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印章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印章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印章管理制度1
集團印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印章是企業對外確認文件、合同合法性的'標志,直接關乎企業的法律責任和經濟利益。有效的印章管理制度能防止印章被非法使用,降低企業風險,維護企業形象,確保業務的正常運作。
印章管理制度2
專用印章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涵蓋了印章的.制作、審批、保管、使用、銷毀等全過程,旨在確保企業印章的安全性和權威性。
內容概述:
1、印章制作規定:詳細說明印章的規格、材質、設計要求,以及制作流程和審批權限。
2、印章審批流程:定義印章申請、審批的步驟,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職責。
3、印章保管制度:設定印章的存放地點、保管人員,以及特殊情況下的應急措施。
4、印章使用規定:規定印章使用的場合、程序,防止濫用或盜用。
5、印章登記備案:建立印章使用記錄,便于追溯和審計。
6、印章銷毀管理:規定印章廢棄、銷毀的條件和程序。
印章管理制度3
1.總則
1.1目的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規范公司印章的刻制、發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廢,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印章的定義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發布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2.公司印章的種類
2.1公司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門登記備案,對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
2.2法人章刻有公司執行董事或股東名字具有法人效應的法人專用章。2.3財務專用章刻有公司專用的公司用章2.4合同專用章
3.公司印章的申請與刻制、廢止
3.1申請必要的業務用章:支出合同、銷售合同、財務、人事用章可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提交“刻制印章申請表”。(附件二)申請表必須由部門領導與主管三層領導確認并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其他印章申請應嚴格控制。
3.2刻制公司印章的刻制由辦公室統一負責。刻制標準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3.3散失、損毀、被盜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損毀、被盜的情況時,各管理者應迅速向辦公室說明原因的報告書,報告書須經部門領導和總經理確認。辦公室根據情況依本制度辦理改制。
3.4廢止由于機構變更或其他原因廢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及時將印章交辦公室處理。除特別需要,由辦公室將廢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見后再行處理。
4.新制印章的登記
印鑒檔案申請刻制好的印章應在辦公室進行登記。辦公室應將每個印章登入“印章登記卡”(附件三)內,建立公司印鑒檔案,并將此檔案永久保存。
5.管理
5.1公司印章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其主要職責包括:根據公司需要,確定公司印章的種類、范圍、數量;組織印章的刻制、發放、停用和收回、銷毀;管理公司印鑒檔案;管理公司公章、負責公司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監督、檢查印章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5.2公司有關職能單位對所分工管理的法人章、財務專用章、公司合同專用章負管理的責任,承擔用印的后果。
法人章的用印由辦公室負責管理,用印時經總經理批準后須與公司公章同時使用。
財務專用章(含公司財務專用章、公司工會委員會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各一枚),由財務部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規定使用。
合同專用章由公司辦公室保管使用,合同專用章的管理由以上各部門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執行。
5.3其它專用章的管理由有關部門按申請時批準的使用管理規定及在公司印鑒檔案中登記的使用范圍(參見附件一)執行并負直接責任。
5.4公司公章用印應嚴格執行用印審批和登記手續,填寫“用印審批單(附件四)”。用印申請單位應根據用印的性質、重要性以及用印后果由相應領導審批。公司業務、一定數量貨幣支付,以及對公司的名譽和經濟利益產生影響的用印必須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特殊情況可由總經理審批,凡部門級領導簽字的必須有上級領導的授權書,否則辦公室有權拒絕用印,產生的后果由用印申請單位自負;一般性用印可由部門領導審批;常規大批量用印可視情況由用印申請單位經辦人直接填寫“公司公章
用印登記表”即可用印。用印申請單位對所選印種負責,辦公室有權對用印申請單位所選印種提出質詢。公司公章的保管人施印時必須認真核對“用印審批單”與“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上的內容是否一致,嚴格把關。
5.7“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附表四)必須由用印申請單位經辦人依照所附填表說明,認真、清楚、詳細的填寫。
5.8公司業務合同的用印,不允許使用公司公章,須由相關職能部門按規定程序使用合同專用章。
5.9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專業性較強的'業務方面的用印,須由相關部門協同辦公室進行管理。
5.10公司印章設專人保管
,原則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印章管理人應堅持原則,工作細致,作風正派,嚴格執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權力為自己謀私利;對不合手續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當的用印有權拒絕。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須登記記錄。
辦公室主任對公司各部的用章有監督權,應定期對印章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11公司印章的使用限在公司辦公室內,不能將印章攜帶出辦公室以外使用。如特殊業務需在外使用印章,需經總經理批準,詳細登記后由印章管理人員攜帶前往,用印后及時返還歸檔。
5.12公司不允許開具蓋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必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書面批準,辦公室做特別登記、追蹤管理。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必須向公司原開具處匯報登記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6.使用范圍
辦公室在印章發放時,應書面確認該印章的使用范圍,建立公司分類印章使用范圍表(格式附后,見附件六)。
7.罰則
7.1嚴禁未經批準私自刻制公章,否則無論用于何種目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7.2違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刑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辦公室解釋并修改,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附件
9.1《其它專用章的使用范圍表》
9.2《刻制印章申請表》
9.3《印章登記卡》
9.4《用印審批單》
9.5《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
9.6《印章使用范圍表》
印章管理制度4
一、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1、辦公室內禁止吸煙。
2、妥善保管好公、私財物,外出時應鎖好門窗及更衣柜。更衣柜及辦公桌內嚴禁存放貴重物品、現金、有價證券。辦公室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3、辦公室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電爐子,不超負荷用電。
4、保管好消防器材和設施,會使用,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
5、下班時關閉空調、電扇、計算機,切斷室內電源,關窗鎖門。
二、保密管理規定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保密法》和有關保密工作的政策、條例、決定,遵守各項保密紀律。
2、專人負責管理機要文件、資料,并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因工作需要查閱時,應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和限定范圍,經請示領導批準后,方可閱讀、并及時做好登記。
3、對于簽收和發出的機要文件應做好登記、分發、傳遞等環節記錄,按要求做到件件清楚,不丟、不混。取送機要文件時,指派專人,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直去直回,確保文件安全。
4、不向任何人泄露公司辦公會、黨總支委員會研究的會議內容和文字記錄,不泄露尚未公開涉及企業和項目利益的決定和決策。
5、復印機、傳真機復印文件要按批準的件數進行復印、傳真。不私自擴大、擅自復印、傳真“機密”文件和不易對外擴散的內部資料。
6、嚴格手續,落實企業印章使用規定,保證企業印章使用安全。
印章管理制度5
目的:為加強公司級印章管理,規范公司級印章刻制、發放、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安全性,規范公司及各個子公司經營活動有序進行,依照風險預防為先、使用規范的印章管理原則,切實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本制度適用于xx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所管轄各分子公司。
第一章印章的種類
第一條印章種類及使用范圍
(一)法人章:刻有法人代表姓名的印章,主要用于必須加蓋法人章的憑證和法律文件等。
(二)公司章:刻有“xx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xx物流有限公司、xx置業、xx置業”及“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字樣的印章,法律效力代表集團公司及所管轄各分子公司。
(三)部門章:刻有部門名稱,其法律效力僅限于代表集團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門的印章。
(四)業務專用章:如制度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受控章等,此類印章法律效力僅限于本業務范圍。
(五)私章:未經公司批準,任何人員不得在工作中使用私章。
第二條印章的出庫
(一)集團總裁辦、檔案室負責出庫印章。
(二)印章出庫前,確定印章符合原定要求,使用藍色印油獲取印章印模,并將印模交集團檔案室存檔。
第三條印章的領取
(一)公司及所管轄各分子公司,經董事長授權持章保管人員,到集團總裁辦檔案室領取印章時,須在《印章保管登記表》(見附表)上登記。
(二)印章領取后經分子公司領導,部門主管確認印章無誤后將存放于保險柜妥善保管并建立印章使用登記表。
第二章印章的管理
第四條印章保管
公司及所管轄各分子公司,對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均須董事長指定專人進行妥善保管并定期保養,同時須與委托人簽定相關法律文件。印章保管人員離崗,須做好印章交接工作。
(一)集團母公司法人章由集團檔案室專人負責保管;公司及所轄各分子公司所有法人章由公司檔案室專人負責保管,特殊情況由董事長批準并指定該公司專人負責保管使用。
(二)公司公章及合同章實行雙人雙鎖管理。
(三)公司及所轄各分子公司財務專用章,由公司檔案室統一保管使用。部門章由各部門主管或其授權人負責保管。
(四)各種業務專用章,經董事長授權人或公司辦公室主任負責人保管。
第五條用印范圍
(一)所有印章均應明確確定其用印范圍,以便印章保管人員正確用印。
(二)部門章僅限于公司對內使用,具體用印范圍由部門負責人負責制定,并報董事長批準。
(三)業務專用章用印范圍,由經董事長授權人或該項業務的負責人授權使用。
(四)公司及所管轄各分子公司行政公章使用范圍:
1.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對內與對外公文、公函,上報政府機關的材料、報表等各類文件;
2.以公司名義簽章的'證明、委托書、公證書等;
3.以公司名義簽章的經營性協議、合同等;
4.以公司名義辦理的信貸用擔保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據、借款申請書等;
5.以公司名義辦理的延緩還貨周期、減緩(減免)各類稅費等申請性材料;
6.其他經公司法人代表審批同意簽章的。
(五)董事長私章用印范圍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確定。
(六)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等上加蓋。不得在與公司業務無關的任何證明或擔保上蓋章。
第六條印章使用
(一)非業務專用章
1.用印審批:由用印人填寫《用章審批表》,連同用印材料一并交印章管理人審批;需使用公司章或外部門業務專用章時,用印人還須將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的《用章審批表》,連同需要用章的文件一起送印章管負責人審批。
2.用印:用印人持批準后的《用章審批表》及用印文件到印章保管人處要求用印,保管人員在認真核定《用章審批表》與用印文件后,對照用印范圍進行用印。如有合同需要蓋章,印章保管人須確認合同的每一頁有集團法律顧問簽字后方可蓋章,并加蓋騎縫章。部分特殊合同及所有銀行方面的合同除外。
3.使用印章要在規定的地點進行,特殊需要時,必須經印章保管負責人同意,并具有嚴格的監控措施情況下,方可帶出規定地點。
4.在印章使用后,用印人應將《用章審批表》交印章保管人存檔,印章保管人負責對《用章審批表》按順序存檔備查。
(二)業務專用章的使用由經董事長授權人及該項業務主管人員自行監督和控制。
(三)所有用章均須填寫《用章審批表》,《用章審批表》用完后須及時交集團或各分子公司檔案室備查。
(四)除驗視印模外,嚴禁在文件的空白處或空白紙上加蓋印章。
第七條印章停用
(一)印章在停用之日應向有關部門發文通知,將停用印章送繳集團總裁辦銷毀或交檔案室封存,并在《印章保管登記表》中注明"停用日期"。
(二)印章丟失時,印章保管部門應立即向集團報失并在媒體上發布公告作廢。
第三章考核辦法
第八條違反本制度規定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責任人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外,還應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制度解釋權、監督執行權歸集團行政人事部。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前期相關規定自行廢止。附件:
刻制印章申請表
印章存檔管理單
用印審批單
印章使用登記表
公司及所轄分子公司印章統計表
印章管理制度6
一、印章管理的意義
印章是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機構的法定身份標識,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復制性。因此,印章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正確規范的印章使用可以有效防范公司內部管理風險,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維護企業形象,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二、印章管理的`原則
1. 職能分離原則:企業應當明確印章使用的職責,印章的制作、保存、使用、注銷等環節應當相互獨立,不得混淆職責。
2. 限制使用原則:企業應當對印章的使用進行限制,只有經過授權的人員才能使用印章,且應當在必要時設置密碼保護。
3. 安全保密原則:企業應當加強印章的保管和管理,確保印章不被盜用、遺失或泄露。
4. 規范使用原則:企業應當制定印章使用的規章制度,明確印章的使用規范,規范印章使用流程。
三、印章管理的流程
1. 制作印章:企業應當選擇正規印章制作單位進行印章制作,制作完成后應當進行驗收并加蓋“驗收章”。
2. 登記備案:企業應當將印章信息報送公安機關進行備案登記,同時建立印章臺賬,記錄印章使用情況。
3. 保管管理:企業應當將印章存放在專用印章保管柜中,并設置相應的管理制度,由專人負責印章的保管和管理。
4. 使用管理:企業應當規范印章使用流程,明確授權使用人員和使用范圍,嚴格執行印章使用規程,防范印章被盜用、遺失或濫用的風險。
5. 注銷銷毀:企業應當及時注銷不需要使用的印章,并進行銷毀處理,以防范印章被他人惡意利用。
四、注意事項
1. 單位領導應當高度重視印章管理工作,確保印章使用符合法律法規和企業規定。
2. 單位應當定期進行印章使用情況的檢查和審核,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整改。
3. 單位應當對印章管理制度進行動態優化和完善,使其適應企業的發展需求。
印章是企業的重要標識,印章管理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規范印章的制作、使用、保管和注銷等流程,防范印章管理風險,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印章管理制度7
財務部作為公司經濟業務核算部門,在對內、對外各項經濟業務中使用印章主要分為以下二類:
一、支票專用印鑒:
公司財務專用章一枚(圓形)、法定代表、財務負責人名章各一枚
使用范圍:支票專用印鑒僅限于在經濟業務結算中開據轉帳支票和提取現金使用。
管理辦法:公司財務專用印鑒保管人為財務部會計主管;公司法定代表、財務負責人名章保管人為財務部出納。在發生經濟業務時,由經辦人提供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的書面依據,由財務部出納員填寫支票、會計主管審核無誤后加蓋財務專用章,出納再蓋法人及財務負責人名章后方可生效。
二、公司財務收款專用章:
公司現金收訖章一枚、公司銀行收訖章一枚、公司轉訖章一枚、公司財務專用章一枚(圓形)、公司發票專用章一枚(橢圓形)、財務部公章一枚(圓形)
使用范圍:此類印章用于公司對外經濟業務開據收款和與各往來單位進行經濟業務轉帳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管理辦法:公司現金、銀行收訖章的保管人為財務部出納員;公司轉訖章、財務專用章保管人為會計主管;發票專用章保管人為財務部收費主管;財務部公章保管人為財務部負責人。
此類印章的`使用根據其經濟業務的性質進行具體劃分:
1)財務部出納員在收到各類款項時開出收款憑據,并加蓋現金或銀行收訖章或財務專用章。
2)財務收費處在提供服務取得收入開據發票時,加蓋發票專用章。
3)在辦理公司對外往來經濟業務時,對于不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的轉帳款項由會計主管開出收款收據并加蓋公司轉訖章。
4)對于公司對外提供各項證明以及其它經濟用途的印章使用須報財務部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財務部公章。
5)公司財務部負責人定期對其印章使用進行指導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屢錯不改者提出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
印章管理制度8
1、關于公司印章管理權在綜合管理部,公司財務專用章及合同章由財務部負責管理。
2、綜合管理部印章由專人管理,管理印章員由綜合管理部經理指定。
3、印章的刻制、發放、使用。
4、公司印章及各部門、項目印章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刻制并留印存檔。
5、物業公司下設異地分公司可由對應部門刻制印章并將公章留印一份在綜合管理部存檔。
6、各分公司、部門、項目公章應設專人管理。
7、加蓋公章應由經手人填寫用《用印登記表》,并由公司或各部門負責人審核需蓋章的文件內容。
8、加蓋公司或分公司公章需經公司或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加蓋各部門、各項目印章需經部門及項目經理批準,加蓋會館印章應由經營部經理批準。
9、各項目人員出入證、車輛出入證、裝修許可證等需加蓋公章時必須在結款后用印,并進行詳細登記。
10、印章不得隨意由他人使用。印章使用人領用使用完畢后立即歸還。由于印章管理不善印章流失到外部,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印章管理員予以辭退;或領用人使用后未歸還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領用人予以辭退。
印章管理制度9
為加強用印管理,嚴格審批程序,并結合工作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
1、為保持工作的連續性和有效性,保留原辦公室印章壹套,包括:“ x辦公室”公章壹枚,“x辦公室財務專用章”壹枚。
2、對外聯絡和日常工作使用的新的`印章壹套,包括:“領導小組 ”公章壹枚,“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章壹枚。
二、印章管理
1、印章實行專人專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員不得委托他人代蓋印章,不得私自隨意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2、設立用印登記冊,主要登記用印時間、用印部門、用印事由。用印數量、用印批準人、經手人等。登記冊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三、使用辦法
經以下三種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規定在文件資料上加蓋印章。
1、已經領導審簽的文件資料,可直接加蓋印章。
2、未經領導審簽的文件資料,用印經辦人先填寫“蓋章審批單”,經領導批準后加蓋印章。
四、財務專用章按有關法律法規及辦公室《財務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使用
印章管理制度10
局印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一方面,印章是機構對外活動的法定憑證,其合法性直接影響到業務的`開展和法律效力。另一方面,有效的印章管理制度能防止內部管理漏洞,保障組織資產安全,防止欺詐行為,維護組織信譽。
印章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加強發票管理和財務監督,提高財務管理水平,規范發票的領用、保管、繳銷制度,明確管理及使用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發票專指普通發票及機打發票,是單位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勞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第三條凡涉及發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的部門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單位使用的所有發票,均由計劃財務部根據稅務部門有關規定,實行統一購買和管理,并負責發票的保管和監督。
第五條計劃財務部應指定專人負責發票的印購、領繳、保管等工作。發票管理人員調離崗位時,必須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不清,不得離職。
第六條財務部負責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需要發票的部門,應事先向財務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能領取發票。領取時應及時登記發票領用人、領用日期、領用數量、起訖號碼及歸還日期等項目。
第七條計劃財務部在購買發票時,應查驗印制是否規范,數量是否相符,整箱發票要求封條完整,且加蓋封口印章。
第八條發票管理人員和使用人員應按稅務部門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和擅自銷毀。對未使用發票指定專人保管,下班
或上班中途不使用及人員離崗時,應放入保險柜保管。對發票專用章,照此管理。
第九條發票領用部門向計劃財務部領用發票時,應當場查驗無誤后,簽字確認,辦理交接手續,如發現有誤,應及時匯報。
第十條發票使用部門對已開出票據,發票聯、記賬聯移交財務送單員及送單員移交客戶時,必須辦理簽收手續。發票存根聯按規定順序
整理好及相關作業委托單裝訂存檔,并及時與計劃財務部發票管理人員辦理核銷手續,財務部檢查收回數量和領用數量是否相符,發現缺本少頁,按稅務局發票管理規定罰款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計劃財務部對發票記賬聯及加蓋作廢標記的發票聯應及時匯總整理作為會計檔案歸檔。同時按要求定期向稅務主管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可以提出書面申請,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銷毀時,必須造冊登記。第十一條發票使用部門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出售、代開、虛開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發票使用范圍。
第十二條開具發票應當按照實際時間,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第十三條開具發票時,項目必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書寫規范。要求日期、項目必須寫準,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發票的空白處劃斜線封閉,注明開票人姓名。開錯的發票不得撕毀,應在全部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保留在原本發票上。
第十四條作廢發票的條件、要求及程序
發票作廢必須見到聯次齊全的原票或無法及時取得退票的相關證明及作廢原因說明(可直接寫在作廢發票上),需要重新開具發票的,注明新開發票號。
①發票已開具,但還在營業室,可以直接作廢;②若發票已到財務,必須與財務送單員聯系,見到原票后可作廢;③若發票已送到客戶單位,發票退回營業室后(按原路退回),方可作廢;對于無法及時取得退票的必須獲得相關證明,可以先作廢,待取得發票后合并存檔。
第十五條開具紅字發票的條件、要求及程序
原則上不得開具紅字發票,只有因發票開具錯誤需作廢的'以前月份發票及因費收減免、上量達線后有費率優惠的,在取得審批手續后,方可開具紅字發票。
①有對應發票的,根據規定只有3個月之內的發票才可以紅沖。附件為原票復印件、詳細原因說明及審批手續。
②無對應發票的,原則上不可以開具,特殊情況附詳細原因說明及審批手續。
③上量達線后有費率優惠的,需提供協議、審批表(包含如下信息:約定業務量、實際業務量,已開票金額,新舊費率,差額及需開票金額等)。
第十六條所有部門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勞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數量和金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一律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拒收。
以下是“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填寫付款單位的發票;無開票日期的發票;品名填寫籠統(不附明細清單的)或以貨號代替品名的發票;單位、數量、金額不相符或大小寫金額不相符的發票;字跡不清楚或涂改、偽造的發票;無開票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的發票。
第十七條《港建費征收專用收據》及本單位使用的其他收據,如無特殊規定的,參照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按國家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印章管理制度12
為維護公司印章使用的權威性、嚴肅性和安全性,規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對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印章的分類
本公司印章分為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
(1)、合同專用章
(2)、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質檢專用章、公司部門章七類。
二、印章的管理
1、公司印章嚴格執行“專人管理、審批用章”的原則,本公司印章的保管人為:公司公章為行政部負責人、公司合同專用章為銷售部負責人或采購部門負責人、財務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為財務部負責人,質檢專用章為質監部門負責人,公司部門章為各部門負責人。
2、印章保管人負責印章啟用、使用、保管、回收和監督。印章保管人要注意印章的保養,及時清洗,確保印跡清晰。
3、公司公章和對外對賬時使用的財務專用章,必須預先填寫用印申請表,完成審批手續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規定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資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權拒印。
4、合同專用章
(1)、合同專用章
(2)、質檢專用章以及公司部門章和非對賬時使用的財務專用章在使用時必須做好相應的登記備案工作。
5、印章保管人應將印章材料的復印件及用印申請表存檔備查。
6、任何情況不得攜出各類印章。若確因工作需要,須將印章外帶,需提交《印章外帶申請表》(附件一),經總經理批準,并由兩名經辦人帶出使用。如需急用且總經理不在時,可通過電話向總經理請示,得到總經理同意后,領取印章,并簽訂《印章外帶承諾書》(附件二)。在印章外帶期間,該印章只能用于申請單上寫明的使用范圍,經辦負責人必須對印章的安全負責,妥善保管好印章。使用完畢后,印章應及時歸還給保管人,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續,簽訂《印章移交登記表》。(附件三)
7、加蓋印章應端正、清晰,位置在年月日處,即“騎年蓋月”,若有需要應加蓋“騎縫章”。
8、禁止在空白的便條或白紙上加蓋各類公司印章。
9、各類印章的保管人嚴格執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違規用章。
10、保管人員不在崗,則由總經理指定他人代管,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續。如保管公司印章的員工工作變更,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后方可辦理變更手續。
11、公司管理部負責對各類印章的使用進行監管,不定期對印章使用情況進行抽查,一旦發現違規之處,責令整改并向總經理提交監管報告。
三、各類印章的`使用范圍
1、公司公章作為行政用章使用,范圍限于內部公文、較大合作項目、與業務相關行政部門以及銀行等業務上使用;
2、合同專用章(1)為簽訂采購合同使用;
3、合同專用章(2)為簽訂銷售合同使用;
4、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只限于財務憑證上使用;
5、質檢專用章限于公司產品質量保證書上使用;
6、部門章只限于本公司內部使用,對外不得使用。
四、各類印章使用
1、公司公章的使用:
(1)使用公章須履行登記手續,由經辦人填寫《公章使用申請表》(附件四),寫明用印事由,并經行政部負責人審核同意,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用印。如需急用且總經理不在時,可通過電話向總經理請示,得到總經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2)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等,經由總經理審閱批準,行政部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加蓋印章。
2、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1)合同專用章(1)由經辦人填寫《合同專用章使用申請表》(附件五)及合同交由供應部負責人審核同意后,由合同評審人員評審蓋評審章,并由法務部加蓋法務部門章后,
方可加蓋印章。
(2)合同專用章(2)僅限于銷售合同使用,由經辦人在合同背面簽字后,交銷售部負責人審核同意,由合同評審人員評審蓋評審章后,方可加蓋印章。
(3)采購合同金額超過xxxxxx萬元以上(含本數)、銷售合同金額超過xxxxxx萬元以上(含本數),在分別履行完本條第(1)、(2)款規定后,須再報總經理,經其同意后方能加蓋相應的合同專用章。
(4)若銷售產品只有訂單而無合同作支撐,則訂單由經辦人簽字后,交銷售部負責人審核同意,由合同評審人員評審蓋評審章,并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加蓋印章。
(5)銷售合同中若需執行特殊價格的印章履行程序同本條第(4)款。
(6)各單位每月向管理部報送一次合同專用章使用情況,并將已簽合同分類歸檔。
3、公司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使用:
(1)公司財務專用章與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交與非財務人員保管和使用。
(2)除正常財務,需使用財務專用章與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其他事項必須經財務部經理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用印須履行登記手續,由經辦人至財務部填寫《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申請表》(附件六)寫明用印事由,并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同意,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用印。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各部門印章的使用
(1)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蓋章,并建立用章登記檔案。
(2)各部門印章只用于公司內部,不得用于對外業務。
五、印章銷毀
1、印章有破損、字跡不清、機構名稱變更,需及時向管理部申請更換印章,同時將作廢印章交管理部,并定期銷毀。
2、印章銷毀必須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表》(附件七),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持有效申請表和待銷毀的印章交管理部登記備案。由管理部聲明作廢并定期銷毀。
六、責任承擔
1、印章管理人的責任承擔見《印章保管協議》(附件八)
2、由于審批人的過錯或重大過失決定,或由印章保管人的過錯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履行蓋章手續,導致公司遭受經濟損失的,相關責任人負責賠償,公司并追究其責任。若上述人員的過錯行為觸犯《刑法》,公司將依法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3、責任免除:經批準帶出用印被盜搶的,須憑事發地派出所證明,可不予追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丟失,可不予追究。
七、印章刻制、啟用、銷毀須公司總經理批準,由管理部統一刻制、啟用、銷毀。
八、本規定由公司管理部負責解釋、實施。
九、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印章管理制度13
部門印章管理制度是對企業內部印章使用、保管、審批等環節進行規范的制度,旨在確保印章的安全性和使用合規性,防止因印章管理不當引發的風險。
內容概述:
1、印章的種類與用途:明確各部門印章的種類、形狀、大小以及對應的使用場景。
2、印章的制作與啟用:規定印章的制作流程、審批權限及啟用標準。
3、印章的保管:詳細闡述印章的`日常保管措施,包括責任人、存放地點及安全措施。
4、印章的使用:設定印章使用的審批流程、使用記錄及簽批權限。
5、印章的停用與銷毀:規定印章的廢棄、停用及銷毀程序。
6、違規處理:設定對違反印章管理制度的處罰措施,以強化制度執行力。
印章管理制度14
房地產開發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公司印章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凡公司發出的文件、公函,憑公司領導簽發用印。
2、便函用印,需先由部門負責人審查,經分管副總簽字后,方可加蓋公司印章。
3、簽訂合同、協議、委托書等用印,須由部門負責人認真審核,經總經理同意并簽字后,方可用印。
4、公司報送有關單位的報表、數據資料等,在符合規定手續的情況下,經分管副總或授權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用印。
5、公司職工需要開具介紹信、證明或其它私人事項用印,須經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用印。
6、為嚴格管理,確保用印規范、安全,由辦公室設置“用印登記冊”進行記載,所有用印均須登記。同時,用印人必須在登記冊上簽字。
7、公司業務人員出差或外出聯系業務需要攜帶合同章時,應持有公司總經理的授權委托書,到辦公室印章管理人員處辦理手續后,方可攜帶外出,攜帶合同章外出簽訂合同、協議的人員,使用權限一律不得超越授權委托書所規定的.范圍,違者,將由攜印人承擔責任。
8、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把好用印關,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一律不予用印。
印章管理制度15
印章管理制度
目的:加強公司印章管理,保障業務工作安全而高效。
范圍:公司各部門
權責:財務部負責公司印章保管和監印,對印章遺失和誤用負不可推卸的責任。
內容:
一、印章的種類
1.印鑒: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或業務專用印章。
2.部門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在公司范圍內有效應)。
3.簽字章:刻有公司領導簽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使用規定
1.與公司發展有重大關聯、涉及政策性問題或以單位名義對政府行政、稅務、金融等機構以公司名義的行文,蓋公司印鑒。
2.以公司名義對機關、企事業單位核發的證明文件,及各類規章典范的核決等蓋公司印鑒或領導簽字章。
3.因公司業務需要而以部門名義在授權范圍內對廠商、客戶及內部規章典范的核決文件由領導簽署的,蓋公司印鑒或部門章。
4.各部門在以辦業務的權責范圍內及對于公共事業、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以及收發文件時,蓋部門章。
三、印章的監印
1.公司印章由財務部負責人監印。
2.業務專用章得由公司領導指定監印人。
3.領導簽字章由領導指定監印人。
4.部門章得由部門負責人監印。
5.印信帶出外用應完善借用手續和指定監印人,監印人對印章使用負責。
四、印章蓋用
1.文件需用印時,應先填寫“用印申請單”,以主管領導核準后,連同審核的文件文稿交監印人用印。
2.監印人對未經領導審批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受處。
五、印章遺失時除立即向上級報告外,并應依法公告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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