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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車管理規定
公務車管理規定1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規范本公司各種車輛的管理和使用行為,特制定公務車管理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從申請使用到開車前后應辦的所有手續,如檢查、保養、修理,直至使用中違反交通法規及事故損害處理等事務。
第三條 公務車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公務車輛由_______處統一管理、調度及保養維護。其主要職責如下:
1.公司_______處為保證公司業務的順利運轉,應準確把握車輛的運營狀況和用途,實行科學的有計劃的配車。
2公司業務用車禁止私用或個人專用。除日常為接送公司干部而用車外,用車需經_______處批準。
3.為提高車輛運營效率,_______處和各主管部門部應對駕駛者進行經常性教育與指導。
4._______處負責公務車輛的保養和維護:
(1)每行駛_______KM由_______處送公司指定保養廠定期保養一次。
(2)每星期由車輛保管人員負責清洗一次。
(3)車輛長期閑置時,每周由車輛保管人發動一次,溫車××分鐘。
第四條 公務車具體管理制度
一、申請用車駕駛人資格
1.駕駛人必須有駕駛______年以經歷或領執照后每天開車至本公司上下班時間達______個月以上,并經記錄取得______處認定資格,方可使用。
2.有以下情況,禁止申請用車:
(1)無證駕駛不攜帶駕駛證者;
(2)生病或過度疲勞時駕駛;
(3)飲酒后駕駛;
二、申請用車流程
1.外勤出差或其他公務,須用車時,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______申請單交到______處,由______處按其所需注明使用何種車輛及駕駛人等,由該部門負責人簽章后,呈______以上主管簽查核準、方可用車。
2.使用前檢查:駕駛人出發前,先檢查車況,如車證、水箱、剎車系統、輪胎、油等,核對登記簿記載的公里數,如發現不符及損壞等情形,應向______處報備,并在登記簿上注明,否則駕駛人負全責。使用后回公司時,必須把登記簿交回______處保管人員,以便檢查車況,如發現登記不符及損壞情形,應向______以上主管報告。
三、用車過程中注意事項
1.駕車外出者外出前,必須將目的.地、行車路線、需要時間等報告_____。
2.駕車外出者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3.駕駛者在駕駛時間外,應注意按時休息和飲酒適度。
4.駕駛者應保持車內清潔:物料應放于行李箱,不得放在椅座上;運輸精密食品設備須放在椅座上時,應事先墊好襯物。
5.借車時間較長時,駕駛者應注意保養與維修使用的車輛。
四、車輛損害修理遺失賠償
1.如是因執行公務時發生,應由使用(駕駛)人填寫_______單,經_______主管證明并上呈核定。經濟損失的_______%由使用(駕駛)人負擔,但可以分____年逐月從工資中扣還;公司負責部分列為“_____費”或“其他損失”科目。車輛失竊尋回后,也按_______%的比率負擔實際支出費用。
2.如是私用時發生,應由使用(駕駛)人完全負擔修理費用,或購置同一年份同一規格牌號的車輛賠償;如失竊尋回,其費用全部由使用(駕駛)人負擔。
五、駕駛人違規或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
1.因超速、超車、任意停車等各種違反交通規則而受處罰,罰款由駕駛人負責。如果指定駕駛人把車隨便交由他人駕駛,發生違規、車損等而致使罰款或損失的,則由指定駕駛人負責全額賠償。
2.當公務用車發生事故時,駕駛者應首先作應急處理,然后迅速與公司聯系,依據公司的決定,作妥善處理。事后應提交事故報告。
六、用車后交車手續
1.填寫行車登記簿、填里程表,然后交車。
2.將車暫停放在辦公大樓前,請_____處檢查,如有損壞應在登記簿上注明,由______以上主管檢核。
3._______處檢查完畢后,在登記簿及派車單上簽字,駕駛人將開車回車庫,會計憑_____處檢查后簽字的派車單核發有關費用。
第五條 附則
本規定經_____核準后實施,增設修訂亦同。
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_____。
公務車管理規定2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律師會見制度,保障律師依法執業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活動中依法執業權利的意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司法實踐,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檢察環節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
第三條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保障律師的執業活動,保障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權利。
第四條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其有關會見的規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第五條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應當由二人在場,其中一人為接受委托的律師,另一人可以是本所的律師、實習律師或者律師助理。律師異地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另一人可以是經人民檢察院同意的當地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人民檢察院派員在場的,受委托的律師也可以一人會見。第六條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不得攜領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或其他人員參加會見;不得為犯罪嫌疑人轉遞信件、錢物以及其它看守部門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將移動通信工具供犯罪嫌疑人使用;未經人民檢察院和在押犯罪嫌疑人同意,不得對會見進行錄音、錄像和拍照。
第七條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偵查階段律師會見時,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案件情況和實際需要,決定是否派員在場。派員在場時,所派人員不得干擾律師的正常會見。
第八條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偵查階段羈押期間,根據律師、犯罪嫌疑人的申請,安排會見應當不少于二次。
第九條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在監管場所內進行。
第十條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向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出示以下材料:
一)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屬的'授權委托書;
二)律師執業證,隨行人員中一人可持實習律師證或者律師助理工作證;
三)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第十一條人民檢察院應在其具體辦案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受理律師的會見通知并辦理律師會見事宜。
第十二條涉嫌犯罪的單位委托的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的單位犯罪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涉案人員。
第十三條對于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要求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以便偵查部門調整時間,在48小時內向律師開具關于會見的公函并安排會見的具體時間。
第十四條對于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要求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填寫《會見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請書》。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律師提出申請后5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
第十五條受委托的律師是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的,要求會見犯罪嫌疑人,應當填寫《會見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請書》。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申請后3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六條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案件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通過犯罪嫌疑人的陳述了解案件以下情況: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實施或參與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關于案件事實和情節的陳述;
四)犯罪嫌疑人關于其無罪、罪輕的辯解;
五)被采取強制措施的法律手續是否完備,程序是否合法;
六)被采取強制措施后其人身權利、訴訟權利是否受到侵犯;
七)其他需要了解的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第十七條在案件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權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控告、申訴、申請取保候審,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律師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后5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第十八條人民檢察院辦理審查起訴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手續時,應向律師提供《起訴意見書》及相關的法律手續和案件材料。
第十九條律師對人民檢察院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阻礙律師依法會見的投訴,由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統一受理。負責審查的部門在受理投訴后5日內向投訴人書面告知處理情況;投訴人不服書面告知處理意見的,可以向辦案部門所在的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或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反映。
第二十條律師在會見時違反法律、執業紀律和有關規定的,偵查人員有權當場提出勸阻和警告;對不聽勸阻和警告的,有權中止會見。人民檢察院對律師在會見時違反法律、執業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可以將有關情況通知該律師事務所所屬的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將調查和處理情況在一個月內告知人民檢察院。
第二十一條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因涉嫌犯罪被立案偵查,需采取逮捕強制措施的,應報省檢察院審查同意,并同時向該律師事務所所屬的司法行政機關通報。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若本規定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的新規定相抵觸的,執行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的規定。
公務車管理規定3
1.總則
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文件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2.文件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公司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資料。按照分工的原則,全公司各類文件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3.收文的管理
3.1公文的簽收
3.1.1凡來公司公啟文件(除公司領導訂啟的外)均由收發員登記簽收(由上級或郵電局機要通訊員直送機要室的機要文件除外)后分別交辦公室機要秘書拆封。在簽收和拆封時,收發員和機要秘書均要注意檢查封口和郵戳。對于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對密件開口和國外信函郵票被撕應拒絕簽收。
3.1.2對上級機要部門發來的文件,要進行信封、文件、文號、機要編號的“四對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上級機要部門,并登記差錯文件的文號。
3.2公文的編號保管
3.2.1辦公室文書對上級來文拆封后應及時附上“文件處理傳閱單”,并分類登記編號、保管。須由公司承辦或歸檔的公司領導親啟文件,公司領導啟封后,也應交辦公室辦理正常手續。
3.2.2本公司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文件及資料應及時分別送交辦公室文書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保存。
3.3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3.3.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別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文件內容和性質閱簽后,由機要秘書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文件應呈送公司領導(或分管領導)親自閱批后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文件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文件要月即辦。
3.3.2一般函、電、單據等,分別由辦公室機要秘書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文件,應同主辦單位聯系后再分轉處理。
3.3.3為加速文件運轉,機要秘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文件送到公司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系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2天(特殊情況例外)。
3.4文件的傳閱與催辦
3.4.1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范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文件帶回家、宿舍或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文件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3.4.2閱讀文件應抓緊時間,當天閱完后應在下班前將文件交機要室,閱批文件一般不得超過2天,閱后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辦公室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4.3閱文時不得抄錄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夾內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確系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泄密。
3.4.4文件閱完后,應送交辦公室機要秘書,切忌橫傳。
3.4.5辦公室機要秘書對文件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文件、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文件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并征得辦公室同意后,予以復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周轉。
3.4.6按照閱文范圍,離、退休干部,一般由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學習有關文件,或由辦公室機要室通知到機要室閱文。
4.發文的管理4.1發文的規定
4.1.1全公司上報下發正式文件的權力集中于公司,各群眾團體和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發送正式文件。
4.1.2各群眾團體、部門需要向上反映匯報重要情況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發文應向公司提出發文申請,并將文件底稿交廠辦審核。公司同意發文,則由公司按機構設置與業務分工統一歸口以公司×字發文。
4.1.3對全公司影響較大,涉及兩個以上公司領導分管范圍的文件,須由經理批準簽發。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公司領導批準簽發。
4.2發文的范圍
4.2.1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文件、通知、決定、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發文范圍。
4.2.2公司下發文件主要用于:①公布公司規章制度;
②轉發上級文件或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制訂的公司文件; ③公布公司體制機構變動或干部任免事項;
④公布公司性的重大開發、項目、經營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決定;
⑤發布有關獎懲決定和通報; ⑥其他有關公司的重大事項。
4.2.3公司上行文、外發文主要用于:
①對上級機關呈報工作計劃、請示報告、處理決定;
②同兄弟單位聯系有關公司重大開發項目、人事勞資、物資供應、科研、基建、經營管理等事宜。
4.2.4在公司日常項目開發和經營管理中,有關圖紙、技術文件、工藝修改、審批工作、安排部署、傳達上級指示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分管公司領導批準后,由主管業務部門書面或口頭通知執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發布。
4.2.5凡各業務部門如開專題會議所作的決定,一般都不應發文,不備查考,可以簡寫名義用《工作簡訊》發會議紀要。
4.2.6各業務部門與外單位發生的一般業務聯系,可用各簡寫的名義對外發函(應各自編號備查),不用公司名義發文。
5.文件的立卷與歸檔5.1文件的歸檔范圍
5.1.1凡下列文件統一分別由兩辦負責歸檔:①上級機關來文,包括上級對公司報告、申請的批復;
②公司發出的報告、指示、決定、決議、通報、紀要、重要通知、工作總結、領導發言和生產經營工作的種類計劃統計、季度、年度報表等;
③經理辦公室、總務會、公司管理委員會、中層干部會以及各種專業例會記錄;
④公司一級組織召開的代表大會所形成的報告、總結、決議、發言、簡報、會議記錄等;
⑤有保存價值的人民來信,來訪記錄及處理結果;
⑥參加上級召開的各種會議帶回的文件、資料及本公司在會上匯報發言材料等;
⑦上級機關領導同志來公司檢查視察工作的報告、指示記錄,以及公司向上級進行匯報的提綱和材料;
⑧反映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先進人物事跡及公司領導工作等的音像攝制品;
⑨公司日志和大事記;
⑩公司向上級請求批復的文件及上報的有關材料。
5.1.2業務部門、各群眾團體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動資料,由各業務科室、群眾團體負責立卷歸檔。
5.2立卷要求
5.2.1文件立卷應按照內容、名稱、作者、時間順序,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檔。
5.2.2立卷時,要求把文件的批復、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5.2.3要堅持平時立卷與年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5.2.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檔案館(室)移交,清單一式兩份(接交單位各留存一份備查)。
6.文件的銷毀
6.1對于多余、重復、過時和無保存價值的文件,公司機要室應定期清理造冊,并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申請銷毀手續。
6.2經審核同意銷毀的文件,應派專車分別由公司機要秘書和正(副)主任護送到上級機關指定的紙廠監視銷毀。
公務車管理規定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統一管理公司公務車輛,有效使用公司車輛資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公務車輛遵循管理部統一調度使用的用車原則。公務車輛是指屬于公司系統所有的車輛,包括高層管理人員公務配車、公務車、施救車等。
第三條公司公務車輛必須遵守統一的使用原則,嚴格執行既定的用車管理制度和程序。
第二章車輛使用程序
第一條高層管理人員公務配車的統一使用管理范圍,由所屬部門優先使用;公司銷售專用車由銷售部優先使用;售后施救車由所屬部門的售后服務部優先使用。對上述車輛的使用,管理部有權監督并根據公司經營的需要進行臨時調配。
第二條除高層管理人員使用公務配車的車輛外,本公司其他人員用車均須事前向管理部申請調派并填寫“派車單”,由管理部根據派車執行公務的輕重緩急調度派車。不按規定申請的,一律不得使用公務車輛。
第三條公務用車審批程序:員工因公務使用車輛,必須填寫“派車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交由管理部統一派車。用車超出一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審核后方可交由管理部統一派車。
第四條公務車輛的使用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駕駛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司管理部發放的準駕證(A證)。公務車輛停用期間,必須停放在公司或管理部預先指定的地點。
第五條所有公務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確因工作關系需外借的,須填寫“派車單”經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報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外借,但是仍然必須執行本規定的派車制度。
第六條私事用車的特別規定: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員工的私事用車。公司對于部門經理級以上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和其他承擔重要職責的人員,可以考慮其對公司的貢獻程度和因履行職責、執行公務等所影響個人家庭生活的`狀況,在不影響公司經營需要的前提下安排車輛。
任何人員的私事用車均必須嚴格執行派車制度和程序,即填寫“派車單”,經總經理批準核定后,交由管理部統一調度。私事用車前后不得超過兩天。
私事用車必須遵守公司公務用車的制度規范使用車輛,同時還執行收費使用制度,除非得到公司總經理的特別免費批準。使用費用包含車輛損耗費和油費,按照實際使用的公里數計算,每公里收費標準為1元。過路過橋費由私事用車人自行承擔,不得報銷。
私事用車人領用車輛時必須首先在管理部登記確認領用時間和初始公里數;用車完畢,應及時將車鑰匙和車輛交還管理部并登記確認交還時間和最終公里數,如在交車驗車時發現車輛有刮痕或故障,私事用車人承擔所有的維修費用。
第三章車輛保養維護
第一條公務車輛的保養維護由管理部負責。專職司機對公務車輛的保養維護承擔責任。管理部經理根據本制度統一安排公務車輛的保管事務,專職司機根據管理部經理的工作安排履行職責并執行具體事務。
第二條管理部必須建立公務車輛檔案,包括:公務車輛的原始資料(購置材料或租賃記錄)和行駛證、保險單、稅單等行車必備有效證件。
管理部經理應履行車輛管理的首要職責,包括定期的證照核對、油卡的購買,以及按照本規定監督執行派車制度等。
專職司機有義務保管公務車輛的相關證照,并負責根據車輛的情況及時申報車輛年審、保險和保養、維修、檢驗等。對于未遵守公務用車制度的出車任務,專職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否則應承擔違章用車的連帶責任。
第四條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我司售后部進行。簡單故障和保養維護的,維修工單經管理部經理審核確定,按成本價結算,結算總價超出1000元以上的維修項目,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五條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必須立即維修、更換零件的,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到外單位修理的,專職司機或者其他駕駛人員應立即與管理部經理電話匯報請示,并事后及時按車輛維修報批程序補辦手續。
第六條公務車輛的油料執行油卡制度,油卡由管理部統一購買,專職司機和其他駕駛人員統一向管理部根據實際需要領用。車輛使用期間的臨時外出購油應事先及時向管理部經理匯報確認。只有經批準審核后的油料費用才能報銷。
第七條所有到外單位保養維護的公務車輛,財務部有責任監督執行公務車輛保養維護費用和外購油料費用的報銷。
第四章車輛使用人的職責
第一條專職司機和其他車輛使用人(下統稱“車輛使用人”)領用車輛出車時,必須對車輛正常使用必需的各種證件有效性進行檢查,并仔細檢查車輛性能。發現異常的,應立即報告管理部,否則應自行承擔有關責任。
第二條車輛使用人不得私自將車輛轉借他人使用,更不得將車輛交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第三條車輛使用人完成任務后,必須及時返回公司,停放在指定區域,并將鑰匙交回管理部。
第四條若車輛使用人夜間將車輛停放在外,如若車輛被盜或受損,依具體情況由車輛使用人承擔相應責任及損失。
第五條車輛使用人負責公務車輛的清潔衛生。
第六條車輛使用人必須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管理法規,嚴禁酒后駕車。
第七條車輛使用人有義務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維護公司的全面商業利益,尤其嚴禁泄露在駕駛公務車輛期間所知悉的公司領導談話內容。
第五章罰則
第一條凡因酒后駕車、無照駕駛和其他嚴重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等受到交通處罰的,由車輛使用人承擔經濟責任,管理部有權在接到處罰的該車輛使用人的當月工資中直接抵扣,并視情節給予通告批評、罰款(50—500元)等管理部處分。
第二條如因車輛使用人違法違章,以及不當使用致使公務車輛損壞、機件故障的,由車輛使用人承擔修復公務車輛所需的維修費。因交通事故產生的賠償費等,由管理部視具體情節擬定費用承擔方案交由總經理決定。
私事用車和私自用車產生的車輛損壞、機件故障和交通事故的賠償費等,由車輛使用人承擔全部責任和所有維修、賠償費等損失。
第三條未經許可使用公務車輛,或者公車私用、擅自將車輛轉借他人使用的,一次罰款500元,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車輛使用人未按規定及時交還車鑰匙的,每次罰款50元,并承擔公
務車輛延遲交還期間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專職司機,包括執行公務駕車任務的其他人員,擅自泄露公司領導與他人談話內容的,處以管理部處罰并視情節給予50—500元的罰款。
第六條公司員工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管理部有權根據視違章情節給予通告批評、罰款(50—500元)等管理部處分。屢次違反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管理部有權加重處罰。
第六章其它
第一條本制度由管理部修訂并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第二條生效日期:本規定自發布日起生效。
公務車管理規定5
一、車輛使用管理
1、公司所有公務車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和調度,實行“派車單”派車。為方便工作,貴A H5499,貴A 17H26,貴A 82Z37,貴A 506E5直接由儲運部張經理調度,車鑰匙、手續由張經理管理。貴A HX413,貴A 5217B由行政部管理。
2、公務車原則上實行專人專駕,嚴禁擅自轉駕,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指定其他專、兼職駕駛員駕駛。
3、出車回公司后,駕駛員需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將車鑰匙及時交回登記。未經公司領導允許,駕駛員不得將車輛停放到指定車庫以外的地方過夜,否則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自負。
4、派車條件:公司領導出差或外出辦事;中層干部出差或外出辦事;庫房轉貨;發貨、提貨;三人以上銷售部員工出差或外出辦事;本公司人員因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的用車。
5、實行“派車單”制度。用車部門公事用車須填寫“派車單”,在“派車單”上簽字并注明出車事由、地點、用車時間。到“行政部”辦理登記領車手續。一般情況下,由“行政部”指派司機出車。公司人員私人用車,報部門領導批示后,到“行政部”辦理領車手續。
6、除儲運部門、收、發貨之外,任何部門不得以各種理由直接通知駕駛員出車,駕駛員一律憑“行政部”的指令出車,沒有部門“派車單”和指令,駕駛員一律不準出車。
7、本公司車輛原則上不得外借,因特殊情況需外借的,必須經總經理同意,駕駛員隨車外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駕駛員差旅費、油費、過路費等)由借車人承擔。未經批準將公車外借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發生安全事故的,由當事人承擔后果并追究責任。
二、車輛審驗、維護維修管理
1、車輛的維修、清洗、美容一律到指定地點維修、清洗、美容。
2、車輛維修。車輛維修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確需修理或更換零件的,修理費用在100元內,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行政部”認定審批維修內容后送修;修理費用在200元以上,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交辦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送修(出差在外可特殊處理,但必須先行電話報告,回單位后補辦手續。更換下的'配件交到“行政部”,存入倉庫。在維修過程中,“行政部”經理和駕駛員必須共同檢查質量,核準費用,以示負責。本車駕駛員負責維修出廠的檢查驗收。
3、車輛美容。嚴格控制車內外配置,購置必要的車內外設備,須報“行政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方可購置。
公務車管理規定6
為了科學、規范、合理有效地使用車輛,最大限度地節約成本,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做到行車安全,用車高效,節能降耗,全力支撐和保障企業生產經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總公司、分公司、各項目部的所有公務車輛。
二、公務車的使用管理
1、公司公務車輛全部交由辦公室統一調配管理,辦公室根據公司用車需求合理調派車輛。
2、車輛駕駛原則上實行專車專用,專車專管制度。若司機請假或另有任務,辦公室可指派其他司機或持有駕照人員駕駛。
3、嚴禁公車私用。車輛不得用于私人事務,一旦發現,對駕駛員和使用人均按其情節輕重進行處理。外單位或個人借用,應報總經理批準,同時該車司機應記錄并告知借車人車輛狀況,并且牢記借車時間。接客或接送本單位員工需要用車的,由辦公室主任調配或請示總經理批準。
4、確保行駛安全,嚴禁無照駕駛、酒后駕駛、超速駕駛、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由于無照駕駛或擅自出借或動用車輛而受到罰款、處罰的,由該車駕駛員自行承擔;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該車駕駛員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公司概不負責。一年內沒有受到處罰的駕駛員,公司將予以表彰、獎勵。
5、下班后及夜間,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地點(特殊情況除外),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如需用車,原則上由總經理安排所保留的車輛。嚴禁未經請示私自動用公務車,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6、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出差人員,須填寫《公司車輛使用登記表》(見附表1),用車一天以內由辦公室主任審批,用車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7、車輛如在公務中遇到車禍,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立刻與公司管理聯絡,并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凡外人借車發生事故的`,一旦獲悉情況,就得向公司匯報,不得隱瞞。
三、公務車的使用
1、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先完成工作或接待任務,后其他事務的原則安排。
2、專車專用。總公司現有車輛兩輛,必須再借用鄂G62288和鄂A1122兩輛轎車(借用合同另訂)供董事長和總經理專用
3、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辦事、聯系業務、接送。
4、接送公司賓客等。
5、每10天應登記車輛的行程公里數(見附2《公司車輛行程、加油、維修情況登記表》)
四、車輛用油管理
1、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使車輛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公司所有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二卡(中石化和中石油)制度。一般情況不允許現金加油。若卡內無款或其他特殊情況的,現金加油后必須憑正規的稅務發票報銷。
3、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
10天登記一次(見附2表《公司車輛行程、加油、維修情況登記表》),月底登記完畢后,連同表1交給辦公室主任存檔備查。
4、司機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應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五、維修保養與保險
1、本公司實行專車專管制度,駕駛員必須愛護車輛,每周應定期對自己駕駛的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2、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根據一天的用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視方便與否予以加油,最好不要在出車時才臨時加油。
3、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做到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及時發現車輛問題和隱患,及時向車輛管理員反映,及早進行維修,避免嚴重的損失。盡量自己動手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4、加強車輛維護管理,建立車輛維修臺賬。車輛管理員應督促駕駛員定期進行保養檢修,如實如數地登記維修、罰款情況,每次維修費用如實填入《公司車輛行程、加油、維修情況登記表》。
5、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6、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車輛管理員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六、車輛費用報銷車輛維修保養、油費、過道、停車洗車等其他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應貼好票據,經總經理簽字審批后,到財務部據實報銷(或由辦公室主任代付)。
七、附則
1、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
2、未盡事宜,由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商定增改。
公務車管理規定7
為了嚴格鎮政府機關車輛管理,使車輛管理正規化、規范化,經鎮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鎮政府車輛管理規定如下:
一、車輛管理的原則、范圍
1、按照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及上級公車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厲行節約、保障正常工作開展”的原則,實施本制度。
2、車輛管理的范圍:凡屬鎮政府機關、計生站、企業站所屬的車輛,均納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圍。
二、車輛的管理和調度
1、公車使用實行“統一調控、領導簽批、用車登記、專職司機出車”的管理制度。
2、車輛使用的范圍是公務用車,其它私人事務一律不得使用公務用車。
3、鎮機關所有車輛由鎮黨政辦公室統一調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車的,必須上報黨政辦公室,經領導簽批后由專職司機憑簽批意見出車。
4、鎮機關所有車輛,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須停放在鎮政府院子內指定地點,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日用車的,需事先向鎮主要領導請示,經同意后由黨政辦公室進行登記后方可用車。
三、車輛的使用
1、車輛由指定專職司機負責開車,其它人員一律不準私自駕駛。
2、公務車不得借給非本單位人員使用。如將車輛私自借給他人或不用專職司機私自出車,由此造成的后果的,不論所辦的事為公事或私事,均由違反規定的個人負責。
3、車輛駕駛員必須具備車輛駕駛資格,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超速超載、酒后開車、疲勞駕駛和違反操作程序駕駛,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駕駛者負責。
4、駕駛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
5、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其它私用。
6、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7、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的,應先向鎮黨政辦公室申請,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經鎮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8、公車私用時若受到違規處罰或發生事故、損毀、失竊的,在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借用者負擔。
四、車輛的保養
1、駕駛員要時刻注意車輛保養,車輛的維修養護由專職司機負責,有問題及時維修,不開帶病車;
2、車輛需要維修的,由駕駛員事先向主要領導提出申請,待主要領導同意后,到鎮政府指定地點進行修理,否則修護費一律不予報銷。可自行修理者,可憑購買材料零件費用憑證報銷。
3、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的,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XX元時,應與車管專人聯系請求批示。
4、如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鎮政府與駕駛員或車管專人負擔。
五、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因違反交通規則而受到的處罰,由駕駛人負擔。
3、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交警部門及鎮黨政辦公室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黨政辦公室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鎮政府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鎮政府各負擔一半。
六、費用報銷
1、嚴格控制車輛用油管理和維修費用,車輛用油及維修費憑正式發票或有效憑證實報實銷。
2、私車公用憑實證報銷。
公務車管理規定8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統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的專車、及公務用車輛。專車系指公司為部分特定人員或部門特配車輛。公務車系指除上述專車以外的所有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行政部負責所有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對認定人員根據協議配備工作用專車,實行月費用包干,額度內憑票據報銷,超過部分個人自理。公司認定特配部門使用的專車費用由公司稽核報銷。
第5條其他部門及人員原則上均不配置專用車輛,確需配置,須由其部門主管或個人以書面報告形式報公司行政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經批準同意后方可配置,并嚴格執行費用預算,超出預算的費用需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6條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按規定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附件1),經批準后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7條車輛行駛證,屬專車的日常由專車使用人負責保管,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將專車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8條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3),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9條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每車設置《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5),經手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一發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10條行政部人員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并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11條車輛使用范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辦事、聯系業務、接送。
(2)接送公司賓客。
(3)專車專用。
第12條車輛使用程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①屬個人使用的專車由使用人自行駕駛,一般不納入調派,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專車由行政部調派;屬部門使用的專車使用實行報備制度,只需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出車前交行政部備案。公務車由行政部統一調派。
②公務用車,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請并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行政部負責人審批調派。行政部負責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系,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盡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一安排。
③由行政部將《車輛調派單》(見附件2)交與司機,司機根據《車輛調派單》予以出車。 ④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后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
⑤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請派車,否則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罰款200元。
(2)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需選擇好最佳路線。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用車完畢,司機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使用人用車完畢在《車輛行駛記錄本》上簽字確認。
第13條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第14條駕駛人員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駕駛人員負責。
第15條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準的除外。
第16條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7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四章維修保養
第18條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并須按照預算執行。
第19條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序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輛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項目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并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于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00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求批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每月負責統一購買汽油,并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絡中斷等)下需現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時,司機需填寫《車輛加油記錄本》(見附件5),以備報銷時核對。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處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20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21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公司支付分擔。
第22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3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行政部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4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5條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周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并做好處理。
第26條各種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第27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8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9條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于每月10日、25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審核簽字后,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最后報主管副總/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八章附則
第30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公務車管理規定9
企業資質證書是建設工程行業的準入證。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資質證書各等級所從事的工程范圍、規模、人員配備、資金及必須具備的各項條件等均進行了強制性要求。為保證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符合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企業資質等級、為擴大經營規模做好鋪墊,特質訂公司資質管理規定范文。
一、資質管理工作范圍
1、負責對資質類證件升級、增項、年檢、核查、延期。
2、辦理資質所需報表的填寫上報。
3、資質要求的人員配備、年檢、注冊、證件管理。
二、資質管理信息收集
1、對各類資質證書、人員證件有效期進行匯總登記,及時準確的掌控證件年檢、延期情況。
2、積極主動的通過多方途徑,如政府的網站、上級主管單位、兄弟單位了解最新的'資質、人員管理規定,及時為年檢、升級、核查、注冊做準備工作。
三、準確理解資質管理規定,提前準備相關資料,確保各項工作及時、合格。
1、對收集的資質管理信息進行分析、篩選,充分理解上級主管單位下發文件的要求,對不理解部分要主動與主管單位負責人去溝通、交流,對不能達到之要求要向公司總經理匯報不可擅自作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誤或損失。
2、在充分理解各項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著手編制年檢、延期等申請資料,在準備申請資料需要的內容時應對其合理性進行分析,如業績、人員證件、學歷、職稱等是否符合要求。
3、因年檢、延期、升級等資質管理工作設計內容較多,如年度審計報告、工程業績等需公司財務部、工程部等提供多項資料。故負責人必須提前準備,分清主次和前后順序,提前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并以書面形式將所需內容的要求、時間進行告知,并對結果進行跟進。
四、各項申請資料在上報主管單位之前必須留存一份備案,如因修改而出現多份留存,則將不合格資料進行銷毀,留存合格資料。
五、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上報資質主管單位各種報表,報表內容如涉及到財務相關內容必須與財務負責人進行溝通,力求符合資質要求的同時確保符合財務管理制度。
公務車管理規定10
1.無塵車間管理的目的EVA太陽能封裝膠膜的生產過程對車間有明確的潔凈要求,為了滿足生產工藝需要、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必須要對車間的環境、人員、無聊、設備和生產過程等進行控制。
2.無塵車間管理的原則
a)進入車間的管理,包括對車間工作人員的進入、物料進入、各類設備的搬入以及相關的設備、管線的維護管理,應做到不得將微粒、微生物帶入車間。
b)操作管理技術。對車間人員用潔凈工作服的制作、穿著和清洗;操作人員的.移動和動作;室內設備及裝修材料的選擇和清掃、滅菌等,盡可能的減少、防止車間內塵粒、微生物的產生、滯留、繁殖等。
c)嚴格各類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保證各類設備、設施按要求正常運轉,包括凈化空調系統,各類水氣電系統、生產工藝設備和工器具等。以確保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和空氣潔凈度等級。
d)清掃、滅菌管理,對車間內德各類設備、設施的清掃、滅菌以及方法、周期和檢查作明確的規定,防止、消除車間內塵粒、微生物的產生、滯留、繁殖等。
e)車間環境控制的內容包括:空氣凈化、潔凈建筑、與產品直接接觸的水或者氣體或化學品和生產設備、工器具等污染物的控制。
3.適用范圍EVA太陽能封裝膠膜所有生產區及輔助間(包括人員凈化用室、物料凈化用室和相關生活用室等)、車間內管理區(包括部分辦公、值班、管理和休息室等)和將來新建、改建、擴建的廠房及其輔助用房。
4.責任與義務
1)車間人員有義務保持車間內的衛生干凈整潔,嚴禁不通過風淋而直接走旁通道進入車間。
2)作業人員在工作時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允許跑跳、打鬧及喊叫,不做不必要的動作,不做易發塵和大幅的動作。
3)作業人員在車間工作時,盡量避免人員聚集現象。若個別工位五特殊協作需求,其他工位員工禁止聚集、圍觀與自己工位工作不相干的其他工作正常工作時間。
4)不允許將與生產無關和容易產生灰塵的物品帶進車間,嚴禁在車間內部吸煙、飲食和進行非生產性活動。
公務車管理規定11
根據“機關效能年”和“節約型機關”創建要求,為保障鎮機關公務活動正常開展,提高工作效率,節約行政成本,現就鎮機關公務車輛使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鎮機關工作人員因以下事項可向機關事務辦申請使用車輛:
1、參加上級召開的會議。
2、突發性事件處置。
3、上級及鎮黨委、政府部署的專項檢查工作。
4、其他經機關事務管理領導小組領導批準同意用車的事項。
除以上事項,原則上不安排用車。鎮機關工作人員在本鎮(港區)區域內執行公務,出行應乘坐公交車或自行解決,乘坐公交車費用憑票報銷。執行鎮黨委、政府部署的重大中心工作,由機關事務辦根據需要統一安排。
1、車輛使用實行審批制度,由機關事務辦統一調度、管理。機關公務用車以使用本機關車輛為主,特殊情況可臨時租用社會營運車輛。
2、臨時租用社會營運車輛的,由鎮機關事務辦統一安排,固定若干車輛,并向車主明確相關收費標準及責任、義務。社會車輛使用完畢后,用車人員應認真填寫出車證明(含用車時間、用車原因、前往地點),在車主按機關事務辦核定的收費標準填寫本次用車費用后,簽名確認。
1、機關駕駛員要嚴格遵守機關工作紀律和考勤制度,顧全大局,服從調度,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保持通訊暢通,按機關事務辦安排出車。無出車任務的或完成出車任務的駕駛員,均需在駕駛員辦公室待命,隨時準備出車。節假日期間或有緊急任務,根據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
2、機關駕駛員要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有事需請假的,須報機關事務辦同意。
3、機關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做到安全、文明駕駛。按要求對車輛進行維護和保養,保持車況良好、車輛清潔,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4、車輛保修前須報機關事務辦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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