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必備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人事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人事管理制度1
人事管理制度(hr policies and procedures)是一套詳細規定了企業如何管理其人力資源的規則和程序。它涵蓋了招聘、選拔、培訓、績效評估、薪酬福利、員工關系、離職管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招聘與選拔:定義招聘流程,包括發布職位、篩選簡歷、面試程序和錄用決策。
2. 員工培訓與發展:規定新員工入職培訓、職業技能提升和職業發展規劃。
3. 績效管理:設定績效指標、評估周期、反饋機制和改進計劃。
4. 薪酬與福利:制定薪資結構、獎金政策、福利計劃和激勵措施。
5. 員工關系:處理員工沖突、溝通渠道、員工參與決策的機制。
6. 離職管理:規定離職程序、解雇條件、離職面談和離職員工資料管理。
人事管理制度2
酒店能源管理制度是一項旨在優化能源使用,降低運營成本,提高能源效率,同時保護環境的管理策略。它涵蓋了酒店日常運營中的`各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能源采購與供應管理
2. 設備能效標準與維護
3. 能源消耗監測與記錄
4. 員工節能培訓與行為規范
5. 綠色建筑設計與改造
6. 應急能源計劃與管理
內容概述:
1. 能源采購與供應管理:確保酒店所使用的能源來源可靠,價格合理,并符合環保標準。
2. 設備能效:定期檢查和維護設備,確保其運行在最佳能效狀態,如空調、照明系統、廚房設備等。
3. 能耗監控:建立完善的能耗監測系統,定期分析數據,識別高耗能環節,制定改進措施。
4. 員工教育:通過培訓提高員工的節能意識,鼓勵他們在日常工作中實踐節能行為。
5. 綠色建筑:在建筑設計和改造中,考慮能源效率,如使用節能材料,優化隔熱和采光設計。
6. 應急能源計劃:應對突發情況,如停電,制定備用能源方案,保證酒店服務的連續性。
人事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1.1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1.2在人事制度上堅持合法、公開、公正、雙向擇優錄用的原則。
1.3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在上級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導下組織實施。
1.4本制度從…年…月…日起執行,并由廠長授權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二章:員工的招聘錄用
2.1各崗位如缺員需要招工,優先考慮從專業對口的應屆畢業生和具有一定專業工作經驗人員中篩選錄用。
2.2本公司原則上不鼓勵招聘已錄用員工的直系親屬。
2.3應聘人員應聘時須遞交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資格證書、勞動手冊、個人履歷、近照等相關資料),經本公司有關人員面試初審通過,并到指定醫院體檢合格后,報請廠長室批準,由辦公室辦理錄用通知。
2.4本公司有關人員在對應聘者面試時,應如實告訴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況。
2.5被錄用人員應向本公司提交一寸近照2張,雙向協議書、推薦書等,或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手冊等資料,原則上個人檔案轉入本公司指定地點。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訂立、解除、爭議
*勞動合同的訂立;
3.1本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3.2本公司與員工訂立的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兩種。
3.3本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同時為員工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3.4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六個月。
3.5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發放,如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3.6本公司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員工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員工如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按約定向本公司支付違約金。
3.7本公司與等崗位,負有保密義務的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本公司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3.8本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3.9本公司與員工訂立的勞動合同由本公司與員工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3.10本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1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2本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本公司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員工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本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員工人身安全的,員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之本公司。
3.1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本公司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的;
(四)員工同時與其他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1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本公司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15員工有下列情況的,本公司不得依照本制度第3.14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療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公司患職業病的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四)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本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本公司決定提前解散關閉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17勞動合同期滿的員工,本公司在該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組織有關部門對其進行考核評估,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并以書面形式告之員工。同時合同期滿的員工如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的,也應當在期滿前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之本公司。
3.18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應將其使用的房屋、欠款、辦公用品、技術資料等歸還本公司,本公司將在員工辦理完工作交接時,支付有關經濟補償。不能履行以上規定者本公司有權運用法律手段予以解決。
3.19本公司將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的爭議
3.20本公司和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勞動爭議,首先雙方通過協商解決。當雙方經協商達不到一致意見,可通過工會再次進行協商,也可以通過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和集團公司工會共同協商。上述協商仍無法解決時雙方可向管轄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仲裁。如有一方對裁決不服,可在收到裁決書后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章:培訓教育
4.1進入本公司的新員工,人人必須接受培訓教育。其主要內容為:廠紀廠規教育、安全生產知識、GMP普及知識、專業技術知識等,經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
4.2上崗后,分配其工作,并指派有經驗的人員給予傳、幫、帶,直至能獨立操作。
4.3公司對員工考評分為試用期考評,年終考評二種,并由各部門負責考評,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調薪、獎金發放等的主要依據。
4.4經同意外訓的員工培訓結束回廠后,應向辦公室提交有關培訓資料和證書原件,以便歸檔工作。
4.5員工錄用后廠辦應建立員工信息檔案,包括錄用審核表,有關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及體檢表,員工的住址,聯系電話,婚姻狀況,子女,家屬,教育程度和其它個人資料等,若有變更應及時通知辦公室。
4.6公司建立規范的員工在廠電腦檔案,記錄員工信息,記載員工在廠時間的業績,培訓、考核等個人信息,并按廠檔案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4.7辦公室每年對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管的員工個人檔案進行更新補充。
第五章:薪資福利
5.1企業按月支付員工報酬,依法代扣代繳應由員工本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個人調節稅等。員工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調節稅及按法律規定的其它費用的義務,
5.2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及個人業績發放月度獎金和年終獎金。
5.3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及上級要求不定期地對員工進行加薪。
5.4在二次調薪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調薪;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滿六個月者,
(2)當年度受到書面警告以上處分者,
(3)給企業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直接責任者,
(4)年終考核結果不合格者,
(5)上年病假、事假累計超過三個月者(在二次調薪之間)。
5.6企業按國家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
5.7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5.8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男25周歲,女23周歲,指初婚為晚婚),非晚婚3天婚假,婚假期間獎金、工資照發。
5.9產假,女工分娩給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晚婚晚育者產假期間落實長效節育避孕措施,并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育齡婦女,憑醫院節育措施證明,可享晚育假30天,總計120天。難產或多胎增加15天產假。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不變(依據《蘇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辦法》第十七條),產假含法定假日在內。
5.10生育女職工本人自愿申請,經本部門同意,報廠工會、廠辦審批,可辦理休產后哺乳假一年(含產假休息期)。
5.11符合國家計生規定流產者,憑醫療單位的證明,妊娠期3個月以內流產者給產假2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的給產假42天,7個月以上給產假90天。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等按《蘇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辦法》第十七條執行。
5.12響應國家計劃生育號召,帶環懷孕而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憑醫療單位的證明給產假20天,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照發(含法定假日在內)。
5.13育齡婦女生育費用按生育保險規定執行。
5.14生育費的報銷:按《生育保險辦法》執行。
5.15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死亡,可享受3天喪假。喪假內基本工資照發。
5.16本公司職工的獨生子女費,單職工每年發放30元,雙職工每年發放60元,憑獨生子女證領取。
5.17獨生子女醫藥費享受到20周歲截止;獨生子女費,發放到其子女14周歲截至。
5.18員工每年享有一次免費體檢,新員工當年已體檢的將不參加體檢,經體檢不符合(行業)生產要求者,企業將與職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章:勞動考勤
6.1員工必須按正常作息時間準時上下班。
6.2辦公室負責對考勤工作進行統一管理,每月考勤天數為當月的日到月末,每月月初辦公室把各個部門員工的考勤情況匯總歸檔備查。
6.3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需要離廠,必須憑出門證方可離廠。門衛嚴格把關,監督檢查。并在月底將出入證交生產科備查。
6.4曠工:員工擅自缺勤、或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累計超過次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6.5無故曠工者月獎金全部扣除。曠工一年累計滿天,當月累計滿天者解除勞動合同,并將曠工處理結果記錄在個人檔案里。
6.6若員工因突發事情而未能辦理請假手續,則應及時電話通知所在部門主管認可,回廠后補辦請假手續。
6.7事假必須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請假理由,請假天以內經所在班組同意報部門批準;請假~天須經分管廠長批準;天以上須經廠長批準。
6.8請病假天以內必須憑醫院醫生休息建議書,由部門經理批準;~天由分管廠長批準;天以上由廠長批準。
6.9醫療期:在本單位連續5年工齡以下為6個月;5~10年以下為9個月;10以上15年以下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為18個月;20年以上為24個月。
6.10員工因工受傷或見義勇為受傷者,其醫療期給予工傷病假,工傷期間工資獎金不受影響。
第七章:加班、調休
7.1工廠實行每天8小時和每周5天工作制,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可享受補休或超時工作報酬。
7.2員工按生產要求雙休日加班的工廠原則上以安排調休為主,同時也可根據情況支付加班工資。
7.3加班:所有加班事先經其部門經理簽字,填寫加班單,加班單應說明加班的內容及時間,否則一律不視作加班,計算方法按照小時計算。
7.4安排員工延時加班支付150%工資報酬(計算基數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額)。
7.5安排員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調休的,支付200%的工資報酬。(計算基數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額)。
7.6安排員工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資報酬。(計算基數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額)。
7.7有關特殊部門的節假值班費按照原計算方案執行。
7.8結算方法:由所在部門制表附由生產廠長簽字后的加班單報辦公室,統一辦理。(結算時間;加班后的第二個月號以前)
7.9員工加班除法定假日外,原則上累計存休不超過5天,超出5天由部門安排調休,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任何調休都以不影響生產正常工作為前提)
7.11員工需要調休,必須提前辦理調休手續,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采用電話方式與部門經理請假,后補請假手續,包括填寫請假條)
人事管理制度4
醫院庫房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1. 保障醫療服務質量:充足的、合格的醫療物資是提供優質醫療服務的'基礎。
2. 控制成本:有效的庫存管理可以減少資金占用,降低成本。
3. 法規遵循:符合國家醫療物資管理法規,規避法律風險。
4. 提高效率:標準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錯誤和延誤。
5. 保障患者權益:通過合理使用和管理醫療物資,直接關乎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療效果。
人事管理制度5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涵蓋各項工作的具體步驟,供員工參考執行。
2. 定期培訓:對新老員工進行制度培訓,確保理解和執行到位。
3. 監督與反饋:設立監督機制,收集員工和顧客反饋,及時調整和完善制度。
4. 強化執行力:管理層需以身作則,嚴格執行制度,樹立典范。
5. 持續改進:根據經營狀況和市場變化,定期評估和更新管理制度。
通過這些方案,中餐廳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實現高效運營,提供優質服務,最終實現持續的商業成功。
人事管理制度6
一、人事招聘制度
(一)招聘計劃
1、招聘人員應規定人數,不得地限度的擴招,一般年期招收人數在40-50人左右
2、招聘的對向是全院所有有志同學
3、招聘時間為學期開學的前二至三周
(二)招聘的步驟
1、擬定人員報名表
2、規定時間對報名人員進行面試,包括發言與答問
3、由評委確定錄取人員
4、由人事部給錄取人員發人員檔案登記表與就職意向表
5、然后轉交人事部統一管理與人員分配
二、會徽的發放與管理
(一)在新會員入會時,填好表格,登記人數以便制作會徽
(二)會徽辦理好后及時發給會員
(三)如有會徽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向人事部通報要求補辦,補辦時補辦費用
(四)會徽不得借給別人使用,凡被查到有此事者應給予批評
三、人員檔案管理
(一)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與歸檔
1、為了使各項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要經常收集對各個會員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會員德、能、勤、績的材料,充實檔案內容
2、根據有關需要及檔案中缺少材料的情況,有計劃地布置填寫會員履歷表做鑒定等并及時將這些材料補充進人事檔案
3、凡收集歸檔的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鑒別,并且必須通過協會蓋章
4、不屬于規定歸檔范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凡銷毀材料,必須詳細登記并由負責人審查批準并在登記處簽字
(二)人事檔案的保管與保護
1、對所保管的檔案,都應逐個進行編號登記,包括新、舊成員的進出登記表,做到每年全面檢查核對檔案一次
2、嚴禁任何個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檔案
3、建立一個人事檔案夾,把所有的檔案進入分類保管
(三)檔案的查閱和借閱
1、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才能查閱與借閱
2、在查閱與借閱必須保證檔案安全與完整
以上由組織人事部負責解釋
四、開會制度
通知會員開會并記錄應到人數,在會前記錄每個到會人的名字。凡三次不到者各干事各降一級。
在會上一定要做好筆記,記錄重點的東西。
有不懂之處,會下討論,勿在會上喧嘩。
建筑業協會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協會自身建設,打造一個精干、高效的服務型工作人員團隊,為行業協會作用的充分發揮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根據勞動合同法、社會組織管理相關法規及本會章程的精神,結合本會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協會秘書處、分支機構及下屬單位的人事工作管理。協會人事管理工作由會長及日常工作領導班子負責,秘書處辦公室負責執行及辦理。
第三條協會工作人員分為專職工作人員和臨時聘用工作人員二類。專職工作人員為聘用二年及以上的人員。前述二類工作人員均適用本規定。
第二章工作人員的聘用管理
第四條協會秘書處、分支機構及下屬單位,在人力資源的配置上須遵循科學、合理、適量、嚴控的原則,在人員聘用上須因崗設人、人盡其才、一專多能,以避免人浮于事及工作懈怠。
第五條聘用渠道。工作人員由社會招聘、會員單位選聘及行業內退休專業人員中返聘。
第六條聘用方式。根據工作需要或工作年限,協會或下屬單位與所聘用人員,簽訂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的其中一種合同;已辦理退休手續的職級為副秘書長及以下的工作人員,如工作需要返聘,由協會頒發聘期為二年的聘用書,期滿后可視工作需要或所聘用人員的身體狀況等情形續聘,但所返聘人員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如超過65周歲,確因工作需要且身體狀況良好的'可聘為顧問。
第七條各部門及下屬單位擬增加專職人員或聘用臨時人員,須分別向秘書長或協會分管領導提出申請,由秘書長或分管領導根據崗位設置、人員配備及工作量等綜合情況予以核準后,提交協會日常工作領導班子研究決定。
第八條擬聘用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大專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職稱;
(2)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文字水平及管理經驗;
(3)政治歷史清白,無刑事處罰記錄,道德品質優良,勤奮敬業,有團結協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第九條工作人員招聘與選聘根據崗位要求的專業或專長,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第十條考察與試用。對擬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員,由協會人事管理部門組成2人以上的考察組,對其歷史情況及現實表現進行核實和考察。根據聘用期確定3個月的試用期。
第十一條協會人事管理部門負責聘用人員黨團組織關系、社會保險轉接及勞動合同或聘用書的辦理事宜。
第十二條工作人員須了解及遵守協會或其下屬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此外,協會及下屬單位的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不能在同一個單位工作。
第三章工作人員職務級別的劃分
第十三條級別劃分:分為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正部級、副部級、主辦秘書、秘書,共七個級別。凡由協會發放工資、獎金及福利的秘書處、分支機構、下屬單位工作人員,均按上述規定確定職務級別。其中:
(1)、分支機構的會長、主任等主要負責人,原則上由協會會長、專職副會長或秘書長兼任。
(2)、分支機構的副會長、副主任等,原則上由協會正部級或以上人員兼任。
(3)、分支機構的秘書長、副秘書長或同等職務的人員,分別享受協會正部級、副部級待遇。
(4)、下屬單位工作人員的職務級別,根據單位的規模與工作性質,原則上按協會副秘書長及以下級別劃分。
第四章工作人員的任職管理權限
第十四條會長、專職副會長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名,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第十五條秘書長由會長或四分之一理事提議,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十六條協會秘書處副秘書長及正部級人員由秘書長提名,經協會日常工作領導班子研究確定后提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第十七條協會分支機構享受協會副秘書長、正部級待遇的人員由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提名,經協會日常工作領導班子研究確定、常務理事會通過后,向分支機構推薦或委派任職。
第十八條協會下屬單位享受協會副秘書長、正部級待遇的人員,由協會分管領導提名,經協會日常工作領導班子研究確定后提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第十九條協會秘書處、分支機構及下屬單位副部級、主辦秘書、秘書或享受前述級別待遇的工作人員,分別由秘書長、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及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提名,經協會日常工作領導班子研究決定。
第五章工作人員職務工資檔級的確定權限
第二十條會長及秘書長的職務工資檔級,由常務理事會確定。
第二十一條副秘書長及以下職級或享受同等職級待遇的專職工作人員、臨聘工作人員的職務工資檔級由協會日常工作領導班子研究決定。
第二十二條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獎金,根據個人職務級別及工資檔級,按《深圳建筑業協會工資、福利及獎金分配管理辦法》所定標準計發。
第六章工作人員的崗位調配與安排
第二十四條工作人員須注重個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刻苦鉆研業務,以適應協會或下屬單位職能完善與調整、崗位設置轉變的形勢和要求。
第二十五條根據工作人員的專業與專長、協會或下屬單位工作需要與崗位設置,經協會日常工作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可采取崗位輪換或調配的形式調整工作人員的崗位,工作人員應服從工作安排。
第二十六條工作人員輪崗或崗位變動時,須在人事管理部門的協調下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情況說明、文件資料的交接等。
第七章工作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二十七條工作人員的人事檔案保管有兩種形式:一為原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保管,一為交由協會送至市人場市場檔案服務中心托管。
第二十八條人事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協會辦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將各工作人員在協會工作期間需入檔的材料予以收集,按相關程序和要求確認和入檔,一年或二年將個人人事檔案材料入檔一次(檔案在原工作單位的則交該單位人事部門)。
第八章工作人員的工作考評管理
第二十九條參照我市建設系統事業單位的考核內容與辦法,每年年末統一對全體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進行年度工作考評,考評工作由協會日常工作領導班子組織,秘書處辦公室負責實施。
第三十條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連續二年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者及年度考核結果為“不稱職”者予以解聘。優秀者作為當年先進工作者候選人。
第三十一條每年度工作考評結果將作為工作人員職級升降的依據,并與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掛鉤。
第九章工作人員的解聘、開除或除名的管理
第三十二條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協會或下屬單位與工作人員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關系:
(1)個人辭職的;
(2)勞動合同期滿、聘用期滿或單位與工作人員協商一致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6)工作人員嚴重違反協會或下屬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7)工作人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協會或其下屬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8)年度工作考核結果為不稱職或連續二年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
(9)返聘人員在協會或其下屬單位連續工作5年以內但一年內病假累計達三個月、連續工作5年以上但一年內病假累計達五個月的。
(10)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它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的;
第三十三條所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性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因公負傷并被確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四條對已解聘人員的經濟補償。按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開除或除名。符合本規定第四十四條第(8)款所載明的給予開除或除名處分行為的。
第三十六條被解聘、開除或除名的人員,須與協會或其下屬單位辦理工作交接;協會或其下屬單位根據需要為被解聘人員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約定的時間內為被解聘、開除或除名人員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關系和黨團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七條所聘用人員與協會或其下屬單位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章工作人員休假及退休管理
第三十八條工作人員的考勤、請銷假及休假,按《深圳建筑業協會工作人員考勤、請銷假及休假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工作人員的退休年齡為:男性工作人員年滿60周歲,女性工作人員年滿55周歲。凡工作人員身份證填寫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檔案記載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可作為辦理退休手續時認定出生日期和計算年齡的依據;如不一致的,則前往工作人員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查證核實。
第四十條達到退休年齡的工作人員,都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不需本人提出申請;協會人事管理部門在工作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通知本人,并在其達到退休年齡后的三個月內按規定辦完手續,手續辦妥后離崗并辦完工作交接手續。
第十一章對工作人員的獎勵
第四十一條在工作中對協會或其下屬單位有突出貢獻的會員單位人員、協會或其下屬單位專職工作人員,在一定范圍內給予通報表彰,并由會長獎勵基金給予獎勵。
第四十二條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考核結果為優秀,并經各部門和單位推薦、協會日常工作領導班子研究評定為年度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的,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十二章對工作人員的處分
第四十三條處分的種類及受處分的期間為:
(1)警告6個月
(2)記過12個月
(3)記大過18個月
(4)降級24個月
(5)撤職24個月
(6)開除
第四十四條處分的適用:
(1)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受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受撤職處分的,按規定降低級別。
(2)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并且沒有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處分期滿后,應當解除處分。解除處分后,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3)有多次遲到、早退、不按程序請假的,工作時間上網游戲、炒股票等違反工作紀律行為者,給予警告處分,屢教不改者,給予降級或撤職處分。
(4)有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利用職務或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等違反廉潔紀律行為,尚未觸犯刑法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5)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非單位同意或委派在企業或者其它營利組織中兼任職務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6)工作作風懈怠,工作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7)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參與賣淫、違法活動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8)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開除或除名處分:
(A)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B)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C)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采取恐嚇威脅手段要挾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D)不服從組織及領導工作安排的;
(E)依法被判處刑罰的;
第四十五條處分的權限。
(1)對部門副職及以下工作人員的處分,由協會日常工作領導班子及協會行業廉政建設委員會研究決定。
(2)對部門正職及以上工作人員的處分,由協會日常工作領導班子及協會行業廉政建設委員會研究并提出處分意見,報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通過。
第四十六條處分的程序。
(1)根據工作人員的現實表現,會員及本會工作人員的投訴和反映,由協會領導指定2名以上本會常務理事單位人員或秘書處工作人員,對違規違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
(2)收集、查證有關證件材料,聽取有關會員、協會工作人員的意見并形成書面調查材料。
(3)由協會或秘書處領導將調查認定的事實及擬給予處分的依據告知被調查的工作人員本人,聽取其陳述和申辯,并對其所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記錄在案。
(4)按處分的權限,協會相關層級機構,作出對該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免予處分的決定。
(5)將處分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處分的工作人員本人,并在一定范圍內公布。
(6)處分決定、解除處分決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規定未盡事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經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并自20xx年4月9日始施行。原“**協字(20xx)第005號《**建筑業協會秘書處人事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二〇**年四月九日
人事管理制度7
雅z物業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提升效率:清晰的規則可以減少因誤解或爭議產生的不必要延誤,提高工作效率。
2.吸引與保留人才: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吸引優秀人才,同時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
3.遵守法規:確保公司在法律框架內運營,避免因違反勞動法規而引發的法律風險。
4.保障公平:防止內部的不公平現象,提升員工滿意度和忠誠度。
5.促進企業文化:通過制度傳達公司的價值觀和期望,塑造積極的企業文化。
人事管理制度8
1. 制定詳盡的招聘政策,明確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實施公正透明的'面試流程。
2. 設立內部培訓體系,定期進行食品安全、服務技巧等培訓,并鼓勵員工自我提升。
3. 設計績效考核指標,結合定量與定性因素,確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4. 根據市場情況和員工貢獻,調整薪資福利,設立獎勵機制以激勵員工。
5. 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定期收集員工反饋,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矛盾。
6. 定期審查和更新人事政策,確保與勞動法規同步,防止法律風險。
餐飲業人事管理制度應以員工為中心,兼顧企業發展需求,通過科學的管理和人性化關懷,構建一個高效、和諧的工作環境,推動企業持續繁榮。
人事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使本公司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均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2.2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2.3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2.4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
3、錄用
3.1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3.2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3.3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3.4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公司綜合辦公室送交以下證件:
3.4.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4.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4.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4.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三張。
3.4.5入職員工登記表。
3.4.6其它必要的證件。
3.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3.5.1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3.5.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5.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3.5.4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3.5.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3.5.6因品行惡劣,曾被執法單位和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3.5.7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公司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3.5.8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3.5.9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臨時企業、公司行政管理用工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3.5.10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3.5.11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4、工作
4.1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4.2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4.2.1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4.2.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4.2.3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4.2.4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4.2.5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4.2.6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4.2.7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4.2.8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4.2.9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4.2.10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4.2.11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感和歸屬感。
4.2.12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4.3公司實行每日7.5小時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以后如有調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4.4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4.5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4.6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規定處理。
5、待遇
5.1本公司依照兼顧企業的維持與發展和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5.2員工的基本待遇按《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文件的相關規定執行。
5.3月薪工資在次月15日左右發放或存入員工在內部銀行的帳戶。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6、休假
6.1公司休假按照公司制度或者通知為準,其他休假情況暫不做說明。
7、請假
7.1員工請假和休假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8、出差
8.1公司根據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8.2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費用。
8.3公司對出差的員工按規定標準給報銷費用和交通費用。如需要出差補助的按照公司規定執行,公司未予以規定的可以以書面形式呈報批準后執行。具體標準和執行以公司的意見辦理。
8.3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向主管領導敘職,并按規定報銷或核銷相關費用。
9、培訓
9.1為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本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舉行的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9.2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及時間由各部門自行確定,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適當安排,在新員工轉正前1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9.3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9.4對于培訓中成績優秀者,除通報表彰外,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物質獎勵,未能達到者,可適當延長其培訓期。
9.5公司組織的員工培訓應根據情況登記在相應的《員工培訓登記卡》上,《員工培訓登記卡》由綜合辦公室保存在員工檔案內。
9.6公司對員工在業余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并視不同情況可給予全額報銷學雜費、部分報銷學雜費、承認其教育和培訓后的學歷等支持。
9.7經公司出資委培并通過參加正規考試而獲得相應證書的.職工,需按所持證書的級別與公司另行簽訂服務期限協議書。期間,公司按證書的級別適當給予技能補貼;如職工在服務期內離職的,則需退回公司為其取證等所發生的所有費用。
10、調職
10.1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整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但應提前至少一周告知被調員工,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10.2各部門主管在調整員工崗位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才職相稱”。
10.3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后,限在一月內辦完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11、保密
11.1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直接主管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11.2員工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是意見涉及公司的,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表。
11.3明確,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11.4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11.5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11.6發現其他員工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制止并向上級領導匯報。對未經允許發布或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追究當事人責任。
12、考核
12.1員工考核分為:
12.1.1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兩個月)由試用部門負責人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轉正申請表”經綜合管理部或副總經理批準后正式錄用。
12.1.2平時考核:由各部門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進行,通用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表由綜合辦公室擬制及修訂,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部門負責人負責擬制及修訂。
12.1.3部門負責人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保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負責人及其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綜合辦公室保存,作為確定部門業績、對公司的評價、薪酬及獎勵、調職的依據。以薪資掛鉤的考核需由保管附于工資表后。
12.1.4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有營私舞弊或貽誤行為。
13、獎懲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嘉獎:
13.1.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務者。
13.1.2培訓考核,成績優秀者。
13.1.3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13.1.4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13.1.5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足為楷模者。
13.1.6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13.1.7發現職責外的危機處理,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損害者。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3.2.1對銷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13.2.2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
13.2.3遇有意外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13.2.4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13.2.5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13.2.6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別獎:
13.3.1兢兢業業,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者。
13.3.2熱情為用戶服務,經常得到用戶書面表揚,為公司贏得很高信譽,成績突出者。
13.3.3開發新,銷售成績顯著者。
13.3.4對有其它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
13.4員工的懲罰分為四種:
13.4.1罰款:由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副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3.4.2記過:由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報綜合管理部執行,并下達通知,受記過者同時扣發當月部分工資(根據實情)。
13.4.3降級:由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報綜合管理部執行。
13.4.5除名:由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報綜管理部執行。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13.5.1工作時間,擅自在公司推銷非本公司產品者。職責所需,經批準者不在此限。
13.5.2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13.5.3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13.5.4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13.5.5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13.5.6不按規定穿著或佩帶規定上班者。
13.5.7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13.5.8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13.5.9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13.5.10對同事惡意辱罵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13.5.11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13.5.12公司明文規定其它應處罰款或批評的行為。
13.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13.6.1擅離職守,致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13.6.2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13.6.3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13.6.4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
13.6.5一個月內曠工職(工)累計達二日者。
13.6.6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范,影響公司聲譽者。
13.6.7其它重大違反規定者。
13.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聘除名:
13.7.1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同類業務或在其它兼職者,或在外兼營事務,影響本公司公務者。
13.7.2一年中記過二次者。
13.7.3散播不利于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惡劣者。
13.7.4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
13.7.5毆打同仁,或相互斗毆者。
13.7.6在公司內賭博者。
13.7.7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
13.7.8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13.7.9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13.7.10一年中已降級二次者。
13.7.11無故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累計達十二日者。
13.7.12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13.7.1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13.7.14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13.7.15故意泄露公司營業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13.7.16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13.7.1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13.7.18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13.7.19轉正一個月內不能把社保轉入公司或者拒不轉入且沒有書面說明的。
13.7.20其它違反法令、規則或規定情節嚴重者。
14、福利
14.1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意外醫療保險,其他保險自理。
14.2公司為一般員工社會保障保險,其費用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15、資遣
15.1員工自行辭職或受處罰被除名聲,不按資遣處理。
15.2若因公司虧損、破產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導致不能正常經營,資遣費的發給標準依臨時股東會研究制定的決定執行。
16、辭職
16.1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具“辭職申請”經主管報公司批準后,辦理手續。并視需要,開給《離職證明》。
16.2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責任人員辭職,根據職級的不同,需提前2―3個月提出辭職申請。
16.3辭職的手續和費用結算,按公司文件和有關規定辦理。
17、生活與娛樂
17.1公司按實際情況可向員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或者有組織地開展一些娛樂活動,以滿足員工的基本需要。
17.2公司反對員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員工加入打麻將之類的消磨意志的活動和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法規的活動。
18、安全與衛生
18.1本公司各部門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衛生設施,以維護員工身體健康。
18.2員工應遵守公司有關安全及衛生各項規定,以保護公司和個人的安全。
19、附則
19.1有關的制定:有關本公司員工的(1)考核(2)職位職級晉升(3)榮譽(4)退休(5)撫恤(6)各種津貼給付等,其方法另行訂之。
19.2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辦。
19.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人事管理制度10
保安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證安全:通過規范的.招聘和培訓,確保保安隊伍的專業素質,從而有效維護企業財產和員工安全。
2.提升效率:明確的職責劃分和考核機制可以提高保安人員的工作效率,減少失誤和沖突。
3.留住人才:公正的待遇和晉升機會能吸引和留住優秀的保安人才,增強團隊穩定性。
4.塑造文化:制度化的管理有助于塑造積極的企業文化,提升保安隊伍的歸屬感和忠誠度。
人事管理制度11
每個單位根據性質的不同,其人事薪酬管理也不同,以下為某學院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一、薪酬原則
1、學院的薪酬標準,應符合勞動法有關規定。
2、根據教職工的'職位、承擔的責任和工作業績表現,確定其薪酬水平。
3、薪酬制度由人事處根據具體情況適時修訂。
4、學院按照“按勞取酬、效率貢獻”的原則,根據教職工的學歷、職責、能力、工作年限等情況綜合考慮其薪酬的調整。
二、薪酬組成
正式教職工的月薪酬總額,由工資、獎金和福利三部分組成。
三、薪酬發放
1、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發上月的工資(考勤月為每月1日至月末日)。
2、教職工于每月15日至財務處領取工資單,并持儲蓄卡或存折至相關銀行領取并核對,如有異議,及時至人事處查詢。
3、學院將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學院內部管理規定,在發放工資時,扣除以下款項:個人工資所得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險福利的個人繳納部分;缺勤扣除額;個人對學院的欠款(含違約金等);其他扣款(含水電費等)。
四、社會保險福利
學院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教職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和享受學院福利。
人事管理制度12
組織人事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規范員工的行為,提升團隊效率,確保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它涵蓋了招聘、培訓、績效管理、薪酬福利、員工關系等多個關鍵領域。
內容概述:
1. 招聘與選拔:定義招聘流程,包括職位發布、簡歷篩選、面試評估及錄用決策。
2. 員工培訓:制定并實施員工培訓計劃,提升員工技能和知識,以適應企業發展需求。
3. 績效管理:設立績效指標,進行定期評估,以此作為晉升、調薪或獎勵的依據。
4. 薪酬福利:設定薪資結構,設計福利政策,保持內部公平與市場競爭力。
5. 員工關系:處理員工間的沖突,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員工滿意度和忠誠度。
6. 勞動法規遵從:確保企業遵守勞動法規,保護員工權益,規避法律風險。
人事管理制度13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校考核,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6、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7、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8、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9、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10、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11、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12、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1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14、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人事管理制度14
1. 制度建設:定期審查并更新人事制度,確保其適應企業變化和法規要求。
2. 培訓宣導:組織全員培訓,讓員工充分理解并遵守制度。
3. 執行監督:設立專門部門負責制度執行的監督與反饋,確保制度落地。
4. 反饋機制: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定期收集意見,優化制度。
5. 公平透明:公開透明的制度執行,增加員工對制度的接受度和滿意度。
z工廠人事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基石,它需要持續完善,以滿足企業與員工的.需求,促進雙方的和諧共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持優勢,實現可持續發展。
人事管理制度15
1.人事檔案由公司綜合部指定專職人員保管。
2.凡在本公司的固定員工、合同制和聘用人員,均須建立個人人事檔案。
3.人事檔案要有保管目錄,編號立檔。檔案、內部資料要有資料登記目錄。檔案內容必須齊全、完善。
4.借閱人事檔案,必須經過綜合部經理批準,要嚴格履行借閱手續,限期交回。
5.人事檔案內裝材料禁止單頁借出。
【人事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人事的管理制度08-11
人事的管理制度范本11-29
人事培訓管理制度04-21
人事考勤管理制度08-22
人事管理制度04-02
人事薪酬管理制度05-23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05-26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12-22
人事考勤管理制度范本06-21
醫院人事管理制度07-10