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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責任書(精選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責任書,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增強我們的責任意識。那么擬定責任書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責任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責任書 1
為切實加強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嚴防爆炸物品丟失、被盜、被搶和爆炸事故的發生,維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特簽訂如下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民爆物品銷售單位和爆破作業單位的責任
1、民爆物品銷售單位和爆破作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為本單位民爆物品銷售、使用、儲存、運輸等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臺帳,層層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
2、爆破作業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及爆破作業人員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每個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及爆破作業人員都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爆破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爆破作業,并按規定做好爆破作業現場情況記錄,嚴禁無證人員進行爆破作業,當班作業剩余的民爆物品應當日回庫。
3、爆破作業單位要建立民爆物品進出庫登記制度、民爆物品領用、清退制度、進出民爆物品火工庫庫區登記等相關管理制度,做到民爆物品管理賬物相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嚴禁非法倒賣、出借等違法犯罪行為。
4、自覺執行公安機關的管理指令和整改要求,及時主動向公安機關反映民爆管理的'各類治安信息,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涉爆刑事、治安案件和事故。
5、爆破作業單位對各個爆破作業點應建檔管理,做到爆破作業活動合法,并向爆破作業點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報備,同時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主動接受當地派出所的安全監管。
二、公安機關責任
1、傳達布置上級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任務和要求。對轄區內的民用民爆物品銷售單位和爆破作業單位及爆破作業點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實施全方位監管。
2、指導涉爆單位建立健全和檢查督促執行各項管理制度,落實管理措施。
3、對轄區內的民用民爆物品銷售單位、爆破作業單位及爆破作業點進行調查摸底并進行逐一登記,做好建檔工作,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
4、切實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對各涉爆單位和爆破作業點的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兩次,督促指導涉爆單位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及時發現和責令整改各種隱患。
5、依法查處涉爆違法犯罪案件。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民爆物品銷售單位和爆破作業單位、派出所各執一份,送一份給治安大隊備案。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派出所(蓋章)
爆破公司:(蓋章)
負責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責任書 2
為加強轄區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物品的監管理,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教職工、學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化學危險物品管理條例》和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各涉爆系(部)化學危險品系(部)的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責任人是本系(部)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系((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內部安全責任制。
二、各涉爆系(部)和化學危險品系(部)門要嚴格執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系(部)門不得生產、儲存、銷售、運輸`和使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
三、各涉爆系(部)和化學危險品系(部)門要不斷健全完善安全防范制度,落實值班制度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確保系(部)內部安全。
四、系(部)門內部要在職工學生經常性地開展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安全常識教育,提高職工群眾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措施,預防和減少內部職工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
五、各儲存系(部)門要按照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管理規定存放爆炸物品,凡不按規定存放導致發生案件或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各使用系(部)門要嚴格按照爆炸物品、化學危險物品使用的有關規定使用,不得違規操作,一經發現,公安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化學危險物品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七、嚴禁系(部)門、組織、個人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物品,若有發現上述情況,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八、嚴禁各系(部)門、組織和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或者使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物品。
九、嚴禁任何系(部)門違法違規生產、銷售、購買、儲存、使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物品。
十、各系(部)要高度重視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凡因管理不善或不負責任違返上述規定的,按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化學危險物品管理條理》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刑法》的有關規定,對系(部)門和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此責任書簽訂期限為一年。
保衛處:(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
各系部:(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責任書 3
責任書編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監管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使用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責任達成如下協議:
安全管理責任: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糾正安全隱患。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專人負責,嚴格執行民用爆炸物品的購買、儲存、使用、運輸和銷毀等環節的審批、登記、記錄制度。
教育培訓:
乙方應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知識、操作技能和法律法規的培訓,確保每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安全操作規程。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培訓情況進行監督和抽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培訓提出整改意見。
應急準備:
乙方應制定民用爆炸物品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
甲方應指導乙方完善應急預案,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協助。
事故處理:
一旦發生民用爆炸物品事故,乙方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甲方應積極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乙方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因違反規定導致事故發生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爭議解決: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可協商續簽事宜。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監管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乙方(使用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責任書 4
責任書編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管理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使用/儲存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殊性及其對社會安全的重大影響,為確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安全管理責任書。
安全責任明確:
甲方負責監督乙方民用爆炸物品的購買、儲存、使用、運輸及銷毀等全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執行。
設施與人員:
乙方應確保民用爆炸物品儲存設施符合安全要求,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和消防設施。
乙方應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應急響應:
乙方應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爆炸等突發事件的應對措施,并定期組織演練。
甲方應定期檢查乙方的應急預案和演練情況,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信息報告: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民用爆炸物品的購買、儲存、使用及銷毀情況,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如發生安全事故或發現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如因違反本協議或法律法規導致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爭議解決: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協議變更與終止:
本協議的變更或終止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管理單位):(蓋章)
安全負責人(簽字):
乙方(使用/儲存單位):(蓋章)
安全負責人(簽字):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責任書 5
責任書編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部門):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使用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甲方職責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確保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使用及儲存等環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進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培訓,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理能力。
甲方應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機制,及時處置安全事故,減少損失。
二、乙方職責
乙方應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責任人,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執行。
乙方應確保民用爆炸物品的生產、銷售、使用及儲存等環節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要求,嚴禁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
乙方應定期對民用爆炸物品的儲存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其安全可靠,并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和消防設施。
乙方應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確保流向清晰、可追溯,防止民用爆炸物品流失或被非法使用。
乙方應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
三、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責任書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如因違反規定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四、爭議解決
本責任書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五、其他
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可協商續簽事宜。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部門):(蓋章)
安全負責人(簽字):
乙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使用單位):(蓋章)
安全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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