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控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內控制度 ,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內控制度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加快資金的循環和周轉,提高資金的效率,合理安排資金流向,保證資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現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和銀行存款。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現金管理,是指公司的現金流入、流出等全過程的控制。
第四條 實行現金管理應堅持以下原則:
1、公司所有現金必須納入預算;
2、堅持以收定支,量入為出;
3、嚴格貫徹收支兩條線的原則,收入必須上交公司財務部,支出必須通過公司財務部支出;
4、公司嚴格禁止其他部門受理現金收支業務;
5、各項現金收支必須遵守國家方針政策、法規以及公司財務制度等相關規定。
第二章 現金管理
第五條 公司現金使用范圍: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公司用于生產經營的其他物資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5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確需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第六條 堅持收有憑、付有據,堵塞由于現金收支不清、手續不全而出現的一切漏洞。辦理的收款憑證必須蓋“現金收訖”章和收款人個人印章;付款憑證必須由報銷人個人簽字、經會計人員審核無誤簽字、有關領導簽字批準后辦理現金付款,并同時加蓋“現金付訖”印章。
第七條 不準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現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結。
第八條 每天收入的現金,應及時足額送存銀行,財務部負責人定期檢查、核對現金庫存,每月到少一次。財務部要設立現金檢查登記簿,記錄每次現金檢查結果。
第九條 現金支付,可以從本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不得從本公司的現金收入中坐支。
第十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借款必須按照“四川朗峰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借款及支出報銷審批制度”的'規定辦理。第十一條 嚴禁任何公款私存行為。
第十二條 任何人員嚴禁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在企業套取現金。
第十三條 本公司規定現金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
第三章 銀行存款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銀行賬戶開戶工作統一由財務部負責,日常管理也由財務部負責管理。
第十五條 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應當定期檢查銀行賬戶開設及使用情況,對不再需要使用的賬戶,及時清理銷戶。
第十六條 辦理銀行結算業務,必須遵守《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不準出租、出借賬戶。
第十七條 公司銀行賬戶的開戶、存儲資金的分配、銷戶要立足于和銀行發展長期的合作關系,不得隨便因個人關系轉移。
第十八條 公司財務部門應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逐日記錄收、支、結存情況,按月同各開戶銀行對賬,編制未達賬款調節表,確保公司銀行賬目同各開戶銀行賬目完全一致。銀行對賬單須按銀行賬號順序裝訂歸檔。
第十九條 對外匯款,經辦部門要根據合同、協議等文件,填制請款單,由經辦人員簽字,經辦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批準,主管領導審批、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后,符合合同、協議條款,方可交出納匯款。
第二十條 公司對外付款時一般要按以下順序選擇結算方式:
1、支票;
2、匯兌;
3、銀行匯票;
4、現金。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發文之日起執行。
公司內控制度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公司建立和健全內部控制,防范金融風險,保障公司體系安全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xx省小額貸款公司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內部控制是公司為實現經營目標,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對風險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和糾正的動態過程和機制。
第三條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
(一)確保國家法律規定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
(二)確保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全面實施和充分實現。
(三)確保風險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四)確保業務記錄、財務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時、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條 內部控制要貫徹全面、審慎、有效、獨立的原則,具體包括:
(一)內部控制要滲透到公司的各項業務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的崗位,并由全體人員參與,任何決策和操作均應當有案可查。
(二)內部控制要以防范風險和審慎經營為出發點,公司的經營管理應當體現“內控優先”的要求。
(三)內部控制要具有高度的權威性,任何人不得擁有不受內部控制的權力,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應當能夠得到及時反饋和糾正。
(四)內部控制的監督,公司所有人員均有直接向董事會、監事和高級管理層報告的權力。
第二章 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五條 建立良好的分工合理、職責明確、相互制衡報告關系清晰的組織機構,為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條件。
第六條 董事會、監事和高級管理層要充分認識自身對內部控制所承擔的責任。
第七條 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培育良好的企業精神和內部控制文化,從而創造全體職工均能了解且能履行職責的環境。
第八條 建立有效的核對、監控制度,對各種帳證、報表定期進行核對,對現金、有價證券等有形資產及時進行盤點,對柜臺辦理的業務實行復核和事后監督把關,對重要業務實行雙簽有效的制度,對授權、授信的執行情況進行監控。
第九條 建立有效的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測試。在意外事件或緊急情況發生時,應當按照應急預案及時作出應急處置,以預防或減少可能存在的損失,確保業務持續開展。
第十條 聘請法律顧問,協助公司處理法律事務,確保各項業務的合法有效。
第十一條 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饋機制,確保董事會、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的經營和風險狀況。
第三章 授信的.內部控制
第十二條 建立嚴格的授信風險垂直管理體制,對授信實行統一管理。防止違反信貸原則發放關系貸款、人情貸款。
第十三條 授信崗位設置要分工合理、明確,崗位之間相互配合、互相制約,做到審貸分離、業務經辦和會計賬務處理分離。
第十四條 建立統一的授信操作規程,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各個環節的工作標準和崗位職責要求。
第四章 柜臺業務的內部控制
第十五條 對每日營業終了的賬務實施有效管理,當天的票據當天入賬。對發現的錯帳和未提出的票據或退票,要履行內部審批和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章、證、押”三分管制度,使用和保管重要業務印章的人員不得同時保管相關的業務單證,使用和管理密押、壓數機的人員不得同時使用或保管相關的印章和單證。人員離崗,“章、證、押”要落鎖入柜,妥善保管。
第十七條 對現金、重要空白憑證和有價單證實行嚴格的核算和管理,嚴格執行入庫、登記、領用的手續,定期盤點查庫,正確、及時處理損益。
第十八條 注意審查客戶資金來源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提高對可疑交易的鑒別能力,如發現可疑交易,應當逐級上報,防止犯罪分子進行洗錢活動。
第十九條 嚴格執行重要崗位的請假、輪崗制度和離崗審計制度。
第五章 會計的內部控制
第二十條 實行會計工作的統一管理,嚴格執行會計制度和會計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 確保會計工作的獨立性,任何人不得授意、暗示、指令會計人員進行違規操作。
第二十二條 公司會計崗位設置實行責任分離、相互制約的原則,嚴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崗位或獨自完成會計全過程的業務操作。
第二十三條 對會計賬務處理的全過程要實行監督,會計賬務做到賬賬、賬據、賬款、賬實、賬表和內外賬的六相符。
第二十四條 建立規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規定及時、真實、完整地披露會計、財務信息,滿足股東、監管部門的需求。
第二十五條 完善會計檔案管理,嚴格執行會計檔案查閱手續,防止會計檔案被替換、更改、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本制度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規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章程相抵觸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執行,并立即修訂,報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屬公司董事會。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實行。
公司內控制度 3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運營流程,防范各類風險,確保公司資產安全、財務信息準確以及經營活動合法合規,特制定本內控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及各部門的各項業務活動。
三、控制環境
組織架構:明確各部門職責與權限,確保各司其職且相互協作,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
人力資源政策:招聘合適人才,提供培訓與發展機會,建立合理的考核與激勵機制,促進員工積極履行職責。
四、風險評估
定期對公司面臨的內外部風險進行評估,包括市場風險、財務風險、運營風險等。識別風險因素,分析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影響程度,以便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五、控制活動
授權審批:規定各項業務活動的審批權限,明確不同層級員工的審批范圍,確保所有業務經過適當授權,杜絕越權審批行為。
預算控制:編制全面預算,各部門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分析,及時調整偏差。
資產保全:建立資產臺賬,定期對公司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等進行清查盤點,確保資產賬實相符,采取措施防止資產流失。
信息系統控制:保障公司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設置用戶權限,對數據錄入、修改等操作進行嚴格管控,防止數據泄露與錯誤。
六、信息與溝通
內部溝通:建立暢通的'內部溝通渠道,鼓勵員工之間、部門之間及時交流業務信息,定期召開部門會議和公司全員大會。
外部溝通:加強與供應商、客戶、監管機構等外部主體的溝通,及時獲取相關信息并反饋公司情況,確保公司對外信息準確一致。
七、內部監督
設立內部審計部門或指定專人負責內部監督工作,定期對公司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制度的有效執行。
公司內控制度 4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經營活動,有效防范各類風險,保障公司資產安全、完整,確保財務信息真實可靠,特制定本內控制度。
二、控制環境
組織架構:明確各部門職責與權限,確保分工合理、相互協作且制衡,形成高效運作的組織體系。
人力資源政策:招聘、培訓、考核、激勵員工遵循公平、公正原則,提升員工素質與職業道德,促進員工積極履行職責。
三、風險評估
定期對公司面臨的內外部風險進行全面評估,包括市場風險、財務風險、運營風險等。識別風險因素,分析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影響程度,據此制定應對策略。
四、控制活動
授權審批:建立嚴格的授權審批體系,明確各類業務事項的審批權限,確保所有交易與活動均經適當授權,杜絕越權操作。
財務控制:加強財務核算與監督,規范資金管理、預算編制與執行、成本控制等流程,確保財務數據準確無誤。
資產管理:對公司各類資產進行詳細登記、定期盤點,嚴格資產購置、使用、處置等環節的'審批與管理,防止資產流失。
業務流程控制:梳理各業務流程,明確關鍵控制點,制定標準操作規范,確保業務活動有序、合規開展。
五、信息與溝通
內部信息傳遞:建立高效的內部信息溝通渠道,確保各部門及時獲取所需信息,實現信息共享,便于協同工作。
外部信息獲取:關注行業動態、政策法規等外部信息,及時反饋至相關部門,以便調整經營策略,應對外部變化。
六、監督檢查
設立內部審計部門或指定專人負責定期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對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確保內控制度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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