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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房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琴房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琴房管理制度1
琴房開放時間:
行課期間:7:30—21:30
周末、節假日:8:30—20:30
1、琴房內不得進行練琴以外的活動,不得在琴房內會客、閑聊。
2、練琴前應檢查公共物品是否損壞,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琴房管理員,劃清責任后方可練琴。
3、練琴者必須保持琴房整潔,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不得亂涂亂寫、蹬踏墻壁,不得隨意張貼。
4、嚴禁在琴房及其他公共區域吸煙。
5、禁止向窗外丟棄任何物品。
6、練琴時,不得遮蔽門上窗口,練琴結束后必須蓋好琴蓋、關閉電燈、鎖好門窗。
7、不準自行修理、拆卸以及挪用學校樂器和其它物品。
8、保持安靜,認真學習,禁止在琴房內奔跑和大聲喧嘩。
9、禁止在琴房內使用大功率電器。
請同學們自覺遵守制度,違者將按學校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琴房管理制度2
琴房是用于鋼琴教學和學生練琴的專用場所,為實現琴房的規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使用琴房的全體師生應自覺維護琴房內秩序,愛護琴房衛生,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和其他雜物。
2、使用琴房及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愛護房內設備,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損壞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3、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拆卸、安裝、調換或借出琴房內儀器設備。
4、琴房及房內儀器設備一般不外借,確需外借時,必須辦理借用手續并經系主任批準。
5、未經同意,與專業學習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琴房,更不得擅自動用任何設備。任何人不得在琴房亂串、嬉鬧。
6、養成良好的用琴習慣,使用時要自覺維護鋼琴及其他設備的.安全和整潔,用琴后要自覺關斷電源等設備,關好琴房門窗。
7、鋼琴及設備若有損壞,應如實報告,并填寫登記表。凡損壞、丟失儀器設備,均應查清原因,并按照學校相關管理制度予以處理。
8、琴房每次使用后,管理員要核查房內設備,檢查電源等設備和門窗是否完全關好。
9、琴房內嚴禁煙火。管理員要定期清潔房內衛生,并經常檢查琴房內的安全和消防設施,經常檢查琴房設備,發現異常或隱患要及時處理和報告。
琴房管理制度3
一、琴房由文化館專職人員負責管理。
二、使用前應先向文化館主管人員申請,經批準簽字后,排練人員方可進入。
三、凡進入琴房的人員必須愛護鋼琴,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機、酒精等),不得在琴房內放置閑雜物品,不得進行無關活動,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琴房使用后需及時打掃衛生、蓋琴、關窗、鎖門、還鑰匙、登記。
五、嚴禁在琴房內損壞鋼琴如刮鍵、劃琴、在鋼琴上放重物,在門窗、墻壁上亂涂亂畫。
六、嚴禁帶食物進琴房或大聲喧嘩。
七、嚴禁擅自把琴房鑰匙帶離文化館或私配琴房鑰匙。
八、遵守所申請的使用時間。
琴房管理制度4
教師琴房是教師給藝術類專業學生上鋼琴、聲樂課的場所。為加強管理,保證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此制度。
一、上課學生必須按照系、專業、任課教師的安排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學習。
二、不允許在琴房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
三、必須保持琴房衛生,不允許在琴房吃東西、亂丟雜物;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鋼琴屬貴重教學設備,教師、學生必須愛護,不得人為損壞,否則照價賠償。
五、嚴禁教師在琴房教授私人學生。嚴禁將非本院學生及其他人員帶入琴房或使用琴房內設施、設備。
六、琴房設備出現故障時,到琴房管理員處領取設備維修單,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后交琴房管理員,由琴房管理員聯系相關人員維修。
七、為了保證琴房安全,不允許在琴房點蠟燭和使用練琴無關的電器。
八、教師琴房定期安排學生打掃衛生。
琴房管理制度5
一、訂琴規定:
1、原則上,鋼琴專業學生,每生每天3個琴點;其他學生,每生每天2個琴點,當天使用,過期作廢。如有特殊需要,由院領導簽字批準。
2、練琴時間為7:00—21:50、22:00準時關門落鎖。
3、早上7:00開始訂琴。白天定琴(7:00—17:00),每生每次不超過2個琴點;晚上訂琴(18:00—21:00)每生每次限定1個琴點。過期琴點(超過當定時間10分鐘),允許琴點已訂完的同學再次使用(每天限定一個)。
4、琴房管理人員按照先來后到,好琴優先的原則,依次發放琴點。學生不得挑琴、換琴。
5、部分學生,因上課或活動與訂琴有沖突,無法訂到琴點時,由院里以臨時通知的形式,公布院領導研究的訂琴辦法。
6、服從管理。態度惡劣,無理取鬧者,責令寫出檢查,并扣留琴卡1周。
二、練琴規定:
1、檢查鋼琴、墻壁、桌椅、門窗等是否完好無損,如由缺損等非正常情況,立即以書面形式報琴房管理處查實。不檢查,不報告,已經發現缺損,視為練琴者責任,按評估損失的.2倍繳納賠償金,并扣留琴卡1周;蓄意破環,情節嚴重者,同時給予校、系紀律處分。
2、一琴一人,嚴禁2人同在一個琴房。確有必要陪練者,由院領導簽字批準。將院外人員帶入琴房,扣留琴卡1周;院內學生串房,扣留琴卡3天。
3、訂琴遲到超過10分鐘,管理人員有權轉讓其琴房,同時其琴點作廢。訂琴不到,扣留琴卡1周;訂琴不彈,或在琴房休息,扣留琴卡3天。
4、晚上琴點(18:00—21:00),若無人接琴時,可一直彈到21:50,但不準轉讓或不退房又出現空房現象,違反規定扣留琴卡3天;
5、練琴時間,一律拔掉鑰匙,關閉房門;房門玻璃,嚴禁貼紙;需要開門通風時,需停止練琴,避免影響他人;因過失造成房門玻璃損壞者,扣留琴卡3天。
6、音律不準,及時向琴管處報修,嚴禁私自拆卸修理鋼琴;嚴禁挪移鋼琴位置和在鋼琴上放置樂譜以外的用品,違反規定,扣留琴卡1周,造成損失的,按評估損失的2倍繳納賠償金。
7.在琴房抽煙、喝酒、吃零食,扣留琴卡1周;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扣留琴卡3天。
三、退琴規定:
1、練琴結束,及時歸還鑰匙,超時退琴,扣留琴卡3天。
2、晚上最后一個琴點到21:50結束,22:00前必須將鑰匙交回琴管處,否則扣留琴卡3天。
3、離開琴房,須斷開電源,關好房門;刮風、下雨天或晚上離開琴房,應同時關好窗戶。違反規定,造成損失者,根據輕重,扣留琴卡3—7天,并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四、附則:
1、以上處罰,將在期末匯總后報輔導員處,與個人量化分、評優、評先掛鉤。
2、扣留琴卡一律到輔導員處領取。
3、未盡事宜,由院領導研究決定。
琴房管理制度6
琴房是供本系音樂專業學生教學、實踐和實訓的重要場所。為加強琴房的使用與管理,給師生營造一個安全有序、清潔優美的教學環境,保證設施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特制定音樂系琴房使用與管理辦法。
一、功能及使用權限
1、琴房主要用于全日制學生(包括教學計劃內的成人教育學生)的教學、實踐和自修,師生均須按照排定的課表和琴點進行上課與練琴。
2、本系師生在享有教學活動(教與學)使用權的.同時,具有琴房設備維護、安全保證的職責和義務。
3、琴房原則上不對外開放。如遇招生(如成人教育)期間考生練習要求等特殊情況,必須征得系辦公室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方可使用。
4、排練廳、教室的鋼琴,專供于各類大課教學、演藝活動和藝術實踐,不得用于學生練習。
二、琴房分配辦法
1、按系學生總數確定每個琴房的人數。
2、保證每個琴房有各個年級的學生。
3、鋼琴質量分等級,實行輪換制(以一個學期為一個周期)
三、日常管理與監督
1、琴房的日常管理與監督由分管教學的副主任負責。在沒有專職樂器及琴房管理人員的情況下,由教學秘書對琴房學生進行具體安排和調配。
2、琴房實行值日生制,各琴房設組長1名(報系教學辦),負責“琴點”分配和琴房日常衛生、安全管理。經常保持室內整潔衛生,門窗玻璃潔凈透明。做到鋼琴上無灰塵、地上無雜物。
3、同一琴房“琴點”分配,應據學生各自的課程分布,集體協商,合理安排練琴時間,充分利用雙休日。“琴點”安排表應公布張貼在各自琴房門外,以便督促檢查。
4、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擋琴房門窗玻璃,保證透明。練琴時關門,以免影響其他同學。不準在琴房內說笑打鬧,接待同學、親友等與學習無關的活動,更不允許在琴房內談戀愛。
5、嚴禁亂接、亂用電器(如電熱器、電飯鍋等),不得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琴房。離開琴房必須隨手關電源(電燈、電風扇等電源設施),以確保安全。
6、琴房內所配置的鋼琴、琴凳、燈具、桌椅、風扇等物品不準攜帶出室外。離開琴房時要關琴蓋、關窗、關燈、關門(“四關”)。
7、鋼琴及其他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系辦公室,填寫“報修單”申請報修。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私自拆卸或修理。
8、琴房內嚴禁亂貼、亂掛任何物品。鋼琴上不準擺放水杯、蠟燭等容易損壞鋼琴的物品。不得將非學習、個人物品放置在琴房內,如有丟失系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9、外單位或個人借用琴房,原則上不予考慮。如遇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在系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酌情安排。
10、不得將家教學生帶入琴房,不得私自更換門鎖或將鑰匙轉借給他人。
11、違背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造成設備損壞和丟失的,應按價賠償;對故意損壞者,一經查清將加倍處罰,嚴格處理。
四、琴房管理員職責
1、負責整個琴房樓的日常管理、清潔衛生、安全監督等。管轄范圍包括:舞蹈廳、學生琴房、教室及各樓層的樓梯、樓道、走廊等整個琴房樓的公共場地(不含衛生間)。
2、琴房樓的設備財產,應按規定督促學生規范使用。對損壞財產設備以及違反琴房使用規定者,及時上報反應情況。
3、負責檢查和分發《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對該《記錄》應認真的查閱、核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及時上報系辦公室或分管領導。
4、嚴格管理好琴房樓各琴房的鑰匙。不準將琴房擅自借出或挪為他用,更不允許借給非本系學生。如有需要,必須經系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方可使用。
5、嚴禁任何非本系學生和閑雜人員進入琴房樓。如發現應及時制止。不能制止者應及時向琴房主管領導反應。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與學院保衛處聯系。
6、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遲到、早退或擅自離開崗位。晚上下班前一定要例行檢查,確保各室人員清場,關閉電源、門窗。琴房開放時間為:早上7:00~晚上10:00。
7、當班期間做到態度和藹、耐心周到、勤思勤跑。遇到問題要先說理解釋,后按其規定責成執行,避免與師生不該有的爭執現象。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主動配合主管領導處理管轄范圍內發生的任何問題。
8、琴房管理員要嚴格執行本《規定》要求,堅持原則按章辦事、行事。做到不該辦的事情堅決不辦,不該放進來的人堅決不放,不該開的門堅決不開。
琴房管理制度7
琴房是藝術學院音樂專業進行教學和學生練琴的場所,保證其良好的環境和正常的秩序是音樂專業完成教學任務,培養合格人才的基礎與前提條件。為了規范管理,特制定以下條例,希望琴房使用者嚴格遵守:
1、琴房按點開門關門,學生練琴需遵守琴房各項規定,出示琴卡后方可進入琴房,要服從琴房管理員的安排,不得擾亂正常的.琴房管理秩序。非本專業人員末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琴房。
2、琴房是學習的地方,安排到練琴的同學只能一位學生練習,不準三五人聚在一間琴房,更不允許有朋友陪同進入鋼琴房內。
3、師生在使用琴房前要先打掃琴房,并保持琴房的清潔衛生。要養成良好的練琴習慣,愛護鋼琴,保持鋼琴的清潔整齊,不準帶任何食品或飲料進入琴房;不準在琴房內抽煙、吃零食等;不準在鋼琴上放水杯及重物。
4、不準私自移動鋼琴的位置,不準亂砸琴鍵,練完琴后蓋好琴蓋,用完琴房內的東西請將其歸回原位。
5、不準私換琴房鎖,不準私配琴房鑰匙或把琴房鑰匙轉借他人。一經發現,將對其嚴厲懲處。
6、學生練琴期間不準遮掩琴房窗口。
7、學生不得帶私人學生進入琴房上課或練琴,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8、學生在使用琴房期間要愛護琴房的一切設施,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9、離開琴房必需關燈、關窗戶、關門。
10、以上規定自即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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