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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部采購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后勤保障部采購工作管理,明確工作職責、規范采購行為、保證采購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山東大學采購管理實施辦法》(山大財字〔20xx〕29號)和《關于公布山東大學各類采購限額標準(范圍)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采購應按照批準的預算和計劃執行,無預算不采購、不得超預算采購。
第三條 采購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的原則。.
第四條 本細則所稱采購是指在后勤保障部職責范圍的采購活動。需求單位是指學校各單位、部門,后勤保障部各單位。
第五條 采購項目分為工程類、服務(含工程服務)類及貨物(含工程貨物)類。
第二章 采購工作流程
第六條 工程類采購
1.預算1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由學校招標采購管理中心負責組織采購。
需求單位經辦人通過學校采購系統提交采購申請及相關資料,經需求單位負責人審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審核后,提報學校招標采購管理中心組織采購。
2.預算10萬元(不含)以下的項目,由需求單位負責組織采購。
需求單位經辦人通過學校采購系統提交采購申請及相關資料,經需求單位負責人審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審核后自行組織采購。
第七條 服務(含工程服務)類采購
1.預算2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由學校招標采購管理中心負責組織采購。
需求單位經辦人通過學校采購系統提交采購申請及相關資料,經需求單位負責人審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審核后,提報學校招標采購管理中心組織采購。
2.預算10萬元(含)-20萬元(不含)的項目,由后勤保障部負責組織采購。
需求單位經辦人通過學校采購系統提交采購申請及相關資料,經需求單位負責人審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審核后組織采購。
3.預算10萬元(不含)以下的項目,由需求單位負責組織采購。
需求單位經辦人通過學校采購系統提交采購申請及相關資料,經需求單位負責人審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審核后自行組織采購。
第八條 貨物(含工程貨物)類采購
儀器設備及家具類項目采購按照《山東大學儀器設備家具類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行。后勤保障部各單位通過資產管理服務信息系統提交采購申請及相關資料,經后勤保障部負責人審核后,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部負責采購。
其他類貨物采購:
1.預算2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由學校招標采購管理中心負責組織采購。
需求單位通過學校采購系統提交采購申請及相關資料,經需求單位負責人審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審核后,提報學校招標采購管理中心組織采購。
2.預算10萬元(含)-20萬元(不含)的項目,由后勤保障部負責組織采購。
需求單位經辦人通過學校采購系統提交采購申請及相關資料,經需求單位負責人審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審核后組織采購。
3.預算10萬元(不含)以下的項目,由需求單位負責組織采購。
需求單位經辦人通過學校采購系統提交采購申請及相關資料,經需求單位負責人審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審核后自行組織采購。
第三章 采購方式
第九條 后勤保障部采購方式
采購采用參考邀請招標方式,向三個以上資信良好、具備承擔項目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組織發出采購文件,采購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評標小組由需求部門代表、專業技術人員等3人及以上單數組成。評標結束后,評標結果在后勤保障部網站公示1日,無異議后出具中標通知書。后勤保障部負責采購資料整理歸檔。
第十條 需求單位采購方式
采購采用參考詢價方式,成立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的采購小組,采購小組根據采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向其發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被詢價的供應商在約定時間約定地點提交報價單。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被詢價的未成交的供應商。需求單位負責采購資料整理歸檔。
預算2萬元(不含)以下工程項目,需求單位項目負責人商相關業務人員,確定供應商,供應商資質和能力必須滿足項目實施要求。
第四章 內控與監督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將依本細則必須進行采購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采購。
第十二條 采購工作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在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必須回避。供應商認為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他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后勤保障部書面提出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采購工作嚴格按照本細則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加強內控管理,規范采購行為,自覺接受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監督。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細則由后勤保障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細則自20xx年4月2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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