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精華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后果,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避免或盡可能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結合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山體滑坡地質災害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專項預案。
礦井概況: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中陽縣城北18km處的張子山鄉付家焉村西南0.5km處,井田西部邊界外有307國道、209線和孝(義)-柳(林)鐵路通過,交通較為便利。
本井田地處晉西黃土高原,地形主要以黃土臺、塬、峁、梁及黃土沖溝為主,侵蝕切割劇烈,地形復雜。本區屬溫帶大陸性氣候,四季分明,晝夜溫差大,冬季少雪,春季多風,夏季雨量集中,秋季陰雨天較多,降雨多集中在7.8.9三個月,易發生山體滑坡。
第一章總則
一、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應急[20xx]88號文件》、《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晉安監應急字[20xx108號文件》、《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
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山體滑坡地質災害現狀。
二、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二章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礦區內山體滑坡。本預案與中陽縣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
第三章應急救援體系
一、組織體系
1、領導機構
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是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山體滑坡應急防治工作的領導機構。
按照“精干、統一、高效”原則,成立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山體滑坡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總
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總工:
礦長助理:
生產礦長:
機電礦長:
安全礦長:
成員:生產、機電、通風、生產調度、后勤保衛、醫院、車房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員。
2、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山體滑坡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分析、判斷成災或多次成災的原因,確定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部門和轄區對受災地進行緊急援救;檢查、指導礦區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做好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處理其他與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
3、辦事機構
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調度室是處置突發性災害事件的應急指揮平臺和信息平臺。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研究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協調、指導、督促和檢查對突發性事件的監測、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4、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應急聯動和群測群防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防治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張子山鄉黨委、政府以及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公司的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礦長是本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礦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的統一領導和協調。
二、運行機制
1、預測和預警
針對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山體滑坡特點、易發程度,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加強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預防預警行動
(1)地質災害險情巡查:由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張云興及35萬變電站站長任明明、發電廠廠長李辛武負責進行險情巡查及監測。
(2)預報預警發布:由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礦長簽發。
(3)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A、速報的內容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山體滑坡發生時間、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和影響范圍以及采取措施、可能引發的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己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增加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B、時限要求
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接到發生地質災害報告核實后,在1小時內速報中陽縣人民政府、中陽縣國土資源局,同時報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公司。
C、起止時間
速報起算時間為突發性地質災害開始時間。
三、應急響應
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山體滑坡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工作,由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中陽縣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
四、應急部門職責
1、應急救援指揮部
①負責本礦應急搶險及救災預案的制定、修訂;
②負責應急搶險隊伍的組建及救災預案和組織實施和演練;
③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搶險及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④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應急搶險救災和解除應急狀態命令;
⑤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及救援行動;
⑥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中陽縣發出救援請求;
⑦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⑧負責并協助上級單位進行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搶險及救災工作的經驗教訓。
2、總指揮(礦長)
是應急救援的總指揮,全面負責組織實施應急搶險及救災工作。
3、副總指揮(總工程師)
負責提供災害區域的實際施工情況;負責提供應急救災區域內的各項地質地形、水文情況及圖紙。并負責聯系縣局組織專家和相關部門進行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提供地質災害發生實況、地質災害的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并對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和施工隊伍,實施必要的'應急治理工程,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
4、副總指揮(副礦長)根據崗位職責,協調總指揮按照各自分管的業務范圍進行應急搶險及救災的具體指揮工作。
5、調度室主任
負責應急救援行動的報警、接警、召集、通報,各救援基地的通訊聯絡、協調工作及出入井人數和時間的統計、匯總、報告工作。
6、安監科科長
協調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各項安全工作。
7、保衛科科長
負責事故現場警戒、治安保衛,協助動員受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疏散,轉移到旅社安置,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對被壓埋人員進行搶救;協同消防部門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
8、機電科科長
負責提供應急搶險救災時的機械、設備。
9、運輸隊隊長
負責應急搶險救災物資、人員的運送。
10、保管組長
負責應急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供應。
11、醫療組組長
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受傷人員的搶救和急救轉送工作。
12、辦公室主任
負責抓好搶險救災人員的后勤、膳食服務工作,保障搶險人員用餐、飲水等后勤工作;負責做好應急搶險救災的宣傳及報道工作負責核實人數和時間的統計報告工作及后期善后工作。
第四章應急救援保障措施
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裝備保障:
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山體滑坡地質災害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人員100人,確保災害發生后應急防治與救災力量及時到位。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練,提高應急防治與救災能力。
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儲備山體滑坡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專項資金50萬元。
山西呂梁中陽付家焉煤業有限公司儲備用于災民安置、醫療衛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所有費用作為特別項目從生產成本中列支,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
第五章應急結束
一、現場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以事故現場應急指揮確認,向指揮部進行匯報。
二、總指揮在經過與專家咨詢組研討后,確認應急救援工作符合有關條件后可以結束。
三、在應急救援結束工作中,必須把事故現場的第一手相關證據妥善保管,嚴禁破壞事故現場痕跡、資料,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疏散交通等原因需移動的,應當做出標志,并繪簡圖做出記錄,待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有關人員取證后,方可消除現場痕跡。
四、總指揮下達命令,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第六章后置處理
總指揮根據應急救援工作結束情況,發布號令。
一、命令全礦井結束全體應急救援狀態,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二、各部門開始恢復正常作業。
三、由相關單位領導負責,進行現場清理和公共設施的恢復工作。
四、礦調度室將應急救援的相關實況資料整理好后交給事故調查組。
五、由安監科牽頭,礦各職能部門參加,依據國家《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事故進行評估、總結,由安監科寫成書面材料,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六、由后期處置隊負責進行傷亡人員安排、保險索賠等善后工作。
第七章培訓
一、培訓
1、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和專業預案全部編制完成后,分管礦領導指定專門機構編制各工種、各崗位的應急培訓教案。
2、各應急救援機構和專業隊伍要定期組織所有人員針對有關部門編制的教案進行脫產或業余培訓,培訓結束后,要進行考試,成績與試卷要進行存檔。
二、演習
1、應急救援演練由安監科、礦調度室負責組織進行。要有針對性地啟動各個救援預案進行實戰演練,原則上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活動。
2、演練的全過程要進行實況記錄,演練結束后,安監科負責組織演練評估,并把評估報告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要將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不足項交予應急救援預案編寫小組,對預案進行修改。
三、獎懲
1、對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遲報、謊報、瞞報事故以及在應急救援過程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預案管理
一、審查復審
本預案每年末由安全礦長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審核修改,修改后的預案內容必須重新由應急救援有關人員進行貫徹執行,參加學習人員要簽字蓋章。
二、預案管理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礦安監科負責日常管理,管理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應急救援制度建立、對體系和預案進行編寫修改。各單位要根據本單位危險源的辨識情況負責制定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專業預案。
本預案制定后從即日起執行。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2
我鎮地處姚南山區,山高坡陡,地表易受臺風暴雨的侵害,因此防備地質災害工作是事關我鎮社會穩固和經濟發展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為進一步防治地質災害的產生,根據相干地質情形,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大嵐鎮防備地質災害預案。
一、防備地質災害工作的方針和原則
依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貫徹實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以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防備地質災害的重要任務,抗災保安全,防患于末然,充分發動群眾,從思想上、組織上、物質上、技術措施上做好防備地質災害準備工作,盡量減少人員傷亡,把災情缺失減到最低限度。
防備地質災害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各村和企事業單位都要服從鎮黨委政府的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服從上級防備地質災害部門的指揮調度。
防備地質災害工作要講求團結協作,堅持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對在抗災搶險中做出突出奉獻的,要給予表彰嘉獎。
二、全鎮防備地質災害形勢和準備工作
(一)防備地質災害形勢
由于是山區,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襲,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匯流快。個別山體地質較差,土壤揉和力較差,可能產生泥石流或山體滑坡等災害。
(二)防備地質災害準備工作
根據我鎮的實際,防備地質災害主要以防山體滑坡為主,按區域的不同,把全鎮分為3個組,14個小組,以聯村干部會同各村干部具體落實各村的防備地質災害工作,落實搶險和安全轉移等工作,接受鎮防備地質災害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鎮要求各村落實防備地質災害管理員,做到到崗到位,對有隱患的地質點,分別進行全面檢查,落實防備地質災害工作預案。
1、查明強臺風、暴雨突擊下可能顯現的危險地段。
2、查明各村村莊在臺風暴雨突擊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預先落實好轉移到安全地點的計劃。
3、對老弱病殘的.農戶,根據他們的居住狀態,預先作出安排。
4、對易顯現滑坡的地段,預先安排人員轉移。
(三)防備地質災害重點
本鎮已發覺重點地質災害點是新嵐村甘竹。
三、組織、領導、職責
1、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2、各村安全責任人及職責
(1)、安全責任人:各村村主任為本村第一責任人。
(2)、安全責任人職責:落實本村的防備地質災害專職管理人員,督促管理人員加強對危險地段的巡查,準確、及時掌控本村基本情形,及時上報本村的地質變動情形,做好本村防備地質災害物質的落實,人員的到位,發覺問題及時處理,及時上報。并組織以民兵、黨團員為骨干的防備地質災害隊伍,顯現險情及時組織搶險
(3)、報警員職責:及時掌控地質災害點情形,準確、迅速匯報險情。
(4)、應急隊伍指揮員職責:服從鎮防備地質災害指揮部的統一指令,及時組織應急隊伍到崗到位,準確及時組織隊伍搶險,協助各村組織群眾轉移。
(5)、應急隊伍職責:根據指令,應急隊伍迅速趕到現場,在現場指揮長的指揮下,全力投入抗御地質災害搶險斗爭:
①盡快組織群眾轉移;
②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積極組織氣力,搶險工程,盡可能避免災情擴大;
③隨時向鎮防備地質災害指揮部報告現場情形;
④協助處理善后工作。
四、鎮應急指揮系統
1、鎮防備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鎮防備地質災害指揮部在上級防備地質災害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統一指揮鎮的防備地質災害工作,加強值班,及時了解掌控情形,督促各村、各部門做好抗御地質災害的各項工作,及時向上級防備地質災害指揮部匯報本鎮的情形。
2、鎮應急小分隊
五、報警聯系方法
報警聯系由各行政村及時向鎮防備地質指揮部匯報,做到即現即報,報警員由各村主任擔負,聯系方法采取電話聯系。
六、質情
1、發布臺風、暴雨消息階段: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消息,在臺風到來之前,突出一個“防”字,積極防范,有備無患。
(1)、加強值班,密切凝視臺風動向,做好臺風信息的收聽、記錄工作。
(2)、加強檢查,要求各村對轄區內的地質危險地段作全面巡查
(3)、時刻與防備地質災害指揮部保持密切的聯系,掌控臺風的動向。
2、發布臺風警報階段,市氣象臺己發布臺風警報,臺風正向我市靠近。
鎮政府領導及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立刻到崗到位值班,根據實際,部署抗御地質危害的各項工作。同時,下村檢查各村的防備地質災害的準備工作。
3、發布臺風緊急警報階段
市氣象臺己發布臺風緊急警報,在臺風到來時,突出一個“避”字,避其鋒芒,及時撤離人員轉移物質。
(1)、郵電所、變電所落實搶險人員,一旦產生供應中斷,迅速組織搶修,保證供電和通訊暢通。
(2)、當顯現電力、電信、交通中斷嚴重狀態時,以村為單位,采取果斷措施,動員各村干部、黨員擔當本單位的防臺、防質工作,盡量減少事故產生,做好安全轉移等工作。
七、撤離路線、及責任人
由于是山區鄉鎮,多數村莊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幾個村莊遇大洪水時需撤離,一旦產生地質險情,立刻組織人員往安全地帶撤離,由各村組織人員實行,負責人為村主任和村民小組長。
八、撤離順序
接到撤離的命令后,由村應急小分隊保護撤離秩序,先安排婦女、老人、幼兒先行,青壯年后撤,做到快而穩,年紀較大行動不便的,由青壯年協助往撤離。
九、撤離要求
若接到撤離命令,以免人員傷亡為原則,按統一指揮,第一照管老人、小孩先行,由應急小分隊和部分壯年村民共同保護撤離隊伍秩序,不得搶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災后復原工作
1、災害過后,由鎮政府組織人員,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全力搶救,對遇難的人員妥善處理,迅速安置災民生活。
2、在上級幫助支持下,突擊搶修本鎮范疇內破壞的交通、電力、通訊、供水等設施,為盡快復原生產和生活秩序創造條件。同時,組織廣大群眾展開生產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后,進行廣泛的宣傳,做到眾所周知,特別是預案中的有關工作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告之他們的工作職責,認真做好鎮防備地質災害指揮部分派的各項工作。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3
為了保障我鄉突發性地質災害防災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堅持地質災害防治“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相互配合和銜接,共同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二)適應范圍:本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適用于xxx鄉(鎮)境內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災害發生后的應急。
二、地質災害等級的.劃分和預案啟動的條件及方式
(一)地質災害等級的劃分:按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級:因災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社會影響較大者。
2、重大級:因災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者。
3、較大級:因災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較大者。
4、一般級: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不大者。
(二)預案啟動條件和方式:地質災害發生后或地質災害險情出現時,由鄉宣布啟動本級預案。并進行調查,將調查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按程序進行處理。
(三)搶險救災應急指揮機構
為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應急指揮工作,成立“xxx鄉(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鄉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的領導指揮工作。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廣東省境內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三)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分為四個等級:
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大型:因災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中型:因災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四)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原則: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分級管理、屬地為主、綜合協調、有備無患、快速高效。
1、特大型地質災害由省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2、大型地質災害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應急處置工作,省有關部門會同市人民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中型地質災害由市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有關部門給予必要的支持與配合。
4、小型地質災害由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二、 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
(一)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省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和省國土資源廳廳長、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擔任副組長。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財政廳、民政廳、國土資源廳、建設廳、交通廳、水利廳、衛生廳、氣象局、安全生產監管局等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同志任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承擔。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統一領導全省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協調解決地質災害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等。
(二)應急指揮部。特大型災情發生后,災害發生地的.市、縣(市、區)要成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必要時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災害發生地市的主要領導組成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省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由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任總指揮。有關單位領導和人員組成應急分隊。
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執行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下達的地質災害搶險救災任務;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特大型、大型和某些中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在省政府和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做好特大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處置工作需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中型地質災害防治應急處置的有關工作。
1、省委宣傳部: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宣傳報道的協調工作。
2、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值班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按照有關規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報告災情信息;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助的部署、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地質災害調查,按照有關規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報告地質災害調查和處置情況。
3、省交通廳: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搶修因災害損壞的交通公路設施;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做好搶險救災人員、物資以及撤離人員的緊急運輸工作。
4、省民政廳:負責及時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調運救災物資,協助災區各級人民政府及時設置避險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組織轉移、安置和救濟災民;核定和報告災情,及時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5、省公安廳: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公安機關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參與搶險救災,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防止因地質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做好進出災區道路和災區內交通疏導工作。
6、省水利廳:組織和督促當地水利主管部門開展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工作;及時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通報汛情動態。
7、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安排重大救災基建項目,協調建設資金;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調撥和供應。
8、省經貿委:協調鐵路郵電、通信、電力、商業、物資、醫藥等部門的搶險救災工作。
9、省農業廳:負責有關農用救災物資的及時組織、協調和調配;協助災區及時做好農業救災復產工作。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5
為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災和搶險救災體系,進一步提高全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將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維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四川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縫、泥石流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應急,是指一旦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緊急防災和搶險救災行動。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是指出現地質災害前兆,短期內可能發生災害并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危急狀態。
(三)地質災害應急分為臨災應急和災害應急兩類。臨災應急,是指出現地質災害險情后,進入臨災應急期所采取的緊急防災避險行動。災害應急,是指發生地質災害后,進入災害應急期所采取的緊急搶險救災和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的行動。
(四)地質災害災情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元)的;
2、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不含500萬元)的;
3、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
4、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
(五)地質災害險情按照受威脅的人數,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型:受威脅人數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不含1億元)的;
2、大型:受威脅人數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不含5000萬元)1億元以下(含1億元)的;
3、中型:受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不含500萬元)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的;
4、小型:受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機構及職責。
發生大型以上地質災害或出現重大級以上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執行《四川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發生中型地質災害或出現較大級臨災險情時,市人民政府應成立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自動轉為搶險救災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指揮長由負責國土資源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任副指揮長,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于市國土資源局,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兼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為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發生小型地質災害或出現一般級臨災險情時,所在地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應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由政府領導負責、有關部門參加,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二)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1、速報時限:要求縣(市、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報告后,必須在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同時可直接速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并可抄報市級相關部門。對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質災害的小型地質災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報。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小型地質災害后,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同時可直接速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并可抄報市級相關部門。
2、速報內容: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包括死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組,作為具體工作機構。
1、緊急搶險組:由市武警支隊牽頭,廣安軍分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搶險隊伍搶救被壓埋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將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組織強行避災疏散。
2、調查監測組: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應急辦、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調查、核實險情或災情,組織險情或災情的監測和評估,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提出應急防范對策、措施,開展監測工作。根據災情發展實際,調集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補充調查人員力量,確保應急工作需要。
3、醫療救護與生活保障組:由市衛生局、市民政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及保險公司參加,負責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和所需藥品及醫療器械的供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濟物資的供應、調配和管理,災民臨時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難者的善后、保險理賠等工作。
4、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災物資,災區人員和財產以及重要部門、單位的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5、設施修復和生產自救組: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指導災區組織力量搶修受損的通信、電力、供水、供氣、水利、交通、校舍等設施;指導災區修復損毀的農田、林地及災民住房重建,恢復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和教學秩序。
6、應急資金保障組:由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監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應急辦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落實由市政府安排的搶險救災資金,負責指導、監督救災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應急調查隊伍。
由地質災害防治和氣象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對已經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災害險情的地方進行調查、會商,盡快查明其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影響范圍等情況,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減輕和控制災情。對出現險情的隱患點,依據前兆特征判斷危險程度、激發條件,采取有針對性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三、應急準備
(一)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具體的搶險救災應急行動方案,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要求,做好應急救災所需設備、交通工具、救災物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準備工作。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組織落實應急隊伍和人員,進行搶險救災知識和技能培訓,開展應急處置演練,學習掌握新技術、新方法,提高應對各類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能力。
(四)市、縣(市區)、鄉(鎮)三級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水務、交通、環保等有關部門和新聞單位,應當對公眾廣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及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對地質災害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應急響應
(一)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特大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后,應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同時在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迅速組織應急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二)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較大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險情、災情,并密切跟蹤其變化情況,提出應急搶險方案,建議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啟動并組織實施本預案,成立指揮部,各工作機構趕赴現場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同時,市政府視災情和險情的情況,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請求指導和支援。
(三)發生一般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出現小型地質災害時,災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做出應急響應,按程序啟動本級應急預案,迅速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發生較大級以上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出現中型以上地質災害時,災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做出應急反應,在上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進行搶險救災工作;災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災情的變化情況及搶險救災工作落實情況。
(四)臨災應急響應。
1、組織專家對險情調查、會商,確定搶險避災方案。
2、根據災害成因、類型、規模、影響范圍和發展趨勢,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按照當地政府確定的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和重要財產撤離。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分析、預測險情發展趨勢,及時提出應急對策。
(五)災害應急響應。
1、組織搶險救災隊伍,及時搶救被壓埋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各種“次生災害”進行搶險和防范。
2、迅速查明災害類型、影響范圍及誘發因素,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組織災情監測和評估,分析、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提出應急對策。
3、劃定受災群眾安置區域,組織救濟物資供應,搭建臨時住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4、指導當地政府組織搶修通信、供電、供水、交通等設施,恢復災區群眾生產、生活、教學秩序。
(六)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組織收集、整理信息,按規定將險情、災情、災害發展趨勢和搶險救災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廳,爭取指導和支持。
(七)按照有關規定,經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批準,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向社會發布災情。
(八)災情、險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應當宣布結束災害應急期,撤銷地質災害危險區,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組織實施。
(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和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統籌規劃和安排受災地區的重建工作。
五、附則
(一)因地震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6
一、工作原則
(一)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三)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險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在縣、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四)在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中,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縣政府將給予表彰;對玩忽職守,導致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有關部門要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地質災害等級和災情報告
(一)地質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以上、500萬之以下的
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值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二)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縣、鄉(鎮)人民政府或國土資源局報告。其他部門或基層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縣、鄉(鎮)人民政府。
速報制度:發生特大、大型地質災害,所在鄉(鎮)應在接到報告10分鐘內以電話等方式速報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在1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上報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必要時可越級速報隴南市國土資源局,以后每4小時向國土資源局和有關部門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直到調查結束。
發生中型地質災害,所在鄉(鎮)應于2小時內速報縣政府,同時速報縣國土資源局。
發生小型地質災害,所在鄉(鎮)應在4小時內向縣國土資源局報告。
(三)發現地質災害或潛在地質災害隱患點,各鄉鎮或者村委會要在1日內將險情和采取的應急防治措施上報縣國土資源局和鄉鎮政府。國土資源局邀請專家進行鑒定。
三、應急機構和職責
(一)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平時為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武裝部部長、國土資源局、民政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指揮,發改委、財政、交通、水利、氣象、衛生、食品藥品監督、建設、公安、武警縣中隊、縣消防大隊、農牧、廣電、電信、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力、教育、旅游、經貿、安監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
(二)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職責:
1、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采取切實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2、審定各有關部門制定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督促落實并進行檢查;
3、配合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工作;
4、發生地質災害時,組織各成員單位趕赴現場,指揮地質災害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三)災害發生地的鄉鎮政府應當成立相應的救災應急指揮機構。其職責是:
1、執行上級政府和縣救災應急指揮部有關救災應急工作的指令;
2、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轉移人口、行動路線、安置地點的具體規劃和實施;
3、責自然災害情況的收集、整理與上報工作;
4、負責自然災害的預防處理、調查核實與上報工作。
四、地質災害處置
(一)發生地質災害時,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組織搶險并作出應急處理,并速報縣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局。
(二)發生地質災害時,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即轉為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
(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和各工作組的職責:
1、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職責
①制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計劃、對策和措施;
②組織實施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指揮、協調、實施各項搶險救災工作;
③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和地質災害發生地政府搶險救災工作落實情況;
④負責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采取措施對水、電、路、通信實施有效管理,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2、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①與省人民政府和各鄉(鎮)搶險救災指揮所保持緊密聯系,及時通報搶險救災信息;
②負責救災物資、資金的籌集、安排和調運;
③負責了解、收集和匯總災情,并向社會發布經審核批準的搶險救災簡報;
④組織、協調各專業組工作,保障信息暢通;
⑤負責處理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3、搶險避災和災民轉移安置組職責
搶險避災和災民轉移安置組由縣武裝部、民政、發改委、經貿、財政、教育、公安、武警縣中隊、武警縣消防大隊、農牧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負責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
②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調配發放救災物資;
③做好救災物資的組織、供應、調撥和管理工作;
④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處理死難者善后事宜。
4、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職責
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由縣國土資源、建設、水利、交通、旅游、氣象、環保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對已發生地質災害的規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統計,確定災害等級、成災范圍,盡快查明其形成條件及引發因素,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有效地減緩或防止災情加劇;
②對可能出現險情的隱患點,分析發生前兆特征,判斷災害發生的可能性、等級和影響范圍,采取切實有效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③為地質災害救助做好氣象預報服務;
④編寫地質災害速報報告和應急調查報告。
5、基礎設施搶險和應急恢復組職責
基礎設施搶險和應急恢復組由縣交通、公路管理段、電信、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力、水利、農業、建設、公安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盡快搶修恢復通信設備和線路,保障搶險救災通信暢通;
②盡快搶修恢復遭受損失的公路、橋梁、鐵路及有關設施,確保災區搶險救災、物資運輸以及災民疏散道路暢通;
③盡快搶修供電、供水等基礎設施,保障搶險救災和災民基本生活。
6、醫療衛生防疫組職責
醫療衛生防疫組由縣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疾控中心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搶救、轉運和醫治受傷人員;
②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和食品安全;
③負責災區所需藥品和醫療設備組織調配。
7、治安保衛組職責
治安保衛組由縣公安部門和武警縣中隊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②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
8、后勤保障組職責
后勤保障組由縣財政、民政、災區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災區村委會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負責安排、落實搶險救災人員的食宿和后勤服務等;
②24小時值班,保障搶險救災工作物資需要。
9、宣傳報道組職責
宣傳報道組由縣宣傳、廣電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負責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向社會發布災情和相關信息;
②負責災情、搶險救災錄像、攝影等工作;
③通過新聞媒體刊發救災報道,呼吁社會各界提供救災援助。
五、應急保障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緊密協調配合,確保防災救災工作順利開展,縣國土資源、建設、交通、氣象、民政、財政、公安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通力協作,把各項防治措施落到實處,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編制本鄉(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報縣人民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備案。各村委會要成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方案、措施,落實到災害危險區,責任落實到人。對地質災害及其隱患點要先定人員和財產的避讓地點和疏散路線,并設立醒目的標志。災害前兆或緊急情況出現后,監測人員要及時報告,并發出預警信號,組織群眾按預定地點和路線撤離。
(三)縣國土資源局要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責,全面、細致地做好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預防工作。
(四)建設、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門對所管轄的建設項目、公路干線、旅游區(點)要加強監督管理,防止建設過程中引發地質災害,并對出現的險情及時采取措施治理。
(五)其它相關部門要做好災害應急、救助和資金、物資的準備工作。
六、宣傳報道
(一)地質災害的宣傳報道,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小型地質災害不作宣傳報道,中型地質災害做適當報道;大型地質災害宣傳報道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
(二)各新聞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新聞紀律,確保新聞報道的真實性、準確性。
七、災后恢復與重建
(一)地質災害發生后,搶險救災指揮部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對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為災后恢復重建提供決策依據。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分級負責、各盡其職的原則,領導和組織災區的'恢復重建工作。
(三)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由相關部門組織治理;治理難度大、經濟效益比較差、已無治理必要的,要統一規劃,實施異地搬遷重建。
(四)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建設部門督促責任單位完成治理任務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救災紀律
(一)凡進入災區的救災人員、裝備、物資、車輛必須到搶險救災指揮部報到,服從指揮部的統一調動,未經同意,不得離開救災現場。
(二)災情、搶險救災工作情況由指揮部宣傳報道組發布,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
(三)進入災區的各專業組、各單位,在救災工作結束時,應向指揮部辦公室提交報告或工作總結。
(四)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應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五)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地質災害災情信息、不服從指揮調度、不認真負責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7
一、編制目的
高效率有序地搞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防工作,防止或最小程度地減低地質災害導致的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平衡。
二、編制依據
依據《地質災害預防條例》和《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關于強化地質災害預防工作的同意》等法規和規范性文本,融合我區實際情況基本建設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于我區行政區域內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起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山體崩落、滑坡、泥石流、地面坍塌、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促進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所引發的,給人民生命財產導致嚴重威脅或者已經導致關鍵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突發性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四、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小程度地增加突發性地質災害導致的損失,把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做為應急預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管理。在管委會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防工作。管委會主任就是本行政區域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單位均應順從管委會對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防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同。
五、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
1.成立經濟技術開發區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
2.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分析、判斷成災或多次成災的原因,確定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部門對受災地進行緊急援救;檢查、指導轄區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做好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處理其它與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有關的重要事項。
(二)運行機制
針對本轄區的地質災害分布特點、易發程度,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加強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預測預警系統。必須充分發揮對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骨干和樞紐促進作用,對發生地質災害前兆,可能將導致人員傷亡或者關鍵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創建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工作辦公室和村(社區)及駐區企事業單位為一體的,按領導負責制選定專門負責人、聯絡人,確認聯絡報告方式,以及由危險區范圍的單位、居民(村民)做為監測信息報告員而構成的.群測群防網絡體系。
2.信息收集與分析。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性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部門之間的共享。
3.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工作辦公室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重點地區展開巡查,指導創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強化地質災害監測,并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促進作用,必須定期和不定期展開檢查,強化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嚴防,辨認出險情時,必須及時向國土分局和有關領導報告。有關部門必須及時劃設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告標志,確認預警信號和撤走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明確提出應急對策,非政府群眾遷移施救或實行排險預防措施,情況危急時,應當強制性非政府避災撤離。對選取的買盤點和撤走路線必須展開安全性評估,保證應急買盤萬無一失。
4.預報預警發布。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經開區,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預警后,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責任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5.派發“防災明白卡”“買盤明白卡”。對發生地質災害前兆,可能將導致人員傷亡或者關鍵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工作辦公室對單位和住戶及時派發《防災明白卡》和《買盤明白卡》,知會有關災害的基本情況、監測預報方法、應急買盤的撤走路線和征用地,以及防災責任人、監測責任人和群測群防人員的匯報聯系方式,按建議搞好防災各項準備工作工作。
六、監督檢查
區指揮部辦公室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預防確保工作展開有效率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預防課堂教學的經驗和教訓。
七、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管委會制訂,并根據實際變化情況,由國土分局會同及時修正健全,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
八、責任與獎勵
(一)獎勵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中貢獻突出需表揚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二)責任追責
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嚴格問責和處理;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地質災害重要情況或者應急防治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錦屏水電工程應急管理體系》,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中鐵十八局集團有限公司錦屏二級電站引水隧洞項目經理部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1.4、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2、突發性地質災害組織機構和職責
2.1為保證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順利實施,避免災害施救過程中的盲目性,使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進行,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救護聯絡電話見附表1):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應急救援的指揮機構,負責應急救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經費等資源,負責現場救援工作及協調有關單位進行應急救援,負責事故現場的評估及報告事故搶險救援的`情況等。
3.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幾個工作組:
3.1.1現場救援疏散小組:
現場救援疏散小組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發生災害時,及時將災害現場人員和設備及時疏散到安全地點,注意保護災害事故現場,嚴禁搶救過程中的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避免災害擴大和搶救中的傷亡及財產損失。
3.1.2應急救援后勤保障組
應急救援后勤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所需生活用品和物質供應及搶險時的設備準備(干糧、水、挖掘機、裝載機、出渣車等),保障急救傷員的交通車輛,包含聯系醫療救護車;由設備物資部負責應急救援后勤保障組的日常性事務工作。
3.1.3信息聯絡組
信息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災害快報的信息聯絡。發生災害后及時通知項目部領導、各相關部門、地方有關部門(公安、交警、安監局、檢察院、消防)、業主、和本公司安全質量部和保險公司,同時接收并傳達上級單位領導的指示。信息聯絡組由綜合辦公室負責。
3.1.4醫療救護善后處理組
醫療救護善后處理組負責現場搶救傷員,安撫傷員家屬,各種費用的賠付和善后處理工作,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對災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向保險公司報案,準備工傷索賠資料。由計劃合同部負責醫療救護善后處理組的日常性事務工作。
3.1.5災害調查處理組
災害調查處理組負責調查事故經過,做好調查事跡繪制現場圖,拍攝現場照片或錄像,收集現場資料,分析災害事故原因,為災害處理提供原始依據,為工程保險索賠提供相關證據;由工程質檢部部負責災害調查處理組的日常性事務工作?/p>
4、應急救援資源配置
4.1應急資金準備
4.1.1項目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錦屏建設管理局有關管理辦法,安排好救災資金預算,分擔救災資金,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力度。確保搶險救災資金到位。
4.2物資準備
4.2.1
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項目部設置物資存放點(大水溝橋材料廠),包括:帳篷、衣被、凈水設備、急救藥品、方便面、火腿腸等。
4.2.2
救災設備大部分集中在機械隊,救災時,經協調,先調用臨近單位救災物資設備。救災設備包括:挖掘機、裝載機、出渣車、皮卡車、吊車等。
4.3通信信息準備
4.3.1保持與錦屏建設管理局、二灘國際監理部及地方政府救災通信網絡的暢通,通訊器材:辦公座機8部(每個部門各一部),對講機10部,移動手機每人1部。
4.4人力資源準備
4.4.1項目部各施工隊各抽出30名體質好的施工人員作為救災隊伍(共300人左右),將救災隊伍分成7個小組,根據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調動現場需要有組織的進行救援。必要時,邀請專家赴現場指揮。
5、防災搶險
5.1、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遇大雨以上強降雨和接上級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密地質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特別是要加強1560平臺、14#碴場、支護隊生活營區、7#營地等房前屋后高陡邊坡、房前屋后陡坡、斜坡、溝口地帶的巡查、排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向上級報告并組織受影響人員撤離,在現場醒目位置張貼應急電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
5.2、監測、巡查要求
汛期5月1日——10月31日每天對施工區域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地質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并通知各施工隊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5.3、災后處理與恢復重建
5.3.1災情發生后,項目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安定職工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職工,及時組織災全體職工眾開展自救。
5.3.2結合受災現場實際情況,會同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自然災害救濟補助,幫助解災民吃飯、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難。
5.3.3根據項目部制定的恢復重建工作方案進行恢復重建工作。
6、保障措施
6.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
6.2、宣傳到位。向廣大職工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地質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職工的自我防范意識。
6.3、措施到位。在地質災害點設置安全警示標牌,提高員工的防范意識,地質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
6.4、物資設備到位。必要的搶險救災物資存放在材料廠,必要的設備由機械隊提供,其它各施工隊配合積極救災。
6.5、人員配備。項目部各所屬施工隊各配備30名搶險人員。由項目部統一調動。
7、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及演習
項目部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及演習由安全環保部、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原則上每一年進行兩次演練,若上級主管部門另有要求,另行通知。
安全環保部及各下屬單位負責人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現場急救知識教育和緊急情況時采取相應應急措施培訓。
8.3獎勵與責任
8.3.1對在自然災害救援工作中做出突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
8.3.2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9
1總則
編制目的
提高地質災害發生后或出現重大地質災害臨災征兆時的應急反應潛力,科學有效地指揮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減輕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編制依據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四川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四川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阿壩州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阿壩州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州范圍內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突發性地質災害包括:因自然因素或人為因素引發的危害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堅持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以縣人民政府屬地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州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為有效防治和處置地質災害,成立州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州指揮部),地質災害發生后或出現重大地質災害臨災征兆時,指揮部負責全州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州指揮部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長任指揮長(特殊狀況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長),阿壩軍分區領導、州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武警阿壩州支隊領導、州國土資源局局長任副指揮長。成員包括:州政府辦公室(州政府應急辦)、州國土資源局、州委宣傳部(州政府_)、州監察局、州發展改革委、州經信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水務局、州農業局、州林業局、州畜牧獸醫局、州商務局、州衛生局、州環保局、州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州旅游局、州安監局、州防震減災局、阿壩日報社、州廣播電視臺、州工商局、州氣象局、州食品藥監局、阿壩軍分區、州公安消防支隊、武警阿壩州森林支隊、電信阿壩分公司、移動阿壩分公司、聯通阿壩分公司、阿壩電力公司等單位負責人。
職責:主持突發性地質災害災情、險情會商,根據災情或險情,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響應;統一組織指揮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制訂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方案;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搶險救災;執行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和州委、州政府下達的其他關于地質災害應急處置任務。
州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州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州國土資源局局長兼任。
職責:了解險情、災情后,及時向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級別推薦,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搶險救災初步方案;貫徹州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和相關縣指揮部的工作,并督促落實;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為指揮部決策帶給依據;負責匯集險情、災情和應急處置進展狀況,及時統計、核實、上報相關信息;指導相關縣指揮部工作。
州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工作組
發生較大以上地質災害突發事件,州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綜合協調、專家技術、搶險救援、醫療衛生、監測預警、應急保障、善后處置、宣傳報道等應急處置工作組。
綜合協調組
由州政府辦公室(州政府應急辦)牽頭,州國土資源局、州公安局及相關縣政府的有關負責人參加。任務是傳達現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報告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狀況,協調有關搶險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專家技術組
由州國土資源局牽頭成立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專家組,為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帶給技術咨詢服務,必要時邀請省國土資源廳技術專家為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應急工作帶給技術咨詢服務。
搶險救援組
由現場指揮部確定成員單位,主要由參加搶險的救援力量組成。任務是迅速搶救遇險、受傷人員,安全轉移人財物等。
醫療衛生組
由州衛生局牽頭,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和重傷人員轉運救治,帶給醫療救治中必要的技術支持,并承擔衛生防疫等相關工作。
監測預警組
由州國土資源局牽頭,州氣象局、州水務局等有關單位參加,主要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方法、技術的研究,開展應急調查、應急評估、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技術的研究和開發。
應急保障組
州經信委牽頭,組織協調電力、通信運營企業盡快恢復受破壞的設施設備,協調相關企業帶給燃油、電力、通訊等應急保障。
州民政局負責協助災區有關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申請、管理、分配災民救濟款物;做好農村居民倒塌房屋恢復重建的資金安排;負責州級物資的組織儲備、調撥和供應工作;負責死難者的善后處置等相關工作。
善后處置組
由事發縣政府牽頭,負責做好遇難、受傷人員的賠付、安撫和恢復生產、生活正常秩序等工作。
宣傳報道組
州委宣傳部(州政府_)牽頭,負責組織和協調應急處置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指導組織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輿情,組織輿論引導,負責對互聯網的監控、管理及網上輿論引導工作。負責受理港澳及境外記者的采訪申請及管理工作。
州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州政府辦公室(州政府應急辦):負責突發性地質災害重大事件的綜合協調和應急管理指導工作。
州國土資源局:負責州指揮部辦公室工作。組織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并對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預警,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推薦;組織專業技術和施工隊伍,實施必要的應急治理工程,減緩和排除險情,提出災后重建總體設想及治理措施推薦。
阿壩軍分區:負責組織所屬部隊、民兵應急營投入搶險救災,偵查災情,開展國防后備力量應急動員,重點是搶救被埋人員,救扶受災群眾、工程搶險、處置次生災害。在受災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做好外區部隊支援的協調配合工作及相關保障工作。
武警阿壩州支隊、州公安消防支隊、武警阿壩州森林支隊:根據災害需要,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規定,在事發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相關工作,負責搶險救災、營救群眾、轉移運送物資等。
州委宣傳部(州政府_):負責組織和協調應急處置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指導組織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輿情,組織輿論引導,負責對互聯網的監控、管理及網絡輿論引導工作。負責受理港澳及境外記者的采訪申請及管理工作。
州監察局:負責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救災工作中履行職責及對救災物資、資金的使用管理實施監督;對國家工作人員因工作中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進行查處。
州發展改革委:負責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及投資計劃的協調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安排應急搶險建設項目、按照國家政策爭取重大應急工程建設納入國家基建計劃;負責協調應急搶險物資。
州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電力、通信運營企業盡快恢復受破壞的設施設備,協調相關企業帶給燃油、電力、通訊等應急保障。
州教育局:負責指導全州教育系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對處置工作。加強教育,提高學校防范地質災害的潛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各類突發性地質災害,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
州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民警參加地質災害搶險救援,維護災區社會治安、交通秩序,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重點目標安全和救災搶險物資運輸暢通,協助相關部門動員疏散受災人員。
州民政局:負責協助災區有關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申請、管理、分配災民救濟款物;做好農村居民倒塌房屋恢復重建的資金安排;負責州級物資的組織儲備、調撥和供應工作;負責死難者的'善后處置等相關工作。
州財政局:負責牽頭組織災情的核實和統計匯總工作;應急防治與救災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應急防治與救災資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工作。
州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負責協同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轉移、臨時安置等工作,指導災后群眾住房和災區公共設施恢復重建的規劃、設計、建設和質量監理工作。
州交通運輸局:負責及時組織搶修損毀的交通基礎設施,確保道路暢通。協調組織運力,保障救災物資運輸。
州水務局:負責水情和汛情的監測及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洪澇災害的處置;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災情動態;組織、協調、指導全州水利工程搶險工作,負責督促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儲備防汛搶險物資。
州農業局、州林業局、州畜牧獸醫局:負責農業、林業、畜牧業災情核查、統計、救災工作,指導災后農業、林業、畜牧業恢復生產。
州商務局:負責協調組織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做好災區肉類、食糖、食鹽等重要商品的市場調控;加強災區生活必需品的市場運行監測。
州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為災區群眾帶給醫療保障和精神、心理、衛生健康咨詢服務;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爆發流行;組織開展食品和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及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等執法監督檢查。
州環保局:負責水、氣、輻射環境應急監測,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輕環境污染危害。
州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州廣播電視臺、阿壩日報社:負責地質災害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準確報道經指揮部審定的災情和應急工作動態,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向公眾發布災害警報、緊急通知及重要天氣預報等,及時報道搶險救災動態信息。
州旅游局:負責指導、督促相關部門做好旅游服務設施的保護和排險,指導和協助做好旅游景區、景點游客的疏散工作。
州安監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非煤礦山企業、各加油站點的地質災害應急防范和搶險救援工作。
州防震減災局:負責帶給地質災害所需的地震資料信息。
州工商局:指導個體私營經濟協會用心動員經營戶開展生產自救,為群眾帶給生活必需品;負責災區物資供應的市場管理工作。
州氣象局:負責開展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帶給天氣趨勢分析和預警預報服務;帶給天氣實況資料服務;災情發生后根據需要開展現場氣象服務。
州食品藥監局:負責救災期間藥品、醫療器械和餐飲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根據災情需要,做好藥品、醫療器械供應協調工作。
電信阿壩分公司、移動阿壩分公司、聯通阿壩公公司:負責所屬通訊設施、設備的搶險、搶通工作,迅速組織力量恢復災區通訊;為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帶給應急通訊保障。
阿壩電力公司:負責所屬設施、設備的搶險、搶通工作,迅速組織力量恢復災區供電;為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帶給應急電力保障。
其他應急指揮機構
根據突發地質災害事件狀況及應急處置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由州、縣相關人員和部門共同組成。
根據需要縣、鄉成立相應指揮機構。
3預防、預警
預防工作
各級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定期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構成覆蓋全州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國土資源、水務、氣象、經信、安監、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防汛監測網絡、氣象監測網絡,連接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及時傳送地質災害、災情、險情、汛情和氣象信息,堅持汛期24小時值守制度。
監測預警
信息收集與分析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1.4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
2組織體系和職責
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出現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需要由國務院負責處置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時,根據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國務院可以成立臨時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負責特大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
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參照國務院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
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相關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3預防和預警機制
地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2.3“防災明白卡”發放
為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已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鄉(鎮)長和村委會主任以及受災害隱患點威脅的村民,要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并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后,當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3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3.3.1速報時限要求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3.3.2速報的內容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5應急響應
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5.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Ⅰ級)
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市(地、州)、省(區、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防治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區、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區、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國土資源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赴災區現場指導應急防治工作,派出專家組調查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其發展趨勢,指導地方制訂應急防治措施。
5.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Ⅱ級)
出現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市(地、州)、省(區、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省(區、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區、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國土資源部派出工作組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工作。
5.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Ⅲ級)
出現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市(地、州)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5.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Ⅳ級)
出現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作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縣(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縣(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5.5應急響應結束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撤消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6應急保障
6.1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裝備保障
加強地質災害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建設,確保災害發生后應急防治與救災力量及時到位。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武警部隊、鄉鎮(村莊、社區)應急救援志愿者組織等,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練,提高應急防治與救災能力。
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費用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規定執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儲備用于災民安置、醫療衛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
6.2通信與信息傳遞
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建立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信息網,并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6.3應急技術保障
6.3.1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
國土資源部和省(區、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分別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為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應急工作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6.3.2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科學研究
國土資源部及有關單位要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方法、技術的研究,開展應急調查、應急評估、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技術的研
究和開發,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工作力度和投資,同時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習和培訓工作。
6.4宣傳與培訓
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對廣大干部和群眾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教育,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6.5信息發布
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的發布按《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執行。
6.6監督檢查
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保障工作進行有效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實踐的經驗和教訓。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負責落實相關責任。
7預案管理與更新
7.1預案管理
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參照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各省(區、市)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7.2預案更新
本預案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每年評審一次,并根據評審結果進行修訂或更新后報國務院批準。
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為5年。
8責任與獎懲
8.1獎勵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需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8.2責任追究
對引發地質災害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對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中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9附則
9.1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說明
地質災害易發區:指具備地質災害發生的地質構造、地形地貌和氣候條件,容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
地質災害危險區:指已經出現地質災害跡象,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區域或者地段。
次生災害:指由地質災害造成的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水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
生命線設施:指供水、供電、糧油、排水、燃料、熱力系統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設施。
直接經濟損失:指地質災害及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物品、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新修復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1
我鎮地處皖南山區,地質構造比較復雜,屬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災害點位于鎮村小河里組,災害類型為滑坡,規模主軸長100米,最大寬為300米,估計厚5—10米,體積1.68萬立方米,誘發原由于強降雨,要挾小河里組25戶130人,約125萬元財產。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體或者巖體,受地下水活動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響,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脆弱帶整體或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而造成的,我鎮擬對該地質災害點進行重點防治。第一在滑坡位置豎立醒目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警示標志牌,同時發放群防群測“明白卡”,加強農戶特別是受要挾對象的防治意識;其次,做好對該災害點的監測工作,設定監測人,做好日常監測數據的紀錄,雨季特別是強降雨期間加強監測,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災害點的地表條件,要植樹種草,制止亂砍濫伐,保證植被覆蓋率,同時適當削方減載,采取支檔、避讓等措施,排除地質災害隱患。
二、應急預案
(一)災前預警
一方面根據縣氣象局的非常暴雨天氣預報發覺監測點顯現非常變化時,由辦公室提早通知災害易發點的'責任人,發出預警;另一方面根據監測人對災害點的監測情形進行統計,判定脫險情時發出預警。預警方式為鳴鑼,同時向受害點群眾發出警告,要求盡快疏散,盡可能搬離災害點,避免不必要的缺失。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領導組,由鎮長任組長,明確責任,統一部署救災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成員,明確分工責任,服從組織領導,保證救災效率。
(三)防災措施
根據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條件,肯定險情產生后的撤離路線為向滑坡體的 兩側疏散,最后在龍山村路集中,要有組織有紀律地在監測人汪四清的帶領下,盡快逃離災害點,嚴禁向災害體運動前方撤離,盡可能的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防災機構組成
1、災害調查組:由國土所牽頭,負責災情調查上報和監測點的建立,危險區、段、點的確立。
2、宣傳教育組:由中學及中心小學牽頭,負責防治知識宣傳、災情收集報道。
3、醫療救護組:由衛生院具體負責救護工作,重要保證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保護組:由司法所、派出所組成,負責秩序保護,組織疏散、保護財產等。
5、后勤保證組:由民政所及財政分局組成,負責對災后情形進行統計上報,并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支援,盡量減少人民的財產缺失。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2
為提高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反應潛力,進一步提升應對地質災害的潛力,確保轄區居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全區和諧穩定環境,根據市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有關文件、規定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將地質災害的治理與經濟發展緊密結合起來,以突發性致災地質作用為重點,群測群防為主要手段,處理好長遠與當前,整體與局部的關系,促進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的協調統一,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處置原則及適用范圍
堅持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處置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加強對地質災害的領導水平,確保在發生地質災害時,有統一協調的領導組織機構,決定調整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領導小組。
(一)調整后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統一領導區轄區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執行上級下達的地質災害搶險救災任務,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督查各部門和各企業提高地質災害應急反應潛力,下達啟動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對災情實施救援,統一部署,安排指揮各組成機構的工作任務。
3、協調、安排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及時掌握轄區范圍內地質災害基本狀況,向上級報告和友鄰鄉鎮通報狀況,必要時請求支援。
4、發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質災害時,組織成員親赴現場,指揮地質災害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5、制定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并進行督促檢查和落實;
6、組織完成地質災害后的規劃重建工作和其它工作。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隨時掌握地質災害狀況,為領導小組決策帶給所需的信息。
2、依據領導小組命令,組織各單位及時趕赴災害現場參與搶險求災,協調組織有關部門的統一救援行動。
3、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災害調查狀況,受領導小組委托,全權處置災害現場的各種突發事件。
4、負責組織現場應急調查處置工作。
5、負責應急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
6、負責協調應急調查與其它相關部門的工作關系。
7、承擔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
(四)成立搶險救災小組
為確保處置地質災害工作的順利進行,組建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救援隊,隊長由張其軍同志擔任。
1、組織協調指揮各相關單位和救援隊開展應急救災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者災情擴大。
3、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
搶險救援分隊分3個小組,分別是治安小組、搶險救援小組、醫療救護小組。
治安小組由派出所人員組成,齊洪斌為小組長,主要負責預防和處置防止因地質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做好進出災區道路和災區內交通疏導工作,協助組織災區群眾轉移,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搶險救援小組由民兵應急分隊人員組成,閆文彪為小組長,主要負責搶險救災工作,采取排險防治措施防止災情擴大,組織、轉移、安置災民,及時設置避險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
醫療救護小組由榆樹溝衛生院人員組成,李亞斌為小組長,主要負責在地質災害現場對傷病員進行緊急救護,并帶給必須數量的傷病員治療床位。
四、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預防措施
(一)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要進一步加快完善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汛情和氣象信息。
(二)信息收集與分析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3
一、地質災害基本情況
去年由于降雨量局部較為集中,受災情況較往年有所增加,但無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
二、地質災害的趨勢預報及危險區
(一)汛期天氣情況及地質災害預報
根據氣象部門提供更多的年氣候預測,我區今年降雨量為700-860mm,年降雨量正常,雨季已經開始期正常至偏早,大部分地區將在5月左右已經開始,于11月中下旬完結。氣候預測年冰雹、局部地區強降雨等強對流天氣偏多,在汛期中區域性暴雨引起的山地災害比偏重于,所以今年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不容松懈,形勢十分緊迫,各村委會必須高度重視,提早計劃、提早精心安排全面落實責任。
(二)地質災害易發區
1、鎮村方山巖腳一帶滑坡損害150戶600人安全;
2、下灣坎頭滑坡危及2戶10人和成昆鐵路安全;
3、上灣房背后滑坡損害70戶290人安全;
4、高速公路段及棄土場。該段公路坡度較陡,由于風化殘積、坡積層結構疏松,顆粒間結合力差,易被沖刷。如果出現暴雨等天氣就容易產生不同程度的滑坡、崩塌,甚至發生泥石流災害。
5、各采石礦企業排土場及高速公路排土堆滿場,多為地下開采作業的企業,大量破損的廢石及廢土的沉積構成了排土場。這些堆積體結構單薄,結合力高,在雨水的擴散下很難產生滑動引起地質災害。
(三)地質災害危險區
1、村迤布滑坡損害54戶223人房屋人生安全;
2、村迤布泥石流災害點危及5戶23人房屋人生安全;
3、村半箐洽么田滑坡損害農戶19戶86人房屋人生安全、農田30余畝;
4、村雙龍潭白瓦房滑坡危及3戶18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5、冷水溝滑坡損害2戶10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6、村田房芹菜塘滑坡危及2戶10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7、大村滑坡損害34戶135人房屋人生安全;
8、村長箐組戶、村小村組戶兩個分散戶滑坡體危及2戶9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三、災害預防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村委會、鄉屬各部門、各礦山企業要將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專門機構,主要負責人要對本轄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分管負責人要具體負責落實24小時值班情況、災害點監測人員責任工作情況等落實措施是否到位。
(二)設立地質災害預防領導機構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村委會及有關企業職責:
辦公室:負責管理地質災害預防成員單位的組織協調工作。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全鎮水利工程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工業經濟辦公室:負責管理區內企業排放量廢渣廢料可能將引起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并指導監督礦山企業,特別不為煤礦山按照安全規范展開采礦,防止因違背安全規定采礦引起地質災害。
社會事務辦:負責災區社會治安、秩序維護和非常時期交通管制工作;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災區的民政救濟工作。
衛生院:負責管理調度衛生技術,及時救治災情傷病員,搞好災區的衛生防疫工作,監督和避免災區疫情、疾病的'傳播、擴散;及時向鄉政府和上時一級管理部門報告醫療救助和疫情情況。
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和救災工作。
礦山企業:負責管理企業生產廠區及周邊可能將受到其生產影響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預防工作,特別就是排土場、矸石、廢土、廢渣、尾礦堆滿場滑坡、泥石流及采空區坍塌的隱患消解工作和預防工作。
(三)嚴格執行汛期地質災害24小時值班報警制度。5月20日至11月30日是汛期值班時間,按照公布的報警電話,各責任人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地質災害汛期24小時值班報警電話號碼:
(四)秉持報災制度。各村委會及各礦山企業必須秉持值守和報災制度,汛期每周一、周四向鄉政府呈報上周轄區內地質災害情況,并搞好有關備案,秉持每天10:00必日報,有災報災、無災報平安、避免漏報。
(五)加強監測預報工作。一是:各村委會、礦山企業要高度重視轄區內的防災工作,要落實責任人以及監測人員,對所屬區域自行開展監測,并成立防災領導機構,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安排專人進行監測工作,責任明確到人;二是:加強群測群防,通過各種方式普及防災知識宣傳,增強群眾防災意識。
(六)強化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認真落實防災減災措施。鎮屬于有關部門,各村社、各礦山企業必須緊密聯系,強化協作、互通信息,進一步健全鎮、村、社三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認真落實巡查、買盤撤離、搶險救災、施救遷址等防范措施,危險區域內的危險點創建買盤明白卡派發入戶,并使其提早明白,預警信號、及時撤走路線、避災地點,盡量將地質災害增添的損失增加至最高。
為了更好地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針,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強化生命第一的意識,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實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設立幼兒園防汛搶修領導小組及職責:
1、防汛搶險領導小組:
副組長:xxx
副組長:xx
組員:xxx
2、防汛搶險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總指揮:xxx(非政府全園教職工,按各自的職責展開勸導幼兒)
廣播組:xxx(撥打報警電話,向上級及時通報險情)
撤離鼓勵:xxx(協助各班班主任把幼兒帶回安全部位,使各班班主任清點人數并呈報)
警戒救護組:xxx(負責聯絡工作并組織受傷人員救治工作)
各班負責人:班主任及值班教師分別負責管理幼兒從各個安全出口快速撤走。
二、幼兒園防汛工作預案:
1、強化對全園師生防汛科學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專題會議、宣傳展板等多種形式,把防汛科學知識表達給每位師生,提升全園師生的嚴防災害能力。
2、加強檢查和防范工作,經常保持校園交通、排水設施暢通,對校園內容易滑坡的地方逐點檢查,特別要嚴禁車輛停放在幼兒園門前。對幼兒園園舍墻體、屋面、門窗、電器等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3、密切注意幼兒園園舍安全,定期展開安全檢查,防治幼兒園整體滑坡,辨認出安全隱患,立即將師生搬遷,并及時呈報教育主管部門。
4、汛期堅持領導值班和報告制度,幼兒園負責人的手機和值班電話全天開機,確保通信暢通。有異常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一旦發生險情和意外情況,采取果斷措施及時處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
5、幼兒園必須非政府搶修小組待命,對幼兒園門前臺階架空層下保健室、圖書室、科學辨認出室的設備搞好遷移準備工作。發現異常,馬上自查,極力把隱患消解在原始社會狀態。
6、切實加強預防管理,嚴防幼兒園重大災情發生。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發生事故,負責人和現場人員及時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撤離時注意事項:
1、根據現場的實情,優先選擇最佳疏散線路。
2、全園教職工快速妥當,通過廣播對獲救人員的情緒搞好非政府和鼓勵撤離工作,保護不好撤離秩序,避免擠迫踏傷。
3、要清點人數,對救出的人員進行清點,看是否全部救出。
4、災情輕微的情況下必須非政府幼兒按舊有撤離路線向低的地方遷移,分散等候救援。
5、幼兒年齡小自理能力差,加強教師思想道德觀念教育,加強自身的安全措施和應急能力。在需要時要有勇于獻身的精神。
為了確保我鄉突發性地質災害防災應急工作高效率、有序地展開,最大限度地防止或減低地質災害導致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融合我鄉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秉持地質災害預防“預防為主、施救與環境治理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推行政府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管理,部門相互配合和貫通,共同搞好搶險救災工作。
(二)適應范圍:本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適用于xxx鄉(鎮)境內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災害發生后的應急。
二、地質災害等級的分割和預案啟動的條件及方式
(一)地質災害等級的劃分:按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1、空難事件級:因災喪生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輕易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社會影響很大者。
2、重大級:因災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者。
3、很大級:因災喪生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輕易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很大者。
4、一般級: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不大者。
(二)預案啟動條件和方式:地質災害出現后或地質災害險情發生時,由鄉正式宣布啟動本級預案。并展開調查,將調查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按程序展開處置。
(三)搶險救災應急指揮機構
為搞好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應急指揮工作,設立“xxx鄉(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負責管理全鄉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的領導統一指揮工作。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4
一、地質災害基本情形
去年由于降雨量局部較為集中,受災情形較往年有所增加,但無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缺失。
二、地質災害的趨勢預報及危險區
(一)汛期天氣情形及地質災害預報
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年氣候猜測,我區今年降雨量為700-860MM,年降雨量正常,雨季開始期正常至偏早,大部分地區將在5月左右開始,于11月中下旬終止。氣候猜測年冰雹、局部地區強降雨等強對流天氣偏多,在汛期中區域性暴雨引發的山地災害比偏重,所以今年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不容懈怠,形勢十分嚴肅,各村委會要高度重視,提早計劃、提早安排落實責任。
(二)地質災害易發區
1、鎮村方山巖腳一帶滑坡危及150戶600人安全; 2、下灣坎頭滑坡危及2戶10人和成昆鐵路安全; 3、上灣房背后滑坡危及70戶290人安全;
4、高速公路段及棄土場。該段公路坡度較陡,由于風化殘積、坡積層結構疏松,顆粒間結協力差,易被沖洗。如果顯現暴雨等天氣就容易產生不同程度的.滑坡、倒塌,乃至產生泥石流災害。
5、各采石礦企業排土場及高速公路排土堆放場,多為露天開采作業的企業,大量剝落的廢石及廢土的堆積形成了排土場。這些堆積體結構疏松,結協力差,在雨水的滲透下很容易產生滑動引發地質災害。
(三)地質災害危險區
1、村迤布滑坡危及54戶223人房屋人生安全;
2、村迤布泥石流災害點危及5戶23人房屋人生安全;
3、村半箐洽么田滑坡危及農戶19戶86人房屋人生安全、農田30余畝;
4、村雙龍潭白瓦房滑坡危及3戶18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5、冷水溝滑坡危及2戶10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6、村田房芹菜塘滑坡危及2戶10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7、大村滑坡危及34戶135人房屋人生安全;
8、村長箐組戶、村小村組戶兩個分散戶滑坡體危及2戶9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三、災害防治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村委會、鄉屬各部門、各礦山企業要將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專門機構,主要負責人要對本轄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分管負責人要具體負責落實24小時值班情形、災害點監測人員責任工作情形等落實措施是否到位。
(二)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機構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村委會及有關企業職責:
辦公室:負責地質災害防治成員單位的組織和諧工作。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全鎮水利工程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工業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區內企業排放廢渣廢物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并指導監督礦山企業,特別是非煤礦山依照安全規范進行開采,避免因違背安全規定開采引發地質災害。
社會事務辦:負責災區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和非常時期交通管制工作;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災區的民政救濟工作。
衛生院:負責調度衛生技術,及時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的衛生防疫工作,監督和避免災區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及時向鄉政府和上一級管理部門報告醫療救助和疫情情形。
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和救災工作。
礦山企業:負責企業生產廠區及周邊可能受其生產影響范疇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別是排土場、矸石、廢土、廢渣、尾礦堆放場滑坡、泥石流及采空區塌陷的隱患排除工作和防治工作。
(三)嚴格實行汛期地質災害24小時值班報警制度。5月20日至11月30日是汛期值班時間,依照公布的報警電話,各責任人要堅守崗位,認真實行職責。地質災害汛期24小時值班報警電話號碼: (四)堅持報災制度。各村委會及各礦山企業要堅持值班和報災制度,汛期每周一、周四向鄉政府上報上周轄區內地質災害情形,并做好相干登記,堅持每天10:00必報,有災報災、無災報平安、避免漏報。
(五)加強監測預報工作。一是:各村委會、礦山企業要高度重視轄區內的防災工作,要落實責任人以及監測人員,對所屬區域自行展開監測,并成立防災領導機構,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安排專人進行監測工作,責任明確到人;二是:加強群測群防,通過各種方式普及防災知識宣傳,增強群眾防災意識。
(六)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認真落實防災減災措施。鎮屬相干部門,各村社、各礦山企業要緊密聯系,加強協作、互通訊息,進一步完善鎮、村、社三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認真落實巡查、避險疏散、搶險救災、避讓搬遷等防范措施,危險區域內的危險點建立避險明白卡發放到戶,使其提早明白,預警信號、及時撤離路線、避災地點,盡量將地質災害帶來的缺失減少到最低。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5
為了防治地質災害,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恨展,根據_《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二、職責分工
1、鎮國土所:負責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臨災監測、危險區劃定、預警信號和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的確定和公告、災情發布、災害應急調查、影響分析和災害報告;參與搶險工作。
2、財政所:負責對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經費的管理。
3、警務室和安辦:根據村級地質監測報告,對地質災害危險區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發布預警信號、災害應急調查、掌握災害點群眾基本情況,疏散、搶險、救災工作中的治安警戒工作。及時組織群眾立即轉移、疏散撤離到指定的臨時安置點,維持疏散過程中的秩序、撤離后的安全巡邏和撤離區的清場和搜救、、清點人數、交通管制,維護社會穩定。
4、民政所:負責對突發性地質災害威脅或危害的人員及財產進行統計,對傷亡人員進行安撫,并將受威脅的人員和財產及安撫情況及時上報。
5、廣播站:負責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進行宣傳報到并參與搶險工作。
6、醫院:負責組織醫務人員開展醫療救護工作,參與搶險工作。
7、村委會:負責對本轄區內的地質情況進行日常性的觀察、監測,對有安全隱患的地質災害上報鎮政府。
三、預警預防
1、建立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與國土、氣象、水利、交通等部門地質災害監測網絡相結合的全鎮地質災害監測體系,在地質災害調查的基礎上建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落實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危險區域的群測群防工作。
2、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每年年初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明確全鎮主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對象和范圍,制定具體可行的地質災害監測和防治措施,落實監測、預防責任人。
3、加強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時,及時向市政府和市國土局報告,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讓。
4、發放“防災明白卡”。根據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及切坡建房戶,層層落實群測群防工作,將危險區范圍、監測方法、預警方式、撤離路線和防災任務、要求、責任制成“地質災害群防群測明白卡”發放到有關居民手中,把防治責任落實到鎮、村、組及具體責任人。
5、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當預測可能發生地質災害時,按照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群眾,按照“防災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并在汛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
四、應急處置
1、發布災害信息。地質災害隱患點出現緊急險情,應迅速將地質災害信息傳遞給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做好穩定工作,讓村民保持冷靜,聽從指揮。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疏散危險區內的群眾。
2、全力開展搶救。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和基層群測群防組織在及時上報災情信息的同時,要立即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全力搶救壓埋人員,監測災情、險情發展。鎮相關部門做好災害可能破壞電、水、交通、通信等生產生活設施的應變工作。
3、技術搶修。災情發生后,應急指揮部要立即啟動應急機制,迅速與供電、供水、交通、通信、衛生等部門取得聯系,盡快恢復受到破壞的生產生活設施,保障搶險救災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4、安全維護。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打擊各種趁災施亂行為。做好群眾穩定工作,維持秩序,疏散聚集人群,并防止引發其他災害。
5、疏導安置。做好避險和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險和受災群眾的生活。協調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做好災區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保證飲水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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