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
一、食堂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六、學校的有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影響師生的健康。為此,特制定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管理、從業人員必須取得有效健康培訓證,方可上崗。
二、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合格者領取當年的健康證,健康證超過一年者,視為無證。
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健康證應在有效期內。
四、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等傳染性疾病、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實行每日晨檢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逐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健康狀況,并做好晨檢記錄。
六、從業人員操作前應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操作時保持手部清潔。
七、從業人員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八、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更衣室內脫去工作服,工作服不得穿到非食品處理區。
九、食堂管理員要定期檢查從業人員持證情況,發現無證上崗人員,除追究無證上崗人員責任外,還要追究管理人責任。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3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參加每年一次的健康體檢,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方可上崗。
二、食堂員工必須先到縣疾病控制中心體檢,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經衛生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人員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現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燙傷、手外傷、咽喉痛等)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查明病因,治療康復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堂經理每天要對每位食堂從業人員做好上崗前檢查,并作好記錄。如發現有第四條所述有關人員時要立即處理。
六、食堂從業人員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須向食堂報告,患者與其他知情健康從業人員均不得隱瞞。由校醫對其作檢查治療并確認是否能工作,食堂與從業人員必須服從校醫的決定。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4
1、食堂所有人員每年必須在縣衛生專業機構進行健康體檢,堅持先培訓后持證上崗制。從業人員工作時,應隨身攜帶健康證明。
2、食堂從業人員有傳染病或家族有傳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從業人員發生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時,須立即脫離工作崗位,等治愈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
4、建立學習制度,定期組織食堂從業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相關衛生和業務知識,增強衛生意識和安全法律意識。
5、學校每學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二次(16小時)以上,做到時間落實,人員落實,培訓內容落實,并認真作好學習記錄。
6、積極參加上級業務部門組織的'培訓,有計劃地提高業務能力,熟練掌握各種烹調技藝。
7、堅持每訓必測制,凡培訓后都應及時組織考核,凡不及格者,進行補考。如補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8、學校應收集好培訓資料,作好培訓記錄,將考試試卷收集好,整理存檔備案。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5
第一條 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基礎衛生培訓,持有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健康證時效為一年。
第二條 食堂從業人員辦理健康證須組織在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第三條 食堂從業人員必須由本人辦理健康證,嚴禁代檢、代查,嚴格遵守體檢注意事項。
第四條 健康證到期再進行體檢的人員,檢查未合格的'應立即停職,并進行復查,復查仍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復查合格者則恢復原崗位工作。
第五條 食堂從業人員在崗期間,健康證原件由個人保管,其復印件交由學校食堂統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閱。
第六條 健康證到期而未續辦的人員,應立即組織辦理,直至領取新的健康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第七條 單位衛生監督人員、各部門負責人須經常對食堂從業人員個人健康、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6
一、員工須參加基礎衛生培訓、持有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健康證時效為一年。
二、員工(待聘人員)辦理健康證須統一組織在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三、辦證人員需在體檢處進行初步的衛生知識培訓。
四、員工(待聘人員)健康證辦理須本人進行,嚴禁代檢、代查;嚴格遵守體檢注意事項。
五、體檢未合格的員工及待聘人員,體檢負責人應告知當事人未合格原因,并將體檢單交于本人;待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健康證到期再行體檢的員工,檢查未合格的應立即停職、禁入加工間、禁止與原材料接觸,并進行復查,復查仍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復查合格者則恢復原崗位工作。
七、員工在崗期間,健康證原件交個人保管,其復印件交幼兒園統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閱。衛生保健部門負責人在健康證即將失效前10天統計所有參檢人員名單,并統一組織體檢辦證。
八、因體檢而產生的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承擔。
九、健康體檢到期而未辦理的.員工,應立即組織辦理,直至領取新的健康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十、幼兒園衛生監督人員、后勤等部門負責人必須每天對從業人員個人健康和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7
1、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生,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
3、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的健康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日常監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5、當觀察到一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后。
6、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應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7、從業人員不能穿拖鞋上崗,不能戴首飾上崗。
8、每天早上上崗由學校行政領導或食堂負責同志對從業人員進行認真檢查,凡是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崗。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為確保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就餐人員的健康,特制定本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二、健康檢查要求
所有食堂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全面的`健康檢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健康證明應在有效期內,且定期進行更新,一般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食堂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詳細記錄每位從業人員的基本信息、健康檢查情況及健康證明有效期等內容,以便隨時查閱。
三、日常健康監測
從業人員每日上崗前需進行自我健康檢查,如測量體溫、觀察身體是否有不適癥狀(如發熱、咳嗽、腹瀉、嘔吐、皮膚有傷口或感染等)。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主動向食堂負責人報告,并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崗。
食堂負責人應在每日工作開始前,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詢問和觀察,確保所有上崗人員身體狀況良好。
四、個人衛生要求
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工作期間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應全部束于帽內,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首飾等。
工作時應避免用手直接接觸食品,如需接觸,應先洗手并戴上清潔的一次性手套。
五、患病處理規定
若從業人員在工作期間出現發熱、腹瀉、嘔吐等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疾病癥狀,應立即停止工作,離開食堂操作區域,避免污染食品及餐具等。
待身體康復并取得重新上崗的健康證明后,方可繼續從事食堂相關工作。
通過嚴格執行本健康管理制度,確保食堂從業人員具備良好的健康狀況,為提供安全、衛生的餐飲服務奠定基礎。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9
一、總則
為加強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就餐人員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規范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事宜。
二、健康準入
食堂招聘新從業人員時,必須要求其提供近期(一般為三個月內)由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證明其無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
對新入職人員進行入職培訓時,應著重強調健康管理的重要性及相關要求。
三、定期體檢
在職的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健康體檢,確保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從事食堂工作的'要求。體檢項目應涵蓋常規身體檢查、傳染病篩查等必要內容。
食堂負責統一安排從業人員的體檢事宜,并跟蹤體檢結果。若發現從業人員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應立即調整其工作崗位或安排其離職,直至其康復并重新取得健康證明。
四、日常健康監督
食堂管理人員應每日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巡查,包括觀察其精神狀態、詢問是否有身體不適等。同時,要求從業人員每日上崗前自行檢查,如有發熱、咳嗽、腹痛等癥狀,需及時報告。
建立健康異常情況登記制度,對從業人員出現的任何健康問題及處理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以便追溯查詢。
五、個人衛生維護
從業人員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工作前、處理食品前后、便后等必須洗手,且洗手要按照規范的洗手程序進行。
工作期間需穿戴干凈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視情況佩戴(如疫情期間或處理生食等情況)。工作服應定期清洗、更換,保持清潔衛生。
本制度的有效實施是保障食堂食品安全的關鍵環節,全體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為確保食堂食品衛生安全,保障就餐人員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規范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工作。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食堂所有從事食品采購、加工、售賣、餐飲具清洗消毒等工作的從業人員。
三、健康檢查要求
(一)入職前健康檢查
所有食堂從業人員在入職前必須到具備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全面健康檢查,檢查項目應包括但不限于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
從業人員需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從事食堂相關工作。健康證明應在食堂顯著位置公示,以便就餐人員監督。
(二)定期健康復查
食堂從業人員在入職后,應按照規定定期進行健康復查。一般情況下,每 [具體時長,如一年] 進行一次全面健康檢查,確保身體健康狀況持續符合從事食堂工作的.要求。
對于從事高風險崗位(如熟食加工、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等)的從業人員,可視情況適當縮短復查間隔時間,如每半年復查一次。
(三)臨時健康檢查
在出現發熱、腹瀉、嘔吐、皮膚感染等可能影響食品衛生的癥狀時,從業人員應立即停止工作,并主動前往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經檢查確認無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后,方可在醫生建議下恢復工作;若檢查發現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應及時調離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崗位,直至痊愈并取得重新上崗的健康證明。
四、健康檔案管理
食堂應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詳細記錄每位從業人員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崗位等)、健康檢查情況(檢查日期、檢查機構、檢查結果、健康證明編號等)以及因病離崗和復崗情況等。
健康檔案應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具體保存年限,如兩年],以備查閱和監管部門檢查。
五、健康培訓與教育
定期組織食堂從業人員參加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個人衛生要求、常見食品污染及預防措施、疾病傳播途徑及防控等方面的知識。
在培訓過程中,應重點強調保持良好健康狀況對保障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從業人員的自我健康管理意識和能力。
六、日常健康監督
食堂管理人員應每日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巡查,觀察是否有發熱、咳嗽、腹瀉、皮膚異常等癥狀。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督促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或采取相應措施。
要求從業人員在工作期間嚴格遵守個人衛生規范,如勤洗手、勤剪指甲、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佩戴口罩(根據工作需要)等,確保個人衛生狀況良好,防止疾病傳播。
七、違規處理
對于未按規定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而擅自從事食堂工作的從業人員,應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照本食堂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如警告、罰款等。
若從業人員在明知自己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仍繼續工作,或隱瞞病情不報,一旦發現,將嚴肅處理,除調離崗位外,還應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對食堂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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