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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11 10:57:30 管理 我要投稿

病歷管理制度集合(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病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病歷管理制度集合(15篇)

病歷管理制度1

  1.建立健全醫院病歷質量管理組織,完善醫院“三級”病歷質量控制體系并定期開展工作。三級病歷質量監控體系:

  1.1一級質控小組由各科治療小組組長(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主管醫師、責任護士組成,負責本治療組病歷質量檢查。

  1.2二級質控由科主任、質控醫師(由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擔任)、護士長組成。負責本科室對門診病歷、運行病歷、存檔病案等每月進行抽查。

  1.3三級質控由業務副院長、質控辦、院醫療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專家、及有經驗、責任心強的醫護人員、醫院病案室專職質量管理人員組成,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歷質量的評價。并把病歷書寫質量納入醫務人員綜合目標考評內容,進行量化管理。

  2.貫徹執行衛生部《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衛醫政發[20xx]4號)、《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及我省《醫療文書規范與管理》的各項要求,注重對新分配、新調入醫師及進修醫師的有關病歷書寫知識及技能培訓。

  3.加強對運行病歷和歸檔病案的管理及質量監控。

  3.1病歷中的首次病程記錄、術前談話、術前小結、手術記錄、術后(產后)記錄、重要搶救記錄、特殊有創檢查、麻醉前談話、輸血前談話、出院診斷證明等重要記錄內容,應由本院主管醫師書寫或審查簽名。手術記錄應由術者或第一助手書寫。

  3.2平診患者入院后,醫師應在8小時內查看患者、詢問病史、書寫首次病程記錄和處理醫囑。急診患者應在5分鐘內查看并處理患者,首次病程記錄原則上應在8小時內完成,因搶救患者未能及時完成的,有關醫務人員應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據實補記,并加以注明。

  3.3新入院患者,48小時內應有主治醫師以上職稱醫師查房記錄,一般患者每周應有2次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查房記錄,并加以注明。

  3.4重危患者的.病程記錄每天至少1次,病情發生變化時,隨時記錄,記錄時間應具體到分鐘。對病重患者,至少2天記錄一次病程記錄。對病情穩定患者至少3天記錄一次病程記錄。

  3.5各種化驗單、報告單、配血單應及時粘貼,嚴禁丟失。外院的醫療文件,如作為診斷和治療依據,應將相關內容記入病程紀錄,同時將治療文件附于本院病歷中。外院的影像資料或病理資料,如需作為診斷或治療依據時,應請本院相關科室醫師會診,寫出書面會診意見,存于本院住院病歷中。

  4.出院病歷一般應在5天內歸檔,特殊病歷(如死亡病歷、典型教學病歷)歸檔時間不超過1周,并及時報病案室登記備案。

  5.加強病歷安全保管,防止損壞、丟失、被盜等,復印病歷時,應由醫護人員護送或在病案室專人復印。

  6.依據《蚌埠三院醫療質量管理獎懲細則(試行)》和《關于對病歷書寫存在重大缺陷的獎懲規定》的要求,建立科室及個人病歷書寫質量評價通報制度和獎罰機制。

病歷管理制度2

 。ㄒ唬┓渤鲈海ㄋ劳觯72小時后的病案都應回收到病案室,復印病歷有關資料必須在病歷歸檔后到病案室辦理。

 。ǘ┲辉试S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保險機構、公安和司法機關,持有效證件復印病歷的.有關資料。

  (三)要求復印者需出具有效證件,到病案室按章辦理復印有關資料事宜。

 。ㄋ模⿵陀』蛘邚椭撇v資料時,應當有病案室工作人員和申請者在場,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后,需加蓋病案室證明印章方視為有效。

 。ㄎ澹﹪澜魏稳送扛摹卧、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資料。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患者的病歷。

 。┎“钢幌抻诒驹号R床、教學、科研人員借閱,且不得隨意帶出病案室。如必須借出時,需辦理借閱手續,并在2周內歸還,過期歸還者按違規處罰。

 。ㄆ撸榭蒲谢蚪虒W大批量借閱病案時,須事先與病案室約定時間,由病案室按時供給,每次借閱不得超過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內,一個月后歸檔。

 。ò耍┎“甘沂芾韽陀』蛘邚椭撇v資料完畢后,能夠按照省物價部門規定向申請者收取工本費,并出據發票。

病歷管理制度3

 。ㄒ唬、建立健全醫院病歷質量管理組織,完善醫院“四級”病歷質量控制體系并定期開展工作。

  四級病歷質量監控體系:

  1、一級質控小組由科主任、病案委員(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科護士長組成。負責本科室或本病區病歷質量檢查。

  2、二級質控部門由醫院行政職能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對門診病歷、運行病歷、存檔病案等,每月進行抽查評定,并把病歷書寫質量納入醫務人員綜合目標考評資料,進行量化管理。

  3、三級質控部門由醫院病案室專職質量管理醫師組成,負責對歸檔病歷的檢查。

  4、四級質控組織由院長或業務副院長及有經驗、職責心強的高級職稱的醫、護、技人員及主要業務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全院病歷質量的評價。

 。ǘ、貫徹執行衛生部《病歷書寫基本規范》、《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醫療文書規范與管理》的各項要求,注重對新分配、新調入醫師及進修醫師的有關病歷書寫知識及技能培訓。

  (三)、加強對運行病歷和歸檔病案的管理及質量監控。

  1、病歷中的首次病程記錄、術前談話、術前小結、手術記錄、術后(產后)記錄、重要搶救記錄、特殊檢查、麻醉前談話、輸血前談話、出院診斷證明等重要記錄資料,應由本院主管醫師書寫或審查簽名。手術記錄應由術者或第一助手書寫,如第一助手為進修醫師,須由本院醫師審查簽名。

  2、平診患者入院后,主管醫師應在8小時內查看患者、詢問病史、書寫首次病程記錄和處理醫囑。急診患者應在5分鐘內查看并處理患者,住院病歷和首次病程記錄原則上應在2小時內完成,因搶救患者未能及時完成的,有關醫務人員應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據實補記,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時內應有主治醫師以上職稱醫師查房記錄,一般患者每周應有2次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查房記錄,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記錄每一天至少1次,病情發生變化時,隨時記錄,記錄時間應具體到分鐘。對病重患者,至少2天記錄一次病程記錄。對病情穩定患者至少3天記錄一次病程記錄。對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記錄一次病程記錄。

  5、各種化驗單、報告單、配血單應及時粘貼,嚴禁丟失。外院的醫療文件,如作為診斷和治療依據,應將相關資料記入病程紀錄,同時將治療文件附于本院病歷中。外院的影像資料或病理資料,如需作為診斷或治療依據時,應請本院相關科室醫師會診,寫出書面會診意見,存于本院住院病歷中。

  (四)、出院病歷一般應在3天內歸檔,特殊病歷(如死亡病歷、典型教學病歷)歸檔時間不超過1周,并及時報病案室登記備案。

  (五)、加強病歷安全保管,防止損壞、丟失、被盜等,復印病歷時,應由醫護人員護送或再病案室專人復印。

 。⒁罁妒〔v質量管理評價獎懲暫行辦法》的要求與規定,建立科室及個人病歷書寫質量評價通報制度和獎罰機制。

病歷管理制度4

  一、門(急)診病歷務必有連續的頁碼,由病員自行保管。急診留觀期間,急診留觀病歷由急診科負責保管。二、病員住院期間,其住院病歷由所在病區負責整理、統一保管。病區應將收到的住院病員的檢查報告等結果于24小時內歸入住院病歷。病歷管理制度。病員出院后的住院病歷由病案室負責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三、急診留觀病歷和住院病歷分別編號保存。入院病歷、入院記錄及所有主觀病歷應標注連續的頁碼。

  四、科室務必嚴格保管病歷,嚴禁病員翻閱病歷。嚴禁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

  五、病歷在科室、護保中心、住院處(醫保辦)和病案室的流透過程中,應嚴格簽收制度。

  六、住院病歷、急診留觀病歷因醫療活動或復印、復制等需要帶離病區時,應由科室指定專人負責攜帶和保管。病歷管理制度。

七、病歷借閱

  1、除涉及病員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教部相關人員外,其它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借閱病員的住院病歷。

  2、本院正式醫務人員(內含處方權的研究生)一次借閱不得超過20份;合同醫生、進修生須經上級醫生同意后方可借閱,一次不得超過2份。借閱病歷應盡快歸還,借閱最長時限不超過5天。

  3、借閱者須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閱,不得他人代借、轉借。

  4、借閱者應愛護病案,確保病案的完整。丟失病案者將視情給予經濟和行政處罰。

  5、本院醫師調離,轉業或其他原因離開本院,歸還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辦理離院手續。

  八、病歷復印(在醫務人員按規定時限完成病歷后予以帶給)

  1、對下列人員和機構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的申請應當受理:

  (1)病員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員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2、受理申請時,申請人按照要求應帶給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為病員本人的,應當帶給其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為病員代理人的,應當帶給病員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3)申請人為死亡病員近親屬的`,應當帶給病員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及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4)申請人為死亡病員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帶給病員死亡證明、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近親屬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帶給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病員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病員死亡的,應當帶給近親屬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由公安、司法機關向醫教部出具采集證明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后方可給予協助辦理。

  4、能夠為申請人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包括:住院病歷的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九、發生醫療問題爭議時,由醫教部醫療科專職助理員在病員或其有關人員在場的狀況下封存病歷。封存的病歷由病案室負責保管。封存的病歷能夠是復印件。

病歷管理制度5

  為加強病歷管理,保證病歷資料客觀、真實、完整,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20xx年版》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我院病歷管理制度:

  一、病歷保存管理

  1、患者住院期間,病歷由病區負責保管。

  2、患者離院后,病歷由病案室負責集中統一保管。

  3、病案室按檔案管理規定妥善保管病歷,并做好防盜、防火及防水工作,確保病歷安全。

  4、各病歷保管單位應采取嚴密保護措施,嚴防病歷丟失。

  5、病案室對所有病歷進行編號,病歷編號是患者在本院就診病歷檔案惟一及永久性的編號。

  6、門診病歷由病人自己保管,留觀觀察病歷由醫院保管,保存不于少15年。住院病歷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個人隱私的內容應按照像關法律法規予以保密。

  7、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及銷毀病歷。

  二、病歷書寫

  醫師按照衛生部《病歷書寫基本規范》 、《中醫病歷書寫基本規范》、《電子病歷基本規范(試行)》和醫院《病歷書寫制度》的規定書寫病歷,各科室須加強病歷的內涵質量管理,重點是住院病歷的環節質量監控,為提高醫療質量與病人安全管理持續改進提供支持。

  1、住院病歷應當按照以下順序排序:體溫單、醫囑單、入院記錄、病程記錄、術前討論記錄、手術允許書、麻醉允許書、麻醉術前訪視記錄、手術安全核查記錄、手術清點記錄、麻醉記錄、手術記錄、麻醉術后訪視記錄、術后病程記錄、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出院記錄、死亡記錄、輸血治療知情允許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同意書、會診記錄、病危(重)通知書、病理資料、輔助檢查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

  2、病案應當按照以下順序裝訂保存: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術前討論記錄、手術允許書、麻醉允許書、麻醉術前訪視記錄、手術安全核查記錄、手術清點記錄、麻醉記錄、手術記錄、麻醉術后訪視記錄、術后病程記錄、出院記錄、死亡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輸血治療知情允許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允許書、會診記錄、病危(重)通知書、病理資料、輔助檢查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體溫單、醫囑單、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

  三、病歷歸檔管理

  1、患者出院后,主管醫師應及時整理病歷,由科室質控檢查后,3日內送交病案室歸檔保管,如延長歸檔時間,將按照醫院有關規定賦予處罰。

  2、病案室管理人員回收歸檔病歷時,應與各臨床科室認真核對后當面簽收。

  3、注意檢查首頁病歷的完整性,不得對回收的病歷進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時要做好疾病編碼與手術名稱的分類錄入,依序整理裝訂病歷,并按號羅列后上架存檔。

  4、各病區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各種檢驗和檢查報告單后,應在24小時內歸入病歷中。

  5、對已歸檔病歷而滯留在病區的各種檢驗和檢查報告單,病區應及時交給病案室,由病案室人員負責將檢驗及檢查報告單粘貼和歸入該患者的病歷中,并做登記記錄。

  四、病歷查閱管理

  1、除為患者提供診療服務的醫務人員,以及經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或者醫療機構授權的負責病案管理、醫療管理的部門或者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患者病歷。

  2、其他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因科研、教學需要查閱、借閱病歷的,應當向醫院醫務科提出申請,經允許并辦理相應手續后方可查閱、借閱。查閱后應當即將歸還,借閱病歷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歸還。查閱的病歷資料不得帶離患者就診醫療機構。

  3、公、檢、法、醫保及衛生行政單位,需出具采集證據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經醫務科核準,可以摘錄病史,其它任何單位均不能借閱或者復印病歷。

  4、本院醫師因醫、教、研工作需要查閱病歷者在病案室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借閱相關病歷。對死亡及有醫療爭議等特定范圍內的病歷,需經醫務科批準后借閱;本院醫師不得借閱本人親屬及與本人存在利益關系的患者病歷。

  5、病區和病案室不許擅自接待無相關證明手續的機構和個人查詢患者的病歷資料。

  6、醫院職能部門因管理工作需要查閱病歷,不受份數限制。病案室應在及時提供所需病歷。如無特殊情況,查閱部門應在三周內歸還。

  7、本院工作人員因工作調離、外出進修、出國等離院時,必須辦妥病歷歸還手續,有關部門應根據病案室認可印章后,再辦理相關離院手續。

  五、病歷復制管理

  醫院病案室負責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的申請,并按規定提供病歷復制或者查閱服務,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1、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2、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3、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4、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以及代理人與患者代理關系和授權委托書;

  5、申請人為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法定繼承人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6、申請人為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法定繼承人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代理人與法定繼承人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及授權委托書。

  7、醫院可以為申請人復制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體溫單、醫囑單、住院志(入院記錄)、手術允許書、麻醉允許書、麻醉記錄、手術記錄、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出院記錄、輸血治療知情允許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允許書、病理報告、檢驗報告等輔助檢查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病歷資料。

  8、公安、司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保險以及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部門,因辦理案件、依法實施專業技術鑒定、醫療保險審核或者仲裁、商業保險審核等需要,提出審核、查閱或者復制病歷資料要求的,經辦人員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后,醫療機構可以根據需要提供患者部份或者全部病歷:

  (1)該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保險或者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部門出具的調取病歷的法定證明;

  (2)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3)經辦人本人有效工作證明(需與該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保險或者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部門一致)。

  (4)保險機構因商業保險審核等需要,提出審核、查閱或者復制病歷資料要求的,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允許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允許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要求,病歷尚未完成,申請人要求復制病歷時,可以對已完成病歷先行復印,在醫務人員按照規定完成病歷后,再對新完成部份進行復印。

  10、醫院受理復制病歷資料申請后,由指定醫教科通知病案室,并在申請人在場的情況下復制;復制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和醫教科確認無誤后,加蓋醫院公章證明印記。

  11、醫院復制病歷資料,可以按照規定收取工本費。

  六、病歷的封存與啟封

  1、發生醫療糾紛爭議需要封存病歷時,應當在醫教科、患者或者者其代理人在場的情況下,對病歷共同進行確認,簽封。

  2、醫院申請封存病歷時,應當告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共同實施病歷封存;但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拒絕或者拋卻實施病歷封存的,醫院可以在公證機構公證的情況下,對病歷進行確認,由公證機構簽封病歷復制件。

  3、醫教科負責封存病歷的保管。

  4、封存后病歷的原件可以繼續記錄和使用。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要求,病歷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歷時,可以對已完成病歷先行封存,當醫師按照規定完成病歷后,再對新完成部份進行封存。

  5、開啟封存病歷應當在簽封各方在場的情況下實施。

  七、病歷質量管理

  1、按照我院《住院病歷質量考核規定》執行。

  2、病歷質量必須符合我院《住院病歷質量評分表》 、《運行病歷質量評分表》中有關的質量要求。

  3、各科主任對病歷質量負全面責任。轉科病歷由出院科室對病歷質量全面負責。

  八、法律責任

  浮現下列情況者,當事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1、違反病案管理制度,泄露患者住院資料,造成侵犯患者隱私權者;

  2、涂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者;

  3、搶奪病歷者;

  4、遺失病歷者。

  九、本制度按下發文件日期執行。

病歷管理制度6

  一、醫院病案管理小組負責全院病歷(門診、住院)的質量管理工作。

  嚴格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管理。

  二、門診和住院病人應有完整的病歷。

  門診病歷未建檔的,由患者保管;已建檔的門診病歷由掛號室負責存放、保管。住院病歷由病案管理員負責整理、存檔,并在病房保管。

  三、病歷的日常管理制度

  1、由病案管理員負責管理住院病歷資料。

  2、出院、轉院、死亡病歷應在病人出院時完成,經主治醫師和護士長進行質量檢查,簽字后存檔。

  3、住院病歷不外借。

  4、使用病歷時,由病歷管理人員負責提供和歸檔。

  5、保持病歷整潔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丟失工作。

  6、嚴守病歷資料保密制度。

  7、住院病歷原則上要永久保存。

  四、病歷借閱制度

  1、嚴格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執行病歷的借閱和復印。

  2、病歷只限本院醫生在本院內查閱。

  3、患者看門診或再次住院需參閱病歷時,應由本院醫師辦理,不得委派患者或患者家屬借閱。

  4、凡借閱病歷,不得進行涂改、玷污、拆散、換頁、丟失。

  1、所有借閱病歷均要辦理登記手續。

  2、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及因科研教學需要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患者的病歷。

  3、除再次入院患者的舊病歷外,其他病歷一律不得外借。借閱者只準在病案閱覽室查閱,閱后立即歸還,不準泄露患者隱私。

  4、再次入院的病歷可以借出病案室,借出的病歷不得隨意轉借他人。

  5、科研病歷一律不借出病案室,有特殊需要者,應經醫務科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

  7、病案資料只限相關科室臨床醫技人員查詢、借閱,其他人員須經醫務科審批方可借閱。實習、進修醫師借閱病案時須經帶教老師簽字同意后,經病案室核準后,方可借閱。

  8、外單位或個人申請查閱、復印病案資料時須單位介紹信或有效證件,填寫申請單,經醫務科嚴格審批,方可查閱病案資料,復印某某某衛生行某某某部門規定可以復印的病歷資料。

  10、患者及家屬不得借用病案,如需要可按相關規定辦理復印手續。

  11、借閱病案過程中,借管雙方都應在提交與歸還過程中核對病案號與數量是否相符,并簽字。借閱者應妥善保管和愛護病案,任何人不得在原始病案資料上涂改、標注、污損、撕毀或遺失。不得私自復印、不得超越借閱的目的'、不得進行與醫療無關的商業行為。

  12、病案室應做好病案借閱、登記、催交工作,借閱后的病案歸還時由病案人員審核后放在指定位置,由病案管理人員歸檔上架。

  二、病案室負責做好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檔、保管工作。

  三、病案上架前,由醫院病歷質控小組負責對病案書寫質量進行評審,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病案提出修改意見。

  四、各臨床科室設病案質量專管醫生和專管護士,負責做好本科室的病案質控的管理工作。其工作職責:

  (一)做好本科室病案質量自查工作。仔細核對住院病案首頁各項目的填寫是否正確、完整,如發現項目不全或記錄不完整、不符合規定要求,應及時通知有關醫務人員填補或更正。對問題較多需部分或大部分重寫的病歷,應提出修改意見后退還給書寫醫生重寫。

 。ǘ┳龊贸鲈翰“、卡片的檢查與催辦工作,防止病案積壓,保證歸檔病案流程的及時性。

 。ㄈ⿲Σv質控小組抽查后反饋回來的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病案,在兩周內完成修改、訂正,做到病案不缺項、書寫規范、裝訂符合要求,檢查評分達到90分以上。

  (四)做好本科室病案的收集、保管工作,確保住院病案不遺失、不缺損。

  五、病案質量檢查與獎罰

 。ㄒ唬┎“纲|量檢查分院、科兩級。各科室病案質量專管員應對每份出院病歷先進行自查,確認達標后,在五個工作日內送到病案室。

 。ǘ┽t院病歷質控小組每月隨機抽查各病區一定數量的歸檔病案和運行病案,檢查評分結果與病案書寫醫生、上級醫師和科主任的獎金掛鉤,獎罰結果公開。

  (三)除醫院病歷質控小組每月對歸檔病案抽查外,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不定期對各病區的歸檔病案和運行病案組織抽查,抽查結果與病案書寫醫生、上級醫師和科主任的獎金掛鉤,獎罰結果公開。

病歷管理制度7

  1.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血液透析治療的患者均應建立血液透析病歷

  2.根據病人病情不同,血液透析病歷分為臨時透析病歷和長期透析病歷,其各自病歷要求如下:

  1、臨時透析病歷:要求包括中心靜脈置管知情同意書、血液透析知情同意書(已歸入住院病歷者除外)及血液透析治療記錄單

  2、長期透析病歷:要求包括中心靜脈置管知情同意書(必要時)、血液透析知情同意書、病歷首次病程日志、醫囑單、血液透析治療記錄單、所有化驗檢查及其它輔助檢查報告單及血液透析月小結

  3.對于所有住院及急診留觀的透析患者,在每次血液透析結束后,應由透析中心的醫生將患者的透析情況以透析記錄單的形式記錄于各自病歷中

  4.所有首次于本透析中心接受血液透析患者和/或其家屬均應簽署血液透析知情同意書及中心靜脈置管知情同意書(必要時)

  5.對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長期血液透析治療的患者,均應詳細采集相關病史,包括導致腎衰竭的原發病因、既往病史、用藥史、藥敏史、首次查體結果及相關輔助檢查結果,以及醫療付費方式等,并記錄到首次病程記錄中

  6.所有首次于本透析中心接受血液透析患者均應提供近期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相關病毒學檢查結果,如近期未行上述檢查者,應在血液透析開始前抽取血樣做以上相關檢查,并將結果歸入透析病歷中。對乙肝和丙肝患者的排班表、病歷及相關文件等作明確標識。

  7.對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長期血液透析治療的患者,應用醫囑單詳細記錄患者的用藥情況,根據病情變化調整藥物的使用,并如實記錄在醫囑單上

  8.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長期血液透析治療的患者,在我院所做所有化驗結果及其他輔助檢查結果應完整保存于血液透析病歷中,并標注檢查時間及檢查項目

  9.血液透析中心的醫生每月應根據患者的臨床表現及相關輔助檢查結果,對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長期血液透析治療患者的透析質量做出月小結。月小結內容應包括:患者透析充分性評估、透析方案的修改建議、并發癥的防止建議及相應的飲食生活指導

  10.透析記錄單需要記錄內容包括:

  1、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例號、床號及病人來源

  2、 透析日期、時間,透析次數

  3、 應用的透析機及透析器的型號

  4、 透析方式(血液透析、血液濾過、血液透析濾過、血液灌流等)及透析通路

  5、 抗凝方式

  6、 干體重、透前及透后體重,設定脫水量及實際脫水量

  7、 透析液流量或血液濾過置換液量;透析液或置換液中鉀離子、鈣離子及碳酸氫鹽的'濃度

  8、 透析中血流量、靜脈壓、動脈壓、跨膜壓及單位時間超濾量監測結果

  9、 透析中其它特殊治療及處理:應用可調鈉、可調超濾、在線尿素監測、血容量監測、再循環測定、內瘺血流量測定等,緊急通路溶栓,吸氧、換藥等操作,所有透析過程中及透后即可給予的藥物治療

  10、監測并記錄患者在透析過程中血壓、心率情況,對于透析過程中患者出現的各種癥狀給予相應的描述,并記錄處理措施及其結果

  11、由護士記錄透析過程中透析通路的相關情況

  所有透析患者的病歷資料均由透析中心負責統一保管,所有透析病歷資料概不外借。任何人不得將患者透析病歷帶離透析中心。如需了解患者相關透析情況,有透析中心醫生出具相關內容的病歷摘要。在患者由于各種原因退出透析后,將其全部病歷資料整理后統一收存保管,資料保存3年。

病歷管理制度8

  一、監控組織

 。ㄒ唬┰O立醫院病歷質量管理委員會,分管院長任主任,并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確立病歷質量管理目標;

  2.對全院病歷質量進行全程監控;

  3.對重大病歷質量問題進行研究處理;

  4.病歷質量進行督促檢查并提出改進意見;

 。ǘ└骺剖页闪⒉v質量監控小組,科主任任組長,3—4名高年資主治及以上醫師任質控醫師,科室護士長或高年資護師任質控護士,全面負責本科室病歷質量,科室病歷質量監控小組名單報醫務科、護理部備案。主要職責:

  1.確立本科室病歷質量管理目標

  2.對本科室病歷質量進行全程監控

  3.對本科室病歷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改進意見

  二、病歷書寫規范

 。ㄒ唬﹪栏駡绦行l生部、國家局《中醫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的有關要求.

  (二)醫師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入院記錄后,要求必須有病史陳述人對所提供的現病史的真實性簽字認可.

  (三)電子病歷應符合衛生部《電子病歷基本規范(試行)》(衛醫政發[20xx]24號)文件的相關要求。

  三、病歷質量控制標準

  執行衛生部、國家局《中醫病歷書寫基本規范》中的住院病歷質

  量評價標準。

  四、病歷質量控制范圍:

  包括:門(急)診病歷,運行病歷、終末病歷.

  五、病歷質量全程監控流程

 。ㄒ唬┗A教育質量控制

  1.新職工入院教育期間,醫院統一安排關于病案書寫規范、病案質量評定標準等有關內容的教學課程。

  2.各科室由教學秘書或主管醫師對新入科的實習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講解病歷書寫規范和本科室病歷書寫要求。

  3.醫院每年組織1-2次全院性的病歷書寫規范講座。

 。ǘ┉h節質量控制:主要由科室病歷質量監控小組負責。病歷環節質量是從源頭上把好病歷質量、使病歷質量監控從事后檢查向事前預防轉化的關鍵?剖覒訌姴v形成過程中的管理,按病歷書寫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完成病歷的書寫、打印、簽字等內容.出院病歷應由三級醫師、監控小組人員、科主任檢查合格后送達病案室.

  1.嚴格執行三級醫師負責制。

  (1)住院醫師嚴格按照衛生部、國家局《中醫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的要求書寫病歷.

 。2)主治醫師負責指導并檢查住院醫師的病歷書寫質量,及時糾正缺陷。在病歷首頁簽字時應認真檢查整份病歷質量.

 。3)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負責檢查運行病歷質量;

  認真審核每份出院病歷質量,確保每份出院病歷質量合格。

  2.患者出院(或死亡)后,主管醫師應按規定在24小時內填寫出院(死亡)記錄、病歷首頁等,并檢查病歷書寫質量和各種記錄、

  輔助檢查報告單是否齊全,補充完善后簽字。質控醫師根據“住院病歷檢查評價標準"進行檢查評分,確保病歷質量合格后,在病歷首頁“質控醫師"欄簽字.值班護士要檢查護理相關病歷內容,按規定排列順序整理病歷,并在病歷首頁“質控護士”欄簽字,將合格病歷送交病案室。歸檔后的病案內容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

  3.科室病歷質量監控小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病歷質量,及時發現問題并糾正。

  4.科主任應重視病歷質量管理,經常督促檢查本科室病歷質量監控小組的工作.

  5.醫院每季度定期抽查病歷質量,對檢查存在的缺陷,及時反饋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ㄈ┙K末質量控制

  1.醫院每月從全院各臨床科室抽調高年資醫師2-3人,任病案室專職“病案質控員",脫產到病案室工作,全面負責全院每月出院病歷終末質量考核工作.“病案質控員"的工作既有利于我院病歷質量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規范科室的病歷書寫工作,有效地避免各種醫療糾紛的發生。工作期間由病案室負責報考勤.

  2.病案室質控人員負責檢查并評定住院病歷的等級,將存在問題登記到“病案質控記錄本”上,并及時通知責任人。科室醫師在接到病案室電話通知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善,病歷完善后交于病案室質控醫師二次檢查合格后方可歸檔,病案室每月負責匯總終末病案質控情況上報質控科。

  3.各科室病歷質量監控小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出院病歷,對自查中存在問題,科室定期召開討論會,針對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不斷改進病案質量。

  4.病歷質量管理委員會每季度定期檢查歸檔病歷質量。

 。ㄋ模┳o理文書書寫管理辦法

  1.嚴格執行衛生部、國家局《中醫病歷書寫基本規范》有關要求。

  2.護理文書由取得護士執業證書的護士書寫.

  3.醫院從全院各科室抽調護師以上的.人員,任“護理病案質控員”,全面負責全院出院護理病歷終末質量考核工作。“護理病案質控員”在病案室工作期間由病案室統一報考勤,管理、獎懲原則上同醫師.

  4.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下設護理文書檢查組,由其每季度對全院護理文書進行檢查、督促、總結、反饋.

  5.各科室成立護理文書質量控制小組,及時檢查科室護理文書書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做好記錄,嚴把科室護理文書質量關。

  6.科室每份出院病歷由值班護士認真檢查,交護士長或護理文書質控護士審核合格后方可送交病案室。

  7.護理文書送達病案室后,由“護理病案質控員"負責護理文書的質量檢查工作,對不合格病歷提出檢查意見、填寫病歷檢查通知單,并通知護士長簽收,科室應在簽收3個工作日內完成護理文書的完善,完善后的病歷由護理病案質控員再次審核合格后方可歸檔!白o理病案質控員”需認真登記檢查情況,并每月將檢查結果匯總后反饋到科室及護理部。

  8.新職工入院后,由護理辦公室對新職工進行有關護理文書知識的培訓。護理辦公室定期組織全院的護理文書知識講座,不斷提高護理人員的護理文書書寫水平。

  六、醫療、護理病歷獎懲辦法

  (十)因化驗、檢查報告單不合格導致病案不合格者,每份扣責任者獎金50元,并與職稱晉升掛鉤.

 。ㄊ唬┏鲈翰v未完善率與相應科室的處罰措施如下:

  1.未完善率30%以下(不含30%)不扣款。

  2.未完善率在30-50%之間每增加5個百分點加扣50元(達50%扣款200元).

  3.未完善率在50.01-70%之間每增加5個百分點加扣100元(達70%扣款600元).

  4.未完善率在70.01-90%之間每增加5個百分點加扣150元(達90%扣款1200元)。

  5.未完善率在90.01—100%之間每增加5個百分點加扣200元(達100%扣款1600元)。

 。ㄊ┽t院將定期對全院運行及出院病歷進行抽查,出現不合格病歷,按上述規定處理,如出院病歷存在問題為病案室質控員漏檢的,醫院將按照上述規定對相關科室責任人和相關的病案室質控員進行同等處罰;如病案室質控員已指出存在的問題,科室責任人未完善或無法完善,只處罰科室責任人。

 。ㄊ┓瞾G失1份病歷者,當事人賠償人民幣20xx元,同時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四)私自復印病歷、將病歷交給患者及家屬、或交由患者及家屬帶離醫院者,一次罰款500元。

  (十五)借閱病歷延期不還者,每天扣當事人10元。

病歷管理制度9

 。ㄒ唬┙⒔∪t院病案質量管理機構,完善醫院病案質量控制體系,定期開展工作。

  四級病案質量監控體系:

  1、一級質控團隊由科室主任、病案成員(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醫生)和科室護士長組成。負責科室或病房病歷的質量檢查。

  2. 二級質控部由醫院行政職能部門相關人員組成。每月對門診病案、手術病案、歸檔病案進行抽查評估,將病案書寫質量納入醫務人員綜合客觀評估數據進行量化管理。

  3. 三級質控部由醫院病案室專職質量管理醫生組成,負責歸檔病案的檢查。

  4. 四級質量管理機構由業務總裁或副總裁、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的高級職稱醫療、護理、技術人員和主要業務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至少每季度對全院病歷質量進行一次評估。

 。ǘ┴瀼芈鋵嵭l生部《病案書寫基本規范》、《醫療機構病案管理規定》和《醫療文件規范與管理》的要求,注重對新上崗人員相關病案書寫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新調任醫生和進修醫生。

 。3).加強手術病歷和歸檔病歷的管理和質量監控。

  1.病歷(產后)記錄、重要搶救記錄中的首診記錄、術前談話、術前總結、手術記錄和術后記錄,特殊檢查、麻醉前講座、輸血前講座、出院診斷證明等重要記錄應由醫院主管醫師書寫或審核簽字。手術記錄應由操作員或第一助手書寫。如果第一助理醫師是進修醫師,則應由醫院醫師審核并簽字。

  2. 患者入院后,主管醫師應在8小時內檢查患者,詢問病史,書寫首個療程記錄并處理醫囑。急診病人應在5分鐘內檢查和處理病人。原則上,住院病歷和首個療程記錄應在2小時內完成。如搶救未及時完成,相關醫務人員應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如實記錄并做好記錄。

  3. 新入院患者應在48小時內有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醫生的查房記錄,一般患者應每周有兩次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的查房記錄并注明。

  4. 危重病人的病程應至少每天記錄一次。當情況發生變化時,應隨時記錄,記錄時間以分鐘為單位。對于重病患者,應至少每2天記錄一次病程。病情穩定的患者應至少每3天記錄一次。對于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應至少每5天記錄一次病程。

  5. 各種檢驗單、報告單、配血單應及時粘貼,不得丟失。如果以其他醫院的.醫療文件作為診斷和治療的依據,應在病程記錄中記錄相關數據,并將治療文件附在醫院的病歷中。如果需要將其他醫院的影像學數據或病理學數據作為診斷或治療的依據,應邀請醫院相關科室醫生進行會診,撰寫書面會診意見,并保存在醫院住院病歷中。

 。ㄋ模┏鲈翰v一般在3天內歸檔,特殊病歷(如死亡病歷、典型教學病歷)歸檔時間不超過1周,并報病案室登記備案。

  (5)加強病案的安全保管,防止損壞、丟失和被盜。復印病案時,醫務人員應陪同或病案室專人復印。

 。┙⒃u估和記錄的通報制度和獎懲機制按照《省級病案質量管理考核獎懲暫行辦法》的要求和規定,對部門和個人病案書寫質量進行處罰。

病歷管理制度10

  一、醫院應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的申請: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4、公安、司法機關;

  二、受理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申請時,申請人應按如下要求提供有關證明

  材料:

  1、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3、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的法定證明材料;

  4、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近親屬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應當在公安、司法機關出具采集證據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后予以協助。

  7、以上證明材料由醫務科進行審核。

  三、現病歷如按規定需要復印或復制的,由該病區醫務人員通知病案室人員到病房調取病歷。

  四、病歷復印、復制統一由病案人員按規定予以辦理并收取工本費,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復印、復制,復印、復制時病案室工作人員應在場監督。復印、復制完畢由病案人員將介紹信及復印件交醫教科,醫教科對復印材料進行審核并蓋章。

  五、復印或復制病歷,醫務科、病案室均需登記備案。

病歷管理制度11

  一、病歷質量書寫要求:

  1、病歷包括門診和住院病歷,每位病人就診時必須按《浙江省病歷書寫規范》要求書寫門診或住院病歷,統一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楚,不得涂改。門診病歷當時完成,住院病歷24小時內完成,急診病歷書寫應具體到分鐘。門診病歷由病人本人保管,住院病歷科室在病人住院期間必須妥善保管。出院病歷在病人出院

  后一周內送病案室保管。住院病歷未經醫務科批準一律不得出借、復印。病人出院后需復印病歷,必須由本人或委托直系親屬,由病案室專人將病歷進行 油泵復印,并進行登記。不得直接將出院病歷交病人去復印。

  2、低年資住院醫生必須書寫完整住院病歷,每年需完成60份住院病歷(詳見臺一醫《住院醫師病歷書寫制度具體規定》)。進修實習生必須經科主任、帶教老師考核后方可書寫完整住院病歷,上級醫生必須對每一份病歷進行審查、修改并簽名,合格后方可歸檔。進修、實習醫生書寫的病歷質量上級醫生負連帶責任。主治醫生首次病程錄必須在病人入院后48小時內完成?浦魅伪仨殞Ρ究剖易≡翰v質量負責,加強 特種泵本科室病歷質量管理。

  3、病程錄必須是對病人病情和診療過程所進行的連續記錄,必須及時記錄病人的治療情況、病情變化、藥物反應、各項檢查結果和意義、上級醫生(三級查房)查房意見;記錄與病人或家屬告知的`重要事項、醫生分析意見、會診意見及更改醫囑理由。搶救病人必須記錄時間(到時、分)。首次病程錄是由經治醫生或值班醫生書寫的第一次病程記錄,應當在病人入院后8小時內完成。病程錄原則上一般病人(二級護理以下)每三天記一次,重病人每天記,病情變化隨時記錄。不得涂改,錯字應用紅筆雙線劃在錯字上,原字跡應可辨認,不得刮、粘、涂等方法去除原字跡。

  4、為落實病人知情同意權,凡手術、特殊檢查、臨床實驗、特殊治療及不良反應明顯的 賽泰泵閥治療方案,均必須有醫療活動知情同意書,需病人本人簽字同意,為防止對病人產生負面效應,對一些癌癥病人、病情嚴重患者,可采用病人本人委托其直系親屬談話、簽字。委托書同時附在病程錄中。

  5、護理記錄由護理部另行制訂。

  6、以上未列出的其他要求以《病歷書寫規范》為準。

  二、病歷質量檢查獎懲規定

  1、病歷質控小組負責每月對全院病歷質量進行檢查,根據《浙江省住院病歷質量檢查評分標準》(20xx版),病歷量化考核>90分為合格病歷,

  2、對于不合格病歷,一經發現要求立即予以整改,并給予經濟處罰。處罰額度為每份不合格病歷扣罰當月科室獎金總額除以當月科室出院人數。

  3、病歷質控小組每月檢查結果將在《醫療質量通訊》中通報。

  4、對不合格病歷實行登記制度,年終全院匯總。登記結果作為科室及個人獎懲依據。

病歷管理制度12

  一、建立健全醫院病歷質量管理組織,完善醫院“四級”病歷質量控制體系并定期開展工作。

  四級病歷質量監控體系:

  1、一級質控小組由科主任、病案委員(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科護士長組成。負責本科室或本病區病歷質量檢查。

  2、二級質控部門由醫院行政職能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對門診病歷、運行病歷、存檔病案等,每月進行抽查評定,并把病歷書寫質量納入醫務人員綜合目標考評內容,進行量化管理。

  3、三級質控部門由醫院病案室專職質量管理醫師組成,負責對歸檔病歷的檢查。

  4、四級質控組織由院長或業務副院長及有經驗、責任心強的高級職稱的醫、護、技人員及主要業務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歷質量的評價,特別是重視對病歷內涵質量的審查。

  二、貫徹執行衛生部《病歷書寫基本規范(20xx版)》(衛醫政發〔20xx〕11號)、《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衛醫發[20xx)193號)及我省《醫療文書規范與管理》的各項要求,注重對新分配、新調入醫師及進修醫師的有關病歷書寫知識及技能培訓。

  三、加強對運行病歷和歸檔病案的'管理及質量監控。

  1、病歷中的首次病程記錄、術前談話、術前小結、手術記錄、術后(產后)記錄、重要搶救記錄、特殊有創檢查、麻醉前談話、輸血

  前談話、出院診斷證明等重要記錄內容,應由本院主管醫師書寫或審查簽名。手術記錄應由術者或第一助手書寫,如第一助手為進修醫師,須由本院醫師審查簽名。

  2、平診患者入院后,主管醫師應在8小時內查看患者、詢問病史、書寫首次病程記錄和處理醫囑。急診患者應在5分鐘內查看并處理患者,住院病歷和首次病程記錄原則上應在2小時內完成,因搶救患者未能及時完成的,有關醫務人員應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據實補記,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時內應有主治醫師以上職稱醫師查房記錄,一般患者每周應有2次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查房記錄,并加以注明。

  4、重;颊叩牟〕逃涗浢刻熘辽1次,病情發生變化時,隨時記錄,記錄時間應具體到分鐘。對病重患者,至少2天記錄一次病程記錄。對病情穩定患者至少3天記錄一次病程記錄;對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記錄一次病程記錄。

  5、各種化驗單、報告單、配血單應及時粘貼,嚴禁丟失。外院的醫療文件,如作為診斷和治療依據,應將相關內容記入病程紀錄,同時將治療文件附于本院病歷中。外院的影像資料或病理資料,如需作為診斷或治療依據時,應請本院相關科室醫師會診,寫出書面會診意見,存于本院住院病歷中。

  四、出院病歷一般應在3天內歸檔,特殊病歷(如死亡病歷、典型教學病歷)歸檔時間不超過1周,并及時報病案室登記備案。

  五、加強病歷安全保管,防止損壞、丟失、被盜等,復印病歷時,應由醫護人員護送或再病案室專人復印。

  六、建立科室及個人病歷書寫質量評價通報制度和獎罰機制。

病歷管理制度13

  一、門(急)診病歷必須有連續的頁碼,由病員自行保管。急診留觀期間,急診留觀病歷由急診科負責保管。二、病員住院期間,其住院病歷由所在病區負責整理、統一保管。病區應將收到的住院病員的檢查報告等結果于24小時內歸入住院病歷。病員出院后的住院病歷由病案室負責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三、急診留觀病歷和住院病歷分別編號保存。入院病歷、入院記錄及所有主觀病歷應標注連續的頁碼。

  四、科室必須嚴格保管病歷,嚴禁病員翻閱病歷。嚴禁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

  五、病歷在科室、護保中心、住院處(醫保辦)和病案室的流經過程中,應嚴格簽收制度。

  六、住院病歷、急診留觀病歷因醫療活動或復印、復制等需要帶離病區時,應由科室指定專人負責攜帶和保管。

  七、病歷借閱

  1、除涉及病員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教部相關人員外,其它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借閱病員的住院病歷。

  2、本院正式醫務人員(包含處方權的研究生)一次借閱不得超過20份;合同醫生、進修生須經上級醫生同意后方可借閱,一次不得超過2份。借閱病歷應盡快歸還,借閱最長時限不超過5天。

  3、借閱者須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閱,不得他人代借、轉借。

  4、借閱者應愛護病案,確保病案的完整。丟失病案者將視情給予經濟和行政處罰。

  5、本院醫師調離,轉業或其他原因離開本院,歸還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辦理離院手續。

  八、病歷復印(在醫務人員按規定時限完成病歷后予以供給)

  1、對下列人員和機構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的'申請應當受理:

 。1)病員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員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2、受理申請時,申請人按照要求應供給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為病員本人的,應當供給其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為病員代理人的,應當供給病員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3)申請人為死亡病員近親屬的,應當供給病員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及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4)申請人為死亡病員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供給病員死亡證明、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近親屬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供給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病員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

  病員死亡的,應當供給近親屬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由公安、司法機關向醫教部出具采集證明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后方可給予協助辦理。

  4、能夠為申請人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包括:住院病歷的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九、發生醫療問題爭議時,由醫教部醫療科專職助理員在病員或其有關人員在場的情景下封存病歷。封存的病歷由病案室負責保管。封存的病歷能夠是復印件。

病歷管理制度14

  一、患者住院期間,由本院醫師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要求,建立住院病歷,并由所在科室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涂改、隱匿,銷毀,搶奪,竊取,丟失病歷?浦魅螒匾暡v質量管理,審查病歷文書,根據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簽名以示負責。

  二、嚴格履行三級醫師負責制,出科病歷必須經過科室質控醫師和科主任嚴格審核、簽名。出院病歷一般應在3天內歸檔,特殊病歷(如死亡病歷、典型教學病歷)歸檔時間不超過一周,并及時報病案室登記備案。

  三、加強病歷安全保管,防止損壞、丟失、被盜等,未歸檔病歷需要復印時,應由醫護人員護送病案室專人復印。

  四、公安、司法機關、保險公司、患者或其代理人需查閱或復印病歷時,持規定的相關證件到醫務科辦理審批手續后,去病案室調閱及復印病歷。

  五、本院醫師因科研、教學需要查閱病歷時需經病歷所屬科室主任簽字,經病案室批準后查閱,查閱后立即歸還。

  六、按照衛生部《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病案室可提供申請人復印或復制的`病歷資料,包括: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

  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七、凡由我院提供給單位或個人的病歷資料一律加蓋病案室公章,否則無效。

病歷管理制度15

一、歸檔回收的病案包括出院病歷、借閱歸還病案、復印病案等。

  二、住院病案保存期限為30年。

  三、病案歸檔工作要認真細致,保證病案號的準確性,病案室每周對回收的出院病歷進行整理、裝訂、疾病編碼等程序后上架入庫。

  四、病案要上架保存,病案順序根據病案號從小到大,從左到右,從上到下保存。

  五、病案上架時要細致、準確,認真核對病歷的病案號,防止錯位歸檔。

  六、上架的病案要排放整齊,保持松緊有度,防止病案破損,提高工作效率。

  七、掃描保存后歸檔的病案儲存在庫房,做好標識,按時間先后排放,便于查閱原始資料。

  八、病案如無其他替代品不得打包存放或遠距離存放,不得丟失、毀壞。

  九、嚴格執行病歷借閱制度,每月催還外借病歷,歸還的`病歷要及時上架,以便于病歷的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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