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考勤制度(精選23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教師考勤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教師考勤制度 1
為了規范學校管理,保證我校各項工作有效開展,進一步強化師德師風建設,特制定如下簽到考勤制度。
1、簽到為上、下午各一次,每天簽到時間為上、下午第一節課之前。值周領導上、下午兩次查班。
2、簽到只能本人簽,不準代簽,凡有代簽的扣雙方教師考評積分2分前
3、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遲到、早退、病假一次,扣考評積分2分,人民幣2元;事假一次扣考評積分2.5分,人民幣2.5元;缺席一次扣考評積分5分,人民幣5元;
4、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況,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5、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簽批意見。特殊情況,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安排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6、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年級組長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并要在傳達室登記,如實填寫出校時間、外出事宜等內容方可離校,回校時必須寫時回校時間。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假7天;產假90天;、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超假均作曠工處理。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情況除外),集體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9、簽到由值周領導按順序輪流進行監督管理,教師簽到完畢在截至時間將簽到表妥善放置,每周累計一次,計入當年教師考評積分和績效工資。
教師考勤制度 2
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職責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考勤資料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職責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學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
2、教學人員務必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準假而不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為曠課。
3、實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辦私事,如有特殊狀況,沒課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長請假,批準后方要離開,校長務必讓辦公室作好記錄
二、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制度。值日領導務必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并按考勤資料對教師的上班狀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后交辦公主任,按月匯總公布,學期結束匯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并兌現考勤量化獎金。
三、(一)學校簽到簽退制度
1、上午:教師于7:40到8:10務必簽到。晨讀由語數教師自行安排,(周一升旗時全體教師務必到場參加);簽退時間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體教師于1:40到2:10之間簽到,簽退時間需在4:20分以后。
2、衛生值日教師務必于上課前做好相應的衛生。
3、教師工作例會為周一下午放學后進行,臨時會議另行通知,每缺一場積金扣除5元。
(二)請假
1、請假務必履行請假手續,校長簽字后方可離校,請假期間的工作自行安排。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后務必補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導主任工排。
2、教師病假3天以上者,務必持醫院證明和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請人代假、事后補假、電話請假等。
4、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凡經學校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教研等業務進修,離崗時務必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回校后交相應筆記或材料,方可報賬。
6、婚、喪、產等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務必履行請假手續,超假都按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準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有到校未簽到或未簽退者視為遲到或早退。
四、獎懲規定
1、學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為考勤量化積金(即一場一元,全學期約400元),遲到為半場、請假為半場、早退為缺勤。
2、由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
3、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職責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自負,并追究相應職責。每空一節課從考勤積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師不負責職責,欺上瞞下的,今年不能參加評優評先。
5、考勤每月一總結,期末兌現。
6、本項納入教師綜合量化,并作為評優晉級的主要依據。
教師考勤制度 3
為了嚴肅校風校紀,弘揚正氣,端正教師工作態度,加強教師正常工作時間的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辦法:
一、日考勤開始時間:
1、上午到校時間:7:20―7:35;下午考勤起始時間:2:10―2:20所有學生上課時間均為考勤時間。
2、學校出勤和各種活動考勤結果存入教師考核檔案。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病、因事不能到崗者,需經學校領導簽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狀況,須先電話請假,回校及時履行補假手續。
2、正常上班時間內需短時間出校門辦理公、私事,由教務處批準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內(含一周)請假報到校長批準;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縣教育局人事部門審批。
3、病假人員要帶給醫院證明、購藥票據。住院人員要帶給醫院住院發票。病假時間較長,按照管理權限,由教育局相關部門批準(批復件交存一份到學校)。
三、說明:
1、婚假、產假、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每位教師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因個人原因出去辦理私事,允許一周內請短時間事假一次。
3、除了學校允許范圍內的正常請假之外,短時間請事假4次算為請事假一天;一學期內,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評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4、凡未請假擅自離崗缺席者,視為曠工處理。
5、教師在平時出勤或其他活動中遲到三次算為曠工一次。在一學期內有曠工、曠課者,不得評優選先或晉級。
6、在評定職稱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思考無請假的教師。
教師考勤制度 4
為了適應學校各項工作的需要,加強崗位職責制,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教師的職責心與職責感,提高工作效率,發放好考勤津貼,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勤細則。
一、考勤項目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準假后方可離校。無公務聯系不串崗,不閑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全鎮統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四、考勤辦法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狀況匯總。
五、考勤界定
1、請假規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周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帶給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范圍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務必經領導同意方可,事后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務必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并報教務處批準,
(6)急病或重大特殊狀況可例外,但返校后務必說明理由,并補辦請假手續。
(7)教職工經批準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2、凡屬下列狀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準,如私自調課視為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準,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說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六、考勤獎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6、代課費為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簽,一經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并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
教師考勤制度 5
1、為使幼兒園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質保量的完成。根據學校有關的規章制度,并參照了市區幼兒園的做法,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幼兒園教師考勤工作作如下規定:
2、全勤(無事假、病假、婚假、產假)發放全勤獎。
3、病假、事假半天以上出具申請書或病假條,經學校審核、同意,由當事人安排好代課教師和班務工作。當月病、事假第四天不再享受考勤獎,病、事假滿七天,扣除當月考核獎50%,滿十天扣除考核獎100%。
4、教職工須考慮學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長假中進行。在本幼兒園工作滿二年,享受婚假;滿三年,享受產假;假期中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
5、該請長假的(病、事、婚假),必須提前遞交書面申請,并征得園長的同意,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教師考勤制度 6
為了加強教師考勤管理,確保教學工作時間,完成好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管理水平,根據學校實際及參照有關規定,制定學?记诠ぷ髦贫热缦拢
1、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簽到、不遲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請假。值日值班教師要提前到校,清理好辦公室衛生,為教師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
2、上班時間: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為請假截止時間,未請假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遲到教師也要及時簽到,9:30或2:30分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處理,下班時間必須及時簽退。
3、病假、事假、曠工、遲到、早退、扣款標準: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2分;曠工每天扣款5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5分;遲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簽到后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教師不得提前簽到簽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簽到簽退),一經發現給予10.00元處罰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級領導檢查工作除外),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教師上班其間禁止飲酒面對學生,禁止帶孩子進入班級,禁止接打手機(一律關機上課),一經發現每次給予50.00元的處罰,并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師要按時簽到簽退,每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及時,禁止教師找他人代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給予代簽人50元的處罰,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簽到完畢后應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禁止教師在簽到場所內久坐閑談影響他人辦公。
5、教師請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須經校長批假,并填寫請假條,校長不在由副校長批假,準假后領取假條跟中小學分管領導說明,同時將請假條交主管考勤領導處并簽字;假滿時需到主管考勤領導處報到,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否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否則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出按曠工處理。值班教師必須自行安排好請假期間的.值班工作。
6、代課教師咋完成自己教學任務的前提下,學校支付給代課教師每節3.00元的代課費,教導處每天做好缺勤人員的代課工作和統計工作,每月報校長室、財會室各一份。
7、教師婚假一周,產假按法定正;辇g三個月(小產一周),婚假、產假期間含節假日、休息日,婚、產假教師要按時請假,學校批準后方可休假。公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教師子女結婚準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師喪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須是教師夫婦的雙方父母;外地教師的喪假根據里程決定天數,其他直系親屬三天,產假、婚假、喪假含節假日,但不算滿勤。
9、教師父母生日、搬遷準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滿勤。
10、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按固定時間送,上下午各一次,要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時40分鐘,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否則一經查出按早退等要求處理。
11、教師每月給三次交費時間(電話費、電費、閉路費),時間不超過30分鐘,接送孩子上下學的教師給20分鐘的時間(指幼兒園學生),必須及時簽到簽退。每超過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師每月給一次提前1小時回家的機會,但必須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需通勤教師,冬季給每天提前30分鐘回家的機會(但必須說明),不算滿勤。
12、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校園。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教師工作時間內流動情況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返回學校的時間,限時30分鐘。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10.00元的處罰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領導要做好臨時假的記錄工作。
13、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影視教育、集體活動等要及時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論處,學校不予以報銷旅差費。
14、全學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評優晉級對象,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只能作為合格或基本合格處理;全學年無故曠工累計超過5天以上者視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對象,不能增調薪級工資,嚴重予以解聘。
15、一學期內,無病事假,無早退、無遲到的教師視為本學期滿勤,獎勵該教師50元,獎勵量化分值5分。領導、教師超勤獎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領導要及時作好每月的教師考勤統計工作,一式兩份報校長室審核,財會室存檔。
17、本考勤制度設滿分100分,用100分減去所有扣分即為教師本學期考勤得分。其結果將運用到年末教師評價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經全體教職工大會通過,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未盡事宜,由校委會研究決定,有與國家規定之處,以國家規定為準。
教師考勤制度 7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準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課。
二、考核辦法
1、學校實行領導值日制度。值日領導必須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并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后交校長,按周匯總填表于下周工作例會公布。
2、考勤實行周公布、月小結、學期結束匯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上午:值日領導、值周教師與7:30到校,蹲班老師與7:40到校、其余教師必須于7:50前準時到校;簽退時間需在11:30后。
下午:值日領導、值周教師于1:30到校,蹲班老師于1:40到校,其余教師于2:00前需準時到校;簽退時間需在5:3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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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教師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長,請假期間的工作由教導安排。 ◆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后務必補上。
2、教師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持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限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后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4、課堂教學、培優扶困、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因事、因病請假者,按課時計算,累計6節視為請假1天(例會請假按半天計算)。
6、凡經學校同意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等業務進修,離崗時須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婚、喪、產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者以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準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8、教師因公出差(如:出外聽課、考試、參加業務競賽等與教學有關的業務),不計缺勤。
四、獎懲規定
1、每月無事假、病假、無曠工、遲到、早退等,發給滿勤獎20元;5次內(含5次)每遲到、早退1次從滿勤獎中扣2元,6—10次內每遲到、早退1次從滿勤獎中扣2元;10次以上每遲到、早退1次從滿勤獎中扣5元;有到校未簽到、簽退者視為遲到、早退。
2、事假每月為3次,超過3次,每次扣2元。
3、曠課一節扣10元,每月曠課達2節取消當月滿勤獎金;同班語文、數學教師曠課時,搭班數學、語文教師應主動頂課(跨班課程由教導安排),未主動頂課的搭班教師或不服從值日領導安排的教師每節課扣5元,每月達4節課取消當月滿勤獎金。
4、嚴禁在工作時間內進行下象棋、打撲克、玩游戲等非業務性及其他娛樂活動,檢查發現一次扣10元。
5、凡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若必須請假,按下列規定執行(并報校長審批)。
1).例會、升旗遲到早退扣1元,因故請假扣2元,無故缺席扣5元。
2).政治、業務學習、遲到一次扣1元,無故缺席視為曠課一節,扣10元。
3).校性活動,如:文藝匯演,慶祝大會,開學典禮,結業典禮、教研活動等大型集會,視為上課。
6、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責任由曠課或擅離崗位者自負,并追究值日領導相應責任。
7、請假待遇及曠工處理辦法,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辦理。
五、教師值班。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現制訂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類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必須事先請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員。
2、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于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教師考勤制度 8
為加強教師考勤制度管理,確保教學工作時間,完成好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管理水平,根據學校實際及參照有關規定,制定學?记诠ぷ髦贫热缦拢
1、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表,模范遵守學校考勤工作制度,每學期滿勤教師無遲到、無早退,獎每位教師50.00元。(包含月全勤獎)
2、學校準予教師請假。病事假一律由本人親自請假,不能捎假(特殊情況除外)每天7:20之前為請假截止時間,未請假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遲到教師按時簽到,上午8:00點和下午2:00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處理。
3、病假、事假、曠工、遲到、早退、臨時假扣款標準:病假每天扣款10.00元;事假每天15.00元;曠工每天50.00元;遲到、早退一節課以內扣款2.00元。簽到后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教師不得提前簽退,一經發現給予5.00元的處罰,(陪同上級檢查領導除外),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以診斷或住院證明為準。教師上班期間禁止飲酒面對學生。
4、實行簽到簽退,每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準確,禁止教師找他人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到出現教學空堂或沒有到校工作,罰代簽教師20.00元,罰被簽到教師10.00元,簽到完畢后即回自己的工作崗位,禁止教師在簽到場所內久坐閑談影響他人辦公。
5、教師請假要求:教師病、事假必須經校長批假(校長不在可由主任批假),請假期滿,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必須經校長批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指一周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出按曠職處理。
6、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校園。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教師工作時間流動情況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返回學校的時間,限時2小時。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20.00元的處罰。主管考勤領導要做好臨時請假的記錄工作。
7、教師婚假一周,產假按法定正;辇g三個月,小產假按規定15天,婚假產假含節假休息時間,男教師不享受產假休息待遇。(只準假三天)
8、教師子女結婚準假三天不扣款,但不算全勤,其他親屬結婚一律按事假處理,教師喪假三天,不扣款,但必須是教師夫婦的雙方老人或直系親屬,否則其它喪事按事假處理,喪事含節假休息日。
9、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按固定時間送,上下午一次,要嚴格遵守學?记谥贫,往返限時1小時,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否則一經查出按早退等要求處理,特殊情況要跟教導處請假,教導處做好記錄。
10、教師每月給臨時假,累計時間不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以上的按累計時間做事假處理。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教師給30分鐘的時間(指幼兒園學生)。
11、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影視教育、集體活動要及時出勤,缺席每次給予5.00元的罰款。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論處,學校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12、有事要請假,不得先斬后奏,請假要真是可靠,跟領導說明原因,如若出現以病假充當事假或以請病假從事非正常的個人經濟等活動欺騙學校,一經查出所請假的天數按曠職處理,禁止教師影響工作幫助其他單位處理事務,如若處理須經校長同意。
13、全學年病、事假超過10天以上者,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評優對象,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只能作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處理,其獎勵資金不給本人,全學年無故曠職累計超過2天以上者也視為年度考核不合格對象,學校不予以安排教育教學工作,學校將上報教育局,由局里處理。
14、學校幾位后勤人員由于工作性質決定,暫不做考勤。
15、主管考勤的領導要及時做好每月的教師統計工作,一式兩份,一份上報校長室審核,一份存檔。
教師考勤制度 9
一、出勤點到制度
1、教師每周5天,每天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校、離崗。
2、實行點到制,上、下午各點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師點到見點到表的時間。晚于點到截止時間30分鐘內為遲到,30分或以上算請假或曠課,遲到每次扣5元。
3、教師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或有課不去上或中途離崗1節以上(含一節)視為曠課,曠課1節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獎不夠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師開會,開會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學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長假、節日(含寒、暑假)教師必須按時來、離校。如果教師提前走或推遲來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評分時還要根據考勤評分條款扣分(特殊情況除外,但要有相關的'材料說明。)。
6、每學期事假3天以內(含3天)不扣出勤獎,此外超過1天扣50元,超過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獎。
7、請假1天向校長報告,請假3天及以上向校長報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師自行安排代課,教室空堂以曠課處理。特殊假學校安排代課。
8、特殊假:婚假、產假、喪假、手術假、重病假,陪護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屬親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學校安排代課。9出勤點到每月統計一次,滿勤獎懲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規定計算。
二、特使假時間規定
1、婚假:
(1)不符合結婚年齡的不給假;
(2)符合結婚年齡的給假7天;
。3)教師子女結婚假2天。
2、產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師享受產假三個月。
3、喪假:父母(指男女雙方)、子女去世給假3天,配偶去世給假5天,其他親屬(親兄弟、姐妹)喪假給一天。
5、重病假:縣鑒定辦證明為準。
6、培訓假:自身函授、自考、職稱培訓、考試請假,按實際需要給假。
7、公假:凡學校公派外出、開會、考察以及個人業務文化提高的聽課、考試為公假。
教師考勤制度 10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的內容包括對處室工作人員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擅離崗位等情況的考核和記載;任課教師上課、輔導時間到位情況,集體備課、集體活動參加與否的考核和記載。
。ǘ┨幨夜ぷ魅藛T的考勤,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實施。既堅持工作人員本人簽到、簽退(禁止代簽)又堅持上班時間巡視、檢查制度;任課教師的考勤由值班領導負責實施。
。ㄈ┍M快建立電子監控系統,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請假
(一)教職工因事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三天以內,段長同意后報主管領導審批。請假三天以上,段長及主管領導同意后,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因病請假,應持醫院診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審批辦法與事假同。
(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凡領到準生證的`晚育教職工(23周歲以上),產假為半年。
。ㄋ模┙搪毠ぶ毕涤H屬或依靠其贍養的非直系親屬逝世,準于5天假期處理喪事。外地教職工,酌情另給往返時間。
(五)假期屆滿,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如需延長假期,應辦理續假手續。
三、曠工及其處理
。ㄒ唬┯邢铝星闆r之一者,可以認定為曠工;
1.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沒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
2.假期屆滿后未到崗位工作,又沒有辦理續假手續者;
3.請假事由與實際情況不符者;
4.雖然辦理了請假、續假手續,但未得到領導批準擅離職守者;
5.占用工作時間外出代課或搞其他營利活動者;
6.雖在業余時間外出謀利而影響正常工作,師生反映強烈,不聽勸阻者;
7.學校集會、集體活動、勞動拒不參加者。
。ǘ⿻绻ぬ幚
1.任課教師缺課一節,按曠工一天計算,除扣發當天課時津貼外,另罰一節課的課時津貼,并給于批評教育。
2.處室工作人員,簽到、簽退每缺一次,或讓別人代簽,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外,另罰一次同數額津貼,并給于批評教育。
3.集會一次不參加,扣發獎金5元。
4.月曠工累計一周者,停發本學期全部獎金及津貼,取消評先資格,并給予紀律處分。
教師考勤制度 11
一、請假制度:
1、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嚴禁連續請假;因突發事情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應及時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與主管主任聯系,主管主任向校長報告,并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嚴禁不經年級主任同意而私自調課;
2、請假流程:
、偬顚懻埣贄l或工作條——校長批準——請假條一式兩份存檔。
教職工填寫請假條,經校長審批后,一式兩份,一份交年級主任(后勤交后勤主任),一份交學校存檔。
4、婚假、產假、喪假:假期天數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但不享受績效工資,在請假期限內不考核。
5、病假:長期需請病假,本人提供縣級以上醫療單位診斷證明,由中心校確定到指定醫療單位確診后,方可準假。
6、教師請假超過7天,需經中心校審批。
二、簽到:
每天預備前10分鐘簽到,未能按時簽到的應及時通知值班領導,補簽遲到,否則視為曠工。
三、處罰規定
。ㄒ唬┝P款:
1、每月請假不超兩天不罰款,超過一晌,罰20元/晌;
2、曠工一晌或缺例會(專題會)罰50元/晌(次);缺課一節罰30元/節;
3、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級檢查出現曠工的罰100元/次;
。ǘ┓e分:(滿分15分)
1、考勤:遲到、早退一次扣0.1分/次;請假一晌扣0.3分/晌;曠工一晌扣1分/晌;
2、坐崗:請假扣0.1/次;查崗缺崗或午休值班空崗扣0.3分/次;曠課一節扣1分/節。
3、例會:學;蛏霞壗M織的例會、專題會等遲到、早退一次扣0.1分/次,請假扣0.3分/次,缺一次扣1分/次。
4、操寢:早操、晚上檢查寢室每次記0.05分/次。
5、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級檢查出曠工、缺崗等的加倍扣分;
7、考核結果,與教師的績效工資掛鉤、教師年終考核掛鉤。
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考核結果每周進行公示,考勤結果一式二份,年級、學校各存一份。
三、要求:
1、各年級要安排好值班教師,負責午休、晚自習、早自習及晚上學生就寢值等各方面的檢查;
2、值班領導,對上課及各年級教師的.(午休、晚自習、早自習、就寢)值班情況進行查崗登記,檢查記錄存檔。
3、班主任以上校級領導,一周在校3個晚上。后勤崗位服從值班要求;
4、值班領導負責人要負責教職工到崗情況的落實,如實做好簽到、查崗工作,填寫值班記錄。
本制度中特殊情況由校委會研究決定,解釋權歸校委會。
教師考勤制度 12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嚴肅校規校紀,杜絕因擅自請假造成的不良風氣,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教師請假考勤制度。
一、簽到要求。
全體教師必須認真執行學校作息時間,并落實簽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離校均要簽到,不準代簽、補簽。以學校鈴聲為準,若到校鈴聲響后再簽,則屬遲到。由當日值班老師在簽到簿上做出標記。
二、請假手續。
教師請假必須當面向學校領導提出,并遞交請假條。請假條需先經教導主任簽字,再由校長簽字生效。教導處要將調課情況留底備案。若無教導主任簽字,則不準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師請事假,必須經學校批準并經教導處備案,由請假者安排好由于請假耽誤的課時,找好代課教師。若每月事假在兩天之內,按照每節課0.1分從考核分中扣除,本學期的所有事假進行累計,上不封頂。
如果每月超出兩天事假,若再請事假按每天50元的'標準扣除,并按照每節課10元的標準扣除相應的課時費;同時超出兩天的部分,按每節課0.2分從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堅持到校工作,必須出具(區)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由教導處安排好代課教師,按每節課10元的標準扣除課時費,用于代課教師的代課費。
五、遲到、早退的規定。
無故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沒有事先請假而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則按曠課處理。曠課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時扣除相應課時費,每節20元。
六、集體活動的規定。
學校或上級部門組織統一活動,如遇遲到或早退則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則按曠課處理。即使集體活動在節假日舉行,也要按請假處理。
七、教職工的婚喪假、產假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其他規定。
教師每學期累計病事假不超過1天,也沒有遲到早退等情況,則享受全勤獎,在考核中加1分,并發全勤獎50元。
教師考勤制度 13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二、教職工請假必須經園長批準,病假須有醫院就診依據方能生效,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準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因事需臨時調班,必須園長批準。
三、凡園規定的學習教研活動時間及集體活動時間,晚到者以遲到論處,不到者(特殊情況除外)按曠工論處。
四、上課、活動時間,一律不接待親友,不接私事電話;當班和值班時間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五、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具體細則如下:
1.教師早上做操為點到時間,過門音樂結束未到者視為遲到。
2.女教師本人產假根據國家規定休假,老公生病護理、兒媳產假1周(五個工作日),本人婚假一周,為兒女操辦婚假、父母亡喪假3天,直系親屬婚喪假(非休息日)1天。
3.曠工一天考核扣5分,事假一天考核扣4分(與自己或家人有關事假扣1分)。病假一天,考核扣1分。如若住院并有鄉級、縣級、市級醫院診斷書和藥費收據(二者缺一或不主動上交,按事假處理),可分別在3天、4天、5天內不扣工資,但考核每天扣1分。教職工請事假一周以上或病假兩個月以上,必須向園長申請并由中心校校長批準。
4.丟課或上課遲到5分鐘以上及私自串課,發現一次扣款10元,且考核扣5分。
5.因公外出開會、聽課學習,需持上級通知經批準后方可參加,否則按事假處理,且不予報銷旅差費。
6.一個月累計遲到五次或四個小時,按事假半天處理(遲到兩次扣1分)。
7.每周外出半小時以內(不影響上課)不記假,其他時間不準外出,外出一次扣1分,超1小時扣3分。不請假外出發現一次扣5分,影響工作或上級領導發現加倍處罰。
8.病事假學期累計5天以上,或出現丟課、外出不請假現象,期末考核實行一票否決,不能評為優秀。
教師考勤制度 14
為了進一步推進實行學校以人為本規范管理的治校方略,加強教師考勤管理,加大教師的德勤管理力度,嚴明校紀校規,增強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簽到
1、教師上班簽到時間:班主任要早于學生20分鐘到校,其他教師上午7:30―11:30,下午12:30―4:30記錄.
2、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名,任何人不得代簽。
3、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蛐枰崆半x校者(30分鐘以內),應事先向校長或值班領導打招呼,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的前提下,不視為病事假,只視為遲到或早退。
二、請假和扣罰
1、請假程序:請假1天以內,教師自己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校長批準;請假超過1周,學校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報中心校批準;但請假結束,教師應盡量將所調的課時和其它事務補上。如有特殊原因,事前未能請假的,返校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2、教師因事、因病請假,不能按時到校上班者,學校按以下條款扣罰年終獎勵工資:
、俨、事假每天扣10元,公假不扣工資。
、谡埣俨粔虬胩,但超過1節課的,按每節課2.5元計算,課時小數點只進不舍。
、圻t到、早退或工作時間請假不超過30分鐘,只在個人量化考核中扣分,不扣工資。
、芙處煯a假、婚假、喪假(婚喪假指教師直系親屬)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⑤曠工每天扣20元。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不足一天者按小時計算,扣發工資。
、抟粋學期累計曠工3天者、累計事假7天者、累計病假30天(大病除外)者,都按考核不合格處理。
三、要求
1、教師要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班主任提前20分鐘到校),不曠工,不隨意遲到、早退,不中途私自外出,上班時間不私自處理私事(不回宿舍或到廚房提前做飯)。每天要自覺簽到,無特殊事情不請假。
2、每位請假的老師都要填寫請假表并簽名,急事電話請假的一定要補填。
3、值班領導要按紀律認真操作,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4、全體教師要互相監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
5、除了急事、生病、路途遙遠等特殊情況外,一般不接受電話請假。
6、教師考勤由學校統一管理、統計,月末向全體教師公示。
7、教師節假日、寒暑假值班按正常工作日處理。
8、值班教師的考勤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9、全校教師要加強責任意識,倡導奉獻精神,自覺遵守本制度。
教師考勤制度 15
為了加強學校規范化管理,更好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保證我校的教學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因事、因病或外出學習離開工作崗位,不能上班的人員,必須履行嚴格的請假手續。
1、實行坐班制。凡臨時離開工作崗位(30分鐘以上),須經年級值日領導同意后方能離開。上班時間學校有事布置須在30分鐘內到,否則當請假或曠課論處。(抽查坐班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
2、凡因事因病或外出學習的教師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請假還應自行調好課程,并把調課情況附寫在請假條后,讓頂課者簽名,如沒有找人頂課要年級安排上課每節扣8分給頂課教師,從績效工資教師出勤項目中扣除。沒有安排的課程需報年級負責人安排,不報當曠課處理。不履行請假手續者一律作曠工論處(確因特殊情況者,回校1天內要補辦請假手續,超假者亦需要補假,不辦補假的作曠工論處),嚴禁先斬后奏,否則一律作曠工處理。教師參加函授學習(或與個人有關的如計算機、心理健康等學習)要把學習的`通知交年級長審閱,并履行調課請假手續。教師應在學習前一周將學習期間所有課程填在請假條后面并注明“學習”,寫清已上幾節,還有幾節須年級安排。公差、學習期間課程原則上需個人全部調好,如有特殊情況可由年級安排。否則學習亦當請假處理,有課的按曠課處理。
3、請假批準權:請假七天以上由教育局人事股批準;請假5天以上由校長批準;兩天以上由各級級長批準,請假1天或半天由負責考勤級委員批準。
二、出勤考核各年級負責請假調課報批的年級負責人作為教師考勤統計員,每月月底打開指紋觸摸簽到機統計公布一次教師考勤情況,并將教師考勤情況匯總計入績效工資考評。三、缺勤的處理(執行績效工資中的考勤考核)
1、①坐班考勤:按時上班。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扣1分,曠工一節扣2分,病假3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1分。
2、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規定:一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或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產假除外)、辭職或自動離辭的,不享受當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3、婚、喪、嫁、娶、產假(含陪產假、流產假)按有關政策執行。
4、晚修教師要準時下班輔導,遲到、早退、缺課按白天考勤處理。晚修請假取消當節補貼,找人頂課經值日領導同意方可請假。
5、嚴格執行上班到位制度,采用指紋觸摸簽到機簽到。教師簽到時間為:上午9:00前,下午3:00前。負責當天值日的年級負責人每天抽查一次教職工到崗情況。
教師考勤制度 16
為了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工作秩序,規范學校內部管理,使學生一到校就有教師履行組織教育和管理職責,鑒于學生年齡特點和自律、自護、自理、自學能力差,如教師不按時到崗入位,學生管理出現空檔,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聲譽、教師形象和正常教學秩序將會受到影響,為此,依據國家《教師法》及上級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蘇家鎮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時間:
按照作息時間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師提前30分鐘到校、值周教師提前20分鐘到校、班主任教師提前10分鐘到校、科任教師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組織學生,進行環境衛生打掃和早讀。下午集中放學,班級學生全部離校后教師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師清理完校園學生,師生全部離校后才可下班。
二、學校實行坐班制。
上班時間,每位教師全身心投入教學工作和學生管理工作,不得做與教育教學無關事情(如上街買菜吃飯、打牌下棋、校外閑逛等),特殊情況需外出的須向校長請假(時間控制在2小時內),經批準方可出校門。未經批準出校門在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三、嚴格考勤:
1、作好登記,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據。
2、教師一到校簽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簽到冊,做好當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論親疏,一視同仁。
3、學校集會做到:不遲到、不開小會、不打瞌睡、不看書報、不帶孩子、不在會場接聽電話,手機設置震動狀態。
4、教師的紅白喜事,安排在學生離校后,不影響教學,并在事前報學校批準假期。
5、學校辦公室將對各年級教師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無假外出或弄虛作假者,將作為曠工處理,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6、每位教師要有工作超前意識,寧可早到10分鐘,不可遲到1分鐘。
7、出現缺勤的同志應自覺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為重。
8、教師離校外出,自覺作好登記,如出現疏漏,查實后記入相關人員的`考勤考核。
四、請假制度:
1、教師要盡量在雙休日、寒暑假和節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時間最好不要請假。
2、非請假不可的病事假,須完善請假手續,寫出書面請假條(一天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內由中心校長審批;一周以上病假交縣教育局審批)待批準以后,與班級教師作好銜接,移交有關手續,將請假條交到校長辦公室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特殊情況(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出現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處理事情等)不能親自到校請假的,可先向年級領導口頭請假,后補辦請假手續。補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天,事后向相關領導說明原委,以便學校領導看望慰問和查實。
3、請長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應績效工資(癌癥、精神病人除外,按國家有關政策精神執行)。
五、實行獎懲:
1、每學期(學年)出滿勤的教師在評優、晉級、聘任等方面優先考慮。
2、出勤考核分作為教師30%績效考核重要依據之一。
。1)病假、事假、遲到、早退與曠工列入績效考核;
。2)事假、遲到、早退和曠工在期末按實計算;
。3)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累計3天者,當年不能參加評優;
。4)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報縣教育局除名,按自動離職處理。
3、缺勤教師,在年度考核、晉升職稱、評優時,按相關規定扣分。
4、上班期間有急事需處理臨時耽擱兩小時者可不計缺勤,但須向學校領導請示批準,同時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
六、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規定,不計缺勤,享受出滿勤獎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寒暑假可順延。
3、喪假3至5天,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喪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喪假,不計缺勤。
4、結合實際,教師子女結婚,準許請假一天在家為子女操辦婚姻,不計缺勤。
5、以上四項假辦理書面請假手續,領導批準,交到學校辦公室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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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校的工作日按照學校作息時間表,除業務學習和政治學習,教職工必須準時到崗。假日學校安排的值班,及其它的工作,作加班處理。凡工作日內離開學;蚬ぷ鲘徫坏.,均應請假。
二、請假分公假、病假、事假三類。公假需有關單位通知,經校行政批準;病假需有醫院或校醫務室建議休假說明,本人申請,校長批準;事假需有正當理由,根據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由校長批準。遠道探親請假一般安排在暑寒假期間。假滿后回到工作崗位,必須到學校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
離校期間出現事先無法估計的情況,必須請假而又無法履行請假手續的,應及時把情況通過電話、電報等方法向學校報告,來校后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
三、各類假期審批權限如下:
1、超過一天者,由校長室批準。
2、在半天以內(含半天),由部門領導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3、病、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者,均須填寫請假單,辦理批準手續由有關領導批準后送教導處(總務處)登記、安排代理事宜。請假教職工對病、事假所缺課職務,應主動提出處理辦法,供有關部門參考,但不得自行調動、安排課職務。
凡工作日離開學校或工作崗位,又沒有履行請假、補假手續的,均作曠工論,并扣除當月全部出勤獎,特別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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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規范教師出勤行為,依據《縣教育局關于規范教職工請銷假制度的規定》結合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校制度。
一、請銷假制度
1、任何教師有事必須事先請假,并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職,事后要及時銷假。
2、確因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必須事前電話請假,并將工作安排情況向分管領導匯報,事后補填請假條,教導處考勤匯總要以書面請假為準。
二、請假程序
1、教學人員請假一天者,須自行調好課,然后由校長審批。
2、非教學人員請假一天以內者,須安排好相應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簽字,副校長審批。
3、一天以上三天以內者須到中心校批準。超過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領導批準。一周以上者由學校及請假人經教委報縣教育局批準。所有請假均以請假條為準,審批通過后方可執行,請假手續由教導處負責存檔。
4、教師因公出發或因私請假造成空堂的按曠課論處。
5、凡因重病請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或直系親屬喪假,函授學習等可申請學校作出調課或代課安排,教師函授學習、因公出差視為出勤。
6、學校的重大活動原則上任何人不準請假,如確需請假,須經校長批準。
7、值夜教師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須妥善安排休息期間的工作。
三、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每天四次簽到簽退。
2、教師上課情況。
3、學校及上級召開的所有會議、教研集備活動、業務學習等參加情況。
4、非教學人員8小時在班情況。
5、值夜教師到崗、節假日值班及全時空值班情況。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結合的方法(監考閱卷、開會等集體活動,由主持人全查),檢查未見其人且無請假記錄者按曠工論處。
五、考勤績效工資獎懲
績效工資中設立教師考勤獎,金額按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執行。
1、漏簽到、簽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課遲到及早退、開會遲到及早退、曠班每次扣2元。
3、集備無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曠課一節扣10元(遲到10分鐘以上視為曠課),曠工一天扣20元,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5、值夜曠班扣20元(值日教師負責賠償損失)。
6、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兩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連續計算)。
7、體育教師帶操無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試閱卷期間不準請假,卻需請假者,不論何種情況一律每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40元。
9、節假日教師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遲到1個小時以內或中途離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積分
1、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2、曠坐班一節扣1分。上課遲到、溜堂、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分,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未簽到或未簽退一次扣0.2分(含簽到遲到)。請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曠會一次扣2分。集體備課和業務學習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試期間請假、遲到、曠工扣分加倍計算。
七、請假期間的待遇及對曠工的處罰
1、病假期間的'待遇按縣文件執行。
2、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級。
3、全年連續曠工3天、累計曠工超過7天,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考核等級,不得參與當年的職稱晉升。
4、每學期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按人縣文件精神報人事部門批準予以辭退。
八、其他
1、女教師產假后第一個學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簽到簽退,但例會和教研活動必須參加。
2、考核結果由教導處負責匯總公示,并計入綜合量化考評,作為評先樹優的依據之一。
3、本規定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執行。
教師考勤制度 19
為了嚴肅學校的規章制度,保證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對教職工考勤做如下規定:
一、總則:
1、學校實行全員坐班制,全體教職工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間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得隨意離崗。
2、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和崗位抽查制度。全體教職工要按規定時間簽到、簽退,上班時間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隨便外出。
3、教職工要按時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學校有關會議、集體活動。
4、嚴格考勤制度,認真如實做好出勤記錄。每周末統計考勤結果并上墻公布,月底匯總。
二、出勤
1、全體教職工在考勤室統一簽到(退),簽到時間上午7:55———8:30簽到;11:10————12:05簽退,下午隨作息時間變化確定。
2、在規定簽到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遲到,在規定簽退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早退。即遲到又早退并無請假手續的為曠工,查崗時不在自己崗位的為中空。
3、遲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曠工(無課)扣30元,每星期一總結,當月兌現。
4、任課教師在上課時,出現遲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無故缺課一節扣30元。
5、教師按時輔導自習,不遲到、早退、中空。臨時因故不能盯自習者,可自行調換,無故不盯自習的倒扣2節。
6、請假3天以內(包括3天)自習課有頂替的不再扣罰,照常發放自習費;無頂替的倒扣一節。
7、請假在3天以上者,教務統一安排其他教師頂替,自習費歸頂替教師。
8、輔導自習時,出現遲到、早退、中空除本節外再倒扣一節。
9、所有教師必須參與值班,實行輪休。
培訓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三、請假:
1、學校領導、科室人員在年級兼課的,辦理請假手續時應先經教務主任簽字后,再按隸屬關系辦理。
2、教職工請假0、5天及以內由科室主任簽字,報分管領導批準。
3、教職工請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簽字,報校長簽字批準。
4、校分管領導請假經校長批準,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請假由分管校長簽字,報校長批準。
5、請假須先填寫請假條,按隸屬關系批準后方能有效。除極特殊情況,本人確實不能到校請假外,一般不準捎口信、打電話,沒有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6、因病不能參加學校及其它集體活動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并在考勤室登記。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個月累計請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從第8天開始算)。病假住院期間(以住院和交費單據為準)不扣工資,重、危病者,由校委會研究處理。
8、任課教師請假,所任課應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上課。
9、教職工每學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學校任何獎勵和福利。
10、學校領導班子和各個科室均為非輪休人員,但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請假半天不扣工資。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親屬婚事假3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近—親喪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產準假15天。
12、因學校安排外出或學習者,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手續同請假手續)。任課教師的課程由教務處統一安排。
教師考勤制度 20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和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準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為缺勤。
3、教師應按規定時間的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在工作時間內不準喧嘩吵鬧,不準閑談聊天、上網打游戲,不準擅離外出辦私事,不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上班時間及工作日午休時間不得飲酒,若因飲酒造成的工作失誤,則由學校辦公會根據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二、考勤管理
1、教職工考勤以學校主管考勤領導的`考勤登記為主,值周教師的值周檢查登記為輔,學校領導不定期查崗為補充。周末值周教師要向主管考勤的學校領導統計匯總。
2、例會、教師全體會議、教研組、年級組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實行點名考勤制度,由相關處室負責。
3、考勤領導例會時必須將該周教職工考勤情況向全體教師做詳細通報。
4、學校有重大集體活動期間,或特殊時期,全校教師應到場,一般不給教職工批請事假。
5、教師請假必須寫假條,經主管領導批準簽字后方可離校,返校后須主動銷假。除特殊情況外不得事后補假或代假。
6、教師因公外出請假,一般應提前2天將通知原件或其他證明材料交由校長簽批后將假條交教務處。
7、教職工事病假,一天以內由教務處審批,兩天至三天由主管副校長審批,四至五天由校長審批,五天以上三十天以下由校委會討論決定。三十日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加注意見,上報教育局審批。婚、喪假及法定假按國家規定批假。
8、請假教師自行找代課教師的,必須在假條上注明,不超假則不扣工資,超假者按相關規定執行,如未安排好代課教師出現空堂,一律按曠工記。
9、未按要求找代課教師的請假者必須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安排課。不管是否超假以每天50元的標準交代課金。法定假及公差的教師應交代課金由學校經費開支。
10、由教務處統一安排代課的教師,上課的按每節20元發課時費,看課的按每節10元發課時費,
三、獎懲規定
1、教職工一學期病事假天數在下列范圍內不扣發工資:本地教師三天,市外特崗五天。
2、教職工全學期累計超過以上規定者,按下列標準扣發工資:超事假一天扣工資的10元,超病假一天扣工資的5元,重病住院者另計,遲到、早退每次5—20元,曠課一節40元,曠工一天扣工資100元。
3、班主任必須上早操,早操每缺勤一次扣3.00元,學校例會或要求教師參加的活動集會每次按一節課計。
4、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事故的,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負責,并給予紀律處分。
5、因特殊情況,節假日或雙休日在校上班的,其工作天數可按加班給以適當的的報酬。
6、學校每學期設全勤獎300元。全學期無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現象(免早操者除外)發全勤獎300元,并在年終考核中加分。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生效,由校委會負責解釋。
教師考勤制度 21
1.目的
本制度對教師考勤工作進行有效控制,規范請假程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中學部科任教師、行政人員。
3.職責分配
3.1學部校長室負責《教師考勤制度》的制定;學部行政會議負責《教師考勤制度》的修訂與審定。
3.2教務處負責《教師考勤制度》的實施,審核請假,對考勤信息進行匯總、公示。
3.3教務處負責教師考勤工作的違紀行為進行問責與處理。
3.4安保處負責教師到校印紋考勤、離校放行的督查工作。
4.程序
4.1請假類別界定
4.1.1公假:學校、學部派遣參加上級黨政部門組織的會議、學習與培訓,因工作需要到外地進行考察、洽談、聯系工作等公務活動的請假。
4.1.2事假:參加函授、電大等學歷教育上課、考試;身體疾病;處理家庭事宜及其他事務的請假。
4.1.3婚假:教職工雙方結婚屬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以上)的.,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半個月婚假;未達晚婚年齡結婚的,可批準婚假2—3天。
4.1.4產假:屬于晚婚生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可享受三個月的產假。
4.1.5探親假:探親一律安排在寒暑假及公眾假期,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4.1.6喪假:準假3天,范圍限于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直系親屬。超假或非直系親屬按事假處理。
4.2考勤管理
4.2.1學校實行行政人員、科任教師全員坐班制。
4.2.2實行分級考勤管理:處室主任、副主任、團委書記由學校領導考勤;級長、科組長、部門干事由教務處和德育處考勤;科任教師由級長考勤。
4.2.3教職工大會、學部例會、年級會議、教研組會議,教師繼續教育培訓會議、專家講座的考勤由會議組織(召集)部門負責,做好考勤記錄,每學期中段、期末報教務處處理。
4.2.4請假應按請假程序至少提前1天辦理書面手續;如突發事故、突擊任務、急病應在上班前30分鐘(早上7:00分、午時14:00分)電話或口頭請假,事后2天內補辦書面手續;婚假、產假至少提前15天辦理。
4.2.5事假期限:每位教師每月事假僅限1天,超限請假須學部校長同意;每學期僅限5天,一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0天,視為不能勝任現有工作,學期末學部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解除勞動合同。
4.2.6為給教師應急,在不影響教學秩序及完成自我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在一個月內,允許教師短時間(1—2節課)外出辦事三次,作滿勤處理。
4.2.7曠工認定: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他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準,擅自不到校;電話或口頭請假,事后2天內不補辦書面請假手續;請假期滿,不按時銷假、到校。
4.2.8曠課認定:上課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未報告教務處同意,私下調課;不服從工作安排致使課堂空堂。
4.2.9上課遲到認定:上課正式鈴響后或正式上課時間開始后1分鐘(無鈴聲時),未進教室者;
4.2.10上課早退認定:下課鈴未響或正式下課時間未到(無鈴聲時),就提前下課者。
4.3請假流程
4.3.1教師請假應提前1天辦理書面手續,在教務處填寫《教師請假單》(附表1),逐級經教務處主任、德育主任(1天以內),學部校長(2天以內),學校校長(2天以上)審批同意。
4.3.2教務處驗審并保存《教師請假單》,在《教師請假登記簿》中記錄。同時開出《教師代課通知單》(附表2)下發年級長,年級長督查教師代課落實情景(或請假教師自行調課);開出《員工離校請假(放行)條》(附表3),請假教師離校時,必須向保衛室同志提交《員工離校請假(放行)條》,方可離校。
4.3.3請假教師應按時返校、銷假,請假1天以內向年級組長銷假,請假1天以上向教務處主任銷假。
4.4考勤獎懲
4.4.1每月滿勤的教師及中層干部,給予獎勵30元,教務處匯總報告學部校長室,獎金月底或月初發放。
4.4.2事假經領導同意。教師自行安排并執行調課及相關工作,教師每一天扣40元,中層干部每一天扣60元。
4.4.3事假經領導同意。教師請假期間所擔任的工作由學部安排他人代理完成,教師除每一天扣40元,中層干部除每一天扣60元外,請假期間課時費、班主任津貼(10元天)不給予發放,學部將補貼給指定的工作代理人員。晚自習請假按半天計算,課時費不給予發放,扣發半天事假金額20元,當月無滿勤獎。
4.4.4曠課、曠工給予學部通報批評;曠課扣發工資40元節;曠工扣發工資100元天,曠工期間課時費、班主任津貼(10元天)不給予發放。連續曠工超過3天以上,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學?蓡畏浇獬齽趧雍贤,并不作任何補償。
教師考勤制度 22
一、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二、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鄉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須向校長或副校長請假,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況,一時無法辦到,則在返校后須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報請校長審批。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回校后及時把課補上。
四、凡請假者必須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安排課。
五、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年級領導請假,并要在傳達室登記,如實填寫出校時間、外出事宜等內容方可離校,回校時必須寫時回校時間。
六、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七、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時間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審批。
八、兩操、集會、學習、例會,教師都要到場(特殊情況除外),集體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
九、事假每天罰款30元,病假每天15元,例會每次不到罰款20元,遲到(簽到時間過后10分鐘,特殊天氣酌情處理)一次罰款10元,在校上班有課未上,每節課罰款20元,請假超過一個月,本年度不能評優,本月獎勵性績效工資扣除,每天請假罰款同上。
教師考勤制度 23
隨著學校發展的要求,為全面調動全校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樹立教職工敬業愛崗,校興我榮的主人翁意識,使學校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結合本校工作實際,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請假制度
1、所有在聘職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無特殊況外不得請假,不得從事第二職業,不得到校外兼課。
2、全校應聘人員必須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學校制訂的各種制度,教師必須嚴格執行好教學常規,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教學任務,非教學人員必須做好各種服務工作,保證教學的順利實施。
3、教職工探親假按上級規定審批,除特殊情況外,盡可能安排在寒暑假,以免影響工作。
4、婚假、產假均按上級規定辦理,休假期間確因工作需要,仍應以學校大局為重,妥善安排。
5、教職工如因患病或急事確需申請請假,時間在一周內,經本人書面申請,自行協調好工作后,由年級主任、分管領導、校長審批簽字同意并將假條交校辦備案后方可離校;教職工如因患病或急事確需請假時間在一周以上,經本人書面申請,提交相關請假材料交校辦,由校辦提交校長書記辦公會議討論研究是否可以請假及允假時限,如會議通過研究同意請假,須履行相關簽字手續并將假條交校辦備案后方可離校。凡未經學校會議確定同意請假而強行離校者作曠工處理。并按上級有關人事制度規定處理。
6、教職工請假時間一周內的.原有工作自行協調,請人代替。如出現工作空檔無人接替現象,由請假人承擔相關責任,接受學校有關處罰。教職工請假時間一周以上的原有工作由相關職能部門統一協調安排,確定工作接替者后以書面形式通知,如接替者已滿工作量,所接替的工作量可以按每節課20元予以補助。對不服從工作安排不愿意接替工作的教職工作為曠工(課)論處。
7、教職工請假應本著從短從嚴的原則,填寫請假登記表,嚴格審批手續。
8、請假審批手續
。1)一天內:在教務處領取請假條-年級組長簽字-教務處簽字-分管領導批準-校辦存檔。
。2)一周內:在教務處領取請假條-年級組長簽字-教務處簽字-分管領導審核-校長批準-校辦存檔。
(3)一周以上:寫出書面申請-校長批字-報市教委批準-校辦存檔。病假需提供相關疾病證明、病歷證明、住院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產假需提供結婚證、準生證、計劃生育管理證原件和復印件,剖腹產的還要提供剖腹產證明。
9、假期滿必須按時到崗上班并向校辦消假。
10、凡在請假過程中不履行上述規定者,將按處罰規定處理,不愿接受處理人員可向學校提出辭聘。
二、考勤檢查制度
1、全校教職工上下班均實行簽到制,處室、年級做好管理,值日行政做好檢查登記。
2、教研活動、集體備課檢查時間為上午第2、第3節課,下午第1、第2節課,由當天值日組負責檢查。教師如有特殊情況,應自行向當天值日組長報告或請假,未請假如檢查時間不在崗,一律視為缺席。
3、教職工例會、升旗由校辦負責考勤,年級例會由年級組長考勤,部門例會由部門考勤。
4、教研活動、集體備課情況由德育處每月匯總,報校辦和教務處。
5、因公出差的登記,行政人員由校辦負責,教師由教導處負責,職工由所在處室負責。
6、男年滿58周歲,女年滿54周歲的教師,學校根據需要安排工作,不作考勤。
7、男年滿56周歲至58周歲,女年滿53周歲至54周歲的教師,原則上應堅持擔任教育教學工作,但教育教學工作量可以減半,或根據學校需要做好教育教學輔助工作,協助教務部門進行教學督查和聽課,學校不作考勤要求。但應參加升旗、各類會議、集體備課和教研。
8、因身體等其它原因經學;蛏霞壷鞴懿块T批準未擔任教育教學工作而又男未滿55周歲、女未滿50周歲的教職工,學校不作考勤,但應根據學校要求隨時完成學校相關部門分配的臨時性工作。
三、處罰制度
1、全體教師必須根據學校要求參加教研活動、集體備課、各類會議、升旗儀式,缺席每次扣考勤1分,扣款20元;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扣款5元;曠課1節扣2分,扣款20元;無故曠工達一天,扣5分,扣款40元;教師上課遲到15分鐘以上者作缺課處理,早退按缺課論處。
2、職工曠工一天扣考勤5分,扣款40元;曠工半天扣考勤分2.5分,扣款20元,遲到或早退與教學人員等同處理。
3、對未請假而私自調課或請人代課、代班等,一律按曠工處理。
4、一學期內病假累計15天以上,事假累計7天以上,考勤得分為0分,本年度不能評優評先。
5、在崗位聘任中,該學期請產假人員的教學質量考核(標準每學期3.5分)取競聘同層次參評人員的平均分;該學期請病假超過一個月的人員所在學期的教學質量考核取教輔后勤人員的二檔標準計(2.8)分;請產假人員在請假期間按滿工作量計算(標準每學期1分),請病假人員的工作量計分按實際請假時間每月扣0.2分計算。
6、聘請人員應按教職工同等規定執行。
7、對其它重大事故的責任人處理,由校長書記辦公會作出決定。
8、對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拒不執行學校決議,不履行崗位職責,質量意識淡薄學校師生反映強烈的領導及教工,經聘任領導小組研究給予辭聘。并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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