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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
一、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運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二、駕駛員應當愛惜車輛、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定時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保養,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以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三、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4小時,必須配2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4小時。
四、駕駛員需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五、認真遵守駕駛員《安全行車十條禁令》
1、嚴禁無駕照、無從業資格證人員駕駛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乘車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行車;
7、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8、嚴禁車輛在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9、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0、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六、駕駛員職業行為規范:遵章守法、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優質服務、規范操作。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2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本化廳系統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結合文化廳系統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文化廳系統車輛安全管理實行“誰擁有、誰負責”和分級管理的辦法,各單位自行管理好本單位的車輛。
第三條 各單位要制定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做好經常性的車輛檢修、保養和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條 實行節假日車輛封存制度。節假日期間,各單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務用車外,其他車輛全部封存。
第五條 駐烏魯木齊市區的區級文化單位節假日期間嚴禁車輛外出,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烏魯木齊市區的,須經文化廳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經允許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經濟損失的,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 實施嚴格的車輛派遣制度。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車輛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車必須履行派遣手續,嚴禁公車私用。因公車私用引發的一切后果,由單位領導、車輛管理人員和駕駛人員承擔責任。
第七條 駕駛員安全行車規范
(一)駕駛人員要經常觀察和檢查各種儀表和報警裝置,通過嗅覺感察異味,及查明油路、電路、傳動裝置、離合裝置有無故障,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排除或處理。
(二)駕駛人員要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長途行車,要注意檢查燈光、轉向、制動及輪胎磨損程度。
(三)嚴禁酒后駕車,包括含酒精的飲料。
(四)長途行車要防止疲勞駕駛,出現打瞌睡現象要及時停車休息,待精神恢復后再行車。
(五)嚴禁強行超車、超速行駛,保持安全車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發生。
(六)嚴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車規定,嚴禁超載、超重、超寬、超高行駛。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車,保持安全車速和車距。注意防凍及潤滑油的加注或質量狀況。
(八)對車輛門鎖及防盜裝置應經常檢查,防止車輛被盜事件的發生。車內嚴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駕駛員不得離車。
(九)行車時要集中注意力,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確保行車安全。
(十)正確估計自己的駕駛技術,防止驕傲自滿情緒。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情緒車”,禮貌行車、謙讓行車。
(十一)端正工作和學習態度,對安全教育、行車規定牢牢記在心中,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駕駛員都要正確對待自己,客觀評價自己,清醒認識自己,充分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責任重大,時刻牢記駕駛職業的危險性和危害性,時刻牢記交通事故血的教訓。
(十三)牢記愛車、守紀、安全、節約的原則,爭當優秀駕駛員。
第八條 對駕駛人員酒后駕車、公車私用、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無故不出車、隨意停放車輛和違反其它管理規定的,各單位要從嚴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調離工作崗位,安排脫產教育,屬于單位自聘人員的要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3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司機每天務必做好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確保行車安全。
(一)出車前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2)喇叭、燈光、亂水器、后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
(3)各緊固螺栓、螺母(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松脫現象。
(4)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
(5)發動機起動后,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6)起步后,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二)車輛行駛中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2)檢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3)注意發動機及傳動系統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4)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
(三)車輛返回后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清潔全車內、外部及底盤。
(2)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3)發動機熄火后,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象(指針指向“一”號)。
(4)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松脫。
(5)檢查輪胎與鋼圈。
(6)檢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面,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凈積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種情況則不能出車:
(1)油電水系統有故障不出車;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3)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4)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4
1、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5、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協同查處。
6、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7、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8、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車每天應進庫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車庫應配齊消防器材,駕駛員應及時關鎖好門窗,嚴禁火種進入,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2、來校辦公務的外來車輛,經門衛人員與相關領導聯系并獲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13、非行使公務的車輛,應事先由有關人員與門衛聯系,做好登記,方可入校。無特殊情況,非經允許,出租車嚴禁進入校園。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5
一、出車前必須檢查是否攜帶好行駛證、營運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
二、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各部件的緊固情況,檢查車輛制動、電路、油路、燈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操作靈活,做到安全、可靠。
三、行駛途中駕駛員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駛,如發生車輛異常必須停車檢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復行駛。
四、嚴禁讓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車輛。
五、嚴禁駕駛員疲勞駕車、酒后駕車。
六、嚴禁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從事道路運輸。
七、嚴禁車輛超載、亂停亂放、闖紅燈和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
八、嚴禁車輛在出車前未經駕駛員或車輛維修人員的安全檢查私自出車,防止車輛"帶病"上路。
九、嚴禁在行駛途中將車輛交給與工作無關人員駕駛。
十、在特殊天氣、特殊路段,應嚴格控制車速、確保安全。
十一、收車后,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清潔檢查車輛,保證車輛第二天能正常行駛。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了給員工創造一個干凈、整潔、舒適、合理的工作場所和空間環境,培養員工良好的工作習慣,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辦公管理及文化建設提升到一個新層次,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3.實施要求:
3.1整理
3.1.1每位員工每月月底對本人工作文件進行盤點,把文件分為必要(有效)和不要(過期無效)兩種。不要的文件全部銷毀。必要文件里長期不使用的文件必須按類別歸置于文件柜內;
經常使用的文件資料放在就近位置;正在使用的文件資料可按未處理、正處理、已處理歸類放置。
3.1.2每位員工每月月底對所屬區域的物品、設備、空間等盤點,并區分為“要”和“不要“兩種。物品分類如下:
1)設備:電腦、打印機、文具、書籍等;
2)空間:柜架、桌椅、儲物箱等;
3)物品:個人用品、裝飾品。
對于“不要”的辦公物品經部門負責人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判定后,由綜合管理部負責集中報廢或拍賣。
3.2整頓
3.2.1辦公桌:桌面除文件、電腦、口杯、電話、文具外,不允許放置其他物品;文具必須豎放。常用辦公用品:筆、訂書機、涂改液、即時貼、便條紙、橡皮、計算器等可以集中放在辦公桌的一定區域內,電腦線、網線、電話線必須有序放置;桌面上的文件不能單獨放置,必須裝入文件夾內。辦公桌面必須整齊有序,不雜亂。人離開半小時以上應將桌面收拾干凈。
3.2.2抽屜:建議放置個人物品、個人參考資料(文件夾、辭典、手冊、商品目錄等)、不常使用的文具、價值相對較高的辦公用品、各種信息文件、空白稿紙、抽紙等,抽屜里盡量不放常日辦公用品。抽屜內物品要分類擺放,整齊有序、無污物。
3.2.3坐椅:除靠墊外,靠背、坐椅一律不能放其它任何物品。人離開時椅子調正。離開半個小時以上,椅子應放回桌洞內。
3.2.4電腦:手提電腦置于寫字臺左前角或正中間;臺式電腦豎式主機置桌面下,顯示器置于寫字臺左前角或正中間。臺式電腦橫式主機置于桌面左前角或正中間,顯示器置于主機上。下班后,員工必須將手提電腦攜帶回家或鎖進文件柜內,不能放置在辦公桌上。
3.2.5垃圾簍:罩塑料袋,置于座椅旁邊。
3.2.6桌洞下不得堆積雜物。
3.2.7外衣、手袋:置掛于衣柜或抽屜內,嚴禁隨意放在辦公桌椅上。
3.2.8文件柜:文件柜內文件不能單獨放置,必須按類別裝入文件夾或文件盒。文件柜內物品擺放必須整齊有序,便于取用。除了必要的綠化植物,文件柜頂部不允許擺放任何物品。
3.2.9公司茶水間、儲物間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整理整頓。其他部門需在該區域存放物品時,必須事先征得綜合管理部同意,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具體位置后,按要求放置。
3.2.10公司公用打印機、復印機和傳真機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整理整頓。其他部門使用時,必須注意保持相關區域的整潔,并及時將打印、復印、傳真的'文件取走,不能遺留。
3.3清掃、清潔
3.3.1公司公共區域有專門的保潔人員清掃,員工必須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不亂扔紙屑、垃圾等。
3.3.2員工負責個人辦公區域內如桌面、桌洞、椅子、抽屜、文件柜、衣柜、電腦等的清掃。為了保證個人辦公區域的整潔、有序、美觀,員工需安排每天下班后5分鐘、每周五下班后10分鐘、每月月底20分鐘的清掃時間。
3.4監督檢查
3.4.1全休員工應開展自查、互查,對不合理情況及時糾正,將整理、整頓和清掃的要求落實到位。
3.4.2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5S管理的責任人,必須督促并落實本部門人員按本制度要求執行。
3.4.3行政部每周進行一次巡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提出整改意見,相關人員必須及時改正。逾期一次將扣除責任人及部門負責人績效分各2分。
4.實施
4.1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吉安新運通行政部所有。
4.2本制度總經理批準后,自公布之日起即生效。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7
1、目的:
規范員工作業行為,提高生產效益。
2、使用范圍:
行車操作人員及操作過程。
3、安全作業規范
3.1每臺行車,必須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崗操作證的行車工人操作,操作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3.2行車工人必須了解行車各機構的構造和技術性能,熟悉行車操作規范和行車方面的基本知識,并清楚設備安全使用,維護規則。
3.3工作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戴上口哨,認真檢查鋼絲繩滑輪卷揚機、吊鉤、夾鉤、撬棍等機具是否完好,如有問題及時排除和修整。
3.4工作前要明確分工,設專人指揮,以免發生事故。
3.5使用單位應建立行車工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鏈條和安全裝制進行檢查,性能不正常時,應立即排除。
3.6不準未經培訓的無證工人操作,粗心大意操作,超負荷操作;斜吊斜拉操作,破壞性野蠻作等一系列的違章操作。
3.7操作前,必須注意周邊環境,保證安全。當行車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進行操作。工作結束時,應將電源的總閘拉開切斷主電源,并將手柄扳回零位。
3.7.1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準進行操作:
(1)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的;
(2)行車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的;
(3)吊物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的;
(4)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的;
(5)工作場地灰暗,無法看清地被吊物情況等的。
3.7.2操作人員,應遵守下述要求:
(1)不得利用極限位器停車;
(2)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3)吊運時,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工作時,吊鉤下嚴禁站人,且人不能隨構件上升下降;空中運行時,吊具位置不得低于一個人的高度(約離地2.5米)
(4)行車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
(5)無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行車,吊鉤在最低工作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持規定的安全圈數;
(6)不準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及主車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7)吊具不工作時,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防止零件產生永久變形;
(8)嚴禁斜拉提升重物,帶重物運行時,重物最低點離重物運行線路上的最高障礙物至少0.5m;
3.8.良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
3.9.落必須選好安全地點,待放穩后,再放入鋼絲繩和吊鉤,防止碰壞構件或其他設備,非操作人員不許接近。
3.10.嚴格禁止用吊鉤運送或起升人員。
3.11.禁止用任何方法從行車上拋下物品。
3.12.工具、備品、緊固件、雜物等必須存放在專門的箱子內,禁止隨便散放在行車上,以避免物件落下時發生人身或損壞設備事故。
3.13.吊運時必須弄清所吊物品的重量,選用適當的鋼絲繩,不準使用不同直徑鋼絲繩,不準斜拉歪吊和超負荷吊運,如特別情況,應請示領導,經有關人員同意后采取有效措施方可吊運。
3.14.吊運構件及設備要襯墊好,防止彎曲、變形和磨損設備表面,工作時,人不準隨設備構件上升下降,不能站在起吊構件下面。
3.15.吊運重大構件或大型設備和雙機抬吊時,必須找好中心點以保持平衡,鋼絲繩分開角度不得大于60°,長型構件最少要在構件上繞兩圈緊鎖好,起吊離地200-300毫米暫停,待檢查安全可靠后,栓好牽引繩再繼續起吊。
3.16.使用的繩扣,每一個捻距如有折斷5-6絲,應禁止使用,不得指揮司機吊運埋在地下和被壓住的構件和易爆品。
3.17.吊件降落必須預先選好安全地點,待放穩后,再放下鋼絲繩和吊鉤,防止碰壞構件或其它設備,非操作人員不許接近。
行車工指揮信號按一般習慣規定(三種):
(1)手勢(2)口哨(3)旗號
3.18.起升機構不得利用電動機的突然返轉來作為機構的制動,只有在發生意外事件中,才允許使用這種制動方法,平移機構允許打反檔,第一檔用來進行電氣反接制動,第一檔轉子所串電阻應調整適當。
3.19.起重機在每次運轉前,必須先發出警告信號。
3.20.在提升接近額定載荷的重物時,應先考驗制動器能否剎住以保安全。
3.21.操作凸輪控制器時,不宜腕時由零檔一下推向最高檔,而應逐檔推動,但也不允許在每一過渡檔停留時間過長(特別是起升機構下降檔)
3.22.操作起升機構凸輪控制器時,起升額定地荷時,應在第二檔方能起升,第一檔時僅能使額定載荷作起升準備。
3.23.當沒有載荷限制器時,應注意報警點訊號,無此裝置時不得提升超過行車額定載荷的重物。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8
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增強運行工區駕乘人員安全行車的責任意識,確保人身和車輛安全,制訂本制度。
1安全行車規定
1.1駕駛員安全行車規定
1.1.1工區所有車輛的駕駛人員(含操作隊值班車輛)均應由公司批準的具有駕駛資質的人員擔任,其他人員不得駕駛工區機動車輛。
1.1.2駕駛人員應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1.1.3操作隊值班車輛駕駛人員應服從駕駛班班長、操作隊隊長、當值值班長的統一調度和管理,做到出車及時、駕駛安全;工區生產用車駕駛人員應服從駕駛班班長的統一調度和管理,不得私自出車;
1.1.4操作隊值班車輛應履行車輛每日交接手續,確保油料充足,車況良好,不符合車輛交接條件的,接班人員應及時指出,并向駕駛班班長匯報。
1.1.5駕駛人員應積極參加公司、工區、操作隊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有關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1.1.6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1.1.7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
1.1.8駕車時系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
1.1.9禁止將車輛交給外單位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駕駛外單位車輛。
1.1.10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
1.1.11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隨車走。
1.1.12禁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1.1.13車輛的出行執行派車單制度。
1.1.14駕駛班應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臺賬,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1.1.15執行行車任務時,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工區規定的行車路線,駕駛途中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16不準酒后駕車,駕駛中不準打手機,不準吸煙,不準與同車人說笑、聊天。
1.2乘車人員安全規定
1.2.1乘車人員有提示、督促駕駛員安全行車的義務。
1.2.2乘車人員應提前告之駕駛員的行駛目的地,并不得要求駕駛員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2安全行車標準(“六無”)
2.1車況完好,無磕碰掛擦和丟損;
2.2遵紀守法,無違章紀錄和違法違紀現象;
2.3服從調度,無誤時誤事現象;
2.4文明服務,無用車投訴;
2.5服從管理,無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
2.6安全服務,無大小責任事故。
3安全行車獎懲
執行公司及工區的《經濟責任制考核制度》。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9
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增強機關車隊駕駛人員安全行車的責任意識,確保人身和車輛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行車規定
(一)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二)自覺服從處(隊)的統一調度和
管理,積極參加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有關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三)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四)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
(五)駕車時系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文明行車,自覺按規定限速行駛,不強行超車,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開超速車,不開超載車,不開故障車,不開報廢車?ANlang=EN-U>
(六)禁止將車輛交給外單位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駕駛外單位車輛。
(七)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
(八)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隨車走。
(九)禁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臺賬,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車標準(“六無”)
(一)車況完好,無磕碰掛擦和丟損;
(二)遵紀守法,無違章紀錄和違法違紀現象;
(三)服從調度,無誤時誤事現象;
(四)文明服務,無用車投訴;
(五)服從管理,無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
(六)安全服務,無大小責任事故。
三、安全行車獎懲
(一)安全行車
1、安全行車每年評比一次。
2、本年度達到“六無”標準的獲當年安全獎。
3、達不到“六無”標準的,取消安全獎。
(二)安全獎標準
1、全年安全獎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獎0.05元/公里。
(三)安全獎獎扣
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安全獎以經濟獎勵形式每年按駕駛員實際安全行駛里程發給,獲得安全獎的駕駛員同時具有評選優秀等次或先進個人的資格;達不到“六無”標準的.,相應扣去安全獎和里程獎。
(四)駕駛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扣獎比例:
1、負全部責任者,扣除當年全部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
2、負主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3/4;
3、負同等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2/4;
4、負次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1/4。
(五)其它責任情況的扣獎及賠償責任。
1、態度惡劣,不服從調度,發生誤時、誤事的,一次扣獎100元,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2、發生駕駛證被扣或其它嚴重違章者,取消月度考核獎。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駕車輛,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3、私自出車發生事故的,無論有無責任,除由駕駛員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視情扣除1—3個月的月獎,并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直至作待崗或辭退處理。
4、因超速行車、強行超車、酒后開車、違章停車及其它違規行為而被罰款,一律由駕駛員自負,不得報銷。
5、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酌情扣除1—12個月獎,并按責任大小賠償:
(1)負全部責任的,扣除全部月獎,按經濟損失的4賠償;
(2)負主要責任的,扣除9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3賠償;
(3)負同等責任的,扣除6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2賠償;
(4)負次要責任的,扣除3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1賠償。
發生重大事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規定處理,并調離駕駛崗位。
發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6、無論何故造成的責任事故,均取消駕駛員當年的先進個人或優秀等次評選資格。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行車工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行車起重作業,嚴禁無證上崗。
二、行車指揮司索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經培訓合格取得合格證后,方能指揮行車。
三、行車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行車安全操作規程、行車指揮制度及吊鉤、吊具、鋼絲繩報廢標準,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四、行車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正確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穿高跟鞋上行車,嚴禁跨越行車護欄,上下行車必須走專用的安全樓梯。
五、行車工必須保持充沛的精力上班。駕駛過程中,思想必須高度集中,不得打手機,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疲勞開車,嚴禁酒后開車。
六、行車工進班時必須全面檢查行車一次,行車機電維修人員每天必須全面檢查行車一次,設備技術科、安全環保科每周必須聯合檢查行車一次。所有檢查必須詳細記錄。
七、仔細檢查行車的控制系統、制動器、上升限位、聯鎖門及其他安全裝置等,特別是對三大安全部件(吊鉤、鋼絲繩、繩頭夾制器)作細致檢查,有缺陷和隱患及時報告和處理。
八、機電維修人員每天檢查行車時,仔細檢查行車的電氣控制系統、運行機構、制動器、鋼絲繩、吊鉤吊具和安全裝置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九、設備技術科、安全環保科每周聯合檢查行車時,要仔細檢查行車的金屬結構、機械部分、電氣部分以及吊鉤吊具、鋼絲繩等,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十、行車指揮司索人員指揮使用行車時,先仔細檢查行車吊鉤、吊具、鋼絲繩,確認其完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后方可指揮行車起重作業。
十一、行車檢修時,必須嚴格執行拉閘停電掛牌。未拉閘停電掛牌時,嚴禁檢修行車。行車檢查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也必須嚴格執行拉閘停電掛牌。
十二、指揮行車必須由一人指揮,指揮者必須佩戴專門的行車指揮標志,必須用口哨和手勢同時指揮,嚴禁多人指揮。行車工必須拒絕多人指揮,只能聽從一人指揮。當遇危險情況,無論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行車司機都應立即停車。
十三、指揮行車時,指揮者應站在行車司機能看清指揮信號的安全位置上。當跟隨負載運行指揮時,應隨時指揮負載避開人員或障礙物。
十四、行車操作前必須先響鈴,后送電,并確認大車軌道和小車平臺上無人或障礙物后,方可開車。
十五、行車工在開動起重機時,禁止三個動作(上下、左右、前后)同時進行,以免吊物搖擺傷人。
十六、嚴禁吊物從人頭上或重要設備上經過,嚴禁人員從吊物下面經過。
十七、嚴格執行行車“十不吊”。
十八、違反以上制度的,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如下處罰:
1、凡違章指揮行車者,每人次罰款200元,安委會成員、車間主任、作業長級人員違章指揮,加倍處罰。因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根據事故的大小,加倍處罰,若觸犯刑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除緊急停止以外,指揮行車必須戴好棒線廠行車指揮員標志,否則處罰100元/人次。
(2)多人指揮一臺行車吊物件的,每人處罰50元。因指揮混亂而造成事故時,加倍處罰。
2、無證駕駛行車的`,罰1000元/次。
3、飲酒上班駕駛行車的,勒令回家休息,當日作事假處理,并罰款500元。
4、上下行車不戴安全帽或穿高鞋的,罰100元/次。
5、行車開車過程中打手機的,罰200元/次。
6、行車工進班未檢查行車,或發現行車隱患未及時匯報處理的,罰100元,因此而導致事故發生的,加倍處罰。
7、行車檢修,不按設備檢修掛牌規定斷開電源,未掛警示牌,未寫好檢修內容,就直接作業的或非掛牌者擅自摘取警示牌的,每人次處罰500元。檢修完畢,不及時摘取警示牌的,罰款200元。行車檢修時,行車工未在檢修記錄本上登記簽字的,罰100元/次。
8、其他一般違章行為,罰100元/次。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1
為了確保中心車輛冬季安全運行,達到交通運輸安全無事故的目的,中心特下發關于冬季安全行車的相關規定如下:
1、強化安全意識教育,組織駕駛員認真學習交通法律法規,學習雨雪天行車技巧和緊急避險措施等,使駕駛員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珍愛生命的安全理念,駕駛員必須高度重視、克服松懈。
2、加強對車輛性能檢查,做到“隱患早預見,故障早排除”,確保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狀態,同時要求車隊干部、安全員必須堅持進行“車檢路查”,維修人員必須全天候待命,隨時做好搶修車輛的準備;
3、加強安全行車工作教育,教育駕駛員根據道路情況,配備安全行車工具,謹慎駕駛,不得將車交由非專業駕駛人員駕駛,確保做好冬季的安全行車。
4、所有駕駛員對各自駕駛的車輛,要每周進行一次徹底的安全技術狀況自檢自查、保養和維護。做到剎車靈活、照明燈光線好、備用輪胎隨車攜帶,全部更換好水箱防凍液、冬季機油、負號柴油。對大客通勤車重要車輛分別由中心和車隊管理人員檢查,確保車輛處于完好狀態。
5、駕駛員要做好冬季車庫的防寒工作。對車庫內的暖氣,上水要經常查看,發現暖氣不熱、漏水、庫門破損、漏風嚴重的要及時報修,車庫內存放雜物的要堅決清除,確保車輛存放安全。
6、冬季行車,天氣寒冷,冰雪路面易發生交通事故,各駕駛人要嚴格按照交通規則行車,嚴禁超速、超員、超載,酒后疲勞駕車和闖紅燈。在行車中對橋路接壤處、道口、學校門前、易發生交通事故的'路段要慢行。
7、中心專職駕駛員和私家車駕駛員,在公司內行車要慢速行駛,按指定的停車場地停車,公司內行車嚴禁鳴笛,確保所有車輛員工人身安全,贏造安全和諧的公司內部交通環境。
8、對全年無事故和有事故的駕駛人要給予相應的獎懲。對發生人為責任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對出私車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和派車人負全責。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2
為了進一步加強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良好的教學、生活秩序,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有關交通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所有車輛一律憑“柳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車輛通行證”進入校園。
(二)外來機動車輛必須按《柳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門衛管理制度》,憑有效證件,經登記后進入校園。
(三)嚴禁無牌無證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出租車進入校園,特殊情況(接送病人、運送重物等)需主動說明,經門衛執勤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區。
(四)在校內舉辦較大規模的會議、活動等,涉及外來車輛較多的,由主辦單位提前與保衛處聯系,以便共同商討車輛行駛路線和停車地點,必要時保衛處可組織人員協助指揮交通、管理車輛。
(五)執行公務的公安、消防、救護、搶險等特種車輛進出校門時,門衛應主動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六)機動車(含電動車)在校園內行駛時,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主動避讓行人,禁止鳴笛。
(七)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助力車)、練習開車和試剎車;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逆向行駛;嚴禁超載或病車上道。
(八)機動車輛出校門,必須配合門衛檢查,凡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憑部門或主人出示證明,經門衛查驗、登記后放行。
(九)根據維護校園教學秩序和方便車輛“就近”停放的原則,由保衛部門負責在校園內適當區域劃定停車位并負責檢查。
(十)機動車進入校園后須服從值勤人員的指揮、檢查和管理,按照校內交通標志、標線行駛和停放,嚴禁在行車道、消防通道上亂停亂放,阻礙交通。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確保安全。
(十一)確需在校園內過夜的機動車輛,應征得保衛部門同意,按指定區域停放,車輛安全由車主負責;車內不得放置現金及其它貴重物品,遺失概不負責。
(十二)駕駛人員應嚴格遵守規定,對不遵守學校規定、無理取鬧、打罵管理人員者,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處理。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學校積極推行交通安全責任制,把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日常行政工作中。形成從學校到年段到班級一級抓一級,層層負責,責任到人的領導體系。
二、把交通安全常識、交通法則法規教育納入相關學科的教學中。并要求各班主任老師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以確保學生認識到位,思想到位。
三、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明確職責,安排好人員,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上學和放學的集中時間,必須有師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導交通。公路沿途的學校實行“小黃帽路隊制”。
四、學校要建立并落實學生上學、放學主要路段巡查制度。安排專人在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期,對學生在路上的交通規則遵守情況進行巡查,對違紀學生及時制止,盡心批評教育,做好相應記錄。
五、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六、每學期邀請交警或校外交通安全教育輔導員來校講課。學校內部也結合“安全月”、“安全周”,通過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常識教育。
七、學校要禁止小學生騎自行車、摩托車。要教育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
八、加強管理,優化交通環境。聯合交警中隊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確保家長接送學生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時,對學校周圍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進行集中整治,進一步優化校園周圍交通環境。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學校成立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由專人負責交通安全工作。
二、積極配合交警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及時溝通交通管理信息。
三、負責聘請校外交通安全輔導員,每學年新生入學要進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識講座。
四、每學年進行兩次有關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每學期要有班主任組織有關交通安全主題班隊會。
五、開辟有關交通安全知識櫥窗和永久性宣傳標語,利用廣播、黑板宣傳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一個學生都知道《交通安全須知》的內容。
六、加強對學生自行車行駛管理和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意識,掌握道路交通指示標的作用和含義。
七、學生集體外出時實行隊列化,乘車遠行時必須上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
八、組織安排校園交通安全執勤崗,維持校門口及附近丁字路口的交通秩序。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學校應加強對校內的機動車輛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未經學校同意,社會車輛不得進入學校。車輛必須在規定地點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二、學校門口和校內的主要道路上應設置減速和限速標志。在重要路段應設置警示標志和減速墊。劃好各類行車標線。保證校內道路交通規范有序。
三、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經教育局和公安交警部門核準,領取《校車證》后方可運行。對接送學生的學校自有校車要噴涂統一顏色。專車專用,不得從事營業性運輸。嚴禁租用私人車、報廢車、改裝車、故障車及貨運車接送學生。
四、機動車輛應定期保養和檢測,安全技術狀況必須保持良好,所有接送學生的專用車輛必須按規定每年進行兩次技術驗審。
五、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工作,并有專人負責。每一車次必須安排教師隨車接送。學校領導應定期隨車檢查,遇到惡劣天氣必須親自隨車接送學生。
六、接送學生專用車輛的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準駕車型及安全駕駛經歷。對駕駛員應加強教育管理,嚴禁超載、超速、搶行、疲勞駕駛。學校每季度組織駕駛員參加一次行車安全教育活動。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6
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增強公司車輛駕駛人員安全行車的責任意識,確保人身和車輛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安全行車規定
(一)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二)自覺服從公司的統一調度和管理,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有關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三)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四)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
(五)駕車時系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
(六)禁止將車輛交給外單位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駕駛外單位車輛。
(七)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
(八)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隨車走。
(九)禁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臺賬,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第二條安全行車標準(“六無”)
(一)車況完好,無磕碰刮擦和丟損;
(二)遵紀守法,無違章紀錄和違法違紀現象;
(三)服從調度,無誤時誤事現象;
(四)文明服務,無用車投訴;
(五)服從管理,無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
(六)安全服務,無大小責任事故。
第三條交通違章與事故處罰規定
(一)客、貨車司機在執行任務時,因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所發生的罰款費用,由個人承擔。
(二)客、貨車司機不按出車單路線行駛,私自改變行車路線或在異地私自辦事繞路行駛時,一旦被公司領導發現后,將依照公司相關條例處罰。
(三)司機禁止喝酒開車,一旦發現喝酒開車,直接開除并追究單位領導的管理責任。
(四)司機在工作中不服從單位領導指揮或不服從公司車管相關人員的管理或漫罵領導,每次罰款100元。
(五)機動車公出時發生交通事故或在異地肇事,將依照交通隊裁決書或視同責任大小進行處罰。每發生一起交通責任事故,將追究單位領導的'管理責任,可視情節處罰。
(六)司機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并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2000元,扣當月工資10%,經濟損失在2000—5000元,扣當月工資20%,并停駕一個月。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扣當月工資30%,并停駕6個月或調離原崗位。
(七)對發生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給公司經濟造成損失在2萬元至5萬元以上,將對肇事者罰款2000—5000元,停駕一年或調離原崗位。對單位罰款2000—5000元,對部門主管領導罰款200—500元。并在全公司內通報。
第四條獎勵規定
(一)凡是連續三年無違章、無事故、服務質量優異和安全行車十萬公里以上的司機,公司應授予安全行車優秀司機稱號,并獎勵500元。
(二)在搶險、救災、急、難、危、重運輸任務中,對安全行車表現突出的司機,公司應及時給予表揚和獎勵。
(三)司機對所從事的車輛能做到精心維護,并降低油材料損耗(按節油指標核算)為公司節省資金累計1000元,可獎勵100元。
第五條本制度由行政事務部負責解釋,自經理辦公會議審定通過后施行。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7
交通安全是學校的重要安全隱患之一。為了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師生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訂以下制度:
1、不得乘坐農用車、貨車、拖拉機、無牌無照車超載車,不扒車、追車,不擊打車。
2、公路行走靠右行,不在公路上打鬧玩耍,橫過公路,注意來往車輛。
3、騎車要注意車速,不騎飛車、不丟把、不搶道、不帶人,靠右行走,學生不準騎摩托車。
4、星期五下午放學回家時,要在學校規定的地點集合、整隊出校,乘坐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
5、放學要排隊靠右行。及時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打鬧,不得并排行走。
6、嚴禁在火車道上玩耍;嚴禁在火車軌上放物、打火車;嚴禁沿火車道行走;嚴禁在火車大橋上扶欄下望。
7、冬季嚴禁在公路和危險場地、交通要道、繁華地帶滑冰和打雪仗。
8、下大雨或暴雨時,不能上學或回家,不能強渡洪水,不能走陡峭的山路或有滑坡體的路段,要有家長接送。
9、上學、放學要結伴而行,互相關心,互相幫助,走讀生早上不能過早到校,晚上放學要及時回家,遇到壞人,要勇敢、沉著,不能強斗,要智斗,并及時報告大人保護和報警。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8
第一條 為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規范駕駛人的檔案管理,避免因檔案遺失或隱私泄漏,給企業和員工帶來的風險,有效的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作為客運企業,客運駕駛人檔案是企業管理檔案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公司勞動、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聘、調配、培訓、考核、獎懲、選拔和任用等工作過程中形成的有關駕駛人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文件材料,是全面的'考察員工的依據,是公司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客運駕駛員行車安全檔案實行一人一檔制度,檔案記錄其
在應聘及入職后的個人基本情況及考核、獎懲、職位、薪資變動情況,以下資料納入公司人事檔案范圍內:
(一)駕駛員登記表、照片。
(二)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無劣跡證明(或公安網查詢記錄)。
(三)單放鑒定表及培訓記錄。
(四)公安網駕駛員違章信息記錄(查詢記錄)。
(五)駕駛員個人行車事故檔案資料。
(六)駕駛員駕駛證、身份證、上崗證、從業資格證等復印件。
(七)駕駛員檔案交接清單。
(八)駕駛員解聘審批證明。
(九)駕駛員違章、違紀處理情況,安全公里記錄和安全獎懲記錄。
(十)集團內部安全公里轉入證明。
第四條 客運駕駛人信息檔案管理要求
1、分公司安全管理員負責駕駛人檔案的建立及維護工作,自駕駛人入職第一天起為其建立檔案,員工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將員工檔案按部門編號統一管理,以便查詢。
2、辭職、辭退駕駛人的檔案從分公司提出,單獨保管。
3、信息檔案要嚴格管理,不得隨意轉借、涂改,要建立存檔、銷毀記錄,確保檔案完整、準確。
第五條 檔案查詢權限:檔案涉及個人及家庭信息等資料,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隨意翻閱、泄露員工檔案內容。
第六條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9
一、出車前必須檢查是否攜帶好行駛證、營運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
二、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各部件的`緊固情況,檢查車輛制動、電路、油路、燈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操作靈活,做到安全、可靠。
三、行駛途中駕駛員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駛,如發生車輛異常必須停車檢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復行駛。
四、嚴禁讓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車輛。
五、嚴禁駕駛員疲勞駕車、酒后駕車。
六、嚴禁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從事道路運輸。
七、嚴禁車輛超載、亂停亂放、闖紅燈和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
八、嚴禁車輛在出車前未經駕駛員或車輛維修人員的安全檢查私自出車,防止車輛"帶病"上路。
九、嚴禁在行駛途中將車輛交給與工作無關人員駕駛。
十、在特殊天氣、特殊路段,應嚴格控制車速、確保安全。
十一、收車后,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清潔檢查車輛,保證車輛第二天能正常行駛。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20
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增強司乘人員安全行車的責任意識,確保人身、車輛和貨物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安全行車規定
a、所有車輛的駕駛人員均應由公司批準的具有駕駛資質的人員擔任,其他人員不得駕駛機動車輛。
b、駕駛人員應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c、車輛駕駛人員應服從駕駛班班長、當值值班長的統一調度和管理,做到出車及時、駕駛安全、不得私自出車;
d、所有車輛必須履行車輛每日交接手續,車輛的.出行執行派車單制度,認真填寫《派車單》,出車前認真檢查,確保油料充足、車狀良好,不符合車輛行駛條件的,駕駛人員應及時指出,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e、駕駛人員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及相關學習培訓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
f、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g、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
h、駕車時系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
l、禁止將車輛交給外單位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駕駛外單位車輛。
j、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
k、加強對車載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隨車走。
l、禁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m、公司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臺帳,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n、執行行車任務時,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已經規定的行車路線,駕駛途中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 隨車同行人員安全規定
a、隨車人員有提示、督促駕駛員安全行車的義務。
b、隨車人員應提前告之駕駛員行駛目的地,并不得要求駕駛員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二、安全行車標準(“六無”)
1、車況完好,無磕碰刮擦和丟損;
2、遵紀守法,無違章記錄和違法違紀現象;
3、服從調度,無誤時誤事現象;
4、文明服務,無用車投訴;
5、服從管理,無私自出車或改變行車路線;
6、安全服務,無大小責任事故;
三、車輛安全管理與日常維護
1、車輛集中由車輛管理部門統一管理;
2、車輛按指定車位入庫停放,不得私自亂停;
3、車輛采取定期、定點、強制保養和維修,確保車況良好;
4、一般維修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就近由維修服務站維修;
5、嚴格執行車輛管理及使用規定,堅持做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及時學習有關安全規章制度、文件等。
6、駕駛員要保持車況良好、車輛清潔衛生;
7、駕駛員出車時,必須隨身攜帶各種證件;
8、按規定做好“三檢四勤”工作;
9、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操作規程,未經批準,不準私自用車;
10、行車中做到“禮讓三先、寧停三分、不搶一秒”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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