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制度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建設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建設制度1
一、為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及控制投資,確保工程計劃和任務的落實,提高工作效率,協調工程參與各方人員的工作關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通常情況下,工程例會每周召開一次,具體時間由第一次工程例會確定。除定期的工程例會外,工程管理部可根據工程實際需要組織召開專題會,解決工程中存在的問題。
三、嚴格會議制度,相關人員不得無故缺席會議,參加人員必須準時到會,并做好必要準備。
四、參加對象:
(一)、建設方:現場負責人員及其他技術、管理人員;
(二)、監理方: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
(三)、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質量員、安全員等;
(四)、其他相關單位: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情況事先通知指定其他相關的單位人員出席會議,如供應商,施工單位上級主管等。
五、工程開工前,由建設單位主持,組織監理、施工、設計、勘察等單位召開第
(一)、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其分工;
(二)、明確各參與單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序;
(三)、建設單位根據委托監理合同宣布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
(四)、建設單位介紹工程開工準備情況;
(五)、承包單位介紹施工準備情況;
(六)、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
(七)、建設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
(八)、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周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應由項目監理單位負責起草,并經與會各方代表簽字。
六、例會內容:
(一)、施工單位匯報內容:
1、總結前階段工程進展情況,質量控制情況、安全及文明施工情況。
2、匯報下一階段工程計劃情況。
3、施工中遇到的問題和下階段可能遇到的問題。
4、需要業主、監理或其他單位協調解決的問題。
(二)、監理單位匯報內容:
1、前一階段工程各個施工標段(各個施工專業)的工程進展情況。
2、總結前一階段工程的質量控制情況、安全及文明施工情況。
3、對各個施工標段(各個施工專業)前一階段的工程控制情況從進度、質量和安
全文明施工方面做出考核結論。
4、對工程進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匯總,提出合理化建議。
5、對工程的下一步計劃情況進行分析。
(三)、業主單位內容:
1、對工程前一階段的進展情況及控制情況進行總結。
2、對前一階段遇到應該由業主解決的問題的解決情況進行總結。
3、提出下一階段工程的總體要求。
七、工程例會參會各個單位的匯報內容必須形成文字性匯報材料分發與會人員。
八、工程例會由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組織、主持,做好會議記錄及參加人員簽字。
九、例會上每個單位提出的問題或優化建議必須經過討論做出明確結論;對需要再次討論的問題,在會議記錄上明確最終解決日期。
十、會議記錄由監理單位負責整理,編制會議紀要,并分發到各個相關單位執行、歸檔。
十一、每次例會后,現場管理人員負責將會議紀要向公司領導傳送,同時向領導匯報工程的現場情況。
十二、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為了認真貫徹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強化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從根本上提高全體施工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達到人人講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目的,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項目安全生產例會每周五下午由項目經理組織召開,項目技術負責人、生產經理、安全員、技術員、工長、保衛消防員、材料員、分包負責人、安全主管、技術主管參加。
2安全生產例會內容
① 總結一周安全生產情況;
②檢查上周安全問題整改情況及未整改完成的原因;
③分析一周安全生產動態和形勢,及時調整工作重心;
④對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提出技術整改措施;。
⑤對特殊部位的施工或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時,對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討論,根據現場實際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安技措施;
⑥組織對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傳達國家、地方政府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和指令;
⑦其他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事項。
3會議要指定專人記錄,議決的事項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要在指定的時限內落實。
工程建設制度2
一、建筑施工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隨著經濟的發展,建筑行業的支柱地位越來越得到體現,國家對建筑施工安全也越來越重視,加大了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力度,使我國建筑業的事故總量、死亡人數和重特大事故都有所下降,建筑業總的安全狀況趨于好轉。但是,我們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形勢仍然不容樂觀,由于國內建筑市場,目前大都采用項目經理為主要責任人的項目承包責任管理體制。采用項目承包責任制,層層分包,在安全管理方面,不盡如人意,建筑施工領域中的各種大小安全事故此起彼伏、層出不窮就說明了這個問題。
施工企業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否,已經引起了媒體及社會的廣泛關注。企業安全生產,漸漸成了一塊形象招牌。如何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跟上社會經濟發展的時代脈搏,已是一個十分迫切的問題。現主要介紹建筑施工中存在以下幾個安全問題:
(一)建設單位安全管理問題
將建筑工程的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層層分包給不同單位,導致施工管理不嚴格、安全培訓不到位和安全投入不足或基本沒有。為了中標,只能把利潤降低,而包工頭又要追求最大利潤,所以會減少他的一切不必要的金額開支,導致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斷出現。
(二)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主要的安全問題
勘察、設計單位不按要求進行勘察或設計,或改變勘察設計文件、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使勘察設計成果存在缺陷,不能保證建筑物和施工人員的安全;或是某些老板為了逃避更多的報建費,要求設計單位出雙份圖紙,增加了安全隱患。監理單位未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行認真的審查,在施工工程中也沒有對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措施的情況進行認真監理,發現事故隱患時,也未采取果斷措施予以整改和消除。
二、抓好安全教育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標準是建筑施工企業內部實施施工現場安全全過程的管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標準堅持“以人為本”,從人、機、料、法、環五個不同的方面制定了完整而系統的管理和控制模式要求。從目前建筑業的人員素質來看,在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80%以上來自農村,其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較差,從業人員必須通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達到的以下要求:
首先是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知識。法律法規中有很多關于安全生產的內容,這些內容是建筑施工企業搞好安全生產的工作指南和行為規范,從業人員必須了解和掌握。
其次是必須掌握有關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知識。建筑施工是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安全生產過程的危險源也非常多,對任何一個危險源未進行識別和評價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都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從業人員作為建筑施工企業活動的具體操作者,必須掌握與生產有關的安全知識,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保障從業人員本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最后是必須掌握有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和逃生知識。在可能導致從業人員生命危險的緊急情況下,從業人員應當了解掌握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和逃生知識。
(一)安全教育的現狀
1、缺乏適合市場經濟的建筑安全管理體制
我國工程建設投資體制的變化使原有的建筑生產安全管理己經不適應現在的建筑生產方式,因此一直由政府主導的安全管理出現了很多管理漏洞,再加上有關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規不健全,政府監管效率低,社會監督體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適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法律手段與經濟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體制尚未形成。
2、法律法規多而不全,執行力不夠
我國法律的“環境與健康”過于薄弱。對建筑活動中“環境與健康”的重視,己經成為國際普遍關注的話題。工程建設的目標體系已經由傳統的“成本—造價—質量—工期”體系,轉向“成本—造價—質量—工期—環境與健康”體系。國際標準化組織也己制定了環境管理體系。
3、管理部門職能轉變滯后,管理出現真空
隨著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化,國家機構改革,企業改制,企業逐漸脫離了行業行政管理的束縛,成為了市場中獨立的行為主體。與此相適應,建設部及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成為國家建筑安全專項監督職能的履行者,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則成為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職能的履行者。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與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分開
目前我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實際上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并未真正做到行業管理。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標準、管理模式不一致,傷亡事故統計數據失真,管理工作職責交叉不清。
5、監理、設計等單位的監管不到位
建設項目工程有時需要多家施工單位及多工種密切協作,作業工序復雜,作業條件及環境差異性大,導致危險源復雜多變,存在大量不確定性,以及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的監管部到位,這些都給安全施工帶來極大困難。
(二)安全教育實施措施
1、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①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教育培訓體系,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②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工作,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合理組織施工安全作業;
③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做好季節性施工準備工作;
④經常進行預防性試驗,對機械設備做好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修,確保設備性能符合安全標準要求;
⑤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⑥及時發放和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2、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①冬季施工宿舍內采用燃煤取暖應防止住宿施工人員一氧化碳中毒,宿舍應保證足夠的通風條件;每間宿舍根據房間大小設置通風漏斗,通風漏斗尺寸:長不小于50cm、下口寬不小于30cm、上口寬不小于5cm,每間設置的通風漏斗至少不少于3處。
②每日熄燈前設專人封火,燃煤采暖設施嚴禁敞口,應將爐盤、爐蓋扣嚴;如爐盤、爐蓋不能完全扣蓋嚴密的,應用黃土泥將其抹嚴,以防煤氣滲漏。
③取暖設施排煙管道安裝,每節管道承口應朝介質流通方向安裝,接口處并用膠帶封好;排煙管道出口探出房檐不得少于50cm,立管不得少于2。0m,水平管距房屋頂棚不得少于50cm,其朝向也不得朝向冬季季風吹來的東北方向。
④排煙管道上面不得烘晾衣物等易燃物品,取暖設施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易揮發的有毒物質。
⑤封火時清出的沒有燃盡的燃煤應清出室外,并用清水將未燃盡燃煤熄滅。
⑥進行安全教育杜絕燙傷、煤氣中毒等事件發生,并進行突發事件發生的醫療搶救、緊急處理教育。
3、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①全面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
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第一的方針。以專業安全知識為內容用行政獎勵、法律、法規為手段,全面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確自己安全生產責權、利的關系,以達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主要包括:加強專業安全知識、技術的日常教育與培訓,用安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訓進行教育,對照法律!法規認真地進行分析、討論。將安全法律、法規逐件公示在安教宣傳欄中。積極組織各類管理人員,參加好的安全講座和參觀受表彰表揚的項目工程。通過重視人員的管理、機制的建立、系統的完善、營造出施工企業的安全文化。
②明確建筑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在施工中,明確安全控制由項目經理全面負責,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點。明確施工安全的承諾與目標,要編制工程項目安全計劃,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工程項目部要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并針對不同的建設項目和施工條件,合理地組織人力、財力、物力,確保施工生產中的安全。
③抓好施工前與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產生于生產過程中,必須要以“預防為主”,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和施工過程中的監督與管理。施工前,要循序漸進,分步驟、分階段地進行。
三、建立安全預警機制
(一)抓好施工現場安全綜合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是多方面的,必須對各方面進行綜合管理:
1 、安全管理與文明施工相結合
做好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辦公、宿舍、食堂、工棚、硬地施工、施工場地圍護、環境衛生等按有關要求、標準組織施工,做到宿舍與施工現場分開:工地設置文化室、宣傳欄、乒乓球室等文化娛樂設施,并配置保健藥箱,有利于工人生活、休息。同時也提高了施工安全綜合管理。
2安全管理與安全考評相結合
實行施工現場安全考評。采取對項目經理、管理人員、工人進行定期安全考核。對達不到要求的進行教育批評、直至辭退。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管理人員經常進行檢查,作業人員自查、班組互查、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各個單位、各個崗位、各個部位,達到施工現場綜合考評的全面要求。并在工地出入口處設置“五牌一圖”,履行安全職責,接受社會和上級的監督考評。
3安全管理與激勵機制相結合
我們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項目管理辦法,并與獎罰制度掛鉤,形成有利于安全管理的約束和激勵機制。我們采用競賽、表彰、獎勵、升降等有效的激勵機制,更好地鼓勵項目經理、管理人員、作業工人從不同層面上抓好安全生產,重視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紀律。再輔之以宣傳教育,在“指導、監督、獎罰、教育”的共同作用下,糾正施工現場習慣性違章現象,形成一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良好氣氛。
(二)安全警示
1、安全色
①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
②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
③黃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2、安全標志
①禁止標志: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圖形為黑色,禁止符號與文字底色為紅色)。
②警告標志:是使人們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圖形警告符號及字體為黑色,圖形底色為黃色)。
③指令標志:是告訴人們必須遵守的意思(圖形為白色,指令標志底色均為藍色)。
④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示目標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標志的底色為紅色,文字、圖形為白色)。
(三)施工安全管理控制
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經理部應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員應持證上崗,保證項目安全目標的實現。
1、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對象
施工安全管理控制主要以施工活動中的人力、物力和環境為對象,建立一個安全的生產體系,確保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
2、抓薄弱環節和關鍵部位,控制傷亡事故
在項目施工中,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是整個安全工作的薄弱環節,總包單位要建立健全分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交底等制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應層層負責,項目經理要負主要責任。
傷亡事故大多發生在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坍塌、機械和起重傷害等方面。所以對腳手架、洞口、臨邊、起重設備、施工用電等關鍵部位發生的事故要認真地分析,找出發生事故的癥結所在,然后采取措施,加以防范,消滅和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四、嚴格市場準入,保障安全生產投入
建筑施工生產一直是安全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高發段。這不僅使群眾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遭到巨大損失,還給企業和行業的發展帶來負面影響,甚至對社會穩定和國民經濟發展都造成了極大的威脅。對于安全事故的分類及處理,國家有明文規定,但安全事故仍然高居不下,究其原因就是市場準入的門檻太低了。通過對安全事故的統計,現在項目施工時在安全防護設施的投入上不能實現同步。建筑業市場競爭比較激烈,壓低造價是主要的手段。為了降低成本,就只能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管理費、利潤中壓榨,這就影響了生產中安全措施費的投入,使得安全防護不到位,不僅不能防止事故的發生,而且如果事故發生了也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五、結語
總之,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是個系統工程,施工現場點多面廣,規模宏大,是一項重要的、長期的、艱巨的任務,而且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情況在變化,要求在提高。針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圍廣、原因多、突發性強的特點,建筑施工企業應該消除僥幸心理,保證防患于未然,從提高思想認識,完善管理機制,健全安全制度,狠抓落實到人到點燈方面,著力構建確保安全生產體系,這樣施工安全事故必將大大減少,這對保證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降低施工成本和提高經濟效益,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工程建設制度3
摘要:建設工程主要是指有組織、有目的、大規模的活動,主要包含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機電工程等眾多工程設施,可以為人們生活、生產提供物質技術基礎,在人們生活中占據重要位置。工程監理作為建設工作施工中的重要環節,直接影響到建設工程的造價和施工進度,基于此,本文對工程監理制度與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管理展開探究,以期為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提供參考依據。
關鍵詞:工程監理制度;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管理
工程監理英文名為“ConstructionProjectManagementEnterprise”,主要是指對建設工程的質量、造價、進度、合同、信息等方面內容進行管理控制,具有獨立、公平、科學的特點,是一種高智能的有償技術服務[1]。基于此,本文就對建設工程監理的概念進行闡述,并提出工程監理制度與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管理的對策,以期保證建設工程監理工作質量,推動建設工程實現更好、更快的發展。
1工程監理工作概述
工程監理是工程甲方對乙方的工程建設實施監控的一種專業化服務,具有公平、獨立、誠信、科學等特點[2]。建設工程在進行工程監理工作時,需要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施工技術標準以及相關合同要求展開,從而保證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性,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監理單位在進行監理工作之前需要與建設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在合同中對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保修階段等內容進行明確規定,并在合同中說明監理工作的主要范圍、內容、酬金等相關條款,提高建設工程管理工作質量,延長建設工程的使用壽命[3]。通常情況下,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展開流程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監理單位需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選擇一個總監理工程師,圍繞總監理工程師成立項目監理機構,讓總監理工程師全權負責建設工程的監理工作,做好監理規劃和具體計劃的執行制度,為后續展開工程監理工作奠定基礎。第二,監理單位需要根據建設工程具體情況針對性編制建設工程監理規劃文件,并將此文件作為建設工程展開監理工作的依據,為監理工作的展開奠定基礎。第三,監理單位需要保證監理工作的規范性、嚴密性。監理工程師在展開監理工作時需要有一定的邏輯順序,并根據建設工程具體情況對其余監理人員的.職責進行劃分、明確分工,讓每一位監理工作人員都能做到“人盡其才”[4],保證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效率。第四,建設工程施工完畢后,監理工程師需要在建設工程交工前期進行竣工預驗收工作,如果預驗收階段發現建設工程存在問題,立即讓施工人員進行整改,只有確保萬無一失后才可以簽字。第五,監理工程師完成監理工作后,需要將建設工程監理工作中所產生的資料數據進行整理,然后將數據資料交給委托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監理工作中涉及到工程變更等情況,監理工程師需要將這些數據進行認真整理,并全部交給委托方,讓委托方了解。第六,監理工作完畢后,監理工程師需要對監理工作進行總結,總結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從而為今后展開監理工作提供參考依據。
2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管理的主要對策
2.1建設工程項目的前期策劃階段管理對策分析
由于建設工程規模大、施工程序復雜,如果在施工前期不做好前期策劃工作,在施工過程中就會出現成本增加、進度延遲等情況,制約建設工程發展[5]。面對此種情況,監理工程師就需要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的前期策劃管理工作,具體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展開:一方面,監理工程師需要根據建設工程具體情況進行整體策劃,可以將建設工程劃分為眾多子工程,然后為每一子工程都設置詳細的施工管理方案。另一方面,監理工程師在展開前期規劃工作時,需要提前對每一位用戶的需求進行了解,根據用戶的需求調整工程項目策劃方案,從而保證建設工程前期策劃工作質量。
2.2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圖紙設計管理對策分析
施工圖紙是保證建設工程順利展開施工的基礎。面對此種情況,監理工程師要想保證監理工作質量,就需要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圖紙設計管理,具體操作如下:第一,通常情況下,施工圖紙主要由專門的施工單位負責,在此種情況下,就會造成施工圖紙設計缺乏銜接環節,無法發揮出施工技術的根本作用,所以,監理工程師在展開監理工作過程中需要嚴格按照國家下發的相關法律法規對施工圖紙進行反復檢查工作[6],保證施工圖紙設計質量。第二,在建設工程中經常會涉及一些土建設計、裝修設計、結構設計等工作,一旦這幾方面處理不當,就會導致建設工程施工成本上升,在此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就需要加強工程項目施工圖紙設計管理工作,對施工圖紙認真審查,保證施工圖紙設計的協調性,滿足用戶的需求。第三,監理工程師在保證建設項目施工圖紙設計合理后,讓施工人員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展開施工,從而提高建設工程施工質量。
2.3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材料管理對策分析
施工材料質量好壞直接影響到建設工程項目質量,面對此種情況,監理工程師要想提高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就需要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材料管理工作,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第一,監理工程師需要對施工人員所使用的施工材料進行檢查,保證施工材料的質量符合要求,一旦發現施工材料不符合要求,及時處理[6]。第二,監理工程師需要進行建設工程的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決算管理工作,認真核算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成本,保證建設工程的工程預算符合要求,降低建設工程的施工成本。第三,監理工程師需要不斷強化自身安全監理知識,對施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工作,讓每一位施工人員都能認識到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材料管理的重要性,從而保證建設工程質量。
2.4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對策分析
監理工程師展開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主要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一方面,監理工程師需要明確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架構、內容,并在合同制定過程中與律師事務所等專業單位進行合作,保證合同文本的完善性,降低出現合同糾紛情況的幾率。另一方面,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工程變更情況,在此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就需要將建設工程設計變更、工程變更資料,監理指令性文件,各種簽證資料等資料信息進行整理,整理成檔案進行管理,并針對這些資料制定針對性的預防對策,從而為建設工程后續發展奠定基礎。
2.5建設工程項目的成本管理對策分析
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成本管理最為重要,如果施工成本升高,就會降低經濟效益,制約建設工程行業發展。面對此種情況,監理工程師就需要對建設工程項目的成本進行管理工作,具體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展開:一方面,監理工程師需要樹立“節約資源”的生產理念,對建設工程各個階段施工成本進行優化,保證建設工程各個階段施工成本合理。另一方面,監理工程師在進行建設工程結算工作時,需要認真收集資料,保證資料的完整性,然后對收集到的資料進行討論,使用合理審查方法,保證審計的準確性。
2.6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對策分析
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安全問題,面對此種情況,監理工程師就需要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工作,讓建設工程中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能正確認識安全施工的重要性,施工中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佩戴安全帽等),從而降低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的幾率。
3結語
總而言之,工程監理工作主要包含“四控、兩管、一協調”,即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成本的控制;信息、合同的管理以及各個單位之間工作協調關系,進而保證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滿足用戶的多樣化需求。面對此種情況,監理工程師要想保證建設工程監理工作質量,就需要根據建設工程具體施工情況制定合理的工程監理制度,并將監理制度嚴格落實到各個施工環節,對建設工程進行全過程監理工作,從而保證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實現建設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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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制度4
工程建設現場的管理要求合理處理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三者之間的關系,每一方都要各盡其責,盡自己的義務。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一旦出現了安全事故,建設單位往往就將責任推向施工單位。本文試圖從建設單位的角度闡述現場安全管理。
建設工程周邊設施安全
保護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及附屬設施的安全。簡言之即周邊設施的安全,對于建設單位來講是十分重要的任務。許多建設項目周邊的情況復雜,客觀上要求建設單位去認真處理,不能馬虎,不能有僥幸心理。首先,弄清現場周邊的情況,這是建設單位義不容辭的責任。具體內容有:用地紅線范圍內所有的管線情況。包括給水、雨水污水、埋地電纜、燃氣管線、通信線纜、有線電視、網絡等;紅線邊緣地帶,不僅包括地下管線情況,而且周邊房屋的基礎情況、圍墻等附屬設施情況、其它構筑物等情況,也必須調查清楚。對于舊城改造來說,不同的項目,其現場周邊的情況也不同。因此客觀上要求建設單位去區別對待,具體分析每一個項目的特殊性,為制定合理的措施創造條件。
實際上在規劃設計與報建過程中,對待一些重要方面的情況,基本上都涉及到了。然而在具體操作過程中,許多小的方面問題,稍不注意容易帶來十分被動的局面。如深圳南山區某高層商住樓,靜壓樁施工過程中,因擠土效應將相鄰的淺基礎圍墻擠裂。該圍墻的權屬單位利用此圍墻做了一間職工食堂,食堂的墻磚整排的斷裂錯位。工作人員的安全得不到保障,食堂被迫棄用,致使該單位的正常工作受到影響。整個項目不得不長期停工。如果設計過程中,選擇樁基方案時考慮到現場這種問題,采取鉆孔灌注樁方案取代靜壓樁,可以有效保證此圍墻的安全;如果靜壓樁的施工方案中能夠針對相鄰建筑物的安全采取防護措施,如壓樁前挖土植孔一定深度、沿圍墻挖應力釋放槽、合理調整壓樁順序等,也會對淺基礎圍墻起到有效保護作用。盡管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應承擔對周邊設施損害的賠償,但作為建設單位,沒有從根本上正視安全問題,造成項目間接損失難以估量。
建設工程施工過程安全
為了全面實現項目的管理目標,其前提是避免安全事故。所以建設單位在堅持管施工的同時必須管安全。具體任務有,監督施工單位制定本項目工程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督促各方定期進行現場安全生產檢查,不強令施工方違章作業。
在施工方案審核過程中,不僅要考慮施工人員的安全度,而且還要考慮周邊現有設施的安全度。盡量避免和減少因設計方案而產生的冒險施工和危險作業。如按設計要求無法避免危險作業時,在施工組織設計中要有確保安全的防護措施和管理措施。遇有必須修改原施工組織設計,變更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藝時,必須相應變更或補充安全技術措施。發現有漏洞時要及時彌補。
基礎施工階段,尤其是高層建筑的基坑開挖階段,安全問題十分突出。首先要考慮基坑降水對周邊建筑物及設施的影響。施工降水直接影響了該區域地下水的原有狀態,有的變為漏斗形,地下水改變使其土層的受力狀態也發生變化,周邊建筑物因其賴以存在的基礎受影響,自然會出現各種反應。降水的后續工程是土方開挖,基坑土方的應力變形又增加了周邊建筑和設施的反應。比如地面開裂、墻面產生裂縫、垂直度發生變化等。盡管這些影響對于業內人士來講十分有限,但是當事人大多數難以接受,往往會因此小題大做,小問題很容易升級到社會安定的大局上來。所以基礎施工階段,建設單位除了督促施工位進行常規的安全管理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保障周邊建筑設施的安全,方方面面的工作要到位。
進入主體施工階段,工人作業的危險度增設,現場的機械設備也增多,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也增大。建設單位一方面要做好主體施工的安全監測工作,有的還需要做施工降水工作,定期觀測主體沉降情況;另一方面,施工期間需要做好督促檢查方面的工作。具體包括:腳手架及安全網的各項安全措施是否落實,結構內各種洞口的保護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做好預防墜落物傷人的管理工作,預防特種危險作業的安全問題等。
裝修階段的安全問題不可忽視,由于進場的各專業分包單位多,各方面在搶進度的同時,容易出現安全事故。腳手架和塔吊的拆除,主要的'是安全問題,建設單位除了督促措施到位,還需做好相應的配合工作。
建設工程專項安全管理
現場專項安全管理的分類,老的辦法主要是站在施工單位的角度去進行。實際上對于建設單位而言,也需要加強專項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現以施工用電安全檢查為例,對建設單位的安全專項管理加以說明。施工用電安全工作容易停留在口頭上,建設單位需要組織各方定期進行系統檢查。如某建設單位組織進行工程現場用電安全檢查,具體內容如下:
1)配電間
配電間設置的位置需符合施工要求。主要是靠近電源,交通方便,接近負荷中心,便于線路的引入和引出。配電間的位置不受洪水沖浸,下雨不積水,地面有坡度。周圍沒有污染源,沒有易燃易爆危險品,沒有劇烈振動的場所,并設有防火沙及其它絕緣滅品。
2)配電柜、配電箱
箱體安裝牢固便于操作和維修。落地裝置地點平坦,并高出地面,其附近沒有堆放雜物。配電箱進出線在下邊需符合要求,配電箱的導線絕緣良好排列整齊。固定牢固,導線端頭采用螺栓連接或壓接。在有三個回路以上的配電箱,需有總開關及分路刀閘每一回路,做到一機一閘一漏電器。每一臺設備、配電箱內的刀閘,動作靈活、接觸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燒蝕現象,漏電開關試驗良好動作靈活。水泵控制箱應有刀閘開關,在廚房使用的配電箱應加設空氣開關。配電箱內保持清潔,不要放雜物。
3)熔斷口和插座
檢查熔斷口的規格時,以滿足被保護線路和設備的要求,沒有削小或合股使用,沒有用金屬線代替熔絲等現象,保護端子有接地保護。
4)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電動工具移動式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有單獨的電源開關和保護,不能有兩臺設備使用一個開關或一個漏電器等方面問題,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采用銅芯分股橡套軟電纜,在使用中應避開熱源,并采取防止重物壓壞電纜等措施。
5)電焊機
檢查電焊機機殼有可靠的接地,沒有多臺串聯接地。電焊機的焊把絕緣良好,焊機二次側引出線采用橡皮絕緣銅芯軟電纜,其長度不大于30m。
6)起重機塔吊
軌道式起重機電源電纜收放在通道附近,且周圍沒有雜物堆放,保持清潔。軌道起重機軌道兩端應各設一組接地,當軌道過長時,應每隔20m加一組接地裝置。塔吊起重機兩軌道應作環型電氣連接,軌道接頭處應做電氣連接,且要做重復接地,塔吊頂和臂架端部應裝設防撞紅色信號燈。
7)照明
室內安裝的固定照明燈具,懸掛高度應符合要求。配線需穿電線管保護,室外安裝在露天工作的場所的燈具選用防水型燈頭。如在鋼結構房間有私拉照明電源應整改。
8)機械設備用電
機械設備用電檢查,電機外殼有良好的接地,運行正常,電源引入設備時有套管保護,且機械設備有接地保護,但應注明專人維修負責人,卷揚機控制線如有老化應更換。
9)電纜
電纜敷設時在地面的需穿套管做保護,以防重物損傷電纜。電纜絕緣良好,電纜規格滿足要求,線路分布合理,用電基本平衡符合要求。
工程建設制度5
1、為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安全管理,促進安全生產,保障工程項目優質、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土建、安裝、凍結各類工程。
2、工程項目必須具有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其它項目許可文件。
3、工程項目必須有由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簽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4、施工場地必須做到四通(水、電、路、通訊)一平(場地平整)。
5、各類施工用機械設備及其配套電氣設備、變電設備經檢測、檢修保證完好,設備的各種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動作靈敏可靠,設備安裝到位后要進行試運轉,經安全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運行。設備的檢測、檢修、試運轉等必須做好完整的記錄。在用設備應按有關要求掛好標識牌。
6、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報有關部門審批后實施。
7、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有關主管人員組織學習貫徹,并建立記錄,所有參加學習人員必須簽字確認。
8、施工現場的醒目位置必須懸掛項目概況、組織機構等牌板,在車間和辦公場所,懸掛相應的崗位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
9、必須配備足夠的安全監測儀器、儀表、器材和辦公用品,各類儀器、儀表必須完好并按期檢驗。
10、必須配備足夠的`特種作業人員。所有特種作業人員都必須持證上崗。
11、工程項目承接后,施工單位在組建項目機構的同時,要編制人員培訓計劃,參與項目建設的所有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新招工人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教育'。
12、施工組織設計報公司審批的工程項目開工前,由開工單位向安監局提出開工申請,經安監局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驗收,合格后由安監局(或安監處)下達開工許可通知書。
工程建設制度6
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就是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組織安全生產的全部管理活動。建筑工程項目的工程量大、建設周期長、技術復雜、涉及的單位多、風險大;所以,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斷的加強和完善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予以高度重視,并常抓不懈。
一、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特點和存在問題
1、施工過程的特點
1)動態多工種的立體作業
2)生產設施的臨時性
3)作業環境的多變性
4)人機的流動性,形成了人—機—料的動態集中
2、存在的問題
1)建設、施工等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劃分不明確、管理不到位
2)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不力或者疏忽大意
3)現場的安全措施沒有得到執行落實
4)安全工作只是浮于表面,沒有做細做實,沒有認真貫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規程、未落實各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5)對安全管理工作認識片比較面,說一套做一套。
6)存在浮躁的思想,安全觀念淡薄,平時不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監督,沒有掌握第一手的、真實的、全面的現場信息,對現場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準確有效,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不進行深入細致研究,而熱衷于走過場、瞎指揮。
二、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的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
1、管理措施
1)、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施工過程中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管理責任到位,是抓好施工安全工作、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關鍵所在。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設單位制定出《安全生產責任書》,并與各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各施工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結合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制定出企業自己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層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施工安全職責具體落實到部門、班組、個人,將施工安全的職責、權限進一步規范化、明晰化,實現公司上下同欲、齊抓共管,確保施工安全和員工的人身安全。
2)、加強防范措施
防止誤操作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是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重點,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電氣操作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操作規程》等管理制度,健全和細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和獎懲措施,制定詳細準確的施工組織方案、技術措施作業指導書,規范員工作業行為,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統一、規范、切實可行的標準。
3)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
在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保障,提高作業人員的素質方法有:通過學習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安全專業知識、技能和企業規章制度而獲得相關的知識,從而提高自身素質;通過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培訓,如安全警示教育、事故案例學習、觀看事故錄像等;重點應放在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發生事故后的危害性,說明發生安全事故與員工切身利益的關系,讓員工認識到意識到安全工作是與他們的生命、健康及財產是密不可分的;在隊伍中選拔一批有事業心和責任心、技術過硬的人員或資深的專業人員擔任培訓員,為他們提供各種機會提高自然后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積極效應,營造出一種你追我趕、互相幫助、互相學習的氛圍,從而有效地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最大限度地減少工作中存在的違章行為,真正從源頭上控制最大的安全隱患即:人的不安全行為。
2、技術措施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具體安排和指導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與技術文件。是針對每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進行預測,從而在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發生事故。主要的技術措施有:
1)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
2)地面及深坑作業的防護規定
3)高處作業及立體作業的防護規定
4)施工臨時用電防護規定
5)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規定
6)防火防爆的措施
7)預防自然災害的措施
8)加強技術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隨著科學技術水平不斷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和體制改革的深入,一方面人們對安全生產規律的認識及對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技術手段會有新的發展,由于施工企業實力的增強,可以采用更先進、更安全的設備、設施、工具和工藝方法;另一方面,由于涌現出很多新設計方案,由此出現大量新產品、使用新材料、新的施工工藝,可能產生很多新的安全問題,按照以往的安全管理方法有些隱患可能一時還無法識別。所以,我們必須清醒的認識到,我國的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水平與國外工業發達國家相比,與市場經濟要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這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員要不斷的學的現代安全管理將是企業決策者和廣大安全工作者所思考的。總之,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光靠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要將我們的員工變成人人都是安全員,人人都是安全監督員,將“要我安全”變為“我要安全”;只有全員參與了安全工作才能真正有效的保證安全生產,只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企業的發展才會更高、更遠、更強。
工程建設制度7
(一)為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證安全施工,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有關的操作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杜絕或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二)根據工程特點、規模和技術要求,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三)根據工程特點、規模和技術要求,選擇符合安全資質要求的施工企業。
(四)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對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市政公用設施等進行安全防護。
(五)必須審查監理單位的監理文件,監理單位應當將施工安全納入監理范圍,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組織實施。
(六)為施工提供的.各類產品和安全設施應當保障人體健康,符合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七)根據工程進展的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
(八)對于存在危險因素施工作業,必須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專項施工安全作業設計,經批準后才準予實施。
(九)安全技術資料應當專人管理,做到及時、完整歸檔。
(十)天然氣站場及房屋建筑施工現場應當實行封閉式管理。施工現場的入口處應當設置施工現場總平面圖、安全規定、防火制度等標牌。
(十一)施工現場的道路應當平整、干凈、暢通,有交通指示標志。施工現場的溝、坎、井應當填平、設圍欄或者蓋板;危險地區應當懸掛警戒標志,夜間應當設置紅燈示警。
(十二)施工現場應當建立防火和危險品保管、使用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設施,并保持其完好的備用狀態。
(十三)現場工程人員應當遵守施工安全的技術標準、操作規程和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現場工程人員有權對危害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作業程序、作業條件、作業方式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十四)施工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向上級和當地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報告。由于我方人員失職造成的,根據情況對當事人追究責任。
(十五)本規定由公司工程技術管理部負責解釋。
(十六)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工程技術部安全管理目標
(1)2月20日至2月25日對收假的各施工項目部展開開工前的安全大檢查
(2)2月25日—3月5日開展三級入場教育;
(3)4月1日—30日開展施工現場100%戴安全帽及安全防護用具的雙百活動。
(4)5月1日—5月30日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周”活動及上級部門開展的安全生產月活動,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文明安全工地驗收及安全生產紅旗工地檢查,推動施工現場小責任區整潔,大現場文明標準化管理;
(5)6月—7月30日施工用電預防觸電傷亡專項教育活動及文明施工教育。
(6)8—9月份開展小責任區整潔,大現場文明標準化檢查活動,迎接下半年文明安全工地復查及驗收。
(7)9月15日—12月25日開展百日安全生產無事故活動,重點開展對雨期施工及冬期施工教育管理活動;
(8)12月25日—12月30日進行安全生產總結,表彰當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先進集體與個人。
(10)全年不發生一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
(11)去年不發生一般以上生產事故(設備事故、管網施工、爆炸事故、操作事故、火災事故)
(12)不發生一般以上同等的工程建設事故、環保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
工程建設制度8
一、我國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1)建設工程監理法律法規不健全、立法范圍狹窄盡管目前的法律法規確立了我國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法律地位,但這些法律法規仍然存在立法質量不高、范圍狹窄以及與國際慣例有一定差距等問題。一方面,與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相關的法律法規,僅僅對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宏觀原則進行了規定,并沒有深入建設工程監理實踐的各個環節。另一方面,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絕大部分限于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對質量問題的的負責問題的界定和規范,而缺乏工程建設設計階段的監理規范,造成工程設計階段的監理工作無章可循、流于形式,不利于監理服務范圍的擴展。
(2)各類建設工程合同的合同文本和條款不完備目前,國內各類建設工程合同文本和條款與國際上通用的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編制的工程合同條款相比,差距仍然較大。許多權利和義務的規定,還沒有形成定量化和定時化的標準,使得建設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開展具體的監理工作時,無法嚴格履行合同。各類建設工程合同的文本編制水平較低、條款不健全等問題,將直接影響到監理工作的執行。
(3)監理安全責任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不協調20xx年2月1日起施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后,建設工程監理單位作為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的一個責任方,應依法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5]。盡管《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在建設工程監理安全責任方面都有所規定,但由于各部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時間和調整范圍不同,導致現行法規制度的協調性存在一定問題,對建設監理單位應承擔安全責任的深度沒有具體、清晰的界定。
(4)防范風險的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不完善在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風險無處不在,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工期、投資失控的現象時常發生;而建設監理單位作為工程建設領域中的“三元主體”之一,其注冊資金不高,固定資產又少,獨立承擔責任能力不強,面臨各類風險也是必然的。建設工程監理企業面臨的風險大體有自然風險、監理企業自身原因產生的風險、建設單位引發的監理風險、承包商帶來的風險。工程保險和擔保是建設市場經濟中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但目前在我國的一些利用外資或合資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及部分重點工程才進行工程保險,尚缺少能夠防范風險的建設工程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
二、我國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議
我國建設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體系既是政府調控建設工程監理服務的有效手段,也是對外開放建設工程監理市場應當遵循的法律依據。因此,在分析了我國現有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后,借鑒國外的相關經驗,按照社會經濟發展對我國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的要求,本文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國建設工程監理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議。
(1)提高建設工程監理法律法規的立法層次、深度和范圍國際上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體系一般包括以下幾部分:任何建設工程監理活動都必須遵守的國家法律、用于規范監理者與被監理者的行為的行業行政法規、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進行監督和檢查的技術規范和標準、作為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直接和主要依據的合同文件。因此,我國應加強建設工程監理立法工作,提高工程監理法律、法規的立法層次,盡快出臺全國性的建設工程監理法律,主要調整在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產生的法律關系,明確各方主體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等問題,彌補《建筑法》對建設工程監理制度規定過于簡單的問題。同時,擴大立法深度和范圍,在工程監理領域頒布專項法規,用以調整監理工作所涉及領域的法律關系,并拓展和完善工程監理在建設工程立項、規劃、設計、招投標、設備采購、竣工驗收、保修等各個階段,尤其是設計階段的法律制度。
(2)參照國際慣例和行業協會的合同文件,完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范本合同文件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有各自的標準格式,國際建筑市場普遍采用FIDIC合同條件。為了國際工程領域的合作和開拓國際市場,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文本也應參考國際上通行的合同條件和相關行業規范,以便與國際建設工程監理市場相接軌。首先,要與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相一致,將《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的建設工程監理企業的質量責任和權利義務等內容寫進合同,還應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安全責任和權利義務等內容添進合同;其次,要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增加建設工程保險、工程擔保等相關內容;最后,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應當參照新版FIDIC合同條件,進一步細化合同條款的內容(包括監理的范圍、監理服務的內容和期限、監理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監理報酬等),使合同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
(3)協調和完善監理安全責任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為了更有效地貫徹國家安全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同時也使監理單位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促進建設工程監理行業的繁榮發展,國家應該對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作出修訂,保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協調性和一致性,完善監理安全責任的法理依據。同時,出臺全國性的安全監理方面的實施細則,對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深度、工作標準等作出具體的規定。力爭以監理工作事實為依據,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為準繩,客觀公正的處理監理責任問題,防止把監理責任無限擴大。
(4)建立與推行建設工程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所謂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是指承包監理人(即監理企業)對因自身工作的過失或疏忽,而給委托方(即業主)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部分進行投保的一種職業保險制度。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可以FIDIC白皮書為指導,結合我國建設工程監理的具體情況,將職業責任保險的思想滲透在監理工作中。基于我國現有的監理環境和社會風險防范意識,我國應采取國家強制性監理職業責任保險模式,通過在《保險法》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規中增加要求監理工程師投保職業責任保險的條款,大力推行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
三、結語
本文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通過對中國目前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現有不足的分析,以及借鑒國外在建設工程監理立法方面的成熟經驗,提出了完善我國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的建議和構想。但由于法制建設和市場培育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又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和變化性,因此,本文的研究還比較淺顯,希望今后能與各位同行交流切磋,以期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有更長遠的發展。
工程建設制度9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五十條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第五十一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第五十二條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工程建設制度10
建設工程擔保制度
擔保與擔保合同的規定 P34頁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
建設工程保證擔保的方式和責任 P35頁
一、擔保方式――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必需由第三人擔保
二、保證的基本法律規定
1.保證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2.保證方式:1)一般保證――先找債務人,再找保證人――有順序
2)連帶保證――可找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沒有順序
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按照連帶保證
3.保證人資格:
1.)可以作為保證人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
2.)不能作為保證人的:國家機關×
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團×
分支機構、職能部門×(分支機構有法人授權的在授權范圍內作保)
如:項目經理部不能作為保證人
3.)擔保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
當事人對擔保范圍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全部范圍擔保
4.)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規定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商變更合同的規定
保證期間的規定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P 36
三、建設工程施工常用的保證種類 施工投標保證金P36頁
三種: 合同履約保證金
工程款支付擔保
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定金的規定
一、抵押權
1.抵押的概念:關鍵詞: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占有(動產或不動產)――作為擔保。債權人――折價、拍賣、變賣――優先受償
2.抵押物:1)可以抵押的財產(六類)P36―37頁
土地所有權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2)不可以抵押的: 以公益為目的事業單位、社團的教育、醫療衛生及其他公益設施
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財產
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3.抵押權的生效:
1)強制登記:不動產、車輛等抵押權――登記時生效
2)自愿登記:其他抵押權――――――=簽訂時設定
3)清償順序:登記優先、時間優先
二、質權
1.質權的概念:關鍵詞:債務人或第三人――動產或權利――轉移占有――債權人折價、拍賣、變賣――優先受償。
2.質權是一種約定擔保,以轉移占有為特征;質押權自交付質物時生效
3.質物――動產、權利(票據、股票、知識產權)
三、留置 P38頁
1.留置的概念:關鍵詞:債權人按照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依法留置――債權人折價、拍賣、變賣――優先受償。
2.留置權的適用范圍: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的債權
四、定金:
1.定金的法律后果: 守約――定金抵做價款或收回;
違約――給付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接收方違約,雙倍返還
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
2.定金的要求: 定金從實際交付之日起生效
定金≤主合同總標的'的20%
【真題示例】
1. 施工企業購買材料設備后交付承運人運輸,,未按約定給付承運費用時,承運人有權扣留足以清償其所欠運費的貨物,承運人行使的是( )。
A.抵押權 B.質權 C.留置權 D.所有權
2. 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以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權自( )時設立。
A.合同簽訂 B.備案 C.交付 D.登記
3.根據有關擔保的法律規定,屬于不得抵押的財產有( )。
A.土地所有權 B.農村集體宅基地土地使用權
C.學校游泳館產權 D.荒地承包經營權
E.被扣押的房屋
4.甲企業向乙銀行借款100萬元,由丙企業作為保證人。合同簽訂3個月后,甲與乙協商,將貸款金額增加到150萬元,甲和乙通知了丙,丙未予答復。后甲到期不能償還債務。關于該案中的保證責任承擔的說法,正確的是( )。(20xx)P36
A.丙應承擔150萬元的保證責任,因為丙對甲和乙的通知未予答復,視為默認
B.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因為甲與乙變更合同條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C.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因甲、乙變更了合同的金額條款而致合同無效
D.丙對100萬元應承擔保證責任,增加的50萬元不承擔保證責任
工程建設制度11
1.委托授權
被代理人A 代理人B(代理人的行為由被代理人負責)
代理人的行為后果由
被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擔和享有 已被代理人的名義
第三人C
B在代理權限范圍內 以A名義與C進行民事活動 法律后果歸A 合同當事人是AC――代理行為具有法律意義
2、代理分類: 委托代理:由委托人委托
法定代理:監護人(被代理人僅限于無民事行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指定代理:法院或有關機關指定.
(一)建設工程代理行為的設立
1、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設工程活動 P14頁
四種情形: 1)建設工程承包活動不得委托代理:
2)禁止全部轉包
3)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轉包
4)主體結構由總承包人完成
2、民事法律行為的委托代理 P14頁
(二)建設工程代理行為的終止 P14
l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權利、義務、法律責任
l、責任承擔:一般代理―――――A承擔 (圖例中)
轉托他人復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時告訴====有權代理
但緊急情況例外(為保護A利益而轉代理)
無權代理――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代理權終止后的行為====A追認有效,不追認 不追認無效。
表見代理――∈無權代理,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權代理(蓋章的空白合同書)
默示代理――∈有權代理―A知道B無權代理,但不否認==同意==A承擔后果
2、連帶責任: 授權不明――AB連帶責任
BC串謀―――連帶責任
C故意――C知道B無權代理,但仍與B實施民事活動.給他人造成損失
―BC連帶責任
違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為違法不反對
的――AB連帶責任
3.什么是連帶責任:權利人找誰承擔到可以 【案例】P17
【真題示例】
1.某施工設備經銷商規定其業務員按合同價5%提取獎金。業務員王某在與施工企業洽談時提出,合同定價遵守公司規定,但王某本人按每臺50元補貼施工企業。施工企業表示同意,遂與王某簽訂了訂貨合同,并將獲得的補貼款人賬。王某行為的法律 定性是( )。
A.合法行為 B.無權代理 C.不正當競爭 D.濫用代理權
2.被代理人因為向代理人授權不明確而給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應( )。
A.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擔責任,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B.由被代理人獨自向第三人承擔責任
C.由第三人自己承擔損失
D.由代理人獨自向第三人承擔責任
工程建設制度12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文件精神,對縣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特制定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
一、建立領導機構
組長:
成員: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科室負責人
消防救援大隊防火監督干部
聯絡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隊副大隊長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解決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會議召開時間、地點由組長溝通確定,聯絡人負責具體會議事項。
三、共享信息資源
經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消防設計審查和消防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在工程取得審查和驗收合格文書后,5日內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審批文書移交消防大隊一份存檔,確保消防救援大隊能夠隨時查閱工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紙、竣工圖紙等資料,具體工作的開展由聯絡人具體實施,其他成員配合。
四、建立信息通報制度
聯絡人負責對本領域新出臺的涉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相關政策、國家標準、地方性標準及其他規范性文件進行收集整理,及時通報相關成員。
五、明確監管職責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責
一是負責對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的監督。
二是將施工圖是否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強制性標準納入到年度勘查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專項檢查的內容。
三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
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隊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產品抽樣檢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隊職責
一是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提供技術指導。
二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產品抽樣檢查工作。
三是負責將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未取得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建筑工程通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查處。
工程建設制度13
一、凡是在遠程教育工作中形成的各種工作表冊等資料均在歸檔管理范圍。
二、遠程教育工作資料應按照省《評價標準》中各級指標要求依時間順序分類歸檔存放。
三、各種表冊應按學期整理,并按學期形成遠程教育工作總結材料,加裝封皮后歸入檔案盒保管。
四、歸入檔案的`遠程教育工作資料內容要求真實、詳細,并有相關人員的簽名和具體時間。
五、文字檔案在管理中要防潮、防鼠、防蟲,音像磁帶、光盤、照片類檔案資料應編寫目錄造冊登記,并注意防磁、防霉變,必要時要進行技術處理。
六、檔案管理人員(一線教師)在工作中應注意遠程教育工作資料的收集和整理,以保證工作資料的完整。
七、如果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經領導同意后,遠程教育資料檔案管理人員應將檔案完整移交給接替人員,不得隨意處理。
工程建設制度14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頒發資質證書的;
(二)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設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未提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未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關資料報送有關部門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單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的;
(三)將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的。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的;
(二)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未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的。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
(二)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
第五十八條注冊執業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停止執業3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合同價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出租單位出租未經安全性能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的;
(三)未出具自檢合格證明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
(四)未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移交手續的。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有前款規定的第(一)項、第(三)項行為,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后,對事故隱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處以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的;
(二)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或者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經考核不合格即從事相關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
(五)未按照規定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后登記的;
(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挪用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處挪用費用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作出詳細說明的;
(二)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未實行封閉圍擋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
(四)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的。
施工單位有前款規定第(四)項、第(五)項行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未經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二)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三)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四)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的。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施工單位停業整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作業人員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冒險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第六十七條施工單位取得資質證書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整改仍未達到與其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八條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由公安消防機構依法處罰。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工程建設制度15
為進一步加強對市“20xx”工程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20xx”工程實現“安全、質量、工期、功能和成本”的協調統一。根據市委、市政府對督查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范圍和內容
根據“聯合辦公、并聯審批、全程服務、限時辦結、效能監督”的工作原則和“分級負責、落實到人、責任追究”的工作要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以及業主、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承擔的涉及“20xx”工程的重要事項均應納入督查工作范圍。
主要內容是:
(一)市委、市政府和指揮部部署的重要工作;
(二)指揮部會議議定的重要事項;
(三)指揮部顧問組或指揮部辦公室召開的“20xx”工程建設協調會議議定的重要事項;
(四)指揮部辦公室與相關單位共同議定的重要事項;
(五)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事項。
二、督查工作分工
指揮部督查工作,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并由指揮部辦公室秘書行政部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市委、市政府和指揮部部署的重要工作,以及指揮部會議議定重要事項的督查工作,由指揮部辦公室秘書行政部具體負責;“20xx”工程建設協調會議議定重要事項和指揮部辦公室每季度折子工程(對外)的督查工作,由指揮部辦公室各業務部門具體負責,秘書行政部協調。
三、督查工作程序
指揮部督查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立項、交辦、督辦、反饋、立卷歸檔等步驟。
(一)立項登記
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和指揮部領導批示件為依據,按照一事一立項的原則,填寫《督查立項審批單》(見附件1),明確主要責任單位、協辦單位及完成時限。文件中確定的同一事項由兩個以上部門共同承擔的,排在首位的部門為牽頭責任單位。《督查立項審批單》由指揮部辦公室主管領導審簽。
(二)任務交辦
通過下發《督查通知單》(見附件2)的形式,將各項任務交由責任單位辦理,同時明確具體辦理時限及要求。《督查通知單》由指揮部辦公室主管領導審核簽發,一式三份。承辦單位、承辦人員和秘書行政部各一份。
(三)落實責任
責任單位接到《督查通知單》后,應對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實行督查項目管理責任制,填寫《市“20xx”工程指揮部督查項目責任單》(樣式見附件3),確定單位主管領導、責任處室及相關責任人,明確責任,并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指揮部辦公室要明確督查責任人,適時對責任單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四)督促檢查
《督查通知單》發出后,由秘書行政部督辦人員按照時限要求,適時跟蹤了解辦理情況,督促承辦人員落實督辦事宜、抓緊辦理。報送時限到達前3至5天,由指揮部辦公室督辦人員通過電話催辦,并做好記錄。對經催辦仍未按規定時限報送辦理情況的`部門,要下發《督查催辦單》。《督查催辦單》由指揮部辦公室主管領導簽發。
(五)反饋
責任單位要定期向交辦單位反饋辦理情況:辦理時限要求在15日以內完成的事項,在時限屆滿前5日內反饋;辦理時限要求在30日以內完成的事項,在時限屆滿前10日內反饋;辦理時限在30日至60日的事項,在辦理時限屆滿前15日內反饋;對辦理時限要求在2個月以上,5個月以內完成的事項,每月反饋一次工作進展情況。
(六)辦結歸檔
督辦事項辦理完畢后,承辦人員應將督辦事項文件原件、領導批示、辦結報告及相關材料統一整理,按程序報經指揮部辦公室主管領導同意后歸檔。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與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的溝通聯絡,接受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對指揮部督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二)指揮部各成員單位、“20xx”工程業主單位及參建各方,要牢固樹立奧運工程大局意識,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格按照要求,組織落實好市委、市政府和指揮部交辦的事項,不得推諉或拖延。
(三)指揮部辦公室是抓落實的主體,對督促檢查負有第一位的責任。督促檢查實行分級責任制,一級對一級負責,上級要對下級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下級要對上級的決策和指示認真貫徹落實。
(四)市委、市政府以及指揮部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實施后,指揮部辦公室分管領導擔負督促檢查工作的領導責任,對分管部門的工作落實應提出明確的質量和時限要求,把責任落實到部門領導;要跟蹤問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督促分管部門適時向市委、市政府和指揮部報告落實情況。指揮部辦公室秘書行政部應協助指揮部辦公室各分管領導抓好督促檢查工作。
(五)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各業主、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要按照分工,抓好各自職責范圍內工作落實的督促檢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參建單位主要領導是工作落實的第一責任人,對工作落實負主要責任;分管領導是工作落實的直接責任人,對工作落實負直接責任。各級領導對重點工作的落實要制定預案,任務量化,要求具體,責任到人。對出現的復雜情況、疑難問題,要積極協調解決,不能推諉扯皮,更不能不批不辦。確需提交指揮部研究的事項,應提出具體意見,報指揮部研究決定。
(六)各承辦單位是督促檢查事項的具體落實單位,對所負責的事項,要認真抓好落實。在反饋承辦情況時,要力求快速、準確、精練、規范,經有關領導審定后以正式文件報送交辦單位。
(七)各承辦單位在辦理過程中遇有難以解決的疑難、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報告。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辦結的,要說明原因并報告工作進展情況、下步計劃和措施。
(八)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督辦、協調和服務工作,隨時跟蹤了解督查事項進展及存在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同指揮部報告。對經催辦后仍未按要求辦理的,或推脫責任、拖延不辦的,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有關情況由指揮部辦公室監察部負責記錄并作為對其進行效能監督考核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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