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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材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輔材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輔材管理制度1
為保證本公司食品的質量安全,保障人民群眾健康,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的內部管理制度,所有員工必須自覺遵守。
二、對購進的所有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實行進貨登記,建立進貨臺賬并對產品進行索證、索票管理。
三、采購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要質量合格,包裝完整,標識齊全。
四、對進貨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實行退貨或銷毀處理并做好登記。
五、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
六、要如實記錄采購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七、進貨記錄和索證資料應當真實,不得涂改、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對購進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質量安全負總責;采購部門負責查驗供應商、生產商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資質條件,檢查每批材料的索證資料、感官質量及包裝標識,并按要求做好進貨驗收和臺賬登記,對不合格材料進行處理并報當地監督機構;采購部門負責到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采購,對采購的材料質量初次把關并做好索證工作;庫管員對購進的材料質量進行二次把關,對不合格的不入庫,對已入庫的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九、不得采購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輔材及包裝材料食品相關產品。
輔材管理制度2
一、 采購管理制度
1、供應部門應根據公司生產部門的計劃,按時按量地采購符合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的原、輔材料;商務談判必須要有3人以上的人員參加,商務談判的內容(價格、質量、交貨方式、付款方式)要及時的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并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簽訂合同;合同內容要采用集團公司規定的合同文本后,才可與供應商簽訂。在合同上注明質量、價格、交貨方式、付款方式等要求,同時向供貨單位索要品質檢驗單,必要時質檢部門可到原、輔料產地進行予檢。
2、原、輔材料進廠:供應部門應提前向質檢部門提交物料檢測申請單,質檢部門及時安排計量,并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地點完成采樣、制樣、化驗、開出分析報告單,經質檢部門負責人復核后,加蓋質量檢驗專用章作為“進出廠物品檢測單”,并填明數量、質量、級別等,分別保送財務、供應作為結算依據。分析報告單同時報送技術部門、生產部門。
3、對于經檢驗不符合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的原、輔材料,供應部門有權提出復檢,復檢仍不合格,財務暫時不予付款,由供應部門通知供貨單位前來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則在具有國家認定資質的單位進行仲裁,執行合同最終以仲裁結果為依據。
二、 原、輔材料入庫檢驗流程
1、原、輔材料進廠:供應部門必須提前一到二天書面通知質檢部門,注明供貨單位、物料名稱、數量、批次、進廠日期等,由質檢部門安排計量、采樣、制樣,上述過程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并讓供貨單位全程監督并得到認可。同時供應部門必須提前一到二天書面通知原料庫管,由原料庫管人員安排堆放。
2、已計量的原、輔材料由庫管人員按不同的品種堆放,不能混雜,插牌標明品名,分析報告單未送達不準使用,否則追究庫管人員或使用單位人員的責任。
3、每批原、輔材料計量結束時,質檢部門立即會同供貨方或公司供應部門按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采、制樣。樣品一式三份,一份公司質檢部門安排化驗、一份交供貨單位、一份經雙方共同簽字封口作為仲裁樣品放公司質檢部門保存,保存期為三到六個月,質檢部門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化驗出來,報技術部門和生產車間通知使用。
4、雙方共同采樣的分析結果和供方結果在國標允差范圍內,質檢部門才能開出結算用的`“進出廠物料檢測單”。若雙方超差,則按合同約定的具有國家認定資質的單位進行仲裁,以仲裁結果作為結算依據。
5、每批物料必須判明級別、若質量達不到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質檢部門書面通知財務暫停付款,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由公司領導集體研究后再作處理。
6、未經采樣的物料車間私自使用,追究車間和原料庫責任。
7、結帳一律以質檢部門開出的“進出廠物料檢測單”為準,否則追究財務部門責任。財務部門在結帳時如發現對方發票與我方“進出廠物料檢測單”數字有出入,應暫停付款,并及時請示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商定后處理。
8、物料的計量、取樣、制樣、分析的監督控制管理辦法另定。
輔材管理制度3
一、 采購管理制度
1、供應部門應根據公司生產部門的計劃,按時按量地采購符合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的原、輔材料;商務談判必須要有3人以上的人員參加,商務談判的'內容(價格、質量、交貨方式、付款方式)要及時的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并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簽訂合同;合同內容要采用集團公司規定的合同文本后,才可與供應商簽訂。在合同上注明質量、價格、交貨方式、付款方式等要求,同時向供貨單位索要品質檢驗單,必要時質檢部門可到原、輔料產地進行予檢。
2、原、輔材料進廠:供應部門應提前向質檢部門提交物料檢測申請單,質檢部門及時安排計量,并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地點完成采樣、制樣、化驗、開出分析報告單,經質檢部門負責人復核后,加蓋質量檢驗專用章作為“進出廠物品檢測單”,并填明數量、質量、級別等,分別保送財務、供應作為結算依據。分析報告單同時報送技術部門、生產部門。
3、對于經檢驗不符合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的原、輔材料,供應部門有權提出復檢,復檢仍不合格,財務暫時不予付款,由供應部門通知供貨單位前來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則在具有國家認定資質的單位進行仲裁,執行合同最終以仲裁結果為依據。
二、 原、輔材料入庫檢驗流程
1、原、輔材料進廠:供應部門必須提前一到二天書面通知質檢部門,注明供貨單位、物料名稱、數量、批次、進廠日期等,由質檢部門安排計量、采樣、制樣,上述過程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并讓供貨單位全程監督并得到認可。同時供應部門必須提前一到二天書面通知原料庫管,由原料庫管人員安排堆放。
2、已計量的原、輔材料由庫管人員按不同的品種堆放,不能混雜,插牌標明品名,分析報告單未送達不準使用,否則追究庫管人員或使用單位人員的責任。
3、每批原、輔材料計量結束時,質檢部門立即會同供貨方或公司供應部門按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采、制樣。樣品一式三份,一份公司質檢部門安排化驗、一份交供貨單位、一份經雙方共同簽字封口作為仲裁樣品放公司質檢部門保存,保存期為三到六個月,質檢部門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化驗出來,報技術部門和生產車間通知使用。
4、雙方共同采樣的分析結果和供方結果在國標允差范圍內,質檢部門才能開出結算用的“進出廠物料檢測單”。若雙方超差,則按合同約定的具有國家認定資質的單位進行仲裁,以仲裁結果作為結算依據。
5、每批物料必須判明級別、若質量達不到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質檢部門書面通知財務暫停付款,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由公司領導集體研究后再作處理。
6、未經采樣的物料車間私自使用,追究車間和原料庫責任。
7、結帳一律以質檢部門開出的“進出廠物料檢測單”為準,否則追究財務部門責任。財務部門在結帳時如發現對方發票與我方“進出廠物料檢測單”數字有出入,應暫停付款,并及時請示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商定后處理。
8、物料的計量、取樣、制樣、分析的監督控制管理辦法另定。
輔材管理制度4
1、為了加強倉庫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2、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須由公安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倉庫必須確定一名安全防火責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項防火規章制度。
5、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6、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墻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7、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8、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設備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9、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10、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不準住人。
11、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保證隨時好用,確保安全。
12、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13、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4、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15、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16、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17、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18、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19、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防、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20、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21、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22、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23、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輔材管理制度5
一、 采購管理制度
1、供應部門應根據公司生產部門的計劃,按時按量地采購符合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的原、輔材料;商務談判必須要有3人以上的人員參加,商務談判的內容(價格、質量、交貨方式、付款方式)要及時的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并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簽訂合同;合同內容要采用集團公司規定的合同文本后,才可與供應商簽訂。在合同上注明質量、價格、交貨方式、付款方式等要求,同時向供貨單位索要品質檢驗單,必要時質檢部門可到原、輔料產地進行予檢。
2、原、輔材料進廠:供應部門應提前向質檢部門提交物料檢測申請單,質檢部門及時安排計量,并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地點完成采樣、制樣、化驗、開出分析報告單,經質檢部門負責人復核后,加蓋質量檢驗專用章作為“進出廠物品檢測單”,并填明數量、質量、級別等,分別保送財務、供應作為結算依據。分析報告單同時報送技術部門、生產部門。
3、對于經檢驗不符合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的原、輔材料,供應部門有權提出復檢,復檢仍不合格,財務暫時不予付款,由供應部門通知供貨單位前來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則在具有國家認定資質的單位進行仲裁,執行合同最終以仲裁結果為依據。
二、 原、輔材料入庫檢驗流程
1、原、輔材料進廠:供應部門必須提前一到二天書面通知質檢部門,注明供貨單位、物料名稱、數量、批次、進廠日期等,由質檢部門安排計量、采樣、制樣,上述過程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并讓供貨單位全程監督并得到認可。同時供應部門必須提前一到二天書面通知原料庫管,由原料庫管人員安排堆放。
2、已計量的原、輔材料由庫管人員按不同的品種堆放,不能混雜,插牌標明品名,分析報告單未送達不準使用,否則追究庫管人員或使用單位人員的責任。
3、每批原、輔材料計量結束時,質檢部門立即會同供貨方或公司供應部門按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采、制樣。樣品一式三份,一份公司質檢部門安排化驗、一份交供貨單位、一份經雙方共同簽字封口作為仲裁樣品放公司質檢部門保存,保存期為三到六個月,質檢部門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化驗出來,報技術部門和生產車間通知使用。
4、雙方共同采樣的'分析結果和供方結果在國標允差范圍內,質檢部門才能開出結算用的“進出廠物料檢測單”。若雙方超差,則按合同約定的具有國家認定資質的單位進行仲裁,以仲裁結果作為結算依據。
5、每批物料必須判明級別、若質量達不到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質檢部門書面通知財務暫停付款,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由公司領導集體研究后再作處理。
6、未經采樣的物料車間私自使用,追究車間和原料庫責任。
7、結帳一律以質檢部門開出的“進出廠物料檢測單”為準,否則追究財務部門責任。財務部門在結帳時如發現對方發票與我方“進出廠物料檢測單”數字有出入,應暫停付款,并及時請示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商定后處理。
8、物料的計量、取樣、制樣、分析的監督控制管理辦法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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