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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事管理制度

時間:2025-03-31 15:35:08 銀鳳 管理 我要投稿

最新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人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新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2篇)

  最新人事管理制度 1

  一、用人申請

  1.用人部門根據本部門用人需求情況,填寫《用人申請表》,上報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配置,核實是否需求,確認有無內部橫向調職的可能性后,寫出復核意見,并上報總經理審批。

  3.總經理審批后,行政人事部按用人需求實施招聘。

  4.新增用人崗位,用人部門填寫《增崗需求申請表》,詳細填寫新增崗位編制、新增崗位職責描述和增設新崗的理由,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簽字審批。

  5.崗位需增設新編,用人部門填寫《增編需求申請表》,詳細填寫增編理由、增編數量等,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簽字審批。

  二、招聘

  1.招聘準備。行政人事部根據招聘需求,擬定《招聘簡章》,內容包括公司簡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基本要求、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公司待遇,以及其它要求。

  2.確定招聘渠道。行政人事部根據招聘崗位人員要求特點,確定招聘渠道,選擇科學有效的招聘辦法。

  3.招聘接待。招聘接待由行政人事部人資專員負責,根據應聘人員的自身素質、求職意向等進行初次篩選,確定招聘意向崗位合適人選,并上報行政人事部經理。求職人員需填寫《求職人員登記表》。

  4.確定初試人選。行政人事部經理根據應聘人員條件,確定初試的人員以及初試時間、地點,人資專員通知應聘人進行初試。

  5.初試。初試由行政人事部經理負責,從應聘者的形象儀表、語言表達、求職動機、工作經歷、前職表現、受訓狀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衡量,確定復試人選,并在《求職人員登記表》簽署意見。

  6.復試。應聘各部室普通工作人員的復試,由各部室經理負責,主要從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工作經驗等幾方面進行考評,并在《求職人員登記表》簽署意見。應聘部門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進行復試。

  三、七天試崗

  1.試崗審批。求職人員經初試、復試合格,還須經總經理審批方可上崗試用。

  2.試崗通知。行政人事部人資專員負責試崗通知,要求試崗人員攜帶相關資料辦理試崗手續。試崗人員需交納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復印件各一張和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張,同時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進行驗證。生產工人入職前要求提供縣級以上(含)衛生防疫部門檢驗的健康證明。

  3.到職確定。行政人事部人資專員為試崗人員辦理試崗手續,填寫《到職通知單》和《備品領用通知單》,并經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和財務經理簽字確認。

  4.七天考評(即周測評):行政人事部、用人部門對新進員工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技能水平等要進行綜合測評,填寫周測評表。

  5.周測評合格,行政人事部下發《薪金通知單》,報送財務部。

  6.試崗時間是七天。7天試崗本人感覺不勝任或考評不合格被辭退的,無薪資。

  四、背景調查

  試崗期內,行政人事部對擬聘人員身份、履歷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審查、核實。對部門經理、銷售、保安、財務、庫房管理員等重要崗位的擬聘人員,行政人事部和員工所在部門經理、直屬領導要深入到其戶口所在地和居住地進行調查和家訪,了解其家庭生活環境,以及家庭成員的工作、生活狀態等,并填寫《重要崗位人員背景調查表》,由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確認,上報總經理簽字審批。

  五、擔保

  銷售、保安、財務、庫房管理等與公司物資財產安全息息相關的重要崗位以及戶口在外地的求職人員,必須經過擔保,方可入職。擔保人須持有本地戶口和正式工作單位證明等有效證件,并和被擔保人一同簽署《特殊崗位擔保書》。

  六、上崗培訓

  試崗人員在試崗期間,行政人事部和職能部門將對其進行企業文化、規章制度、業務技能等知識的培訓。具體安排如下:

  (1)行政人事部對新入職員工進行企業文化、規章制度、機構設置、崗位描述、行為標準等方面內容的培訓,并進行初步的考試測評。

  (2)部門經理安排相應負責人對新進員工進行業務技能、操作流程、崗位規范等方面內容的培訓,并進行簡單測評。

  七、正式試用

  1.新進員工通過7天試崗,經考評合格正式試用。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時間從七天試崗的第一天開始計算。

  2.試用期工資執行公司《試用期工資管理規定》。

  3.對于工作能力、業務技術水平高于擬聘崗位要求,并且有相同崗位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的特殊優秀人才,經七天試崗考核成績特別優異的,可免于試用,但需經總經理審批。

  八、轉正考核

  1.員工在試用期間,所在部門要對其日常工作表現進行跟蹤考評,并填寫《試用員工跟蹤考核月測評表》上報行政人事部。

  2.試用員工試用期滿前,行政人事部和員工所在部門還須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員工所在部門負責業務技能、操作流程、崗位規范等知識的深入測評;行政人事部負責企業文化、規章制度、行為標準等知識的深入測評。

  4.根據周測評、月測評的考核結果,員工成績優秀,表現良好,能夠掌握勝任本職工作,可免一個月試用期。

  5.員工在第一個月試用期內考試測評未能通過,但通過日常表現跟蹤測評考核,有發展潛力,可以繼續試用一個月。如果第二個月仍不合格,可辭退。

  6.經考核合格的試用期員工填寫《轉正申請表》,由行政人事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九、錄入存檔

  1.對于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行政人事部要為其建立健全的員工檔案,分別建立員工電子檔案和書面檔案。

  2.員工書面檔案包括《應聘人員登記表》、《新進員工到職單》、《重要崗位人員背景調查表》,《特殊崗位擔保書》、《試用員工跟蹤考核周測評表》、《試用員工跟蹤考核月測評表》、《員工轉正申請表》、《晉級申請表》、培訓考核試卷、轉正考核試卷、《勞動合同》、獎罰檔案等有關資料。

  3.員工檔案的錄入由人資專員負責。

  十、調配

  1.公司根據員工的自身素質、工作表現及能力,為其選擇適合發展的平臺,給予合適的崗位變動或職位調整,也可根據工作需要,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及部門。

  2.員工崗位或職位發生變動時,需填寫《崗位調動單》。員工原部門經理簽署意見,擬調入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進行審核,并報總經理審批。

  2.職務晉升。員工職務晉升填寫《員工晉級申請表》,由總經理簽字審批。晉升后的試用期為1-2個月。期滿后由本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考核,報行政人事部和總經理審批。

  3.平調。員工在同一級別的崗位間進行調動,需填寫《崗位調動單》。新崗試用期為一個月,在公司工作滿三年或者有從事新崗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可免于試用。員工崗位變動需總經理審批。

  4.降職。降職員工填寫《崗位調動單》。降職員工可免于新崗試用,直接發放新崗位轉正工資。

  5.崗位交接。經調整后,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填寫《工作交接清單》,并上報工作交接書面說明,由部門經理或主管領導監督交接,辦妥移交手續方可就任新職。

  6.工資變動。單純工資變動,需填寫《工資變動審批表》,經所在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工資從總經理審批之日起執行。

  十一、外培

  1.由公司出資參加外部培訓的.員工,培訓前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

  2.員工接受培訓后,在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內不得提前辭職。

  3.接受培訓員工因特殊情況辭職,必須符合協議中的相關規定,經公司同意后方可離職。

  4.未履行服務期限的約定,擅自離職,公司將拒絕為其辦理檔案關系轉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二、離職

  1.員工離職分三種:自行請辭、解聘離職、被公司辭退。

  2.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需辦理離職交接手續。未辦理離職交接手續擅自離職,無薪資待遇,同時公司拒絕為其辦理檔案關系轉移。

  3.離職申請。員工自行請辭,需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經理提出離職申請,說明原因,并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到行政人事部。

  4.離職面談。對于自行請辭的員工,所在部門經理和行政人事部經理要與其進行離職面談,記錄原因,寫出意見。部門經理級人員和公司高管人員離職,須經總經理做離職面談。面談應深入了解員工離職原因,對績效良好、德才兼備的員工應努力挽留;對去意已決的員工,要重點了解其工作進展情況和日常工作流程等,并審查其了解公司機密的程度,以便于公司采取相應的離職應對辦法。

  5.離職審批。員工離職需填寫《離職申請表》,由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總經理簽字審批。

  6.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離職員工本人、接任人、部門經理等共同辦理,離職員工要出具書面《工作交接說明》,詳細描述工作職責、日常工作流程、正在進行的工作事項、未完成工作事項、工作需注意事項、工作方法、工作備品用品的存放使用等等,接任人、部門經理要簽字確認。《工作交接說明》一式三份,接任人一份,員工所在部門備存一份,上報行政人事部一份。

  7.辦理離職。離職員工須按《離職交接清單》,辦理離職手續。員工所在部門負責對離職員工的工作交接進行簽字確認;財務部負責對離職員工借支狀況、培訓費用狀況等進行審核;行政人事部負責計算員工當月出勤天數、收回《員工手冊》、審核離職員工接受培訓狀況等;后勤部負責為員工辦理退宿。

  8.離職通知。行政人事部要進行離職員工登記,并于每月15日之前將《員工離職通知單》報送公司財務部,作為工資發放依據。員工擅自離職,各部門經理要在第一時間知會行政人事部,未辦理離職手續人員工資不予發放。

  9.薪資核算。離職員工統一在每月實際發薪日結清上月薪資。若對公司物資財產和社會聲譽造成損害,應給予公司相應的經濟補償或追究其法律責任。經濟補償從該離職員工工資中扣除。被公司開除人員、擅自離職人員無薪資。

  10.離職歸檔。員工辦理完離職手續,行政人事部須將其個人檔案及離職相關資料一同存入離職員工檔案中。離職員工檔案一般在公司繼續存放三年后銷毀。

  11.離廠。離職員工辦理完各項離職手續后,由行政人事部開具《行李放行通知書》,離職員工憑《行李放行通知書》攜帶私人物品離開公司,當班保安在《行李放行通知書》上簽字確認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最新人事管理制度 2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人事勞資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態度、知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標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本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6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大專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為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3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交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五)所執其他證書復印件一份

  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外地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于辦妥保證手續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企業或機構;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的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的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后3個月內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發還保證書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職務任免

  第一條各級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經理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門填發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后進行職務加薪,其數額按《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部門經理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經理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五條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上級暫時代理。

  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辭職、停職、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中心總監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第五條命令停職者。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有關機構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及公告。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表明。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形象與聲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執行職務時,嚴格遵守《職務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規定,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處理業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驕傲自滿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發生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的事情。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管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因業務需要加班者,應由部門經理簽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況可先加班,后由中心總監簽署《加班核定表》。

  交接手續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交接分

  (一)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交接。

  (二)三級以下人員交接。

  第二條

  《公司人員分類表》規定的三級以上(含三級)的人員。三級以下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三級以下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的財物事務資料名錄。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三級以上主管人員交接時應由公司中心總監監交,三級以下人員交接時可由該部門經理監交。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中心總監核定。

  第七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應于交接之日將本章第三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應于交接日將本章第四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接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最新人事管理制度 3

  為提高企業效率,規范內部管理,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對XXXXXXXX有限公司內部員工(含加盟商、廠商促銷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一章勞力管理

  第一條招聘

  1、企業根據實際崗位及工種的需要招聘員工。

  2、企業員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于初中畢生,年齡18—28周歲,(特殊工種和引進人才不受此限)。

  3、員工須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持有效《身份證》、《健康證》、外來育齡婦女須持有《外來人口婚育證》,且無經濟、刑事犯罪記錄。

  4、員工招聘需經面試、筆試兩個環節來完成。筆試答券做為個人入職檔案備券存檔。

  第二條上崗

  1、員工必須經過崗位培訓后經考核合格才能正試上崗。

  2、員工試用期為壹個月,實習期為貳個月,員工入職滿三個月后給予辦理轉正手續。

  3、員工正式上崗即開始記算工齡。員工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滿半年后開始追加工齡補貼,第一個半年為每月工齡補貼貳拾元,下一個半年開始按上半年度工齡補貼的基數乘1.5倍計算。工齡補貼最高限為每月不超過捌佰元。

  第三條考勤卡、考勤管理

  員工以打卡為出勤的唯一依據,打卡由員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臨時請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樣應打卡。

  第四條請銷假

  1、除每月班輪休以外的休假一律應請假。

  2、三天以內的'假期由領班柜臺長審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現場經理審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審批。

  3、員工三天以內的病假憑區級醫院診斷證明可帶薪休假。

  4、員工入職滿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帶薪年假。

  5、無論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滿回公司均應到人事管理部門銷假。

  第五條員工待遇:

  1、節假日享有休假的權力,若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國慶、春節的假日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加發三天基本工資。每月的輪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按基本工資乘1.5倍計發加班費。

  2、員工轉正后簽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定后按廈門市勞動保障局的相關規定辦理社保。

  第六條辭職、辭退

  1、員工辭職需提前十五天遞交辭職報告,經逐級審批后方可離職。

  2、公司調整機構,壓縮編制須裁減員工時,應提前十天通知被裁減的員工本人。

  3、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在社會上參與打架斗毆、酗酒鬧事或觸犯法律被政法機關傳拘、收審者一律給予開除。若員工的行為已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已除名的員工公司保留通過法律程序追究其相關民事責任的權力。

  第七條獎懲

  (一)員工有突出表現者,公司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對工作認真負責,遵紀守法、超額完成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表現突出者;

  2、為公司發展出謀獻策,其建議和意見為公司所采納,取得顯著成效者;

  3、為維護公司利益和壞人壞事作斗爭,使公司財物不被侵害者;

  4、舉報公司內部的瀆職行為,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二)員工有下列行為者,公司將給予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每分鐘扣崗位津貼叁元。當班遲到超過三十分鐘按曠工論處。當年度累計達八小時給予除名。

  2、班中未經許可擅離工作崗位滿半小時者,當天按曠工論處。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聽手機、小靈通或向外撥打電話者每次罰款人民幣兩元。

  4、未經公司主要領導許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廠商、供貨商購買批價商品或向廠商、供貨商索要贈品、試用品等,一經查實,每次罰款人民幣伍拾元。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

  5、工作人員私下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家、廠家的饋贈、錢物,一經查實概予除名。

  最新人事管理制度 4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校考核,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教務處負責考勤工作。各組、室設考勤員一名,(由組長擔任),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上報教務處匯總公布。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當月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專職教師,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職工、干部寒暑假期間,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時間由學校或部門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1—2節課以內,本人空課者,由年級組長批準;一天以內由教務主任批準(后勤人員由總務主任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育局辦公室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全部獎金;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地區津貼;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請長期病假者,從綹三個月起,除執行上述第三條規定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標準如下:

  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90%(指除工務工資、獎勵工資以外的基本工資,下同)。滿十年的照發,六個月以上病假的,從第七個月起發病假期工資,標準如下:工齡不滿十年,發給本人工資70%;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15天。

  6、女職工的產假按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辦理。

  7、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8、外省市籍職工,請假赴原籍結婚、奔喪者,根據往返路程、遠近往返所需時間,給予路程假。

  9、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9、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最新人事管理制度 5

  第一條為鼓勵全體11職工開動腦筋,發揮全部潛力,提高職工經營參與意識,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改善企業經營管理,謀求11的更大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公司所有在崗職工均有提案資格。總公司人事本部負責本提案制度的管理。

  第三條提案內容有益于總公司即可,但以下提案不予受理:

  (一)過去已經提出的且已經實施的提案;

  (二)與總公司規章制度相重合的提案;

  (三)僅提出缺點或問題,沒有具體改善內容及方法的提案;

  (四)在工作中被指令改進的提案。

  第四條實施程序如下:

  (一)受理提案的受理部門為人事本部。職工填寫的提案卡可隨時直接遞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對提案進行核查,對予以受理的提案進行登記,將未予受理的提案退給提案者。

  (二)審議已受理的提案由人事本部主任提交總公司辦公會進行審議。審議通過的提案轉交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未通過的`提案由人事本部存檔再議。

  (三)第一次表彰辦公會審議提案的同時,應決定對提案是否給予以下獎勵。

  A:安慰獎20元

  立意簡單,不必實施,但用心良苦,態度認真;

  B:鼓勵獎30元

  立意較新,但暫不必實施;

  C:提名獎50元

  立意新穎,可能有效果,可以考慮實施,但需在實踐中檢驗;

  D:三等獎100元及獎狀

  具有獨創性,預計有一定效果,經過進一步修訂,可以在一定范圍內推廣實施;

  E:二等獎200元及獎狀

  具有獨創性,可能有較好效果,稍加修訂可以在較大范圍內推廣實施;

  F:一等獎300元及獎狀

  具有非凡的獨創性,預計有非常大的效果,無需修訂即可實施,具有廣泛的推廣范圍和實施前景。

  (四)實施及評價

  被采納的提案由辦公會責成有關部門實施。提案實施完成后,由人事本部負責對實施效果提出評價意見,并向辦公會匯報。

  (五)第二次表彰

  人事本部負責于每年四月和十月兩次向辦公會提出第二次表彰名單,對于已實施且超出預計效果的提案,授予總公司“總經理獎”,獎金1000元,并頒發獎狀。

  (六)特別獎

  每年四月,由人事本部提名,對積極參加提案活動者給予獎勵,獎金500元,并頒發獎狀。

  最新人事管理制度 6

  酒店的內部,有多項管理制度,在人事管理方面從員工的招聘,到入職培訓再到員工的離職等方面,都要有規范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酒店的人事管理制度的資料,可供參考。

  一、員工的招聘

  (一)本酒店的用工以招聘為主,招聘人員可分為酒店合同工和臨時工。

  (二)招聘人員必須按擬定的用工條件、要求(如個人素質、管理能力、工種、業務和知識水平等),嚴格挑選,并經過相關部門面試認可。

  二、招聘原則

  (一)因事設職,因崗擇人;

  (二)先店內,后店外;先本市,后外地;

  (三)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

  三、招聘條件

  (一)學歷要求:

  1、前廳、公關營銷、收銀一線人員須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2、一般服務員須具有初中以上學歷。

  3、特殊崗位須具有相應的等級職稱。

  4、國家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崗位,須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二)年齡要求:

  1、一線管理人員35歲以下。

  2、一般服務員18---25歲。

  3、后勤員工可放寬至45歲。

  4、如特殊崗位聘用離退休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身體要求:

  1、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反映靈敏、無不良嗜好、雙眼視力良好。

  2、身高:男1.60米——1.80米女:1.50米——1.70米。

  3、無犯罪記錄。

  四、招聘管理程序

  (一)用工部門根據本部門已定人員編制及經營管理情況,部門經理有權向辦公室提出用人申請,并隨文附上錄用人員條件標準。用工部門必須提前十五天至一個月作好本部門的用工招聘計劃,及時向辦公室提出詳細的用人申請報告。

  (二)辦公室按酒店各部的人員已定編制,對所有用工申請進行審核。如用工部門提出的用人申請超編,辦公室則應視情況呈總經理審批。辦公室一般自接到部門提出的用人申請之日起一個星期內給用人部門做出必要的答復。

  (三)招聘工作必須堅持“任人唯賢”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內部推薦或由酒店部門內部轉調的形式進行招聘,用工部門也可以采取此形式向辦公室推薦有關合適人選。

  (四)按本酒店人事管理要求及用工部門需要,辦公室酌情安排有關部門對應聘人員實行文化和專業技能考核,并會同用工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

  (五)招聘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必須由總經理親自面試并簽批后方可錄用。招聘部門主管以下員工,由辦公室與用工部門聯合進行面試,并寫出面試意見,合格后擇優錄取,辦公室按規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六)所有錄取的員工,必須經酒店辦公室和用工部門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和酒店基礎知識課程的訓練才能上崗工作。特殊情況的可考慮邊上崗邊培訓。

  (七)新員工需經過一到三個月的試用,符合錄用條件者將會成為酒店正式員工,由所在部門做出鑒定,并報請辦公室辦理勞動合同。

  五、招聘計劃制訂:

  辦公室根據用人部門編制的計劃,作為招聘工作開展的依據,如部門因工作需要增加編制或減少編制需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實施。

  六、員工入職程序:

  凡經面試、體檢和政審合格被錄用者,需按如下程序辦理入職手續:

  (一)新員工需交物品:

  1、交驗身份證原件,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2、交驗文憑原件,交文憑復印件1份;

  3、交驗相應技能、資格證書原件,交復印件1份;

  4、交一寸免冠照片五張;

  5、交齊服裝押金100元;

  6、交健康證原件。

  (二)新員工領取物品:

  1、員工手冊

  2、工號牌;

  3、宿舍鑰匙;(住宿員工);

  4、制服等;

  (三)由辦公室組織進行三天的入店培訓(此三天無薪),培訓內容包括員工手冊、酒店常識、禮節禮貌、店規店紀等。由保安部配合培訓消防安全常識,然后交至部門。如特殊情況可先安排上崗后、再及時補充培訓。

  七、試用與轉正

  (一)新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具體由用工部門根據新員工試用期間在遵守勞動紀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現,向辦公室建議轉正日期。新員工試用不滿1月,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轉正的,由部門提出申請報辦公室審批后呈總經理審批。

  (二)新員工在試用期間,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試用即行終止。新員工在試用期屆滿10天前,所在部門應當到辦公室領取《員工工作表現評估表》,經本部門領導審批后交辦公室。對于試用期表現出色的員工,辦公室在參考用工部門意見后,可提前通知其填寫《員工工作表現評估表》,經相關部門審批后辦理轉正手續。

  (三)員工轉正后享受酒店的各項福利待遇。

  (四)員工在崗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員工手冊》有關內容及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按要求參加酒店組織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八、勞動合同

  員工轉正后,酒店與其鑒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作為人事檔案的主要組成部分,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九、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免

  對經理級以上人員的任命應當通過文件向董事會審批,并向酒店各部門公布并頒發“任命書”,任期一般為一年。

  人事變動規定

  酒店各部門在日常經營管理中涉及員工(包括管理人員)的調整晉升、降級、辭退等人事變動,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首先由主管部門通過提出。重要的人事變動必須呈報總經理批準,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具體執行。

  一、員工的調整和晉升

  (一)根據酒店管理需要可對酒店內部員工進行調整使用。部門經理或主管,可以根據部門工作的需要,對本部門員工(主要是同工種內的員工)進行必要的調整使用。

  (二)跨工種、跨部門員工的調動,可由本人或其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先填妥人事調動表格,經調動雙方部門經理加署意見,交辦公室研究同意后,由辦公室辦理調動手續。原則上,辦公室自接到部門提交的人事變動申請之日起,五天內向部門做出答復。

  (三)部門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調動,需經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調動,由辦公室審批即可。

  (四)各部門內部的正常調動,只要不涉及員工職級和工資的,可由主管部門經理批準自行調動,并報辦公室備案。

  (五)員工的晉升,由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報告、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生效。

  (六)晉升后一個月屬試用期,試用期滿后如勝任該職者,則由酒店按級別正式聘任。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的聘任由總經理簽署發文。有特殊貢獻或成績優異的員工的.跳級晉升,需經總經理批準,辦公室按規定辦理晉升手續。

  (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完成任務的情況,部門經理及主管有權對所管轄的員工做出評估,向辦公室提議調整該員工工資,辦公室呈總經理審批。

  二、員工的離職、退職

  員工在合同期內因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時,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部門批準交辦公室審核批準后方可生效。員工提出請求批準后,必須在準許的三十天后離職并辦理手續,提前申請是為了給酒店以必要的人事調整時間,否則辭職員工須交付相應的違約金,代替提前申請擅自離店行為的懲罰,申請離職員工在手續尚未辦妥之前,作為酒店之員工,工作要求及標準不變,否則有不利于工作者,酒店將嚴肅處理。

  (一)辦理程序:

  1、由員工本人向經理提出書面申請;

  2、員工所在部門經理必須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并由部門填寫相關表格,經批準后備案(辦公室自收到申請之日起計算,三十天后準許離職);

  3、根據辦公室開具的表格員工做好交接工作,把屬于酒店的財物歸還有關部門,并由接收人簽字;

  4、辦公室確認交接并辦理離職手續;

  5、員工持收據及辦公室開出的結算單到財務部結帳。

  (二)裁員、辭退與除名處理:

  1、酒店因業務變更或某些原因產生冗員、決定裁減時,提前三十天通知其所在部門及有關員工。

  2、員工因違反酒店有關紀律及規章制度,或在用工期間不符合本酒店的用工標準,部門可向辦公室提出辭退意見,辦公室參照本《細則》第二章第二條規定做出處理。

  3、員工因嚴重違反酒店有關紀律規定和國家有關法令,使用部門可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直至向辦公室提出辭退或除名處理。

  4、辭退及除名的處理程序:各部門對被辭退或除名的員工,按《員工手冊》的具體規定做出書面意見,報辦公室審核后呈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按本《細則》第二章第二條辦法辦理。

  員工工資、福利、考勤管理規定

  一、員工工資

  (一)酒店合同工的工資由基本工資、技能津貼、績效工資、工齡工資等四部分構成。

  (二)酒店必要時可根據營業狀況考慮按年度調整員工工資。

  (三)酒店聘請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及技術骨干,其工資標準可通過協商擬定(原則上不超過規定工資標準的范圍)。但擬定的工資標準必須由總經理簽署認可。受聘人員的其它待遇以合同形式確定。

  (四)考勤和員工工資發放程序:

  1、工資應嚴格按照員工的考勤計發。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準確作好有關記錄,隨時抽查員工的考勤情況。每月末,由各部門匯總后報辦公室復審。

  2、辦公室按各部門上交的考勤匯總后,按國家和酒店有關的工資考勤管理規定進行審核。

  3、辦公室做好全店員工工資表后,經辦公室經理審核并在總表上簽字,于每月六日前交財務部復審,最后呈送總經理簽批。

  4、財務每月十五日按鑒批制好的《員工工資表》發放員工工資。

  二、假期

  (一)按照國務院規定,員工每年可享受十天法定假期(元旦一天、國際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春節三天)。

  (二)休假詳見酒店《員工手冊》假期規定。

  (三)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及慰唁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四)員工的病假須有區級以上醫院或由酒店指定的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和病假證明,并有所在部門經理簽字審批才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凡休病假者不發全勤獎金,具體由辦公室嚴格掌握。

  1、酒店員工“急診”病假單在兩天以上者,酒店僅承認第一天病假有效,員工必須在第二天知會所屬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繼續休病假,否則一律當曠工處理。

  2、若有特殊情況請假兩天以上者,須經本部門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一律當曠工處理。請假三天以上者,須經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統一辦理。事假按天數扣發工資。

  3、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病假須報總經理批準。

  4、申請各類假期,均需填寫“假期申請表”,按權限審批交辦公室統一辦理。

  (五)除獲總經理批準外,年假不得積累至下一年度。

  (六)凡當年受留用察看處分或受刑事拘留者,不得享受當年年假待遇。

  (七)酒店合同工非工傷醫療期超過一個月或患上其它疾病不能從事酒店業工作的,按國家規定予以辭退。

  (八)員工因工負傷,視傷勢送醫務室或有關醫院治療,并立即報部門經理、總監,及時填寫《工傷報告表格》,報辦公室審批備案。

  (九)凡因工負傷或死亡之員工將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和規定辦理。

  員工培訓制度

  第一節總則

  一、為了科學、規范做好酒店培訓工作,達到增進溝通,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增強酒店的綜合競爭力,提高員工的職業安全保障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酒店關于溝通、職業規劃和培訓工作的基本制度。

  三、酒店開展培訓工作的具體目標是:

  (一)加強蝸工管理,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

  (二)改進員工的工作表現;

  (三)為員工未來發展和工作調整做好準備;

  (四)使員工有晉升和發展的資格與機會;

  (五)減少意外事故發生,培育安全的工作習慣;

  (六)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七)讓新員工很快了解酒店并適應新崗位;

  (八)讓各崗位員工之間相互了解和理解;

  (九)培育員工的領導和指導能力,以便酒店擴充時,指導新員工;

  第二節溝通

  一、酒店與員工、各級領導與員工及員工之間的溝通,有利于酒店各項政令的暢通,有利于增強團隊精神,有利于提高酒店的戰斗力和競爭力。

  二、辦公室應當通過開設信箱,舉辦各種座談會、聯誼會、文娛活動來增進員工之間的溝通和理解。

  三、辦公室應當通過舉辦“對話”活動,為員工提供與酒店領導(特別是董事長和總監)面對面交流的機會。

  第三節職業規劃

  辦公室應當在與各崗位員工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積極開展調研工作,結合酒店和員工的實際,為員工設計制定適宜的職業生涯規劃,并在培訓實施及日常管理中積極促成規劃的落實。

  第四節入職前培訓

  一、新進酒店的員工或員工就職于新崗位前,必須參加辦公室舉辦的培訓班。

  二、員工就職于新崗位前應當接受該崗位隸屬關系、基本規章制度及有關專業技術的培訓。

  三、上述培訓結束,應當進行考核,考核成績是確定員工崗位技能工資的重要依據之一;特殊需要,員工未參加就職前培訓直接上崗的,應當在一月內接受培訓。

  最新人事管理制度 7

  第一條招聘新員工流程

  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新增員工,須到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領取一張《人員需求申請表》。

  2、部門負責人將招聘申請表填好,交上級領導審批。

  3、將審批后的表格送交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

  4、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根據部門要求負責招聘。(如登報征求、網上招聘等)。

  5、消息發出后,收集應聘人員簡歷,經領導和部門審核,通知合格應聘人員參加面試。

  6、由申請部門主管、人事主管、分管領導對應聘者進行面試,填寫《面試考核表》。

  7、面試后應聘人員參加筆試,專業測試由申請部門擬訂試題。

  8、考試結束,由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收集并統計應聘人員評分結果,交上級領導確定錄取。

  9、通知新員工報到時間,及需要的相關復印件。

  第二條面試工作流程

  1、擬定面試時間。

  2、根據擬訂面試人員名單打印面試情況記錄表。

  3、檢查會議室衛生,根據面試要求擺放面桌椅。

  4、準備好茶、紙杯,將面試人員資料按面試順序整齊放于桌面。

  5、面試人員因不熟悉公司環境,提前十分鐘到門口迎接。

  第三條新員工到崗接待流程

  1、通知所屬部門新員工報到時間,辦公室做好接待新員工到崗的準備工作。

  2、指定辦公桌、配備電腦(待定)、工作牌、員工手冊、工作日記本、筆、公司歡迎詞,整齊放在桌面(備注:在蘇橋園區辦公的部門提前一天到辦公室領取相關物品)。

  3、新員工報到當天,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員工早上8:00在公司門口接待新員工的報到。

  4、接待人員須向新員工介紹公司環境、上下班工作時間、用餐時間和用餐標準及蘇橋園區的餐卷購買、薪金發放日期和試用期工資。

  5、新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履歷表”等相關資料。

  6、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檢驗其相關證書、證件、(學歷、職稱等),復印存檔,收原單位離職證明、有效就業證,檢驗證明及所填寫的表格。

  7、將新員工交予所屬部門負責人。

  8、部門負責人介紹新員工與各部門員工見面,并向新員工介紹公司的管理制度,安排工作任務、指定有工作經驗的指導員,對新員工兩個月試用期的工作指導。

  9、部門為新到員工舉行歡迎晚宴。

  10、為了使新員工盡快熟悉了解公司,進入工作狀況,公司所有員工有義務對新員工的工作及其他問題給予解答和幫助。

  11、提供新員工相關資料送交財務辦理工資卡,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確定應聘者試用期起薪。

  第四條新員工試用期轉正操作流程

  1、新員工轉正前一周內,參加公司新員工上崗培訓考試。

  2、考試結果交送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

  3、根據考試結果,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將新員工試用期轉正表送到新員工所屬部門,由部門負責人及指導員填寫新員工試用期的評定。

  4、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將考試結果和部門評定表送公司領導審批。

  5、試用期員工工作表現經考核符合要求,轉為正式員工,享受正式員工的待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

  6、簽定公司合同,試用期計入工齡。

  7、試用不合格者,延長其試用期或決定不予聘用,對于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

  第五條調檔辦理流程

  因公司招聘或調入的員工來自不同的單位,所辦理手續的要求也不相同:

  1、檔案在企業單位的,本人需提供退職證明。

  2、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本人需結清來本公司之前的檔案管理費及養老保險費,提供人才交流中心的存檔憑證。

  3、檔案在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需提供解除原人事關系的證明。

  4、畢業后檔案尚在學校的,必須提供本人畢業分配報到證才能辦理手續。

  第六條續簽合同流程

  1、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查詢員工檔案,統計續簽合同人員名單。

  2、向相關部門負責人發出續聘意向征詢通知書。

  3、部門負責人審核并提出續簽意見。

  4、經領導審批后,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編寫續簽勞動合同書。

  5、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七條勞動合同終止辦理流程

  1、如公司擬繼續聘用,員工不同意續簽合同,員工要以書面形式送交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與部門辦理工作交接,到辦公室辦理離職手續。

  2、如因個人原因公司不再繼續聘用,公司提前30天發出“合同期滿通知書”,被通知人簽字確認,員工辦理工作交接,到辦公室辦理離職手續。

  3、上述手續完成后,公司出具蓋章的“終止合同證明”,并在當月為離職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關系和個人檔案的轉移終止手續。

  第八條員工內部調動辦理流程

  因機構調整或業務需要,當公司內部出現崗位空缺時,公司可安排員工調崗。

  1、個人要求調崗

  1)要求內部調崗的員工提出調動申請,到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領取《內部調動申請表》。

  2)員工填寫審批表交現所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并交分管領導簽署意見。

  3)員工將本部門已簽署的審批表交擬調往的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

  4)審批表簽署完畢后,將表格交回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由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交公司領導審批。

  5)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根據領導審批結果,開出《內部調動通知單》,員工憑通知單到原部門辦理工作交接。

  6)工作交接完畢,到新部門報到。

  2、公司內部調崗:

  1)公司提出調崗的,由辦公室負責人征求調崗員工意見。

  2)員工同意后,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負責人取得調出與調入部門的同意。

  3)填寫《內部調動申請表》和《人事變動表》,相關部門會簽后,報公司領導審批。

  4)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專員根據領導審批結果,開出《內部調動通知單》,員工憑通知單到原部門辦理工作交接。

  5)工作交接完畢,到新部門報到。

  第九條勞資辦理程序

  1、醫療保險(新增人員)辦理流程:

  1)先填寫《桂林市參加醫療保險人員變化情況表》欄目內容:單位名稱、單位醫保代碼、填表日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出生年月、參加工作年月、工資總額(填寫工資基數)、變動情況(已購買保險的填調入、未購買保險的填招聘)。

  2)再填寫《桂林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繳款申報表》中的各項內容。(備注:單位繳費欄中按6.5%計算,個人繳費欄中按2%計算)

  3)準備辦理新增人員醫保證、醫保卡的相關資料: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免冠1寸照片1張。

  4)將準備好的上述資料到醫保所辦理新增人員手續。

  5)手續辦理完畢,下月帶新增員工工資單、1寸照片到醫保所領取醫保證。兩個月后憑新員工身份證到工商銀行領取醫保卡。

  6)如當月沒有新增人員,只須按上月的數據填寫《桂林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繳款申報表》,按常規辦理。

  7)公司員工要在醫保所報銷生育保險的,投保時間必須在九個月以上。

  8)每月10號以前辦理新增或常規申報手續。

  2、養老保險(新增員工)辦理程序:

  1)填寫《職工增減變動清單》欄目內容:繳款單位、單位編號、變更日期、保險手冊編號(沒有可不填)、姓名、社會保險號(身份證號)、民族、參加工作時間、首次參保時間、繳費基數、變動原因(已購買保險的填調入、未購買保險的填招聘)。

  2)新員工因其他原因需要補繳的,請在《職工增減變動清單》表格上注明補繳人員姓名及補繳月份。

  3)再填寫《養老保險基金繳款申報表》中數據,備注欄中同樣也需要注明新增人員姓名和補繳月份。

  4)新員工原來自己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的,辦理公司新增養老保險前,先到養老保險個人繳交辦理窗口辦理報停后,再到公司養老保險辦理窗口辦理新增。

  5)申請個人保險報停時,必須提供單位填寫的《職工增減變動清單》。

  6)如當月沒有新增人員,只須按上月的`數據填寫《養老保險基金繳款申報表》,按常規辦理。

  7)每月10號以前辦理新增或常規申報手續。

  3、失業保險新增員工辦理程序:

  1)填寫《失業保險人員變化登記表》欄目內容:繳費單位、單位編號、填報日期、姓名、身份證號碼、參加工作時間、本單位首次參保年月、繳費基數、繳費金額(單位、個人)、人員增減原因(已購買保險的填調入、未購買保險的填招聘)。

  2)準備新增員工勞動合同的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到失業保險所辦理新增手續。

  3)如當月沒有新增人員,只須按上月的數據填寫《繳納職工失業保險基金手冊》,按常規辦理。

  4)每月10號以前辦理新增或常規申報手續。

  4、公積金領取、新增人員辦理程序:

  1)領取公積金程序:

  ①請將要領取公積金的員工查看《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業務需提供的資料》,并根據自己所屬類型提供相關資料。

  ②(備注:《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業務需提供的資料》中有17種購房所須提供資料的詳細要求)

  ③根據所屬類型,檢查員工提取公積金提供的相關資料是否齊全,未婚的須在未婚證明上按手印并簽名。

  ④填寫《公積金支取清單》欄目內容:單位名稱、年月日、單位代碼、職工姓名、職工代碼、支取原因(此欄暫不填寫,由公積金管理中心計算準確后再填)

  ⑤將已填寫的《公積金支取清單》蓋公章。

  ⑥從計劃財務部出納處領出《收款憑證》。

  ⑦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領取手續后,《收款憑證》歸還財務部。

  ⑧公積金到帳后,財務通知員工提取。

  ⑨提取公積金時,員工須持有領導簽名的《提取公積金申請報告》方可領取。

  2)新增人員辦理公積金程序:

  ①填寫《公積金匯繳變更(補繳)清冊》欄目內容:單位名稱、變更年月、單位代碼、身份證號碼、姓名、摘要(新增)、上年月平均工資、匯繳標準、補繳、增加匯繳金額。

  ②填寫補繳部分時,須注明補繳月份。

  ③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按常規手續辦理。

  最新人事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規范公司辦公用品的請購、入庫、領取(發放)及使用,使之規范化、合理化并有效控制辦公成本。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三、職責

  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的領取、保管、發放并登記;

  四、內容

  1、辦公文具的劃分

  ⑴A類辦公文具:圓珠筆、簽字筆、筆芯、筆筒、文件夾、文件架、橡皮擦、膠水、回型針、訂書針、透明膠帶、涂改液、磁盤、便條紙、燕尾夾、刀片、油性筆、熒光筆、裝訂夾等。

  ⑵B類辦公文具:啟訂器、直尺、打孔機、訂書機、白板擦、名片夾、電話機、計算器、資料冊、打印紙、檔案袋、墨水、印油、印泥、隔頁紙、裝訂環、封面紙、電腦鼠標、復寫紙等。

  2、辦公文具的配置標準:

  A類辦公文具根據需要各部門辦公室人員可領一個(套);(保安員及維修工除外)

  B類辦公文具根據需要各部門可配置一件(套)。

  3、辦公用品的領取、發放及登記程序

  ⑴各部門每月8號上報文具領用申請(過期將延至下次),填寫《文具領用單》給部門經理簽名再交行政部審批,行政部憑審批后的單據派專人到華南城行政部領取文具,并于每月10號發放至各部門。其它時間原則上不再領取辦公用品,特殊情況除外。

  ⑵未交《文具領用單》的.或未審批的《文具領用單》,行政部不受理,不領取文具。

  ⑶對新入職的員工行政部根據其崗位需要配置辦公文具(不限時間),辦公室人員配置標準:文件欄/架2個、軟皮文件夾3個、筆筒1個、簽字筆及圓珠筆、鉛筆各1支,筆記本1本、信紙1本、便條紙1盒;其它員工可發筆一支,筆記本一本。

  ⑷當辦公文具使用耗盡或需更換時,部門或個人應以“以舊換新、以壞換好”的原則到管理部領取或更換,耗盡品除外。

  ⑸離職人員的辦公用品(另有規定的除外)均應移交至工作接交人或部門負責人,不得占為己有,并應在《離職表》相應欄中列出明細。

  ⑹各部門(包括各市場)所領的辦公用品均由行政部作帳登記,每個部門(包括市場)分別單獨核算費用。

  最新人事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二章 錄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或調整人員時,應先依據《員工異動申請表》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或辦理變動事宜。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

  試用人員

  一、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身份證、人口流動證、健康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及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二、填寫《員工個人資料表》

  三、參加至少3天的入廠培訓(人事部組織的公司制度及基本狀況培訓及各部門組織的工作職責及技能培訓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間不享受公司除全勤獎以外的其他獎金)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

  第六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試用期滿,如考核不合格延長試用期或以辭退處理;如考核合格需正式聘用,部門主管提出申請,人事部辦理相關手續(簽定人事合同)轉為正式員工,建立人事檔案,享受績效獎等獎金及薪資的提升。

  第七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 工作守則

  第八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九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三、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辦公室人員上班期間不得利用網絡聊天、玩游戲以及做其他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利用辦公室電話撥打私人電話、不得在辦公室進餐。

  四、愛護公物,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公司、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并辦理《外出申請單》后方可離開。

  六、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員工加班,確有加班需要的,由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申請單》并經人事部審批,由人事部統計加班費或安排調休(除制造部/品質部的一線員工加班可以按加班或調休算外,其它各部門員工、主管、經理的超時加班一律不計加班薪資和調休。)

  第十條、作息時間:

  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六天工作制。)

  第十一條:出勤要求

  一、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二、遲到早退扣款規則:1個月內最多允許5分鐘以內的遲到早退3次為免扣款,如每次遲到早退超過5分鐘或免扣款次數超過3次后,每分鐘扣款2元。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7次者當缺勤1

  天計。

  三、員工未經請假擅離崗位按曠工論處,曠工期間扣除其雙倍應發工資。連續曠工3日及月累計曠工5日者,視作自動離職。

  第十二條:打卡要求:

  1、員工正式上班后領取卡牌以計時,遲到、早退以卡牌為準。

  2、卡牌要保存完好,卡紙上不允許私自亂涂亂畫,否則罰款10元。

  3、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各罰款20元。

  4、漏打卡時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批準,報人事部核準加蓋人事部公章方可免予罰款,如屬于個人行為忘打卡者,扣罰款2元/次。

  5、打卡后脫崗投機者罰款10元。

  6、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打卡。

  第一、經總經理核準免予打卡者。

  第二、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第三、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四、臨時事故,事后說明事由,經主管核準者。

  7、、遺失卡牌要及時上報人事部協調處理,否則后果自負。

  第十三條:

  儀表要求:上班期間要求儀表整潔、莊重、自然,上班必須穿工衣、工鞋(有特殊情況需向人事部申請)、佩帶工牌,衣服要干凈整潔,扣好紐扣,拉好拉鏈;男員工只可穿長褲,女員工不可穿低于膝蓋的裙子或短褲;男員工不可留胡子和長發,女員工著裝打扮必須適宜,長發必須束起。

  工衣工鞋:工衣工鞋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員工若在本公司工作未滿一年辭工者,冬裝扣除70元、夏裝40元,從本人工資中直接扣除。工衣要干凈整潔,扣好紐扣,拉好拉鏈;上班期間不穿工衣工鞋或穿戴不整齊罰款50元。

  工牌:工牌要妥善保管,私自修改或互換工牌罰款20元;工牌遺失要及時到人事部補辦,臨時工牌需交補辦手續費20元;正式工牌需交罰款20元、補辦手續費20元。

  第十四條:各部門員工考核細則由部門主管制定并具體實施,每月底交人事部審核。

  第四章薪資和福利

  第十五條、試用期

  以試用期薪資為準,按級別遞進,不得跳越薪資,如特別人才可報經理或總經理批準。試用期間可參與全勤獎的評定,加班費與其他正常計算。

  第十六條、正式聘用期

  以《東方樂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薪資結構》為準,按職等和級別遞進。

  第十七條、獎金

  1、全勤獎

  為鼓勵員工參與公司運作,對每月26天滿勤者設全勤獎(員工因病缺勤但可提供相關醫院證明者可享受全勤獎)

  2、績效獎

  為提高工作效率,肯定員工工作成績,進行動態管理,凡試用期滿且每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的一二三級員工可參與績效獎的評定,績效獎每月最高100元,當月績效獎在下月工資中發放并張榜公布。

  3、優秀員工獎

  為激發員工的積極性,獎勵優秀員工,每月領到最高績效獎的員工,將公開參加當月優秀員工的評選

  評選范圍:生產A/B/C/D線各一名,品質部一名,生計組一名,組長級別以上的人員不參與此項評選活動。

  評選方法:張榜公布當月有資格參加評選人員的名單,進行無記名投票,經各方考核確認后生效:

  評選結果:當選的優秀員工張榜公布三日無異議后,當事人可獲100元現金獎,并做宣傳專欄,公司在人事調動時可優先考慮。

  4、合理化建議獎

  為使員工樹立主人翁意識,提高責任感、參與感,公司設合理化建議獎,員工可就公司運行的各個環節提出各種建議或與公司負責人聯系對公司有利的業務,若經公司采納,視其經濟效益給予相應獎勵。

  第十八條、薪姿的.提升與職位調整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進取,對工作能力強,表現突出者由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并報總經理核準提升工資,其他人不得隨意提升;公司人事調整按〈員工異動申請表〉程序進行。

  第十九條、食

  宿補助

  公司薪資4級以上為公司核準職員,不包食宿,其他人員必須在公司提供的宿舍入住,如有特別人員,可以以申請的方式提交人事部核準,具體補助費用視當時的情況而定。

  第二十條、基本底薪保障

  根據國家最新調整的《勞動法》中關于“深圳勞工最底生活保障制度”的相關規定,公司提供低薪資保障。最低薪資保障以員工正常上班時間26天計算,保障該員工所屬級別的最低薪資,如因員工事假或遲到、曠工等因素造成的不正常上班,公司扣除相應天數底薪。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一條、請假程序

  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假期為3天以下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提交人事行政部備案;如假期為3天或3天以上,須先經部門經理批準,送交人事部審核后經總(副)經理審批生效。部門經理級的病事假直接由上級領導審批,交人事部備案。員工確因正當理由不能親自請假,可用電話、帶口信的方式請假,事后須補填《請假申請單》。

  第二十二條、休假種類和假期待遇

  1、病事假

  申請病假,憑醫務室或醫院證明。在試用期間,病假累計超過4天,公司有權對當事人予以開除。

  因事請假,必須先經部門主管批準,并按公司制度扣發工資;未經批準擅自離崗或事后請假均按曠工處理。

  婚喪假

  婚假

  在公司任職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以享有5天有薪(標準工資)婚假,婚假必須提前向主管申請并附結婚證書復印件。

  喪假

  在公司任職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員工,倘系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以享有3天有薪(標準工資)喪假。

  婚假

  在公司任職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以享有5天有薪(標準工資)婚假,婚假必須提前向主管申請并附結婚證書復印件。

  第六章 離職

  第二十三條、自愿離職

  公司尊重員工的權利,如員工需離職,應提前一個月向主管說明并在人事部填寫《辭職申請書》,到期后按正常離職辦理;若員工在申請離職期間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有其他違背工作紀律的行為,視情況扣除申請離職期間工資及獎金并予以辭退。若未經申請私自離崗者,扣除當月工資及獎金。

  第二十五四條、公司辭退

  員工在工作期間(包括試用期)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可予以辭退:

  一、偷盜公司財物經查核屬實。

  二、不服從上級安排情節嚴重。

  三、不參加不良幫派或組織各種形式的罷工。

  四、在外行為不檢被公安機關處罰影響公司榮譽。

  五、無故損壞公司財物或涂改公司重要文件、泄露公司機密。

  六、偽造公司文件或公章、假借職權殉私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七、連續兩個月績效獎低于60元。

  辭退員工由部門主管申請并報請廠長或經理批準。人事部按正常離職辦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與公司其他規定有沖突者,以本制度為準。

  另附《員工個人資料表》《員工考核表》《請假申請單》《員工異動申請表》《外出申請單》〈薪資結構表〉〈加班申請單〉〈績效考核表〉〈薪資結構表〉《辭職申請表》

  最新人事管理制度 10

  超市人事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涵蓋了招聘、培訓、績效管理、薪酬福利、員工關系等多個環節,旨在確保超市人力資源的有效配置和高效運作。

  內容概述:

  1. 招聘制度:明確招聘流程,包括職位發布、簡歷篩選、面試評估、錄用決策等步驟,確保公平公正。

  2. 培訓與發展:制定新員工入職培訓計劃,定期進行技能提升和職業發展培訓,以提升員工工作效率和滿意度。

  3. 績效考核:設定明確的績效指標,定期評估員工工作表現,作為晉升、調薪、獎勵的依據。

  4. 薪酬福利:建立公平的薪酬體系,結合市場行情和員工貢獻,提供相應的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5. 員工關系:促進良好的工作氛圍,處理員工間的矛盾,維護員工權益,提供有效的溝通渠道。

  6. 勞動法規遵守:確保所有人事政策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7. 離職管理:規范離職程序,處理好員工離職后的交接事宜,保持良好的離職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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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事調動制度

  條一條人員調動必須堅持崗位工作需要,專業對口,按正常程序辦理。

  第二條院內各科室調動按下列程序辦理:

  1、醫師調動,由醫務科提出,會同人事與有關科室協商后,報主管院長,院部討論批準。

  2、護理人員調動,由護理部提出,會同人事與有關科室協調后,報主管院長,院部討論批準。

  3、后勤人員調動,由后勤有關科室提出,經人事與有關科室商定后,報主管院長,院部討論批準。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隨時調動任何工作人員。上述院內調動,都必須由人事管理處填寫科室調動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到新崗位報到。

  第三條外單位人員要求調入我院,必須是崗位專業急需人員,調入對象需由相關職能部門考核、評定后遞交院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條四條外單位調入人員自調入之日起,工資參照正式職工發放,獎金等福利參照同類(同年工作)人員執行。

  第五條對要求調出人員,在科室工作允許的前提下,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所在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相關職能,經院部同意,由人事科辦理調出手續。

  二、畢業生入院制度

  第一條我院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接收相關專業應屆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

  第二條人事管理處負責擬定本年度用人計劃、具體條件及招錄方案,提交院辦公會議討論。

  第三條人事管理處根據院辦公會議的討論結果,對外發布招聘信息,進行按規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條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招考工作,并將考試成績報院部,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錄取名單。

  第五條畢業生的人事關系逐步由區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引進外地專業技術人員制度

  第一條對專業技術人中的培養應立足于本院,對一些本院緊缺的專業技術人員,可采用引進的辦法予以解決。

  第二條相關職能部門和人事科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考核資格審定,遞交院長辦公會議討論確定試聘期限、崗位職責、經濟待遇等。

  第三條試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個月,試聘期過后,相關職能部門應對試聘人員的業務能力做出書面的評定,由分管院長遞交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條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與應聘人員簽訂相應的聘用合同。

  第五條外地專業技術人員的人事關系應由區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四、衛生技術人員準入制度

  第一條人事處審核資格(身份證、畢業證書、執業證書、資格證書、職稱證書)

  第二條通過院部初步考核,填寫招聘人員報名表。

  第三條醫務處(護理部)或所在科室對其業務考核并復核其資格。

  第四條考核合格者,各職能科室交院部簽署意見同意錄用。

  第五條體檢。

  第六條按專業進行崗前培訓。

  第七條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執業醫師》等有關規定,報當地衛生局審批或備案。

  五、醫院協議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協議用工管理工作,經院部研究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醫院招收各類協議工,首先由人事管理處根據醫院人員編制情況,按照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制定用工計劃和工資福利待遇標準,報院部批準后負責辦理招收錄用、簽訂合同,核定工資等手續,并負責辦理調配、獎懲、福利待遇、辭退等事項,錄用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時,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執業準入規定辦理。

  第三條醫院招收協議工,由人事管理處簽署勞動合同后統一調配給所屬各職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負責考勤、考績,提出獎懲或辭退意見,由財務科編報工資表,經人事管理處審核后執行。

  第四條招用的協議工須持本人的身份證及相應的學歷證書和資格證書,年齡在十八周歲以上,體檢合格方可錄用。

  第五條協議工錄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內但不超過三年,合同期滿繼續留用須續簽合同,新錄用協議工試用期為3~6個月,如發現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和不符合錄用條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條協議工違反國家政策法令和醫院規章制度,工作不負責的.、發生重大差錯、服務態度差、不服從分配、不能完成本職工作者醫院有權隨時辭退或酌情予以處罰。

  第七條錄用外單位離退休人員和待業人員,涉及原單位爭議時,醫院不負責合同以外事宜,對爭議之外由協議工本人出面和原單位協商,協調無效時和醫院終止勞動合同。

  第八條協議工工資待遇按照勞動法規,參加社會標準實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勞分配原則,以雙方協議達成的工資標準執行。

  第九條協議工工資福利待遇參照院內相關執行。

  六、考勤制度

  第一條全院實行考勤制,各科室負責人負責全體科員考勤工作,每月如實填寫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報人事管理處。

  第二條各科考勤必須專人負責,每日的考勤情況要真實地記錄在考勤表上,符號要準確,有差錯改動時,須經科室領導批準后,由考勤員更改,個人不準隨便改動。

  第三條全院職工要嚴格遵守考勤請假制度,各科領導應嚴格按請假制度把關,按規定批假。對于因無組織紀律擅離崗位的職工按曠工論處,嚴重曠工累計滿一個月或連續曠工15天者,醫院報上級部門予以除名。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無故不參加應到會議的;

  2、科室負責人未知下屬人員去向的;

  3、病假當日不交病假證明書(急診除外)或未與科主任、護士長請假者;

  4、假期已滿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5、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院者。

  第四條建立銷假制度。各類人員請假期滿回院必須向人事科銷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時銷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七、請假制度

  第一條假期的種類、名稱及時間

  一、探親假。請假條件:工作滿一年后從第二年起,已婚職工與配偶或未婚職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團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的可享受探親假。

  其假期規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職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最新人事管理制度 12

  為了深化和推進民辦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的精神,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服務育人、管理育人的積極性,增強辦學活力,提高教師待遇、提高管理效益、提高教育質量,特制定本校人事計劃如下:

  一、落實校長負責制

  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學校深化“校長負責制”,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證作用,發揮工會、教代會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作用。形成“三位一體”立體管理的合力。學校重大事項必須經過教代會討論、審議決定。推行“校務公開制度”,黨政干部聘用考核制、任用公示制以及校務委員會審議制。

  二、推行全員聘用制

  (一)加強編制管理和控制。根據區師生服務社的編制數來聘任教職工。

  (二)加強聘任合同制的規范管理。教職工的聘任期一般為一年,到期將自然中止與校方的勞動關系,繼續勞動關系則需再簽合同。

  (三)規范學校教職工聘任工作。

  1、全員聘用合同制是根據學校的'辦學規模和效益等實際情況對全體教職員進行“雙向聘任”,競爭上崗。

  2、聘任順序

  (1)教師本人申請應聘

  (2)學校擇優聘任

  (3)教師受聘或拒聘

  (4)學校調整安排拒聘人員

  (5)簽訂崗位聘任協議

  (6)雙方履行崗位協議

  3、考核:每年度對教職工崗位履行情況進行考核指標為:德、識、能、績。考核順序:自我小結 → 小組交流 → 相互推薦 → 學校考核 → 公布考核結果。考核檔次:優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凡是考核合格和優秀的作為下一年聘任的條件。

  (2)對基本合格的教師延長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只發工資,不發獎金)

  (3)不合格的就不予聘任。

  三、落實學校人事管理

  (一)人事

  1、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2、凡被聘用教師,試用期三個月,在試用期內出現工作失誤,造成影響予以解聘合同,工資按臨時工發放。

  3、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

  4、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屬自動解聘。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校辦負責考勤工作。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作為月年終績效考評依據。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擅自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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