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4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為切實搞好學校食堂餐飲服務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從源頭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生,為學校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管理機構,明確職責
第一條成立學校食堂餐飲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為組長,分管副校長為副組長,校醫、分管食堂的處室主任、專(兼)職食堂管理員、各年級組長以及班主任等為領導小組成員。
第二條建立健全食堂餐飲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建立健全食堂餐飲服務和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
第四條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食品加工操作間和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第五條實行事故責任追查制度。事故責任追查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教師、學生未受教育不放過。
第六條加強學生飲食衛生教育,科學引導,教育學生不購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七條積極組織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參加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第八條主動配合上級教育、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檢查、評比和考核工作,對各相關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及時整改。確定專人收集、整理、歸檔食堂管理資料。
二、食堂設備與環境衛生要求
第九條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第十條食堂的布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
2、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墻裙(1.5m以上)、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3、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與排水;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5、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霉、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墻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第十一條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具備2個消毒池,并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并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第十二條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第十三條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柜),并有明顯的標記。
第十四條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第十五條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并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三、食品采購衛生要求
第十六條嚴格把好食品的采購關。必須到持有食品生產、流通許可證及產品合格的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索票;大宗食品采購應相對固定,以保證其質量。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條采購大宗食品及其原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索取檢驗合格證。
第十八條采購的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必須在包裝標識上按照規定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裝標識必須清楚,容易辯識。
第十九條采購食品添加劑必須選購國家允許使用、定點生產的食用級食品添加劑。
第二十條采購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使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相應的衛生標準,對人體安全、無害。
四、食品貯存及倉庫衛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條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離墻離地存放,各類食品要有明顯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第二十二條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雜物及個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三條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刀具用完后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條食品倉庫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正常運轉。
第二十五條食品進出倉庫應專人驗收、登記,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檢查清倉,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長蟲,及時將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庫。
第二十六條食品倉庫應經常通風、清掃,保持干燥和清潔。
五、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范圍要求
第二十七條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應有明顯區分標志,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內部溫度的監測。
第二十八條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第二十九條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第三十條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第三十一條冷藏:指為保鮮和防腐的需要,將食品或原料置于冰點以上較低溫度條件下貯存的過程,冷藏溫度的范圍應在0~10℃之間;冷凍:指將食品或原料置于冰點溫度以下,以保持冰凍狀態的貯存過程,冷凍溫度的范圍應在-20℃~-1℃之間。
六、食品加工衛生要求
第三十二條每天應有監管人員對食堂食品進行檢查,食堂炊事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三十三條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第三十四條不得制售冷葷涼菜。
第三十五條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應當在高于60℃條件下存放。
第三十六條食堂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
第三十七條清洗池應做到葷、素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暢,并具一定容積的帶蓋容器。
第三十八條粗加工過程中葷、素食品必須分開存放。
第三十九條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潔。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衛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防塵防蠅設施齊全,使用正常。
第四十條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七、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潔衛生要求
第四十一條手工清洗步驟:
1、刮掉餐具表面食物殘渣、污垢。
2、用洗滌劑溶液洗凈餐具表面。
3、用清水沖去殘留的洗滌劑。
4、洗劑與清沖分池進行。
第四十二條主要使用以下方法消毒:
1、煮沸消毒:該方法即經濟又可靠,消毒時把洗凈的餐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煮沸并保持10分鐘以上開水煮、消毒后餐具密閉保存。
2、蒸汽消毒:將餐具放入蒸箱內,溫度達到100℃并保持10分鐘以上。
3、干熱消毒:通常采用遠紅外或電烤消毒,控制溫度120℃并保持10分鐘以上。
4、使用消毒藥片消毒時,要達到規定的濃度,消毒時間須達到15分鐘以上。消毒后需用潔凈水沖洗。
第四十三條保潔
1、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飲具要自然濾干或烘干,不應使用手巾、餐布擦干。
2、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保潔柜,不應過早置入桌上。
八、食品留樣要求
第四十四條為師生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須由專人負責留樣。
第四十五條留樣要求:留樣食品不少于100克,分別盛放在已消毒密閉的容器中,等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蓋上),防止樣品被污染。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貼好標簽后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于檢查。
第四十六條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他食品,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后方可倒掉。
九、食堂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第四十七條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條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第四十九條建立晨檢制度,發現發熱或腹瀉情況時,應立即報告有關主管人員,并應立即離崗就診,待恢復健康或診斷明確才能重新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人員,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第五十條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時有吸煙、擤鼻涕、挖耳朵等不良行為。
5、工作服定期換洗,保持清潔,一旦臟污,隨時更換;冷菜間等專間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勤理發,勤剪指甲。
6、切實落實日常責任分解職責,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帶入食品處理區;在食品處理區內禁止吸煙、吃東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保證責任區域內衛生整潔。
7、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應放在食品處理區之外。遵守員工儀表儀容制度,大方整潔。
第五十一條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操作規程,遵守本崗位衛生制度。
十、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快速處理要求
第五十二條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在第一時間(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時限及程序向區教委體藝衛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聯系電話:區教委體藝衛科:xxx
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xxx;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區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進行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采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第五十三條本規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原有相關規定作廢。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確保食品經營安全,自覺接受消費者和社會監督以及工商部門的檢查。
二、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費者協會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三、不銷售不符合法定標準和要求的食品,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或依法予以賠償等義務,保證不欺詐消費者。
如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三)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二、廚房衛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一)廚房必須添置“四防一消”設施。
(二)要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四)廚房一天打掃三次以上,確保地面無積水、無垃圾。
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一)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二)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專用柜內備用。
四、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一)餐廳每天必須徹底打掃三次確保地面無垃圾積水。
(二)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三)學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須人人都有餐具)。
五、衛生檢查制度。
(一)管理人中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六、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二)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三)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七、衛生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三)學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與處理結果和工作的改進意見書面材料及時上報學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養分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觀性狀。
二、專供同學用的食品必需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養分衛生標準。
三、食品經營過程必需符合下列衛生要求:
1、保持室內外環境干凈,實行消退蒼蠅、老鼠、蟑螂等有害物和有害昆蟲,與有毒,有害物保持規定的距離。
2、要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毒、防塵、防蠅、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廢棄物的設施。
3、食品不得接觸有害物、不潔物。
4、食品貯存的不同設施必需平安、無毒、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5、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
6、食品經營人員應當常常保持個人衛生。銷售食品時,必需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時,必需使用售貨工具。
7、用水必需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8、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平安、無害。
四、禁止經營下列食品:
1、腐爛變質、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味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特別,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
2、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
3、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和微生物毒素超標的食物。
4、未經衛生檢查或者檢查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動物,水產品及其制品。
6、包裝不潔,嚴峻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造成污染的。
7、摻假摻雜、偽造、影響養分衛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的。
9、超過保質期限的。
10、有關部門禁止銷售的。
11、屬于“三無”產品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落實食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實施的規定,結合質量技術監督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食品安全責任,是指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在執行食品質量安全公務時,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造成一定后果的行為需被追究的責任。
第三條食品質量安全責任的追究形式分為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檢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和行政處分。
第四條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追究食品安全責任,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相關法律、法規為準繩,客觀、公正、準確地認定過錯事實,恰當地追究責任。
(二)從嚴治政、有錯必糾原則。堅持有錯必糾、有錯必究,不姑息遷就任何過錯責任人。
(三)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則。追究食品安全責任,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
第五條有關部門負責人對食品安全工作有失職、瀆職情況或者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本制度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一)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對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阻礙他人報告,信息報送不及時的。
(二)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未積極有效的開展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的;拒絕、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
(三)食品監管部門失察、監督不力或監管不到位,給食品安全工作帶來嚴重后果的。
(四)未及時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給工作帶來嚴重后果的。
(五)索賄受賄、包庇食品生產經營中違法行為的。
(六)對食品安全舉報、投訴未及時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在行政許可、認證、檢查、處罰等行政行為中不遵守法定條件和程序,甚至失職、以權謀私、徇私枉法的。
(八)有其他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失職行為的。
第七條對責任人需被追究的責任,根據其行為的性質和后果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理或處分。
(一)情節輕微、損害和影響小的,或尚未造成損害后果的,對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二)情節較重、損害和影響較大,責令責任人書面檢討,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
(三)情節嚴重、損害和影響重大,對責任人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是黨員的,還應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
(四)故意違法執法,徇私舞弊,嚴重失職的,除情節惡劣、損害和影響極其重大已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對責任人按情節給予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第八條對重大或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發生,有失職、
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需追究責任的,應從重處理。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二)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造成重大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食品安全事故。
第九條經確認需追究責任的,按以下規定確定責任人并劃分責任:
(一)因徇私枉法、超越或者濫用職權、不履行法定職責,違反法定程序需被追究責任的,由直接承辦人員承擔主要責任,直接主管人員承擔次要責任。
(二)需被追究責任的行為是由主管人員批準的,由直接負責的主管人承擔主要責任,承辦人員承擔次要責任。
(三)由于承辦人員隱瞞事實,偽造證據等故意行為,導致工作錯誤或者上級決定改變,造成需被追究責任的,由承辦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四)領導不采納相關科室及其承辦人員意見,另行作出決定,造成需被追究責任的,由作出決定的領導承擔全部責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為進一步加強XX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督促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促進食品安全社會協同治理,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信用體系建設,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XX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結合全市實際,務求實效,特制定本制度,具體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市轄區范圍內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的“紅黑榜”評價、公布、撤銷等事宜。
二、評價規則
(一)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經營登記證》,嚴格遵守和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和其他監督管理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實到位,近一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及食品安全不良記錄,已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列入食品安全“紅榜”名單予以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1.誠信守法,在本行業內做出突出貢獻,榮獲縣級及以上政府或部門表彰的;
2.通過省級或市級示范單位創建評定;
3.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狀況在本區域或同類型單位中處于領先水平,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
4.開展“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和“一客一夾”工作要求落實到位或有特色的;
5.媒體、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公眾等推薦值得鼓勵、推廣的經驗做法,經縣區市場監管局審核后報送的;
6.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嚴格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制度”工作機制;
7.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工程,達到“后廚可看”,日常記錄可查,食品安全可溯的監管機制。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餐飲服務提供者,納入“黑榜”名單:
1.一年內累計兩次及以上因食品安全問題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案調查并受到行政處罰;
2.因食品安全問題一年內受到消費者投訴舉報兩次及以上,且經查證屬實的;
3.因食品安全問題被新聞媒體或其他途徑曝光,造成負面影響且經查證屬實的;
4.被省、市、縣(創建辦、平安辦)在“平安檢查”、“文明創建”或上級部門檢查、督查通報,存在嚴重問題的;
5.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安全隱患較多,經教育提醒,限期整改,仍整改不到位;
6.監督檢查中存在以下一項重點項:
(1)餐飲服務經營場所發現超過保質期或腐敗變質的食品或原料;
(2)發現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
(3)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4)發現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的。
7.監督檢查中存在以下兩項及以上一般項:
(1)餐飲食品加工場所存在臟亂差現象;
(2)未取得健康證明或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清洗消毒保潔不符合規范要求,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
(4)根據法定職責未履行進貨查驗職責,索證索票和相關憑證、記錄落實不符合規范要求的;
(5)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的;
(6)其他影響食品安全的風險隱患和行為。
8.未嚴格落實“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要求和措施的餐飲單位;
9.在就餐服務中未主動提供公筷公夾或“一客一夾”以及提醒顧客使用公筷公夾的餐飲服務單位;
10.存在可能危及公眾安全的食品安全風險,需告知公眾知曉而未告知的。
三、評價程序及信息公布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紅黑榜”的評價按照屬地管轄原則,由各縣區市場監管局按照“紅黑榜”評價規則,對擬上榜的餐飲服務單位做好審核,報送市局食品安全經營監管科初審,提交局領導審批同意后,通過XX市級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平臺等媒體向社會公示。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紅榜”每半年至少向社會公示一期,“黑榜”每季度至少向社會公示一期。公示信息包括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等基礎信息,以及在監督檢查中能客觀反映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狀況的相關信息。
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或者法律法規有規定不予公開的,不得對外公示。
四、動態管理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紅黑榜”實行動態管理:被列入“黑榜”的餐飲服務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問題整改的,可以向轄區市場監管局申請撤銷餐飲“黑榜”,經轄區市場監管局驗收合格后,由市局食品安全經營監管科初審,提交局領導審批同意后統一發布撤銷通告,并在原發布渠道公布。
被列入“紅榜”的餐飲服務單位因食品安全問題達不到“紅榜”條件的,報經市局食品安全經營監管科初審,提交局領導審批同意后統一發布撤銷通告,并在原發布渠道公布。
對“紅黑榜”公示有異議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向轄區市場監管局申請核實,并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轄區市場監管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實,向提出申請人作出答復,經審查認為內容有誤的,應當及時在發布平臺予以更正,核查期間,不影響“紅黑榜”的公示和管理。
五、公示有效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紅榜”公示的有效期不超過一年;“黑榜”公示的有效期為一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確定期限。有效期時長自公示之日起計算。
六、獎懲措施
(一)被列入“紅榜”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餐飲服務行業產業提升的各類資金獎補、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優先推薦;
(二)被列入“黑榜”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依法予以查處的同時,應實施以下管理措施:
1.對“黑榜”餐飲服務提供者主要負責人由縣區市場監管局進行約談,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增加監管頻次,并隨時追蹤整改情況;
2.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一年內不得參加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的評優、評先活動,不得作為示范創建的推薦對象;已經獲得榮譽稱號的按程序及時撤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全部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選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參與或臨時參與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與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馬上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緣由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5、食品安全管理員要準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6、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把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7、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與工作和臨時參與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需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方案,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與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學問、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學問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范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2、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3、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處理食物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生食物后;
(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頭工作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五、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全部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需統一著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轉變工作服式樣。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2、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3、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6、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選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選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選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選購記錄。
專(兼)職人員應當把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學問、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學問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2、選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選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選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選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選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選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選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選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選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選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選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選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9、批量選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0、選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選購入庫前,餐飲服務供應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選購記錄。選購記錄應當照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12、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挨次整理、妥當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為規范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二、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處理食物前;2、上廁所后;3、處理生食物后;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6、處理動物或廢物后;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開始工作前;2、上廁所后;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五、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六、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七、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八、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食品衛生工作是學校安全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確保我校全體師生食品衛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的穩定,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衛生預防處理領導機構:
XX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XX 成員:
二、預防措施: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學校必須加強對食品衛生安全的學習、宣傳、教育,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的教育、宣傳,堅持上好健康教育課,定期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安全知識教育。
2.教育學生講衛生,勤洗手、勤洗頭、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學校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必須具備健康證,定期體檢,無法定傳染性疾病,持證上崗。
3.教育學生堅持飯前便后洗手,堅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堅持“兩掃一揀”,每周進行一次大掃除,不留衛生死角。學校公共場所、食堂等堅持定期消毒,作好記載。
5.食堂采購食品必須在取得合法經營權的、手續齊全的正規經銷攤點定點采購。采購的蔬菜要新鮮,要用清水多次沖洗清除殘留農藥。不得加工變質腐爛的蔬菜,不得加工涼拌菜。每天堅持試嘗、留樣制度,并作好詳細、準確的記錄。
6.嚴禁他人隨意進出食堂,要有進出、檢查記錄,生熟食品存放要分開,熟食配餐間由專人負責。
7.從業人員加工食品時,必須穿戴清潔衛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不留長發,不吸煙,要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8.小賣部出售的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有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不得出售變質、過期和不干凈的食品。
9.嚴禁采購和加工霉爛變質、污染,未經檢疫的.食物,未經化驗鑒定許可的野生動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10.制作食品應當燒熟煮透。生熟食品應分開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應當分開,并有明顯標識,剩余食品應冷藏保鮮,食用前仔細檢查并充分加熱。
11.食品儲藏柜應當保持干燥、陰涼、通風,防止食品霉爛變質,嚴禁將非食品、有毒物質存放在一起。
12.每年化驗飲用水一次,蓄水池應當加蓋加鎖,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壞人投毒。
三、食物中毒處理預案
學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會和家庭的穩定。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后果不堪設想。為了確保我校教育秩序的穩定和師生的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處理預案。
1.如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學校行政領導迅速趕赴現場,及時組織教師和相關人員搶救治療食物中毒人員,盡可能按就近、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處理。
2 .1立即用電話向市疾控中心、衛生執法監督所、市教育局匯報小時內書面向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匯報,報告中毒情況、發生時間、主要癥狀、中毒人數等。
3 .全力保持學校的穩定,全體教職工統一認識、統一思想,作好輿論導向和家長群眾的安撫解釋工作,避免教師、學生、家長和其他人員因不必11.O
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亂。如懷疑是人為投毒,應立即報o4 .嘔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學校安排人員配合醫院、醫務人員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醫院守護中毒病人,有什么情況便于及時匯報、解決和處理。
5 .學校領導應派有關人員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物,對可疑的食物和留樣食品立即封存。待現場調查取證結束后,按照市教育局、市衛生執法監督所的要求進行處理。
6 .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要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學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工作,對發生食物中毒的學生逐一進行個案調查,內容包括主要癥狀、24-48最早發病時間,如實說明小時前的進餐情況等,做好學生思想工作,讓學生積極配合醫院醫務人員進行治療,遵守醫囑,爭取早日康復。
7 .政教辦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師到現場,安撫本班學生,校醫到現場指導急救辦法。并由校長報教育局申請該班或全校停課。
8 .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車能迅速運輸患者。后勤人員、保安到現場維持秩序,關閉校門,疏導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員涌入學校影響政常的急救工作。
9 .班主任組織其余學生回到教室,并從心理學角度疏導學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體臆病現象,等待學校領導的通知。
10 .患者送往醫院后,當班行政、政教處人員留守學校外,其余行政人員、涉及班的班主任應到醫院慰問、安撫患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避免幼兒園食堂發生火災或傷害事故,預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發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發生,保證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采購,加工腐爛、變質、霉爛的肉類、奶類、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五)凡患有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癥、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于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堿、小蘇打、明礬、去污粉、清潔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九)一旦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衛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預防火災、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設備應符合消防規范,并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
(二)加強火源管理,油灶、煤氣爐灶、電熱設備及電源控制柜應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于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煙。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三、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設備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置專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灶操作人員在烹制、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四)員工如受到傷害,應立即送醫院治療,并通知其家屬,在傷口未愈之前,傷員不應與食品再有接觸。
四、食堂、食品衛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為切實做好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飲食衛生、安全,特訂食堂衛生安全制度如下:
(一)定期組織食堂員工學習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法律、法規及各級政府、機關對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文件精神,組織員工參加衛生部門組織的衛生知識培訓,不斷提高食堂工作人員的衛生意識和法律意識。
(二)根據衛生部門的規定要求,結合學校食堂實際情況,備齊各功能用房,配全相關設施,并將設施的管理、使用分工到人,落實責任,切實發揮其作用。
(三)食堂工作人員須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佩戴上崗證上崗,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戒指和手鏈,不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在食品加工場所吸煙。
(四)各衛生區域、各庫房、各加工操作間、各硬件設施等的衛生責任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打掃、擦抹,及時清理雜物等。
(五)嚴把采購、儲存食品衛生關。杜絕采購腐爛變質及其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蔬菜等,杜絕用腐爛變質及其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規范采買肉品渠道,查驗肉品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同時做好必要記載,做到貨證相符。
(六)用專用水池洗刷餐具;用專用消毒柜對餐具進行消毒;用專用保潔柜存放餐具。
(七)規范備餐間設施,充分發揮備餐間功能。庫房、設施、環境衛生區域的打掃、檢查責任落實到人,確保及時打掃,不留污物、灰塵。
(八)食物粗加工、精加工,分場所進行;葷、素食物清洗分池進行;生、熟食物分開存放;冷藏、冷凍設施正常運轉。冷藏柜的霜不得超過5毫米。確保庫房加工間通風、無鼠蠅、無灰塵。
(九)供應的熟食特別是葷菜須充分加熱。
(十)食堂伙管定期檢查食堂衛生,發現問題現場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影響師生的健康。為此,特制定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質好,有健康的身體,責任心強。
檢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發給健康證,方可從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從業人員一旦患上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成滲性皮膚病等)不得從事食堂食品加工工作。
(四)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應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五)從業人員不能穿拖鞋上崗,不能戴首飾上崗,個人衛生不良不能上崗。
食品留樣,是預防師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檢驗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據。為確保師生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樣制度。
(一)每餐堅持飯菜留樣。配餐員在分配飯菜時,每樣湯、菜、飯均須留樣,每樣不少于100克。
分別放入留樣盒內加蓋并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及時儲存于專用冰箱,溫度保持在5攝氏度左右。
(二)飯菜留樣必須保留四十八小時后方可倒掉。
(三)留樣前,必須對用于飯菜留樣的容器進行清洗、消毒殺菌。
四)食堂廚師必須負責對留樣食品的檢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樣人”等的留樣記錄,以備查驗。
七、食品原料采購索證制度。
(一)采購員要認真按照學習,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購索證要求。
(二)采購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設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方索取產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化驗單,同時注意檢查核對。合格證明中記載的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批號等必須與產品相符,不得涂改、偽造。
(三)所索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采購部門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四)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霉生蟲、有毒有害、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識不清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五)不得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給的食品。
(六)采購乳制品、肉制品、水產制品、食物油、調味品、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劑以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應當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生肉、禽類應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料應具有口岸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書。
(七)驗收員在驗收食品時,要檢查所購食品有無檢驗合格證明,并做好記錄。
八、庫房管理制度。
(一)主食、副食分庫房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二)倉庫內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或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四)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做好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五)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墻、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霉變。
(六)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結霜不得超過5毫米。
(七)任何生、熟食物都不得用非食品袋包裝。
(八)任何冷藏食品都必須加蓋,不得混放。
八、防食物中毒預案。
一)成立防食物中毒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一)成立由園長、后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食品采購員、各班班長、保育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二)保健人員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三)食堂班長負責保存好食物留樣。
二)日常工作要求。
(一)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譽好的正規廠家或商家購買。除調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購買現成的食品。
(二)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庫存量及存放時間,妥善管理,不得出現發霉變質現象。倉庫內要做好滅鼠工作。
(三)原材料的貯存要分類、分架、離墻、離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發要生熟分開。用具要有標識。
(四)已加工完的飯菜盛桶后要及時加蓋、離地,做好防蠅防塵工作。
(五)飯菜按量制作與分發,不得存放剩飯菜。
(六)飯菜實行48小時留樣并做好詳細記錄。
(七)非食堂人員嚴禁進入食堂。
(八)各班教師、保育員做好餐前消毒和幼兒衛生工作,避免食物的污染,加強對幼兒的觀察,及時發現異常現象。
三)事故應急處理。
(一)就餐后,當幼兒出現嘔吐、腹瀉等現象時,帶班教師要立即向園長匯報,及時將幼兒送入醫院。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相關部門。
(二)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及餐具,備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三)組織由保健人員、后勤副園長、骨干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四)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五)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1、學校建立校長負責制,并配備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2、學校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學校把食品衛生安全作為學校的重要工作來抓。
3、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學校食堂不得開辦;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4、學校食堂建立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食堂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車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教師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5、學校對學生家長加強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食物要索證定點采購。
6、在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對學校食堂的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7、專人負責學校食堂及用餐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的職責,應定期深入學校食堂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
8、學校根據《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學校食堂的衛生監督,對食堂采購、貯存、加工、分餐中容易造成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環節,應重點進行監督指導。
9、學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10、學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11、建立學校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對不符合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而發放衛生許可證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由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對違反本規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小學食堂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食堂衛生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關系到學校全體師生的健康與生命安全,關系到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穩定。為了保證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學校食堂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一、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由肖正紅同志負責。每天作好進出庫登記,每天由管理人員指定專人分別進行管理。
二、每天堅持作好飯菜留樣和記錄,飯菜留樣應存放于冰箱,溫度應在2—8攝氏度,具體管理由楊改玲同志負責。三、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立即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再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報教育局和區疾控中心,并組織人員將中毒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
四、粗加工區,操作間,配餐間要分別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和指導,每間確立固定的員工,嚴格按流程進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避免出現混崗和食品交叉污染。
五、食堂管理人員指定專人負責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潔工作,要求嚴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進行消毒和保潔。六、凡不負責任,檢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食物中毒事故,學校將按有關規章制度追究其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小學食堂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衛生部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組織宣傳普及食物中毒的防治知識,提高全校師生的防護意識和維護校園周圍公共衛生水平,加強對食堂衛生的日常管理和督促,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食物中毒的預防、報告、控制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學校成立“突發食物中毒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楊保柱校長任組長,負責及時處理、上報、協調與落實學校的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
3、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突發食物中毒事件的預防與控制工作實行一把手負總責,逐級簽訂工作責任狀。
4、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建立預警、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要求,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二、正常管理工作
1、食品原料進貨關。學校采購人員要嚴格把關,定點采購,確保所采購的原料符合有關的規定,從源頭上把好食品衛生關。
2、食堂倉庫貯存關。學校食堂倉庫的鑰匙由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庫房門口有明顯標記,規定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庫房。定期對庫房里的原料進行檢查,發現變質原料,及時處理,堅決杜絕變質的原料流入餐桌。
3、餐具消毒關。學校食堂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衛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4、每餐飯菜留樣關。取每餐的飯菜250克密封好,在留樣冰箱保存48小時。
5、食堂職工個人衛生關。定期按規定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及時調換工作。
6、食堂環境衛生關。每天餐廳一大掃,保持食堂餐廳桌面清潔,地面干凈、干燥,窗戶明亮,地溝暢通,及時開啟滅蠅燈。三、突發性事件應急措施
(一)食物中毒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1、組長職責:負責學校突發食物中毒事件應急小組的全面指揮,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具體負責向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協調各工作小組的工作。
2、副組長職責:負責日常管理中的監督、檢查工作,在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后,負責保護現場,協助上級衛生部的調查事件原因。
3、總務處負責食物中毒的日常防治工作及事件發生時的后勤保障工作。
4、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做好衛生宣傳教育工作。當事件發生時,協助救治,并協助做好家長工作。進入應急狀態后,全面啟動突發食物中毒應急預案,由校長親自指揮。
(二)應急程序
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全面啟動突發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班主任、灶務人員或在場教師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學校突發食物中毒事件的總指揮。
2、校長及副校長要立即趕到現場,統一指揮,具體聯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當地政府;在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和處理結果向教育局報告。
3、總務主任負責安排,協助班主任把中毒學生送至醫院救治。
4、班主任應加強對在校學生的管理,迅速了解本班學生狀況,及時報告,聯系中毒學生家長,安撫他們的情緒,取得家長的合作。
5、灶務人員具體負責保護廚房,炊具、設備和食品原料加工等現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并進行封存,以便衛生部門的檢查。待確認后等待衛生部門處理,事件發生后對相關場所進行消毒,做好后勤保障。
6、教導主任負責穩定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協助接待到校家長。
7、發生疫情時,門衛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出校園。 8、突發食物中毒應急處置完成后,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對突發食物中毒事件反映出來的問題,要進行整改,防止事件再發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養老機構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應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任命,應有正式文件或其他證明材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在食品安全管理、評價考核和獎懲等方面獲得充分授權。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參加食品安全培訓。餐飲企業的食品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主要承擔以下管理職責:
(一)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崗位的食品安全責任,強化過程管理。
(二)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普及食品安全知識。
(三)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管理;
(四)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五)食品加工制作設施設備清洗消毒、養護管理;
(六)人員健康狀況管理;
(七)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八)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管理;
(九)餐廚廢棄物處理管理;
(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確定的其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根據《餐飲服務預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項》和經營實際,確定高風險的食品品種和加工制作環節,實施食品安全風險重點防控。
四、開展定期自查。根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相關要求,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對檢查中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制訂并落實有關整改措施,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促進餐飲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五、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監督檢查。發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依法報告、處置食品安全事故。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做好單位資質證件、人員管理信息、管理記錄、監管信息等資料的整理歸檔。
七、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其他要求。
2、養老機構餐飲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一、每年對其從業人員進行不少于一次食品安全培訓、考核。
二、培訓考核內容為有關餐飲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知識、基礎知識及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制作規程、食品安全管理技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知識等。
三、培訓可采用專題講座、實際操作、現場演示等方式。考核可采用詢問、觀察實際操作、答題等方式。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從事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前,應取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培訓合格證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完成培訓后,應參加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考核。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六、其他從業人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于12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培訓。使用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的人員應經過有害生物防制專業培訓。
七、其他從業人員應在食品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八、對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情況等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3、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應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必要時應進行臨時健康檢查。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應在養老機構食堂顯著位置進行統一公示。
二、患有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國務院衛生行政(衛生健康)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應實行每日晨檢,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對從業人員上崗前的健康狀況進行檢查。發現患有發熱、腹瀉、咽部炎癥等病癥及皮膚有傷口或感染等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疾病的從業人員,應暫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手部有傷口的,使用的創可貼宜顏色鮮明,并及時更換。佩戴一次性手套后,可從事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建立健康管理檔案,對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情況、晨檢情況等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4、餐飲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當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進入工作崗位前應當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制作人員,應符合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二、從業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及在加工場所內吸煙等行為。工作時,工作帽應能將頭發全部遮蓋住,不得披散頭發,佩戴的手表、手鐲、手鏈、手串、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外露。
三、專間的從業人員應佩戴清潔的口罩。
四、專用操作區內從事下列活動的從業人員應佩戴清潔的口罩:現榨果蔬汁加工制作;果蔬拼盤加工制作;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類食品(不含非發酵豆制品);對預包裝食品進行拆封、裝盤、調味等簡單加工制作后即供應的;調制供消費者直接食用的調味料;備餐。其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宜佩戴清潔的口罩。
五、從業人員在加工制作食品前,應洗凈手部,手部清洗符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洗手消毒方法》。
六、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加工制作食品前應洗凈手部并進行手部消毒。
七、加工制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出現下列情形時,應重新洗凈手部:加工制作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前;清理環境衛生、接觸化學物品或不潔物品(落地的食品、受到污染的工具容器和設備、餐廚廢棄物、錢幣、手機等)后;咳嗽、打噴嚏及擤鼻涕后;使用衛生間、用餐、飲水、吸煙等可能會污染手部的活動后;其他應重新洗凈手部的情形。
八、如佩戴手套,佩戴前應對手部進行清洗消毒。手套應清潔、無破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手套使用過程中,應定時更換手套,出現需要重新洗手消毒的情形時,應在重新洗手消毒后更換手套。手套應存放在清潔衛生的位置,避免受到污染。
九、工作服宜為白色或淺色,應定點存放,定期清洗更換。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其工作服應及時清洗更換。食品處理區內加工制作食品的從業人員使用衛生間前,應更換工作服。工作服受到污染后,應及時更換。待清洗的工作服不得存放在食品處理區。清潔操作區與其他操作區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有明顯的顏色或標識區分。專間內從業人員離開專間時,應脫去專間專用工作服。
5、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食品安全自查。
二、結合經營實際,全面分析自身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風險點,確定食品安全自查項目和要求,建立自查清單,制定自查計劃。
三、根據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時發現并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防止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四、自查應采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專項自查等方式。
1、制度自查。對食品安全制度的適用性,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自查。在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發生變化時,及時開展制度自查和修訂。
2、定期自查。特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每周至少開展一次經營過程自查,其他餐飲單位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經營過程自查。重點檢查食品原料采購貯存、設備設施運轉情況、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情況、從業人員衛生狀況、食品加工制作過程、供餐情況等,及時清理感官性狀異常、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宜單獨存放。發現問題、及時指導、向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做好記錄。
3、專項檢查。獲知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立即開展專項自查。專項自查的重點內容應根據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確定。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對食品安全開展日檢查,重點為對從業人員實施晨檢、進貨查驗、儲存、加工過程等風險隱患防控,發現問題、及時指導、向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做好記錄。
六、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食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存放在加貼醒目、牢固標識的專門區域,避免被誤用,并采取退貨、銷毀等處理措施。發現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對自查中發現的其他食品安全風險,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對消費者造成傷害。
6、食品進貨查驗及貯存制度
一、食品采購應選擇具有相關合法資質的供貨者,建立評價和退出機制,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貨者。大宗食品要建立固定的供貨渠道,與固定供貨者簽訂供貨協議,明確各自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
二、采購食品時要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要求查驗隨貨憑證、相關許可證、檢驗報告等材料,留存每筆購物清單或送貨憑證。入庫前要對食品的外觀、溫度進行查驗并記錄,發現包裝破損、標簽標識不全、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等食品,不得入庫。
三、如實記錄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記錄。可采用電子方式記錄和保存相關內容。采購食用農產品應符合相關規定,留存購貨憑證。
四、食品庫房應設有通風、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裝置,配有足夠數量的存放架。食品庫房內不得擺放有毒有害物品,擺放個人物品、清洗消毒工具、洗滌劑、消毒劑應設獨立隔間或區域。
五、食品貯存應做到分區、分架、分類、離墻、離地10cm存放。散裝食品要使用密閉容器貯存,并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使用期限等內容。按照標簽標注的保存條件及時貯存。
冷凍柜、冷藏柜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冷凍、冷藏柜(庫)要有可正確顯示內部溫度的外顯溫度計。
六、進貨查驗記錄和相關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7、餐飲加工過程控制制度基本要求
一、應適時對食品原料控制、加工過程進行檢查。應實施“明廚亮灶”,通過視頻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墻等方式,公開食品加工操作、清洗消毒等關鍵過程。
二、應將本單位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量化分級等級、健康證明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等國家規定應公示的信息在就餐區醒目位置公示。
三、從業人員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在加工制作食品前,應洗凈手部,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還應進行手部消毒。
四、各類工具和容器應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可使用顏色、材料、形狀、文字等方式進行區分。
五、工具、容器和設備,宜使用不銹鋼材料,盛放熱食類食品的容器不宜使用塑料材料。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
六、餐飲具、盛放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應清洗消毒、保潔,不得使用未經消毒或消毒不合格的餐飲具。
附件:
食品原料控制管理要求
一、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索證索票、驗收以及臺帳記錄保管等工作,臺帳應妥善保管并隨時可供查驗。
二、原料采購選擇的供貨者應具有相關合法資質,并建立供貨者評價和退出機制,對供貨者的食品安全狀況等進行評價,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貨者。對大宗食品要建立固定的供貨者,簽訂供貨協議,明確各自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
三、采購食品時,要按照要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索取并留存經營者加蓋公章(或負責人簽字)的購物憑證,對食品的外觀和溫度進行查驗。
四、不得采購《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及《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五、食品原料貯存做到分區、分架、分類、離墻、離地10cm存放食品。散裝食品貯存位置應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使用期限等內容,使用密閉容器貯存。需冷藏冷凍的食品按照標簽明示的保存條件貯存。
六、要遵循先進、先出、先用的原則,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及時清理腐敗變質等感官性狀異常、超過保質期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粗加工與切配操作要求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破蛋后應單獨存放在暫存容器內,確認禽蛋未變質后再合并存放。
三、冷凍(藏)食品出庫后,應及時加工制作。冷凍食品原料不宜反復解凍、冷凍。宜使用冷藏解凍或冷水解凍方法進行解凍,解凍時合理防護,避免受到污染。使用微波解凍方法的,解凍后的食品原料應被立即加工制作。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應及時使用或冷凍(藏)貯存切配好的半成品。需冷凍(藏)的食品,應放置在密閉容器內或使用保鮮膜等進行無污染覆蓋,避免食品受到交叉污染。
六、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類型食品原料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使用。盛放或加工制作畜肉類原料、禽肉類原料及蛋類原料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使用。
烹調操作要求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二、烹飪食品的溫度和時間應能保證食品安全。需要燒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時食品的中心溫度應達到70℃以上。對特殊加工制作工藝,中心溫度低于70℃的食品,應嚴格控制原料質量安全狀態,確保經過特殊加工制作工藝制作成品的食品安全。
三、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四、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內及時冷卻后再冷藏,并加貼標簽。
五、盛放調味料的容器應保持清潔,使用后加蓋存放,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宜標注預包裝調味料標簽上標注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及開封日期。
六、油炸食品前,應盡可能減少食品表面的多余水分。油溫不宜超過190℃。定期過濾在用油,去除食物殘渣。定期拆卸油炸設備,進行清潔維護。
七、燒烤食品加工場所應具有良好的排煙系統。烤制食品的溫度和時間應能使食品被烤熟。烤制食品時,應避免食品直接接觸火焰或烤制溫度過高,減少有害物質產生。
八、火鍋類食品制作時,不得重復使用火鍋底料。使用醇基燃料(如酒精等)時,應在沒有明火的情況下添加燃料。使用炭火或煤氣時,應通風良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九、糕點類食品制作時,使用烘焙包裝用紙時,應考慮顏色可能對產品的遷移,并控制有害物質的遷移量,不應使用有熒光增白劑的烘烤紙。使用自制蛋液的,應冷藏保存,防止變質。
十、自制飲品制作時,加工用水應為預包裝飲用水、使用符合相關規定的水凈化設備或設施處理后的直飲水、煮沸冷卻后的生活飲用水。自制飲品所用的原料乳,宜為預包裝乳制品。煮沸生豆漿時,應將上涌泡沫除凈,煮沸后保持沸騰狀態5分鐘以上。
食品再加熱操作要求
一、高危易腐食品熟制后,在8℃~60℃條件下存放2小時以上且未發生感官性狀變化的,食用前應進行再加熱。再加熱時,食品的中心溫度應達到70℃以上。
二、冷凍熟食品應徹底解凍后經充分加熱方可食用。
專間內加工制作操作要求
一、專間內溫度不得高于25℃。
二、每次使用專間前,應使用紫外線燈對專間空氣消毒30分鐘以上并做好記錄。
三、由專人加工制作,非專間加工制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間。
四、加工制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更換專用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在加工制作前應嚴格清洗消毒手部,加工制作過程中適時清洗消毒手部。
五、專間的門應能自動關閉,設食品傳遞窗口的應做好防蠅措施。及時關閉專間的門和食品傳遞窗口。
六、專用的工具、容器、設備,使用前使用專用清洗消毒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潔。
七、蔬菜、水果、生食的海產品等食品原料應清洗處理干凈后,方可傳遞進專間。預包裝食品和一次性餐飲具應去除外層包裝并保持最小包裝清潔后,方可傳遞進專間。
八、在專用冷凍或冷藏設備中存放食品時,要放置在密閉容器內或使用保鮮膜等進行無污染覆蓋。
九、加工制作生食海產品,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的,加工制作后至食用前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十、加工制作裱花蛋糕,裱漿和經清洗消毒的新鮮水果應當天加工制作、當天使用。蛋糕胚應存放在專用冷凍或冷藏設備中。
十一、加工制作好的成品宜當餐供應。
十二、不得在專間內從事非清潔操作區的加工制作活動。
專區內加工制作操作要求
一、專用操作區內,應由專人加工制作。
二、加工制作人員應穿戴專用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加工制作人員在加工制作前應嚴格清洗消毒手部,加工制作過程中適時清洗消毒手部。
三、使用專用的工具、容器、設備,使用前進行消毒,使用后洗凈并保持清潔。
四、在專用冷凍或冷藏設備中存放食品時,宜將食品放置在密閉容器內或使用保鮮膜等進行無污染覆蓋。
五、加工制作的水果、蔬菜等,應清洗干凈后方可使用。
六、加工制作好的成品應當餐供應。
七、不得在專用操作區內從事非專用操作區的加工制作活動。
食品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
定期清洗消毒、維護、校驗制度
一、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推薦的餐飲服務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清潔方法,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清洗消毒的對象、方法、頻率和人員等內容,確保清洗、消毒效果。
二、應明確食品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責任人員,確保內外環境整潔、無衛生死角。
三、地面應保持經常性的清潔,無積水、無油污、無臟物、干凈、衛生。
四、排水溝設明溝的應保持清潔、衛生、通暢,無食物殘渣、油污和污水蓄積,設暗溝應保持流水通暢。排水溝出口應有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裝置,并保持正常運轉。
五、墻面應保持清潔,無霉斑、污斑,無破損脫落。天花板應保持清潔、衛生,無結塵、無蜘蛛網。
六、烹飪操作臺面清潔,無油污、食物殘渣,爐臺底部等無衛生死角;排煙、排氣設施清潔衛生,無油垢沉積、不滴油,油煙管道定期清洗。
七、工作臺、水池、工用具及加工設備每次使用后應清洗,保持整潔。直接接觸食品工用具、容器必須清洗、消毒。
八、冷藏冷凍設施內外清潔,定期除霜。
九、定期清洗、維護和面機、絞肉機等食品加工、貯存等設施、設備,校驗保溫及冷藏冷凍等設備。
十、上述相關內容應形成記錄,并建立檔案。
8、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一、應設置專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間)及設備,清洗消毒保潔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滿足加工經營和供餐需要。
二、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三、餐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餐飲具、盛放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應消毒。
三、消毒后的餐用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用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四、餐用具消毒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清洗消毒保潔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推薦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對餐飲具進行,并做好記錄。
五、消毒后的餐用具應及時定位存放專用的密閉保潔設施內,保持清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要分開存放。保潔設施有明顯區分標識,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六、應定期清潔保潔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轉。采用自配化學消毒的,應配備檢測試紙,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9、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應設置餐廚廢棄物存放容器。餐廚廢棄物存放容器與食品加工制作容器應有明顯的區分標識。
根據餐廚廢棄物的量,必要時在餐飲服務場所外適宜地點,設置結構密閉的餐廚廢棄物臨時集中存放設施。
二、餐廚廢棄物容器應配有蓋子,防止有害生物侵入、不良氣味或污水溢出,防止污染食品、水源、地面、食品接觸面(包括接觸食品的工作臺面、工具、容器、包裝材料等)。廢棄物存放容器的內壁光滑,易于清潔。
三、餐廚廢棄物應分類放置、及時清理,不得溢出存放容器。每日或有需要時對餐廚廢棄物存放容器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四、餐廚廢棄物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地方政府的規定進行處置。
五、應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時間、種類、數量、收運者等信息。
10、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一、餐飲服務場所的墻壁、地板無縫隙,天花板完整,地漏使用水封式,人員、貨物進出通道要安裝防鼠板,排水管道出水口要安裝金屬材料制成、縫隙間距或網眼應小于10mm的篦子。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風口、換氣窗應加裝防蟲篩網。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應設置安裝易拆洗、不易生銹的防蠅紗網或空氣幕。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能自動關閉。
二、根據餐飲服務場所的布局、面積及滅蠅燈使用技術要求,安裝一定數量的滅蠅燈。食品處理區、就餐區宜安裝粘捕式滅蠅燈,電擊式滅蠅燈不得懸掛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貯存區域的上方。
三、餐飲服務場所內應使用粘鼠板、捕鼠籠、機械式捕鼠器等滅鼠裝置,不得使用殺鼠劑。餐飲服務場所外可安裝固定的抗干預型鼠餌站。
四、在收取貨物時,要檢查運輸工具和貨物包裝是否有有害生物活動跡象,防止有害生物入侵。要定期檢查食品庫房或食品貯存區域、固定設施設備背面等區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動跡象。發現有害生物,應及時將其殺滅,并查找和消除其來源途徑。
五、采購的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應標簽信息齊全,并在有效期內。鼓勵采購低毒或微毒的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
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產品應單獨存放在具備防火防盜通風條件的固定場所,由專人負責保管。不得存放在食品處理區和就餐場所。
六、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使用人員應經過有害生物防制專業培訓,使用時要針對不同的作業環境,選擇適宜的種類和劑型,并嚴格根據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的技術要求確定使用劑量和位置,設置警示標識。也可以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實施。
11、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一、成立由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為成員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和報告工作。
二、要定期檢查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風險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發現經營的食品屬于不安全食品的,應立即停止經營,采取告示、公告或通知的方式告知消費者停止食用、相關供貨者停止生產經營。
發現有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按規定報告。
三、發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應急處置基本程序如下:
1、及時報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故后,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立即向主要負責人報告;同時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餐飲服務單位應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采取相應控制措施。
2、立即組織救治。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患病人員送到有急救能力的醫療機構救治。
3、保護現場。發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要保護好食品加工場所、可疑食物、食品用工具容器、留樣食品及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糞便)等。
4、配合調查。餐飲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應積極配合相關監管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門反映。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及時召回已經銷售的相關食品。
5、及時總結,建立檔案。按照相關部門要求開展整改、總結等工作,并保存相關資料。
四、妥善處理投訴舉報
對接到的關于本單位相關食品的投訴舉報,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應積極調查,妥善處理,確保食品安全,避免發生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為了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嚴把食品上市質量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加強對食品進貨、入庫、保管、上柜銷售等環節的全程管理,嚴格審驗經銷食品的質量及相關身份證明,確保所經銷的食品質量安全、可靠。
三、對采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質量和標簽,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同時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做好記錄、保管和備查工作,批發經營部和連鎖超市要運用信息化手段并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對經進貨審驗發現食品明顯存在質量問題或標識不規范、標注不真實等情況的,應拒絕進貨,并及時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行政職能部門反映。
五、對供貨方不能或拒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問題的,及時與食品上標注的生產廠家進行聯系查對,經查對情況不實的,拒絕進貨,并及時將情況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
六、經營者應加強對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柜前,由負責上貨人員進行感觀檢查,凡發現已過保質期、霉變或包裝破損的.食品應立即撤柜,不得對外銷售;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及時發出警示,妥善處理,保質期屆滿一律撤柜,不得對外銷售。
七、有條件的經營者自備技術設備對進貨食品實行進貨檢驗,對不具備條件的,對進貨食品質量有疑義的應當送檢。
八、經營者要配備專職進貨驗收人員或其他質量管理人員,日常加強對內部員工的食品質量檢驗技能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業務培訓,要積極參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培訓學習和考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超過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留樣。
二、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并放置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在冷藏條件下防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審核人員等。
三、留樣的樣品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置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具。
四、若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進行檢驗,并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開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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