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管理規定20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倉庫管理規定,歡迎閱讀與收藏。
倉庫管理規定 1
為了保障庫存及出入庫的準確及存貨的絕對安全,避免公司資產受損流失,制定以下細則:
一、入庫
所有產品要符合入庫標準,按單收貨,做好標識,凡是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以入庫,并及時向相關人員反映。
貨物數量與接收單據不符的;沒有包裝或批量包裝破損的;碼放混亂清點困難的.;無入庫單的;不符合成品庫屬性不相干的貨物。
二、出庫(發貨)
先進先出為基本原則,嚴格照單發貨。保管員核實數量后裝貨,裝車后再次復核(含裝卸人員),確保出廠數量的絕對準確。如因此環節贏虧庫,多發部分貨物由相關責任人按市場價全價賠償。責任分攤:保管員70%,裝卸人員20%,部門主管負連帶責任10%;少發部分由相關責任人負擔補發所產生的一切物流費用,并處以100-200元罰款。
三、日常管理
1.切實做好倉庫的“三防工作”,即防盜,防火防潮,防鼠蟲。因貨物丟失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處以貨款全價或一定額度處罰。
2.庫內禁止吸煙,違者罰款100元,工程明火作業須有人看管。
3.非業務相關人員嚴禁出入和逗留本庫,不聽勸告者給予經濟處罰。
4.倉庫要有良好的通風,產品要分類、隔墻、離地存放,要有必要的標簽,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貨品。
5.倉庫存儲區“5S”化管理。即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
倉庫管理規定 2
1.目的
做好庫存物資的標識、搬運、儲存、安全、防火、通風、干燥、暢通等的防護工作,確保庫存的物資數量準確,質量完好、安全,收發迅速,面向顧客和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周轉。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面料倉、輔料倉(包括零配件材料倉)、成品倉的管理控制。 3.職責
3.1倉庫班長負責本制度的實施和管理。
3.2分公司/生產總廠負責本制度貫徹過程的檢查、監督。 4.管理規定4.1成品倉管理制度
4.1.1產成品進倉必須按批次填寫進倉單,箱面要寫清批次、貨號、品名、數量,字跡要清楚、端正。
4.1.2凡是貨尾或殘次品進倉,均需經過整理,包裝表面要寫明批次、品名,連同進倉單一起入倉,如未經整理,倉庫有權拒收。
4.1.3成品出倉時,應由業務人員填寫出倉單,倉庫人員核對清楚貨號、品名,方可發貨出倉。
4.1.4外單位自提貨物,要有業務員填寫“出倉單”,經業務主管簽名后才能辦理出倉手續。 4.2原料倉管理制度
4.2.1根據業務部提供的來料清單對進倉貨物進行驗收,如數量、顏色、規格等出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人員反映。
4.2.2發料時必須憑生產部門的'生產通知單,按批次限額發料,同時核對清楚生產單內所列的顏色、尺碼相符才可發料。
4.2.3對裁割結算后余料退倉,必須認真復核尺寸,對倉存余料該退客戶的應做好登記,交業務部處理。
4.2.4及時做好原料進、銷、存記賬工作。 4.3輔料倉管理制度
4.3.1輔料、包裝物料、修理用零件等進倉,必須根據業務部填寫的進倉單或來料清單進行品種、色號、規格、數量和外在質量的驗收,發現問題及時向業務部、生產、技術質檢部反映。
4.3.2拆包時,必須核對清楚包內物料,與包面標簽所注的品種、顏色、規格、數量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4.3.3按照生產通知單核定的輔料發放量,備好各種物料,以便及時發放到每個班組使用。
4.3.4做好各種輔料的進、出倉數量的銷存帳工作。
4.4庫存物資管理制度
4.4.1各類庫存物資(包括原、輔料及成品、零配件、五金材料),必須有明顯的標識分類,做到帳、卡、物相符;對于原、輔料及成品,還必須由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分區堆放。
4.4.2庫存各類物資之間應留有一定通道和防火通道,堅持先進先出、后進后出的原則。
4.4.3庫存物資應符合分類、整齊、清潔、防污染、防腐爛、防塵、防損、防潮、防火、防燃、防盜、防鼠害的原則,對危及安全的隱患要及時清除,嚴禁易燃、易爆物品入庫。
4.4.4破損、霉變物資一經發現,應及時報告經辦人員查明原因,妥善處理,并作出詳細的調查處理報告,報主管經理。
4.4.5未經保管人員允許,不準其他閑雜人員進入倉庫。
4.4.6不準將無關物資或私人物品存放庫內。
4.4.7任何人不得帶任何火種進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吸煙。
倉庫管理規定 3
1、原材料收貨及入庫
需嚴格按照“收貨入庫單”的流程進行作業。
采購員將“客戶送貨單”與“質檢單”送至倉庫后,倉庫需將此物料放在指定的檢驗區內,作好防護措施。
倉庫收貨時需“客戶送貨單”及“質檢單”兩項單據,沒有時需追查,直到拿到單據為止,倉庫人員有追查和保管單據的責任。
倉庫收貨時的原材料必須與計劃部門提供的采購訂單要求相符,否則拒絕收貨。
倉庫人員與采購共同確認送貨單的數量和實物,如不符由采購人員聯系供貨商處理,并由采購人員在送貨單簽字確認實收數量。
倉庫人員對質檢員檢驗的合格的原材料開具“質檢單”,并經倉庫主管簽字確認后辦理入庫,對不合格原材料進行退貨。
倉庫原則上當天送來的原材料當天處理完畢,做到日清日結。
倉庫對已入庫的原材料進行分區分類別擺放,不得隨意堆放,如有特殊情況需在當天內規整完畢。 倉庫對不合格的原材料放在指定的退貨區,由倉庫主管、采購共同確定退貨。
2、原材料出庫
需嚴格按照“物料領料單”、“生產通知單”的'流程進行操作。
倉庫的生產原材料出庫依據是技術部門提供的材料清單,生產通知單中的生產數量,及廠部所規定的原材料損耗進行核料,并由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庫。
倉庫出庫物料的原則是同一原材料做到先進先出。
倉庫任何人員都無權給沒有辦理相關手續的原材料出庫。
3、退廠原材料的處理
需嚴格按照“退廠物料通知單”進行操作。對采購來的不合格物料需要及時通知采購部,并由采購部給予處理意見且簽名確認后,可暫放倉庫,待采購部把原材料退與供應商。對于不合格原材料不可以辦理出入庫用續。
4、原材料報廢
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操作,發現倉庫庫存物料不合格時及時處理或通知上級主管部門處理。需要區別分開庫存物料報廢、不合格原材料、客戶退回物料,并且分開保管。
5、成品的收貨及出庫
成品的收貨及入庫嚴格按照“成品入庫單”進行操作。所有入庫的成品必須為合格產品,并由質檢部提供質檢單方可辦理入庫,否則拒絕入庫。入庫成品隨貨提供產品的數量,碼數,顏色,型號,單價等信息的送貨單,對產品與單不符的不予辦理入庫手續。對合格產品且與送貨單一致的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并按要求存放好。成品的出貨嚴格按照“成品出庫單”進行操作。成品出庫的依據是由營銷部提供“客戶貨物配送單”,進行檢貨,并把檢好成品進行包裝。對于即將出庫的成品通知營銷部,由營銷部簽名確認,并辦理相關出庫手續后方可發貨。成品的退貨嚴格按照“成品退貨單”進行操作由客戶退回之不合格產品進行核對款號、顏色、型號、數量無誤后,辦理相關的退貨手續。客戶退回的不合格產品及時通知生產部進行維修,盡快返還客戶。
倉庫管理規定 4
一、目的:
1、為加強庫存及在借物品管理、明確物品出、入庫手續及流程,提高公司資金、物品使用率,保證倉庫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制度中所指的物品是因銷售、生產、工程及研發所需而儲存的各種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二、程序:
1、物品入庫管理:
所有物品購入、退回、測試、樣品、借用、歸還及生產完工成品等,均應經質量部檢驗合格后入庫。
物品入庫單為:《外購入庫單》由事業部、產品制造部等相關部門辦理物品入庫手續時負責填寫;《成品入庫單》由產品制造部辦理物品入庫手續時負責填寫。
倉庫人員根據質量部出具的驗收合格后的物品入庫單及時核對物品編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最長不超過一個工作日核對完畢,如相符,填寫物品入庫單實收欄,根據物品入庫單登記物料卡及臺帳;如不符,則倉庫人員予以拒收并立即告知質量部。
《外購入庫單》第一聯由倉庫存檔,第二聯送財務部報賬,第三聯由質量部存檔,第四聯由采購部門存檔;《成品入庫單》第一聯由倉庫存檔,第二聯由倉庫交遞財務部,第三聯由產品制造部經辦人存檔。
2、物品出庫、發貨管理:
物品出庫:持有物品最終使用部門經理或主管部門領導審批后和綜合部經理核準后的相關單據方可提貨(領導授權亦可),相關單據上必須說明領貨原因;套料發放應附《生產通知單》或《生產計劃單》和(套料清單),倉庫人員按單的緊急程度及時發料,最長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物品發貨(正式合同):發貨通知單必須經合同執行部門經理和主管部門領導審批后、綜合部經理核準后(領導授權亦可),倉庫人員復核上述手續后方可發貨。
物品發貨(非正式合同):發貨通知單必須經合同執行部門經理和主管部門領導審批后并經財務管理部經理、綜合部經理核準后(領導授權亦可),倉庫人員復核上述手續后方可發貨。
物品發貨(個人借用、返修):發貨通知單必須經所需部門經理、主管部門領導審批、綜合部經理核準后(領導授權亦可),倉庫人員復核上述手續后方可發貨。
所有物品發貨由倉庫人員負責發出、跟蹤至用戶手中,并負責跟貨運公司核對相關貨運資料,發貨所產生的費用由相關部門承擔。
生產、維修、開發及相關人員:領用物品應辦理《物料申領單》;合同出貨應辦理《成品出庫單》;上述均為一式三聯,第一聯倉庫存檔,第二聯交財務入賬,第三聯由經辦人存檔。
倉庫人員嚴格按照發貨單上擬定的日期組織物品出庫,并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物品上標有生產流水號應記入物料卡,以防止領出物品的隨意調換;物品不全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人員。
物品發貨:必須檢查物品的性能、外觀及附件,各項無誤后,并經質量部人員在相關單據確認后,由倉庫人員發貨;倉庫人員均于出庫當日將相關資料準確錄入電腦臺賬,不得隔日作業,以利于物品存量的精確。
因特殊情況,由供應商直接發貨給用戶的物品,由相關部門、人員及時辦理入庫、出庫、發貨手續;同類事項未及時補辦手續,原則不準再由供應商直接發物品給用戶。
3、借用物品管理:
內部人員借用物品時,應填寫《物品內部借用單》,該單據均需經過相關部門經理審核、主管領導批準、綜合部經理核準方可借用(領導授權亦可)。
出差在外的人員借用物品時,應填寫《借用設備(委托)申請表》并簽字確認,該單據均需經過相關部門經理審核、主管領導批準、綜合部經理核準方可借用(領導授權亦可);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填,但要部門領導確定其借用人身份(本表在鍵橋社區下載)。
倉庫每季度將在借用物品情況統計表于下季度首月5個工作日內發出,相關部門經理或指定專人在收到統計表后,根據統計表上所規定的事項及時核對在借物品情況,并在8個工作日內按要求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到倉庫主管處;未按規定及時反饋將通知財務部門從次月起開始從工資中扣除相關部門經理和指定專人或當事人各100元作為罰款;
借用物品期限從發貨之日起為三個月,所借物品經質量部檢驗合格后,方可核銷借用賬;三個月未能歸還,借用人應提出書面申請,經相關領導同意后,可延續再借用三個月;如仍無法歸還,由借用部門或當事人按比例承擔該物品使用年限的折舊費,若所借物品轉為銷售合同將返還所扣折舊費。
4、物品退回與歸還管理:
合同退回、合同更換、個人借用(出差在外人員)、試用退回的物品由倉庫人員負責接收、記錄、處理或再分發給相關人員處理。
合同退回的物品:由相關人員填寫《物料退倉申請單》和在備注欄填寫客戶名稱及退回原因、合同號,經部門經理核實確認后,由質量部檢驗合格后并經綜合部經理核準,方可給予辦理退庫手續;
合同更換物品:先借用物品,由相關部門人員辦理《物品內部借用單》手續;待更換物品退回時持《物料退倉申請單》辦理合同退庫手續,并將辦理完畢的單據轉給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同時出具發貨通知單(即更換物品)和出庫單,同時填寫《物料退倉申請單》,注明對應出庫單據號并給質量部簽字確認,以沖減借用人的借用帳;
個人退回借用物品:由經辦人出具《物料退倉申請單》,標明借用時間,借用單號等,將質量部檢驗結果轉交本部門經理確認,并經綜合部經理核準后辦理退庫手續、并銷賬。
5、物品報廢:
物品報廢原因:
1)變質的(生銹、霉變、蟲啃、鼠咬等);
2)超過使用壽命的;
3)已不再使用的;
4)在承擔運輸中損壞的。
生產部
1)因無法維修或無維修價值的;
2)生產過程中損壞的。
事業部
1)生產在途時,顧客取消合同;
2)因技術更改升級而造成報廢的`;
3)已購買,但開發、銷售、生產更改滯后,經協調無法退回的;
4)合同發貨后,因系統無法升級而退回的;
5)己購物品,在生產時發現為不良,經采購人員與供應商協商不可退換的;
6)借用/試用后,經質量部判定為無法再修品;
7)因計劃失誤導致采購引起的。
物品報廢流程:
1)倉庫人員統計庫存所需報廢的物品,由相關責任部門出具《報廢申請單》,由質量部和相關部門出具檢測結果、財務管理部出具報廢物品的價值、相關責任部門和綜合部核準后,予以報廢,價值在一萬元以上的呈報公司領導審批;
2)相關責任部門人員憑具審批后的《報廢申請單》和《物料申領單》到倉庫辦理報廢手續。
物品報廢注意事項:
1)所有已辦理報廢手續的物品歸倉庫保管;
2)生產部負責將報廢半成品、成品上仍可用的元器件拆除(如單板上的IC、電阻、電容等),送質量部IQC檢驗,合格品辦理退倉手續。
6、賬務管理:
所有入庫、出庫均應按照單據所規定內容,詳細填寫,不得涂改,成品發貨必須附有《發貨通知單》,否則倉庫人員拒絕入賬及發貨;
物品入庫和退倉,該單據必須經質量部檢驗合格,相關領導簽字確認后方可入賬;
物品帳必須與單據一致,每月底自查,發現操作錯誤及時更改,若隔月則需查明原因,并由經辦人寫明調整單,報物控主管審核、綜合部經理審批后方可調整并通知財務部;
經辦人月底將當月發生單據裝訂成冊,由倉庫專人負責保管;
倉庫人員每周及時將單據交于財務部,以便財務入賬。
7、倉庫管理:
按現有倉庫面積,規劃平面圖,分別按料號次序擺放,并將各物品型號、規格用標簽紙列示于物品前,各項物品對應陳列其后。
倉管員對于所經管物品的排列以利于先進先出的作業原則分別決定儲存方式及位置。
遵循7S原則(整理、整頓、清潔、清掃、素養、安全、節約)。
未經檢驗的物品,擺放在指定區域。
檢驗合格的物品,及時入庫貯存。
換貨、報損的物品,區分存放,并單獨記賬。
非貨架貯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壓線、倒置、重壓。
禁潮物品應做好防潮措施。
保持適宜的倉貯溫、濕度條件:溫度控制在5~35℃之間,濕度控制在40~85%之間,由倉管員負責將每日點檢結果記錄于《倉庫溫、濕度點檢表》中。
易燃、易爆、易腐蝕的物品應分開貯存,并加以明顯的警告標識。
倉庫內嚴禁煙火,不得使用過分發熱而可能造成火災、危險的電器。
物品貯放,龐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輕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物品堆放不宜過于緊密,保留間隙及庫房進出通道順暢。
易碎、易破物品須輕取輕放。
配套物品應成套存放,以防混亂。
每月28號前結賬,并發送當月物品庫存情況給相關部門。
年中、年末,倉庫會同財務部、質量部對物品進行盤點,查實物品的料號、品名、規格及型號,核對物品數量是否與賬面一致,并隨時接受主管部門及財務部稽查人員的抽查;
出具盤點報告,出現盤盈或不可避免的盤虧情況,由倉庫主管呈報部門領導、公司領導核準后調整,若為保管不善引起則由保管人員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三、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部起草,公司領導核準,解釋權屬綜合部;
2、凡公司以前之制度、規定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3、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修訂,修訂周期為半年,報公司領導審批后頒布執行。
四、附表:
1、《外購入庫單》
2、《物料申領單》
3、《物品內部借用單》
4、《成品入庫單》
5、《成品出庫單》
6、《物料退倉申請單》
7、《發貨通知單》
8、《借用設備(委托)申請表》
9、《報廢申請單》
即便是公司規模很小,完善的管理制度也是不可或缺的。本文就給出一家小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范本,供相關朋友參考,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至關重要,希望相關企業能夠謹慎制定。
倉庫管理規定 5
一、工作職責:
(一)物資的出入庫管理
(二)物資的保管
(三)物資的盤點
二、技能要求:
1、熟悉倉庫管理辦法,并能按要求執行。
2、了解各類物資的保存方法、注意事項、有效期等。
3、清楚庫內物資的存放地點、大致用途、使用部門等。
三、工作內容
(一)入庫管理
1、生產物資到貨后,確認物資名稱、型號規格、供方名稱然后清點數量。
2、倉庫根據《送貨單》記錄的數量清點無誤后,將產品放置于待檢區,由檢驗員進行檢驗。數量不準確的,物資名稱型號不清楚的通知采購部處理。
3、上述確認無誤后,在《送貨單》上簽字,并留存根。
4、協助質檢人員將檢驗合格的物資按要求放置在合格區域,不合格的物資放置在不合格區域,并督促采購部及時處理不合格物資。
5、盤點檢驗合格的物資,并將物資放置到規定區域(貨架或固定堆放區),然后將盤點結果錄入計算機。
6、及時更新數據庫庫存數據。
(二)出庫管理
同型號貨物在出庫時應遵循先進先出原則,以防老化損失。
1、工具:
(1)對借用件必須由借用人員填寫《借用表》(簽字,填寫借用日期)
(2)倉庫根據實際領用情況,保存各類單據,做好臺帳管理,并及時更新數據庫。
2、元器件:
(1)配料,"元件明細表"為發料大單。
(2)手工填寫《領料單》為小單,是大單的.補充,一般為必要、但設計疏漏的元件和設備。《領料單》上必須寫明材料的用途、數量、規格。領料單一式兩份,領料人與庫管員各自留存備查對照。
(3)倉庫管理員在發放物資時,應向收貨人員當面點交清楚,同時必須在有關單據上填寫實發數量,收貨人與發貨人(保管人員)雙方認可。
(4)如果領料時發現元件不齊,倉庫管理員要及時通知采購部門,不得拖延。物資的發放應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
(5)凡實行以舊換新的物資,應收回舊物,且分區存放并作明顯標識。
(6)委外加工物資的發放,需按相應入庫半成品名稱型號數量開領料單出庫。
(7)倉庫管理員根據每天的領料情況必須做好臺帳管理,并及時錄入數據庫。
(三)保管
應根據物資的不同性能和特點,合理劃區存放并標識,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五五堆放"、"六防"。
1、"二齊":庫容整齊,堆放整齊。
2、"三清":數量、規格、材質要清。
3、"四號定位":區域、料架、層次、貨位號實行定置管理,對號入位。
4、"五五堆放":以五為基本單位,定量堆放,達到過目知數。
5、"六防":防銹、腐、蛀、潮、混、漏。
6、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存放,應采取特殊防護安全措施,指定專人保管。接受安全、環保部門的隨時檢查和監督。
7、對庫存物資應做到帳、物相符,加強盤點工作,做到日清、月抽、年綜合盤點。
8、加強倉庫的安全、保衛工作。
9、為確保倉庫保管物資安全,未經批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庫房。
10、倉庫保管區應明亮、通風、干燥。
11、倉庫保管區嚴禁煙火。
12、庫區內的水、電、氣源,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物資的保管必須做到帳、物相符,并建立健全臺帳,完善數據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失靈、腐爛、失效、流失、短少、銹蝕、報廢時,倉庫應及時隔離并報質檢部鑒定后,將合格的放回原處;不合格的分析原因、查明責任,再根據質檢部所開的《不合格品處置單》處理,更新數據庫。因保管不妥人為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公司規定嚴肅處理。
(四)物資的盤點
1、倉庫可根據實際采用不同的盤點方式。盤點方式主要有定期盤點、不定期盤點、循環盤點、重點抽查盤點、永續盤點等。
2、庫存物資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每月月底經過抽盤后,打印庫存報表交部門負責人審核,再將通過審核的報表發放至采購部、財務部及管理者代表處。必要時采購部可對庫存物資進行抽查,抽查結果與報表有出入時,書面報告管理者代表進行責任追究與處理。
3、對庫存物資應經常進行盤點、清查,做到日查、月抽、年(季、半年度)盤點,年終盤點時采購部須派專人協助盤點,結果報至采購部及財務部。
4、庫存物資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
5、倉庫對盤點情況,必須做好記錄。對在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認真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組織實施,同時必須將盤點情況上報采購部及財務部。
6、對盤點中發現的物資盤盈、盤虧,必須經過總經理審批,并以書面形式下達處理方法后方可轉帳,在批準前,仍按原帳面數列帳,嚴禁擅自調整。
倉庫管理規定 6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公司具體情況的有關制度制定本規定。
2、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損部、倉庫日常管理相關部門負責。
二、組織管理
1、倉庫擴建,改建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給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改擴建竣工時,給公安消防監督部門進行驗收未合格的不得交會使用。
2、倉庫最高負責人為倉庫防火責任人,負責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以下職責:
4、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5、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視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6、組織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培訓和考核,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7、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8、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9、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向防損部及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備案。
10、倉庫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倉庫管理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12、對倉庫新入職員工應進行倉庫包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位工作。
三、儲存管理
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少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2、容易相互發生化學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圖示規定的甲,乙類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的滅火方法。
3、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空氣干燥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期檢測,嚴格控制溫度與濕度。
4、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5、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的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6、使用過的油棉沙,油手套等沾細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入在安全地點,定期檢查。
四、電器管理
1、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2、倉庫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燈照明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3、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4、庫房內鋪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硬塑料管保護。
5、庫區的每一個庫房應當在庫房處單獨安裝開關箱,倉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6、庫房不準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設備。
7、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室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8、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9、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五、火源管理
1、倉庫應當置醒目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申請動火證。經倉庫或大廈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庫房內不準使用火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有防火負責人批準。
4、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5、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不準吸煙,燃放煙花爆竹。
6、庫房倉管人員及入庫人員,入庫前應當交出攜帶的火種,接受防損人員的檢查。
六、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雜物。
2、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3、對消火栓,滅火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不準堵塞、隔離、挪用。
4、庫區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倉庫管理規定 7
1、目的
為規范公司出差管理程序,提高出差人員在外的工作效率,合理控制出差成本,特制定本規定。
2、范圍
公司出差人員
3、定義
出差: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到公司所在地以外地區辦理業務的行為。原則上當天能夠返回工作所在地的,不按照出差對待。
4、出差審批程序
4.1出差前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總經理批準后,一式兩份,一份交公司人事部門作為考勤依據,一份交財務部門作為差旅費借支和報銷依據;若出差前需要借款的,應做出差期間的費用預算。
出差審批流程:
4.2公司管理人員出差,必須注明出差期間的崗位代理人。
4.3外出辦公當天能夠返回工作所在地者,經部門主管批準后,可到公司人事部門登記,按正常上班處理。
4.4出差期限應根據工作需要予以核定,原則上需按《出差申請單》批準時間返回公司,若因工作需要續期的,出差人員應電話請示部門主管同意,返回公司后補辦相關手續。
5出差管理
5.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若有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寫時,應在出差返回后兩日內補辦相關手續,交公司人事部門,逾期未辦理者,人事部門有權按照事假處理。
5.2出差人員不得私下宴請招待客戶,贈送禮品等,如確有業務需求,必須征得總經理同意確定禮品價值方可。返回后應做出書面說明,否則期間產生的費用不予報銷。
5.3員工不得因私事或無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出差期間差旅費不予報銷,未經許可因私事延長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4員工不得虛報報銷金額,一經查處,將以虛報金額的兩倍罰款,并作通報處理。
5.5員工出差期間除公司規定假日外,不計算出差人員加班時間的加班費。
6出差費用管理
6.1出差期間按正常上班計算出差人員工資; 6.2差旅費報銷審批流程
6.3職級報銷分類
A類:公司總經理及以上人員;總經理特批人員(外聘專家等); B類:二級部門正、副經理;其他由公司總經理特批的人員; C類:正、副部長/主任人員; D類:除上述人員之外的其他人員
6.4報銷范圍
出差人員報銷范圍限定為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費、業務費;
■交通費包含出差路途費、市內交通車費;
■住宿費是員工在外地出差需要住宿的,按照一定標準報銷住宿費;
■生活補助費主要是指出差人員在外地的用餐費用;
■高層管理人員出差可申報業務費。
6.5報銷標準
6.5.1乘坐交通工具標準
6.5.2員工在出差地原則上應盡可能乘坐市內公交車,確因地域偏僻生疏時,可報銷住宿地到目的地來回的出租車各一次。
6.5.3一般情況下,員工出差不能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特殊情況需要超標乘坐的,應提前報總經理同意,報銷時先由當事人在每一超標票據背面注明原因,并經當時同意的領導逐張簽字后,按正常費用報銷程序報銷。除此之外的超標乘坐費用一律由當事人自己負擔。
6.5.4由公司派車直接到異地的,出差人員不得再報銷交通費,報銷其他費用時,司機作為同行人員填列;由公司派車到機場、車站、碼頭接送的,出差人員不得報銷該區間的交通費。
6.5.5出差住宿費及生活補助標準
6.5.6員工出差應按規定標準住宿,超過標準的住宿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少于標準的節約部分,按20%的比例作為節約提成發給出差員工本人。住宿費標準限額和節約提成均可在當次出差時間累加計算。
6.5.7數人同行出差時,可按職級較高的人員標準執行;同性別人員出差時,每兩人按一人標準計算住宿費,依此類推。
6.5.8出差員工在出差地投靠親友或以其他方式自尋住處而不報銷住宿費用的,按實際應住宿天數每天發放30元的住宿補助,實際應住宿天數由財務部門按實際情況計算。對于由客戶或供應商提供住宿的,出差員工應主動放棄住宿補助;隱瞞事實繼續填報的,一經發現,立即收回已發放的住宿補助,并處以虛報金額兩倍的罰款。
6.5.9公司外地員工到其家庭所在地城市(或縣)出差時,不得報銷住宿費,也不計發生活補助及住宿補助。
6.5.10上表所列標準均指城市市區,如出差地為城市的郊區、郊縣的',住宿費和生活補助均按降低一級標準執行。
6.5.11由客戶或供應商提供用餐的,出差員工應主動說明情況,放棄與此相關的生活補助,否則按6.5.8條規定處罰。
6.6生活補助發放的規定:
6.6.1出差生活補助的發放按上表所列標準與實際應發放天數綜合計算,實際應發放生活補助的天數由財務部根據具體情況計算。
6.6.2公司嚴格控制出差員工計劃外宴請招待客戶,確因工作業務需要宴請的,應提前電話申請,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返回后應立即寫出書面報告,報原同意申請的領導批準后,方可按正常費用報銷程序單獨填單報銷,但應同時取消宴請當日的生活補助,出差員工每報銷一餐招待費用即取消一天生活補助,依次類推,如先報差旅費用再報招待費的,已發放的生活補助從應報銷的招待費中直接扣回。
6.7其它報銷規定
6.7.1出差期間發生的正常費用必須在返回工作單位后一周內報銷,不能按時報銷者應到財務部門說明情況,否則將按照10元/天予以扣款。
6.7.2出差人員報銷費用必須經部門經理核實。
6.7.3報銷時應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單的填制應字跡清楚、項目完整、
金額準確無誤,所附票據必須真實、合法,票據粘貼應整齊、美觀、方便查詢。
6.7.4票據與報銷單的正面應保持同一方向并在左上角對角對齊粘貼,較小的票據應分開粘貼在專門的票據粘貼單上,再將票據粘貼單貼有票據的一面與報銷單的背面在左上角進行粘貼,其四邊均不得超過報銷單的范圍。
6.7.5所有費用報銷均需取得合法票據,公司財務部門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單據責成當事人重新整理,直至符合要求;對不合乎規定或其他認為不合理的報銷行為拒絕報銷。
6.7.6公司外派培訓、學習及參加會議人員的差旅費用報銷標準由派出部門領導和財務部門主管領導共同商定后報總經理批準。
6.6.7出差期間非因公繞道回家或辦理其他私人事務的,不得報銷繞道的所有費用,當程差旅費參照直行時的有關標準執行。
6.6.8在接受對方單位或個人提供勞務時,除合同已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承諾為對方報銷差旅費用。
7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8附件:《出差申請單》
倉庫管理規定 8
一、入庫管理
(一)庫管員嚴格填寫《入庫單》;
(二)庫管員接收入庫物資時,應與申請物資入庫人員共同核實《入庫單》明細是否與申請入庫物資相符、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庫管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庫管員可拒絕驗收并通知有關責任人:
1、申請物資入庫人員未在入庫核對現場的;
2、所需入庫物資與《入庫單》標注明細不符的;
3、所需入庫物資存在質量缺陷或包裝損壞影響其使用的。
(三)入庫物資清點完畢后,經申請物資入庫人員及庫管員雙方簽字后,完成入庫手續。
二、倉庫管理
(一)物資入庫后,庫管員需按其不同類別、性能、特點和用途分類、分區碼放,并做好入庫賬冊登記工作;
(二)庫管員對常用物資要隨時盤點,對庫存物資每月進行一次盤點,檢查庫存的余缺、帳物是否相符;盤點時要保證盤點數量的準確性,書寫數據時要清晰、標準,保管好盤點表,嚴禁弄虛作假,虛報數據;盤點過程中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對發生變更的庫存產品要及時做好變更登記,保證帳物相符;對保質期臨近的庫存物資,庫管員應提前一個月將情況報告給辦公室主任;盤點需由包括庫管在內的`兩名工作人員同時進行,辦公室主任對月盤點情況進行抽查;
(三)庫管員嚴格管理賬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涂改;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五)合理安排倉庫庫容、對不同物資采取合理保護措施,防止物資因各種原因受到損壞;庫房內嚴禁吸煙,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三、物資領用
(一)物資領用實行出庫登記制度,庫管員嚴格填寫《出庫單》并由領用人簽字確認,經由主管部門的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領用;
(二)如遇物資需緊急領用時,領用人應電話請示總經理或主管領導批準,庫管員核實后方可辦理出庫事宜,但事后領用人須補報領導簽字批準手續并交于庫管員;
(三)庫管員根據物資入庫時間,遵守"先進先出"的出庫原則; (四)已領出物資使用剩余后,無論包裝是否完好,必須及時返還倉庫,在經庫管員確認該剩余物資不影響下次使用的前提下,庫管員填寫《入庫單》,將剩余物資接收入庫進行統一管理。
倉庫管理規定 9
一、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儲存各類化學氣體、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等危險化學品的倉庫。
三、職責
危險品庫設專職倉庫管理員,倉庫管理員應進行培訓,除了具備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在危險品倉庫進行專門培訓,還應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化學危險品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順序及方法,并掌握必要的應急處理辦法和自救措施,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四、程序
1. 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管理必須嚴格遵守“雙人雙鎖”規定,即危險化學品倉庫鑰匙必須專人兩人保管,保管人員一人設指紋,一人配鑰匙,凡進入危化品倉庫工作時,必須雙方保管員同時到達方可開啟、關閉庫門,保管員必須妥善保管鑰匙,隨身攜帶。
2.危險化學品入庫前均應進行檢查驗收,檢查入庫物品是否與計劃品種相符,安全標識是否齊全有效,包裝有無破損和泄露,經確認無誤后方可入庫,入庫后液體化學品要配置二次容器,防止意外泄漏,儲存時應采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泄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包括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及時調整。
3.入庫時要嚴格劃分區域擺放,有相應標識牌,不得亂放。對入庫的液體桶裝(重量不超過15KG)危險化學品,疊放高度不得超過3桶;入庫的固體危險化學品,疊放的高度不得超過2米,以防傾倒造成泄漏等事故。
4.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勞保防護用品。裝卸高毒類危險化學品必須佩戴防毒面具,防護手套;裝卸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戴防護服,防毒面具等。
5.倉庫應建立危險化學品登記臺賬。領用時由各班組長根據當班生產實際用量填寫領料單,經主管負責人簽批后由專人領取搬運,倉庫管理員要認真做好登記,并向領用人說明危化品搬運使用要求。
6.危險化學品庫嚴禁其他人員在未經化學品庫管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提供或領取化學品時,應通過庫管員,嚴禁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擅自進入化學品庫。
7.危險化學品裝卸前后,必須對車輛及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及清掃,裝卸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能防止產生火花,必須有各種防護裝置。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8.禁止在化學危險品倉庫堆積可燃廢棄物品,泄露和滲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要保持良好的通風,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照明及開關采用防爆型電器,并定期檢查并確保器材的有效可靠。
倉庫管理規定 10
第一條為規范本所值班補助及夜班補助標準,根據本所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值班補助及夜班補助對象為特殊工種及特殊崗位人員。
第三條管理人員及地調科研人員日常業務加班原則上不發放加班費。由于臨時增加工作任務需加班的,報主管所長批準后按實際天數發放加班費。
第四條值班補助及夜班補助標準如下: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不含雙休日),由所統一安排值班且時間超過4小時的,每人每天按30元標準計發,不足4小時者,不得發放值班費。
2.雙休日及夜間值班:
①保衛人員白天值班按每天每人12元標準計發;夜間巡邏按每晚每人4元標準計發。
②門衛夜間值班夜餐補助標準為:18:00-24:00時,按每人每班2元標準計發;0:00-7:00時按每人每班4元標準計發。
③駕駛員雙休日經領導安排加班的,每人每天按12元標準計發,平時八小時以外領導安排臨時用車,由部門安排補休。
④電工雙休日值班(含夜班)每人每天按12元標準計發,日常夜間值班按每人每晚2.5元標準計發。
⑤醫務室及其他公益服務崗(維修等)八小時以外及雙休日臨時加班,由部門安排補休。
3.基建現場管理人員工地補貼標準:
①本所職工每天在現場工作時間4小時以上,每天按3元標準計發工地補貼;如有特殊任務需晚上加班4小時以上,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可按每晚4元標準計發夜餐補貼;雙休日加班4小時以上,每天按12元標準計發加班費。
②外聘或返聘人員按合同約定執行。
第五條加班費及夜餐補貼在嚴格考勤的基礎上,由各部門領導簽字確認于每月28日前報人事教育處審核后由財務處統一發放。
第六條本所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各自實際制定相關管理規定,報人事教育處備案后實施。
第七條本規定由人事教育處負責解釋。
倉庫管理規定 11
為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范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做好物資出庫和入庫工作。
(2)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的安全保管。
二、對于入庫的貨物,保管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名稱是否與貨單相符,對于實物與貨單內容不相符的,辦理入庫手續要如實反映。
三、對于貨物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現象,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并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經理。
四、對于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保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并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經理。
五、倉庫保管員要及時登記各種貨物明細賬,做到日清月結,達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賬卡相符。
六、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員要對當月各種貨物“入、出、存”情況予以匯總,并編制報表上報公司總經理。
七、保管員會同財務人員對庫存貨物每季季末盤點對賬。發現盈余、短少、殘缺,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寫出書面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總經理。
八、做好倉庫與運輸環節的銜接工作,在保證貨物供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力求減少庫存量,并對貨物的利用、積壓產品的'處理提出建議。
九、根據各種貨物的不同種類及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貨物定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貨物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十、對于有特殊要求等貨物,應指定專人管理,并設置明顯標志。
十一、建立健全出入庫人員登記制度。
十二、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倉庫和貨物財產的安全。
十三、庫管人員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檢查”,確保財產貨物的完整。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經理。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檢查有特殊要求物品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十四、嚴格遵守倉庫保管紀律、規定,倉庫保管紀律內容規定;
(1)嚴禁在倉庫內吸煙。
(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3)嚴禁涂改賬目。
(4)嚴禁在倉庫內存放雜物、廢品。
(5)嚴禁在倉庫內存放私人物品。
(6)嚴禁在倉庫內閑談、談笑、打鬧。
(7)嚴禁隨意動用倉庫消防器材。
(8)嚴禁在倉庫內亂放電源,臨時電線,臨時照明。 本管理流程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倉庫管理規定 12
1、目的:使倉庫管理規范化、合理化,保證倉庫和庫存的安全完整。
2、范圍:所有庫房。
3、職責:庫房管理員。
4、內容:
4、1庫房安全
4、1、1任何人未經倉管部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4、1、2在庫房內進行交接物料或成品時,除相關人員,其余人員不得進入庫區。
4、1、3如遇特殊情況保管員需暫時離崗,應關閉倉庫大門,并隨身攜帶倉庫鑰匙。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4、1、4下班時保管員負責關閉倉庫內所有門、電源、排風扇及其它設備。
4、1、5倉庫管理員在上班前應檢查庫房各處有無異常現象。
4、2庫房設施安全
4、2、1庫房設專人負責安全防火工作。
4、2、2按規定加強對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做到當班用,當班領。
4、2、3按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立醒目的防火安全設施,并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設施,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已過使用期應及時更換,做到安全、有效。
4、2、4消防器材嚴禁埋壓、挪用。
4、2、5嚴禁在庫區動用明火。
4、2、6庫房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供熱器等電熱器具。
4、2、7庫房內消防通道應隨時保持通暢。
4、2、8庫房內使用的'照明燈具必須符合安全、消防部門的規定。庫房老化、裸露的電線須及時更換。
倉庫管理規定 13
1.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的物資財產的入庫、倉儲、出庫的正常控制和有序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倉庫的管理。
3.倉庫管理任務:
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收發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合理設置庫存,合理運用倉庫空間,加速資金周轉降低費用,
4.物資驗收入庫:
生產用原料,外購,外協件,憑檢驗合格的方可入庫。注:供應商送貨車或者公司提貨車(自提貨物)到廠區后,應及時將《送貨單》呈交相關倉管員,由倉管員安排在指定的待檢區。貨卸至指定待驗區后,倉管員及時掛待驗標識(尤其注意同種物料是多家供應商提供的,必須做好標示及分開放置),并檢查貨物的外包裝及小包裝的合格標識填寫是否明確、規范(合格標識內容至少包括采購單號、品名、規格、數量、日期),標識不規范的`要求供應商∶重新填寫,供應商不配合或自提貨物由倉管員通知相應采購員處理。
工、量、具、設備備品、其他易耗品,憑批準的請購單,購貨發票入庫。
物資入庫,倉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是否一致后,辦理入庫手續,入庫單各欄應填寫清楚。
無,無批準的請購單,無發票、數量、規格型號、事物與發票不符的倉管員應拒絕入庫。
各倉入庫后單據及時交統計(ERP錄入員)做賬。
5.貨物儲存管理:
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該按物資的、屬性、特點、用途、類別等設置,劃分區域。較重物資要落地堆放(放置在棧板上);小件或輕型的用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品種類別堆放,上架的物料應分類放置定位。
物資堆放原則:重物堆放層數最高不超過4層,成品可根據實際情況碼放,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清潔齊整,做到帳卡物一至。
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客供)物資以及設備、容器和工、量、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做到人各有責,物個有主,事事有人管。庫存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倉管員應及時報告倉庫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職責,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允許一律不準擅自處理,倉管員不得采取發生贏時多送,虧時扣克的違紀做法。
倉管員應掌握物資的自然屬性、儲存和保管的常識,加強保管措施,不使公司物資受到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空地上要有回旋余地。
倉庫嚴格遵守保衛制度,嚴禁非倉庫人員擅自入庫拿去物料。倉庫嚴禁煙火,倉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消防知識。
倉管員應按規定定期盤點倉庫的物資。
6.物資的出庫:
各倉按推陳出新、先進先出,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料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料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料失效、霉變、銹蝕、差錯等損失,倉管員要承擔責任。
機輔料的領用憑部門主管審批后的領料單發料。
未辦理領用手續或手續不符和要求倉管員拒絕發料,發料時與交接人辦理好手續,當面點清數量,防止差錯出門。
倉庫管理規定 14
1、存儲油料、油漆及化學品的庫房必須設置在干燥、陰涼、通風的地方。
2、庫房內必須采取必要的,使庫房內保持適當的溫度和濕度。
3、在儲存油漆、油料及化學品的庫房必須懸掛消防及明火管理制度,并在明顯地方張貼“嚴禁吸煙”、“嚴禁火種”等標志牌。
4、庫房內必須配備充足的并與各種油料、油漆及化學品相適應的消防器材。
5、油料、油漆及化學品應分類分項堆放,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相互抵觸的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庫房內存放。
6、油料、油漆及化學品小包裝儲存時可上貨架,大包裝可碼垛,垛高不得超過2m,垛底應墊高10cm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學品的商標要一律向外。
7、油料、油漆及化學品應根據施工或試驗需求,隨用隨購,盡量減少庫存。
8、對能分解、發熱、自燃的化學品要設置專門的儲存庫,并定期檢查。
9、油料、油漆及化學品應定期檢查并翻轉堆放,以免儲存日久,沉淀接塊,影響使用。
10、浸有涂料、稀釋劑的`破布、紗團、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理,不能隨意堆放,防止因化學反應而生熱、發生自燃。
11、當日沒有用完的油料、油漆及化學品應及時收入庫房,嚴禁隨意亂丟。
12、庫房地面必須防潮、防滲,庫房內必須保持清潔。
13、對汽油、苯類、酮類等溶劑進行整理、分裝、換桶時,均應在通風良好處進行,操作人員必須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14、領取油料、油漆及化學品時,領取人必須填寫《油料、油漆及化學品發放登記表》。
15、油料、油漆及化學品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碰撞或在地上滾動。
16、油料、油漆及化學品在裝卸過程中,必須檢查封閉是否良好,發現問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17、碰撞、相互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險的物品以及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合裝運。
18、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物品,在裝運時應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倉庫儲藏間安全管理規定
一、倉庫相關管理條例
1、在庫房內禁止吸煙,禁止攜帶明火和火種進入庫房
2、庫房內的堆放要整齊,保持通道的暢通
3、無關人員禁止隨意進入庫房
4、庫房內禁止亂拉亂接電線與電器開關,有需要要經過專業人員的安裝
5、庫房內的堆放要按不同性質區分開堆放,做好三效標簽
6、易燃易爆物品要有指定的地方存放,不得與普通物品混淆在一起
7、庫房的堆高不得超過燈具,且要離燈具保持50CM
8、庫房內禁止使用電爐/取暖器/電燙斗等電器設備
9、要定期檢查庫房內的電線/貨架安全,發現問題及時找專業人員報修
10、庫房或庫房門口必須配備消防設置,員工必須清楚消防設施的位置
11、每天下班前須對庫房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才可以關門離開
二、此執行規范自審核批準執行日起,各門店管理人員需組織學習,建立檔案并將規定上墻
1、門店員工在經培訓后未嚴格按規定操作,違反相關規定的,給予100-500元的罰款
2、發現門店未按規定執行操作和未落實培訓工作的,對門店管理人員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3、因門店未落實培訓和相關人員未按規定操作引起的安全事件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嚴肅處理
倉庫管理規定 15
1.為規范XX廠物資庫存管理,規定相關人員的職責與權限,明確庫存物資保管保養的工作內容,使物資的保管保更加規范化,以便及時有效地為生產一線提供優質的服務。
1.1保管員負責在庫物資的管理,負有使物資不受損失的責任。物資在庫期間應做到不霉爛、不變質、不丟失、不損壞。
1.2保管、保養既是兩個概念,又是相互促進統一的整體。以管促養,保證物資完好無損,是倉庫管理的核心
1.3物資保管
對驗收合格交于保管員的物資,按照物資屬性、類別分庫、分區、分類、分架、分層整齊碼放、保存。
1.4物資保養
不同物品特性不同,對存放環境特殊要求,均要及時采取不同保管、保護、保養措施,確保物資完好無損。
2.物資保管保養通用要求
做好物資保管保養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具體應做到妥善保管、合理存放,精心保養、帳物相符。
2.1按照物資的屬性與要求采取相應而有效的保管保養方法,要做到“四保”(即保質、保量、保安全、保急需)和三化工作(即倉庫結構合理化、存放系列化、保養經常化)。
2.2保管員對到貨經驗收合格的物資,核對規格型號、技術參數、材質、數量、應分庫、分區、分類,實行“五五”碼放,確保物品的整潔,存放有序。
2.3易燃、易爆、易污染、有毒及放射性物資,必須設專庫存放,采取相應措施,要與一般物資隔離儲存,專人保管,定期檢查。
2.4精密儀器、儀表應封存保管,有條件要在保溫庫保管,無條件要采取相應的措施。對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標準儀器儀表電氣及熱工標準室隨買隨用,不在庫房存放。
2.5金屬材料、設備和配件等需要防腐、防銹處理的應定期檢查保養;優質鋼材及其制品要按不同類別做好標記,避免造成使用事故;油類、氣體類要設專庫。
2.6不同物資應采取不同的標記,如金屬材料應根據其金屬監督要求,在材料上標記清楚,并分別存放。對材質證明、質保書等資料妥善保存,以備查閱。
2.7貴重物資要有專柜存放并加鎖,劇毒品要有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鎖、雙人發放、雙人使用。
2.8對于防止變形、怕擠怕壓、易碎的物品,應輕拿輕放。
2.9無法入庫需露天存放物資,必須經常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如:加蓋油布、墊高、涂油、搭棚等)。
3.重要物資保管保養規定
3.1油脂
對潤滑油、透平油、變壓器油等應建立油脂管理制度,應根據不同類別,分別在庫房容器上涂以色別,并將色別說明懸掛在油類附近,發放時驗明領料單據、容器色別、對號發給,以免混用。
3.2橡膠制品、塑料制品
不應受日光照射及高溫、重壓,以免失去彈性及機械強度,防止低溫,以免硬化而發生裂紋。不應與礦物油、汽油、苯、松節油等混放。應存放通風處,夏季應灑以滑石粉,以防止橡膠粘結。發放應掌握先進先出的原則。
3.3電焊條
3.3.1核對焊接材料的品種、型號、牌號、規格、質量證明。
3.3.2檢查焊條藥皮厚度是否均勻。
3.3.3檢查是否受潮變質,注意焊條、焊芯有無銹斑,藥皮是否發軟、變松、起皮,部分脫落現象。
3.3.4焊接材料應按不同品種型號、牌號、規格,以原包裝分別存放防止混亂。
3.3.5焊接材料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庫或保溫庫內。離地墊高或離開墻壁不少于300毫米,垛高1.5米以下,垛距留通風道,如有輕微受潮的應即曬干,或用烘烤箱干燥,經過烘烤的焊條應即發出使用,不宜繼續保管。
3.3.6重要部位用焊條,低氫型焊條最好存在保溫庫內,溫度應在10~25℃,相對濕度低于50%。
3.3.7搬運碼放要小心,輕拿輕放,不要摔擲,防止焊藥脫落。
3.4有色金屬材料
3.4.1不可與酸、堿、鹽類化學藥品等接近和混存。
3.4.2鋁材不得與銅鐵物品混放以免發生電化學腐蝕。
3.4.3不宜涂油,環境要干燥,貨架或堆放要橫平豎直,管材防止擱壓變形。
3.4.4質量證明要建檔保管,隨物發放付本。
3.5工業軸承
3.5.1驗收規格、等級和數量是否與入庫單相符,包裝應完整。
3.5.2軸承嚴禁與化學物品混存,應設專庫或專柜存放,要清潔、干燥、通風、保溫并能防止有害氣體侵入,(按規定溫度應在5~25℃范圍內,空氣的相對濕度不得大于60%)。
3.5.3軸承應定期檢查,超過一年的軸承應開封檢查是否生銹,如有銹應除銹,重新按要求進行涂油封存。
3.5.4軸承是精度較高的組件,防止碰撞。
3.6電瓷產品
3.6.1電瓷到貨,外包裝應由運輸人員到站查看,有損壞者找鐵路交涉。貨到庫后要由保管員核對實物與入庫單據是否相符。
3.6.2包裝完好,內有破損者應由有關人員與廠家交涉。非標準產品要與圖紙核對驗收。金屬附件鍍層是否良好,結合瓷件處是否吻合,充油部分是否漏油,瓷釉是否符合標準,有無斑點、氣泡、燒痕、裂紋等。
3.6.3成批入庫瓷件,尤其是懸式絕緣子,必須進行冷熱試驗。
3.6.4各種高壓瓷套應請試驗部門進行耐壓試驗。
3.6.5注油式大型高壓套管應在專用架上直立存放。按規定保持油位。
3.6.6有帶鐵件的電瓷、螺絲孔部分應涂防銹油脂。
3.6.7操作機構的隔電部件,避雷器的外殼,隔離開關的絕緣子,電力電容器的套管等一般都是電瓷制品,電瓷的特點是易碎,高壓絕緣要求很嚴格,高壓電器設備應儲存在防巨震、機械性撞擊和飛來石塊的地點。
3.6.8在防潮、陰涼、干燥、通風的倉庫存放。
3.6.9定期檢查,螺桿螺紋及軸銷,觸頭摩擦部件等,應采取防護防銹措施。
3.6.10存放位置要牢固,防止傾倒損壞設備。
3.6.11能入庫的.均應入庫保管。
3.7低壓電器?
3.7.1驗收產品包裝是否完好,必要時可拆包裝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7.2產品外觀光潔美觀,鍍層是否完好,觸頭表面不準有麻點、毛刺,膠木件有粗糙裂痕為不合格,必要時按產品標準進行技術鑒定。
3.7.3發現產品不合格、數量不符時,應查明原因,及時解決。
3.7.4有緊固螺絲及引出線部位要仔細檢查。
3.7.5檢查機件的開關靈活性,指示標記的準確性,閉合、通斷的正確性,零件是否有松動。
3.7.6用搖表測量絕緣電阻,用萬能表測量通斷,庫內無此驗收條件時應積極請有關部門協助驗收。帶電部分相互之間的絕緣電阻,一般不應低于10兆歐。
3.7.7庫內要通風干燥,溫度應在5-35℃,相對濕度在80%以下,防潮濕、防高溫、防冰凍、防灰塵、防有害氣體、防直接日照、防重壓、防撞擊、防霉、防銹和防碎。
3.7.8低壓電器不宜長期保存,防止絕緣老化,產品限定的保險期為倉庫存放的期限。應先進先發,應在保管一年時對產品進行老化檢查。
3.7.9除塵、防銹。機械部分無鍍層和漆皮時應涂工業凡士林防銹。
3.7.10不同產品要按不同性質保養,要細心檢查部件、膠木件、紙制熔管等,受潮發霉時要細心除霉并送交電氣試驗部門進行絕緣試驗,按低壓電器耐壓試驗規定辦理。
3.8變壓器
3.8.1有無機械損傷,箱蓋螺栓應完整無缺,密封墊要嚴密不滲油,散熱器、油管無機械損傷、無變形現象。
3.8.2無銹,油漆層光潔,色調均勻一致,無流痕氣泡,脫皮等現象。
3.8.3變壓器瓷套管表面光滑無破損,無滲油現象。如有充氮裝置的應檢查充氣壓力是否正常。
3.8.4根據變壓器的裝箱單或說明書,檢查變壓器附件是否齊全。
3.8.5請技術部門協助,按規定測量絕緣電阻。
3.8.6防潮、防震、防火、防漏油、防灰塵。
3.8.7分裝的大型變壓器電容式瓷套管,應直立存放在特制的架子上,經常檢查是否漏油。
3.8.8為防止裸露金屬件生銹,應涂上凡士林防銹,散熱器如果散裝,孔眼應用相應堵板封嚴,主體變壓器法蘭封口如有松動應封嚴,上緊螺栓。
3.8.9變壓器存放日久,應檢查變壓器油,送化驗室化驗,如有變質應及時換油或過濾達到耐壓標準。
3.8.10有油垢灰塵時,應用干凈紗布頭擦凈,切不可用汽油、烯料涂擦以防浸蝕漆面。
3.8.11防止變壓器瓷套管破損,可用專用簍或麻帶布包好扎緊。
3.8.12隨設備的變壓器油要妥善保管,露天存放要防曬、防止水浸入桶、罐內。
3.9電動機
3.9.1防潮防塵,上蓋塑料薄膜,下墊墊木。定期用手動氣吹子(皮老虎)或低于兩個大氣壓的壓縮氣體吹掉塵土。注意溫度差造成潮濕,決不可用揮發性油料清除電機油垢,防止破壞絕緣。
倉庫管理規定 16
為了配合公司各項工作的落實,給全體職工營造一個舒適的工作環境,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針對公司內務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部門除配置必須的辦公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配置,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用品一律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妨礙工作。
二、工作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情,如竄崗、扎堆聊天等。
三、同事之間搞好團結,相互理解,不說有損團結的話,不做有損團結的.事,有意見可在正常的渠道交流、溝通、化解。
四、妥善保管、維護公司的辦公用品及各種設施,低值易耗品應有專人負責,本著勤儉節約原則辦公。
五、保持室內衛生,原則上由內勤負責公司衛生,但所有外勤人員除自覺維護外,也應主動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六、為確保安全,加強辦公室內電器的管理,不得使用與辦公無關的電器設施,下班前必須關掉所有用電器具,消滅火種,以保證公司的安全。
倉庫管理規定 17
1、倉庫保管員按時到達工作崗位,到崗后巡視倉庫,檢查是否有可疑跡象,發現情況及時上報。
2、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整理工作,經常打掃倉庫,合理堆放貨物,及時檢查火災,危險隱患。
3、負責全酒店物資的收、發、存工作。必須嚴格根據已審批的申購單按質、按量驗收,根據發票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價格等辦理驗收手續,如有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要堅決退貨,嚴格把好質量關。
4、貨物入庫時,一定要真實、準確的按照入庫單上所列項目認真填寫,確保準確無誤。如有贈送的物品,按單價和數量正常填寫入庫單,并在名稱后面標注為贈送,金額填寫為零即可;所有物品及商品入庫時全部按最小單位填寫入庫單,如瓶,個,支等,不允許以件,箱等單位填列;并由保管員,驗收人及交物人在入庫單上簽字;驗收后的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擺放,注意留好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如實填寫貨物卡,貨物卡應放在顯眼位置。對于進倉的物品,應在包裝上打上公司的標記,入庫時間和批號。
5、負責鮮貨、餐料驗收監督,嚴格把好質量,數量驗收關,對不夠斤量的物資,除按實際重量驗收外,還應要求供貨補足或按實際重量計算金額付款。對于專用部門的`物品及原料原則上由使用部門派專人進行驗質,由保管員檢驗數量。保管員及驗收人員應嚴把質量關,對于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及物品,應拒絕接收,并退回供應商。
6、發貨時,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處理,嚴格審核領用手續是否齊全,嚴格驗證審批人的簽名式樣,對于手續不全者,一律拒發。
7、注意倉庫所有物品的存量,以降低庫存為原則,根據實際使用量,科學制定各種物品的存量,并據此每周做出請購計劃。
8、對于倉庫積壓物資和部門長期不領用的物品,要及時反映并催促各有關努門盡早處理,如在臨界期一個月內與供應商溝通進行調換臨界期的食品及酒水、調料等,如有滯銷品應及時調換為暢銷品,并做好出,入庫單據的處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浪費。
9、出庫物品,必須要由部門經理或廚師長簽字方可出庫。出庫單按使用部門領用物品的實際數量填寫,不允許多填或者少填,并由保管員、領用人在出庫單中簽字,物品出庫和入庫要及時登記造帳,結出余額,以便隨時查核。如有多領物品,為避免浪費應及時返還大庫,大庫辦理二次入庫手續,調整庫存數量。
10、出庫時間:早10:00-11:00下午:4:00-5:00。各部門應在營業前做好各項準備,用于營業用的各種物品及商品等,避免緊急出庫,如有特殊情況,特殊對待。
11、負責記好公司所有物資、商品的收發存保管帳目,將倉庫前一天的物資入庫單和出庫單,整理歸類后入帳。做到入帳及時,當日單據當日清理。并由保管員將當日出、入庫票據交到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12、定期做好物資、商品的盤點工作,做到帳、貨、卡三相符。對于大庫每周由會計及日審進行一次抽點物品及商品,二級吧臺每天由日審進行監督,隨時進行盤點有疑問的商品,每月月底進行店內全面盤點,及時結出月末庫存數,上報各有關部門。
13、嚴禁借用倉庫物品,嚴禁向供應商購買物品,嚴禁有意或無意地向供應商索要財物,嚴禁與使用部門勾結,損害公司利益,嚴禁與供貨商、采購員勾結,損害公司利益。
倉庫管理規定 18
一、總則
倉庫是公司物資供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司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節。主要功能是:保管庫存材料,數量準確,質量好,確保安全,快速收發,配合公司提高運營效率。
二、物資驗收入庫存
1、物資進入庫存時,倉庫工作人員應親自與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檢查材料名稱和數量是否一致,并按材料交接單上的要求簽字,認識到簽字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2、物料入庫時,應如實填寫“入庫規格單”,一式三份,使貨單一致。倉庫員存根作為倉庫實物賬戶,其余一份交財務部,另一份交客服部。
三、物料的儲存和儲存
1、倉庫材料必須按類別在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堆放在固定位置,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排列、清晰、檢查方便。
2、庫內嚴禁火種、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
3、倉庫管理人員應認真做好倉庫安全工作,注意安全,經常檢查倉庫,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
4、物料保管,倉管員不得擅自借出。
5、倉庫管理員應愛護材料,并注意材料的清潔。
6、庫存材料必須每月進行一次實物庫存。財務人員進行抽查或監督,倉庫管理員填寫庫存表,一式三份,一份倉庫保留,一份交財務部,一份交客戶服務部,確保財務賬戶、倉庫實物賬戶與實物一致。
四、倉庫物料的.出庫
1、物料出庫按照“推陳儲新、先進先出”的原則發放。發料堅持一盤點、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
2、倉庫管理員必須按送貨單發貨,遇到特殊情況要向領導請示。
3、倉管員在發料時,必須清理物料才能離開倉庫。
4、倉庫管理員應立即填寫倉單,一式三聯,一聯倉庫保留,一聯財務部,一聯客服部,然后進行減數工作。
倉庫管理規定 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本規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四條本規則適用于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棧、貨場。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五條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第十一條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干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第十二條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依據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十七條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條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第二十二條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第二十九條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臵。
第三十一條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第三十二條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結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臵。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五章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倉庫的電氣裝臵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臵,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第三十八條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臵。
第四十二條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臵,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第四十九條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第五十二條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第五十三條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臵,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采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獎懲
第五十七條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規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規予以處罰;國家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九條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棧、貨場,執行本規則時,在確保安全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六十二條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經國務院批準、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即行廢止。
附表: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生產類別火災危險性的特征
甲使用或產生下列物質:
1、閃點
2、爆炸下限
3、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即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
4、常溫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氣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并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5、遇酸、受熱、撞擊、摩擦以及遇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
6、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7、在壓力容器內物質本身溫度超過自燃點的生產
乙使用或產生下列物質:
1、閃點≥28℃至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氣體
3、助燃氣體和不屬于甲類的氧化劑
4、不屬于甲類的化學易燃危險固體
5、生產中排出浮游狀態的可燃纖維或粉塵,并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丙使用或產生下列物質:
倉庫管理規定 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醫藥倉庫是儲存醫藥商品、物資的重要場所。其基本任務是: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儲存多,進出快、保管好、費用省、損耗少,為促進醫藥生產和流通的發展服務。為加強倉庫管理、保管養護好醫藥商品和物資,特制訂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于醫藥工商企業所屬的各種倉庫(以下簡稱倉庫)。
第三條各級醫藥主管部門和工商企業,必須加強對倉庫的領導,健全倉庫機構,搞好倉庫建設,加強倉庫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業務技術培訓,關心職工生活。倉庫要配有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新招收的職工,必須先培訓后上崗。
第四條倉庫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方針,執行國家政策和法令。要依照客觀經濟規律,積極實行經營責任制。
第五條倉庫要實行主任負責制,建立健全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度。倉庫主任對本庫的工作和財產負責;貨區小組負責人對本區的工作和財產負責;保管員對所管區域的'商品、物資和財產負責;警衛、消防、驗收、養護、堆碼、分裝等各個環節的工作人員都要按照各自的崗位責任對本職工作負責。
第六條倉庫要積極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縣(或相當縣)以上倉庫要開展創“四好倉庫”競賽活動。
第七條倉庫要大力推進技術進步。組織并鼓勵職工開展技術革新和科學實驗活動。逐步實現倉庫管理現代化,養護科學化。倉庫作業機械化、半機械化。
第八條倉庫職工要樹立主人翁思想,工作責任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和業務技術素質,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章商品、物資入庫、出庫
第九條倉庫必須根據《藥品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商品、物資出入庫的驗收復核制度、作業程序和工作質量標準。大、中型倉庫要設置驗收組,小型倉庫設專(兼)職驗收員。要嚴格驗收復核。假藥、劣藥或質量有嚴重問題的商品、物資不得入庫、出庫,嚴防流入市場或進入生產廠,車間。
第十條倉庫要根據業務部門提報的月、季、年度商品、物資進出庫計劃,編制儲存計劃。大宗商品、物資進出庫。業務部門應事先通知倉庫;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新品種入庫。應要求業務部門提供其性質和保管要求。進口商品,物資入庫應要求業務部門(或委托單位)將合同副本和檢驗報告單送交倉庫。
第十一條商品、物資入庫要把好驗收關。倉庫依據入庫憑證對商品、物資的數量、質量、包裝等進行感觀驗收。具體項目、標準、比例、方法、時間等內容和要求,按有關規定辦理。驗收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質量管理部門。
經過驗收的商品、物資,驗收人員要在憑證上簽字或蓋章。并做好記錄;對拆件驗收的商品、物資要在外包裝上加注驗收標記。
倉庫在驗收中發現問題按下列辦法處理:
外地到貨、發現商品、物資的品名、規格、等級、數量等與入庫憑證不符,或包裝破損、雨淋水濕、以及被盜、破碎等問題,由運輸人員做出記錄,倉庫暫行接收,及時采取挽救措施,并會同有關部門迅速處理。發現商品、物資質量有問題暫不入庫,會同質檢和有關部門研究處理。
本地產品,發現數量與入庫憑證不符,按實際數量在憑證上注明簽收;如質量、品名、規格、等級或包裝等不符合規定。倉庫有權拒絕收貨。
第十二條商品、物資出庫,必須有正式憑證。倉庫要認真審查出庫憑證。在有效期內發貨。憑證如有問題,必須經原開票單位重開或更正蓋章后方為有效。對“白條”及手續不符的,倉庫應拒絕發貨。
對救災、搶險、搶救危急病人等特殊情況,倉庫應按企業規定的有關制度或應急措施。及時發貨,不得延誤;事后必須及時補辦手續。
第十三條商品、物資出庫要把好復核關。倉庫必須按憑證所列項目,逐項復核出庫的商品、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包裝牢固、標志清楚,并向提貨人或運輸人員辦清交接發貨人必須注銷提貨憑證。并開具出門證。
商品、物資出庫,必須嚴格按照先進先出,先產先出、近期先出、易變先出的原則辦理;特殊商品、物資出庫,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由倉庫分裝、改裝、換裝的商品、物資,以及零貨拼箱,包裝要整潔,箱外加注標記,箱內放置裝箱單;進口商品、物資出庫,要加注中文標記。
倉庫接到查詢要及時答復,認真處理。
第三章商品、物資儲存
第十四條商品、物資要實行分區、分類管理。特殊商品、物資如貴細、毒品、危險品等,必須按有關規定采取專庫(柜)儲存,指定專人保管。嚴禁將其相互混存或與一般貨物混存;對于性質互相抵觸。互相串味,以及養護、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物資,必須分開存放。效期商品、物資儲存。必須有特殊標志。
第十五條倉庫要按照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合理利用倉容。要留有適當的墻距、垛距、頂距、燈距、底距,并做到堆碼合理,整齊、牢固、無倒置現象。
要愛護商品、物資、堆碼、裝卸要遵守操作規程,實行文明作業。
第十六條倉庫必須設保管帳(卡)。正確記載商品、物資進、出、存動態。
堅持貨位編號、層批標量、動碰復核、日記月清、月對季盤等方法。保證帳(卡)、貨相符。
帳簿及有關憑證必須按財會制度規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銷毀。
第十七條倉庫要通過商品、物資進、出、存等活動,隨時了解有無冷背積壓、不配套、近期失效、盲目進貨,倉庫存貨而門市脫銷等問題,積極向業務部門反映情況,以利改進工作。
【倉庫管理規定】相關文章:
(經典)倉庫管理規定10-05
倉庫管理規定06-27
倉庫防火管理規定06-23
倉庫管理規定(精華)11-21
倉庫管理規定[通用]11-21
倉庫管理規定【精華】11-20
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精選]10-04
公司倉庫管理規定09-04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08-19
[合集]倉庫管理規定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