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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費用報銷制度(精選10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費用報銷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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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填寫時一律用炭素筆,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填進修學校)、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涂改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票監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監制章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注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范圍。
5、報銷憑證嚴重破損導致內容不全、不清的,財務人員不得給予報銷。
二、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權限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后,方可到財務處辦理結算。
(二)預算申報制度
學校各類需要采購的物品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做好預算由校長簽批,方可借支進入采購程序,采購秉承一人為私二人為公的原則,為報銷提供證明。嚴格執行前帳不清后賬不借。
(三)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購買的設備、辦公用品、貴重物品需經手人簽字、審核人簽字(財務)、校長簽字,方可報銷、進賬。
2、凡到財務處報銷的票據,需校長、審核人、經手人簽字方可報銷。
3、教職工到財務處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采購一律由學校統一執行。
注意:先簽字后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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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目的
為了更好的對學校職工外出乘車進行規范管理,更好的對學校的費用進行成本控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歸定適用于學校全體教職員工。
第三條 具體要求
1、學校員工外出辦事,本著節約原則,應盡量乘坐市內普通公交車輛(公共交通車),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許乘出租車;
2、員工外出辦事,需事先向本部門領導或向直接上級主管領導請示,經同意后方可外出辦事,如無事先上報而產生的乘車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
第四條 可乘出租車的標準
1、提取、攜帶大量現金和支票(數額20000元及以上)外出辦事;
2、搬運學校大量及貴重物品;
3、接送學校重要客人、合作伙伴及客戶;
4、經過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允許加班至晚間23:00以后路途偏遠且無任何普通交通工具乘坐;
5、當天所安排課時為兩個不同教學地點且上、下課銜接時間相差在半小時以內;
6、上晚班的老師在下班后無公交車可乘坐,學校根據上課地點與家的距離,酌情批準乘坐的`士;
7、學校領導交辦的緊急公務及經校長特批的其他情況。
以上乘車情況均需在獲得上級領導批準后方可乘坐出租車,否則所發生的交通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
第五條 日常情況乘車的報銷規定
1、每工作日只報銷一次上、下班路費(離家—工作地點—回家),期間如有轉車則只報銷轉一次車的費用(單程);(備注:以上公交費用均按市內公交核算:1元/次)
2、工作期間,由辦公地點到合作單位或本校基地上課/辦公,其中產生的費用則實報實銷;(備注:教學部將根據老師綜合情況進行課程安排,采取就近原則)
3、每月只能報銷一次,原則上每月3日前報銷上月所發生的交通費;
4、區間路程時間在20分鐘以內者,不能轉車或乘坐的士;
5、晚班教職工下班時,在無直達公交車可乘坐的情況下應盡量轉乘其他線路公交車;
6、日常情況乘車報銷流程
(1)員工填寫固定工作路線報銷申報表,由財務審核,交校長審批通過后,每月按此線路予以報銷。如有更改,必須提前2天填寫變更工作路線申報表,交由財務審核;
(2)除每月固定工作路線外,如遇特殊臨時安排或助教等,在當月報銷流程中填寫,注明即可。特殊線路報銷也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提交變更工作路線申報表,并遵守報銷規定及報銷注意事項。
第六條 特殊情況乘車的規定
1、員工因公乘坐出租車劃歸于乘車特殊情況,可乘坐出租車的條件見本規定之<第四條>所述內容實行;
2、在各部門有員工必須定期乘坐出租車的情況下,各部門主管需提交所在部門定期必須乘坐出租車的乘車事由及員工名單的申請,經由校長審批后交由財務,財務以各部門上交的申請為依據對乘車費用進行核算報銷;
3、教職工由于以上特殊原因而發生的乘車費用需在費用產生當日起的七個工作日之內交由部門主管及校長簽字交到財務進行費用報銷;
4、特殊情況所發生的乘車費用不納入交通費,直接劃歸于財務普通費用報銷。
第七條 注意事項
1、住宿員工:住宿點至辦公地點只報銷一次上、下班費用,上課期間費用則實報實銷;
2、非住宿員工,按市內公交一般原則予以固定住宿地方按每天上班一次、下班一次,予以報銷,因個人原因更換住宿地點,必須提前到財務申請住宿地點變更,否則財務有權不予以報銷;
3、當上課或上班地點線路有多種選擇時,以選擇最節約車次乘坐,財務也將從節約角度出發,以最節約車次核算;
4、所有員工必須遵循真實、節約的報銷原則,嚴禁虛假、亂報,如經查實,取消當月績效,并做雙倍處罰。
第八條 其他
1、學校有權對本規定實際執行中存在問題進行修改調整;
2、本規定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過程中未盡事宜,將另補充規定;
3、本規定從即日起執行,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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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原始單據的一般要求:
(1)發票必須是發票聯和報銷聯,用復寫紙復寫或計算機打印,不得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存根聯、發貨聯、記賬聯不能作報銷單據。
(2)內容要齊全,抬頭、日期、品名、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要填寫齊全,字跡要清楚,金額要準確,大、小寫要一致,嚴禁涂改。
(3)印章要齊全,須有收款單位公章(或收款專用章)及收款人簽字(章);事業單位的收據,要有財務專章;企業和個體戶須是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收據。
(4)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單據(車、船、飛機票等),因保管不善而被盜或遺失,后果自負。
2、對各項支出報銷的審簽,實行統一管理,xx萬元以下由校長簽字后,財務科方可付款,超過xx萬元的須經兩位董事校長簽字方可付款報銷。
3、差旅費報銷單,須用藍(黑)墨水筆填寫。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結算人、負責人的簽章。
4、由聯校按計劃統一購買儀器、設備、材料等各種物品,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買。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自己購買時,須經校領導批準,驗收入庫。
5、臨時工的'工資,由會計填制臨時工工資花名冊,由領酬人、經手人、主管校領導簽章。
6、各部門的經費支出嚴格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中計劃管理的要求,實行計劃用款。對于一次業務、一張票面金額超過200元的用款,事先必須向主管校長申請。對用款不事先申請的單位或個人,財務處不得安排該部門的用款計劃。
7、學校財務報銷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教學、教輔、后勤部門的經費支出,須經校長審批;對計劃外支出,除履行審批手續外,還須事先向校長辦公室申報同意并備案。
8、各部門科室要嚴格控制差旅費和會務費支出,對差旅費的報銷,嚴格按《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無特殊原因的超標準支出,由出差人員自理。
9、各部門要嚴格控制業務招待費支出。對非安排不可的業務招待,部門向校長請示同意后安排,實行先申請后招待制度。否則,招待費自理。
10、為加強資金管理,及時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在業務發生后10日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還款手續,有關財務人員應嚴格堅持“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11、各種票據是財務報銷的憑據,下列票據財務處原則上不予報銷:
(1)審批手續不全的票據。
(2)內容填寫不全、字體無法辨認或有明顯涂改跡象的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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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的各項財務行為,加強財務收支管理,本著勤儉、務實、高效的原則,根據《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報銷包括借款開支和報賬、核銷。
第三條學校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一切收入和支出均通過財務部門辦理,不允許以收抵支。
第四條學校支出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為項目費用支出;第二部分為教學事業經費支出;第三部分為其他業務支出;第四部分為期間費用支出。
第五條學校財務收入支出執行預算管理制度,量入為出。每月各項費用開支需部門申報用款計劃,由財務室匯總編制《月財務收支計劃》,項目費用支出計劃需報學校董事長簽批,其他報學校校長簽批并執行。
第六條對不可預見等特殊情況的計劃外支出,應報學校校長或董事長特批,財務室根據學校資金狀況統籌安排。
第二章費用開支內容及報銷審批程序
第七條項目費用支出:包括車輛及教學儀器、設備、圖書等固定資產購置與更新,學校基礎工程建設、綠化以及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對外投資等。
第八條教學事業經費支出:主要包括開展教學活動直接相關的.費用,如:教師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費、福利費、教育經費、教學場地設施、設備的租賃費、教研活動支出、教材及教學消耗品支出等。
第九條其他業務支出:主要包括學校學生食堂主、副食、餐具、生活用品等物資采購支出,學生食堂職工工資及為食堂職工支付的其他費用,出租門面房的維護管理及相關稅費等項支出。
第十條期間費用: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如:行管人員工資及為行管人員支付的其他費用、辦公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通訊費、工作用車車輛使用費、借款利息等。
第十一條報銷簽字程序
1.日常費用支出:
經辦人科室負責人分管副校長校長簽批
出納報銷
十二條借支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借支必須注明原因,按借支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3.誰借支,誰經辦,不允許代辦。
4.不得對個人借支。
第十三條借支簽批程序:
1.經辦人填寫借支單
2.科室負責人簽批
3.分管副校長簽批
4.校長簽批
5.主管會計審核
第三章財務報銷的一般要求及程序
第十四條學校教職工報帳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填寫學校統一的報銷單據。
2.所附原始憑證必須合法,開支用途明確、項目齊全、計算準確、時間清楚、金額大小寫一致、無涂改痕跡。
3.有出據單位的公章及收款人簽章。
4.票據粘貼牢固、整齊、有序(從下到上,從右到左,上下對齊,不超過裝訂線)。
5 .按規定需附經濟合同、實物入庫單、驗收單或運輸結算單的,手續要齊全。
6.不允許白條作為付款報帳憑證,對特殊情況無法取得原始發票的小額支出,必須先報學校財務主管同意后至少由兩人以上經手簽名方可報銷。
7.學生食堂主、副食采購,嚴格采購驗收制度,即:食堂采購支出原始憑證必須由食堂指定專人實物驗收簽字方能作為財務報銷原始依據。為保證學生食堂食品絕對安全與衛生,主食采購應取得原始發票;其他副食市場采購無法取得原始發票的支出,應填制《食堂副食品采購清單》,載明應供商(或攤位)、品名、單價、金額,實物驗收人簽字可作為財務報銷原始憑證。
8.財務報銷嚴格執行誰經辦誰報銷的內部牽制制度,嚴禁經辦與審批一人完成的違規行為。
9.不得將他人借條轉沖本人借款。
第十五條報帳的一般程序
1.經辦人整理原始憑證,按開支項目粘貼。
2.填寫“支出證明單”或“采購用款申請單”(項目費用支出要求附經濟合同復印件,材料采購費用須附“入庫單”、或供應商“供貨結算單”等)。
3.科室負責人簽批。
4.分管副校長簽批。
5.會計稽核。
6.校長審批
7.向出納報帳
8.按第二章規定的批準權限審批。
第十六條報帳管理辦法:
1.費用報銷在一周內報帳。
2.一般業務借支逾期不報,從當事人工資中扣回,直至還清。
3.備用金半年結算一次,否則不予辦理續借。
4.報帳后的多余款項應一次性退還財務,否則從次日起以欠款金額數按月息1%計收逾期欠款利息,連同欠款本金從當事人工資中扣回,直至還清為止。
5.核銷借支要向財務部門索取核銷收款收據。
6.未借支直接報銷業務,注意錢票兩清。
7.屬于當天借支,當天報帳的費用支出業務,借支單退還經辦人。
8.當天借支,隔天報帳的費用支出業務,借支單不能退還,由財務部門出納員開具報帳收據給經辦人,證明該項借款已沖帳。
9.借用的支票、匯票在報帳時,要辦理銷帳手續,即在支票借用登記薄中注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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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約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映資金的使用情況;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干,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并自覺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校長審批,然后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審核批準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簽。
4、物資采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提供的采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簽后,采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采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簽。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符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符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通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內容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提供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余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匯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況,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于不執行計劃,違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責任助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于學校領導違《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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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和鼓勵我校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提高我校職工的業務能力和教學水平,拓寬教職工學習渠道,對于學校公派出去學習、考察、培訓等與學校有關的教職工,將參照以下標準給予報銷費用:
1、往返路費
市內出行可以選擇打車軟件打車或的'士出行,以實際消費金額報銷;
湖南省內憑汽車或火車票報銷(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
湖南省外優先考慮火車出行(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校級領導因時間關系可以選擇飛機出行(標準為經濟艙),若超出部分則由個人承當。
2、餐費補足
湖南省內為50元/人/天;湖南省外為60元/人/天。
3、出差補助
市內出差不補助;
省內出差補助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補助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內原則上不提供住宿,若是會議有要求則按文件執行;
省內的原則上不超過150元/天,超出部分由個人自己承擔;
省外的原則上不超過180元/天,超出部分有個人自己承擔;經濟發達地區的則已當地商務快捷酒店的實際價格為標準(參照7天連鎖、速8或同等酒店)。
未盡事宜請提供意見和建議。最終解釋全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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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嚴格控制預算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會計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一)報銷憑證必須是由財政局或稅務部門監制印發的統一票據,電腦發票手工填寫無效。發票背面要有經手人、驗收(證明人)、負責人親筆簽名,缺一不可,并注明用途。
(二)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為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日期、汽(必須填寫物品及相關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小寫相符。票據一經涂改即無效。
(三)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票監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監制章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
(四)按規定發放的加班費、補貼、勞務費等,均要填制十行單,按人員造冊,注明編制單位、標準、工作天數,勞務費須注明所聘請人員工作單位。由部門審核后,相關主要負責人簽字,報分管財務校長簽批。
(五)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須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務內容等)和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復印件。
二、現金、銀行結算的要求
(一)現金結算的注意事項
1、現金報銷應符合現金使用范圍的管理規定。
2、凡一次零星采購金額超過500元,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均應辦理轉帳支票(同城)或匯款(異地)進行結算。
(二)銀行結算注意的事項
1、工作人員在當地或到外地購物,應有批準的預算計劃,所持結算憑證為合法憑證方可報銷。
2、用款部門經辦人憑辦理好報銷手續的發票或暫付款(預付款單據),經審核制單后可直接到財務處開具支票、匯票、匯兌。
3、使用支票付款時,應先取得對方的正式發票或有準確開支金額,由出納填好日期、金額,用途和收款單位名稱等,不得開出空白支票。
(三)領取支票注意事項
1、支票不能折疊,密碼、日期、金額不能涂改。
2、每月25日前辦理支票轉賬手續。
3、支票要在有效期內使用(轉帳支票期限為10天)。
4、作廢或過期支票一律由原單位經辦人員換取,校外人員不予辦理。
5、遺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銀行掛失,并及時通知財務處,因遺失支票造成經濟損失的,一律由持票人負責。
6、支票領用之日起,在十天內辦理報銷手續。
三、借款和結賬要求
(一)借款:凡因公出差開會等需要,并且金額較,可提前借款,借款時必須由個人先填寫借款單,經分管校長、財務校長簽字后,方可到出納員處借款,但應提前預約,以保證用款。私人用款一律不借。
(二)凡因保管不善,造成現金丟失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經辦人負責賠償。
(三)結帳:公務活動結束后,必須憑原借條和報銷單據在10天之內辦理結帳手續。
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結算的,應寫出書面說明,列明具體結賬日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報財務校長審核批準。
(四)采用轉帳支票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十天內辦理報銷手續;采用匯票或匯款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三十天內辦理報銷手續。
(五)在規定期限內未結清借款的,由財務部門在有關經費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帳不結,后帳不借”的原則。
四、經常性支出報銷管理
(一)辦公用品、維修等專項材料:應附資產入庫單,注明“消耗品”字樣,屬政府采購項目的,發票還須加蓋政府采購定點供應章。
(二)郵寄費:應取得郵政部門的有效發票。
(三)差旅費:按鎮江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鎮江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的通知》執行,出差開會培訓的,需附有關通知。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內需到財務處辦理結算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發生的費用票據按規定在“差旅費報銷單”后左上角整齊粘貼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職工出差返回后應于一周內辦理核銷手續,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款,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四)會議費:應為列入預算的會議費用,結算時應附省級部門會議通知等各項開支清單。
(五)學歷進修培訓費:按教育局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六)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不得報銷旅行社出具的發票。
(七)業務招待費按鎮江市財政局《關于轉發省財政廳〈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的通知》第16號)執行,并嚴格加以控制。
(八)固定資產購建和修理費:應附資產入庫單、政府采購申請表、標書、合同、中標通知書、預決算報告等。
(九)小型維修支出,應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報賬時需提供批準的維修報告,單位招標文件。
五、財務報銷流程及相關要求
(一)財務報銷基本流程
報銷人取得相關經濟業務的合法原始憑證→按要求在合法原始憑證背面簽字并在粘貼單上粘貼原始憑證→填制費用報銷表→財務處審核憑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在費用報銷表上簽字→所在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核簽→分管校長審批→財務校長審批→報銷人將報銷單據交出納會計辦理相關手續。
(二)財務報銷相關要求
1、教職工到財務處報銷,必須攜帶報銷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采購的需有“入庫單”;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有固定資產入庫單,屬政府采購項目的必須有政府采購審批表;外出參加培訓的須有培訓通知,參加會議的須有省級會議通知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辦人、驗收人、證明人簽字,并經財務校長審批。
3、報銷發票、事業收據時,填寫“費用報銷(原始憑證粘貼單)”;報銷差旅費,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后所附的有關發票要整齊地粘貼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幣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于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現象,人民幣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粘貼、不按規定填寫報銷憑證的,不予報銷。
6、報銷時間規定:每周三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順延。
學校費用報銷制度 8
為了管好用好學校資金,充分發揮資金效益,更好地為教學為師生服務,特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1、學校對預算內外資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計劃,量入而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審批一支筆。每一張原始單據要有“三人”(經辦人、分管領導、主管財務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嚴禁白條入帳。
2、學校的財務人員必須堅持財務工作制度,堅持會計原則,履行會計義務。做到科目齊全,帳目清楚,明細分類,日清月結。財務人員要做好會計檔案的管理。正確行使會計職權,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亂收亂付的條據。
3、學校勤工儉學財務人員負責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記帳,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學校財務室,納入學校統一管理,由學校財務室給勤工儉學撥一定的'周轉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購物時,由勤工儉學財務人員把條據分類整理好,每張原始票據有“三人”(經辦人、分管領導、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開財政內部票據,再由主管領導簽字后到財務室劃撥款。勤工儉學財務人員做到科目齊全,帳目清楚,明細分類,日清月結。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據檔案的管理。
4、學校財務人員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管理規定,及時準確地做好經費入戶,杜絕坐收坐支,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責任人經濟制裁。
5、學校財務人員嚴格執行教下發的,管好用好代辦資金,嚴格禁止亂收亂支。
學校費用報銷制度 9
為了加強學校現金管理,明確使用范圍,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 現金支出
1、 學校的所有支出必須經過嚴格審核,手續完備,遵守 財經紀律;
2、 原則上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直接支付或銀行轉賬支票,有特殊情況領導審核批準后可支付現金;
二、 報銷
1、 現金報銷必須有符合國家財政、稅務部門規定和要求的發票,發票要按財務要求整齊有序附貼在報銷單后面;
2、 現金報銷單大小寫金額相符,人民幣大寫金額第一個字要頂頭,不能留有空格,同時注明所附單據張數,所附單據合計金額必須與報銷金額一致,對于部分報銷單據,報銷人要在單據顯著位置寫明實際報銷數;
3、 現金報銷經經辦人簽字→財務審核→分管領導簽字→領導批準,方可報銷;
4、 報銷人要認真如實填寫現金報銷單,包括報銷事由,報銷單據張數,大小寫金額,財務部門審核報銷是否真實,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有無單證錯誤。
5、 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符合開支標準的'支出,財務不予報銷。
附注:網購發票(除網購火車票)不能報銷;盡量不使用手工發票。
教師培訓報銷注意事項:
1、 要開培訓費票,不能開會議費票;
2、 用公務卡消費,用pos小票及發票報銷;
3、 汽車加油費及打的費不能報銷;
4、 要按文件規定的起止時間購買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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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務報銷有關規定
1、教職工因公采購、參加會議及其它公務活動支付的相關費用,必須索取有效報銷票據,原始票據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不能涂改,回校后憑據報銷,幼兒園財務工作流程圖。收款收據等“白條”不能作為報銷憑證。
2、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有效票據是指票據上必須標記稅務機關或財政主管部門的印章,并且內容必須填寫完整,具體包括:付款單位、物品名稱或服務內容,標明單價、數量、金額、開票人簽章,并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票據專用章。個別收款單位由稅務部門代開的票據,除稅務部門簽章外,需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票據專用章。凡購置各類商品(含圖書和辦公用品)均需提供正規票據和詳細的購物清單。
3、經辦人負責業務事項的驗收、鑒定后,應在15日內辦理報銷手續。確因長期出差、培訓,做國內外訪問學者等情況,不能及時報銷者,當事人需提供相關證明,所持票據一年內有效(以票據填制日期為準),當年發生的業務,應在當年年底前全部報銷,延期票據財務部門將拒絕受理。特殊情況由主管院長批準可延長至次年一月底。
二、票據報銷的審批權限列入年度預算經費中的包干經費
已批的專項經費,分管部門、單位的業務費、課時費、科研費原則上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審批制度,各系列入課時費支出的500元以上的(含500元)招待費;列入系業務費、課時費和部門辦公費的1000元以上的開支,均由主管院長審批,科研經費、網費及聯合辦學收入提留參照執行。非包干經費、非教研活動到外省的差旅費、基建維修費、設備維護費由主管財務工作的負責人審批。預算外動用較大額度的資金需經院黨委會或園辦討論通過后由分管財務工作的院長審批。財務處負責全部票據報銷的審查核實工作,使每一筆開支合理無誤,實現資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三、票據報銷的審核及分工
1、財務:負責基建經費、基礎設施維修經費、后勤包干經費、辦學經費、車輛經費、臨時增加的包干經費的審核。負責全校各項經費中開支的審核。
2、負責工會經費、各系課時費、機關辦公包干經費、學報、校報包干經費中的開支項目的審核。
財務處的審核工作必須依據國家政策法規和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堅持手續健全、報銷規范、標準清晰、始終如一、從嚴要求、服務熱情,工作總結
四、財務報銷流程
1、整理原始票據:所有要報銷的票據,要求經辦人員按不同類別分別粘貼在“票據貼存單”上,粘貼要均勻整齊、牢實、長寬不超出票據貼存單范圍,如一次報銷的票據較多,一張票據貼存單容納不下的`,可另貼一張。各類票據需按不同類別粘貼,以便財務人員進行賬務處理。
2、根據不同的原始票據分別填制各種報銷單:如現金、支票報銷單、差旅費報銷單等,購買實物及維修的票據要附實物清單及工程清單,各類票據要求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3、辦理審批、簽字手續
(1)購買實物的票據和清單應有審批人、驗收人、經手人簽字。審批人簽字需在有效權限之內方能生效。
(2)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教學專用設備購置單價1500元以上,行政辦公設備購置單價1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要經單位物管人員辦理驗收,國有資產管理處辦理產權登記和入庫手續。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開支,應按規定要求辦理政府采購合同。
(3)不涉及實物的需審批人、證明人、經辦人簽字。
(4)凡有市撥科研項目的人員,在報賬前必須復印所有已經簽審過的票據,結題時交市科技局。
(5)各項已辦卡的包干經費報銷時由負責制單的會計登統核減并簽字,由另一名會計或出納審核簽字。
(6)凡原始報銷憑單不符合《會計法》要求的,財務人員有權拒付或要求更正、補充。
4、報銷5000元以上的項目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處以便備款。
5、票據報銷手續完備后,需先經會計微機制單,再到出納柜臺領取現金,或由會計給付轉帳支票。
6、費用在500元以上的應使用轉帳支票或辦理匯款。
7、財務處每天對外報銷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16:00以后整理當天會計資料,每周四下午停辦業務,為全處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傳達幼兒園會議精神時間。
五、暫付款流程暫付款是暫時墊付或預付給有關單位或經辦人的各種款項。
主要包括個人因公出差借支的差旅費,各種設備、零星基建的預付款,采購各種材料、資料、設備等因票據未到而無法及時報銷而形成的款項,以及因收款的需要向財務處借用的收據等。
1、暫付款的借用形式有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票及收款收據等。應根據要求分別填制借款單、匯款單、收款收據借用單等。
2、暫付款的使用必須遵循“公款公用”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因私借款,因公借款事畢后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堅持“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借款時的用途應與報銷時的用途一致。
3、現金借款額度的審批同票據報銷審批的權限相一致。
4、為保障支票的安全,不準攜帶空白支票外出。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借用支票的須經主管領導和財務負責人批準并登記用途和限額。開報銷票據后連同支票存根并經各級領導及經手人簽字后一并交財務部門入賬處理。支票要妥善保管及時使用,以防遺失。
5、辦理銀行匯款手續時,首先到財務處領取銀行匯款通知單,寫清收款單位名稱、開戶銀行及帳號,經領導、經辦人簽字后交財務處辦理匯款,待收到報銷票據后辦理相關報銷手續。
6、各種維修工程,設備采購等預付款應有書面合同或協議,在付清最后一筆合同款并辦理有關資產手續后(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予以沖賬。
六、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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