電教室管理中心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多媒體設備的操作技術,確保設備完好,運轉正常。電教室管理中心應對教室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及監督,并對師生反映的問題(含多媒體外的其他教學附屬設施)應及時處理,對于檢查或報修不及時而造成教學事故的,將追究責任。如因技術等原因暫時無法維修的,必須及時告知教務處,教務處將視情況更換教室。對不熟悉多媒體操作系統的任課教師,電教室管理中心技術人員應主動對其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并隨時排除可能出現的各種設備的系統故障。
第六條教室借用原則:
1.學校公共教室原則上只供本校教學活動、各種教學科研講座以及學生科研活動、文化社團活動等臨時使用。借用的教室僅限未安排正常教學活動的空余教室。在教室內舉辦的活動可能影響其它教室教學活動的教室借用申請不予受理。
2.教學樓教室僅對校內各單位開放使用,未經批準不得使用教室。擅自使用者,應承擔對教學秩序造成影響的責任。校內任何部門、社團或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將教室提供給校外任何單位或個人。
3.多媒體教學設備只能用于正常的教學活動,不能用于聚會、娛樂等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外借或挪用多媒體教室內的各種設備。
4.教室使用人對使用多媒體教室(設備、過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可事先與電教室管理中心聯系。在教室使用過程中,發現多媒體設備異常應及時與電教室管理中心聯系,不能隨意強行處理。
5.教室使用完畢后,應及時通知教室管理人員,歸還所借用的移動設備,并將挪動后的課桌椅擺放還原。
6.申請借用教室應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辦理借用手續。涉及節假日期間借用教室應在放假前辦好借用手續。并至少提前半個工作日將借用單提交電教室管理中心收集備案。
7.教室借用申請得到批準后,若因故不再需要借用時,應立即電話通知教務處辦理注銷手續。否則,教務處將取消該單位本月教室借用申請資格。
第七條教師調(補)課、換教室需要借用教室,可通過登陸廈門理工學院教務管理系統,填寫打印調(補)課、換教室申請單,經學生、院系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由教師本人、系部秘書或學生將申請單送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相關的工作人員進行審核,并將申請書帶回存檔。如因教室、學生上課沖突等原因無法通過時,由教務處相關工作人員負責通知系部秘書,再由系部秘書負責通知教師及學生。
如遇特殊情況,教師來不及提前辦理借用審批手續時,應在使用教室前先到電教室管理中心及時辦理借用手續,當場填寫《多媒體教室臨時借用申請表》,電教室管理中心可根據教室使用情況進行安排。教師于借用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調(補)課等手續。對于私自使用教室調課、補課未辦理手續的,電教室管理中心有權拒絕并將具體情況上報教務處。
第八條教室借用流程:
一、上課時間段借用流程:(8:20-11:50、14:20-17:00、18:30-21:00)1.教室借用人員登陸廈門理工學院教務管理系統,找出符合條件的空閑教室,填寫相關的`信息,提交教室預約申請。一般情況下,教學相關的活動借用教學樓1,3號樓,班會、協會等非教學活動借用教學樓2,4號樓,教學樓8,9號樓除特殊情況不予以借用,非教學樓教室不通過系統借用。
2.教務處負責教室借用的老師于每個工作日的上午8:30時和下午2:40時對教室預約申請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后,教室借用人員通過WEB端打印《教室借用單》;
4.《教室借用單》由活動舉辦(或主辦)單位分管領導簽字蓋章。分管領導簽字蓋章時需問清活動內容、活動人數等相關事項,確定教室的借用申請與實際使用需求一致。
5.借用人將審批手續完整的《教室借用單》送電教室管理中心備案。
二、非上課時段(12:00-14:10和17:10-18:20)教室借用流程:
1.教室借用人員登錄廈門理工學院教務管理系統,手工下載《多媒體教室課后時間使用申請表》,并填寫相應信息。
2.多媒體教室課后時間使用申請表由活動舉辦(或主辦)單位分管領導簽字蓋章后,送電教室管理中心審批。
第九條在審批教室申請過程中,活動舉辦(或主辦)單位分管領導對活動的內容、人數等相關事項要認真把關督促本部門人員在規范使用完教室后有責任將教室整理干凈恢復原貌,及時告知電教室管理中心值班人員檢查設備并關閉教室。對手續不完整的及活動人數與教室容量嚴重不符的,電教室管理中心有權予以拒絕。教務處對因把關不嚴且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給予全校通報,第三次停止該單位本月教室借用申請資格;對以虛假名義借用教室或改變教室用途的班級或學生個人,建議學工處取消當年相關班級或個人的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教室是進行授課、自修等教學活動的主要場所,必須時刻保持嚴肅、整潔、安靜。對有以下不文明行為者,電教室管理中心管理員、物業人員及所有教師應進行勸導和制止。對勸導無效者,可以終止其對教室和設備的使用,登記后上報相關部門給予相應的處罰等。
1.在教室桌椅及墻壁隨意刻畫、張貼,破壞教室內外設施完好整潔者;
2.在教室及走廊打鬧和大聲喧嘩,嚴重影響其他教室的正常教學活動和學生自習者;
3.穿著背心、褲衩、拖鞋、赤腳、赤膊進入教室,在走廊和教室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亂扔垃圾者;
4.其他影響活動者。
第十一條因期末提前考試以及大規模考試等原因需要占用教室時,考試中心應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通過考試系統統一辦理借用手續。
第十二條為保證學校、院系臨時統一安排的活動不受影響,必要時教務處可暫停已借出教室的使用權。建議學生在不影響院系正常教學的情況下,直接借用本單位專用教室,節約教學樓教室資源。
第十三條因教學需要,經教務處審批作為教學單位的專業教室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由使用單位負責做好教室日常維護與管理工作,具體可參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教室管理規定4
一、音樂教室有專人管理,學生進音樂室上課,應提前排好隊,有序進入教室。下課時依次離開教室,不得擁擠。
二、使用音樂教室,應愛護教室內的公物,不隨意動用室內的樂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三、室內所有音樂教學器材要登記造冊,建立明細帳目,做到帳物相符。特殊器材有專用設備存放,貴重器材可由教師負責保管。音樂室一切設備、教具,未經負責管理的.教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四、室內布置有一定的藝術氛圍,各類器材擺放整齊有序,方便教學。定時打掃,保持音樂室的清潔衛生,師生不得攜帶食物和其他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入音樂教室。
五、教學時要愛護器材,細心使用。平時對各種器材要經常檢查、養護,出現故障要及時維修。
六、使用音樂教室者,使用后應切斷室內所有電器的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各種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員安全,有防火、防盜、防霉等措施。
七、每次使用后,使用人應在《使用情況登記簿》上認真登記。
八、其他師生需要使用音樂教室的,須經本室管理教師同意。使用前應由雙方驗收器材,設備等。使用時,應按本制度要求進行管理。
教室管理規定5
為給本校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和工作環境,學校于20xx年暑假期間投入大量資金,在每個教室安裝了立式大功率空調,供師生們夏季防暑降溫使用。為合理使用空調,節約用電,特制定空調的管理與使用規定,本規定從20xx年秋期起執行。
一、使用條件
我校采用空調與風扇兼用的辦法度過夏季,根據天氣情況,最高氣溫超過30℃時,根據學校安排統一打開空調電源,由班級自主管理使用。
二、使用要求
1、制冷時,空調設定溫度不得低于25℃。
2、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各班電教委員為具體負責人,主要負責空調的使用和管理。空調遙控器由電教委員負責,遙控器不得丟失、損壞、否則,將按原價賠償。空調使用期結束時,遙控器要及時交到后勤處,以便下一年正常使用。
3、空調使用過程中,為節約用電,各班應關閉門窗,但要注意利用大課間、午休時間關閉空調開窗通風,以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4、第一節上課前、大課間、午休、課外活動期間各班必須將空調關閉,遇有不在教室上課的情況,也必須將空調關閉。晚自習結束后,各班應確保將空調關閉。
5、后勤處負責空調的.定期檢查和維護供電線路,保證用電的安全可靠及空調維修工作。各樓層管理員負責送電和斷電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移動空調、調高或降低空調溫度,要保證空調使用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向后勤處報告。
6、空調使用時間及溫度設置:按照國家有關辦公及公共場所空調使用的有關規定,夏季氣溫超過30°C以上方由學校統一安排可使用空調,教室空調溫度設定不能低于25°C,以防止學生進出教室時溫差過大,影響身體健康。具體安排如下:上午7:50—12:10,下午14:20—17:10,晚自習:18:30—21:50(高三可延遲到22:20),若遇特殊情況另外申請。
三、違規情況處理
學校對各班空調使用情況作不定期檢查,檢查結果納入學校班級量化考核,白天大課間或上其他課離開教室時沒有關機的,扣5分/次;中午放學時人走未關機,扣10分/次;晚自習結束后人走未關機的,扣20分/次。
教室管理規定6
1、各班級學生應樹立愛護公物的思想,保管好教室內外的一切公共財物。
2、每學期由總務處保管員清點交給班極各項設備和用具,班主任簽字驗收,由班主任責成同學認真管理。
3、如發現故意損壞公物者,處以1——3倍的罰款。
4、如物品自然損壞(如桌凳松動),由班主任證明,及時報總務處,總務處派人查明后及時修復。
5、人為損壞或管理不善引起的.損壞(如門窗不關被風吹壞)以無法查處的,由班級負責賠償。
6、節約水、電,午間天晴要及時關燈。否則,視情況輕重扣分。
7、教室、走廊、教學區禁止打球、拍球等,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語教育,沒收球具,直到罰款處理。
8一切設備未經總務處同意不得隨意搬動,嚴禁在墻壁、桌椅上刻寫踏踩、刻畫,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到罰款處理。
9、學期結束,由班主任負責將各項設備、用具清點上交總務處,如有損壞、丟失,由班級負責。保管好的班級,學校予以表揚獎勵。
教室管理規定7
1、多媒體室是現代化視聽設備,是進行多媒體教學和實驗研究的教室。要不斷開發軟件,拓寬用途,充分挖掘設備潛力,發揮設備效能。
2、多媒體室應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掌握設備性能、使用方法,能排除一般故障,保證設備正常工作。
3、有關教師必須了解設備性能,掌握設備使用方法。教師要對學生進行愛護設備的`教育,講授正確的使用操作方法,非正常損壞設備照章賠償。
4、學生進入多媒體室上課,應按固定座位就坐,每次使用前要檢查設備,并將使用前后設備狀態記錄在冊,如有異常及時報告,便于追查。
5、設備使用完后,管理人員應立即逐機進行檢查、維護。每學期對設備全面維護保養1-2次。
6、保持整潔,要有專用防塵罩。有牢固的防盜措施,有取拿方便和有效的防火器材。
教室管理規定8
為適應教育改革發展形勢,優化育人環境,提高廣大師生遵紀守法意識和社會公德水平,調動廣大師生愛護公物的積極性,強化公共財產管理,優化育人環境,經研究決定各班級中的財產管理落實到班級。
一、管理范圍:
各班教室中的課桌椅、講臺桌、黑板、黑板擦、門窗玻璃、燈具、墻壁、國旗、風扇、班級標志牌、廣播喇叭、電視、視頻轉換器和其它電器等公物均由各班級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
二、責任:
各班必須管理好自己教室中的校產,每學期初由學校總務處登記或造冊后交一份給班主任(一式三份)。學年末班主任依據登記冊所列財產交還學校,由學校總務處和德育處管理人員檢查清點驗收。
三、自然損壞與故意損壞的區分:
1、桌、椅、門窗、窗扇接頭松動,導致桌椅掉腳,可以原物修補的,視為自然損壞,班級及時報告總保管維修加固并作登記。燈具原物均在,但燈管不亮,學校電工負責更換,黑板、墻壁、地板裂縫屬自然損失,學校負責維修。
2、玻璃破碎、門窗扇折斷、燈具不全、桌椅接頭折斷導致松散、墻壁、黑板灰土較大面積掉落。地板較大面積損失、廣播喇叭丟失及損壞,均屬非正常現象,應賠償或加倍賠償。
四、獎罰:
每學期清點一次,于學期即將結束時進行。
凡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或丟失者,應照價賠償,故意破壞加倍賠償,性質嚴重的由德育處和保衛部門依規處理。
每次清點后,如所管理的.財產無損壞或雖有損壞但比較輕微的,且賠償手續均已辦理清楚,對保管工作認真負責、財產管理管理好的班級,學校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
所屬班級財產,如果是個人損壞的應由個人賠償,找不到責任人由班級賠償。凡因責任心不強,保管不善而造成損壞或丟失者,學校給予批評和相應處罰。
獎和罰的具體細則由德育處負責。
五、評估:
每學期結束時,總務處和德育處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財產檢查并由總保管匯總,財產賠償由總務處決定;獎懲由德育處組織有關人員共同對每個班級進行評估后,做出決定。
六、賠償標準:
玻璃每塊3-10元。講臺桌200元,課桌每張100元,凳子20元,燈管每條10元,鎮流器每個15元,啟輝器每只3元,標志牌每塊35元,吊扇100元,廣播喇叭一個100元,墻壁、黑板、電視、視頻轉換器和其它財產等方面視具體情況而定。如不在上述范圍,由總務處根據具體財產損壞情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估處理。
教室管理規定9
1、微機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建立專用賬冊。
2、進入微機室的人員均要帶腳套,保護室內整潔、安靜,嚴禁在室內吸煙、吃食物。微機室內嚴禁攜入易然、易碎、易污染和強磁物品。嚴禁私自攜帶微機軟件入室。
3、管理人員應注意觀察機器運轉正常時的'電源電壓值,出現異常象應立即關機,在故障未查明之前,不要隨意啟動機器
4、學生上機操作一定要在教師指導下進行,嚴格操作規程,非正常損壞設備照章賠償。
5、機器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管理人員。愛護機房設備,不得自行拆卸機器和接插線路,不許撥弄室內各種開關。
6、建立使用機器登記制度。使用完后,認真打掃整理好機器,并蓋上防塵罩。
7、機器要經常保養,出現故障及時檢修。每學年應檢查維護1-2次。
8、有牢固的防盜設施,有取拿方便和有效的防火器材。
教室管理規定10
第一條 教室是學校實施教學的主要場所。為了優化育人環境,保證我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給廣大師生創造文明、優雅、整潔、舒適的教學環境,根據教育部、重慶市教委等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條例。
第二條 教務處是學校教學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門,負責對學校各類教室的管理、分配和調度等工作。未經學校教務處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占用教室。
第二章 使用管理
第三條 凡學校計劃內的各類教學活動所用教室,由教務處統一調度。
第四條 每學期期末,教務處根據下學期各教學單位的教學計劃、學生人數及教室使用情況,制定下一學期的教室使用計劃。
第五條 教室使用計劃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由于特殊原因確需調換教室,必須報教務處教室管理科進行調整。
第六條 原則上不允許校外單位占用學校教室資源。
第三章 借用和租用管理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私自使用教室開會、組織活動、舉辦各類講座、辦班等,若發現違犯此規定者,按其對教學工作的影響程度及具體情節,學校將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
第八條 臨時借用教室,應提前三天提出申請,填寫《重慶醫科大學教室借用審批表》,注明活動內容、負責人、具體時間、參加人數及是否使用教室多媒體設備,加蓋本部門公章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經教務相關部門批準后,使用部門憑《重慶醫科大學使用教室回執單》到教室管理辦公室辦理借用教室手續。
第九條 聘請校外人員來校內舉辦各種講座或交流活動等,需要借用教室,須填寫《重慶醫科大學教室借用審批表》,經學校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可到教務處教室管理科辦理借用教室手續。
第十條 在校內舉辦非學校計劃教學班需使用教室,按一下程序辦理租用手續:
1. 提前兩周將辦班批復文件、資質、教學計劃、教室使用申請表交教務處審核,教務處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情況下,統籌安排。
2. 申請獲得批準后需按相關規定到財務處繳納教室使用費用。收費標準見《重慶醫科大學教師租用收費標準》。
3. 申請單位持申請批復和繳費收據到教室管理辦公室登記后,辦理使用教室手續。
4. 如需在辦班期間改變教室內設施設備或外接各種設備,需提前說明并經教務處同意后,在教室管理人員的協同下進行。未經許可擅自改變教室設施設備者,視其對教學工作的影響程度及具體情節,學校將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
第十一條 借用單位必須保持教室清潔和室內各種設施設備完好,活動結束后,要經教室管理人員驗收。如有損壞,借用單位必須照價賠償。
第四章 文明管理
第十二條 進入教學樓要注意著裝儀表,夏季不準穿背心、拖鞋、褲衩進入教室;在教室進行自習時不得倒插門鎖;不得在教室內留宿過夜;閑雜人員不得進入教室。
第十三條 教學區應保持安靜。嚴禁在教學樓內高聲喧嘩、叫賣物品;未經許可,禁止在教學樓內及教室內舉行各種形式的聚會、晚會及其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自覺維護公共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嚴禁亂倒垃圾;嚴禁在墻上、門上及課桌椅、窗簾上亂涂亂畫亂刻;嚴禁將食物帶入教學樓;嚴禁吸煙。
第十五條 教室內的.一切公物都是為了滿足正常教學所配置的。嚴禁損壞或拿走教室內的各種教學用品和設備;嚴禁擅自調換教室內設備及其它公物;嚴禁踩踏課桌椅。
第十六條 注意節約用電,教室內人少時應集中用燈。最后離開教室者,須注意關閉電源、關好門窗。
第五章 衛生管理
第十七條 教學樓過道、大廳、廁所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由清潔工負責打掃和保潔;教室衛生由上課學生負責打掃和保潔;多媒體機柜由教室管理人員進行清潔維護;期末考試期間教室衛生由清潔工負責。
第十八條 進入教室的所有人員不得亂扔垃圾,果皮、紙屑,廢舊物品必須放在指定位置。教室管理工作人員應對環境衛生進行督促檢查,保證走廊、門廳和外墻無張貼物,保證地面清潔見本色無雜物,門窗清潔,黑板干凈,桌面干凈,墻壁頂棚無灰塵,無蜘蛛網,門窗玻璃明亮。
第六章 維修管理
第十九條 教學樓內教學設施如:水電、照明、電扇、黑板、桌椅等由后勤部門負責維修維護;多媒體等教學設備由教學設施管理辦公室及學校設備處負責維修維護。各部門必須對損壞的教室設備設施及時進行維修維護,不得影響教學。
第二十條 每學期結束后至開學前,由教學設施管理辦公室處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修、維修維護和保養,保證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教室由教務處教學設施管理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全校師生員工進出教學樓必須服從教室管理辦公室的管理,尊重教室管理人員的勞動。
第二十二條 未經許可校外人員不得進入教室上課、聽課或自習。如發現有私自到教室上課、聽課或自習的校外人員,教室管理工作人員要問明情況,勸其離開,必要時報保衛處處理。
第二十三條 嚴禁私自拉線接電及使用各類充電器、電爐等;嚴禁在教學樓及其它教室內燃燒物品;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進教室;嚴禁移動和損壞防火器材及防火標志;嚴禁在教學樓內及樓口、樓道停放任何車輛或擺放其它物品。注意防火、防盜,防止各類危害生命財產安全的事故發生。
第二十四條 嚴禁在教室內進行各種非法集會、邪教宣傳、傳銷等活動。
第八章 服務管理
第二十五條 教室鑰匙由教室管理辦公室統一管理。每天教室管理工作人員根據教學計劃負責開關教室。
第二十六條 教學樓和教室應當在正常上課及晚自習所規定的時間前半小時開門。縉云校區教室管理值班人員負責開關多媒體柜。
第二十七條 教室樓內設有教師休息室,是教師課間休息的場所,嚴禁學生及其他閑雜人員入內。
第二十八條 教室管理人員要認真聽取師生員工的意見和建議,耐心解答他們提出的有關教室的各種問題,及時解決教學設備出現的各種故障。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的,由學校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處罰。
第三十條 本規定及未盡事宜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開始執行。
教室管理規定11
一、總則
學校的教室是教學活動的主要場所,公用教室由學校統一管理,專用教室由各有關院(系、所)管理,所有教室均依據本科及研究生教學計劃調配使用。教室用途變更需由主管校長或教務長簽字批準,并報房地產管理處備案。
管理、使用教室的有關方面責任如下(略):
二、公共教室安全、防火管理規定(略)
三、教室管理員崗位職責(略)
四、教室使用守則
公用教室內原則上只安排、接納教學活動。非教學活動需使用公用教室時必須按照本條例的第六條辦理借用手續。所有使用教室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尊重服務人員,遵守教室管理規定,保持教室整潔。
2.自覺維護教室衛生及環境,不在教室、樓道及教學區內隨地吐痰、亂丟各種廢棄物,不隨意張貼各種告示、字條等。
3.愛護教室內各種教學設施及公共財產,不得損壞課桌椅、書寫板、門窗、窗簾、照明設施、墻面等公物(包括隨意涂抹、刻畫等),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4.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教室樓內禁止吸煙。
5.教室內的各種家具僅供本教室使用,未經教務處和后勤管理處同意不得移出本室外,更不能移做他用。
6.不得私拿日光燈起輝器,影響他人使用。
7.不得反鎖教室門自習等。
8.不得隨意占用教室座位、防礙他人正常使用。
9.使用教室應注意節約用水、電,離開教室時自覺關燈。
10.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教室樓,嚴禁使用明火,嚴禁移動和毀壞防火器材及防火標志。
五、多媒體及多功能教室管理及使用規定
為加強教室內電教設備的管理、方便教師使用、保證教學的正常進行,在適用本條例第一至第四條規定基礎上,特規定如下:
1.多媒體及多功能教室的使用批準權在學校教務處,技術支持和設備維護由電教中心負責,控制柜用戶鑰匙出借由各教學樓的教室管理員負責。
2.需要使用教室內電教設備的教師,必須首先獲得教務處教學研究與培訓中心頒發的《多媒體教室教師使用證》(使用多媒體教室設備必需),或《多功能教室教師使用證》(使用多功能教室設備必需),憑證向管理員借控制柜用戶鑰匙,無證者不能使用教室內電教設備,否則后果自負;凡將多媒體或多功能教室使用證轉借他人的,管理員有權沒收此證,后果由將證件轉借他人者自負。
3.使用者須嚴格遵守各種設備的操作規程,不得隨意拆卸和移動4精品文檔
教室設備,有特殊需要時,請在課前填寫《多媒體教學課程配置聯系表》,或與電教中心技術管理人員取得聯系,并征得同意。
4.控制臺上計算機的有關參數是按大部分教師的需要而設置的,教師若有特殊需要更改設置時,必須在本堂課結束時將計算機的'設置參數復原,若未恢復其原參數,影響正常教學,將追究當事者責任。
5.由于控制臺上計算機的存儲容量有限,教師需要裝載電子教案時,只限裝載在兩周內上課需要的電子教案(要求在上課前兩天裝載好),裝載新的教案時要及時刪除舊的教案,全部課程結束時,要及時刪除自己的教案,以免影響他人使用。
6.學生不得利用多媒體教室的設備復制教師的電子教案。
7.非正常教學安排需借用多媒體教室,應經教務處主管處長簽字同意,方可借用。為了保證正常教學秩序,周一到周五(不包括周五晚上)一般不安排正常教學之外借用。
8.學生舉辦各種講座等活動需借用多媒體教室,應由學生部或團委主管部長(或書記)在借用申請上簽字,經教務處主管處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借用,但須持本人學生證提前到教學研究與培訓中心辦理“多媒體教室臨時使用證明”,或由持“多媒體教室教師使用證”的教師到場操作設備。
9.多媒體或多功能教室使用完畢,應立即將教室設備及環境復原,歸還控制柜鑰匙,經教室管理員檢查合格后方可離去。
10.本條例的其它有關條款均適用于多媒體及多功能教室。
六、借用教室的管理規定
凡本科及研究生課表之外的活動借用公用教室,在適用本條例第一至第五條規定基礎上,按如下規定辦理:
1.借用教室者必須填寫《清華大學教室借用審批表》固定借用教室的表格(加蓋單位公章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注明活動內容、負責人、具體時間、參加人數及是否使用教室內電教設備,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到物業中心(借本周教室)或注冊中心課表室(借前一周教室)辦理借用教室手續。
2.請校外人員來校內舉辦各種講座或交流活動等需要借用公用教室,必須經學校有關部門(兩辦、宣傳部等)審查批準,各類培訓、辦班需借用教室應經教務處批準,否則不能借用教室。
3.如果使用教室內電教設備,必須符合本條例中第五條----多媒體及多功能教室管理及使用規定中的第8條。
4.公用教室內一般只允許在周末舉辦各類講座(即周五晚、周六、周日)。
5.借用教室按照校內收費及標準核定小組批準的標準收取費用,并填寫《教室借用收費審批申請表》,收費標準參見附件。
教室管理規定12
教室是教學活動的主要場所,為保證廣大同學能在一個安靜、整潔的環境中學習就必須搞好教室管理,建立良好的學習環境。為做好我校的教室管理工作特制定教室管理細則如下:
第一章教室管理規定
第一條、保持教室、樓內肅靜,樓內不得喧嘩,要自覺維護教學樓良好的學習環境。
第二條、要愛護公物,對桌、椅、黑板、門窗、燈具、玻璃、消防設備等不得損壞,不得在教室內隨意涂抹、刻畫。
第三條、自覺維護教室衛生,不得亂丟果皮、紙屑,不得在教室內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隨意張貼與教學無關的紙張。
第四條、教室是進行教學的文明場所,禁止男女摟抱、親吻等不文明的舉動。第五條、嚴禁在教室過夜,不準在教室動用明火、使用電爐、電熱水器,不準使用充電器、應急燈充電,違者沒收用具并給予50元罰款處理。
第六條、教室內的一切設施應在本教室使用,未經教室管理人員同意不得搬出教室,更不得挪做它用。
第七條、平時不得在教室內召開聯歡會,嚴禁在教室舉辦舞會、放錄像。
第八條、不得在教室內倒插門進行學習,晚間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離開教室,離開時隨手關燈并關好門窗。
第九條、為節約用電,凡在教室自習十人以下的只能開一組燈,二十人以下的開兩組燈,不按規定開燈者,按超用電加倍收費。
第十條、不是本校學生不準在教室學習和使用教室進行其他活動。
第十一條、凡違反規定的行為,將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
第二章教室管理、使用規定
第一條、教室均由教務管理辦公室統一管理,每年按教學計劃及各學院在校生數調配、各單位只有使用權,沒有調配權。
第二條、公用教室的清潔衛生、公物保管和管理工作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專用教室的清潔衛生、公物保管和管理工作由各院教務辦公室負責。
第三條、多媒體教室的管理采取專人專管制度,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業務,責任心強。
第四條、需要使用多媒體教室的教師,必須經過培訓,在確認熟悉掌握多媒體教學設備后方可使用。
第五條、多媒體教室設備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儀器設備維護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
第六條、多媒體教室嚴禁用于教學以外的用途;如播放VCD、卡拉OK等娛樂性活動。如經發現扣除單位次年經費2000元/每次,由教務處執行。
第七條、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尊重服務人員的勞動,保持教學樓內清潔整齊。
第三章教學樓內的清掃衛生制度
第一條、衛生清掃實行“兩掃一擦”制,即掃地面、掃墻面,定期擦洗門窗玻璃。
第二條、具體標準是:桌椅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垃圾、紙屑、污物,黑板干凈,窗臺干凈,玻璃干凈明亮,地面干凈無痰跡。講臺、講桌干凈,粉筆、板擦擺放整齊。
第三條、教室的地面和玻璃清掃、擦洗時間:教室的地面衛生清掃必須在學生每天自習結束后清掃干凈,玻璃每月至少擦洗一次。
第四條、教務管理辦公室對學校所有教室的衛生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如有不合格的將給予通報批評。情況嚴重的給予罰款處理。
第四章教室設備及設施的.管理辦法
第一條、教室桌、凳完好率保持100%,丟失的課桌、凳照價賠償(課桌180元,凳子50元),如有損壞的桌凳,視損壞程度,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派人維修,凡屬人為造成的損壞,經查核實后按設備的造價加倍罰款。
第二條、教室門窗玻璃如有人為損壞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派人維修,維修費用由使損壞者支付。
第三條、教室的照明設施,如有損壞或丟失由使用單位賠償。如燈管、啟動器屬正常損壞的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通知水電暖管理中心給予更換。
第四條、多媒體教室的設備如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第五條、教室的照明設施如屬人為造成的損壞,情節嚴重者給予100元罰款處理,并張榜公布。
第六條、各單位使用教室舉辦聯歡或進行其他活動時,嚴禁在燈管上纏彩紙,如有違反罰款50元。第七條、教室內的消防設施無特殊情況嚴禁動用。如有違反者,交校保衛部、消防科處理。
第五章教室衛生檢查評比標準
為搞好教室建立良好的學習環境,特制定教室衛生檢查評比標準和獎懲辦法,望各單位參照執行。具體檢查評比標準如下:
第一條、教室衛生(70分)要求做到教室衛生每天清掃一次,畢業設計室、制圖室由各系安排使用教室的班級清掃衛生。寒、暑假放假前必須將所有教室、辦公場所等的衛生清掃干凈。
(1)地面清潔見本色,無痰跡,無雜物。(15分)
(2)教室桌、凳和其他用具擺放整齊,桌面干凈,抽斗無紙屑污物。(15分)
(3)墻壁頂棚無灰塵,無蜘蛛網。(10分)
(4)教室內無吸煙、無煙頭現象。(10分)
(5)門窗玻璃明亮,保持干凈。(10分)
(6)教室墻壁、門窗無張貼與教室無關的紙張。(10分)
第二條、樓道衛生(30分)
要求樓道墻裙、窗臺均按本單位教室、辦公室、資料室等所在位置劃分責任清掃區。
(1)樓道墻面無腳印有刻畫痕跡。(20分)
(2)樓道窗臺干凈,玻璃明亮。(10分)衛生標準的評分按百分比計算:91——100分為優秀81——90分為良好71——80分為一般70分以下(含70分)為差
第三條、獎懲辦法:每月檢查一次(時間不定),保持全優的教室給予獎勵,衛生差的教室除通報批評外將給予50——80元的罰款,此款用于獎勵衛生全優的教室。
第四條、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將每月不定期對所有教室門窗、玻璃等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結果通報物業管理中心。
第六章其他
教室管理規定13
一、教室是學校教學活動的主要場所,各班應統一指定本班勞動委員負責管理教室。職責為:
1、維護教室內設施的完整,發現缺少、缺損及時追查原因,報告總務處按規定處理。
2、督促值日生做好每天的值日工作。
3、督促同學遵守教室規則公約,維護教室的清潔衛生,保持教室安靜。
4、做好安全保衛及節約用電用水的'宣傳工作,注意關鎖教室門窗,隨手關閉用電設施。
二、教室布置統一要求。
1、教室環境布置原則:美觀、大方、健康、文明、雅靜、嚴肅、整潔。
2、教室布置:
正面:黑扳上方應懸掛國旗。
后面:黑板上方可掛獎狀,但必須放置整齊、對稱。
學生值日生表、課程表、作息時閱表等統一張貼在學校規定的布告欄內。
3、教室必須配備掃帚、畚箕、鉛桶、抹布、雞毛帚、廢紙簍、黑板擦等,必須擺放在壁櫥內和講合下部,旦擺放整齊。
4、教室內不得放置多余課桌、凳子。
5、教室窗玻璃上不得張貼報紙、白紙及其他紙張,窗臺上保持整潔,不得堆放書籍、碗筷及其他雜物。
6、講合左上角必須貼上本班學生座位表。
7、黑板報要定期更換,內容健康,結合班級實際,版面設計新穎、書寫認真,并保存好宣傳材料:
三、教室公約基本內容:
1、教室為教學的重要場所,應保持安靜,不得在教室內大聲喧嘩、起哄、打鬧、玩球等。
2、教室中講合、課桌、凳子、投影儀及其他設施應保持統一,整齊、清潔,不得任意挪動、拆卸或未經同意隨意使用。
3、教室中的黑板報做到內容健康、排版整齊、書寫工整,定期更換。
4、教室內布置應美觀大方,可適當張貼標語、警句。任何人不得在教室內亂貼紙條等。
5、師生進入教室必須注意儀表,嚴禁穿汗背心、拖鞋、褲頭、
6、師生共同注意教室齊整、清潔,課桌上書籍薄本應排放整齊,不亂拋瓜皮果殼、紙屑,不隨地吐痰,愛護公物,嚴禁在黑板、墻壁及課桌上刻字涂畫。
7、本班學生輪流值日,每天放學后打掃地面,擦抹桌凳,并在注意黑板清潔,課前、課后擦抹講臺。
8、注意安全保衛及節約用電,最后離開教室時應關閉門窗,隨手關燈。
四、教室設備管理辦法:
1、新學期初,每位學生配備專用課桌凳子,每個教室內配備黑板、講臺、電源插座,日光燈,電教用具及一定數量的衛生清潔用具等。
2、每學期初總務處召開校產管理員會議,明確職責,并將每個教室校產配置與各班斑主任簽訂教室財產承包合同。
3、各班教室應由勞動委員會同校產管理員專人負責,以維護教室內設施的完整和保持衛生清潔,發現缺少、缺損如實及時向總務處報告,并按有關規定處埋。
4、寒暑假前,由各班將教室整理后交給學校總務處統一驗收,畢業班要當面清點教室設施,經驗收后,學生方能辦理離校手續。
5、驗收中,如有損壞要賠償,如無損壞學校適當獎勵。
6、校產管理列入班級學生執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評比考核之中。
教室管理規定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保障培訓室的整潔和設備的整齊完好,保障公司的培訓需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原則
培訓室只適用于公司各項培訓和會議用途。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內部所有參與培訓的員工(包括駐外分公司、辦事處員工)。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部門如需使用培訓室,須至少提前一天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并登記,由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
第二條培訓室組織者應提前到場,對所需電腦、投影儀、音響系統等設備進行調試(如若培訓室負責人不能提前到場,應提前安排他人做好準備工作),已保證培訓計劃的正常進行;
第三條操作者須小心使用培訓室的儀器設備,尤其是電腦和投影儀,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設備,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第四條進入培訓室參加培訓的人員都應保證培訓室的干凈、整潔。培訓過后,培訓組織者應負責安排人員對培訓室內衛生進行打掃,并將座椅等設施擺放整齊;
第五條培訓室使用完畢后,培訓組織者應及時告知培訓室管理人員,經管理人員檢查后,方可離開,如未通知管理人員而造成設備、儀器丟失,由相關申請、組織人照價賠償。
第三章、培訓室使用細則
第一條培訓室的'環境衛生
1、培訓室嚴禁吸煙,禁止將紙屑等垃圾丟在培訓室內;
2、培訓桌應整齊擺放,前后左右應保持一致間距;禁止在培訓桌上亂涂亂畫,保持培訓桌桌面整潔;
3、培訓室地面應定期進行掃除清理,保持室內無雜物。
4、培訓室墻壁及桌椅禁止亂涂亂畫。
第二條培訓設備的使用
1、培訓設備如電腦、投影儀正在工作時,禁止直接切斷電源。未經允許,培訓設備禁止隨意挪動原擺放位置。
2、投影儀工作期間,不可直接切斷電源。關閉投影儀時,先關閉投影儀電源鍵,5分鐘后再切斷電源,避免損壞投影儀。
3、培訓結束后,培訓室管理員應檢查培訓設施及電源是否關閉,并鎖好遙控器、電腦等重要設備,關好風扇、電燈及門窗方可離開培訓室。
4、培訓組織者如需要帶入U盤等存儲設備接入培訓室電腦時要注意防止病毒。
5、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人力資源部許可不得將培訓室的設施拿出培訓室或轉做他用。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應公示在培訓室醒目位置,培訓前應由培訓組織者向培訓人員宣讀。
第二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第三條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開始實施。
教室管理規定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教室是進行教學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合理有效地利用教室資源,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教室指學校除實驗室、機房及經學校批準單獨管理的專用教室以外的所有教室。
第二章教室的管理
第三條教室由教務處統一調配使用,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教室使用用途,不得擅自使用教室。
第四條總務處負責教室的日常維護,以及講臺、黑板、板擦、桌椅、門窗、電燈、電源插座、電扇等室內設備(不含多媒體設備)的維修與管理。
第五條教學資源科負責教室的多媒體設備(含軟件系統)以及教室擴音設備的`日常管理與維護。
第六條教室應當全部開放,用于日常教學或者學生自習。
第七條教室管理人員負責每天對教室進行清掃,按規定的時間開放教室。定期檢查桌椅、門窗、照明、電源插座、黑板、講臺、電扇等室內設備是否完好,并及時報修;上課前應檢查粉筆、板擦是否齊全,并及時補充。
第八條使用教室時要愛護室內設備,不得亂拆亂卸、亂涂亂畫。不得擅自挪動教室內的活動桌椅,如確需挪動,使用完畢后應將桌椅還原,以保證后續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對損壞教室設施者,除賠償外,學校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九條凡進入教室的人員,都應當服從教室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攜帶食品、飲料進入教室,不得在教室內吸煙,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等雜物。
第十條全校師生員工應自覺維護教室的文明環境。進入教室時,應當著裝整齊,嚴禁在教室及其周圍打鬧或者大聲喧嘩。學生不得用搶占座位。
第十一條上課期間,教室內外的一切影響正常上課的施工和活動都應當停止。
第十二條教室管理人員有權對教室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未按要求使用教室的,應當終止其使用。
第三章教室的借用
第十三條教室使用應當優先保證計劃內教學。在保證計劃內教學的前提下,校內單位可以借用教室。
第十五條已借用教室,如遇學校統一安排活動,以學校活動為主,必要時暫停使用。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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