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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制度(通用13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院前急救制度(通用13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院前急救制度 1
一、目的
通過對急診患者接診過程進行控制,使急診患者及時、準確得到診治,危重患者及時得到搶救,避免多科轉診,延誤救治時機。
二、適用范圍
急診科患者的接診服務。
三、職責
(一)急診護士負責急診患者接診、分診工作,按醫囑及時進行各種治療和護理服務。
(二)急診科護士長負責指導接診、分診工作,協調解決急診患者接診過程出現的問題及意外。
(三)護理部主任、急診科主任負責協調解決特大意外、災難事件及大的糾紛。
四、工作程序
(一)急診科專門設立一急診班護士,負責接待來診急診患者,24小時值班。
(二)接診護士應按急診患者病情輕、重、緩、急分別處理。
(1)對接受治療的患者,當班護士根據需要安排坐姿或臥位,并介紹環境,交待注意事項及患者須知。
(2)對外傷的患者,接診護士應做相應的.初步處理,如止血包扎、固定制動等。
(3)高熱患者按醫囑予以測量體溫、物理降溫,并安排床位、保暖等。在病歷上做相應的記錄,并按醫囑給予治療及護理。
(4)急診護士接到危重患者直接送入搶救室,通知相關醫生搶救,并參加搶救工作,開通各種搶救通道,準備各種搶救儀器。遇到因科內條件限制不能處理的急診患者(如心臟破裂、股動脈破裂等)應立即送往手術室,爭取搶救時間,在護送途中做好相應救治工作(如開通靜脈通道等)。
(5)遇到由路人送來的無名氏,做好接診救治工作的同時,護士應向患者詢問他的地址、姓名、電話,根據患者提供的資料,聯系其家人或朋友。
(6)對神志不清而無人照看者,在做好救治工作的同時,接診護士和醫生同時檢查、清點患者的物品并登記、簽名后暫時保管。根據患者隨身物品所提供的資料,設法通知其家人或朋友。
院前急救制度 2
一、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診科觀察室短期觀察患者(包括病情復雜難以確診,需入院診治而暫時無床又不能轉出者)。
二、值班醫師和護士,要嚴密觀察病情變化,開好醫囑,及時填寫急診觀察病歷,隨時記錄病情和處理經過,認真做好交接班。
三、急診觀察室醫師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癥隨時查看。主治醫師每日查床一次,及時修訂診療計劃。
四、急診觀察室值班護士,要隨時主動巡視患者的病情、輸液、給氧等情況。發現病情變化,立即報告醫師并及時記錄。
五、加強基礎護理,預防褥瘡、肺炎等并發癥的發生。
六、留觀察者只許留一人陪伴(特殊情況除外)。
七、留觀察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最多不超過1周。
院前急救制度 3
一、院前急救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要做好院前急救準備工作,檢查急救車輛、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達100%,保證急診出診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需求,確保綠色生命通道暢通。
二、接聽電話時應問清患者姓名、年齡、簡要病情、地址及聯系方式,并記錄在院前急救登記本上。如遇病情兇險者,應電話指導病人家屬現場施救或急送當地醫院搶救。
三、接到出診電話后,白天一分鐘內、晚上三分鐘內出車,急救途中不準擅自改變救護對象,若新出現的救護對象病情確實危急,須經報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變。遇有救護車輛損壞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駛時,應及時向科室匯報請求另派救護車。
四、接診病人時,醫護人員必須對病人作簡單的體格檢查及病史采集,掌握第一手資料,酌情作急救處理。
五、現場急救時,護士執行醫生口頭醫囑必須復述一遍,并將xx保留,與醫生共同查對后方可丟棄。如搶救30分鐘后無效死亡則當場向家屬宣布死亡,無家屬者由司機負責聯系聯系家屬到場。
六、根據病情向病人家屬簡要說明在轉運途中可能出現的病情變化,病情危重者必須征得家屬同意并填寫危重病人轉運同意書(醫患雙方簽字)方可轉運。
七、病情危重復雜者,在轉運途中及時通知醫院總值班和相應專科做好搶救準備,請他們調度好相關科室(包括放射、CT、B超、心電及各專科人員),確保病人得到及時有效的'診療。
八、轉運病人回院途中,醫護人員不得坐在駕駛室內,必須守護在病人身旁,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并記錄在院前急救病歷本上。注意運送途中車內人員安全,包括固定好擔架,提醒患者家屬坐穩扶好,不靠車門等。
九、病人在當地醫院救治需轉運者,必須征得當地醫院值班人員同意。
十、回到醫院后,醫護人員必須護送病人到相應科室,與值班醫師交接后才能離開,必要時協同科室搶救。
十一、院前急救整個過程中,醫護人員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排泄物或嘔吐物時,必須戴手套和口罩,如手或身體其它部位被血液、體液污染后,應及時用肥皂水清洗;如考慮為傳染性疾病,須穿防護服,必要時戴護目鏡。
十二、若遇突發性災害事故(如集體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災等),院前急救科領導要組織足夠力量親臨組織搶救,并通知有關科室做好接診、搶救準備,必要時啟動應急預案。
十三、遇全部出診又有急救任務時,白天報醫務科,夜間報院總值班安排有關科室醫護人員增援。
院前急救制度 4
1、服從120指揮大廳的指揮調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急救站工作人員按分工嚴格執行各項交接班制度;
3、實行24小時值班制,急救站按要求安排充足的值班急救人員和急救車輛,不得出現因人員、車輛、急救設備物品等空缺而影響院前出診工作。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4、認真做好院前急救的準備工作,急救車輛、車載急救單元的急救設施、物品和藥品完好率必須保證達到100%,急救用品必須實行“五定”,即定數量、定地點、定人員管理、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經常保持急救車輛整潔、衛生,符合感染質控要求,時刻處于待命出發狀態;
5、接到出診指令后,出診醫生、護士、急救員和司機必須在3分鐘內出診;
6、出診途中必須與報診方取得聯系,進一步確定接車地址,急救醫師給出進一步的現場自救、互救指導;
7、到達現場,以出診醫師為組長的急救醫療小組應立即展開救治,動作迅速,處理果斷。嚴格執行診療常規、技術操作規范。對病人及家屬態度適度,文明禮貌,用語規范;
8、出診醫生到達現場后,對病人的.生命指征立即進行檢查并詳細記錄。如病人確已救治前死亡,應詳細詢問病人家屬或在場人員,了解發病情況及既往病史,做好記錄,并明確告知其家屬或在場人員,留取證據。未經搶救者,不能出具死亡證明。疑似非正常死亡的經搶救患者,迅速報警110,由公安部門出具驗尸證明后,方能出具死亡證明;
9、醫護人員要密切配合,口頭醫囑下達要求準確、清楚,護士執行口頭醫囑時必須重復無誤方可執行,并及時記錄。凡經搶救的病人,應有詳細病案及搶救記錄。
10、現場救治結束,急救人員必須將各種搶救藥品及器材等認真檢查核對,整理歸位帶回,將所有的醫用廢棄物(用過的注射器、輸液器、用過藥物空xx、液體空瓶、消毒用的敷料等)要集中帶回進行處理,不得遺留救治現場;
11、病情緊急時應就地搶救,病情允許后方可搬運。若病情許可應盡快將病人安全轉送院內進行救治,轉送途中醫護人員必須嚴密觀察生命體征及病情變化,隨時采取救治措施;
12、對出診不需要來院或拒絕來院的傷(病)者,要求有完整的簽字憑證,現場將院前急救病歷患者持有聯交付對方并有記錄憑證;
13、出診現場與出診命令單內容有出入時(地址、傷病情、人數等),應及時向120指揮中心反饋,不得隱瞞或擅自處理;
14、急救出診途中不準擅自改變救護對象,若有新出現的救護對象病情確實危急,須經120指揮中心同意后,方可改變。遇有交通堵塞、救護車輛損壞或交通事故不能行使時,應及時向120指揮中心匯報,請求另派救護車輛;
15、轉送病人過程中,出診人員應在病人身旁密切觀察生命體征變化。如遇危急情況時,應送就近醫院搶救,任何醫院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救治病人;
16、將病人轉送本院或他院急診科后應按照院前與院內病人交接班工作制度作詳細交接,并認真填寫《鄭州院前急救交接記錄單》;
17、詳細書寫院前急救病歷及已完成急救處理的措施,病歷要完整、清楚、準確、扼要,簽字完善;
18、返回后及時補充搶救藥物、更換急救物品、清潔消毒車輛等。完成急救出車任務可站內待命時及時向120指揮中心報告(操作車載GPS或電話回饋);
19、院前工作嚴格執行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如醫務人員職業暴露防護和標準預防措施、無菌技術操作流程、消毒隔離措施等;
20、遇突發性災害事故(如集體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災等其他災害時),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120指揮中心,聽從統一指揮,不得擅自處理。接到通知的相關醫院做好接診準備,院、科領導應迅速組織足夠力量并組織搶救,或請求現場增援。與公安、消防和防疫等部門進行聯動,保證完成院外救護任務;
21、凡涉及法律、糾紛的救治工作,在積極搶救傷(病)者的同時,要做好各種記錄、登記,包括詳細地址,家屬及陪同人員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病人發病的時間、地點,周圍環境及人證、物證、旁證等,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院前急救制度 5
一、實戰演練的目的及意義
為了全面評估院前急救能力,強化急救意識,規范救治流程,檢驗部門之間的銜接配合,查找院前急救工作中的不足,進而達到持續改進工作質量、鍛煉認伍、提高我院院前急救服務水平之目的。9月1日我院組織了院前急救模擬演練。由副院長帶隊組成的評估小組抵達天星廣場對我院急診科急救出診時間、出診物品攜帶、出診記錄書寫、急救現場處置以及院內急救配合等情況進行了實地演練。
二、演練步驟
演練時間:20xx年9月1日09時00分地點:懷化市天星廣場
科目:
1、心跳驟停病例急救;
2、頸椎骨折病例急救由雷春湘副院長、陳繼松副院長組成的專家考核組及醫務科長鄒明英對整場演練進行全程測評。急診科主任、護士長參與觀摩。
演練人員:
1、內科組:孫惠強住院醫師、廖海霞護師、向快生司機。
2、外科組:鄧偉住院醫師、彭慧主管護師、林華司機。
三、考核內容
接聽電話反應時間;出診反應時間;到達現場時間;車內急救藥品及搶救物品齊全;到達現場后處理原則、流程及急救水平;徒手心肺復蘇術及電除顫;送往醫院反應時間;院前急救病歷完成時間及情況。
四、演練結果反饋
經過歷時一個小時的演練,急救系統的`全體醫務人員認真學習方案,全員參與,視集體榮譽為最高使命,體現了貫徹院部決策的執行力度及優秀的團隊合作精神,其中主任護士長的精心準備、身體力行,為此次演練的圓滿成功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從前很多人認為,只要是醫生都可以在急診科獨立值班,如今情況已發生了根本變化,原來的專科醫生固定到急診科以后,需要學習各種急救知識和技能,逐漸達到一專多能、業務熟練的程度。每年一次的急救實戰演練,就是從制度上完善急救體系建設,進而達到鍛煉隊伍、提高實踐能力的目的。現將此次演練的總體情況總結如下:
接聽電話反應時間在10秒內;出診反應時間為1分鐘;接聽電話至到達現場反應時間為4—8分鐘。整個演練完成時間:60分鐘
存在的問題及缺陷:
1、救護車所攜帶的急救物品不齊全,無頸托等物品。
2、醫生在現場問診要點不全面,頸椎外傷患者未詢問肢體活動情況及胸腰椎情況。
3、醫生行心肺復蘇術時,沒有蓋紗布即行口對口吹氣。
4、電除顫操作不熟練,遺漏了心電圖、選擇除顫能量、非同步除顫等重要步驟。
4、護理操作中沒有常規建立靜脈通道及吸氧,建立通道之前沒有詢問醫師使用何種液體。
5、搶救過程中口述醫囑未得到重復。
值得肯定之處:
1、為各科的臨床技能操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鑒和啟示。
2、達到了鍛煉隊伍、整合資源、提高水平的目的。(建立一支裝備精良、訓練有素的急救隊伍,是提高急診救治能力的必備條件)。
3、業務流程中突出了幾大亮點
急救反應時間迅速;有針對性院前急救與急診科交班;院前急救病例書寫準確、清晰、完整。
院前急救制度 6
一、檢查項目:
1、護士長工作手冊
年度計劃、季計劃、周計劃、周總結,能按時完成。
2、護理培訓記錄本
每月業務學習計劃有安排,能按時組織科室人員進行業務學習并有記錄,科室考試有成績,有簽到登記。
3、質量管理方面
科室有質控小組、質控成員名單、檢查記錄、月總結,有改進措施。
4、科室規章制度、各班職責、流程齊全。
5、車輛管理方面
有急救車輛管理辦法,車輛維修保養有記錄,有車輛保險、入戶等使用相關手續,車輛加油有登記,各車輛百公里油耗每月有對照。
二、存在問題:
1、護理培訓方面:晨會提問每周兩次未能及時做到,業務學習個別無課件。
2、質量控制方面:
(1)院前急救病歷:個別醫生書寫不認真、字跡潦草、有漏項、主訴表達不確切、有時未用醫學術語。
(2)調度登記有涂改、字跡不清晰、登記數據不準確等現象。
(3)個別醫務人員出診時未能嚴格執行出診制度。
(4)急救車輛因條件有限設備不齊全(缺心電圖機一臺、血糖儀兩個)。
(5)急救標識不統一,不符合規范。
(6)缺一名跟車護士,其他護士連續加班,工作時間太長,身心疲憊,影響工作質量。
三、整改措施:
1、組織醫生學習院前病歷書寫規范,請臨床專業醫師指導病歷書寫,使病歷書寫達標符合要求。
2、護士長、質控人員加強質控力度,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快將急救車上所缺儀器配備齊全(心電圖機、血糖儀)。
4、向院領導申請更改不符合規范的急救標識。
院前急救制度 7
為規范開展疾病應急救助工作,解決身份不明或無能力負擔醫療費用患者的急救保障問題,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依據國家衛計委《關于做好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申請支付工作的通知》以及x政辦發【x】號《xx區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經研究對我院疾病應急救助規定如下:
一、救助對象及身份界定救助對象:
全省行政區域內無法查明患者身份的急救病人。即“三無“病人主要指接受搶救治療時,無身份證明(姓名和居住地)、無責任承擔機構(或人員)、無搶救治療經費的.等符合急危重癥搶救標準的病人。
二、處理原則與制度
1、任何科室及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推諉“三無”病人及符合急危重癥搶救標準的病人。接收“三無”病人后,科室應積極救治,救治程序按照國家衛計委《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及診療規范》進行。
2、首診負責與專科收治原則。
3、人文關懷原則。“三無”病人清醒穩定后,相關科室應積極幫助病人確認身份,聯系家人。對于個別生活不能自理的“三無”病人,相關科室應協調人力做好生活護理工作。
4、登記報告制度。“三無”病人來院、轉科時,相關科室務必做好登記工作并認真填寫《xx區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審批表》,表內各項不能遺漏。未填寫或填寫不清楚而造成無法核實身份、漏費、欠費的,責任由該科室自負。門診號及住院號或身份證號作為患者身份識別唯一信息。診療須按照國家衛計委《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及診療規范》進行。
5、醫院在接收疾病應急救助對象后,應及時向當地派出所、民政機關書面報告,由派出所、民政部門對救助對象進行身份甄別、負擔能力認定。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核實的,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經辦。
6、疾病應急救助結束后需救助的對象,應及時與當地民政救助機構聯系,轉入民政救助機構實施民政救助,并完善交接手續。
7、在疾病應急救助對象救治過程中死亡的,應及時通知當地派出所和民政部門,完善相關手續,遺體由殯葬機構負責處理。
8、醫院對疾病應急救助對象發生的救治行為和急救費用實行專賬管理。
9、收治疾病應急救助對象的科室和醫生嚴禁虛報信息套取基金、過度醫療等。
院前急救制度 8
為系統的規范急性危重病人的接診、檢查、搶救、治療,使急產科急救綠色通道制度)性危重病人得到及時、規范、高效、周到的醫療服務,提高搶救成功率,減少醫療風險,特制訂本規定。
一、需要進入急救綠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時間內發病,可能在危及病人生命。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1、急性創傷引起的外傷如:車禍及其他原因致體表開裂出血、開放性骨折、內臟破裂出血、顱腦出血、血氣胸、眼外傷、氣道異物、急性中毒、電擊傷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創傷。
2、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肺水腫、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嚴重哮喘持續狀態、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腦血管意外、昏迷、重癥酮癥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3、婦科急癥如:宮外孕大出血、產科大出血、羊水破裂等。
二、急診搶救綠色通道
1、院前急救
按“急診院前搶救制度”進行必要的`處理,盡快轉運回醫院,在轉運過程中告知醫院要求會診的醫生、儀器設備、藥物的準備。
2、院內搶救
①病人到達急診科或各專科,分診護士將病人送入搶救室,并在5分鐘內完成病人合適體位的擺放、吸氧、開通監護儀進行監護并完成第一次生命體征監測(T、P、R、Bp)、建立靜脈通道、采取血液標本(常規、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標本)備用,建立病人搶救病歷。
②首診醫生詢問病史、查體、迅速判斷影響生命的主要因素、下達搶救醫囑、下達會診醫囑、下達檢查醫囑、下達手術醫囑。所有醫囑可下達口頭醫囑,由護士記錄并復述,醫生確認后執行。搶救結束后負責搶救的醫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病歷和補記醫囑。
③專科醫生在到達急診科進行會診時,應對病人進行快捷有效的查體,并向急診科醫生說明專科處理意見,確定轉專科診治病人,由急診科醫生負責將病人轉送到相應的場所,如手術室、ICU或病區。
④經急診科外科醫生評估,病情危重,需要緊急施行搶救手術的病人,如腹內臟器破裂出血、婦科急癥等,在快速做好術前準備的同時,立即通知專科醫生直,并電話通知手術室做好急救手術準備。將病人送到手術室,在專科醫生到達手術室之前由急診科醫生、麻醉師共同搶救病人,專科醫生到達后,與急診科醫生交接病人,由專科醫生完成治療和手術。術前必須有書面的手術通知單,寫明術前診斷、手術名稱及病人基本信息。
⑤多發性損傷或多臟器病變的病人,由科主任或醫務部主持會診,會診召集相關專業科室人員參加,根據會診意見,有可能威脅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屬專業科室接收病人,并負責組織搶救。會診記錄由首診醫師完成,符合進入ICU標準的病人應收入ICU。
⑥所有急性危重病人的診斷、檢查、治療、轉運必須在醫生的監護下進行。
三、門診搶救綠色通道
1、門診發現需要搶救病人,由接診醫生和護士現場搶救,組織專科醫生進行會診,如診斷明確,可由專科醫生接診,決定進一步治療,如不能快速明確診斷,由接診醫生送急診科。
2、接診醫生在沒有其他醫生接收時,要對病人負責,在交接病人時要完成門診搶救病歷,與接收醫生進行交接。
四、急診綠色通道的要求
1、進入急危重搶救綠色通道的病人必須符合本規范所規定的疾病情況。
2、在確定病人進入綠色通道后,凡不屬于本專業授權范圍的搶救要盡快請相應專業醫生緊急會診。接到會診通知,在醫院醫療崗位的醫生10分鐘內到達現場,如有醫療工作暫不能離開者,要指派本專業有相應資質的醫生前往。在院外的二線醫生30分鐘內要到達現場。
3、進入綠色通道的病人醫學檢查結果報告時限
①病人到達放射科后,平片、CT30分鐘內出具檢查結果報告(可以是口頭報告)。
②超聲醫生在接到病人后,30分鐘內出具檢查結果報告(可以是口頭報告)。
③檢驗科接受到標本后,30分鐘內出具常規檢查結果報告(血常規、尿常規等,可電話報告),60分鐘內出具生化、血凝結果報告,配血申請30分鐘內完成(如無庫存血,則60分鐘內完成)。
④藥學部門在接到處方后優先配藥發藥。
4、手術室在接到手術通知后,10分鐘內準備好手術室及相關物品,并立即通知手術相關人員到場,在手術室門口接病人,病人到達后,接入手術區,麻醉醫生進行麻醉評估和選擇麻醉方案。急診搶救手術要求在病人到達急診科后1小時內開始。
5、所有處方、檢查申請單、治療單、手術通知單、入院通知單等醫學文件應先進行醫學處理再進行財務收費。
6、病人的病情、各種檢查和治療方案等根據醫院規定完成知情同意,如病人沒有家屬和委托人,必須報醫務部或總值班批準、簽名。
五、報告和會診
確定病人進入綠色通道后,接診醫生立即報告科主任,凡不屬于本專業授權范圍的搶救要盡快請相應專業醫生緊急會診。并及時報告醫務部(節假日和夜間電話報告),科主任在10分鐘內到達現場,組織和協調搶救工作,在搶救病人指揮有困難時可請示主管院長、醫務部協助。
院前急救制度 9
為了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綜合實戰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職責包括: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聽從命令,服從指揮,盡心盡力,密切配合;
3、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4、自覺參加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5、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的維護、保養,保證性能良好;
6、完成各項應急救援任務。
7、協助礦山救護隊完成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第二條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礦應急救援隊伍是推進應急隊伍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因地制宜,合理規劃。
第三條
加大投入,建立應急隊伍經費保障機制。加大應急隊伍經費保障力度,要加強應急隊伍裝備建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體系。
第四條
加強協同配合,完善應急隊伍運行管理機制。
第五條
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應急隊伍的培訓和演練。每年都要制定應急隊伍培訓和演練計劃,通過邀請相關專家、實踐經驗豐富的一線應急人員,進行集中講授和現場培訓,開展相關應急管理知識、專業技能培訓,提高應急隊伍素質。采用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積極開展多種應急隊伍參加、多部門協同配合的綜合性應急演練,提高合成應急、協同應急的能力。
第六條
執行落實相關政策,積極支持應急隊伍建設與發展。通過學習、各類演習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應急管理水平。
院前急救制度 10
1、在急救中心辦公室主任和護士長的領導下,成立科室安全管理小組,負責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
2、每月組織進行一次法律、法規及安全防范知識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增強法制觀念,樹立安全意識,以防范為主。
3、加強科室安全管理,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檢查通訊設備,保持通訊暢通,確保急救任務的.順利完成。
4、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范措施,履行各級人員的職責。
5、積極配合醫院保衛科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及時完成各項急救任務。
6、每周對科室安全方面進行一次小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匯報上級部門。
7、消防設備應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保證消防設備完好、隨時處于備用狀態,本科室人員應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使用。
8、做好節假日前的安全檢查工作并有記錄,以防范事故隱患。
院前急救制度 11
1 目 的
為了預防公司事故的加大,應急救援隊伍應當根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事故、災害類型和應急救援隊伍的實際情況,制定培訓工作計劃, 并建立培訓檔案,記錄人員接受培訓的情況。
2 范 圍
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隊伍及其所在單位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培訓,每年不得少于兩次,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安排承擔應急救援工作。
3 應急救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有關應急救援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應急救援預案
(三)應急救援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四)應急裝備、工具操作規程
(五)異常情況的鑒別和緊急處置方法;
(六)自救、互救知識
(七)應急通訊聯絡方法
(八)應急救援案例
4 應急救援隊伍應當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和方案,明確應急演練種類、范圍、目標、時間、參加人員、評審人員等具體內容和要求,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應急救援隊伍每年組織應急演練不得少于一次。
5 應急救援隊伍應當總結應急演練情況
編寫應急演練書面報告,落實改進措施,并將方案、改進措施和總結報告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6 應急救援隊伍應當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設立值班電話,安排帶班負責人和應急救援人員24小時值班、備勤。
7 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應急救援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保證應急救援裝備狀況良好,運行正常,能夠及時投入應急救援行動。
院前急救制度 12
1、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2、制定全廠性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根據生產經營及建設施工的`特點、范圍,對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5、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相應的專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事故現場處置方案。準備應急救援的物資,并在事故發生時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以減少與之有關的傷害和不利環境影響。
院前急救制度 13
1、院前援救醫務人員認真作好院前援救的準備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須保證達到100%,并經常保持救護車車廂內的衛生。
2、值班人員接到呼救電話后立即通知出診醫生、護士和司機在5分鐘內出診,不得拒絕出車。
3、出診執勤時,對病人應有高度負責的`精神,到達現場應立即檢查病人,動作迅速,處理果斷。
4、根據病員情況可就地搶救,待病情好轉后再送醫院。若病情允許應盡快將病員護送回醫院進行搶救。
5、出診醫生到達現場后,如病人已死亡,應詳細詢問病人家屬或在場人員,了解發病情況及既往病史,做好記錄,并明確通知其家屬和在場人員。出診醫師不能開具死亡證明。
6、援救出診途中不準擅自改變救護對象,若新出現的救護對象病情確實危急,須經科室同意后方可改變。遇有救護車輛損壞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駛時,應及時向科室或120指揮中心匯報,請求另派救護車。
7、轉送過程中,出診人員應在病人身旁密切觀察生命體征變化。如遇危急情況時,可送就近醫院搶救,任何醫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
8、詳細填寫院前急救病歷及完成急救處理的措施,力求完整、清楚、準確、扼要,送轉醫院急診室后應作詳細交接。完成援救出車任務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返回后及時作好補充搶救藥物、更換物品等工作。
9、若遇突發性災害事故(如集體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災等),科領導應組織足夠力量親臨組織搶救,并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醫務科,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接診準備或要求現場增援。并與公安、消防等部門進行協調,盡力完成院前救護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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