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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4-08-23 16:02:47 管理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制度[匯編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考勤管理制度[匯編15篇]

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嚴肅勞動紀律,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的考勤休假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四條人力資源中心是員工考勤及假期管理的歸口部門,主要負責本制度的編制、修改及實施等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一)負責制定、修改公司的員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

  (二)對員工考勤體假行為進行審核監督及結果公示,促使員工嚴格遵守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三)根據行政部提供的考勤匯總情況,進行員工薪資核算工作;

  (四)負責公司考勤休假制度的宣導工作.

  第五條行政部是員工考勤及假期管理的統計,匯總執行部門,具體職責如下:

  (一)負責員工考勤的日常管理及月底考勤統計及匯總工作:

  (二)以定期、不定期檢查以及月底統計核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員工考勤休假行為進行監督。

  第六條財務中心負責費用審核、報銷工作。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七條工作時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具體標準:午: 8:00-11:30;下午:13:30—17:00;午休:11:30—13:30。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執行非上述工作時間的,需報人力資源中心、行政部批準備案后方可執行

  第八條病假工作時間因病請假并按公司規定執行審批后,為病假。

  第九條事假工作時間因事請假并按公司規定執行審批后,為事假。

  第十條曠工員工未經批準而未到崗上班或無正當理由超出假期期限而未到崗上班,為曠工。

  第十一條脫崗工作時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為脫崗。脫崗超過1小時(含)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因公外出、出差員工市內因公辦事或跨地區因公辦事的,按公司規定執行審批后,視作因公外出或出差。

  第一節考勤標準

  第十三條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第十四條一個考勤周期內,允許每名員工有3次8:OO至8:15到達公司不按遲到計入考勤:8:00-8:15到達公司,超過4次(含)的,自第4次起,按遲到計入考勤:超過8:15到達公司的,自第1次起按遲到計入考勤.超過9:.00(不含9: 00)到達公司的,視為曠工0.5天:超過13:30(不舍13:30)到達公司的,視為曠工1天。

  第十五條未到規定時間提早退離崗視為早退。早退自第1次起計入考勤。早退超過1個小時的(不含1小時),視為曠工0.5天:早退超過4小時的(不含4小時),視為曠工1天。

  第十六條一個考勤周期內,除前3次8:00——8:15到達公司之外,若累計遲到、早退達到3次以上(含3次),或全年累計遲到、早退達到20次以上(含20次),視為嚴重違反《員工考勤及假期管理辦法》,公司有權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以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七條一個考勤周期內,允許每名員工有2次漏打卡。除此之外,一個考勤周期內累計漏打卡達到3次以上(含3次),或全年累計漏打卡達到20次以上(含20次),視為嚴重違反《員工考勤及假期管理辦法》,公司有權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以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八條一個考勤周期內連續曠工2日,或全年累計曠工3日,視為嚴重違反(員工考勤及假期管理辦法》,公司有權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以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九條月度基本工資:員工月度標準基本工資(如有崗位工資,含崗位工資).

  第二十條曠工扣款月度基本工資—21.75(天)X曠工天數。

  第二節具體考勤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員工每天上、下班均須使用電子考勤系統打卡。

  第二十二條員工立親自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也不得要求他人為自己打卡。若有代打卡情況發生,一經發現,當事人及考勤系統管理人員視為嚴重違反《員工考勤及假期管理辦法》,公司有權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以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公司原則上要求實施全員打卡考勤制度,高管人員及其他特殊崗位若因特殊情況無法打卡,需提供相關說明至領導審批通過后,報總部人力資源中心、行政部備案。

  第二十四條員工因特殊原因導致電子考勤系統無法識別以致打卡不成功的,須報行政部備案并每日上下班在職場考勤管理員處按實際情況填寫《特殊情況簽到表》,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五條員工志記使用電子考勤系統打卡,須填寫《漏打卡申請單》并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注:員工請休假、因公外出、出差從公司離開,且當日不返回公司,離開公司時需打卡:員工請休假、因公外出、出差結束返回公司,到公司時需打卡。以上情況忘記打卡的,屬于漏打卡。

  第二十六條員工因公外出,須填寫相關表單,按公司規定執行審批。具體參見行政部《外出管理辦法》規定。

  第二十七條員工出差,須填寫相關表單,按公司規定執行審批。具體參見行政部《出差管理辦法》規定。

  第二十八條所有考勤單據需提交職場考勤管理員備案,行政管理中心考勤負

  責人根據原始考勤記錄,核對所有考勤單據,進行考勤匯總。

  第二十九條員工于每月初的三個工作日內到職場考勤管理員處核對上月考勤第三十條行政部考勤負責人于每月第六個工作日下班前,將上月考勤情況匯總后交至人力資源中心進行工資核算.遇法定節假日或特殊情況,考勤確認時間予以提前,以具體通知為準。

  第三十一條所有考勤記錄和考勤相關表單(包括但不限干:原始打卡記錄,《特殊情況答到表》、《漏打卡申請單》,(請休假申請單》、《帶新年假中請單》、《銷假申請單》、《加班申請單》、《加班完成單)《調休休申請單》《考勤統計表》等)由行政部考勤專員進行歸檔保存,未經審批不得銷毀。

  第四章員工假期管理

  第三十二條員工休假前需安排好工作,在假期內保持通訊暢通,確保不影響公司正常工作,第三十三條所有員工可以按國家規定享受以下帶薪假日:元且(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帶薪年休假管理

  (一)員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假")

  (二)員工申請年假應以1天為單位,不足1天的按1天計算。

  (三)年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

  (四)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假15天。

  (五)社會工齡以員工正式畢業后首次參加工作時間開始累計。(實習期不包含在內)

  (大)員工當年度入職的,當年度年假天數按照當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

  折算方法: (員工當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歷天數/365天) X員工本人全年

  應享受年假天數.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

  (五)員工離職時,當年度未安排員工休滿應休年假天數的,按照員工當年度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假天數,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在離職前休完未休的年假,各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有義務安排員工在離職前休完未休年假。在此情況下,公司不支付補償以代替年假。

  折算方法: (員工當年度在本公司已過日歷天數/365天)X員工本人全年

  應當享受的年假天數—當年度已休年假天數。

  (六)年假天數根據當年已度過日歷天數逐月釋放。員工申請年假時,已釋放的年假天數可以使用;未釋放的年假天數不能提前預支。

  年假天數釋放計算方法:(員工當年度可享有的年假天數—當年度應在職月數)X當前已度過月數。

  (七)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度年假。

  1、如果已享受當年度年假,年度內又出現下列情形的,則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假。(以考勤數據和年假記錄作為執行依據):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八)年假可分段使用、連續使用,也可優先用于抵扣病假、事假。

  (九)員工當年年假應盡量在當年度內使用并不晚于次年3月31日。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合理安排員工在有效期內休完年假。員工因個人原因拒絕公司安排年假的,應書面提出放棄年假的具體原因,未使用的年候作廢,公司不再支付任何補償。

  (十)員工申請年假,須填寫《帶薪年假申請單》(附件4),按規定執行審批,由各組織的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如員工無法確定年假天數,可先跟人力資源部門核實,再執行審批。)

  第三十五條員工病假管理

  (一)病假以小時為單位,病假包含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二)連續請病假超過1日(不含)的`須提供社保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病假證明及病例(或公司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無病假證明,也無其他正當理由的,按曠工處理。

  (三)指定醫院復查制度:對于員工長期清病假、反復請病假或公司認為病假可疑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到指定醫院復查,病假期限以復查結果為準。

  (四)凡出現對醫療證明、病況、病假時間及醫療費用弄虛作假的情況,視為嚴重違反《員工考勤及假期管理辦法》,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以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病假工資計算方法:

  1、一個考勤月內,累計病假不超過8小時(含)的,當日病假工資核算方法:病假工資=月度基本工資一21.75+8小時X病假小時數X50%;

  2、一個考勤月內,累計病假9-32小時(含)的,病假工資支付為月度基本工資的30%。即:病假工資=月度基本工資告21.75+8小時X病假小時數X30%。

  3、一個考勤月內,累計病假超過33小時(含)的,若醫療期內,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病休期內的工資。

  4、如核算工資低于本市工資標準的80%,則按國家規定執行。

  (六)醫療期是指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考勤管理制度2

  1. 設立專門的財務管理團隊,負責制定和執行財務政策,監控財務活動。

  2. 建立完善的財務信息系統,實時跟蹤和報告財務數據,提高決策效率。

  3. 定期開展財務培訓,提升全體員工的財務素養,確保財務規則的`貫徹執行。

  4. 引入外部審計機構,進行年度審計,確保財務信息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5. 實施績效考核,將財務管理成效納入員工評價體系,激勵財務人員提高工作質量。

  6. 定期評估財務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根據業務變化和市場環境適時調整和完善。

  yj酒店財務管理制度的構建與執行,是一項關乎酒店生存與發展的關鍵任務。只有通過嚴謹的制度設計和嚴格的執行,才能充分發揮財務管理的作用,為酒店創造更大的價值。

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為了嚴肅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第一條上班時間及指紋管理規定

  1、上班實行六天工作制,具體上班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每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體打卡時間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時間8:30和14:30前,下班時間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時間因個人原因外出,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進行處理。

  第二條公出:指因公司相關業務及事務外出。如客戶拜訪、會議、培訓、出差等。公出視為出勤狀態。如因公出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告知部門負責人,使用釘釘軟件異地打卡并備注外出事項.

  1、員工公出應至部門經理處據實填寫紙質版的《員工外出登記表》,方可外出。

  2、各部門經理/主管應于每周一將《員工外出登記表》交至綜合事務部,以備考勤之用。若每周內綜合事務部未收到相關材料,上述情況視為遲到/早退,曠工等按相關規定處理。若虛造外出理由,一經發現,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三條漏考勤:指員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進行指紋考勤。也未告知綜合事務部。

  1、員工上班或者下班無打卡記錄的,但依據人員證明能證明有在司情況的,應及時告知綜合事務部。若不能證明有在司情況,則計為曠工。

  第四條遲到、早退

  1、遲到:在工作時間后打卡的視為遲到。

  a、在上班時間后半個小時內打卡,視為遲到。遲到次數每達到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b、在上班時間超過一個小時打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c、注意事項:員工遲到,入司的時候也必須打卡,否則找不到記錄,按曠工處理。

  2、早退:在下班時間前打卡的視為遲到。

  注: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的機會不予計算。

  第五條曠工

  1、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假、續假手續、未出勤或遲到、早退、無故離崗達到一小時以上。

  2、本制度規定其他視為曠工的情況(例如,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漏打卡未證明在司情況)。

  3、曠工處理:按曠工天數處罰薪資。月累積曠工超過六天,視為自動離職,予以辭退。

  第六條考勤核對

  1、綜合事務部每月1日統計考勤情況。各部門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將完整的《員工外出登記表》交給綜合事務部以便統計,如外出信息有遺漏或錯誤請在每周一下班前,進行補充,未按時補充,按截止時間前的信息進行統計。

  2、每月2日,人事專員匯總上月整月的考勤結果,發給各部門進行核對,并在2日時間內反饋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如未反饋則按統計的結果進行處理。

  第七條

  1、遲到與曠工的處罰金,納入公司公益經費中。(公司公益經費主要用在獎勵滿勤的員工,由綜合事務部統計并通告)

  2、每月曠工處罰金原則上不超過薪資的10%。

  第三章請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請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應在休假前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2、 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經部門經理以及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4、員工請事假,按相應時數的100%扣除薪資。

  5、連續的`事假時間試用期員工不得超過5天,正式員工不得超過15天。

  第二條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療或休養而申請的假期。

  1、若無法提前請假,須在當天上班10分鐘前通知部門經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個工作日內補齊《請假單》及相關資料至綜合事務部。

  2、一天(含)以內的病假,可不提供病假證明;連續請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提供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或正規發票;病假時間以證明或發票上是日期為準。否則按事假計。

  4、員工請病假按相應時數扣除基本工資的60%。

  5、連續請病假時間15天以上的另行處理。

  第三條婚假

  1、因本人結婚且達到法定年齡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歷日),最遲應在休假后上崗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出示結婚證,否則按事假計。

  2、結婚證在員工入職后登記領取的,方可申請婚假;婚假應在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使用,逾期無效。

  3、婚假應為連續的假期,不可分開請。

  第四條喪假

  因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系親屬身亡而享受的假期。喪假假期為1-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根據員工實際情況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陪產假A、符合國家計劃的規定女員工可享有產假158天(日歷日);申請產假需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且不得分開使用。

  B、女員工懷孕第1—8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懷孕第8個月以上,可享受2天產檢假;天數可以是當月累積的1天或者2天;申請產檢假需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未提供者按事假進行處理。

  D、男員工給予10天陪產假,陪產假不得分段享受;最遲應在休假后一個工作日內出示子女出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計。

  2、產假薪資A、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改為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基本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

  B、生育的津貼月數:順產補三個月津貼,難產可再補半個月津貼。

  C、女員工因晚育與領取獨生子女證延長的產假,生育保險未支付生育津貼的部分,按女職工產假前基本工資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貼由員工個人向社保中心進行申請。

  3、產假續假A、女員工休完產假后,因個人原因要延長假期的,按事假進行處理,續假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按停薪留職進行處理。

  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公司審批后執行。

  B、停薪留職期間,公司不終止社保關系,但公司與個人繳交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C、產假與停薪留職期間應繳交的社保費用,應在產假前一次性繳足。

  4、女員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女員工產假復職后,需要補差工資的,應提供“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核對單”復印件,人事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差處理。

  第六條帶薪年休假1、凡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帶薪年假。

  2、員工連續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經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員工享受的年休假可以根據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

  由公司統一統籌安排。

  原則上不接受直接申請。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

  當年未休完的,不累積到次年假期內。

  年假使用周期:從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歷年)第一天(1月1日)開始起算,至自然年(新歷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義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第七條如公司發現假期證明不合格的將視為事假并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工資;如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第八條假期較長的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假滿回公司后需到綜合事務部報到并銷假。

  第九條請假打卡:請假離崗前應打下班卡,請假到崗后應打上班卡。

  打卡時間應與請假條的時間一致,如出現考勤空白,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如需續假者續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星期;對無限期續假者按自動離職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出差出差:因公司公務需要派遣到外地辦理事務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學習,以上兩種情況計為出差。

  第十二條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請假按曠工處理的規定:無法提前請假的,在事后到崗一天內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全勤獎勵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勵100元。

  第十四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各部門應積極落實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工作紀律和工作秩序,根據4月16日召開的.物業公司中層干部會議要求,全體員工要嚴格執行《物業公司員工考勤及工作紀律管理暫行規定》,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勤時間

  上午8:00--11:40

  下午13:30--17:00

  正常出勤請務必在上午8:00前及晚上17:00之后打卡,否則即為遲到、早退。

  二、考勤要求

  (一)公司全體教職工要進一步規范自己的行為,嚴肅工作紀律,上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辦私事或進行一切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二)嚴格執行請銷假手續,凡事假、病假等,必須填寫《物業公司請(銷)假單》,按程序簽批,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無故缺勤、空崗一律按曠工處理。

  (三)各部門需指定專人負責記錄本部門員工考勤情況,將員工當月打卡記錄導出并統計遲到、早退次數形成表格,紙質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次月第一個工作日上報行政辦公室。

  (四)凡遲到、早退情況計1分/次,考勤情況記錄將作為員工年度考核評測的重要依據。

  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精神,各分管領導要切實加強督查,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規范管理,強化效能建設,進一步規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考勤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后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上午下班卡和下午上班卡應間隔30分鐘以上。

  3、打卡制度

  ①員工打卡須親身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均以曠工1日論。

  ②員工確實按規定上、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三日內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單》由本部門主管領導簽證后送于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否則以曠工論。當月填寫說明單超過2次,記遲到1次。依次累計計算。員工打卡時應確認打卡完成,如因操作不當未記錄的,視為忘記打卡。

  ③員工填具《未打卡情況說明單》有不實之處,經查明屬實均以曠工論。簽證之主管應負連帶責任,當月考核系數下降0.01。

  ④因打卡機發生故障或停電時,員工無法打卡,應在臨時簽到本上登記。

  ⑤員工跟班、加班或上連班的'按實際到崗和離崗時間打卡,中途吃飯時間在半小時內不需打卡。如發現中途(下班)離開不打卡或故意延長加班時間的,視情節嚴重處罰50-200元。

  4、違紀界定

  員工考勤違紀分為:遲到、早退、脫崗和睡崗等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早退:指未按規定時間打卡遲到或早退的,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或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或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或早退扣款30元,依次累計增加,下月重新開始計算。

  2、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3、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批假權限

  員工休假(含補休)按公司假期及薪酬管理規定和相關請假制度執行。

  1、中層管理人員:3天內(含3天)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辦公室備案;3天以上分管領導審批→總經理批準→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2、一般人員:3天內(含3天):部門領導批準;

  4~9天:部門領導審批→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10天及以上:部門領導審批→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3、產假、婚假、計劃生育假按國家規定享受:個人申請→部門審批→辦公室批準。

  4、上班期間需外出辦事者,應向部門領導報備,并在辦完事回公司后報告。

  5、特殊情況無法當面請假的需電話請示,并在銷假后第一時間補辦書面手續。

  五、監督管理

  1、車間生產一線(按產量考核)人員上下班按實際時間打卡,由各車間(部門)考核。其他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考核。

  2、公司銷售業務人員、公司高管等屬不定時工作制的人員,如在公司期間應按時打卡,但不做考核。

  3、各部門負責人為考勤制度實施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4、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和管理,指定專人負責打卡的現場監督和考勤記錄的定時檢查和信息反饋等工作。

  每月3日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記錄中的異常情況反饋至各部門,由部門領導調查缺勤的實際情況,并書面說明后隨考勤一并交人力資源部。

  六、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

  七、本制度自二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6

  為加強學校管理,嚴肅工作紀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和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考勤對象:學校全體教師。

  第二條 總體要求:服從管理,堅持坐班,積極出勤。

  第三條 考勤內容:

  1、全體教師每天要按學校作息時間要求上下班,同時,升旗、教研活動、家長會、年級以上的大型活動及其他緊急情況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的出勤情況納入學校考勤范圍,班主任還要按規定的時間到班到崗(含用餐、就寢、出操、讀報、班談、組織學生離校等)。

  2、全體教師必須堅持按課程表上課,全體教師必須按要求參加各種會議、教研、公益勞動等學校或各室統一組織的活動。

  3、所有后勤崗位和特定崗位必須按部門規定的要求到崗。

  4、值日領導和教師應按工作要求到崗(詳見行政值日職責、教師值日職責)。

  5、特聘教師及兼職而不能坐班的須經校長同意并報教務處和辦公室備案。

  第四條 考勤管理:

  1、各處室管理人員、任課教師每天上下班時,自覺簽到和簽退。

  2、教導處設專職查崗員,定時和不定時對教師到崗和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做記錄。

  3、學校行政領導不定時對教學和非教學崗位情況進行抽查,并將結果記入日志。

  4、分管教學領導、教導處、各年級組要定時做好教學崗位人員的巡課檢查,并將缺勤情況交教導處登記。

  5、辦公室按月匯總、通報全校出勤情況。

  第五條請假程序:

  1、各類假期在2周以內的,須校長審批;2周以上的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并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批;已婚育齡女教職工請假,須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假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期滿須續假的,必須提供新的`計劃生育證明。

  2、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既有本人書面申請、有學校批準意見、有按時返崗銷假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逾期不銷假不到崗的、請假期間在其他單位兼課或做其他工作的、經查明屬欺騙性質或開具假證明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教職工患有重病(癱瘓、癌癥、精神病、傳染病等)確實不能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或家人)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病例和費用收據,由學校報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批,辦理重癥病請假手續。

  4、校長縣外出發,須提前1天到縣教育局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返回后,要及時銷假。

  5、教師因公出差或參加學習培訓等,一般應提前1天帶通知原件到辦公室填寫公差派遣單后交由校長簽批,公差派遣單在領導簽字后個人留存,報帳后交辦公室登記。

  6、一般情況下,公差和事假均應由教師個人協調換課,返校后回換,病假或特殊情況下的課務安排實行個人換課和教導處安排頂課相結合,請假人必須與頂課教師搞好業務交接。

  7、必須先履行手續然后離校,若屬特殊情況(如:直系親屬病危需緊急搶救,家有突發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要電話告知有關領導同意,并在事后及時補齊請假手續,手續不齊備的病事假等視為曠工。

  8、教職工假滿或提前返校均應及時到有關處室銷假,續假須重新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

  9、校級和中層領導請假,由校長批準并告知辦公室。

  第六條 假期處理辦法:

  1、一般事、病假,符合請假手續的,按《zz鎮中心學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細則》中的考核辦法處理。

  2、病假期間執行以下工作待遇:(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仍發放原工資;(2)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考勤管理制度7

  一、教師在崗工作時間規定

  教師要按時上下班,一天的一般工作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五:

  幼兒園根據季節作適當調整。

  二、教師入崗規定

  教師要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上下班時間,按規定時間進入工作崗位,按規定時間離崗。

  對教師的上班,園長要經常性地進行檢查,及時而準確地記錄教師的出勤情況,對于缺勤情況要及時登記。

  三、教師離崗請假規定

  教師在工作時間內未到崗,都要事先向園長請假,遇有急事不能及時請假,事后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1、按規定時間未到又未請假的算作遲到,早些離崗的算作早退。遲到、早退要向園長口頭說明,一月內遲到一次不計入考勤。

  2、教職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臨時請假外出的,一月內一次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不計入考勤,超過1小時按事假半天計算。

  3、事假在一小時到半天的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按一天計算,事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須寫上請假條,向園長請假,說明請假理由,請園長簽批。

  4、病假半天,必須寫上請假條,說明病因,向園長請假。

  5、教職工要外出,必須向園長說明登記,待園長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經同意私自外出,按曠工計。

  6、請假未批準而不上班,按曠工計;假滿未續假而又未上班,按曠工計。

  7、事假一般一次不超過3天,一學期不超過10天。

  四、教職工在崗工作規定

  教師進入崗位,必須堅守崗位。要堅持人在心在,人在業在,人在情在。

  1、上課。教師和輔課教師在上課時間內,必須在班級認真教學,與幼兒同在。要準時上下課,不得遲上課,不得提前下課,上課期間不得電話聊天或客串別班,其他教師也不得在教室內聊天影響上課秩序。

  2、開會。每次開會,參加對象無特殊情況必須到會,且不得遲到、早退,開會時認真聽講,做好筆記。

  3、活動。幼兒園組織的各種活動,如開放活動、課外活動、教研活動,輔導活動,環境整改等,教師要熱情參加,投入活動,不得抱怨、推托、有情緒。

  4、對于學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崗位、任務,如值周、加班、興趣活動指導等,教師要盡職盡責,積極配合,不得離崗、推托、抱怨。

  五、檢查、記錄規定

  加強教師出勤的管理,園長及教研主任必須如實地進行考勤登記管理,而且要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合理,不得包庇、隱瞞、弄虛作假。

  六、對考勤獎懲的規定

  1、教師職工每月內遲到一次不計入考勤,第二次起(含第二次)每次扣基本工資10元,以此類推。

  2、教職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臨時請假外出的,每月內一次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不計入考勤,超過1小時按半天計算。請假一天扣除基本工資平均到實際工作日的平均數。

  3、教職工沒有請假而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現象。事后教師首先要向園長口頭說明原因,然后根據教師離崗時間的長短和離崗的.性質,視作一定的事假處理。一般情況下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作一天的事假處理

  4、經檢查,上課、下課、午間、當班期間有沒有按時到崗、離開學生與人聊天、客串別班、體罰學生等不規范現象,若有發現一次扣除基本工資20元,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辭退處理。

  七、出勤統計管理

  每月由園長對教師出勤情況進行統計,將出勤情況歸入教職工年度考核。

考勤管理制度8

  一、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

  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規定

  1 、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需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2)晚上加班時間:18:30——--21:30

  3 、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需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注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別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 、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懲罰(20元)。

  5 、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狀況

  1 、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緣由而晚到崗者;

  (1:1)3分鐘---8分鐘按5元扣款,9分鐘——--15分鐘扣款10元。

  2 、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 、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 、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賜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10元補貼。

  5 、員工出差必需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 、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準補辦簽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簽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考勤管理制度9

  一、指導思想:

  為了進一步營造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努力提升學校辦學質量,逐步建立起規范合理的學校管理體制,根據我校的校情和師情,以及上級有關規定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機場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具體制度規定:

  (一)病事假考勤管理辦法:

  1、病假辦法:

  (1)教職工病假xx天,每天扣除xx元,按照病假處理,教職工還須向教導處提供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單。

  (2)教職工連續病假一周以上者,按照月結構工資實得金額÷xx天,作為病假一天實際扣發的金額,有一天算一天。

  2、事假辦法:

  (1)教職工事假xx天,每天扣除xx元

  (2)教職工事假一周以上者,按照月結構工資實得金額÷xx天,作為事假一天實際扣發的金額,有一天算一天。

  (3)原則上每學期事假不超過xx天,超過xx天,學校將扣除xx%的學期工作獎勵。(確因直系家屬發生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除外)

  3、長病假辦法:

  (1)女職工因懷孕引起的身體不適或者疾病,無法正常工作,需要較長時間休息和治療的,經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在人事可以安排的前提下,允許女職工請產前長病假,給予特殊的照顧,時間以三個月至一個學期為限,中途不能用上班幾天來中斷連續的病假,影響學校正常的課務安排。

  (2)因身體疾病造成職工無法正常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較長時間治療的,經本人提出申請,可以請長病假。長病假工資按照國發(1981)xx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3)長病假期間不參加學校的結構工資。

  注明:女職工因懷孕需要請產前長病假,必須按時將醫生出具的病假單交到學校教導處。職工在長病假期間不允許到其他單位工作,一經發現,學校將視作曠工。職工在長病假期間可以享受節日福利獎勵,但學校的階段性工作獎勵不享受。

  (二)各種特殊假的考勤管理辦法:

  1、學歷考試、進修:

  (1)教職工參加高一層次學歷進修原則上應與自己從事的`崗位和專業對口。

  (2)教職工參加學歷進修應該利用業余時間進行,不能影響正常的工作。

  (3)教職工在上班時間需要參加學歷考試的,不能享受xx%全勤。

  (4)教職工參加與專業相關的進修和培訓,由本人向學校提出申報,經同意后原則上每學期參加一至二門,作為公假處理。因進修培訓需要調課的,由教導處統一調整,不能私自調課。

  2、婚假:

  (1)正常婚假:根據《婚姻法》規定,到齡青年正常婚假為xx天,視作正常上班。

  (2)晚婚假期:根據《婚姻法》規定,到齡青年晚婚假為xx天,視作正常上班。

  (3)再婚假期:按照正常婚假為xx天,視作正常上班。

  注明:婚假期間,如果遇到法定假期,可以順延法定假期的天數。

  3、喪假:

  (1)教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岳父母、公婆逝世,可請喪假三天,視作正常上班,因喪事超出的假按照事假處理。

  (2)教職工的祖父母,外公外婆逝世,可請喪假一天,視作正常上班。

  (3)教職工的其他親屬逝世,需請假的按照事假處理,不享受喪假待遇。

  4、產假:

  (1)女職工產假按照計劃生育法規定條例執行,正常生育產假xx天,晚婚晚育產假xx天。

  (2)男教師護理假:女方屬于晚育的,男教師可以享受xx天護理假,女方不屬于晚育,男教師可以享受xx天護理假,享受護理假視作正常上班。

  注明:晚育和晚育護理假期間,如遇到法定假期,可以順延法定假期的天數。

  6、計劃生育假:

  (1)相關計劃生育假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2)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女職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醫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處理:

  A、第一次人工流產后及因放環、絕育等失敗而再次人工流產后,已修滿規定假期的。

  B、未采取絕育、放環等而再次人工流產

  7、人情假:

  (1)教職工每學期可以享受二個半天的人情假,視作正常上班,但不能享受xx%全勤獎勵;請人請假應事先請假,原則上不調課。

  (2)教職工每個月可以有一次下午2點離校去醫院看病,視作正常上班,但第二天必須憑醫院的掛號單或者病歷卡到教導處銷假。

  (3)教職工因子女參軍、高考、中考、出國留學送機原因,可以享受一天人情假,視作正常上班,可以享受每學期的全勤獎勵。

  注明:教職工無法及時出具醫院看病的有效憑證到教導處辦理銷假手續,視作事假處理,類似情況二次以上視作曠工。

  三.批假權限和請假手續:

  1.確有需要請事假的,半天向教導處請假,半天以上的事假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后填好出門單,交門衛室方可離校,同時還須將自己的相關工作委托給其他老師。

  2.原則上星期五下午學校有教職工學習,所以不請人情假(特殊情況除外)

  3.原則上請假應該由請假人直接向教導處或者校長室請假,不委托他人代請假。

  4.教職工在上班途中遇到突發事情,應該先向學校及時告知,以便學校能做好課務調整工作,事后再主動補假。

  四.教職工違反勞動紀律處理辦法:

  1.遲到:

  A、每月允許一次8點xx分前到校,超過一次遲到,一次扣xx元。

  B、8:15—9:45到校,扣除當天課時工資的四分之一。

  C、9:45以后到校,扣除當天課時工資的二分之一。

  2.早退:

  A、校內早退一次扣xx元,超過一次視作曠工。

  B、教職工外出教研、培訓、學習時早退一次扣xx元,超過一次視作曠工,扣除xx%學期工作獎勵。

  3.曠工:

  A、不履行請假制度,無故不來上班,視作曠工。

  B、曠工半天,扣除當月結構工資的二分之一;曠工一天,扣除當月結構工資,并給予行政處分。

  C、曠工二天,扣除當月基本工資和結構工資,扣除本學期的工作獎勵,并給予記大過處理。

  D、連續曠工超過xx個工作日或者xx年內累計曠工超過xx個工作日,開除公職。

  五.考勤管理:

  1.教職工的考勤工作由教導處負責管理。

  2.學校每學期設立全勤獎,根據教職工一學期出勤情況予以考核。

  3.考勤管理工作中嚴禁弄虛作假或者徇私舞弊,一經發現,追究責任制和師德一票否決制。

  4.學校如果制定的有關條款與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予以調整。

  本方案經教代會審議通過后正式實施。

考勤管理制度10

  銷售考勤管理制度對于企業運營至關重要,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升效率:明確的工作時間規定有助于提高銷售團隊的工作效率,確保銷售活動的有序進行。

  2. 維護公平:統一的考勤管理可以防止員工間的不公平感,維護團隊和諧。

  3. 控制成本:有效管理銷售人員的'出勤,能降低人力成本,防止資源浪費。

  4. 保障服務:通過規范的請假和異常處理,保證客戶服務質量不受影響。

考勤管理制度11

  ◆職責

  1.集團人力資源總部

  (1)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修改并解釋《考勤管理制度》;

  (2 )審核各子公司根據《考勤管理制度》制定的關于考勤的補充規定;

  (3)負責集團公司考勤數據、資料的收集、整理;

  (4)負責對集團公司員工日常考勤管理的監督、核查、管理。

  2.子公司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

  (1 )在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指導下,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所在公司考勤的有關補充規定,并報集團人力資源總部審核后執行;

  (2 )負責對所在公司考勤數據、資料的收集、整理;

  (3)負責對所在公司員工日常考勤管理的監督、核查、管理。

  3.部門負責人

  (1)負責對本部門人員考勤、休假的監督;

  (2 )負責對本部門考勤異常情況的審核、確認;

  (3 )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加班、輪休的審批與確認;

  (4)負責本制度規定權限內相關假期的審批。

  4.考勤員

  (1)負責各種考勤表格的領取、部門員工出勤情況的檢查、登記;

  (2)負責所在部門員工月度考勤的統計、匯總。

  ◆出勤管理

  1.月標準出勤員工周一至周五須按規定出勤;各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統一安排員工周六或周日至少休息一天,員工每月實際出勤天數大于月制度出勤天數時間計為加班。

  2.日標準出勤

  (1)員工日標準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起止時間由各公司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按照所在公司的當地情況及公司的實際需要自行安排,但不得少于7.5小時。

  (2)如有特殊崗位存在不適應所在公司規定的工作起止時間,部門負責人應根據崗位要求制定特殊作息方案,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后執行。

  3.遲到

  (1)時間計算自公司規定上班時間起至員工實際到崗時間止,30分鐘以內的計為員工遲到時間,超過30分鐘的時間按曠工處理。

  (2)處罰規定

  a.員工遲到,每次從當月薪資中扣除5元。

  b.各公司可結合實際情況,參照制訂本公司處罰規定。

  4.早退

  (1)時間計算以員工提前下班的時間開始計算,至規定的下班時間為止,以上時間均計為早退時間,但早退時間超過15分鐘的按曠工處理。

  (2)處罰規定

  a.員工早退,每次從當月薪資中扣除10元。

  b.各公司可結合實際情況,參照制訂本公司處罰規定。

  5.曠工

  (1)時間計算

  a.以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起,員工未到崗時間超過30分鐘以上的計為曠工時間;以公司規定的下班時間為準,員工提前離崗時間超過15分鐘以上的計為曠工時間。

  b.員工曠工時間在4小時以內(含4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曠工時間在4小時至一個工作日以內的,按曠工1天計算。

  (2)處罰規定

  a.員工曠工,實行雙倍處罰,即根據員工曠工時間按員工月基本收入標準的兩倍計算扣罰,扣罰員工曠工當天與出勤掛鉤的補貼;

  b.員工曠工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公司將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調整其工作崗位,直至辭退;

  c.員工當月曠工達3個工作日及以上的,取消當月績效獎;全年累計曠工達15個工作日以上的,取消年終績效獎金;員工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個工作日,按《員工獎懲制度》給予開除。

  (3)員工未經批準休假的,休假期間視為曠工;員工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按曠工處理。

  6.加班

  (1)時間計算員工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出勤的,其出勤時間為加班時間,但員工每月實際出勤天數小于月制度出勤天數的,公休日出勤視為正常出勤。

  (2)審批程序員工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確實需要加班的,由員工填寫《加班申請表》后,交所在部門負責人和相關領導進行審批。

  (3)薪資待遇

  a.公休日加班的,由部門負責人安排員工在當期考勤周期內予以補休,不予發放加班工資;如不能補休的,則發放加班工資及與考勤掛鉤的補貼,加班工資按日固定工資的2倍發放,與考勤掛鉤的補貼按加班天數發放。

  b.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日固定工資的3倍補發加班工資。與考勤掛鉤的補貼按加班天數發放。

  (4)相關規定

  a.員工未經加班申請程序,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出勤的,不計為加班;

  b.員工出差期間遇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的,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提供其加班出勤證明,否則不按加班計。

  c.加班申請被批準后,被批準加班員工無加班當日出勤記錄的,不按加班計。

  7.出差

  (1)時間計算以員工接受出差任務離開公司時開始起算,至員工返回所在公司出勤時為止,以上均計為出差時間。

  (2)薪資待遇員工出差按正常出勤處理,享受所在崗位的規定薪資待遇。

  (3)相關規定

  a.駐外辦事處工作的員工駐外期間不屬于出差;

  b.員工出差期間的出勤證明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出差期間項目負責人提供,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c.出差期間如遇公休假日或節假日加班按加班有關規定執行;

  d.出差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申請審批具體參照事假請假程序辦理。

  8.公司安排的會議員工遲到或早退的,按《員工六項基本行為規范》執行;員工缺席的按員工月基本收入標準扣罰半天工資。

  ◆日常假期管理

  1.公休假日

  公休日一般為周六或周日,由各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息一天,其他時間為標準出勤時間,須按規定時間出勤,非特殊情況不得休息。部門負責人安排輪休時,應根據部門工作需要及員工數量合理分配,保持均衡。

  2.節假日

  (1)元旦1天;春節10天,從農歷臘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放假10天,其中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為國家法定假日,其它時間為公司規定福利休假;清明1天;五一國際勞動節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國慶節3天;三八婦女節半天;3月8日女性員工放假半天,原則上當日休完;生日休假半天,員工生日當天休假半天,原則上當日休完。

  (2)節假日均按正常出勤享受公司規定的薪資待遇。

  3.事假

  (1)員工申請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休假,審批程序具體如下:

  a.一般員工(部長級以下員工)請假三日以內(含三日)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三日以上、七日(含七日)以內的,由主管副總批準;七日以上的均由總經理批準。

  b.部門負責人請假三日以內(含三日)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三日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c.副總經理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

  (2)員工必須辦完書面請假手續后再休假。如遇特殊情況,未能事先請假,要于事假當日告知部門負責人,并于返崗之日出具證明,經部門負責人查明屬實后2個工作內辦理補假手續;

  (3)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任何薪資及與考勤掛鉤的補貼。

  (4)相關規定

  a.員工全年累計事假一般不得超過30天。若無特殊事由,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公司將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調整其工作崗位,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b.員工當月的事假達15天以上的,取消當月年終績效獎。

  c.員工休事假期間遇意外傷害等事故,責任由員工個人負擔。

  d.事假連續超過一個月的,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與員工確認是否繼續辦理社保。若繼續辦理,則由員工墊付事假期間的社保費用全額(含公司需支付部分);若自愿終止辦理,則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填寫《社保異動月報表》(見《員工社會保險制度》),按停保手續辦理。

  e.員工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計劃生育假、護理假、哺乳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視為事假處理。

  4.病假

  (1)請假程序。員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經醫生診斷需休息的,應持公司醫院(醫務室)出具的病假證明或提供經公司醫院(醫務室)審核確認的縣、市級以上醫院的病情診斷證明書,填寫《請假申請單》,具體參照事假請假程序辦理。

  (2)員工休病假需提前請假,如因突發疾病不能提前請假的需于病假當天通過電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并于返崗后2個工作日內持醫院的病休證明向部門負責人申請補假。

  (3)病假天數依據公司醫院(醫務室)出具的病假證明或經公司醫院(醫務室)審核確認的縣、市級以上醫院的病情診斷證明書建議病假天數,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核后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審核確定。

  (4)薪資待遇

  a.病假1個月以內,根據員工病假天數按員工月基本收入標準的60%計發,扣發病假期間與考勤掛鉤的補貼。但如發放薪資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80%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b.病假1個月滿仍未痊愈者,公司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本人實際情況再給予其2-23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期間停發其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及與考核掛鉤的補貼,但根據實際情況可發放一定數額的疾病救濟金,但當疾病救濟金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80%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疾病救濟金標準見下表:

  本單位工作年限(年)5年以下5-910-1415-1920以上

  醫療期時間(月)

  疾病救濟金標準60%月基本收入50%月基本收入40%月基本收入當地最低月工資當地最低月工資80%

  c.員工月內病假達到20天及以上的,取消年終當月年終績效獎。

  (5)相關規定

  a.公司員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符合辦理退休、退職條件的,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試用期員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或醫療期超過1個月,依照《勞動法》及國家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b.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者,依照《勞動法》及國家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c.病假時間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計算企業工齡,超過6個月的時間不作工齡計算。

  d.員工上班期間需到公司醫院(醫務室)看病的,應征得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但一般不超過半日,此期間不按病假處理,視為出勤。

  5.婚假

  (1)達到國家法定婚齡(男22歲、女20歲)的員工結婚可享受3天的婚假;

  (2)達到國家晚婚年齡(男25歲,女23歲)的員工結婚可享受18天的晚婚假;

  (3)員工再婚不享受晚婚假,但可享受3天的婚假;

  (4)員工子女結婚可享受1天假期;

  (5)請假程序。員工須憑結婚證原件提前10個工作日向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提出休假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具體參照事假請假程序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在請假前不能提供結婚證明的,可以事先說明,待休假返司后一個星期內提供其結婚證明,休假期間方可按婚假處理,如仍不能提供結婚證明的,休假期間按事假處理。

  (6)薪資待遇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7)員工在公司受雇用期間,達到國家法定婚齡辦理登記結婚的,可享受婚假,且只可享受一次婚假,并限結婚注冊登記一年內有效;婚假應一次性連續休完,未經批準,不得分期休假;婚假期間公司要求員工上班的,所占用的休假時間,應安排員工在年度內另行補休。無法安排補休的,則提前上班時間按加班處理,年終按日固定工資的1倍補發加班工資。

  6.喪假

  (1)員工配偶、(養)父母、(養)子女,岳父母、公婆喪亡,可獲3天喪假;

  (2)員工本人及配偶的祖父母與外祖父母、本人及配偶的兄弟姐妹喪亡,可獲2天喪假。 (3)請假程序。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提出請假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具體參照事假請假程序辦理。如遇特殊情況,員工未能事先請假,要于請假當日告知部門負責人,并于返崗后2天內進行補假。

  (4 )喪假期間薪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員工到外地辦理喪事,應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往返路費不予報銷。

  7.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女性員工正常生育給予90天產假(產前15天,產后75天);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產假;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女方年滿二十四周歲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滿二十三周歲結婚后懷孕的初次生育)的,增加30天的產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產假。符合以上多項條件的,按單項最長假期計算,不予累加。

  (2)護理假。男性員工配偶正常分娩,給予3天護理假;配偶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

  (3)計劃生育假。根據醫生出具休假證明及公司《計劃生育管理規定》相關規定確定休假時間。

  (4)請假程序。員工請休產假或計劃生育假應持醫院提供的有效證明向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提出休假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具體參照事假請假程序辦理。如因特殊情況未能事前提供醫院證明的,可于返崗后一周內予以補交。

  (5)產假、護理假、計劃生育假期間薪資按有關規定執行。

  (6)產假、護理假、計劃生育假期間公司要求員工上班的,所占用的休假時間,應安排員工在年度內另行補休。無法安排補休的,則提前上班時間按加班處理,年終按日固定工資的1倍補發加班工資。

  8.工傷假

  (1)請假程序。

  員工因工負傷或致殘,員工應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相關部門)提交縣市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和勞動鑒定委員會提供的《工傷鑒定》結果,經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確認不能出勤的,填寫《請假申請表》,具體按事假請假程序辦理。如因特殊情況未能事前提供醫院證明的,可于返崗后一個月內予以補交。 (2)工傷員工停工接受工傷治療期間,根據其月基本收入標準由所在公司按月支付,不計發與考勤掛鉤的補貼。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工傷人員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其它相關待遇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9.帶薪年休假

  (1)員工工齡滿足一定年限后,從次年起給予不同天數的帶薪年休假,員工有公司規定的相關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具體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2)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符合享受年休假的員工填寫《請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休假,具體參照事假請假程序辦理。

  (4)為保證公司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個人申請和工作具體情況,由部門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不允許跨年度安排。

  (5)年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薪資根據休假天數按月基本收入標準計發。員工在當年度內確因工作需要無法休假并經部門及相關領導審核同意的,公司在當年度末根據其未休完的天數按照月基本收入標準給予補發。員工離職前,未休或未休完的年休假,公司不再予以安排補休或補償。

  10.路程假

  (1)員工因春節探親或喪假,根據路程遠近和選擇的交通工具不同,還給予相應的路程假,路程假長短根據路途所需時間確定。距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600公里以內,給予1天往返路程假;距公司所在地600公里以上,給予2-4天往返路程假。

  (2)員工因春節探親給予的路程假按正常出勤;因喪假給予的路程假,按喪假計發薪資。

  11.哺乳假

  (1)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工作日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每工作日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2)女員工請哺乳假應持醫院提供的出生證明或戶口薄等有效證明,向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提出哺乳假的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副總審核,并報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審核。

  (3)女員工哺乳時間視為正常出勤,享受公司規定的薪資待遇。

  12.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計劃生育假、護理假、工傷假等休假期間,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包括在內。

  ◆考勤管理

  1.考勤周期各公司應按月規定考勤周期,其起止時間可根據各公司實際情況,由各公司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自行確定。

  2.考勤記錄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考勤日常管理。考勤員每日須認真、及時、準確、完整地在《考勤異動情況登記表》上記載本部門員工考勤異常情況;考勤員須在每月的第3個工作日內將本部門上月《考勤異動情況登記表》、《考勤統計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至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并領取當月《考勤異動情況登記表》(公司統一印制并加蓋人力資源部公章視為有效)。

  3.考勤監督檢查

  (1)各公司勞動紀律檢查列入員工六項基本行為規范檢查范圍,領導巡視小組負責對所在公司的勞動紀律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上班工作紀律、員工出勤情況、員工上下班打卡情況等。檢查結果經與違規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確認后,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

  (2)各部門負責人應加強對本部門考勤的管理,加強對員工出勤、上下班打卡的監督和檢查。

  4.考勤管理考核

  (1)以下屬于考勤違規行為:

  a.部門考勤員不按時報送考勤報表。

  b.考勤報表不準確。

  c.考勤報表缺表、缺項或簽字不完整。考勤報表缺表、缺項指《考勤統計表》應填寫項目未填寫的;應與《考勤統計表》一并報送的《考勤異動情況登記表》、《加班申請表》、《請假申請單》、《出差申請單》、《病休證明》、有效病情診斷證明、結婚證復印件、工傷鑒定等未報送的。

  d.考勤報表信息虛假、瞞報。

  e.員工出勤不打卡、代打卡、外出辦事未打卡又不辦理異動手續的。

  (2)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每月末統計各部門考勤違規行為,將各部門考勤管理工作納入部門月度考核和考勤員的月度考核。考核標準按所在公司績效管理辦法或考核細則規定執行。

  (3)有“考勤報表信息虛假、瞞報”違規行為的,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扣除該考勤員和部門負責人一天薪資,兩次以上的或造成嚴重影響的,經法務監察部門調查,視情況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直至開除等處分;有“員工出勤不打卡、代打卡、外出辦事未打卡又不辦理異動手續的”違規行為的員工按其月基本收入標準扣罰半天工資,兩次以上的或造成嚴重影響的,經法務監察部門調查,視情況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直至開除等處分。

  ◆考勤記錄存檔每考勤周期末,各部門需以書面形式將以下資料交送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相關部門)存檔:

考勤管理制度12

  1. 設立專門的信息技術部門,負責電腦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制度的有效執行。

  2. 對新入職員工進行電腦使用和安全培訓,確保他們了解并遵守管理制度。

  3. 定期進行網絡和系統安全審計,及時發現并處理潛在風險。

  4. 建立激勵機制,表彰遵守規定的員工,對違規行為進行適度懲戒。

  5. 根據業務發展和技術進步,定期更新和修訂電腦管理制度,保持其適用性和前瞻性。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酒店電腦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為酒店的日常運營提供有力的技術保障,同時也為員工提供了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境。

考勤管理制度13

  1.建立電子考勤系統:采用自動化考勤設備,如指紋識別、面部識別等,減少人為錯誤,提高數據準確性。

  2.制定詳細的考勤政策:明確各類假期的申請流程和審批權限,規定遲到早退的處罰措施。

  3.定期培訓:對員工進行考勤制度的培訓,確保他們了解并遵守相關規定。

  4.強化監督:管理層應定期檢查考勤記錄,及時發現并解決考勤問題。

  5.人性化考慮:在嚴格執行制度時,也要關注員工的特殊情況,靈活處理,體現企業關懷。

  6.反饋機制:建立員工反饋渠道,對考勤制度進行持續優化,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

  完善的`職工考勤管理制度不僅能夠規范員工行為,提升企業效率,還能有效規避法律風險,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因此,企業應重視考勤制度的建設和執行,確保其與企業發展戰略相匹配,為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奠定基礎。

考勤管理制度14

  1、同學必需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同學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試驗室的,作遲處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3、同學請假須有有關證明,因特別狀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馬上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4、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同學,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育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育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俞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連續休學一年。

  5、因病或特別狀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緣由,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

  6、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上至五日由班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育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7、凡需假的同學,必需仔細填表寫請假條。

  8、各班設立考勤點名冊,按學校規定仔細做好考勤記錄。

  9、各班考勤狀況按學校規定,準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同學和仔細考勤的人員賜予表揚或嘉獎。同學每學期出勤狀況應記入同學成果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0、遲到、早退、電訊稿 果較多的班主不能評為先進。嚴峻遲到、早退、曠課的同學要受學校紀律處分

考勤管理制度15

  1. 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證工作時間和效率,減少因個人原因對團隊的影響。

  2. 保障公平公正:防止濫用請假權利,確保所有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工作。

  3. 防止法律風險:避免因不合規操作引發的勞動糾紛。

  4. 提升員工滿意度:明確的`規則有助于建立信任,提升員工對公司的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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