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管理規定
小學學校管理規定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中小學校管理,促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推動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公辦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校)。
第三條 中小學校管理應當遵循教育規律和法治原則,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
第四條 市、區(市)人民政府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中小學校教育工作,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保障和促進本行政區域內中小學校發展。
市、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小學校行政管理工作。
財政、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和本辦法規定,做好有關工作。
第五條 中小學校應當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對學生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增強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第二章 章程與職責
第七條 中小學校的設立、變更、終止,應當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并按照規定到機構編制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八條 中小學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依據學校章程自主辦學。
第九條 學校章程應當載明學校名稱、地址、機構性質、辦學宗旨、內部治理結構、教育教學活動準則、財產和財務制度、章程修改程序等內容。
學校章程的制定(修訂)應當聽取相關方面的意見,經集體討論通過。學校辦學主體、學校類別、辦學層次、發展目標、內部治理結構、辦學體制等產生變更的,應當及時修訂章程。
第十條 中小學校依據國家課程綱要、課程標準,組織教育教學活動。
中小學校可以組織開發學校課程,開展課程和教學改革。學校課程改革、教學改革方案等,應當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中小學校依法依規開展招生工作并進行學生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以免試就近入學為基本原則。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的,應當制定錄取方案,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中小學校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學生,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適當懲戒;情節嚴重的,視情節給予處分。學校的懲戒規定應當向學生公開。
第十二條 中小學校有權依法選聘教職工,按照規定實施教職工培養培訓、考核獎懲和績效工資分配。
中小學校可以在核準的進人計劃內,自主招聘緊缺專業和高層次人才。中小學校招聘教師時,可以在筆試前先行對報考人員進行面試篩選。中小學校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的形式,配備中小學教學輔助人員、工勤人員和中等職業學校兼職教師。
中小學校在核定的內設機構數量、職數、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內,自主設置內設機構,按照規定選任機構負責人,開展教職工崗位設置、競聘上崗和崗位聘用工作。
中小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要求的教師,依法依規予以處分。
第十三條 中小學校應當健全師生權益保護和爭議解決制度,維護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
學校對教師、學生作出處分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并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必要時聽取有關教師、學生、家長代表的意見。教師、學生對學校作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學校提出復核。對復核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四條 中小學校應當依法管理、使用本單位的經費和設施,建立完善財產和財務制度,按照規定擬定單位預算并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中小學校依法自主管理預算開支內的具體事項,依法自主采購貨物、工程、服務。在規定額度內的基礎設施維修項目,中小學校可以按照規定組織建設、管理、驗收;新建項目和超出規定額度的基礎設施維修項目,由中小學校提出建設需求,提請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論證、立項實施。
第十五條 中小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自主開展與國內學校、企事業單位或者機構的教育合作、交流與培訓,按照規定實施中外合作辦學、開展對外交流合作活動等。
第十六條 中小學校應當實行校務公開。中小學校的發展規劃以及教職工選聘、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招生工作、經費預決算等方案制定、實施過程和結果,應當公開。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應當加強教育信息化建設,建立師生信息管理系統和校務信息管理系統,提升學校治理水平。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開展安全教育。
中小學校實施教育教學活動或者組織校外活動,應當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發生傷害事故時,學校應當及時采取處置措施。事故責任認定和處理,按照國家侵權責任、學生傷害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學生在節假日、寒暑假、放學離校后等非在校期間以及非學校組織的活動中,發生傷害事故的,組織者及學生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章 學校內部治理結構
第十九條 中小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
學校校長應當由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并具備國家規定任職條件的公民擔任,其任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校長可以按照規定提名、聘任副校長。
校長依法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學校章程規定的職責,在集體討論的基礎上決定學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改革發展等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中小學校實行校長辦公會制度。學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改革發展等重大事項應當經校長辦公會集體討論。
校長辦公會由校長主持,校長、黨組織負責人、副校長、工會主席等參加。校長辦公會應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在與會人員充分討論、發表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作出決定。
第二十一條 中小學校應當設立校務委員會。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年度計劃、重要的教育教學事項,應當經校務委員會審議后,提交校長辦公會審定。校長辦公會對校務委員會審議事項作出不一致決定的,應當向校務委員會作出說明。
校務委員會由校長和黨組織負責人、教師、家長和社區代表等人員組成,普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吸納學生代表參與,中等職業學校還應當吸納行業、企業代表參與。學校可以根據需要,邀請專家學者、法律工作者、社會知名人士或者杰出校友擔任校務委員。校務委員會主任由學校校長擔任。
第二十二條 中小學校應當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教職工大會制度。
教職工代表大會依法行使以下職權:
(一)聽取學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學校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聽取學校年度工作、財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五)審議學校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六)按照有關規定評議學校領導干部;
(七)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八)討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及學校與學校工會商定的其他事項。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和建議,以會議決議的方式作出。
教職工代表大會對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和選舉事項,應當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經全體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教職工大會依法行使與教職工代表大會同等職權。
第二十三條 普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應當成立學生會,開展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監督,協助學校解決學生的學習生活問題。學生會由學生民主選舉產生。
第二十四條 中小學校可以成立學術委員會,審議學校教科研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評定教育、教學、科研成果,評議教師學術水平,對學校課程(專業)、師資隊伍規劃與建設提供咨詢。
學術委員會由校內具有學術威望的不同學科或者專業的骨干教師組成,必要時可以邀請校外專家參與。
第二十五條 中小學校應當成立家長委員會,代表家長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家長委員會成員可以通過學生家長自愿報名、民主推選等方式產生。
家長委員會應當支持和監督學校做好教育工作,對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事項等提出意見和建議。學校應當定期聽取家長委員會意見和建議,并對未采納的意見建議作出說明。學校應當為家長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便利。
第二十六條 鼓勵中小學校通過建立家長學校等方式,指導和幫助家長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鼓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鼓勵和支持社區參與學校治理。鼓勵和支持社區通過協調、整合社區資源,支持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第四章 督導與考核評價
第二十七條 市、區(市)教育督導機構應當將學校章程和發展規劃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
督導報告作為對學校及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八條 建立中小學校辦學績效年度考核評價制度。
年度考核等次優秀的中小學校,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上浮。
第二十九條 鼓勵社會參與教育評價與監督,支持行業、企業對中等職業學校進行評價。教育行政部門可以通過購買服務方式確定社會組織對中小學校辦學水平、教育質量等進行監測和評價,具體辦法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條 中小學校應當以學校章程和發展規劃為依據,每學年對學校辦學質量開展1次全面自評。評估結果應當向校務委員會報告、在校內公布,并于每學年結束后1個月內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
第三十一條 中小學校應當構建多元、開放、科學、合理的學生評價機制,對學生品德、學業、身心發展、社會實踐和興趣特長養成等進行綜合評價,并建立健全學生成長記錄制度。
第三十二條 中小學校應當堅持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原則,建立學校、教師、學生、社會等多方參與的教師評價機制,對教師的職業道德、職業能力、育人效果、教學任務完成等進行全面評價。
對教師評價結果的使用,應當納入聘用合同。
第五章 發展保障
第三十三條 市、有關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規劃等部門,組織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測算入學人口需求,會同規劃、城鄉建設等部門定期對區域學校配套建設情況進行評估,提出學校配套建設需求。評估結果和建設需求應當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并作為編制、修訂教育設施專項規劃和房地產發展規劃、房地產開發年度計劃的重要依據。
規劃部門應當將教育設施專項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將教育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
第三十四條 機構編制部門應當會同教育、財政等部門每3年核定1次區域內中小學校教師編制總量,并根據生源變化和教育教學改革需要進行動態調整。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根據中小學校發展需求足額配備教師,并按照區域內學校均衡發展等需要,組織實施教師交流。
第三十五條 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公共服務均等化原則,合理配置教育經費,建立生均公用經費和教師公用經費定期增長機制。
第三十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所在地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學校安全的監督管理與學校周邊治理職責,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公安派出所應當與中小學校共同建立校園安全聯動機制,保障學校安全。
中小學校應當加強校園安全管理,發現校園尋釁滋事、欺凌師生等危害師生安全或者影響教育教學秩序情況的,及時報警并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公安機關接到報警或者發現危害師生安全以及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等情況的,應當及時出警,依法處置。
第三十七條 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安排專項經費,建設專門的學生校外教育設施,并統籌社會資源,建立學生實習、實踐基地和社區教育基地。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社會組織應當為中小學校組織的學生實習、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幫助和便利。
第三十八條 有關部門開展與中小學校有關的評審、評比、評估、競賽、檢查等活動的,應當于每年11月底前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報次年計劃,由教育行政部門編制目錄并于次年年初向學校公布。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管理職責的,由市、區(市)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中小學校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規定職責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問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法律、法規、規章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中小學校應當依據有關規定設立黨組織和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組織。學校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和監督保證作用,支持、保障和監督校長依法行使職權,支持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組織根據各自章程獨立開展工作。
第四十三條 民辦中小學校的管理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小學學校管理規定2
學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學工作,抓好教學工作,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關鍵就是要嚴格教學常規管理。只有教師按照各個環節的常規要求扎實工作,才能有效地提高教學質量,為此,特制定以下常規。
一、備課常規
1、備課必須做到“六備”:備大綱、備教材、備學生實際、備教法、備學法、備教學手段。
2、教案要體現“規范、適用、工整”的特點。
3、提倡各單元目標教案,分課時編寫、不寫大教案。
4、在“六備”的基礎上制定好三種計劃:
①學期教學計劃
每學期開學時必須制定出本學期教學計劃,其內容包括:學生基本情況分析,對教材教學目的、重點難點簡析、具體教學措施、教學手段與教具準備等。
②教學進度計劃
制定學期教學計劃后,應以表格形式編寫教學進度計劃,其內容包括:單元、課時數、每課課題、上課周次、單元主要活動、單元小結等。
③課時教學計劃(即教案)
每節課之前應該寫好教案,其內容包括:課題教學目標、教學重點難點、教學步驟過程、板書設計、作業安排與布置,采用敘述或圖表均可,應詳略得當,講求實效。
二、上課常規
1、上課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是整個教學工作的中心環節,教師應根據因材施教的原則,從學生實際出發,堅持“教為主導、學為主體、教學相長”的原則,使之具有科學性、教育性和藝術性。
2、教學目標清楚明確,并能體現“思想性、知識性、智能性”和“符合大綱、符合教材、合理使用時間。”
3、課堂結構嚴謹、層次清楚、合理使用時間。
4、教學方法靈活、符合學生認識規律。堅持課堂教學方法改革,主“張先學后教,當堂訓練”的啟發式教學方法,廢除“注入式”的滿堂灌。
5、教師儀表端莊、整潔、舉止文明大方。
6、使用普通話教學、語言生動、形象、規范、準確。
7、板書板畫規范、簡明、脈略清晰。
8、重點突出,難點突破。
9、正確掌握,駕馭和使用教材,具有組織管理和應變能力,科學地處理教與學,知識與技能,知識教育與思想教育的關系。
10、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注意對學生學習方法的引導,讓學生會學、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品質和習慣。
11、堅持“先學后教,當堂訓練、精講精練、少講多練”和“分層遞進”的教學模式和方法。面向全體、全面提高。
三、作業批改常規
1、按要求完成作業批改量:
①小學一、二年級批改100%;小學三、四年級作業批改80%、作文批改70%;小學五、六年級作業批改70%、作文批改60%;初中語文作業批改50%、作文批改50%;其余各科作業批改50%。
②以上百分比指每班40人計算,不足班額應按標準班額批改量進行。
③小學語文批改練習冊及作文。數學批改課練習冊及后習題,初中各科批改練習冊和作文。
④以上批改量為教師親自批閱的數量,其余部分學生的作業,教師輔導學生必須全部更正以備查。
2、小學每班每期至少十次作文,初中班每期不少于八次作文,練筆的小作文除外。
3、要經常檢查學生作業,認真、及時,逐題批閱,進行校正;批改必須注明“日期”、“閱”和“等級”字樣(等級分優、良、中、差)。
4、作文的批改必須有合理的總批,準確的旁批和眉批。不得一頁一個大勾。
5、教師批改后,應填寫好作業批改記錄,并及時彌補,作業本應在上課前發給學生,便于學生查詢、更正,使學生養成改錯的習慣。
6、教師應經常對學生進行“認真完成作業”的教育,要求他們:書寫工整、定時完成、解答正確。
四、輔導常規
1、輔導要熱心答題解難,耐心為差生補課,盡量幫助優生擴大知識面。
2、課內輔導必須按時到班,實行跟班輔導,不能放手不管,讓學生任意自習。
3、輔導方式應靈活多樣,教師輔導要有針對性,防止隨意性和盲目性。
4、利用輔導,加強對學生學習方法的`指導和學習目標,態度的教育。
5、輔導要遵循“課內打基礎、課外求發展”的規律。
五、成績考核常規
1、考核方式以課堂提問,作業考查和單元目標檢測為主,并積極認真做好競賽、期中、期末的考試。
2、單元教學結束后,必須進行單元目標檢測,考后及時評閱和補救,并作好試卷情況分析,并寫出補救措施,總結經驗,改進方法,大面積提高質量。
3、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弄虛作假、公正、客觀、準確地評定學生成績。
4、對學生成績的考核實行等級制、分“優、良、中、差”四等,每等級的確定為:
80—100分為優,70—79分為良,60—69為一般;60分以下為差等。學生每期的綜合成績計算方法是:課堂提問10%、完成作業10%、單元檢測20%、期末考試60%之和。
5、期末填寫好《學生素質報告冊》,對學生的評語應客觀、公正、準確使用語言,對學生的優點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學生努力的方向。
六、教學反思常規
1、記成功之舉
將教學過程中達到預先設計的目的、引起教學共振效應的做法;課堂教學中臨時應變得當的措施;層次清楚、條理分明的板書;某些教學思想方法的滲透與應用的過程;教育學、心理學中一些基本原理使用的感觸;教學方法上的改革與創新等等,詳細得當地記錄下來,供以后教學時參考使用,并可在此基礎上不斷地改進、完善、推陳出新。
2、記"敗筆"之處
即使是成功的課堂教學也難免有疏漏失誤之處,對它們進行回顧、梳理,并對其作深刻的反思、探究和剖析,使之成為以后再教時應吸取的教訓。
3、記教學機智
課堂教學中,隨著教學內容的展開,師生的思維發展及情感交流的融洽,往往會因為一些偶發事件而產生瞬間靈感,這些"智慧的火花"常常是不由自主、突然而至,若不及時利用課后反思去捕捉,便會因時過境遷而煙消云散,令人遺憾不已。
4、記學生見解
在課堂教學過程中,學生是學習的主體,他們總會有"創新的火花"在閃爍,教師應當充分肯定學生在課堂上提出的一些獨到的見解,這樣不僅使學生的好方法、好思路得以推廣,而且對他們也是一種贊賞和激勵。同時,這些難能可貴的見解也是對課堂教學的補充與完善,可拓寬教師的教學思路,提高教學水平。因此,將其記錄下來,可以作為以后豐富教學的材料養分。
5、記再教設計。
一節課下來,靜心沉思,摸索出了哪些教學規律;教法上有哪些創新;知識點上有什么發現;組織教學方面有何新招;解題的諸多誤區有無突破;啟迪是否得當;訓練是否到位等等。及時記下這些得失,并進行必要的歸類與取舍,考慮一下再教這部分內容時應該如何做,寫出"再教設計",這樣可以做到揚長避短、精益求精,把自己的教學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境界和高度。總之,寫課后反思,貴在及時,貴在堅持,貴在執著地追求。一有所得,及時記下,有話則長,無話則短,以記促思,以思促教,長期積累,必有"集腋成裘、聚沙成塔"的收獲。
七、教學教研活動
1、學校安排的進修培訓,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2、學校的安排的教研活動,必須按規定參與。
3、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如運動會、作文競賽、閱讀比賽等),需要積極的參加。
八、常規檢查
每個月的第四周為常規檢查周,檢查內容為教案、聽課情況和作業批改情況。評出5份優秀教案,年終績效分配每次加1分。不交教案者年終績效分配扣1分每次,累計3次不交教案取消一切評優資格;若未批改作業的檢查到一次年終績效分配扣1分。其他各項在教學過程中抽查。檢查結果月月公示。
小學學校管理規定3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進一步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和家長負擔,保證學生享有充足睡眠時間,促進學生健康成長,xxx市教育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作業管理的通知》,通知對中小學作業管理提出了多方面明確要求。特此,本學校制定了落實“五項管理”規定工作的實施方案,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健全組織,明確分工,成立“五項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全體中層領導、班主任8作業管理負責人:班主任讀物管理負責人:領導1人成員:班主任體質管理負責人:班主任手機管理負責人:班主任睡眠管理負責人:班主任
二、落實責任,注重實效“五項管理”工作能否落到實處,關鍵在校長。要切實提高認識,細化管理措施,綜合施策,重在執行,監督。
1每項工作都有專人負責。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有具體措施。
2召開全校教師大會傳達相關文件內容,做到人人知曉。并通過班主任群轉發相關文件給學生家長。
3“五項管理”工作,要做一次全面自查,對存在的問題及9時整改。將“五項管理”統籌考慮,綜合施策,細化各項管理措施。
4“五項管理”工作不是階段性的工作,是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內容。我們學校要堅持常抓不懈。
三、學習宣傳,掌握政策首先要學習上級下發的相關文件,做到學校領導、教師全員學習,學習全部文件內容。其次是向學生和家長做好宣傳,廣而告之。通過主題班隊會、升旗儀式、家長群、致家長一封信等不同形式積極教育引導。吃透文件精神。讓人人都了解“五項管理”規定的內容。
四、明確作業管理要求,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一)把握作業育人功能。作業是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是課堂教學活動10的必要補充。各區市各學校要遵循教育規律、堅持因材施教,嚴格執行課程標準和教學計劃,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在課堂教學提質增效基礎上,切實發揮好作業育人功能,布置科學合理有效作業,幫助學生鞏固知識、形成能力、培養習慣,幫助教師檢測教學效果、精準分析學情、改進教學方法,促進學校完善教學管理、開展科學評價、提高教育質量。
(二)合理調控作業總量。加強各學科作業統籌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合理調控學生書面作業總量,小學1、2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小學3至5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60分鐘;初中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90分鐘,高中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2小時。完成書面作業主要靠校內時間,學校要合理安排學生自習課時間,嚴禁無故挪用、擠占;要指導小學生、初中生充分利用自習課、校內課后延時服務時間,使小學生基本11在校內完成書面作業、初中學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避免因學生回家后作業時間過長擠占正常睡眠時間。個別學生經努力到就寢時間仍未完成作業的,家長應當督促學生按時就寢不熬夜,確保充足睡眠。周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也要控制書面作業時間總量。
(三)科學設計作業形式和內容。要依據學習內容,按照教學進度,設計符合學生年齡特點和認知規律的作業。要綜合考慮作業的系統性、多樣性和實踐性,做到分類、分層布置作業,既要設計面向全體學生的鞏固性作業,也要設計具有選擇性、差異性的選擇作業,可探索分層布置作業,分必做作業和選做作業。要積極探索作業的高效性,設計具有一定思維梯度的研究性、探究性和學科綜合性的作業。提倡將家務勞動、綜合實踐及體育活動等納入家庭作業內容。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嚴禁教師在微信群、群12等布置家庭作業。不布置機械重復性和懲罰性作業。不得給家長布置或者變相布置作業,不得讓家長代為布置作業。
(四)規范作業批改。教師要對布置的學生作業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強化作業批改與反饋的育人功能。作業批改要正確規范、評語恰當。學校和教師不得要求家長代為批改作業,不將家長的簽字作為評判學生完成作業的依據。通過作業精準分析學情,采取集體講評、個別講解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及時反饋,特別要強化對學習有困難學生的輔導幫扶。有條件的地方,鼓勵科學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進行作業分析診斷。
(五)強化作業分類指導。教師要分類對學生加強學業輔導,對學有困難的學生加強幫扶,對學有余力的學生給予指導,幫助學生在完成作業中養成良好學習習慣,掌握科學學習方法。要特別關注不能正常完成基礎13作業的學生,為他們順利完成作業提供必要的幫助。教師要指導學生充分利用校內外學習時間,加強自我管理,主動獨立及時完成作業,不敷衍、不抄襲。
(六)嚴格實行無作業日制度每周三為無書面家庭作業日,引導學生進行體育鍛煉、課外閱讀、動手實踐等有意義的活動。
(七)督促學生自主完成作業學校、教師對家長進行宣傳、指導,引導家長切實履行家庭教育職責,督促引導學生自主完成作業,不抄襲、不敷衍,不利用網絡手段下載作業答案,不額外給學生安排書面作業,家校合力,提高學生完成作業的效率和質量。
(八)嚴格落實作業批閱責任教師不得要求家長檢查批閱作業,不得要求家長在作業上簽14字。
(九)不斷提高課堂教學實效組織教師認真研讀課標,鉆研教材,研究教法,課堂上努力做到講練結合、精講精練,在不增加學生課業負擔的基礎上實現課堂教學提質增效。
(十)對標依規,確保落實制定作業布置、批閱、檢查具體細則,并作為考核指標。學校將面向家長、學生、教師開展不定期地隨訪或問卷調查,了解教師作業布置和學生作業完成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及時整改。(十一)嚴禁違規組織變相補課。嚴禁占用午休時間組織學生自習,嚴禁采用“拖堂”等方式擠占學生課間休息時間,嚴禁將小學課后托管變為集體教學或補15課。除高中畢業年級可依規組織答疑、輔導外,其他年級嚴禁利用寒暑假、法定節假日組織補課。學生加強自我管理,主動獨立完成學習任務。(十二)嚴禁超標布置課后作業。教師要加強學生作業指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指導小學生基本在校內完成書面作業,初中學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嚴控書面作業總量。統籌不同年級、不同學科作業數量和作業時間,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家庭作業不超過60分鐘,初中家庭作業不超過90分鐘,高中合理安排作業時間。教師布置作業做到精選、先做、全批,作業難度不得超過國家課程標準要求。嚴禁布置懲罰性、重復性作業以及不符合學生年齡的課外實踐作業。嚴禁教師利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教師對布置的學生作業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16求家長批改作業,家長不得增加學生額外家庭作業負擔。(十三)嚴禁公布考試成績排名。堅持教考一致,考試命題嚴格依據課程標準確定內容,難度適當。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可組織一次統一考試,其他年級不超過兩次統一考試,嚴禁義務教育學校組織任何形式的周考、月考。嚴禁學校公布考試成績、排名等信息以及告知學生或家長考試排名情況。科學引導家長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學生施加過重心理壓力。
二、保證學生睡眠充足,培養良好作息習慣
(一)加強宣傳教育通過班隊會課、科學課加強學生關于睡眠方面的知識科普,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作息習慣O定期向家長宣傳睡眠對小學生身體發育以及學習的重要性,提醒家長不盲目給孩子跟風報班、參加課外培訓,避免學校減負、家庭增負。
(二)合理布置作業布置作業堅持〃難易適度、數量適當〃的原則,不額外布置課后作業。
(三)培養良好作息習慣引導學生制定作息時間表,保證中午半個小時以上的午休,每天睡眠時間不少于10小時,建議每天21:00之前上床休息。
(四)嚴禁擠占休息睡眠時間。統籌安排學校作息時間。小學上午上課時間一般不早于8:20,中學一般不早于8:00,確保每天小學生不少于10小時、初中生不少于9小時、高中生不少于8小時的睡眠時間,原則上每天晚上小學生9點前、中學生10:30前睡眠。學校不得要求學生提前到校參加統一的教育教學活動,對于個別因家庭特殊情況提前到校學生,學校應提前開門、妥善安置;家長引導學生科學用眼,嚴格控制學生電子產品使用時長。
三、關于手機管理
(一)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國旗下講話、班隊會、板報、演講、辯論會等形式的活動,引導每位同學從自身做起,堅決拒絕手機進入校園,并形成長效機制。
(二)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入校。嚴禁學校簡單粗暴管理學生手機入校行為,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加強教育引導,做好家校溝通,告知學生家長,學校對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引導家長履行教育職責,督促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三)嚴格手機管理19教導處將不定期抽查各班學生帶電子產品進課堂相關情況,做到有監督、有落實。值周教師巡查中發現學生持有、使用手機的,堅決予以收繳并交于班主任統一保管。
(四)做好家校合作向家長宣傳《xx小學關于執行“五項管理”規定》,號召家長以身作則,引導學生健康使用電子產品,減少非學習目的的電子產品使用頻次和時間。
四、控制教輔種類,嚴格圖書管理
(一)控制教輔種類堅持一科一輔的'原則,三至六年級語文、數學、英語選用寧夏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學習之友》,一二年級語文、數學不征訂購買教輔資料。禁止教師、家委會推薦或要求學生統一購買其它種類的教輔資料。20
(二)嚴格圖書管理嚴格遵守圖書室和班級圖書增新剔舊和進室、進班審查制度,及時補充更新適合學生閱讀的圖書。
(三)強化督導落實學校采取多種形式嚴查各班亂征訂購買教輔資料和強制或推薦暗示學生在特定地方購買圖書情況,一經學校發現將取消教師職務晉級、評先評優資格。
五、加強體育管理,增強學生體質
(一)上好體育常態課組織體育教師進行新課標培訓,通過錄制游戲或輔助練習的短視頻,突破技能教授的重難點,讓學生樂學、樂練,扎扎實實上好每一節課。指導學生規范做好眼保健操,定期給學生講解愛眼護眼相關知21識,引導學生多進行乒乓球、羽毛球、跳繩、跑步等運動,緩解用眼疲勞。
(二)創新體育特色課開設足球、籃球、羽毛球、花樣跳繩等體育特色技能課,指導學生掌握1至2項體育技能。
(三)設計個性化體育作業圍繞國家體質健康測試項目,每周給學生布置一定量的個性化體育作業,指導學生進行專項訓練。針對不同學段制定不同的訓練內容、訓練目標和訓練量,學生根據自身素質選擇完成當日訓練任務。
(四)組織豐富多彩的體育競賽活動以賽促學、以賽促練,結合運動季、比賽月開展足球、籃球、長跑、跳繩、廣播操比賽等體育專項運動競技賽,豐富課余生活,22提高學生身體素質。通過學校拓展課、體育社團、校隊的專項訓練,達到培優提升效果,發展學生體育特長。
(五)嚴禁擠占挪用課程課時。嚴格落實國家規定的體育與健康課程剛性要求,小學一至二年級每周4課時,小學三至六年級和初中每周3課時,高中每周2課時,有條件的學校每天開設1節體育課,確保不以任何理由擠占體育與健康課程和學生校園體育活動。強化“課程法定”意識,按照國家、自治區課程方案開齊課程、開足課時,按照規定公布課程表、作息時間表。除正常調課外,不得無故挪用、擠占體育、音樂、美術、勞動教育以及心理健康、生命安全等課時,堅決禁止“陰陽”課表。
(六)嚴禁擠占體育活動時間。合理安排學生校內、校外體育活動時間,著力保障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全面落實大課間體育活動制23度,中小學校每天統一安排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每節課間應安排學生走出教室適量活動和放松。大力推廣家庭體育鍛煉活動,有鍛煉內容、鍛煉強度和時長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強度練習。學校要對體育家庭作業加強指導,提供優質的鍛煉資源,及時和家長保持溝通。
小學學校管理規定4
一、總則
1、為加強校園網的嚴格管理,保證校園網的正常運行及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使校園網管理科學化、規范化,促進校園網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意見。
2、校網管小組要確保管理條例的具體實施,并組織與監督各部門信息/安全員履行職責,認真負責地切實做好各項管理工作。
3、各部門和專用教室負責人對經同意的上網人員和設備負有管理職責,應加強管理與督促。
4、各部門人員應嚴格服從管理,自覺遵本意見。
二、校園網管理小組
組長:陳曉波副組長:倪濤
成員:萬德良、楊宗勝、陳智明、劉禮奎、郭平、黃建、段紅宇、唐太雷
出處所有。
三、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
1、凡接入校園網的部門,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應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3、不得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施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網絡上發布不真實的信息、散布計算機病毒、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等。4、各部門需要在網上發布的信息必須經過審批,教育及教學管理等業務信息需分別由教導處、政教處審批,其他信息需由學校辦公室審批方可由網管小組統一發布。
四、信息安全員工作職責
1、各部門信息/安全員應嚴格保守如網絡密碼、口令及專用電話號碼等保密信息,保存網絡運行的有關記錄,定期備份相關重要信息,保證部門計算機的安全。
2、如發現口令被更改、計算機文件被非法刪除等情況,應及時通知網管中心,不得擅自處理。
3、一旦發現網上有非法信息出現,應及時向校有關部門報告,以便作出妥善處理。
五、使用管理
1、接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應嚴格保證網絡接入設備(如交換機、路由器、網卡、網線、接入端口等)的正常運作,不得對接入設備的'軟、硬件系統進行隨意更改。
2、接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應定期對計算機進行病毒檢查,不使用不明來源的軟盤、光盤;校網管人員有權抽查各部門上網機器,若發現問題應令其整改,對屢不改正者,將斷開其與校園網連接。
3、上班時間任何人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操作(如玩游戲、上網聊天、看電影、電視、進入非法網站等)。一經查實,將追究所在部門領導的責任,并對當事人作行政處罰。
4、上網人員應控制在線時間,不得長時間在網上作無謂逗留。
5、任何人不得使用黑客工具對網絡進行攻擊,干擾正常網絡運行,如有發現嚴禁其上網,情節嚴重著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小學學校管理規定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教育法律法規、聘用制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為加強學校考勤管理,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連江縣中小學校、幼兒園、特教學校、進修校、職專和技工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
第三條教育局人事科根據本規定加強考勤管理和指導,其他職能科室協助做好考勤管理。
第四條用人單位主要領導是本單位考勤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考勤管理負有完全責任。
第五條學校應參照本規定,制定切合本單位實際的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和程序進行管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第六條用人單位應把教職工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情況作為業績評估和年度考核重要依據之一。
第二章事假
第七條單次連續事假5天以內的,由用人單位審批。單次連續事假超過5天(含5天)的,由縣教育局審批。
第八條每學年度累計事假超過7個工作日的,學校應在校內進行公示,并在教職工大會上說明準假原因。
第九條教職工出國(境)或在國內探親、旅游應安排在寒暑假,或其它節假日。
第十條由縣教育局審批的事假,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后,上報教育局核準。未達40周歲育齡婦女連續事假時間達到兩個月的,或者臨近期末或期初連續事假達一個月的,應提供請假當月的婦檢證明。
第十一條事假按本規定折扣工資。
第三章病假
第十二條教職工因病請假的,單次連續5天以內的,由用人單位審批。單次連續超過5天(含5天)的,由縣教育局審批。
第十三條每學年度累計病假超過14個工作日的,學校應在校內進行公示,并在教職工大會上說明準假原因。
第十四條教職工請病假,應當視病情提供相應病歷材料,醫院病歷單、疾病證明書、化驗單、醫療輔助檢查的報告單、拍片、醫療費發票等。由用人單位審批的病假,提供鄉鎮及以上醫院出具病歷材料;由縣教育局審批的病假,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病歷材料和醫保發票。
第十五條未滿40周歲的育齡婦女非住院治療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或者臨近期末或期初連續病假達一個月的,還應當提供請假當月的婦檢證明。
第十六條因住院治療請病假的,可以住院通知書和預交住院費發票等材料辦理預請假手續,出院后三天內提供上述病歷材料辦理正式請假手續。
高度傷殘、精神病、傳染病等患者,經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可以每學期初向縣教育局報批一次。
第十七條教職工請病假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病歷材料。第十八條病假按本規定折扣工資。
第四章法定假
第十九條因結婚請假的,提供身份證和《結婚證書》,由用人單位按下列要求審批:
(一)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的可一次性享受15天的婚假;
(二)一方未達晚婚年齡的.或再婚者可一次性給予3天的婚假。第二十條教職工直系親屬,指父母、祖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可申請3個工作日的喪假。喪假由用人單位審批。
第二十一條女職工分娩的,女職工可以按規定申請分娩假,男職工可以按規定申請妻子生育照顧假,由用人單位按照下列要求審批:
(一)雙方屬晚婚或已婚女教職工滿24周歲,合法生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可一次性享受135—180天的分娩假。分娩假期不含寒暑期的,享受135天假期;分娩假期含寒假的以實際天數計算,最長不超過160天;分娩假期含暑假的以實際天數計算,最長不超過180天。
(二)非晚婚生育或一次生育多胞胎的女教職工,合法生育的可一次性享受不超過90天分娩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嬰生育假增加15天;
(三)夫妻為雙職工的,妻子生育時,男方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照顧假。照顧假應在孩子出生當月申請;
(四)女職工分娩假應當不遲于分娩當日提出申請,并提供準生證、結婚證、出生證、獨生子女證(或夫妻雙方簽名的書面保證書)等。提前請分娩假的要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預產期證明,待分娩后提供出生證。
第二十二條上述法定假,不折扣工資。
小學學校管理規定6
一、新生憑入學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借讀生經研究同意后憑借讀證明材料方可插班就讀。
二、教導處建立學生學籍檔案,由班主任填寫成績、品德評語交教導處保存。學生受到的各種獎勵或處分均要及時入檔。
三、學生請假必須履行正式手續,要寫請假條,否則作曠課論處,請假一天以內者,由班主任審批,二天以上五天以內者,由教導處審批,五天以上者由校長室審批。
四、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由教導處、政教處按有關規定處罰:
①新生無證當理由逾一周未入學,或入學后一個月內自動停學。
②在籍學生一學期內曠課達三十六節(三次遲到或早退算一節曠課)。
③一學期內請假累計達兩個月。
④在籍學生開學時逾期三天不到。
⑤休學期滿,逾期不辦理復學手續。
⑥因犯嚴重錯誤而被留校察看。
五、學生因病休學必須呈交請求休學報告及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由學校申批蓋章同意,并報教育局備案,休學期限不超過-年,復學時要報請市教育局備案審批。
六、學生因特殊原因可準予轉學,但不得借轉學機會跳級。
七、學生不得申請退學,留級或降級要經市教育局同意。
小學學校管理規定7
為規范我校中層機構和中層干部管理,深入推進中層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據《城南新區學校中層以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等文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對規范我校中層機構設置和中層干部管理工作作如下規定:
一、中層機構設置與職數
我校中層機構設置堅持“規范、精簡、高效”的原則。
學校中層機構統一設置為辦公室、教務處、教科室、總務處、學生處、督導室。少先隊輔導員原則上由學生處成員兼任。總務主任兼安保處主任。職數如下:
部門辦公室教務處教科室總務處學生處督導室
主任
副主任
學校群團組織根據相關規定設置。
二、中層干部任職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和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具有勝任職位要求的業務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照教育規律辦事,開拓創新,勤奮敬業,清正廉潔,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新任中層干部必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獲得區級及以上榮譽稱號或區級及以上賽課一等獎。
3.新任中層副職,年齡不得超過40周歲,應具有擔任年級部主任、教研組長或處室干事二年以上經歷。
4.新任中層正職,應具有中級職稱和中層副職二年以上經歷。
5.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
三、中層干部的聘用及管理
1.實行報批制度。選拔聘用學校中層干部必須在規定的機構設置和職數限額內進行。選拔聘用前,學校應向區社事局報送中層職位空缺情況和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經局審核批準后組織實施。
2.實行競崗制度。學校中層職位出現空缺,應通過競爭上崗方式選拔產生任職人選。競聘上崗程序一般包括制定方案、公布方案、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競聘演講、民主測評、公示結果及上報區社事局備案等環節。
3.實行試用期制度。學校新任中層干部試用期為一個學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試用期內享受相應崗位職務待遇。
4.學校中層干部由校長聘任,聘期一般為三年(含一年試用期)。
5.實行任職年齡限制制度。凡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52周歲,原則上不再擔任學校中層干部職務,但可享受相應待遇。
6.實行考核激勵制度。學校中層干部以學年為單位進行述職,并通過教職工民主評議等方式實施考核,考核結果納入績效管理。
7.實行免職制度。中層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免去現行職務:
(1)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在年度考核中,教職工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經組織考核認定為不稱職的;
(3)中層干部年齡達到最高限制年齡的.;
(4)由于身體原因,一年不能履行職責的;
(5)犯有嚴重錯誤,造成較大影響的;
(6)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擔任現職的。
8.實行交流、輪崗制度。在同一崗位上連續任職多年的,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對中層干部進行合理交流、輪崗,調整分工,特別優秀的中層干部可報請區社事局批準,在校際進行交流。
9.工會主席、團委書記、少先隊輔導員等職務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10.為減少管理層級,暢通管理渠道,提高管理效率,提倡學校內部管理人員一人多崗、交叉兼職。
小學學校管理規定8
一、各班平時要加強安全教育,每周要利用班隊課時間進行安全專題教育,學校通過檢查班主任安全工作手冊、教師工作手冊和班會記錄,每缺一次視未完成任務一次。
二、做好班級學生接送、就餐、住宿、家庭成員、是否特異體質等情況登記摸底工作,積極做好晨檢和傳染病預防和缺課學生上報工作。不得帶任何零食進校園,教育學生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食品,不得購買流動攤點食品。
三、做好學生進出校園管理工作,學生進入校園后因病因事需出校園,必須憑當班老師簽發的出門證,經家長簽字后門衛方可放行。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一律由當班老師和門衛負責。外人進入校園時要核實身份,做好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四、做好學生在校時間的無縫管理。門衛24小時值班。值班老師早7:20到班,下午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要求按時到班,值周領導老師提前20分鐘到班。門衛要按時關鎖大門,進入校園前,不得讓學生和家長在校門口聚集,開門時要做好學生疏散工作,不得讓學生跑步進入校園。上課時門衛要做好校園巡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做好記錄。課間10分鐘,前5分鐘由前一節上課老師負責,后5分鐘由后一節上課老師負責,在此期間如發生安全問題,所有后果由相關時間段值班老師負責,如因交接不清的'由兩位老師同時負責。
五、學生課間活動要文明,不得追逐打罵,上下樓梯輕聲慢步靠右行。,前樓學生不得在走廊里和教室后面活動。值周領導和老師每天要按時到班到崗,每個課間值周領導、老師做好活動場所巡查,值周老師做好所負責樓層和學生活動區域巡查工作。
六、加強室外課安全工作,凡是上室外體育課,或者大課間活動,教師一定要組織好學生做好準備活動和相關安全教育活動后再開展活動,不得出現“放羊”式教學,發現一起作為教學事故處理一次。
七、各班要加強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班級責任人為班主任,校園整體安全總負責人惠開宇校長。
八、凡在校期間因相關人員失職所發生的一切安全問題均由相關責任人員承擔一切后果,所有相關人員當年不得評優、晉升。
九、非校園內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如因特殊情況現在門衛引導下進入校園。校園內機動車輛要減速慢行,按要求停放和出入。
十、校車安全管理另訂,其他未盡事宜,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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