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人員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社區人員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社區人員管理制度1
根據《xx街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社區實際情況,制定社區工作者管理實施細則:
一、社區工作者崗位職責
1、認真負責,嚴于律已,工作實務,勤政為民,牢固樹立為民服務的思想,做社區建設的帶頭人和居民群眾的貼心人。
2、遵紀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職業道德,認真聯系社區工作實際,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協助政府做好各項工作。
3、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聯系群眾,接受監督,堅持原則,妥善處理好各種矛盾、問題和糾紛。
4、加強學習,豐富知識,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和自身全面素質,
5、充分發揚民主,善于團結和依靠群眾,組織發動群眾參與社區自治,辦理各種事務,解決各種問題。
6、熱愛社區工作,樹立大局意識,提倡協作精神,自覺維護社區居委會的整體利益及班子團結。主任全面負責,班子成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7.熱心群眾工作,轉變工作作風,樹立主動服務意識,接待居民、辦理居民事務時,要熱情大方,耐心細致依法規、按政策、公道辦事。按照包片負責的分工,經常、主動地深入社區居民當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為居民協調解決實際問題。
8、熟悉掌握社區居民,社會單位基本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能服務、有實效。
9、工作時間做到崗有人,人定責,責帶事,事見效。及時接受網上及其他通知,認真落實各項工作任務,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全體社區工作人員出動的,也要保持社區辦公室人有值班,并應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且必須報街道批準。
10.建立完善的信息上報制度,及時報告社區內發生的重大情況及日常工作信息,沒經街道以上部門批準,社區任何個人都不得接待新聞采訪,如發生差錯由接訪者負全責。
二、考勤管理
1、每天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2:15-5:15,周末和“八小時以外”按照,“錯時延時工作制”規定安排人員值班。
2、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和工作時間為自己,親朋干私活。
3、當月每天出勤情況在考勤表上予以簽到,考勤表由社區領導負責登記,由主任簽字后上報備案。
4、有病、事假必須請假。三天以內病、事假由社區主任批準,三天以上病、事假由街道批準。
5、凡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未上班者,按曠計。
6、考勤記載必須真實,凡弄虛作假進將被嚴肅查處。
三、文明辦公制度
1、接待居民要有禮有節,做到“五聲”,來有迎聲,進有請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支持配合有謝聲。
2、禁“四難”: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
3、建立首問責任制。凡來辦事(或電話聯系)的人第一個被問的人
員必須熱情明確地回答問話人,能及時辦的事不拖,能協助辦的事不推,非本職工作的事必須向他人交接清楚。對群眾盡量做到有求必應,有難必幫,提供方便,熱心服務。
4、全體成員在上班時間內衣著要整潔,男禁止打赤膊、女禁穿吊帶裝,不得穿拖鞋。做到行動莊重、舉止大方、語言文明。不高聲喧嘩,盡量不影響辦公。
5、上班時間內不準打牌下棋,玩電腦游戲,嗑瓜子吃東西,電話聊天和上街購物等,不做與工作不相關的事情,對熟人、朋友來訪要接待有度,不得影響辦公。
6、為群眾辦事時既要熱情接待,又要嚴格執行程序,杜絕“偷工減料”,杜絕“人情面子”。
7、社區干部要認真做好社區居民的穩定工作,發現問題和思想傾向要及時向街道辦事處進行匯報,通過組織程序妥善處理,不得擅自以社區或居委會干部個人名義參加集會和上訪活動。
8、社區成員內部之間要團結,定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維護居委會班子和諧與穩定,做到個人服從組織,處處以大局為重,齊心合力做好工作。
四、財務管理
1.為方便辦公,每月15日集中申報購買辦公用品,統一定點購買,采取專人拿貨,統一記帳,定時結算的方式。
2、電腦故障維修,統一指定專人維修。
3、探望住院病人的標準:
社區工作者住院慰問300元物品,直系親屬住院200元物品,對同
一人的探望原則上一般一年不超過一次。
五、社區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印章的'管理
1.印章管理人員要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和高度的政治責任心,堅持原則,嚴格管理,保證印章管理使用安全,維護印章的法定性、嚴肅性、權威性。
2.按照保密和管理印章要求,堅持專人管理印章,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委托他人使用、代管。專管人員離崗時間較長時,應由領導指定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保證印章正常使用,防止濫用或誤用,未經領導批準嚴禁將印章帶出。
4.印章保管要安全可靠,每次用印后應及時將印章放入規定位臵,不能圖省事而將印章隨意放臵,下班時應將放臵印章的抽屜、柜子鎖好。
5.印章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印章是否完好無損,如發現破損或字跡不清,應及時申報更換,經相關部門審批后,刻制更換。
印章的使用
1.明確專人統一管理。
2.印章使用要有登記記錄,同一內容,記錄一次,定期檢查。
3.社區居民前來辦理需要證明蓋章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資料審查核實無誤,情況屬實,方可蓋章,嚴禁蓋人情章。
4.公章外出,必須有社區主任、經辦人簽字方可,并及時歸管。
5.蓋章必須端正、清晰、美觀,符合規范要求。
6.嚴禁蓋空白介紹、空白信箋等。
7.使用社區印章,必須嚴格執行簽字登記手續;不論何人何種原因,都不能省略手續。
8.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六、社區工作者福利待遇
每人每月享受綜合目標獎100元,按月考核。
考核內容:考勤紀律,工作目標,定期走訪。
下列情況之一取消當月綜合獎。
①每周一次走訪入戶不到位的;
②接待群眾不熱情或不及時向上反映群眾的訴求;
③被群眾舉報被查實的;
④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越級反映或上訪的;
⑤未完成當月工作任務的;
⑥遲到、早退3次,曠工一天的。
七、社區服務工作制度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最大限度的滿足居民群眾的需要,方便群眾辦事,以解決社區工作與居民時間不匹配的矛盾,現制定社區服務群眾工作制:
1.實行主、副職工作制。社區專職者應熟悉各項業務,本職工作者為主職,副職工作者為副職,本職工作者不在工作崗位,應由副職工作者接待群眾,確保群眾不服務缺位。
2.實行錯時工作制,社區工作站周一至周五應確保工作時間至晚6:00,每天中午11:30-2:15,晚上5:15-6:00,安排一名社區專職工作者接待群眾。
3.實行節假日,周末值班制。社區服務站周六、周日安排社區專職工作者輪流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人員負責接待和處理日常事務及應急事件,遇有緊急情況應及時匯報,值班時間在平時工作日輪休。
4、社區工作者實行節假日輪休制度,確保社區節假日有人值班,方
社區人員管理制度2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陜西省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xx年第9次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陜西省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對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權益,發揮他們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是指經過市級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公開招聘、專門從事社區管理和服務的社區服務站工作人員。根據社區人口規模,一般配置5-9人,規模特大的可適當增加。
第三條對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管理,堅持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并重的原則。
第四條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各級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和引導居民遵紀守法,依法履行應盡的義務;
(二)認真聽取并積極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和建議,全心全意為社區居民服務;
(三)接受民政部門的業務指導及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區服務站的.管理和監督,服從和執行上級的決定和命令;
(四)協助城市基層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社會治安、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人口登記、勞動就業、文化體育、法制宣傳、人民調解、社區矯正、社區教育、房屋租賃以及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和流動人口權益保障等工作,推動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覆蓋到全社區;
(五)推進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六)組織協調駐社區單位開展共建活動;
(七)完成本社區服務站應當承擔的其他各項工作。
第七條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報酬、福利、保險待遇;
(三)國家規定的工時、休假;
(四)接受教育和培訓;
(五)陳述、申訴和控告權。
第八條招聘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政治合格、身體健康、品行良好;
(二)獲得國家承認的專科以上學歷(復轉軍人可放寬至高中文化程度);
(三)年滿18周歲。
第九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社區專職工作人員:
(一)有犯罪記錄的;
(二)被開除公職的。
第十條招聘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擬聘崗位、錄用條件等事項;
(二)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組織應聘人員進行考試(筆試、面試);
(四)確定考察對象并進行考察;
(五)體檢及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一條招考試題、考試時間由省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確定;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公布成績和擬聘人員名單由各設區市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實施;考察、體檢、簽訂聘用合同由各區(縣、市)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實施。
筆試成績公布后,按照招聘崗位1∶3的比例進入面試,達不到比例的,由區(縣、市)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提出招聘意見,上報設區市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商定。第十二條新錄用的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為五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第十三條在社區工作三年以上的現有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社區服務站公益性崗位人員和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參加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考試的,筆試成績加10分。
第十四條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年滿60周歲原則上不再聘用。
第十五條按照社區服務站職能,對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合理設置工作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實行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包片聯戶、上門走訪、服務承諾、錯時上下班、節假日輪休等工作制度,密切與社區居民的關系。
第十六條對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按照德、能、勤、績、廉進行考核,重點突出工作實績和群眾滿意度。考核工作由街道辦事處(鄉鎮)組織實施,考核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
等次。考核應在社區居民民主評議的基礎上,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提出考核意見,在社區居務公開欄中進行公示后,報區(市、縣)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審定。
考核結果將作為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續聘、解聘、獎懲、調整崗位和報酬待遇的重要依據。對考核優秀者給予獎勵,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度工作補貼下浮25%。
第十七條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與日常考核、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組織考評與群眾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結果為基礎。
第十八條對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給予獎勵。
第十九條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
(二)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三)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四)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第二十條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有違紀情形的,由紀檢監察部門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一條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或者在行政區域內民意測評中多數居民不滿意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條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
教育培訓體系。省級開展示范教育培訓,市、縣兩級開展綜合教育培訓,培訓經費由同級財政承擔。
第二十三條新招聘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崗位基本業務知識培訓,培訓學時應不少于24小時。
第二十四條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培訓實行登記管理,培訓內容一般包括崗位任職培訓、綜合素質培訓、社區實務和技能培訓等。培訓成績納入年度考核內容,作為續聘、晉升、評先評優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鼓勵和支持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立足崗位、自學成才,積極參加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和學歷教育考試。倡導有條件的地區對在工作期間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或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給予學費補助。
第二十六條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報酬包括基礎報酬、津補貼和年限報酬。
第二十七條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社會保險參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標準執行。住房公積金政策由各設區市自行制訂。第二十八條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報酬待遇和由社區服務站繳納的社會保險所需經費,由省、市、縣三級財政按3∶3∶4比例統籌解決,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第二十九條各設區市應參照本辦法制訂具體的管理細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社區人員管理制度3
為充分發揮社區自治組織的作用,切實加強社區居委會的建設,規范社區居委會的管理,充分調動社區居委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打造一支精干、務實、廉政、高效的社區居委會隊伍,推進社區居委會工作的組織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根據區民政局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一)認真負責,嚴于律已,工作務實,勤政為民,牢固樹立服務的思想,當好社區居民的帶頭人。
(二)遵紀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職業道德,認真聯系社區工作實際,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協助政府做好各項工作。
(三)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聯系群眾,接受監督,堅持原則,妥善處理好各種矛盾、問題和糾紛。
(四)加強學習,豐富知識,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五)充分發揚民主,善于團結和依靠群眾,組織發動群眾參與社會自治,辦理各種事務,解決各種問題。
(六)熱愛居委會工作。樹立大局意識,提倡協作精神,自覺維護社區居委會的整體利益及班子團結。主任全面負責,班子成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七)熱心群眾工作,轉變工作作風,樹立主動服務意識,經常深入社區居民當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為居民協調解決實際問題。
(八)熟悉掌握社區居民、社會單位基本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接待居民、辦理居民事務時,要熱情大方,耐心細致,不急不躁,講求效率。
(九)工作時間保持有人值班,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全體外出時應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社區居委會原則上不得組織居民外出活動,需要組織居民外出活動時,必須報街道批準,并做好安全工作。
(十)建立完善的信息上報制度,及時報告社區內發生的重大情況及日常工作信息。
二、辭職、勸退、罷免
(一)關于個人原因辭職
社區居委會成員因個人原因決定離開社區居委會工作崗位的,需提交本人書面辭職申請,經街道辦事處批準后并做完相關工作交接后離崗。涉及工作補貼的按實際天數核發。
居委會成員連續事假1個月以上、病假2個月以上;全年累計事假2個月以上、病假4個月以上,已不能勝任社區居委會工作或嚴重影響社區居委會工作的人員,本人應主動提出辭職申請,以便及時補選。未主動提出辭職申請的人員,可提請居民代表大會決定其去留。
(二)關于勸退的規定
凡社區居委會成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可以勸其自行提出辭職。
1、不熱心社區居委會事務,對群眾提出的要求敷衍搪塞。對應當辦
理的事項推拖扯皮,不認真負責,經多次教育又不改正的;
2、不遵守群眾工作紀律,向社區居民吃、拿、卡、要的;
3、無故脫離工作崗位3天以上的;
4、在社區居委會班子內部鬧不團結,產生不良影響的;
5、由于本人能力所限或身體原因,無法勝任所負擔工作,且變更另一個崗位也無法勝任的;
6、經街道考核或社區居民測評為不稱職的.。
對上列情況之一的人員“勸退”必須履行下列程序:
1、社區黨組織負責人與社區居委會主要負責人共同與其談話(涉及社區一把手由社區工作科與組織科共同與其談話),說明原因,并充分聽取本人意見和申辯;
2、凡本人拒絕的,由街道辦事處主管負責人與本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再次聽取本人的申辯及理由;
3、本社區黨組織向所在街黨工委提出書面報告,進行備案;
4、對被勸退人員的工作補貼以正式離崗日期為準計算。
(三)關于對社區居委會成員的罷免
1、凡社區居委會成員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運用罷免程序,將其罷免:
(1)因工作瀆職、失職使社區居民健康和財產及社區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
(2)街道考核或社區居民代表大會測評為不稱職的;
(3)侵害群眾利益,造成惡劣影響的;
(4)全年無故累計脫離工作崗位7天以上;
(5)應予勸退,且本人申辯理由不能成立卻堅持不退的;
對上列情況之一的人員“罷免”必須履行下列程序:
1、由本社區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居民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區居民代表聯名,可以要求罷免居民委員會成員。罷免要求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居民委員會和街道辦事處提出,并寫明罷免理由。或由街道辦事處向所在社區居委會提出罷免建議。
2、居委會依據《選舉規程》召開居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罷免本社區居委會成員。社區居委會主持召開罷免會議有困難時,可由街道辦事處派人代行主持召開會議。
3、在居民會議表決時,應書面說明罷免理由。被罷免人有權出席會議申訴意見。居民代表進行表決,宣布表決結果,并在居委會存檔。街道辦事處與其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勤制度
(一)無假日辦公制
作息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至5:30。晚上5:00—6:00。季節變化根據街道辦事處通知,調整作息時間。節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實行一至二人輪流值班。
(二)請銷假制度
因病、因事或遇特殊情況需請假的,須經批準后方可執行。請病假以病假條為依據;一般工作人員事假一天,病假2天由居委會負責人批
準。超過上述期限均由本人提出,報社區工作科審批。居委會負責人因事、因病請假,由社區工作科分管領導審批。請假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年終列入考核。未經請假,無正當理由不上班、不參加集中學習的、上班后又外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一律作曠工處理。
(三)獎懲制度
1、病(事)假的生活補貼扣除辦法。病(事)假3天以內(含3天),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病(事)假3天以上,10天以下(含10天),事假每天扣30元,病假每天扣15元;病(事)假月累計10天以上,事假每天扣40元,病假每天扣除20元。病(事)假月累計超過20天(含20天),扣除當月全部政府補貼。全年累計事假2個月、病假4個月以后,政府補貼將不再計發。
2、為嚴肅考勤的嚴肅性、真實性和公平性,考勤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扣除當事人和一把手的當月政府補貼。
3、全年因病事假缺勤不超過三天的(沒有曠工)人員,給予一次性物質或精神獎勵。
4、條件允許情況下,對全年病事假不超過一周的人員(沒有曠工),組織外出或休假一天。
(四)具體要求
1、社區居委會人員的出勤、缺勤,由專人負責記載,按月計結,作為月發工資的依據。有關科室將不定期抽查。
2、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無故不得遲到早退。每天負責考勤的工作人員認真進行登記,遲到或早退人員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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