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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司班車管理規定
乘坐公司班車管理規定1
為了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乘車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杜絕乘車時不禮貌現象發生,公司結合實際狀況,特制定《職工乘班車管理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因公司部分員工家庭住址比較分散,上下班路途相對遙遠,公司目前已開通班車。班車開車路線確定的原則是:盡最大可能保證員工就近乘車。
第二條:公司班車要嚴格遵守各站點發車時刻,到點發車,不延時等人,不提前發車,保證按時開車。
第三條:班車由開車司機管理。乘車職工務必尊重司機并嚴格服從他們的管理。司機務必認真負責,如有問題,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和公司領導反映;司機也將理解職工們的.監督,如發現司機違紀,公司將嚴肅處理。
第四條:乘車職工務必遵守班車紀律。上車時,互相禮讓,不得擁擠、爭搶,不得扒、拽車門,不得占據司機座位并亂動開關設施,不得提前在班車上占座;班車上不得抽煙、打牌,互相打鬧,不得說不禮貌語言,男女職工不得有不禮貌舉止。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罰款、通報批評、績效考核扣減2-10分等不一樣的處分。
第五條:乘車職工務必愛護班車設備,未經許可,不得動用班車設備,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舉報者給與相同獎勵。乘車職工務必愛護班車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廢棄物,更不得在車內躺臥。
第六條乘車職工要有禮貌,應主動向司機打招呼,維護好公司職工的形象
第七條員工如休假或有事不需要乘車時須提前通知班車司機。
第八條線路司機要勇于負責,敢于管理,保證監督。對違反本辦法的部門和個人及時上報人力資源部,公司給與適當批評或處罰。
第九條本辦法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乘坐公司班車管理規定2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班車管理,切實解決公司員工上下班及外務工作的乘車問題,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范圍
適用人員范圍為正常上下班員工(準時)、公出工作人員、應急員工、客戶,其他人員一律不得使用。
第三條班車發車路線及時刻
班車路線(根據實際狀況定);
午時下班發車時刻為17:15分鐘,晚上下班發車時刻為21:10分鐘;若作息時刻有所調整,以調整時刻為準。
第四條公司班車要嚴格遵守班車線路及發車時刻,不得擅自調整站、開車路線、發車時刻,駕駛員不得私自在路上搭乘非乘車人員。
第五條班車乘坐人員要求
1、班車乘坐人員上車后應當及時就坐,行駛途中禁止在車廂內站立或隨意走動,將手、頭等伸出車窗
2、創造禮貌的乘車環境,不在班車內大聲喧嘩及嬉戲打鬧。
3、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違反本條規定,駕駛員有權拒絕其乘坐。
4、應當注意持續車廂內的環境整潔,不得在車廂內隨意吐痰、亂丟果皮紙屑;違者罰款20元。
5、愛護公物,禁止在班車上亂涂亂畫,損害座椅座套等班車部件;違者罰款50元。
第六條班車駕駛員職責
1.班車駕駛員應當提前10分鐘到崗,做好車輛發車前的安全檢查等所有準備工作。應當加強對班車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定期對班車進行檢查,排除隱患,持續車況良好,確保安全行駛。要嚴格規范班車運營行為。駕駛員要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交通規則,遵紀守法,發揚團結協作的精神,服從公司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駕駛員應當于每一天早晚出車完畢后,對發動機、傳動制動轉向機構、燈光等部位進行檢查,并做好一般調整。對班車環境衛生進行打掃,關掉車窗、門窗等。
3.班車駕駛員因事、因病請假,務必提前經批準,由總務部門負責人安排輪替或具備駕駛資格的人員替班,不得因故停運。
4.班車駕駛員應當以班車運營安全及乘客安全為先,嚴格執行交通規則和駕駛規程,服從公安、公路、交通等部門管理人員的指揮,自覺維護交通秩序。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不得超載、違章駕駛和酒后開車,并嚴格控制班車時速。違章罰款由值班駕駛員自負。
5.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出車易造成事故時,班車出車前,駕駛員要向總務部門負責人員請示,經同意后方可出行。
管理人員的指揮,自覺維護交通秩序。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不得超載、違章駕駛和酒后開車,并嚴格控制班車時速。違章罰款由值班駕駛員自負。
5.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出車易造成事故時,班車出車前,駕駛員要向總務部門負責人員請示,經同意后方可出行。
6.車輛每次加油,司機需在加油登記表清楚填寫。
7.駕駛員依照規定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由總務科負責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七條車輛維護保養
1.班車駕駛員需要盡保管人之責,愛護車輛、節儉用油。室外溫度不高于度,不低于度,不應開啟空調。
2.適時維修和保養車輛,管好材料和工具。保證車輛設備和車容內外清潔完好,能夠正常運轉,班車如有異常、損壞,駕駛員需及時向學校管理人員匯報。車輛運行中出現機械故障或需要正常保養時,駕駛員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 第八條本辦法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總務科負責解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乘坐公司班車管理規定3
為了加強公司班車的管理,切實解決公司員工上下班的乘車問題,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因公司員工家庭住址比較分散,上下班路途相對遙遠,公司目前已開通公司班車。行車路線確定的`原則是:先申請后乘坐,盡最大可能保證員工就近乘車。
第二條:凡是目前在公司工作的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及外聘人員都能夠申請乘坐公司班車。并請各部門在確認能滿足相關人員的自身需求時,再填報《乘坐班車申請表》,于每月末(30日)將乘車人員名單上報綜合管理部。取消坐車時,請填報《取消坐車申請表》,交到公司綜合管理部即可。(如無變故,可不上報)
第三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制作“考勤卡”。乘坐班車時必須隨身攜帶“考勤卡”,憑“考勤卡”乘車。“考勤卡”如有遺失,請及時到綜合管理部補辦,補辦費用50元。 第四條:公司班車要嚴格遵守各站點發車時間,到點發車,不得延時等人。保證按時行車。如有問題,及時向綜合管理部反映。
第五條:班車均由開車駕駛員管理。為了保證乘坐公司班車同志們的行車安全,不允許隨意串車。駕駛員也將理解職工們的監督,如發現駕駛員違紀,公司將從重處理。乘車職工必須愛護班車設備,未經許可,不得動用班車設備,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舉報者給與相同獎勵。乘車職工必須愛護班車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廢棄物,更不得在車內躺臥。乘車職工必須遵守班車紀律。上車時,互相禮讓,不得擁擠、爭搶,不得扒、拽車門,不得占據駕駛員座位并亂動開關設施,不得提前在班車上占座;班車上不得抽煙、打牌,互相打鬧,不得說不禮貌語言,男女職工不得有不禮貌舉止。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到記過不等的處分。乘車職工要有禮貌,應主動向駕駛員打招呼,維護好公司職工的形象。
第六條:乘車費用:50元人月,由財務直接從每月工資中扣除(目前由公司福利墊付)。
第七條:班車以預定路線行駛,以預定站點停靠,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保證行車安全,任何人不得以主觀理由改變行車路線和停靠站點。
第八條:各車長(由當職駕駛員代理)要負起職責,敢于管理,保證監督。對違反本辦法的部門和個人及時上報綜合管理部,給與適當批評或處罰。
第九條:本辦法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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