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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內場車輛通行及裝卸貨管理規定
規定是強調預先(即在行為發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條文中的決定。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廠內場車輛通行及裝卸貨管理規定,供大家參考借鑒。
廠內場車輛通行及裝卸貨管理規定 1
一、目的
根據公司經營生產目標,為加強車間內場車輛進出裝卸貨管理,避免各種車輛隨意進出、停放。為維護好公司良好的生產、生活秩序,保障職工人身生命安全,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部門
公司經營、生產、盾構項目組等職能部門及其他外來單位。
三、原則
1、以車間作業為主,合理安排裝卸貨。
2、進入車間的車輛,須遵照車間規定,走各定置的安全通道,并控制車速在20km/h以下,遵守制造車間相關人員的指揮。
3、所有車輛未經允許進入車間,車間調度員有權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處罰。
3、進入車間車輛需配合物品裝卸的,相關部門應提前半天以上告知制造車間裝卸貨信息,以便車間做好事先計劃安排或及時裝卸貨物。
4、對于中小零部件,原則上由本部門人員完成裝卸貨。
5、參與卸貨的作業人員應及時了解卸貨位置,禁止貨物亂擺亂放。
6、車間調度人員結合生產計劃和生產節點,及時做好與各部門的溝通和協調。
四、管理規定
1、車輛停放及人員管理規定
1.1、進廠機動車輛(轎車、商務車、面包車等載人車輛)嚴禁進出車間,須按照公司規定停放于車間外指定場所(特殊情況除外)。
1.2、車上外來人員進入車間內,須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2、裝卸貨車輛進出倉庫按照生產管理室相關規定執行。
2.1、進入倉庫裝卸貨車輛,在車間調度人員的指揮下進入車間,進入車間前必須先鳴喇叭一次并打開車頭燈,按照車間規定的安全通道行駛。
2.2、進出倉庫裝卸貨車輛,應填好《生產管理室車輛進出車間通知單》,并在車輛到達前半天以上通知車間調度人員,原則上由生產管理室自行裝卸貨。
2.3、裝卸貨車輛的物品需要8T臂吊、行車或鏟車配合時,須提前填好《8T臂吊、行車或鏟車配合申請表》及進出庫清單(標明重量),到車間調度員辦理完相關手續后,在車間引導下進出車間。
2.4、遇如下情況,車間配合生產管理室卸貨的'作業人員可拒絕協助卸貨:
(1)物品表面有明顯的質量問題或者不安全隱患;
(2)裝卸貨車輛不聽指揮;
(3)因與車間正在進行的工作有沖突時。
3、大件物品車間裝卸貨車輛管理規定
3.1、所有裝卸在車間的車輛,須按照2.2及2.3的管理規定,先辦理好相關手續。
3.2、原則上,所有車輛應在車間人員的指引下,從車間北門或東北門進出車間,特殊情況下,從東南門進出車間并在南邊消防通道裝卸貨的車輛,司機或生產管理室的相關人員應協助拉好警戒線并擺上“臨時占用通道”警示牌。
3.3、若遇管理規定2.4的情況,車間作業人員可拒絕裝卸貨。
4、制造車間工裝、工具、輔料及承運托架等物品卸貨管理規定
4.1送貨單位應與車間主管技術員辦理好相應手續,手續不全者禁止進入車間。
4.2車間主管技術員確認后通知調度人員或起重作業人員,按照3.2的管理規定裝卸貨。
五、其他部門及外來單位的車載物品的裝卸貨流程,請參照上述情況執行。
廠內場車輛通行及裝卸貨管理規定 2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廠區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機動車輛,是指限于公司范圍內行駛及作業的所有機動車輛。
第三條行駛及作業車輛的安全防護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確保行車安全。
第四條各種車輛均應設置喇叭,其性能應可靠。
第五條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
第六條廠區內行車速度不超過15km/h,天氣惡劣時不超過10km/h,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
第七條裝載貨物時,不得超載,而且貨物的高度、寬度和長度應符合相關規定。
第八條所有車輛必須遵守公司道路限速、指示等標志的內容,聽從保衛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超速、高速行駛,不得隨意轉彎、停留。行車中應注意觀察掌握行人、車輛動態及道路、地形、氣候、風向等情況,在情況不明,視線不良以及通過交叉路口、急彎、鐵路道口時,應減速慢行或停車查明情況后再通行。會車時應預先選擇寬闊路面,減速靠右交會,做到安全禮讓行車。超車前方必須是寬闊無來車、人的路段,提前開啟左轉彎燈并鳴號示意,待前車開啟右轉彎燈并靠右讓車后方可超車。
第九條倒車時,駕駛員應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進行指揮。
第十條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照人員駕駛;禁止車輛駕駛人員酒后、帶病或疲勞駕車。
第十一條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嚴禁坐在車廂側板上或駕駛室頂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腳不得伸出車廂外,嚴禁爬車和跳車。
第十二條所有車輛不得長時間占用廠區道路,原料卸車等待結算運費必須將車輛開出東門外;裝好的鋼坯車等待辦理出門證必須將車輛停放到生鐵庫停車場內。
第十三條車輛過磅時遵守秩序,不得搶磅,不得占用對方道路。
第十四條公司鐵水拉運罐車在2#和3#高爐盛裝鐵水時,駕駛員要注意相互避讓,防止碰撞;司機接到爐前通知后方可離開接鐵水罐位;駕駛員不得離開崗位,以便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第十五條鐵水罐車裝鐵鐵水面距罐沿的`距離低于200-300mm,運輸罐的澆鑄口要清理干凈,修復完好,不得粘掛殘渣、殘鐵,防止出鐵時散流。
第十六條鐵水運輸線路原則只允許鐵水罐車行駛,考慮公司院內其它道路容量有限,公司自己車輛、勞務承包人車輛可以遠離謹慎低速通過(裝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通過),并以鐵水罐車優先通過為原則。外來其他車輛不得在鐵水運輸線路行駛。
第十七條載重鐵水罐車在行駛中相互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防止追尾。
第十八條載重鐵水罐車應低速有序進入煉鋼混鐵爐卸載鐵水,后來載重罐車在路邊停靠,駕駛員不得離開。
第十九條勞務承包人必須對自己的車輛和聘用的駕駛員的行駛、駕駛資質負責,并將車輛照片、車輛行駛證和駕駛員駕駛證、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公司安環科備案。
第二十條勞務承包人必須對自己聘用的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教育。
第二十一條機電分公司每天出車前要對自己所有各種車輛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安全警示燈要確保正常使用,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教育。
第二十二條拉運易燃、易爆物品的專用車,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和相應的安全措施。排氣管應安裝在車前,尾部應安裝接地鏈,車身應噴有“禁止煙火”字樣或標志。
第二十三條進入易燃易爆場所作業的車輛必須具有防爆措施。
第二十四條利用吊車、裝載機等車輛進行高空作業,必須采取系安全帶等其他可靠防護設施配合進行。
第二十五條公司辦公室負責廠區道路各種指示牌的設置、車輛指揮、行駛路線劃分、交通違章處罰、交通事故處理等事項。
第二十六條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負責公司及勞務承包人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的審核存檔、日常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培訓、規范作業、職工交通知識教育等事項。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廠內場車輛通行及裝卸貨管理規定 3
一、目的
為了防止公司內部因行駛車輛發生交通災害,同時確保相關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1、裝卸原輔材料、產品的車輛;
2、進行施工作業各種車輛;
3、用于生產的叉車;
4、日常為工作、業務聯絡而進入廠內的一般車輛;
5、員工上下班需要而進入廠內的非機動車輛。
三、工廠內各種車輛速度限制
1、廠區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輛行駛最高車速不得高于10公里/小時,在進出廠房、倉庫、車間大門、停車場地、地磅、危險地段、倒車或拖帶掛車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2、惡劣天氣能見度在5米以下或能見度在10米以內應停止行駛。
四、通行禁止場所
1、除了用于生產的叉車以外,所有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不得進入B、C、D車間,D罐區、E罐區等生產危險場所內;
2、根據道路標識,有“車輛禁止通行”標識的區域,禁止車輛駛入;
3、確實因特殊需要而駛入時,必須經公司安全部門許可,并在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駛入。
五、車輛停放要求
1、除因裝卸原輔材料、產品需要,并得到了相關部門指定停放許可的車輛外,其余車輛不得在廠內隨意停車;
2、日常因工作、業務聯絡需要進入公司的`車輛應停靠在辦公樓廣場前;
3、員工上下班使用交通工具(自行車、電瓶車、摩托車等)應停放在公司專用停車棚內。
六、車輛駕駛人員的要求
進入廠區內的機動車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進入廠區內的車輛必須由駕駛員向警衛室辦理進出入登記手續;
2、在廠區危險區域必須關閉收音機、無線電設備;
3、在進入規定危險區域的車輛必須在排氣口加設防止火星產生的排氣金屬網罩;
4、不能在車輛內隨便抽煙;
5、原則上在離開車輛時,關閉發動機,取出鑰匙,并帶上手剎車,確保車輛不出現突然起動的不安全情況;
6、如槽罐車之類的車輛,在卸貨時要采取防止車輛移動的措施。
七、叉車車輛使用上的要求事項
1、基本事項
(1)原則上必須持有政府勞動保護主管部門頒發的駕駛證的人員才能駕駛;
(2)對在廠內沒有經過一定培訓、沒有得到公司確認認可、沒有一點駕駛經驗的操作人員不能駕駛;
(3)駕駛過程中一旦發生事故、損壞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向本部門領導匯報,并按指示要求采取相應措施;
(4)使用中殘留在車上的臟物、異物由使用者清掃;
(5)由主管部門經常做好車輛日常點檢、保險手續上的管理工作。
2、使用上的注意事項
(1)叉車運行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①確認周邊情況,留意非安全因素;
②行駛速度控制在10公里/小時;
③行駛時叉刺底部與地面保持在30CM左右;
④盡可能把車輛停在指定場所,不停放在不安全、環境惡劣的場所;
⑤避免急速行駛、急速剎車和急速轉彎;
⑥裝載物重量不能超過叉車額定裝載重量,不能用于叉車本來使用目的以外的場合。
(2)使用了爪子、夾具等搬運桶裝物品時,需確認工具銜接是否可靠,同時在道路上行駛時要用鏈子等采取防止脫落措施。
(3)搬運大件物品向前行駛中,前方出現死角,行駛狀況不良時,應采取后退或叫其他人員給予向導協助。
3、作業結束后的管理
當天作業完成后,原則上把叉車停放在指定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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