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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1
各一線物業公司:
秋冬季節風干物燥,火災多發。據統計**年各一線公司共發生的消防類突發事件70起。其中,在秋冬季節發生42起,約占此類突發事件總數的60%。俗話說"隱患險于明火、防患勝于救災",為更進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請各地公司做好以下工作安排。
一、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讓員工熟悉消防法規,掌握責任區消防設備(施)基本功能、位置,各種滅火器具擺放點位及使用方法,手動報警器報警方法,消防疏散通道位置及疏通方法,消火栓、水龍帶連接使用方法,緊急滅火程序。建議近期組織一次消防演習,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演習預案。
二、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對需要在轄區內施工動火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辦理動火作業手續,并通知消防監控中心做好登記。在重點部位、危險地段(如變壓器室、配電房、汽車庫、發電機房、樓層和裙樓辦公室等)動火,建議要經管理處負責人批準,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三、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工作。對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標識,實行嚴格管理。
四、加強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三級"檢查制度。建立班(組)、管理處、公司三級檢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識、應急照明設施機械排煙送風、消防供水系、火災事故廣播設施等處于正常狀態。
五、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工作。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向業主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XX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物業管理部
二O**年十月十七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2
電動車火災亡人火災事故頻發,教訓極其深刻,為更好地保障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公共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公民應自覺遵守《浙江省消防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電動車。禁止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
二、物業服務企業或管理單位應設置電動車集中存放(充電)點,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并落實專人看守。
三、村(居)民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應開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清理未集中停放電動車,制止公共部位亂接亂拉充電線路的行為。
四、如有違反規定,將采取強制清理、暫扣、罰款等措施。
本通告所稱的電動車是指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
特此通告。
xxx市公安局蕭山區分局
年8月29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3
近年來,本市電動車引起的火災呈現逐年上升態勢,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保障廣大市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城市消防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現就加強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應當選購使用符合國家標準且在《上海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選購電動自行車配件(充電器、電池等)時應選擇型號匹配且已獲生產許可證廠家生產的質量合格的產品。應選擇專業維修機構或人員定期維修保養,定期更換老化電池,不得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
二、任何人不得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處。物業服務企業或管理單位應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點,存放點應獨立設置或與建筑其它部位采取防火分隔,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
三、電動自行車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充電,不得長時間充電。充電應盡量在室外進行,周圍不得有可燃物。電動自行車充電區域應設置充電專用插座(帶自動斷電裝置),電氣線路應安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并固定設置、穿管保護。
四、村(居)民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或管理單位應經常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在電動自行車充電區域落實專人看守,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處停放電動車,或者在公共部位亂接亂拉充電線路的`行為,應當予以勸阻、制止。
五、本市其他以電力驅動的車輛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格查處。
六、公民應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發現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積極通過“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熱線向公安機關舉報。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20xx年12月5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4
為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就加強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通告如下:
一、出租方、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出租方、承租方應當依法以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負責。
2、出租方應當提供符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出租房屋;對于違法建筑、經鑒定為危險房屋以及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房屋,不得出租。
3、出租方、承租方應當約定額定居住人數;出租方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人均租用建筑面積不得低于當地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對現有住房改造出租的,不得改變原有防火分區、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設施。
4、對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不需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出租房屋,當套內居住使用人數大于10人(含本數)的,出租方應當配備應急照明燈具和滅火器材,宜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設置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5、出租方、承租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消防設施、器材管理維護職責,確保完好有效;對合同中未約定的,由承租方承擔。
6、出租房屋用于員工集體宿舍的,承租方應當確定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承租方應當接受出租方和其他管理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發現火災隱患,應當自行消除,屬于出租方責任的,應當及時通知出租方消除。
8、不得擅自將住宅出租用作公共娛樂、倉儲、生產加工等場所。
二、居住人員應當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1、掌握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和急救常識,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2、不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3、不私拉亂接電線和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熱毯、電磁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熱器具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4、不擅自拆改、安裝燃氣管道、液化氣瓶、灶具等設施,并定期檢查有無泄漏。
5、不臥床吸煙,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使用蚊香、蠟燭、煤爐時應當采取可靠防護措施,教育兒童不玩火。
6、不在樓梯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處堆放雜物,不在樓內停放電動車或充電。
7、嚴禁生產、經營、儲存或者違規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8、定期清理廚房和陽臺的雜物,經常檢查電氣線路,外出時關閉火源、電源和氣源。
三、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開展日常消防宣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應急疏散演練。
3、對管理區域內的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管理,確保完好有效。
4、對占用、堵塞、封閉、分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制止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5、及時處置初起火災,并組織人員疏散。
四、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確定消防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約,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2、督促提醒居民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管理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職責。
3、負責無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管理單位居民住宅區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指導工作。
4、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初起火災撲救和救援救助等工作。
本通告所稱出租房屋,是指租賃用于居住的房屋。特此通告。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5
進入冬季,風干物燥,是火災高發期。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請您注意冬季防火。請全體業主/住戶和物業服務中心一起,共同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一、在使用家用電器時,請注意安全,不要違章用電,特別是不要私接電源電線,增加用電負荷,定時檢查戶內配電箱元器件使用狀況。
二、請不要在非吸煙區吸煙,不亂扔煙頭,離開時請務必將煙頭熄滅。
三、離開室內時,請務必關閉電源總開關,特別是節假日期間,如:空調、飲水機、打印機、復印機等。
四、為您和他人的安全著想,請不要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封閉防火門,以免妨礙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
五、如業主在進行房屋裝修時,裝修現場需按要求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不得擅自改動或破壞消防設施器材等,確保裝修期間和后期使用時的消防安全。
六、公共區域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是大家安全的保障,請不要擅自取走使用。如發現消防設施設備損壞或遺失,請立即通知物業服務中心。
七、業主出租房屋應對承租人要加以用火安全的教育與安全提醒,并適時進行出租房的用火安全檢察與督促,以防發生火災。
八、如業主發現室內有火情、火苗的,應及時撥打119,或及時通知物業服務中心。
九、請熟悉樓內的消防疏散通道,如有緊急情況,切勿驚慌,請聽從指揮,有序撤離。
十、如物業服務中心、社區、街道、消防部門舉行消防演練,請積極配合參與,認真學習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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