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優選)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1
為了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基礎管理工作,提高全員消防安全素質和應急救援知識,有效應對和處理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特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一、教育培訓的對象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要求,應對企業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及應急救援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消防和應急救援知識,熟悉有關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和應急救援基本方法及技能。
二、教育培訓內容
主要包括有關消防安全法律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安全基本技能、應急響應及預案、應急救援、逃生避險等方面的內容。
1、消防安全法律法規教育
經常性地開展全員消防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提高從業人員遵法、懂法、守法的自覺性,從而保證安全。
2、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全體從業人員都必須學習和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識,培訓內容應包括:
①本崗位的工作性質、消防安全基本概況及特點,重大危險辨識及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
②消防安全注意事項,消防設施、消防器村、特殊防護用品的性能和正確使用方法等。
3、消防安全基本技能教育
結合本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基本技能的強化訓練,以滿足在本崗位突發威脅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的初起險情時,能夠熟練和正確操作使用消防設施、器材進行險情撲救和控制,減少和避免人身及公共財產損失,并且為專業消防救援爭取有效時間。
基本技能培訓包括:
①各種滅火器的正確使用方法;
②室內外消火栓的正確使用方法;
③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等特殊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④消防報警系統的正確使用操作方法;
⑤專用消防工具、器材的使用方法。
4、應急響應及預案
加強從業人員對本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各專項應急預案的學習,熟悉掌握應急救援防護知識,提高員工在突發安全事故時能夠“冷靜對待、快速反應,果斷處置”。
應急搶險技能、緊急避險和逃生教育、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內容是較為重要的消防安全知識,也是員工所應必備的基本常識和技能,員工應熟悉本崗位逃生路線、避險場所、現場施救等常識,減少或杜絕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三、教育培訓形式及要求
1、培訓形式
①外請專業消防人員授課或講解,從理論講座、實際操作演示、事故應急預案、典型事故案例等方面開展教育;
②各部門自行組織從崗位培訓、應急演練等方面開展消防教育。
2、培訓要求
開展消防安全及應急救援教育培訓要求做到“四懂四會”,四懂是指:懂本崗位危險點、危險源,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懂預防險情的措施和應急救援知識,懂避險逃生;四會是:會報警,會使用消防設施及器材,會撲救和控制初起險情,會現場施救方法;
②員工變換崗位必須接受新崗位消防安全教育;
③從事特種作業,必須結合工作崗位和性質有針對性的`開展有關消防安全教育;
④消防安全及應急救援教育培訓作為日常性工作時常開展。
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及應急救援教育培訓檔案,認真做好培訓、考核、記錄的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核
把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單位安全基礎管理考核工作,制定有關消防教育培訓考核辦法,編制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并按計劃統一組織完成對員工的培訓考核工作。
1、要求全員參與消防教育培訓工作,對不按時、按計劃接受培訓的員工,下發補訓通知單,對未接受補訓的員工處以扣減績效工資的處罰,對拒不服從消防教育培訓管理制度要求的員工,單位應作出嚴肅處理意見。
2、對初次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處以扣減績效工資的處罰并進行補考,經補考仍未合格者,按待崗處理。
3、消防培訓考核分消防理論知識考試、消防設施、器材、特殊防護用品實際操作和使用、危險辨識、現場提問等方式開展,具體由負責組織教育培訓的管理部門實施。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增強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輕職業危害,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根據集團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規定》等有關法規和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單位。
第三條公司各單位必須加強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切實落實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四條安全教育培訓實行分級管理,各級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包括安全生產主管領導、專兼職安全員)、特種I;作業人員的取證和復審培訓各類人員“井控操作證''和"硫化氫防護技術證書''的取證和復審按照集團公司培訓計劃,由集團公司指定的具有相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其他崗位人員的安全培訓及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相關部門和各單位組織實施。
第五條全公司所有員工均應當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第六條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章職責
第七條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一)安全環保監督科職責:
1、制(修)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公司中長期安全培訓規劃;
2、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制度建立情況和教育培訓計劃執行情況;
3、按照國家、行業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及時掌握各類人員安全持證范圍和取證及復審情況;
4、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HSE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復審)及備案工作;
5、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匯報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出改進意見。
(二)人力資源科職責:
1、及時掌握新入公司工人(包括學徒工、勞務合同工、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復轉軍人、外單位調入員工、合同工、聘用人員、季節性臨時工等)和轉崗工人情況,并協調職工培訓站組織公司級安全教育;
2、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新入公司工人(包括學徒工、勞務合同工、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復轉軍人、外單位調入員工、合同工、聘用人員、季節性臨時工等)三級安全教育情況。
(三)職工培訓站職責:
1、及時下達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2、負責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
3、負責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訓教材開發、師資隊伍和培訓基地建設等工作;
4、嚴格按照國家、行業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項目,努力提高培訓質量,及時上報安全培訓情況;
5、HSE、負責做好全公司持證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新員工的公司級安全教育,督促基層單位做好日常安全教育。
第八條公司各單位安全教育培訓職責: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及集團公司的有關制度,制定符合單位實際的安全教育培訓規定;
2、制定切合實際的年度、季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做好教育培訓工作;
3、及時準確地上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包括井控和硫化氫防護)的年度取證(復審)培訓計劃,并按要求及時組織人員參加相關培訓;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臺帳,及時掌握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包括井控和硫化氫防護)及員工崗位變動和持證情況;
5、負責新員工的車間(隊)級安全教育培訓,督促做好基層班組新員工的班組崗位安全教育;
6、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各類人員及時參加取證和復審培訓;
7、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和各項安全活動的臺帳、記錄,詳細、準確地記錄各類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8、確保應取證人員全部持證上崗。
第三章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第九條主要負責人是指公司各單位和基層單位行政主要領導。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公司各單位及基層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各級工作人員,包括安全主管領導、專(兼)職安全監督管理人員等。
第十條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與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過省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第十一條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主要內容:
(一)國家和集團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及有關規章、規程和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
(三)危險化學品基本知識及專業技術知識;
(四)職業健康及工傷保險知識;
(五)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
(六)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七)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八)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知識。
第十二條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主要內容:
(一)國家和集團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及有關規章、規程和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識;
(三)本部門、本崗位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四)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五)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六)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七)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八)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知識。
第十三條公司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資格培訓按照集團公司要求進行;每年需接受再培訓,時16間不得少于學時。
再培訓的主要內容:
(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
(二)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
(三)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四)典型事故案例;
(五)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知識。
第四章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
第十四條特種作業是指直接從事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包括:
(一)電工作業(高壓電工、低壓電工);
(二)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熔化焊接與熱切割、壓力焊、釬焊作業);
(三)企業內機動車輛作業(叉車、工程機械、公司內機動車作業等);
(四)起重機械作業(起重機械安裝維修、指揮、司索、操作作業);
(五)鍋爐作業(鍋爐運行操作、鍋爐水處理作業);
(六)壓力容器作業(固定式壓力容器運行操作、氧艙維護作業);
(七)壓力管道運行操作作業;
(八)危險化學品裝卸、押運作業(燃爆危險化學品、毒性危險化學品裝卸、押運作業);
(九)高處作業(登高架設、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十)制冷與空調作業(制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設備安裝修理作業);
(十一)電梯作業(電梯安裝維修、操作作業);
(十二)司鉆作業(作業司鉆、鉆井司鉆作業);
(十三)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涉藥、押運作業;
(十四)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作業。
第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專門的培訓,具備相應特種作業的安全技術知識,經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六條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取證和復審需在每年末報第二年培訓計劃。
第十七條特種作業人員不得隨意調換崗位,確需轉崗的人員HSE要按照實施程序辦理人員變更手續,同時報公司人力資源科和安全環保監督科審查。
第十八條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每年復審一次,復審培訓內容和學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離開本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從事原崗位特種作業,應重新對其進行實際操作考核。
第二十條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逾期未審的,按作廢處理。
第五章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
第二十一條班組長和兼職安全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職工培訓站會同安全環保監督科組織實施,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安24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學時。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一)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
(二)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識;
(三)本班組和有關崗位的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二條所有新員工(包括學徒工、勞務合同工、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復轉軍人、外單位調入員工、合同工、聘用人員、季節性臨時工等)上崗前應接受公司級、車間(隊)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單位對其必須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等所需的知識和技能,HSE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公司級、車間(隊)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7220少于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學時。
第二十三條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職工培訓站會同公司安全環保監督科、人力資源科組織實施。
公司級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
(一)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制度;
(二)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消防和氣體防護等常識;
(三)公司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四)集團公司和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五項紀律(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五)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相關知識;
(六)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二十四條車間(隊)級安全教育培訓由各單位負責人組織實施。
車間(隊)級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
(一)本單位(區、隊、車間、站、庫)的勞動安全衛生狀況和規章制度;
(二)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五)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六)安全設備實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知識。
第二十五條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
(一)崗位生產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二)崗位職責范圍,應知應會;
(三)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四)崗位事故預防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十六條員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隊)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的,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即“四新”教育),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HSE第六章培訓
第二十七條培訓是針對全體員工進行的普及安全生產、HSE環境保護、職業衛生知識的全面培訓,培訓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員類別分類進行,由職工培訓站會同安全環保監督科、人HSE力資源科組織實施。全體員工都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二十八條培訓時間不得少于學時,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一)《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二)中國石化集團管理體系標準;
(三)環境管理體系
(四)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第二十九條安全環保監督科負責對各單位培訓考核實HSE施監督,對考核合格者進行備案,并辦理《上崗證》。
第三十條對新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應HSE及時辦理《上崗證》。
第三十一條《上崗證》有效期為三年,各單位須按照集團公司和公司要求組織實施換證工作。
第七章員工日常安全教育
第三十二條各單位應建立班組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教育活動。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基層單位負責人和安全員應對班組安全活動的形式、內容、要求作出明確規定,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對安全活動記錄進行定期檢查、簽字,并寫出評語。
第三十三條公司各單位領導,每月必須參加兩次班組安全活動;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
第三十四條班組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次,每次不少于學時;
第三十五條日常安全教育內容:
(一)學習國家和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和法規;
(二)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
(三)結合集團及集團公司的事故匯編和安全信息,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四)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五)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比武活動;
(六)開展查隱患、糾違章活動;
(七)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像;其他安全活動。
第八章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六條非技術崗位且風險性較小的季節性臨時工安全8教育時間不應少于學時,安全教育的內容為:入公司須知、所從事工作的性質、生產工藝特點、安全注意事項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等。
第三十七條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按公司實施程序《承包商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執行。
第三十八條外來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內容為本單位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第九章獎懲
第三十九條對于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公司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條對未按本管理辦法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單位,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督促進行整改和完善,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因未按本管理辦法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而發生傷亡事故或造成職業病的,按照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十一條各單位未及時安排應取證(復審)人員培訓,或者培訓部門未能及時組織應取證(復審)人員培訓,造成證書過期、作廢的,分別納入公司基礎工作考核;由此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安全環保監督科負責解釋。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3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1、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2、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朮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朮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于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朮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于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于24小時。
五、全員安全教育
1、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于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朮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
2、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六、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朮、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朮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八、事故教育
1、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2、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3、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并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1、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2、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3、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十、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后有否匯報。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4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于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于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于24小時。
五、全員安全教育
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于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
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六、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八、事故教育
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并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十、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后有否匯報。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5
一、目的為了讓全體員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努力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同煤天建鋼鐵有限公司范圍內的公司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的安全上崗資格、安全培訓教育及日常安全活動等相關工作的管理。
三、引用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四、職責
1、總經理負責批準公司年度培訓計劃、批準安全培訓教育經費。
2、安全處負責落實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負責檢查和監督各部門安全培訓教育落實情況,負責對外來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
3、人力資源處負責組織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負責建立公司全體員工安全培訓教育檔案,負責公司全體員工上崗資格把關工作,并負責編制公司一級年度培訓計劃。
4、保衛處負責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然后發給參觀證。
5、各單位負責提出本單位各崗位上崗資格條件及和危險源識別培訓要求,提出并組織實施本單位人員的年度培訓計劃,負責實施部門和班組安全培訓和班組安全活動。
五、工作程序
(一)管理人員培訓教育
1、公司主要負責人(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安全處長、各相關廠處主要負責人、其它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上述人員發生變化時,安全處要及時安排參加大同市安全生產培訓中心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在取得資格證后方可上崗。
2、人力資源處要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參加安全培訓教育,安全處負責實施年度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和標準;
(2)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職責;
(3)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管理等。
(二)從業人員培訓教育
1、公司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和基本功訓練,并經考核合格,保證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能力,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按規定參加復審。
3、從事危險化學品主要負責人必須參加山西省安全生產培訓中心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從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大同市安全生產培訓中心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4、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安全處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并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安全處組織的考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5、未經安全培訓教育的從業人員,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三)新從業人員培訓教育
公司對新招聘錄用的從業人員,除了按照規定需要參加政府主管
部門組織的培訓教育考核外,必須進行公司、部門(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1、公司級由人力資源處組織,安全處負責實施,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培訓教育內容主要是:
(1)有關的法律、法規;
(2)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基本知識;
(3)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4)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5)有關事故案例等。
2、部門(車間)級安全培訓教育由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部門級安全培訓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培訓教育內容主要是:
(1)本車間安全生產特點;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及防范措施;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措施等。
3、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由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班組安全培訓教育內容主要是:
(1)崗位生產工藝流程、生產設備、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
(2)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確使用方法;
(3)崗位事故預防措施,事故案例等。
4、新從業人員三級培訓教育,每一級培訓考試結束,均要填寫員工教育卡,人力資源處依據教育卡和培訓實習期間考核情況辦理轉證手續。
5、現有員工的培訓
a 人力資源處按照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的安排,組織實施培訓。
b 各單位按照本單位的《年度培訓計劃》實施培訓。
c 在每次培訓前,培訓責任部門/人員擬訂《培訓實施計劃》, 并提前三天通知相關部門或人員;
d《培訓實施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Ⅰ培訓具體日期
Ⅱ培訓項目名稱
Ⅲ培訓教師
Ⅳ培訓對象
Ⅴ培訓內容和適用的教材
Ⅵ 培訓考核的方式
e 每次公司或各單位內部組織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應在《培訓簽到表》上簽名。培訓遲到或不來的員工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考核。
f 對須進行考試的培訓項目,由培訓責任部門安排人員對考核結果進行評分;
g 每次培訓結束后,培訓責任單位應將《培訓實施計劃》、《培訓簽到表》、考試記錄(包括考試卷)整理歸檔。
6、轉崗員工的培訓
a 對調換崗位的員工,由各單位負責崗位培訓。
b 各單位培訓部門、人員按轉崗人員《員工崗位資格和培訓要求》中的二、三級培訓要求進行培訓。
(四)員工培訓檔案的建立
1、公司人力資源處負責建立公司員工的培訓檔案, 在培訓檔案中記錄每次培訓的結果,包括:
a 崗位名稱
b 培訓日期
c 培訓項目名稱
d 培訓考核結果
2、各單位培訓部門負責建立本單位員工的培訓檔案, 并在檔案中記錄上一條中規定的內容。
(五)培訓記錄的保存
1、公司人力資源處保存公司一級培訓的記錄。
2、各單位培訓部門負責保存二級、三級培訓的記錄、并定期歸 檔。
3、培訓記錄包括:
a 年度培訓教育計劃
b 員工培訓登記表
c 培訓考核記錄(包括資格證書、試卷)
(六)其它人員培訓教育
1、從業人員轉崗、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應進行部門(車間)、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2、保衛處負責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培訓教育。
3、安全處負責對外來施工單位的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放入廠證。進入作業現場前,應由作業現場所在單位對其進行進入現場前安全培訓教育。
(七)日常安全教育
1、公司各部門每月最少一次、各班組每月最少二次組織開展安全日活動,做好基本功訓練。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過場。安全日活動應有負責人、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公司管理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對安全日活動記錄進行檢查、簽字。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應定期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2、公司安全處或各部門負責人應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實際,制定安全日活動計劃,規定活動形式、內容和要求。
3、組織開展安全日活動要填寫安全日活動記錄表,參加的`人員要求簽名,安全日活動主要內容包括:
(1)學習國家和政府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知識;
(3)討論分析典型事故案例,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5)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比武活動;
(6)開展查隱患、反習慣性違章活動;
(7)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8)熟悉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和防范措施;
(9)其它安全活動。
(六)培訓教育管理
1、人力資源處應經常征求安全處、各部門及員工意見并依據國家、地方及行業的規定及崗位需要,制定適宜的安全培訓教育目標和要求。
2、各部門應根據不斷變化的實際情況和培訓目標,制定、實施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3、安全處應配合人力資源處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定期組織培訓教育,建立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保證安全培訓教育所需人員、資金和設施。
4、各安全培訓教育的責任人應嚴格按照培訓計劃實施培訓教育,做好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5、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時,人力資源處應記錄變更情況。
6、人力資源處應收集參加培訓人員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的意見,并會同安全處分析評估反饋意見,及時調整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7、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應為安全培訓教育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8、企業應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的目標,對在崗的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培訓教育。
六、說明
本制度從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原有制度同時廢止。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6
一、客觀的
為了規范和加強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素質,使員工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樹立正確的安全價值觀、安全道德觀,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及安全技術水平,防范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中所有安全培訓過程的管理和安全培訓檔案、臺帳的管理。
三、安全培訓管理規定
(一)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和培訓
新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公司級培訓、車間級、班組級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1.人力資源部負責新員工的入職培訓“三級”安全培訓組織工作。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后,發放《從業人員三級教育登記卡》,并安排其至安全技術部門、車間、班組進行“三級”安全培訓。
2.公司級教育和培訓
公司級安全教育和培訓由安全技術部門負責,培訓內容包括: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并將培訓情況填寫至《從業人員三級教育登記卡》,同時做好相關臺賬與記錄,教學課時不少于4學時。
3.車間級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和培訓由車間負責人負責,培訓內容包括: 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和安全預防措施;有關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并將培訓情況填寫至《從業人員三級教育登記卡》,同時做好相關臺賬與記錄,教學課時不少于8學時。
4.團隊級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和培訓由班組長負責,培訓內容包括:崗位作業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工作聯系和崗位合作的安全和職業健康事項;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并將培訓情況填寫至《從業人員三級教育登記卡》,同時做好相關臺賬與記錄,教學課時不少于12學時。
5.《從業人員三級教育登記卡》跟隨員工進行公司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和培訓,直到三級安全教育和培訓完畢并全部考核合格后,員工方可上崗,如多次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入職。三級教育卡必須在規定期限內交回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所有員工的安全培訓
1.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的培訓。安全技術部門每年至少對班組長及以上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其教育的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的意義和任務,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班組長安全責任制,現代安全科學管理方法及應用等,每年培訓時間不少于12學時,并做好相關記錄臺賬;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及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按時參加安全培訓并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書。
2“四新”教育。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操作人員及相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并做好相關記錄臺賬。
4. 換崗、復工安全培訓。對公司、調到車間內其他崗位,離職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臨時變換工種或調換部門或到其他崗位幫忙的,調入班組應做好班組級培訓并做好相關記錄。
5.職業健康培訓。安全技術部每年至少對職業危害崗位的員工進行一次職業健康知識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國家法律法規、所在崗位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防范措施等,每年培訓時間累計不少于8學時,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6.其他員工的安全培訓。公司必須每年至少對員工進行一次安全培訓,累計學時不少于8學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員工。
公司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1次。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要按期參加復審培訓。人力資源部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報名取證及復審等工作;安全技術部每年至少對公司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一次相關安全技術和知識培訓,每年累計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并做好相關培訓記錄臺賬。
(四)經常性安全教育和培訓。
安全技術部門不定期采用多種形式如電教、展覽、安全月、安全周、競賽活動等,對全體員工進行日常安全知識、安全操作、危險因素識別、事故防范措施等經常性安全培訓,并做好相關記錄;各班組每天在召開班前班后會議時,必須同時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其內容為:“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檢查相關安全生產規定和措施的落實情況;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并制定整改措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從業人員每年累計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
(五)其他內容
1、各部門管理人員、各崗位員工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積極接受安全技術部組織的各種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2、員工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培訓按正常出勤率計算,培訓所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四、培訓文件和賬戶管理
(一)公司安全技術部是本單位安全培訓檔案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安全培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及銷毀工作。
(二)安全培訓臺帳的內容和要求
1、 花名冊:企業職工花名冊(必須有崗位和工種信息)。
2、 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臺帳,包括人員姓名、工作部門、證書編號、領證時間及復審記錄等項目。
3、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臺帳,包括人員姓名、崗位工種、證書編號、領證時間及復審記錄等項目。
4、 所有員工的安全培訓臺帳(包括新進員工崗前培訓、員工轉崗、輪崗培訓、四新培訓、每年對相關員工進行再培訓),包括人員姓名、工作部門、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成績等項目。
5、安全培訓臺帳由專人負責,保證資料收集的及時、準確、齊全,按年度存入安全培訓檔案。
(三)安全培訓檔案的內容和要求
1.公司的安全培訓文件應包括以下文件、資料:
(1)上級相關安全培訓文件、規定;
(2)本單位相關安全培訓規章制度、文件、規定、計劃、總結;
(3)本單位有關安全培訓會議、原始數據,如安全培訓和檢查記錄;
(4)員工安全培訓臺帳和記錄;
(5)持有特殊證件員工的相關資料;
(6)其他需要歸檔的文件、資料。
2.安全培訓必須如實記錄,記錄內容為:培訓時間、地點、內容、課時、參加人員及考核結果等。
3.安全培訓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歸檔,歸檔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培訓通知單;
(2)培訓大綱;
(3)培訓師簽到表;
(4)培訓師試卷;
(5)受訓者成績單;
(6)培訓效果評估表;
(7)其他應歸檔的'內容。
4.指定一個人負責檔案記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5.檔案管理員應定期檢查和維護檔案,做好檔案資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高溫、防強光等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檔案中的內容。
6.檔案的使用。凡需要查詢培訓記錄的,應征得部門經理或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檔案,查閱人不準抽取或涂改檔案,檔案資料未經檔案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不允許從培訓文件存放處拿走或復制。查閱人員需要復制檔案時,須提供批準證明。
7.對離職或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經主管領導審核、經批準后,由檔案保管部門組織銷毀。
8.培訓檔案管理部門應當對干部職工培訓檔案的使用情況進行記錄,并填寫干部職工培訓檔案使用記錄。
五、安全基金投資
公司每年按員工工資總額的1.5%提取年度培訓經費,并對資金的使用和投資情況進行梳理和記錄, 形成相關臺賬,保證培訓經費的投入使用。
六、獎懲
對未通過各級安全檢查的員工進行再培訓和補考。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不予錄用。對其它各種教育培訓中不合格,不參加,不積極配合人員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給予相應的處分。
公司安全部定期檢查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實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訓前是否有安排,參加是否有簽到,培訓是否有記錄,訓后是否有考試。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強化公司員工的安全意識,努力提高安全技術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實現安全文明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三、引用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三號(20xx)
(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監總局令第80號
四、職責
(一)公司負責組織本公司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二)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調崗”、“復工”、“四新”培訓。
五、內容
(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教育
公司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參加安全培訓,具備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能力,并接受再培訓。
(二)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由各公司組織參加政府安監部門舉辦的培訓,并取得合格證。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由各公司組織參加政府技術監督部門舉辦的培訓,并取得合格證。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4.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在有效期滿前至少3個月提出復審申請。
(三)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進公司員工必須進行的“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公司安全辦應建立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1.公司級安全教育
(1)介紹公司現況、安全主要危險源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2)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5)進行法制、遵章守紀和事故案例教育。 2.部門安全教育
(1)本部門的概況、生產管理特點及重點設備、危險源點;(2)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規定;(3)本部門危險作業點及安全注意事項;(4)本部門事故教訓;(5)本部門應急預案及相關職業安全衛生知識。 3.班組安全教育
(1)本班組的生產情況、人員組成、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2)本班組安全生產特點、作業要求及設備、工具的性能、安全裝置的作用和維護方法;
(3)本班組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4)本崗位(工種)相關安全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度及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5)示范本崗位(工種)實際操作方法,主要講安全操作步驟、方法、要領及異常情況的識別和處理;
(6)勞動保護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和保管。
(四)“調崗”和“復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調換工種、離開工作崗位六個月重新上崗的員工應進行部門、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1)部門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
(2)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3)事故案例。
2.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現場禁止行為;
(2)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方法;
(3)事故案例。
(五)“四新”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在實施新技術、新工藝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涉及的有關生產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四新”教育由各部門實施,安全辦進行監督,培訓率應為100%。
2.“四新”安全教育的時間,根據其教育的內容確定。教育的主要內容: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特點,可能存在的危險源及其防范措施、應急處置方法,操作要領等。
(六)全員教育
全員教育由公司組織,每年至少一次。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2.安全生產責任制;
3.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生產、消防、電氣等相關);
4.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5.職業健康培訓;
6.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7.事故案例等。
(七)相關方的'安全教育
1.相關方指來公司的下述人員:參觀、學習、中介咨詢、檢查指導工作的人員,臨時用工人員,短期、臨時性的設備安裝、調試、維修、施工人員,租賃承包方、勞務分包方等。
2.相關方的安全教育堅持“誰主管,誰教育;誰接待,誰告知”的原則。
3.對進入公司區域的相關方須由主管部門進行安全告知,可采用書面文檔、宣傳海報等多種形式。
4.對來公司施工的、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人員,除公司安全告知外,應監督相關方對其員工進行針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培訓,進行安全交底。
(八)培訓計劃及實施
每年末由公司組織培訓需求調查,依照結果制定該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并報批。
(九)培訓效果評估
公司組織對每次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定期進行統計、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進行改進。
(十)培訓產生的記錄管理
1.公司須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2.公司每年對開展的安全教育培訓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8
一、為增強企業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工程項目所有從事建筑施工的人員。
三、公司勞資教育部門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每年參加建設部或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于30學時。
2.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工人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訓練學習時間每人不少于20學時。
5.上述人員的學習成績記錄在安全教育培訓卡上,成績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級、工程項目二級、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公司一級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內容為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
2.工程項目進行第二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工地制度、現場環境、工程特點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學習時間不少于15學時。
3.班組進行第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事故教訓、本班制度等,學習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以上教育培訓考核成績作為錄用先決條件。
六、變換工種的職工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擬到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環境、勞動紀律、技能訓練,經考試合格者方可變換。
七、特種工程(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操工、起重工、打樁和機動車司機、塔吊司機及指揮、人貨兩用電梯和起重司機,司爐工、爆破工及其他從事特殊作業的工人)取得特種作業證的,仍然要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每年一次,時間不少于15學時。
八、根據本制度,每年由勞資(教育)部門列出培訓計劃,進行培訓教材和師資準備,并監督實施。
九、凡是經教育培訓的人員考試不合格者應參加第二次學習(學習時間誤工費和學費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公司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制度
3.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簡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安全生產設備場地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8.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
10.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9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范酒店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使安全培訓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工作軌道,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酒店內全體員工,包括各級安全管理人員。
三、本公司實行《安全培訓卡》(見附件)登記制度,所有公司員工每人一卡,用于對該員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的記錄。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訓后,由授課人員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并由參加培訓人員簽名確認。
四、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產員工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課人員記錄時從上述兩個部門借出《安全培訓卡》,記錄完畢后歸還。
五、安全部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各部門須積極主動,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章 管理人員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
六、保安部經理(王安祿)為公司主要負責人,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每年參加由安全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再培訓。具體報名手續由安全部負責。
七、保安部經理以及協助保安部經理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按《山西省注冊安全主任管理規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資格證書,或有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安全部其他人員須有高中以上學歷,具備一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方面的知識,能協助解決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技術問題。
八、各部門主管上崗前須接受安全部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培訓的內容為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以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可采取集中培訓或單獨約談的方式進行,并在《安全培訓卡》登記。
第三章 新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
九、所有新進生產一線員工均需經過公司級、班組級“三級”安全培訓后才允許上崗作業,非生產一線員工須接受公司級安全教育。
十、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負責統一組織安全培訓,學習時間不少于8課時,培訓教育內容包括:
(一)酒店簡介,介紹本酒店的生產經營范圍、生產工藝特點、主要設備設施、生產生活規律等方面情況。(0.5課時)
(二)介紹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有關防范措施,包括:1、本酒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性質及可能產生的傷害后果與防范措施;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質容易導致火災事故的車間與防范措施;3、本酒店存在的沖剪壓切設備的危險性與防范措施;4、本酒店用電安全情況。(2.5課時)
(三)介紹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安全責任制度、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制度等。(3課時)
(四)介紹本酒店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課時)
(五)與本酒店生產工藝特點相關的一般安全技術知識、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課時)
十一、保安部根據上述內容,編制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改公司級安全培訓教材,其中的公司規章制度另行單獨匯編成冊并發給被培訓員工。
十二、酒店級安全培訓由公司保安部經理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授課,授課方式采取電腦投影幻燈片方式,授課人員須制作課件。
十三、公司級安全培訓后方可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部門級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
十四、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或車間主管負責授課,亦可授權相關的技術人員授課。課時不少于2小時。
十五、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門經理以現場講解的方式授課,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教育課時根據崗位特點由班組長自定。
十六、從事危險作業崗位的員工須經專門的崗前安全培訓,并經考核鑒定合格后領取《操作合格證》,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十七、危險作業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門技術員工負責。沒有《操作合格證》的員工屬于“學徒工”,不能單獨上崗作業,只能在專門技術熟練工的指導下從事輔助工作。
十八、鍋爐工的崗前培訓為3~6個月,其他危險崗位員工的崗前培訓期為7個工作日以上。如受訓員工在入廠前在其他單位從事過相關工作,系“熟手”,培訓期也可適當縮短,提前進行考核鑒定。
十九、危險崗位的崗前培訓結束后,由受訓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組織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考核鑒定。考核鑒定合格的,由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填寫《安全培訓卡》并報安全部,安全部核發《操作合格證》。
二十、員工轉崗,如此前未接受過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須接受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如轉到危險作業崗位的,則須經崗前安全培訓并領取《操作合格證》后才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四章 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
二十一、本公司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包括:電工、焊工、電梯操作工和司爐工。
二十二、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國家有關部門專門培訓合格后發操作資格者,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參加復審。
二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培訓獲得操作資格證有關費用由本人承擔,公司不招錄無證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特種設備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提交操作資格證原件,公司安全部對資格證原件的真實性進行查驗合格后,留復印件歸檔備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由機電部統一管理,須參加“三級”安全教育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可不參加部門級安全教育和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 日常安全宣傳教育
二十六、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傳播安全知識,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各項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由安全部統一組織,各部門(車間)主管應組織員工積極參與。
二十七、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宣傳欄,由安全部具體負責,保證每個季度更新宣傳欄的內容。宣傳欄主要宣傳與本公司有關的安全知識,宣傳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模范標兵和模范行為,組織有關安全方面的討論。
二十八、鼓勵廣大員工向安全部踴躍投稿,選用一篇文章付稿費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中,發現員工存在違章違紀行為的,除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處理外,當事員工還須接受安全部的訓誡教育,并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備案。
第六章 附則
三十、本制度授權安全部負責解釋。
三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發布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規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規定的要求補充培訓。
三十二、補充培訓由安全部具體組織。已經上崗3個月的危險作業生產員工可不再安排崗前培訓,但仍須進行考核鑒定,合格后核發《操作合格證》。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10
第一條安全教育必須貫徹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原則。安全教育要講究針對性、科學性,做到多樣化、制度化、經常化。
第二條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識教育、遵紀和守法教育、安全技術和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和專業工種訓練。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級安全教育、外來人員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第三條凡新入廠職工必須經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方可進入生產崗位工作和學習。
1、一級(廠級)安全教育
新入廠職工報到后,由總裁辦負責組織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其教育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規定。
(2)工廠的性質、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一般消防知識及氣體防護常識。
(4)典型事故及其教訓。
經一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
2、二級(車間)安全教育
由車間主管負責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其教育內容:
(1)本單位概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3)安全設施、工具、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訓。
經二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組。
3、三級(班組)教育:
由班組長負責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可采取講解和實際表演相結合方式。其教育內容:
(1)本崗位(工種)的生產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2)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工種)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裝置、安全設施監測、監控儀器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本崗位(工種)事故教訓及危險因素的預防措施。
經班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指定師傅帶領進行工作或學習。
第四條三級安全教育考核情況要填寫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檔案。三級安全教育完畢,經審核后,方可準許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則由此而發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單位領導負責。
第六條新入廠職工要按規定的時間接受培訓學習,經過一個時期實際工作后,再經有關部門對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術進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頂崗。
第七條凡屬外包工和參觀人員,進廠前必須接受入廠安全教育。
1、對外包和外借人員的安全教育,分別由基建部門(或委托單位)和承包、外借人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由用工單位進行安全教育,經生產單位同意后,方可允許進入現場施工。
2、對進廠辦事和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教育內容:本廠的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參觀人員要有專人陪同。
第八條各班組在班前會上要進行安全講話。預想當班危險因素,布置對策;班后會上要總結分析當班安全情況。
第九條必須開展以班組、車間為單位的安全日活動,每次不得少于50分鐘,不得挪作它用。
1、安全日活動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車間領導或安全員要檢查簽字并寫出評語,生產部要定期抽查。
2、車間干部、工人必須定期參加安全日活動,廠級領導必須定期參加基層班組安全日活動。
3、安全日活動內容(同班組安全日活動制度中的安全活動內容)。
第十條利用各種會議、廣播、電視、演示文稿、標語、漫畫、圖片、安全講話、事故現場會等形式,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
第十一條經常對職工進行系統的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訓。
第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按勞動部門規定)必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專業性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專業工種安全技術知識、安全規程和事故案例、以及故障排除等,經考試合格取得畢業證后,方可從事作業。
第十三條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各主管要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第十四條職工在廠內調動工作崗位時,接收單位應對其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十五條對脫離操作崗位(如產假、病假、學習等)6個月以上重返崗位的操作者,應進行崗位復工教育。
第十六條對違章違紀職工,由所在單位進行單獨再教育,經考察認定后,再回崗工作。
第十七條總裁辦每年組織一次全體員工安全技術知識考試,成績要登記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并做為評比的依據之一。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11
1、十一月九日為我校“消防安全教育宣傳日”,應利用各種形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如“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櫥窗宣傳”,“專題講座”等)。
2、學校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平時利用各種形式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動。
3、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有義務對該部門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工作。
4、各部門要將消防教育工作納入對員工的.評比工作,做到同檢查、同評比。
5、新來工作人員,在工作之前要進行消防培訓工作,通過消防安全考核后方能進入工作崗位。
6、全校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掌握最基本的消防知識,知道“四懂”和“四會”。(即懂得火災的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撲救方法、懂得火災的逃生要領。會使用滅火器材、會處理險情事故、會引導客人、會疏散逃生。)
7、全體員工需知道學校消防工作的方針: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8、同時對全體學生進行反復教育和必要培訓演練,保證學生有安全消防意識和基本的消防技能、知識(比如會使用常見滅火器,會火中逃生等)。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12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實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堅持以考促學、以講促學,確保全體從業人員熟練掌握崗位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差異網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完善和落實師傅帶徒弟制度。
第二十條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其他機構進行安全培訓的,保證安全培訓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第二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培訓計劃。
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詳細、準確記錄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安排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工資和必要的費用。
第十一條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新上崗的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輪換工、協議工等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加工、制造業等生產單位的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十四條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廠(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六條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七條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和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和規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3、制度
3.1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是預防事故和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3.2培訓計劃
3.2.1分廠安環部、各生產車間應于每年年初,結合本單位生產實際,制定本年度的安全培訓計劃,各部門按培訓計劃組織培訓;安環部針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
3.2.2安環部對各部門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年底應做培訓情況總結。
3.2.3培訓講師:凡我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基層干部以及能勝任培訓工作的人員,各培訓單位均可根據培訓需要聘請,經聘請的人員要責無旁貸,認真備課,保質保量完成教學任務;必要時,由人力資源部聘請外部有資質的培訓機構或講師進行培訓。
3.3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3.3.1各分廠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3.3.3各分廠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a)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b)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c)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d)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e)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f)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3.4各分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a)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b)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c)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d)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e)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f)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3.5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3.4一般員工及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3.4.1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指的是廠級、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對新進廠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副業工、外單位調入人員、培訓實習人員、外單位在生產區域施工或長期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3.4.2各分廠制作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卡片,由分廠、車間、班組對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進行記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卡片隨員工進行流轉,最后由所在車間存檔。
3.4.3廠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a)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分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b)分廠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c)作業場所工藝流程、危險因素及防護措施、事故應急措施;
d)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e)有關事故案例等。
3.4.4車間安全教育培訓內容除以上培訓內容外還包括:
a)車間工作特點及存在的危險因素;
b)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
c)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e)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f)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g)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h)有關事故案例;
i)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4.5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
a)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b)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和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檢查程序;
c)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d)有關事故案例;
e)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可參照廠級、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3.4.6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有鍋爐工、壓力容器操作工、焊工、電工、行車工、氨站操作工、裝載機司機、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等,除接受上述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外,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4.7公司其它職能管理部門的安全教育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職能部門的全部人員和生產車間的負責人、班組長都是安全生產責任人,所以他們都應接受包括安全生產法規、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在內的安全教育。
3.4.8其他安全教育
3.4.8.1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品種投產使用前,各主管部門要制定出安全操作規程或安全作業指導書,對崗位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的崗位工作。
3.4.8.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安全教育:車間內跨班組調崗的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跨車間調崗要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離崗(病假產假、學習、外借、待崗等)六個月以上重新上崗的,進行班組安全育;培訓的員工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4.8.3凡進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檢修,都必須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
3.4.8.4參加特殊區域、高危場所作業(如附著腳手架、塔吊、升降機、高支撐模板等)的人員,在作業前,必須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3.4.8.5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者,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經考察認定后,再回崗工作。
3.4.8.6每天各班組通過班前會,強調安全防范意識,避免疏忽大意,糾正不安全思想。
3.4.8.7安全部定期組織各種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使員工掌握應急處理方法和技能。
3.4.8.8公司還可通過墻報、標語、安全標志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以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3.4.8.9公司通過組織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競賽活動、事故分析會、安全活動日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3.4.8.10季節性教育:各分廠結合季節特征、節假日前后職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產的規律,抓住主要環節,進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條件變化、大風、大雪、暴雨、冰凍或雷雨季節,應抓住氣候變化的特點,進行安全教育。
3.5安全教育培訓標準
3.5.1生產單位管理人員
①熟悉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和《操作規程》的自覺性,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
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公司生產技術知識;掌握《安全規程》、《操作規程》等對本生產系統在安全方面的規定;掌握工程質量標準;提高隊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③掌握工作場所災害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及防治措施,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能及時組織工人避災脫險。
④熟悉工作玚所避災路線;掌握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方法;能熟練地使用自救器。
3.5.2特種作業人員
①了解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杜絕“三違”現象。
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掌握《操作規程》等對本崗位在安全方面的規定;掌握職責范圍內的設備、儀器、儀表的性能、原理、構造和完好標準;會熟悉操作及排除常見故障。
③熟悉本崗位的質量標準、操作、檢測、安全技術,熟悉工作場所災害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險情能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避免事故發生;掌握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方法;能熟練地使用自救器。
④了解崗位生產技術和工作場所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
3.5.3一般工種和新工人
①了解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的自覺性,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
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崗位生產技術知識;掌握《安
全規程》、《操作規程》等對本生產系統在安全方面的規定;熟悉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術,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③熟悉工作場所災害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險情能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④熟悉工作場所避災路線;掌握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方法;能熟練地使用自救器。
3.6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3.6.1新員工進廠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廠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車間后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只有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崗。
3.6.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員工同樣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
3.6.3特種作業人員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
3.6.4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規定
3.6.4.1安全考試由公司安環部每年組織一次,將考試成績記錄在案,作為晉級、提升的依據之一。
3.6.4.2考試規則:
①參考人員按指定的時間、考試地點參加考試,不得遲到。
②參考人員應自帶鋼筆或圓珠筆。
③理論考試一律采取閉卷,不得夾帶、傳遞、竊視、交頭接耳、冒名頂替。 ④參考人員不得在考試中途離開考場,離開考場者不能再進場續考,交答卷后不準滯留考場。
3.6.4.3考核辦法:以考試成績和考場紀律為準。
①凡在考試過程中發現夾帶、傳遞、竊視、交頭接耳、冒名頂替者情出考場,重新進行補考。
②所有人員考試合格成績為70分,考試成績低于70分者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者給予200元罰款處理。
3.7處罰
3.7.1公司各分廠(部室)負責人要認真督促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對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一次考試合格率低于70%的單位,對其單位負責人給予500元罰款。
3.7.2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者給予100元罰款,對不參加安全考試者罰款500元。
4、相關文件
4.1《培訓管理制度》
5、記錄
5.1《安全培訓計劃》
5.2《安全培訓記錄》
5.3《考核試卷》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14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于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于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于24小時。
四、全員安全教育
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于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五、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六、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七、事故教育
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八、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并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九、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后有否匯報。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15
1 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和規范公司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技能,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工業制造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評審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北京三元種業飼料分公司所有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主管部門
綜合部為安全教育與培訓的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公司各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 基本要求
4.1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后方可擔任相應職務。
4.2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熟悉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 教育內容、教育對象及培訓時間
5.1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主要內容
(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崗位安全操作技能;
(四)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
(五)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識和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
(六)生產安全事故案例。
5.2 教育對象和培訓時間
(一)新進公司的從業人員(包括實習人員、外來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公司、部門、場級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崗位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學時;
(三)待崗、轉崗、換崗的從業人員,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四)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前,作業人員要接受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均不得少于4學時;
(五)公司主要負責人每年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6學時;
(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必須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繼續再教育,時間不得少于6學時;
(七)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學時;
(八)其他從業人員每年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學時。
5.2 三級安全教育
5.2.1 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新進公司從業人員的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公司綜合部組織實施;部門安全教育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三級安全教育的具體內容分別為:
(一)公司級安全教育: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本單位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及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力和義務;
5、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6、有關事故案例等。
(二)部門級安全教育:
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2、所從事工種的安全生產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部門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班組級級安全教育:
1、本崗位(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2、本工種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4、作業過程中所從事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5、有關事故案例;
6、新工人個人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7、其它需要培訓的內容。
7.1新進公司的從業人員應按規定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公司級安全考試80分以上為合格,部門級安全考試85分以上為合格,場級安全考試90分以上為合格。
7.2新進公司的從業人員,應建立三級安全教育卡,并填寫安全教育臺賬。無上一級安全教育成績者,下一級單位不得進行本級安全教育。
實習人員、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只填寫安全教育臺帳,不建三級安全教育卡片。
7.3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由公司每年組織一次特種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應為與本工種有關的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等內容。
7.4職工休假1個月以上不滿6個月者,返崗時必須經過場級復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職工休假6個月以上,返崗時必須經過部門級、場級復工安全教育分別不得少于4學時,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8 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對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9 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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