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費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費用管理制度1
招待費用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蓋了企業對外交往的各種活動,如商務宴請、會議接待、客戶拜訪等涉及的費用支出。該制度旨在確保企業資金的有效利用,防止濫用公款,同時也為員工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
內容概述:
1. 招待標準:制定明確的招待費用上限,根據招待對象和場合的不同設定不同的消費標準。
2. 審批流程:規定招待前需獲得相應級別的'管理人員審批,緊急情況下的招待也需要事后補辦審批手續。
3. 發票管理:規定發票必須完整、真實,且與招待事項相符,嚴禁虛報、假報。
4. 費用報銷:明確報銷期限和所需材料,要求附帶詳細的招待清單和相關證明。
5. 監控與審計:設立定期審計機制,對招待費用進行審查,確保合規性。
6. 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招待費用管理制度的培訓,強化合規意識。
費用管理制度2
一、差旅申請程序:
1、出差人員憑借出差申請(或廠家公文)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備案,人力資源部根據出差事由、廠家公文及實際交通訂票情況核定標準后告知出差人員,并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單。
2、經部門經理同意并簽字;
3、呈總經理簽字批準。
二、差旅費的預支:
填寫《借款單》,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備案簽字、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到財務部辦理借款事宜。
三、差旅費報銷標準:
員工出差費用符合公司規定標準的`,根據原始發票實報實銷,各種收據及收款憑證一律不予報銷。具體報銷辦法規定如下:
(一)開支范圍:
公司員工因公在境內外出差而發生在符合規定標準的費用,包括往返機場、火車站的車費,飛機(車、船)票款,住宿費、購票服務費、出差補助等。
(二)報銷標準:
1、交通工具
(1)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晚8點至次日晨7點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出差路途在1500公里以上或因出差任務緊急需要乘坐飛機的,應提出合理理由經總經理批準;
(2)員工出差途中需轉到其他城市應乘坐各種大巴、城際鐵路,原則上禁止以出租車作為交通工具,除遇緊急情況須告知領導,否則出租車費一律不予報銷。
(3)員工在出差地所發生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費用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社會保險費的申報和繳納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公司社保費用管理制度。
第二條 用人單位進行繳費申報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社會保險費,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第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核定等工作。
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征收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征收的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征收。
第二章 社會保險費申報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
(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
(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
第五條 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用工類型、聯系地址、代扣代繳明細等。
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第六條 用人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有困難的,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可以郵寄申報。郵寄申報以寄出地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有條件的地區,用人單位也可以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規定進行網上申報。
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如實申報本規定第四條、第五條所列申報事項。用人單位申報材料齊全、繳費基數和費率符合規定、填報數量關系一致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后出具繳費通知單;用人單位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的,退用人單位補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開展社會保險稽核工作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造成漏繳、少繳社會保險費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九條 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繳費申報的,可以延期申報;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應當立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核準。
第三章 社會保險費繳納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托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第十二條 征收的社會保險費,應當存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將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已征收的社會保險費,根據用人單位實際繳納額(包括代扣代繳額)和代扣代繳明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記賬。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
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五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繳費情況,并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職工,管理制度《公司社保費用管理制度》。用人單位和職工有權按照《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等規定查詢繳費情況。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險費征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處理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于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后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期限補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根據查詢結果向所屬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申請劃撥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四)申請劃撥的社會保險費數額;
(五)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劃撥申請后,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及時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并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予以劃撥。
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的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送達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二十一條 經查詢,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或者劃撥后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以抵押、質押的方式提供擔保。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可的評估機構對其抵押財產或者質押財產進行評估,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對能夠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雙方依法簽訂抵押合同或者質押合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當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或者質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用人單位簽訂抵押合同或者質押合同后,應當簽訂延期繳費協議,并約定協議期滿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參照協議期滿時的市場價格,以抵押財產、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延期繳費協議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提供擔保并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的,其職工在延繳期間按照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經責令仍未補繳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扣押、查封、拍賣用人單位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
(一)經查詢,用人單位開戶銀行賬戶余額少于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且未簽訂擔保合同的;
(二)經劃撥,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且未簽訂擔保合同的;
(三)延期繳費協議期滿,因擔保財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權利狀況發生變化,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六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強制執行申請書;
(二)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及加收滯納金的事實、理由和依據;
(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限期補繳通知;
(四)用人單位的意見;
(五)用人單位有本規定第二十五條所列情形時的相關材料;
(六)申請強制執行的用人單位財產情況;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人簽名,加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由上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給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法定程序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的;
(二)未在規定時限內及時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并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三)決定劃撥的社會保險費數額錯誤的;
(四)向當事人泄露信息影響劃撥社會保險費的;
(五)有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其他行為的。
第二十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相應處分:
(一)未按照本規定第八條核定或者確定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
(二)對已征收的社會保險費未按照國家規定記賬的;
(三)未依法責令欠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限期補繳社會保險費、加收滯納金的;
(四)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符合規定的;
(五)簽訂擔保合同和延期繳費協議不符合規定的;
(六)未按照規定審核、處置擔保財產的;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繳費申報或者未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按月將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規定通報、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的,職工有權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投訴。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社會保險費由稅務機關征收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提供給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繳費情況。
費用管理制度4
服務費用管理制度是企業經營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作用不可忽視:
1. 保障公司收入:合理的費用制度能確保公司收入穩定,支撐日常運營和發展。
2. 提升客戶滿意度:透明的服務費用能增強客戶信任,提升客戶滿意度和忠誠度。
3. 防范風險:嚴格的.費用管理可以避免潛在的法律糾紛,降低經營風險。
4. 優化資源分配:通過對服務費用的分析,公司能更好地了解業務盈利點,優化資源配置。
費用管理制度5
煉鐵廠材料備品備件消耗費用考核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的核心作用在于優化資源利用,控制生產成本,確保設備正常運行,進而提升煉鐵生產的效率和質量。通過合理的'考核制度,可以促進各部門對備品備件的合理采購、使用和維護,減少浪費,提高經濟效益。
內容概述:
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標準制定:明確備品備件的消耗標準,依據設備運行情況和歷史數據設定合理預算。
2. 采購管理:規范采購流程,確保備品備件的質量和價格合理性。
3. 庫存控制:建立動態庫存管理系統,避免過度積壓和短缺現象。
4. 使用監控:跟蹤備品備件的使用情況,分析消耗模式,及時調整策略。
5. 維修保養:推行預防性維護,減少因設備故障導致的額外消耗。
6. 責任落實:明確各部門職責,實行績效考核,激勵員工節約成本。
費用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保證安全出產所需的費用,保證企業改善勞動條件的資金,按照確定的提取標準自行提取,并且用于安全出產,不得挪作他用。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管理。
3、職責
(1)總經理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2)出產部制定《安全出產費用管理制度》,對安全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視檢查。
(3)財務部依據《安全出產費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費用管理臺帳》,記錄安全費用的提取情況和安全費用的使用情況。
4、工作要求
(1)安全出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公司按照規定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良公司安全出產條件的資金。資金使用范圍包括:
①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②安全出產教育培訓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③安全評價、重大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評估和整改。
④職業危害防治、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監測和職業健康檢查。
⑤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測檢驗。
⑥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配備及應急救援演練。
⑦安全標志及標識。
⑧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公司為從事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2)按照規定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合理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帳。年度結余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3)各使用單元每年年初制定安全費用使用計劃,經行政部匯總后報總經理審批前方可施行。
(4)按照年底結算費用憑證,由財務人員賣力填入《安全費用管理臺帳》。
(5)財務部應依據《安全費用管理臺帳》每年出具當年安全投入資金使用情況的報告。安全費用金用于安全出產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6)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將安全費用結余用于處理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前危險品出產或儲存的設備、庫存產物及出產原料所需支出。
費用管理制度7
管理費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資源優化:通過有效的費用管理,可以避免資源浪費,提升企業經濟效益。
2. 風險防范:規范的.審批流程和嚴格的審計機制能預防財務風險,保證企業合規運營。
3. 決策支持:準確的費用數據為管理層決策提供依據,有助于制定更合理的戰略計劃。
4. 企業文化建設:倡導節約文化,培養員工的成本意識,形成良好的企業氛圍。
費用管理制度8
活動費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高資金利用率:通過合理預算和嚴格控制,避免無效和過度支出,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效用。
2. 保障企業利益:防止因費用失控導致的經濟損失,維護企業的財務健康。
3. 規范化運營:建立標準流程,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增強企業內部管控能力。
4. 提升活動效果:資源的有效配置有助于活動目標的'實現,提高活動的影響力和效果。
費用管理制度9
辦公費用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企業內部的日常辦公支出,確保資金的有效利用,防止浪費,提升運營效率。它涵蓋了從預算制定到費用報銷的全過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 辦公費用預算設定
2. 費用審批流程
3. 費用支出標準
4. 報銷審核規定
5. 費用控制與審計
6. 違規處理辦法
內容概述:
1. 預算設定:明確各部門的年度辦公費用額度,根據業務需求和歷史數據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配。
2. 費用審批:建立多級審批制度,確保每一筆支出都有明確的.責任人和審批流程。
3. 支出標準:設定各類辦公費用的具體限額,如差旅費、通訊費、辦公用品費等。
4. 報銷規定:規定報銷所需憑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明確報銷期限和方式。
5. 費用控制:通過定期財務報告監控費用使用情況,及時調整預算和策略。
6. 違規處理:對于違反規定的費用支出,設定相應的處罰措施,強化制度執行力。
費用管理制度10
病人費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維護病人權益:確保病人清楚了解費用構成,防止亂收費現象。
2. 提升醫院形象:透明的費用管理能增強公眾對醫院的信任。
3. 控制成本:有效管理費用,有助于醫院降低成本,提高運營效率。
4. 符合法規要求:遵守國家醫療費用相關政策,避免法律風險。
費用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公司一切收入必須上繳財務部統收進賬,不準私設賬外賬、小金庫或截留公司收入,不得私存私分、據為己有。
第二條 借款、領用支票審批程序:
(一)領取《借款單》或《付款申請單》,填寫全部內容后,領用人簽字;結算起點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須使用支票支付。
原則上員工不得因個人原因向公司借款。
(二)審批簽字程序:
1、屬于日常經營所需要的開支,金額在一萬元以下的,借款人持填寫完整的《借款單》或《付款申請單》經部門經理、主管會計、財務總監、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辦理付款;
2、金額超過五萬元以上(含五萬元)的開支,必須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
3、金額超過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的開支,必須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均批準后,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
(三)財務出納根據符合審批手續的《借款單》或《付款申請單》,支出現金或簽發支票。
(四)所有借款應嚴格執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政策。
第三條 費用報銷審批程序:
(一)一切費用報銷必須填寫《支出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并附原始憑證,原始發票各項目應填寫完整,“付款單位”處必須標有本公司全稱的字樣,經辦人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簽字;
(二)經辦人須持填寫完整的《支出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主管會計審核;
(三)主管會計就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票據數據的準確性、費用開支的合理性審核無誤簽字,財務經理簽字后,上報總經理:
1、 屬于日常經營所需要的預算內開支,報銷金額五萬元以下的,由總經理簽字后即可辦理報銷手續;
2、其他所有預算外開支、超標準及報銷金額五萬元以上的費用,總經理簽字后必須上報董事會批準。
3、董事費用須由董事長批準方可報銷。
(四)財務出納根據符合審批程序的《支出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進行復核合格后,方可給予報銷;
(五)各種費用的報銷應統一在每周三下午到財務部報銷。
第四條 費用開支范圍與標準:
(一)工資費用是公司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勞動報酬、津貼、補貼等。
1、工資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的基礎上,實行崗位工資制度,總經理工資標準由董事會制定,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中級管理人員和一般職員的工資標準原則上按本公司工資體系中的級別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執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工資的管理、編制并上報董事會批準決定,送財務部備案。
2、公司財務部負責審核業務部門提供的績效基礎數據,并對人力資源部每月提供的工資報表進行審核、發放和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5日。
(二)差旅費標準參照第六條《出差管理規定》執行。
(三)保險費是為減少財產因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向保險公司投保所支出的費用。主要包括為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所投的財產險、機損險以及第三方責任險等,按實際發生的'保費金額報銷。
(四)辦公費用是公司在經營管理環節中發生的各項辦公費用,包括文具紙張費、印刷費、書報資料費、計算機軟件資料費、微機聯網、安裝費、上網費以及其他辦公用品等。行政部負責辦公費用的發生,憑發票實報實銷。
(五)郵電通訊費是公司因工作需要發生的各項郵電通訊費用,包括電話費、手機話費、郵費、電報費、快遞費以及其他有關的費用。
1、公司業務手機話費報銷須填寫《支出報銷單》,當月話費超過預算標準時,寫明原因經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準予報銷。
2、其他郵電通訊費標準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六)交通費是公司因業務需要在市內發生的交通費用。交通費本著節約為主的原則,行政部負責公司車輛的調配,各部門業務用車原則上必須使用公司內部車輛。所發生的交通費由司機填寫《支出報銷單》,注明事由、時間、地點后,按審批程序報銷。
(七)業務招待費是公司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發生的招待費用,包括接待國內外賓客的宴請費、禮品費、招待用煙茶費、舉辦招待會經費、開展國內外購銷業務中必需的活動經費,以及公司負擔的其他接待費用。如需借款,參照借款流程。
1、各種業務宴請必須事先經總經理同意;贈送帶有公司標志的紀念品,應執行公司的相關規定,除此以外附送的其他外購商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2、開支標準如下:
(1)副總經理開支標準為150元/每人;
(2)部門經理開支標準為120元/每人;
(3)其他人員開支標準為100元/每人,陪同人員不超過2人。
(4)如遇特殊情況,費用超出開支標準,需報銷人員進行文字說明,報總經理批準。
(八)福利費的執行標準依據《員工手冊》中相關條款執行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由企業負擔的職工養老保險、大病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以上費用參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繳納。
(九)維修費是為保證公司的正常經營而發生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辦公設備的維護、修理、保養、檢測等費用,由行政部按實際發生金額憑發票報銷。
(十)培訓費是公司為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術水平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對公司職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職業道德培訓和考試培訓費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按照審批程序憑票實報實銷。
(十一)其他費用:為維持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其他費用,按實際發生金額據實報銷。
第五條 《出差管理規定》
本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本著舒適安全、方便迅速和經濟節約的原則辦理。
費用管理制度12
通訊費用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在于規范企業內部的通信行為,確保通信資源的.有效利用,控制企業成本,提高運營效率。通過明確的制度,我們可以預防不合理的通信消費,防止資源浪費,同時保障企業內外部溝通的順暢,維護企業的形象。
內容概述:
1. 費用預算制定:設定年度或季度的通信費用預算,包括電話費、網絡費、移動通信費等。
2. 費用審批流程:規定通信費用的申請、審批流程,明確各級權限,防止未經授權的費用支出。
3. 設備管理:對通信設備如電話、手機、網絡設備的分配、使用、維修進行規定,避免私用和損失。
4. 賬單審核:設立定期的賬單審核機制,檢查費用使用情況,識別異常消費。
5. 員工行為準則:規定員工在工作中的通信行為,如限制個人用途的通信時間或流量。
6. 激勵與懲罰:設立節約獎勵和超支處罰措施,鼓勵合理使用通信資源。
費用管理制度13
為規范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所涉及到的費用開支等一系列活動,特作如下規定。
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是指本公司員工到襄樊市以外的地區從事與本公司經營業務有關的活動并且時間長達一天以上的。
一、出差申請
1、副總經理以下人員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過部門主管和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后方可出差。
2、出差申請人憑批準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到財務借款。分管領導及財務人員根據出差人計劃的天數、地點、事由計算大致費用核定借款額。
3、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應本著高效精簡的原則安排行程,費用開支嚴格按照本制度所附開支標準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須超支的應事前電話請示分管領導同意。
4、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應妥善保管好各種費用票據,返回公司在五個工作日內到財務辦理報銷手續。
5、出差人員前次出差借款尚示報銷的,本次出差不允許借款。
二、費用劃分及報銷辦法
出差費用主要分為:長途交通費、住宿費、客戶招待費、長途通訊費、市內交通費、雜費、伙食補助、臥鋪補助、住宿節約補助等。
1、長途交通費和住宿在限額標準內憑有效票據報銷。
2、出差期間發生的客戶招待費應從嚴控制,嚴格按公司《招待費用管理制度》規定標準執行。副總以下人員如需發生客戶招待費,應事前請示分管副總同意。副總應請示總經理同意。事后報銷時應提供有效票和情況說明。
3、出差人員發生的異地手機漫游費憑電腦打印電話清單經分管領導和財務核對后因公部分予以報銷。
4、出差人在出差時發生的各地區市內短途交通費,應提供有效票據報銷,除副總及以上人員不受限制外,其余人員原則上不允許乘坐的士。
5、出差人伙食補助按附件《差旅費開支標準》包干執行。無須提供發票,時間計算以出發車票和返回車票標明的日期為依據,頭尾兩天合并計算。
6、出差人出差時發生的訂票、托運、復印、傳真等雜費憑有效票據經貧乏領導和財務審核確認后報銷。
7、出差人夜間行車(當時18時至次日晨6時)或連續行車8小時以上的.,允許購買火車臥鋪,如符合以上條件但未坐臥鋪者,按車票票面金額的50%予以補助。
8、住宿節約補助,為使出差人厲行節約,設立此補助。對住宿費報銷金額低于附件《差旅費開支標準》的,按節約金額的50%獎勵出差者。
三、其他
1、出差人員因公外出參加會議或培訓,出差人應向財務部提供會議通知和培訓通知,財務根據通知上關于費用方面的說明予以確認出差費用報銷方式。
2、出差人自行借用非本公司車輛出差的,需經貧乏領導標準。公司據實合理報銷過路費、停車、汽油等費用,其他費用一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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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費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成本控制:通過制度化管理,可以有效控制成本,防止費用超出預算,保持企業的財務健康。
2. 資源優化:明確費用用途,有助于合理分配資源,避免無效或低效的投資。
3. 風險防范:規范化的`審批流程能降低財務風險,防止因費用管理不當引發的法律問題。
4. 決策支持:準確的費用數據為管理層決策提供依據,有利于企業戰略規劃和業務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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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在與客戶交往中的費用支出行為,提高公司客情費用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在與客戶進行商務往來時的客情費用支出。
第二條公司客情費用的定義:指為了維護與客戶良好關系、促進業務發展的必要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商務招待費、禮品費、差旅費等。
第三條公司客情費用的原則:必須與公司的經營業績相關,具備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規范性。
第四條公司各級管理者應制定統一的行為準則,并確保其員工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公司應當注重費用管理的內部監控和外部審計,確保費用支出符合規定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條公司對客情費用支出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制度,確保費用的使用符合公司經營計劃和財務預算。第七條客情費用支出按照預算執行,預算不得超額支出,超支部分不予報銷。
第八條公司鼓勵使用電子支付方式進行客情費用支出,盡量避免現金支出,必須確保支付記錄存在且完整。
第九條公司對客情費用支出應及時進行記錄,形成明細臺賬,便于內部審計和外部審查。
第十條公司對客情費用支出應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并按照相關稅收法規繳納稅金。
第三章費用報銷審核
第十一條公司對客情費用的報銷審核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主要審核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費用支出的真實性:核實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包括發票、憑證等的真實性。
2.費用支出的合理性:對費用支出是否符合公司管理制度的合理性進行評估,包括金額是否符合市場價位、是否符合實際需要等。
3.費用支出的合法性:核實費用支出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包括稅法、公司法等。
4.費用支出的規范性:審核費用支出是否符合相關管理制度要求,包括是否存在未經審批的費用支出、是否存在違規行為等。
第十二條公司應設立專門的費用審核人員,負責對客情費用的報銷進行審核,并留存相關材料和記錄。
第十三條對于不符合費用報銷審核要求的情況,公司應及時予以退回或調整,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第四章費用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對客情費用支出進行分類管理,主要包括商務招待費、禮品費和差旅費。
第十五條商務招待費指公司為了與客戶進行商務往來而發生的費用支出,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金額合理:商務招待費的金額應當符合市場價位,不得超過公司規定的標準。
2.目的明確:商務招待費的目的應當明確,并與公司業務發展相關。
3.記錄完整:商務招待費支出應當保留發票、憑證等相關材料,記錄完整。
第十六條禮品費指公司為了維護與客戶良好關系而發生的禮品費用支出,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禮品選擇恰當:所選禮品應當符合對方的文化習俗和個人喜好,且不得超過公司規定的金額。
2.記錄詳細:禮品費支出應當詳細記錄,包括禮品名稱、價格、接收人等。
3.合理性評估:公司應當對禮品費支出的合理性進行評估,確保其與公司經營計劃和財務預算相符。
第十七條差旅費指公司員工因為與客戶進行商務往來而發生的差旅費支出,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差旅費預算:公司應設定差旅費預算,確保支出不超過公司規定的標準。
2.合理行程安排:公司員工應合理安排行程,避免不必要的費用支出,如豪華酒店、高級餐廳等。
3.嚴格備案:差旅費支出應及時備案,并按規定進行報銷。
第五章違規處理
第十八條對于違反公司客情費用管理制度的行為,公司應嚴肅處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方式:
1.要求違規人員退回費用或進行調整。
2.給予違規人員相應的警告或通報批評。
3.根據情節嚴重性,對嚴重違規行為的責任人進行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九條若違反公司客情費用管理制度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公司將第一時間向有關主管部門報案,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對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情況,應經公司領導批準后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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